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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氏骗局

2星期前
3星期前
2月前
(新加坡11日讯)公司谎称买下中国云南加密货币挖矿公司,骗狮城超过700名投资者投资670万元(新币,下同;约2237万3310令吉),公司主席的私人助理因参与这项“庞氏骗局”,向投资者收取资金,被判坐牢4年、罚款6000元(约2万零35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陈伟(43岁),他面对15项欺骗以及抵触付款服务法令、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被告的另3名同伙包括杨斌(61岁)、陆煌斌(60岁)和王兴鸿(40岁)。3人分别担任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的主席、总裁和技术总监。案发时,被告是杨斌的私人助理。 案情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间,向新加坡投资者推销一个加密货币挖矿计划。该公司谎称购入中国云南一间加密货币挖矿公司70%的股份,而该公司拥有30万个加密货币挖矿机器。 该公司向投资者说,挖矿机器可挖掘比特币(Bitcoin)和乙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每天为投资者赚取0.5%的投资利润。该公司还开发了一款挖矿应用程序,让投资者能时刻监督投资状况。 然而,整个投资计划实际上是“庞氏骗局”,该公司根本没有购入任何机器或股份。 该公司利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来支付“利润”给之前的投资者。案发期间共有超过700名投资者上当,涉案金额高达670万元。 作为该公司的注册董事以及公司银行户口的授权签字人之一,被告负责代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资金,随后将钱收在公司保险箱。每当公司需要现金支出,被告就会按杨斌的指示从保险箱提取款项。 被告还在没有获得工作准证的情况下,从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9月7日受聘于该公司,担任杨斌的私人助理。 根据被告所面对的控状,投资者遭受的总损失约为110万元(约367万3230令吉)。 被告于2022年2月15日被捕。他曾向公司借了4000元(约1万3357令吉),并收了杨斌给的6000元生活费。
3月前
4月前
(新加坡30日讯)新加坡前正规军人假扮富豪,与两人合谋,编造出“美国大老板”庞氏骗局,以28天回报率140%为饵,诱两人投资54万元(新币,下同;约187万9070令吉),被判坐牢两年半。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林俊宏(35岁)面对4项诈欺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新加坡武装部队的正规军人。 2016年,被告一名同伙康志伟(36岁)想到一个名叫“1Meltz”的庞氏骗局,并在年中时将这个骗局和被告分享。 被告又叫来另一位同伙刘裕宏(28岁),3人于是开始行事。 3人虚构在美国有一位大老板在做生意,投资者只要将钱投给他们,在28天内即可获得140%的高额回报。 实际上,3人收到投资者的钱后会先自己分一笔钱,再将钱分给其他投资者作为“回报”。 案情进一步揭露,3人先是成立了一个名为“ Onemeltz Singapore”的“WhatsApp’群组,拉入潜在投资者进行宣传。 有两名分别为44岁与43岁的受害者陷入了骗局。 其中一名受害者相信被告是一位富有的成功投资者,并以为1Meltz是在美国投资股票跟房地产,因此开始在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2月29日一直不断投资。 该受害者在2月上旬前还有收到投资回报,但他又将之前所收到的大部分回报再次投入骗局,结果之后就再也没收到钱。 这名受害者前后共投入40万元(约139万1904令吉),但只收到了23万1000元(约80万3824令吉)的回报,损失16万9000元(约58万8079令吉)。 另一名受害者也投资了14万1049元(约49万零816令吉),但只拿到9万1049元(约31万6828令吉)的回报,损失了5万元(约17万3988令吉)。 两名受害者因此一共被欺骗了54万1049元(约188万2720令吉),并损失了21万9000元(约76万2067令吉)。 直到新加坡警方在2017年接到多起关于“1Meltz”投资骗局的报案,3人才落网。康志伟和刘裕宏的案件还在审理。(人名译音)
7月前
(新加坡17日讯)10年前担任狮城公司董事期间设下“庞氏骗局”,从逾1300人手中骗走超过1800万元(新币,下同;约6311万令吉),被控后弃保潜逃,美国男去年被遣送回新,日前认罪。 《新明日报》去年报道,美国籍被告麦克菲力阿特金斯(Michael Philip Atkins)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兼股东,他涉提供外汇杠杆交易,向超过1300名投资者集资逾1800万元,但公司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贸易活动。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于2014年7月对公司展开调查,被告被捕后获准保释,但他过后却没有按要求向商业事务局报到并接受调查,因此新加坡警方向他发出逮捕令,并向国际刑警申请红色通缉令。 在美国当局的协助追查下,被告在潜逃近10年后,于去年3月18日被引渡回新加坡。 被告日前承认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该公司当时有两个OANDA交易户头,以及一个星展银行户头。2013年3月到隔年7月期间,公司提供杠杆外汇交易服务,代客户进行外汇交易。 根据协议,公司有权获得40%到50%的交易利润,但交易所产生的损失则由客户承担。 客户会被指示把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户头,客户也被告知在扣除银行转账费用后,资金会被转到OANDA交易户头,让顾客认为公司通过交易户头管理他们的资金。 公司在一年多内,收到客户超过1867万元(约6546万令吉),但只将约168万元(约589万令吉)转进OANDA户头,且同一期间也有约136万零3元(约476万令吉)从OANDA户头被转出。 案情显示,公司银行户头里的钱,没有真的被拿去做外汇交易,当中超过1470万美元(约7045万令吉)用于支付公司董事(包括被告)和公司开销等。 客户每周会收到报表,但报表并未反映实际交易结果。事实上,公司的交易户头正在亏损。 控方指出,这计划是经典的“庞氏骗局”,被告是公司的主要人物,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监禁38个月至44个月。 案展4月25日下判。
8月前
11月前
而许多骗子都不会直接说100%的谎言,他们的言论往往都是真假参半,让人难以捉摸。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做一些貌似正经的事情,例如:声明自己正在申请牌照,像是JPEX这样。 最近香港那里发生了JPEX的骗局。截稿时,报道指骗局所涉及的金额已经高达15亿港币(约莫2亿美元),堪称是香港近代以来最大的金融骗局。当然,论涉及金额的话,我国的JJPTR的5亿美元绝对胜过JPEX。但论宣传力度,JPEX在还没东窗事发之前,其广告可是遍布香港的地铁、办公楼外墙、巴士,多名香港网红涉及其中(也包括少数台湾网红),就连艺人张智霖也因曾为其拍摄广告,JPEX的宣传力度可见一斑。 除此之外,该公司还声称正在推行多种企划,例如推出联营信用卡,以及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等等,但之后都被国际信用卡公司和香港证监会否认了。 JPEX和以前的庞氏骗局有何不同? 那么,这一次的JPEX和以前的庞氏骗局有什么不同吗? 理论上,并没有不同,都是用新成员的钱来充当旧成员的“投资回报”,一些差别可能就是整个设计要多复杂,或者策划人有多厉害,例如美国的麦道夫(Bernard Madoff)不但多次逃过稽查工作,甚至还一度成为纳斯达克主席,简直就是所有骗子的“一代宗师”。 而这一次JPEX和以前的骗局稍有不同的就是宣传手法上有变化。以往的骗局一开始都是口耳相传,在亲友圈子里,或者是一些特定圈子里宣传。美国有一说如果某些“投资计划”在医生圈子里流传,那么应该就是骗局。而到了今天,JPEX已经脱离了传统方式,而改用现在更有号召力的网红以及艺人。 我不知道民众是什么想法,但是“名人代言”最后发生产品货不对版是屡见不鲜,因为绝大部分的网红或艺人根本不具备稽查能力,无法辨别自己背书的产品质量是不是合规、行销手法是否越界,以及效果是否童叟无欺。不久前,我们本地就有几位所谓“名人”为虾王背书,东窗事发后纷纷跳出来说自己是受害人吗? 代言者在产品“爆煲”(意味败露)后,都会采取类似措施,以表明自己并无犯罪意图,尝试降低代言行径的罪恶程度。之后依然还是继续接代言,那些被骗的受害人依然还是无法取回自己的血汗钱。 如何避免坠入骗局? 那么要怎么避免卷入骗局呢?简单来说,大家要记得三个条件,分别为: 一个真实投资计划里,这三个条件最多只能同时存在两个,例如A计划如果是高回报和低风险,那么投资期限一定很长;B计划如果短期限而且低风险,那么回报就不会高;C计划如果高回报和短期限,那么风险一定高。 绝不可能同时存在,除非是骗局。 而许多骗子都不会直接说100%的谎言,他们的言论往往都是真假参半,让人难以捉摸。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做一些貌似正经的事情,例如:声明自己正在申请牌照,像是JPEX这样。而香港证监会已经发出声明并未收到JPEX的牌照申请。虽然JPEX随后说他们有和证监会接触过,但他们是因为被调查所以才会接触到证监会,而证监会的牌照申请部门是零接触。 [vip_content_start] “申请牌照“不等于“将会获得牌照” 对此,我想补充多一点,因为几年前我也有看到一些本地“咕噜”对外宣称说自己曾向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SC)求证,希望SC能够给告诉这些“咕噜”说明什么字眼不能使用,或者什么事情可以说,但得不到回应。 如果我们只是听这些“咕噜”的片面之词,会有一种“咕噜们为了广大股民谋福利,向执法单位求赐教无门,所以才无奈被迫无牌经营”的错觉。 事实上,站在SC的观点,你要他们开出一份“可以放心使用”的字眼清单相当于是官方认可,加上文字容易被操弄,所以他们是万万不会理睬你。更进一步说,每份面向大众的,不管是宣传文件还是金融产品,都是需要个别处理,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你要SC给你下指导棋,那么你就先来申请牌照。 申请过程所需要提交的文件,都会对申请人做足背景调查,专业资格审核,董事会成员背景是否可靠等等。等到提交的官员点头了,这份申请企划书才会给掌管牌照发放的委员会讨论。拿到牌照了,定期稽查是一个长期且永远都是进行式的工作。而我相信,许多市场的牌照申请过程也和本地的相差不远。因此,只是“申请牌照”是一个非常前期的工作,根本不能解读为“将会获得牌照”,就像是每位正在追求异性的男士都不能被视为其“男朋友”,懂的都懂。 飞蛾扑火——哪有这么多天选之子? 而让人感到不意外的是,许多被JPEX“变相”扣住资金的苦主都认为是证监会害他们的血汗钱无法提取。 如今,得益于互联网,许多金融产品或者运营者都能够接触到不同市场的人们,这让投资产品更容易普及,是为好事。但,我也有看到许多人只看到好处而不断飞蛾扑火,股票和差价合约交易也分不清,只看到视频里光鲜亮丽的网红,就心甘情愿地把血汗钱交出去了。这也是整体社会需要缴付的代价。 总的来说,脚踏实地依然是我认为致富的不二法门。那些能够快速致富的犯法事儿,99.9%的人都没这个能力和胆量,但他们都有这个自信认为自己是那0.01%的人。 唉,这世上哪来这么多天选之子啊?!
1年前
明知是骗局,却非要向骗局行,最终的代价往往是惨重的。要理性思考,谨慎投资,不要贪图不切实际的高回报,更不要被虚假的社交媒体生活所蒙蔽。只有通过警惕和理性,才能够远离骗局,守住自己的财富和尊严。 当一切诱惑似乎美好得令人难以抵抗时,人们常常忽视内心的警告信号,明知是骗局,却仍然前赴后继,向骗局前行。上个星期,社交媒体再次出现一篇被人广泛分享的贴文,也就是”解救普通人“(JJPTR)的创办人疑似重出江湖,打算在全马巡回宣传一个叫”Pi“的虚拟货币平台。为了让大家看本文时有点基础,这里也大概讲解当初发生过什么事。 从当初的JJPTR到近期的Pi 当年的JJPTR,是一个承诺给投资者非常高回报率的计划。虽然这些回报率都高得不切实际,但是由于他有限制每个人最高的投入额,所以也拖慢了他崩盘的速度。惟怎样高明的快速致富计划,也逃不过崩盘的宿命。后来投资者发现无法提款,公司也用许多不同的借口去合理化无法提款的情况,最终在2017年崩盘。警方也迅速冻结了该计划的几个银行户口,可惜的是,最后只被判罚款1万8千令吉,此事就告一段落。 而当初在JJPTR事情结束后,该公司创办人也曾经以传短信的方式,通知会员们有另一个赚钱方案,呼吁会员们利用手机去挖掘虚拟货币,打着可以借此赚回当初在JJPTR所蒙受的亏损,而这个虚拟货币,就是近期开始出现在社媒的什么Pi。而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创办人,如今重出江湖,依旧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目光。许多人曾经因为贪婪和不加思考,投入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最终却被骗得血本无归。但是大伙貌似并没有从过去的错误中学习,这再次证明了人们在面对高回报诱惑时的盲目和不加警惕的倾向。 勿被社媒上的假象诱惑 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变得愈加普遍,导致各种投资诈骗、快速致富计划、社交媒体的虚假生活,都构成了诱人的陷阱。现今的社交媒体,如脸书和小红书,给了人们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在这些平台上,每个人看起来都是高富帅,许多炫富、环游世界、享受美食等等的贴文让人们以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是自己被抛离了。而这种虚假的展示,也激发了普通人想效仿的欲望,导致了过度的消费和不切实际的追求。明明自己很努力工作,每个月的收入已经高于人均,但是却因为被这些假象诱惑而有了比较的心。人们逐渐忘记了自己的生活目标,只是为了追求表面的虚荣而努力,自然而然的,就容易被”割韭菜“,成为被诈骗的目标人群了。 为什么还会有人受骗? 其实人人都知道这种所谓的快速致富计划是骗人的,但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受骗呢?其实这种快速致富计划通常是投资诈骗的一个形式,每一种计划都是打着正规投资的名号,让人防不胜防而已。然而,大家真的相信,这许许多多的诈骗个案背后,真的就都是一些缺乏投资知识的民众,被当成“韭菜”被骗吗?恐怕就不见得了。 天哥认为,里头的许多人都抱着侥幸心态,认为只要不是最后一位,参与金钱游戏也有利可图。也就是明知是骗局,只要够快速,还是能够获利的心态参与。这种心态的存在使得骗局得以持续存在,不断地夺取无辜人的财富,其实也间接成为了骗人的帮凶。而最后万一真的崩掉了,顶多就是去什么什么政党处投诉,拉布条等等的,又是一条好汉了,其他人亏损多少,又与他们何干?所以比较起那种真的是被骗的民众,这种人更加要不得——他们明知是骗局,却还因为可能有利可图而推荐给人家,只为了本身能够获利…… 如何分辨真假投资?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分辨什么是真的投资而什么又是假的呢? [vip_content_start] 要分辨真正的投资和投资诈骗,有一些关键要点值得注意。首先,任何承诺6%以上“保证”回报的投资,都应该引起怀疑。高额回报往往意味着高风险,而高风险通常伴随着潜在的损失。即便是股票基金这些正规并且有机会获得高于6%回报的投资项目,我们也不会在他们的宣传单上看到”保证“或者“Guarantee”的字眼,因为任何涉及投资的项目,是不可能会有保证回报的。毕竟天有不测风云,可能性再高的投资项目,也不可能有“保证”回报,不然就不算投资了。 当然,类似定期存款这些,还是有保证利息,只不过那个利息一般上不会太高,也不太可能会超过6%。试问一个“保证”超过6%回报的项目,又怎么会轮到普罗大众?大马资金最丰厚的退休金——雇员公积金(KWSP),如果有什么计划可以保证获得6%以上回报,那么直接找它就好了,不是吗?它又何必投资股票,又投资产业,还投资债券,搞那么多事情,才能维持到每年人民退休金的5至6%利息回报呢?直接投一个肯定6%,甚至7、8、9%的不就好咯,也能提高每年的利息,皆大欢喜对不对? 超高回报和持续招人的”投资“都需警惕 所以这个也是一个很好的评估方式,任何投资有“保证”回报,并且回报超高的,都不太现实,是需要注意的。其次,任何的投资项目,都不需要一直招人的。如果一个投资项目要求持续推荐新的人入坑,才能获得额外回报,那么这往往又是一个可疑的项目。要明白那个就不算是投资,而算是一种拉人头的玩意儿了。这种模式通常是金字塔式的诈骗,只有最早加入的人才能获利,而后加入的人注定亏损。当然,直销是直销,投资是投资,如果既投资又要拉人头搞到好像直销那样的,就真的需要注意了。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需要更加警觉,不要被眼前的诱惑所迷惑。明知是骗局,却非要向骗局行,最终的代价往往是惨重的。要理性思考,谨慎投资,不要贪图不切实际的高回报,更不要被虚假的社交媒体生活所蒙蔽。只有通过警惕和理性,才能够远离骗局,守住自己的财富和尊严。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珍惜自己的努力所得,远离明知是骗局的诱惑,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诚实和公平的社会。
1年前
(新加坡25日讯)妇女谎称有投资门路,用1000元(新币,下同)投资1年,可有409万6000元盈利,共有41名受害者上当,损失53万3050元。妇女在昨天已被判坐牢68个月。 被告是35岁的拉茜达,面对7项包括欺骗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等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萌生通过庞氏骗局(Ponzi Scheme)骗取钱财的计谋,于是在2015年10月22日注册一间名为R & R Concierge Services(简称RRCS)的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义顺工业1街A’Posh Bizhub的一间单位。 被告之后通过Gumtree和Locanto等网站宣传投资项目吸引投资者,若投资者介绍亲友加入投资计划,也有一笔介绍费。 被告的投资计划长达12个月,每个月底投资额将翻倍。如果投资者的本金是1000元的话,第一个月可获2000元的投资回报,第二个月有4000元的投资回报,第三个月则是8000元,接下来以此类推。一年之后,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可达409万6000元。 被告在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13日间,一共骗了41名受害者53万3050元。 被告将部分骗来的钱,当做投资回报还给投资者,另一部分则用来支付宏茂桥公寓单位的定金和租金。 被告在2016年2月发现已无法补洞,有投资者到被告公司要求她还钱。被告在2016年3月21日至4月8日间,开了29张空头支票给投资者,导致骗局最后被揭发。 演戏演全套 公司开幕仪式 订花篮送自己 被告谎称与马来西亚上市公司合作,开公司主持开幕仪式,还自订花篮送给自己,演戏演全套。 为让谎言更真实,被告骗投资者自己是马来西亚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Amanah Harta Tanah PNB(简称AHTP)所委任的代表,投资者的钱将交由AHTP管理,在大马进行投资。 被告也伪造印有AHTP标志的收据及委任书,甚至在2016年1月16日为RRCS举办隆重的开幕仪式,并自订花篮送到公司里摆放。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与丈夫育有6名年幼的孩子,还在还押期间生产。律师也说被告已知错,保证不会重犯,希望法官轻判。 ■被告设下的投资骗局(本金1000元) 投资期/回报   第一个月 2000元   第二个月 4000元   第三个月 8000元   第四个月 1万6000元   第五个月 3万2000元   第六个月 6万4000元   第七个月 12万8000元   第八个月 25万6000元   第九个月 51万2000元   第十个月 102万4000元   第十一月 204万8000元   第十二月 409万6000元 为骗律师代求情 伪造文件称患末期癌 被告在谎言揭发后还伪造文件,谎称患末期癌症,只有一年寿命,骗代表律师为她向总检察署求情。 被告在2021年4月21日伪造新加坡陈笃生医院一名医生的医疗备忘录,谎称自己得了末期癌症,只有一年寿命。 她当天将医疗备忘录寄给代表律师,希望律师帮她向总检察署陈情,撤销控状。 查案人员后来向院方查证后,发现被告伪造医疗备忘录。 控方在2021年8月30日的审前会议告知将提控被告多一项控状,并要求撤销被告的保释。 被告后来在同年10月21日至11月25日间,伪造两份健康风险警告,以及隔离令(Isolation Order)通知简讯,谎称需接受隔离,无法出席撤销保释的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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