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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死

编按:一个杀人犯的自传,你愿不愿意(或敢不敢)去阅读呢? 我又读了一本关于死刑的书,这回的主角是位台湾的女性死囚,人称“惊世媳妇”的林于如,书名叫做《一位女性杀人犯的素描》。先打预防针,这不是一部劝退死刑,或要辩论死刑存废的书。作者胡慕情没有回避,主角林于如也承认,她的确杀了人。 书的封面是个人像,小标写着“她如何谋杀母亲、婆婆与丈夫”。不否认带有一点猎奇心态,我从书架上取下了这本书。因为是女性,所以猎奇。正如作者在封底写到,“情杀、财杀……女性被认定的谋杀理由,其实与男性并无殊异,但杀妻的男性不会是猎奇的对象,他们不会被称作‘惊世丈夫’。” ◢不志在替死囚翻案 出于阅读死刑书写的惯性,原本预期这本书的走势是,办案程序或司法机关有任何疏忽,又酿成一桩冤案。《一位女性杀人犯的素描》不是,作者胡慕情是一名资深记者,她并不志在替死囚翻案。所以更加好奇,为何要采访死囚?如何说服死囚主角写自传?背后一定有个复杂的结构,让作者那么想让一位承认杀人的死囚发声。 在〈上篇:她,惊世媳妇〉,作者用细腻的文笔,不到2页的篇幅,描写林于如的杀夫过程。惊世感是后来展开的。作者还原当时案件发展,家中一对母子相继离世,葬礼上祖父对孙媳妇不满咆哮,动怒之下报警,延伸查出林于如与种种案件脱不了干系。 作者的文笔确实牵动阅读情绪,同为记者,不得不佩服她的书写脉络与情节配置,为后面铺陈了很多希望读者观看的角度。例如,再访查案警官办案时的思考线路,是如何将她的犯罪动机一步步牵连至赌债、诈领保险金。当种种不可原谅的罪行发生在曾当过陪酒小姐的女性身上,她最后在媒体报导中成为了“惊世媳妇”。 但《一位女性杀人犯的素描》最令人收获的是,作者如何展开与死囚林于如的交谈。即便有人权团体废死联盟的牵线陪伴,记者与受访者的信任还需要时间慢慢建立,这是漫长的攻防。“攻防”,用词并不过激。 例如,开始书信往来后,林于如慢慢透露健康问题,希望作者金钱援助。该信或不信?不援助是否无法建立关系,不愿意接受访问?金钱往来会否让访问失去公信力?建立在援助上的信任,还是信任吗?而一切是不是要回归到,受访者为什么要把故事交给记者? ◢诚实面对自己的惧怕和愤怒 面对受访者也不是一定要一厢情愿地全盘相信,信任是当中的另一个攻防。受访者见面与书信时表达友善,但有些细节读起来冲突。作者透过狱卒、废死盟成员、律师、鉴定医师的观察来侧写,但不下结论。结论不重要,林于如在监狱墙内,作者尽最大能力把她素描出来。 读到一半最令我惊奇的是,林于如竟然提出同性婚姻注册的方法,以达致面对面访谈。作者胡慕情在书中自白,这已超出她的经验,“先是震惊以及困惑,而后有了惧怕,最终则糅杂某种类似愤怒的情绪。”这让人读到采访工作上,其实也可以诚实面对自己的情绪。因为排除情绪,最终才能冷静找回专业与采访初衷,继续对谈。 ◢循着生命轨迹,再走一次案发地 林于如最终写下了10万字的自传。她最终为何答应,从书中看来只有一句话,“对她(林于如)而言,我(胡慕情)愿意花费这么长的时间与她互动只因为愿意倾听她的故事,她一直觉得感激。” 整本书令我读到收获满满的是〈下篇:生命的田野〉。作者透过慢慢建立关系,终于打动受访者交出生命故事。然后呢? 作为记者,我也常想,何德何能要得那么多受访者的故事。那些都是非常厚重的信任,我要拿来做什么?新闻价值、公众知情权都不是金牌令箭,拿到这些故事,常常要提醒自己回归最初明确的初衷,我要用这些故事去说些什么?是要揭露不公、引领思考、促进改变等等等等,况且这些目的又常常不会立竿见影。 回到《一位女性杀人犯的素描》,作者没有止于林于如的剖心自传,而是循着她的生命轨迹,再走一次案发地,探访与她接触过的人,以及她唯一的亲人大姐。读到下篇,开篇时非常明确的“惊世媳妇”形象反而慢慢动摇,慢慢褪去成较为朴素的素描。 下篇,作者开始慢慢解答上篇设下的种种疑问。例如“惊世媳妇”的形象是如何建立的?死者模糊的身影慢慢浮现,“曾经是羽球好手”似乎就让她变成完美受害者,而她可能做过的一切都已死无对证。 然而作者没有因此选边,她依然带着疑惑,不断与自己对话:“我不可能和人权团体或律师站在相同的立场,如果,我真的想让大众看见她以及铸造这场悲剧的某些因子,我必须质疑、必须查证。诚实是最好的策略,就算那不见得是能够完成访谈或写作的最佳方法……” “我想揭开的是什么?”胡慕情自问。 又是一个当头棒喝的提醒。有过书写短篇死刑专题的经验,常遇见的问题是,如何让读者从另一端走来,探一探那些罪大恶极里头有什么未知的东西。那个未知就是胡慕情自问的“想揭开的什么”。 ◢为什么我是“惊世媳妇”? 在林于如案,她不是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形象,不是完美的女性。她杀夫,不会像苦于长照的老妇人得到社会的原谅,而且也不会从查案、审案阶段就得到体谅。作者以著名电影《十二怒汉》为例,林于如没有陪审员争取空间,因为这与女人、赌、赌债背后的社会观感息息相关。 最后,仍想把思考带到媒体操作。林于如“惊世媳妇”的形象延续十几年,直到这本书书写了她的叩问“但是为什么,我是惊世媳妇?”这个形象当然源自媒体书写,而媒体书写的资料很多来源于警察办案消息。许多细节都在短时间内交错发酵,再传入事发地社区民众互传,很快地越滚越“精彩”,最后定型。在资讯爆炸,媒体争快的时代,有没有更理想且实际的报导方法呢? (原文上传于16/04/2024) 【延伸阅读】 《流氓王信福》/张娟芬:作者长期耕耘死刑、司法议题。本书不仅是一个司法个案,更是一段被埋没的台湾史。作者抽丝剥茧深入疑案,微观地写出了一个底层小人物在司法中遭遇的不公;更宏观地再现了时代与社会背景,令我们看见戒严历史荒谬残酷的一面。 《无彩青春》/张娟芬:本书并非劝人支持废除死刑,而是告诉我们3位极可能没有犯下杀人罪的青少年在法庭迷途20年的故事,这期间他们被判多次死刑,遇见许多人要替他们伸冤,在绝望与怀抱希望之间游荡、丧失信念后复又得到救援,他们的故事透露出法律的漏洞、司法尚需改进的空间,以及最脆弱的人性。 相关文章: 【读家说书】白慧琪 / 不是劝你支持废死 白慧琪/《八尺门的辩护人》看完你有因此重新思考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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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我国难得全国热议死刑的一年,时任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刘伟强(已故)表示内阁决定废除死刑,全国哗然,最后退而求其次改为推动废除强制死刑。2022年,国阵政府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再次推动修法废除强制死刑,但修正案无缘在国会解散前提呈。不过这一次,在纳吉入狱、阿末扎希官司等重大新闻包夹下,死刑存废的讨论不如当年激烈,但双方对立还是相当绝对的。” 说服我90%赞同废除死刑的人是张娟芬。我和她素未谋面,但阅读过她的著作《杀戮的艰难》。继《无彩青春》、《十三姨KTV杀人事件》后,今年她出了另一本写死刑犯的书《流氓王信福》——台湾最高龄死刑犯的故事。 先谈《无彩青春》和《十三姨KTV杀人事件》,两本书都从台湾的经典冤案出发,让人反思死刑存废。 《十三姨KTV杀人事件》写的是“郑性泽案”。2002年,一群轻狂的年轻人喝醉了酒在KTV里闹事。其中,罗武雄对天花板与酒瓶开枪取乐,惊动了KTV的工作人员报警处理。警方赶到后,随即与罗武雄一行人展开枪战,罗武雄中枪而亡,员警苏宪丕也身中3枪,送医不治。 案件在审判后出现了峰回路转:开枪杀警的人是罗武雄,被判杀警的却是替罗武雄保管枪枝的郑性泽,然而罗武雄与苏宪丕已死,无法再开口证明。张娟芬写道,持枪闹事不对、杀警更是重罪,若是阅读十三姨KTV的新闻,我们会认为这是一群荒唐少年,罪有应得。“但是否因为如此,我们就能纵容警方冤枉没有杀人的郑性泽?是不是因为表面上的‘罪有应得’,我们就可以让司法体制刑求、误判?”   ◢法律有漏洞,司法要改进 《无彩青春》写的是另一起台湾著名死刑冤案“苏建和案”。从19到31岁,庄林勋、苏建和、刘秉郎坐了12年牢,终于在2012年获判无罪。书籍简介写,本书的意义并非劝说人支持废除死刑,而是诉说3名极可能没有犯下杀人罪的青少年迷途法庭的故事。间中他们被判多次死刑,遇见许多人要替他们伸冤,在绝望与怀抱希望之间游荡、丧失信念后复又得到救援。他们的故事透露出法律的漏洞、司法尚需改进的空间,以及最脆弱的人性。 在《流氓王信福》中,张娟芬把格局从死刑犯个人的故事,提升到法律制度,甚至是国家历史来讨论。出生在台湾戒严时代的王信福受到政府“检肃流氓条例”影响,长期受到“流氓管训”,被强迫劳动。这些经历并没有记录在法院资料中,因为当时根本没有经过法院裁定,只需经过警局、警务处和警总就能把他关在指定地方劳改。 他的经历代表了戒严时代漠视人权的黑历史,而他的不幸延续着。他在一场命案现场中出现,案发前大声呼喝,经不当审讯成为判决他死刑的理由。 张娟芬在后记写道,少年王信福身上烙有“坏人”的印记,但这并不是当事人向作者推销的观点。“就像许多被欺压的人一样,他吞下了自己的命运并与之共存。像许多经历威权统治的人一样,国家滥权因其全面、强力、无法抵挡,已经被当作正常自然,一个人不会向天抗议地震与台风。像许多弱势者一样,他没有足够的资讯知道整部机器的运作。像许多被烙印的人一样,威权烙印已成为他自我认知的一部分。” ◢走到两个极端之间瞧一瞧 话说从头,即便读过张娟芬的书,我尚未全盘接受废死,只有90%赞同。但是,要知道,从认知死刑是理所当然的存在,到走向另一端支持废除死刑,是颠覆想法的长路。我还没走到底,还停在一处观望,还在犹豫。 2018年是我国难得全国热议死刑的一年,时任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刘伟强(已故)表示内阁决定废除死刑,全国哗然,最后退而求其次改为推动废除强制死刑。2022年,国阵政府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再次推动修法废除强制死刑,但修正案无缘在国会解散前提呈。不过这一次,在纳吉入狱、阿末扎希官司等重大新闻包夹下,死刑存废的讨论不如当年激烈,但双方对立还是相当绝对的。 正因支持与反对死刑两对立,作为与死刑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既不是死刑犯也不是受害者家属),我想必须走到两个极端之间瞧一瞧。这过程有很长一段路是《杀戮的艰难》引领的。 张娟芬透过不同国家的死刑案例让人看到,一个辩护律师的操作就能影响法官翻转判决;一个怠慢的警察就能让无辜的人面临死刑;一个代替人民执行死刑的狱警会有“合法杀人”的阴影。 张娟芬让人看到死刑背后牵扯的执行面相当复杂,不能过于使用个人感受来看待,而必须理性思考这是可以夺取一个人性命的刑罚啊。尤其,我们很容易置身事外以为警察一定会滴水不漏地搜证调查,检方一定能滔滔不绝地论证,所有的证据证词一定能让法官无后顾之忧地判处一人死刑。就连最后执行死刑的人,当他被赋予命令去按下按钮让犯人吊死时,一定正气凛然无所畏惧地“替天行道”。我们很少去质疑“万一不呢?” 当然,张娟芬理解这世上有很多丧心病狂的杀人事件,她在书中也坦白每每读到这样的案例时,都恨不得有死刑。是啊,每次读到我国的几宗谋杀案,那些该死的禽兽如何可以活在世上撒野! 张娟芬就是在那一来一往的拉扯中,让读者读到有点恨意的时候又回过头看制度的不完善。她理解读者的情绪,却又温柔提醒,死刑被写在国家法律里,是国家政策和制度,将影响到每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更不能预设每一桩死刑案件都有完美的罪犯和受害者。《杀戮的艰难》用说故事的方式把死刑牵涉的层层面面一一带出,即便没让人转换立场,也足以让人掉头犹豫,其他不完美的案例也得在同样的刑罚下审判吗? 于是,张娟芬写下《杀戮的艰难》的一句名言,“我的论点不是生命的可贵,而是杀戮的艰难,唯有如此,我们才保住好人与坏人之间的,那一点点的差别。”我赞同废除死刑的那90%,很大成分是认可了“杀戮的艰难”。 ◢受害者家属受到什么关照? 但我还有剩余10%是不赞同的,就是那种愤恨,还有那个假设——如果亲友被杀害,作为受害者家属,即便知道再杀多少条别人的性命也换不回最亲爱的生命,那样的伤痛能被如何处置?我知道支持废死的组织并没有要求受害者家属“宽恕”加害者,废死是从制度上杜绝死刑判决中可能产生错杀。那家属的伤痛呢? 我知道有“修复式正义”这套理论,但始终没有看到想要废除死刑的政府提出任何详细机制来“修复”。在讨论废除死刑的当儿,舆论热切关注一桩桩冤案(我国常见的是贩毒死刑犯)和令人咬牙切齿的谋杀案。那么,在纠结这些罪犯到底该不该死之外,受害者家属受到什么关照? 诚如上述,支持死刑存废是两个极端,我们不是只有两个选择,光谱之间还有一大段讨论空间,我们可以在中间来回走动看看死刑涉及的不同层面与风景,进而思考自己想站在哪里。我们不必直接从一端跳到另一端。新政府上台,以后若再提呈死刑修正案,希望届时的讨论空间和论点能够更开阔。 【張娟芬的其他作品】 姊妹戏墙:女同志运动学 作者后记:十几年前我对异性恋霸权的看法,今日观之仍然大致切合情势,例如《犀利人妻》不脱女女竞争的父权模式,晶晶书库案暴露一向以来的性歧视与双重标准;或 者银行的“单身条款”虽走入历史,但单身歧视却在其他社福政策里借尸还魂。 姊妹戏墙:女同志运动学 作者后记:十几年前我对异性恋霸权的看法,今日观之仍然大致切合情势,例如《犀利人妻》不脱女女竞争的父权模式,晶晶书库案暴露一向以来的性歧视与双重标准;或 者银行的“单身条款”虽走入历史,但单身歧视却在其他社福政策里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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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废除死刑的人觉得受害者的生命权也应受到维护,他们被无辜夺去性命,而杀人者却不必偿命,对受害者极不公平,受害者和家属的悲愤也无法获得慰藉。 报道:李佩珍、黄健兴摄影:李佩珍 执行死刑,到底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还是以暴制暴,违背人道? 政府近日宣布同意废除强制死刑,让法官酌情量刑,尽管并非全面废死,却再次在坊间掀起“赞成废死”和“反对废死”的争议。 支持者:错判还有补救余地 人权组织和不少个人支持政府这项举措,人权组织甚至希望政府进一步全面废除死刑,包括大马律师公会、大马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和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前委员。 他们的理由是,政府应该保护所有人的生命权,一旦发现错判还有补救余地,加上歧视特定群体、威慑作用有限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废死,因此赞成废除死刑。 反对者:对受害者不公平 反对废除死刑的人觉得受害者的生命权也应受到维护,他们被无辜夺去性命,而杀人者却不必偿命,对受害者极不公平,受害者和家属的悲愤也无法获得慰藉。 他们也认为,一旦没有了死刑,等于取消了罪案的最大阻吓,会导致大马成为犯罪天堂。一些先进国家继续执行死刑,甚至恢复死刑来维持治安,证明死刑有一定的阻吓作用。 然而废除死刑的议题可能比想像中更错综复杂,尤其站在2名当事人的母亲来看待这个议题。 这2名母亲,1名的孩子被判死刑,目前在牢里等待正法,最新进展让她怀抱希望,期待儿子和她团聚;另一名则是女儿被杀人魔夺走生命,她每天期待凶手上吊让女儿得安息,而废除死刑和暂缓执法让她感到愤怒和心碎。 文冬杀人魔夺5命案 | 郭婉晶母:让爱女安息 盼凶手早日绞刑 2009年3月8日,文冬发生一宗轰动全国的杀人魔拉比丁沙迪杀害5人案件,其中一名受害者是17岁少女郭婉晶,她惨遭凶手割喉而丧命,事隔至今已13年,她的母亲陈秀婈每一天都期盼杀人魔早日上绞台,让女儿能够安息。 [vip_content_start] 失女之痛永不痊愈 “正所谓杀人填命,杀人凶手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政府必须要了解我们这些死者家属的内心伤痛,以及身为人父母痛失孩子的精神创伤,永远不会痊愈。” 陈秀婈说,“据我向警方了解,在这13年来,杀人魔服刑期间已被鞭笞多次,一旦鞭笞完了,便会送往绞台,我一直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若逃死劫 天理何在” 然而,这一天未必会到来,随着最新发展,以及政府建议成立仲栽庭处理法令生效之前判死刑的个案,让已经暂缓正法的死囚看到希望,却也让受害者家属感到失望。 陈秀婈说:“如果杀人魔因为政府废除强制死刑而逃过一劫,我会很愤怒也很沮丧,天理何在!也浪费纳税人的钱去养犯罪的人。” 她说,政府曾经在2018和2020年提出探讨废除死刑,当时她与多名来自全国各地,至亲被谋害的死者家属站出反映心声,促请政府再三考虑,务必要还死者一个公道。 她表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早前说,废除强制死刑的决定是针对将被提控的罪犯,而不是针对已被定罪的囚犯,这也意味杀人魔终需上绞台,让她略为宽心,可是第二天翻看报章,却发现废除死刑的法案将在今年10月提呈国会,在等待修法之际,现有1342已判死刑的囚犯暂缓执行死刑,顿时有如被泼了一盆冷水。 “这个课题一度平息了,没想到现今又旧事重提,甚至势在必行,我感到心累,但我还是坚决反对,绝对不能轻易饶恕杀人者的恶行。” 不应废强制死刑 她受访时表示,政府不应该废除强制死刑,作恶多端的不法之徒必须为本身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引起国人警惕的作用,也确保国家治安稳定,以及性命的安全。 她也很担忧,杀人魔非常冷血残酷,万一他获得特赦而释放,不排除会展开报复性的杀人行动,后果不堪设想。 她说,政府真的废除死刑,不难想像我国的罪案率将会上升,尤其是走私贩毒案和谋杀案。 至今仍思念爱女难释怀 正值青春年华的郭婉晶是在2009年3月7至8日之间夜晚,被潜入屋内的杀人魔夺走性命,卧尸在睡房。为触景伤情,她的睡房已改为储藏室,然而,陈秀婈的内心深处,无时无刻都在思念爱女。 “我的女儿是在6月6日生日,正是国家元首诞辰,但我已经无法为女儿庆祝生日,而且根据传统习俗,父母不能为死去的孩子做生忌。这一天,我的心情特别难受,希望女儿在另一个世界安乐无忧。” 烧判死新闻剪报告知爱女 郭婉晶被杀后,陈秀婈把各报刊登有关案件的所有剪报收起来,当杀人魔拉比丁沙迪被宣判死刑时,她还把新闻剪报焚烧给女儿,告之这项消息,希望她得到安息。但她每一次翻看这些泛黄的剪报时,她心里都隐隐作痛,难以释怀。 文冬杀人魔拉比丁沙迪在谋害5人之前,也涉及多宗企图强奸、持械伤人案。法庭于2014年8月6日宣判他谋杀罪名成立,唯一的刑法是绞刑。 死囚母:他不是坏人 盼儿回到身边 儿子判死刑,但在年届七旬的妈妈眼中,他不是坏人,儿子在狱中行为良好,希望他可以得到重生的机会,回到她身边。 云姐(化名)说,十多年前,涉世未深的儿子误交损友,卷入一宗命案以致身陷囹圄,从高庭、上诉庭到联邦法院五司会审,都摆脱不了极刑的判决。 爱子心切的云姐唯有通过非政府组织协助,设法寻求霹雳州苏丹和国家元首的特赦,而4年前希盟政府提出要废除死刑,让她看到了希望,这次政府也订下废死日期,让她的希望更加明亮。 儿审讯期夫癌逝 “审讯期间,儿子问起为何老爸没有随行探望时,才得知父亲罹患癌症离世;其实,丈夫在孩子面前默不作声,但即使癌症晚期时,他也承受身体剧痛,每隔两星期开车载我到监狱探儿子。” 丈夫去世后,由怡保到监狱的路途,只剩下云姐单独而瘦小的身影。 这段路并不好走,她清早7时搭乘巴士,还要转两趟车,抵达监狱已接近中午;在回程中,有时候错过了班次,下一趟巴士要等上一句钟,通常回到家门已是下午三四时。 每趟要花八九个小时搭车等车,只是换取她和儿子短短45分钟的相处。 不敢在儿面前哭 “我初时是一个月(探访)一次,过后就慢慢减少了。” 政府因应冠病疫情颁布行管令之前,云姐获得一对好心夫妇载送,对方亦理解她生活艰苦,偶尔会塞一些给钱说:“拿去买东西吃!” 如今,因为行动不便和患病,她已超过两年没有见到已三十余岁的儿子;谈起以往母子俩相见的场面,她表示:“我不敢哭,不然他又跟着哭。” 不久之前,云姐接获儿子来电告诉她身体不舒服,后来证实确诊冠病,让她担心不已,幸好只是轻微征状,已经康复了。 “儿获准致电给我” 虽然生活在高墙内的铁窗世界,儿子获准不定时致电给妈妈;儿子先前知道她左腿不听使唤,行走不方便,便交代不必舟车劳顿探监;近年知悉无时无刻想念他的妈妈患病,身心饱受折腾,便叮咛说:“不要太操劳,多休息一点,好好照顾身体。” 儿子通常都是星期五或星期日来电;她每次都交代儿子要保重,更期盼儿子获得上天庇佑早点获释。 “儿子记得我的生日,他一定打回来跟我说声生日快乐!” 在访谈中,云姐不断拭去无法控制的泪水,她说随着年龄渐长,许多事情已记不起来,想念儿子时,就会翻看手机里儿子成长的泛黄照片,看着儿子青涩稚嫩的脸孔,仿佛回到从前,但现实中,她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到儿子变老。 相关文章:叩问生命权(中) | 民调:杀人就须偿命 废强制死刑?过半人说不叩问生命权(下) | 死囚非全是恶魔 饶兆颖:很多是环境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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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为期两天的民调有近一千人参与,其中57.8%的参与者不认同政府废除强制死刑,支持废死的有42.2%。 报道:温国鑫 政府和人权组织要废除强制性死刑,但大多数人民却有不一样的看法,《星洲日报》的民调显示,超过半数回答问卷的人民不认同政府废除强制死刑,更有超过80%的人反对全面废除死刑。 42.2%支持废死 这项为期两天的民调有近一千人参与,其中57.8%的参与者不认同政府废除强制死刑,支持废死的有42.2%。 不过,83.7%回答问卷者不认同全面废除死刑;只有16.3%的人认为我国完全不需要死刑。 不支持废死的原因当中,认为死刑具有威慑作用占最多;其次是参与者认为犯罪者可能会再犯案。而支持废除死刑的人士当中,多数认为可能出现误判的情况导致枉死,认为死刑应该去除。另有不少人认为,可用其他刑罚来替代死刑。 最多人认为应该废除死刑条文的法令是刑事法典第121A条文(危害国家元首、统治者或州元首的人身安全),其次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 “没死刑更肆无忌惮” 民调留言多反对废强制死刑 《星洲日报》发起《废除强制死刑,你支持吗?》民调,大部分留言反对废除死刑,觉得杀人偿命罪有应得。 [vip_content_start] 例如网民@Kui Meng Koh留言道,“死刑都不怕了现在废除死刑更肆无忌惮了”;网民@Sam Yeoh写道,“有死刑都已经乱了。废除死刑之后更乱!”。 另外,网民@Amber Khoo表示,“别浪费纳税人的钱,犯了罪还得供他们在监狱浪费米饭和空间。杀人偿命,贩毒必须死刑”。 网民@Fanny Choy Fan指出,“有尊重过普罗大众小市民的意愿吗?”。 也有网民不同看法,如@Maxx Wong表示,“不该废除,而是可以选择效率更高更人道的方法,比如安乐死”。 希盟政府在2018年上台后曾提出废除死刑,引起民间强烈反弹,坊间也发起反废死运动,对此@Kelvin Wong留言:“那些吵不要废除死刑的,是时候出来”;@Jack Soo也表示,“那时候不是一大堆人去找人签名反对,是时候展现你们的力量了,出来反对吧”。 死刑还在仅由法官“决定” 无论如何,也有支持废死的声音出现,如@Eddy Blue认为,“如果对于终身监禁来说,其实比死刑更可怕”;@Tok HS指出,“生命是父母给的,法律没权力结束人民的生命!但可以终身监狱到死”。 目前政府仅同意废除强制性死刑,我国法律仍存在死刑刑罚,法官有酌情权,可选择其他惩罚。对此,@Jeff Koh提到,“希盟提倡的是废除死刑,大马一家政府提倡的是废除‘强制性’死刑,说白了,死刑的惩罚还在,只是由法官来‘决定’罪犯要面对‘死刑’还是‘终身监禁’。” 赞成与反对废死5理由 5大理由赞成 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生命权,政府有义务保护生命,不是夺取生命。国际法承认所有人的这项权利,包括涉嫌或被判犯下最严重罪行的人也有生命权。死刑是最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惩罚,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不应该杀人。 违反公平审判权的行为,比如被告因无法聘请律师,被捕时或被警方关押直到被控期间没有获得法律援助;当局没有提供足够的通译服务;对于可能判死刑的罪行,在酷刑或其他虐待情况下的陈述可被采纳。作为国际习惯法的一部分,公平审判权是一项人权,对政府具有法律约束力,判处死刑是对生命权和公平审判权的侵犯。死刑是不可逆转的,如果一个无辜的人被错误定罪和处决,就没有补救的余地。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研究发现,在大马被判死刑的人大多数涉及贩毒被定罪,其中女性和外国公民的比例特高,另外少数族群和社会经济背景较差的人死在牢房的比例居高。逮捕外国公民时,因缺乏口译而违反公平审判标准,以此认为死刑不是正义,而是歧视。 一项比较香港(废除死刑)和新加坡(执行死刑)的谋杀率研究发现,死刑的影响很小。犯罪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包括贫困和其他不平等情况,即死刑不会让社会更加安全。 截至今日,全球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144个)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大马是实行死刑的少数国家之一。我国在2018和2020年投票支持全球暂缓执行死刑,人权组织认为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时候了。 5大理由反对 受害者或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的平民百姓也享有生命权。我国尚无完善的牢狱教育教导死囚重新做人,无期徒刑会对犯人和受害者造成长期身心折磨,岂不是更不人道。如果犯人讲人权,受害者和家属一样享有人权,百姓也应该有享受安全生活环境的人权。 马来西亚是民主国家,死刑案件经过层层审讯和上诉机会,控方也要提出充足的证据,任何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因此绝对罪有应得。即便我国有死刑也可以备而不用,若司法公平正义,执行公正严明,死刑就形同虚设,没有废除的必要。 大马已公认是国际毒品转运站,一旦废除死刑,大马势必成为毒犯天堂,还会衍生更多社会问题。 数据和案例显示,罪犯重犯的机率颇高,国家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供养罪犯一辈子。鉴于公民道德意识及周遭氛围有待提升,大马国情还未到废除死刑的时机。 5.全球对比 大多数废除死刑的是西方国家,对比之下,有执行死刑的东南亚国家,治安比较良好。废除死刑后可能导致罪案增加,至少3个国家已经重新执行死刑,包括美国。 相关文章:叩问生命权(上) | 杀人须偿命?违背人道? 废强制死刑掀争议叩问生命权(下) | 死囚非全是恶魔 饶兆颖:很多是环境受害者
3年前
有些死刑囚犯是环境受害者,但他们要面对死刑最严重的刑罚。 报道:陆世敏、吕韦翰照片:受访者提供 还记得被新加坡法庭判死刑的大马青年杨伟光、张俊炎和纳加德兰吗?杨伟光和张俊炎获得特赦,改判终身监禁,纳加德兰在今年四月行刑,曾经协助这三人的人权律师饶兆颖说:“有些死囚并非是无恶不作的恶魔,他们更多的是普通人的孩子、哥哥或者弟弟,就像你身边的人。” 目前积极投身社会运动的饶兆颖表示,有些死刑囚犯是环境受害者,但他们要面对死刑最严重的刑罚。 “从之前的杨伟光,到最近的纳加德兰,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家庭背景,以及在案件中被他人利用的来龙去脉。如果死刑是唯一的刑法,法庭就不能够考量各种因素,给予适当的惩罚。” 她接受本报电访时说,如果没有得到特赦,他们在牢里只能等待被处决的时刻到来,个中滋味不难想象。 “你在狱中的这些年,肯定是一种精神折磨和虐待。不是当事人无法感同身受,以平常人角度来看,也知道那种滋味不太好受,更何况是死刑囚犯的家人。 “新加坡在囚犯被处死前,会叫家人为囚犯买一整套衣服,然后拍一张类似毕业照的遗照,以便给家人朋友留恋。可是他家人拿到那一张照片时,看到的是一个健康的活人,明天就是冰凉的尸体,这也是很残忍的。” 她指出, 很多死囚来自弱势群体,在司法的路上面对不少难题,比如没有得到有效的法律抗辩或援助,却面对最严重和不可逆转的刑罚,所以一些人开始反思“死刑是不是最合适的选择”。 应考量死刑是否最正确 饶兆颖说,死刑不是非黑即白的课题,而是需要考量到不同面向,最具争议的莫过于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死刑是否最正确的选择。 “有些人反对死刑,因为他们看到司法的不完善和不公,从警察、检控官、律师到法官都是人为,会出错的可能性很大。若出现误判,可是无辜之人又被正法,最后要如何补偿? “若说证据充足,应不应该给犯人第二次机会,在监牢里改过自新?或者说你杀了我孩子,是不是就可以合理化政府或一个人去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的行动?” 她本身支持全面废死,不过也坦言,目前还有很多方面尚需考量,比如替代方案,被害人的正义,或修复式正义是否可行等。 “政府同意废除强制死刑已经迈开一小步,让大家继续讨论全面废死,可以从各种层面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民众看法会随个案改变 2012年,英国牛津大学的犯罪学名誉教罗杰胡德与律师公会合作,在马来西亚展开有关死刑的调查,结果发现人们对死刑的看法随着个案而改变。 饶兆颖指出,大众对于死刑的意见很多时候不是绝对的,很多人是因为不同个案出现不定(fluid)的想法。 “在做民意调查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随着问题深入,一般人的意见会改变。比如说,如果问题是简单的是否支持还是反对死刑,一般人会毫不犹豫选择支持,但如果进一步询问,或许出现不一样的答案。 “假设有位母亲,她企图谋杀丈夫,你会赞成判处死刑吗?很多人也许会说赞成。但再深入地问另一个问题,如果这个妈妈和她的孩子是20年来饱受这男人毒打折磨,逃不出对方魔掌,最终做出那样的选择,法官判刑时是不是可以考量这些背景,做出适当的刑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一般人也会争论有这位母亲是否应该被处死。” 她说,根据罗杰胡德的报告,随着问题的深入,大众对死刑的坚持就不会那么强烈,尤其是有其他因素犯罪的个人,死刑不是唯一的选择。 人权委会:处决罪犯 死者仍回不来 “家属也不会高兴” 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前专员杰拉德佐瑟说,我们已经不是生活在“杀人填命,天经地义”的时代,而且也不认为处决罪犯后,受害者家属会有“大仇得报”的快感。 “我能理解受害者家属愤怒的心情,也知道很难说服他们接受废死。但即便一命抵一命,家人也回不来了,他们是不会觉得高兴的。” [vip_content_start] 他接受访问时指出,死刑不是司法系统里唯一的选择,犯下严重罪行者可以受到另一种形式的制裁,比如终身监禁。 “其他形式的惩罚也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罪犯应该付出代价,但不是生命,而是自由。” 杰拉德佐瑟说,反对废除死刑的人会说死刑具有震慑作用,然而事实是会做坏事的人,始终会做坏事。 “诸如绞刑之类的死刑是旧式的惩罚,这种强硬的刑法阻吓罪犯的作用不大,坏人始终会做坏事。如果你的家人被杀害,为什么要政府做同样的事情?” 他说,坐牢20至30年或终身监禁,对他而言已是很大的惩罚,如果发现判错,至少原本被判有罪的人命还在,至少还有补救的机会,因为法庭也会有判错的时候。 “如果判决死刑,就没有回转的余地了,无辜的人就这样失去性命。” “以恶止恶 难解仇恨” 林继昌:死囚渴望重生机会 他们犯了罪,应该用命抵罪吗? 除了谋杀案,还有许多案件的被告是在无知情况下犯了罪,有些为爱情冲昏了头,有的为朋友讲义气,但他们根本不知道,那样的错,会把他们带上了死路。 指死囚多首次犯罪年轻人 经常接触死囚的觉之家主席林继昌表示,他所接触的死囚很多都是第一次犯罪的年轻人,有些只有十几岁,几乎都是因为运毒被判死刑,这对他们而言非常残忍。 他指出,这些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思想不够成熟,有的是被朋友利用等。 他所接触的死囚,100巴仙后悔他们所犯下的罪行。 “每个死囚都渴望有第二次机会,他们在监狱里很无助,希望社会能给他们一个重生的机会。” 至于杀人被判死刑的案件,林继昌同情受害者的家人,但悲剧已经发生了,即使将罪犯处死,受害者也不可能会复活。 他说,犯案动机由很多因素造成,可能是一时冲动或某种恶缘,他们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承担后果,但可以是以监禁鞭打刑罚,不至于将他们处死。 他表示,这些死囚也有家人,当获悉至亲被判死刑,他们的心情一定和受害者家属一样难受,应该要停止这种以命偿命的恶性循环。 他认为,以恶止恶的刑罚化解不了家属心中的仇恨,因此建议受害者的家人寻求正规的辅导服务,以抚平内心的创伤。 死刑起不了阻吓效果 他也认为死刑不会达到阻吓的效果,在我国运毒会是死刑,但这么多年来,还是有很多人贩毒,必须找出其中的原因。 他最难忘的经历,是接触到一名因拥有大量大麻被判死刑的男子。该名死囚曾透露,他是因为误信朋友犯下罪行,被判死刑。他坐牢十多年后精神错乱,甚至拿大便涂墙壁。 另一名死囚则是合伙打抢,他被吩咐负责拿枪,结果被判死刑,然而抢劫案主谋因为没有持枪而逃过死刑。 他同意废除强制死刑,以便让法官可做出其他判决,根据个别案例酌情量刑,给予他们的人生第二次机会。 陈立辉:外籍女不了解马法律 “为爱运毒犯死罪” 国际佛光会马来西亚协会督导陈立辉所接触到的死囚,很多是被骗运毒的中国女子,她们跌入网络爱情骗局做了毒骡,从国外带毒入境,很多时候她们不知道所托运的是毒品。 “有一部分可能是迷失了自己,为了男朋友运毒进入我国,但她们又不了解大马的法律,就这样犯下罪行。” 他表示,废除强制死刑对于死囚,尤其是这些中国女子比较人道,给了她们另一个可能性,并且能保住她们的生命。 能更公平处理案件 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名运毒被判死刑的死囚,在上诉期间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他深知自己犯了错,只是因为法庭程序一些因素,逃过了死刑的刑罚。 他表示,法庭程序会因为各种因素影响判决,因此废除强制死刑能更公平处理案件,以避免造成无法逆转的结果,及发生冤死悲剧。 陈立辉表示,他接触的死囚一般上都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因此他认为刑罚可以加重,甚至判以无期徒刑等,但不至于夺走他们的生命。 他说,废除强制死刑可以让法官或检控官有更多时间搜集证据,更小心谨慎处理案件,以避免任何的误判。 死刑无法解决社会问题 “任何死刑其实无法解决社会的根本问题,也因如此,监狱才需要我们这些宗教团体到监狱为狱友提供辅导,给予他们心理上的建设,因为法律已没有办法让他们走回正道,也许关住了他们的肉体,却不能改变他们的思维。” 他强调,我国还需要存在死刑,以对付杀人魔等的罪犯,废除强制死刑让法官有多一个衡量的空间,能够酌情量刑,对罪犯也比较公平。 “死囚或是受害者” 苏玉华:以刑罚替代死刑 马来西亚佛光山弘法人员苏玉华说,她所接触的死囚,多数也是犯下运毒罪名,很多是从中国运毒入境的女子,她们声称是被人利用。 她指政府同意废除强制性死刑,对于已经被判死刑的死囚而言,绝对是为他们的生命提供第二次机会。 她说,很多时候是这个社会太坏,死囚也是这个大环境的受害者,废除强制死刑。 她说,从佛教的角度而言,是不太能接受强制死刑这个制度,至少要给罪犯一个机会,以其他刑罚替代死刑,因此她个人赞同废除强制死刑,让法官能酌情决定的罪行替代惩罚。 律师公会:死刑与罪行没定论 “宪法禁剥夺生命”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说,死刑和犯罪率之间的关系是没有定论的,随着国家民主进步发展,我们必须摆脱以“正义”之名夺取他人性命。 她相信生命是神圣的,联邦宪法第5(1)条文阐明,禁止任意剥夺生命,因此生命权是绝对和普遍的,与被告犯下的罪行无关。 谢依琳以书面回复本报时指出,该会长期以来倡导和推动我国全面废除死刑,在1985年、2006年、2012年和2015年的年度或特别大会上也多面通过相关议案。 “在2006年3月18日举行的第60届上年大会上,大马律师公会通过废除死刑的动议,其中理由包括过去70年在世界各地进行的研究,都未找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死刑比长期监禁更有效地威慑犯罪。 指死刑树立“野蛮例子” 她说,政府执行死刑为社会树立一个“野蛮的例子”,并使夺取他人性命变得合法化,且判处死刑是无法逆转的。 谢依琳也说,废除强制死刑实质上将赋予法官裁量权,该会的立场是法官判刑前不应受限于个案减刑因素和情况。 “这些减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罪犯年龄、改过自新目标、犯罪记录、在罪案中扮演的角色、心智能力、作出赔偿和暴力使用等,酌情裁量在考虑案件减刑因素方面的重要性是无可否认的。” 她以新加坡处死的纳加德兰为例,医学专家评估他的智力水平为69,属于轻度智力障碍,大马律师公会试图与各机构接触,呼吁新加坡政府减刑,然而,新加坡仍执行死刑,掀起极大争议。 “废死助长走法律漏洞” 彭茂燊:马恐成贩罪者天堂 从希盟政府到国盟政府一直坚持反对废除死刑的大马社会爱心基金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说,废除死刑无疑是给机会罪犯“走法律罅”(广东话,loophole),利用法律漏洞做为非作歹的事情,最后避开法庭的惩罚。 他坚决反对废除死刑,因为他不想看到马来西亚成为贩毒者,乃至犯罪者作奸犯科的天堂。 “我认为不应该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我想要保护下一代子孙,不想让我们的国家成为犯罪者的天堂!” 执行死刑可起震慑作用 他接受本报电访时多次强调,为了下一代着想,大马应该继续执行死刑,这对毒贩来说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 “废除死刑的范围很大,尤其是对走私犯贩毒犯方面,如果全世界的毒贩都跑过来这里做案,那我们岂不是完了?” “我们不能做出遗臭万年的决定,不要给这些人制造机会!死刑是不能够废除的,不然子孙们永远受到影响,这就是我反对废除死刑的最大理由!” 指司法公平可免误判 彭茂燊在2018年曾引领谋杀案受害者家属召开“坚决反对废除死刑”新闻发布会,向政府表达立场,坚决反对废除死刑。 他们认为,只要政府落实司法公平和正义,那就不会有误判或争议。 王耀辉:毒品罪犯会更嚣张 对于主张赞成废除死刑,避免误判以致无可挽回的说法,爱心基金会委员王耀辉说,司法制度是多层相扣的,因此误判的几率相对较低。 他指出,在如今死刑还在执行的情况下,社会仍有这么多人走私毒品和贩毒,如果废除死刑,那毒品罪犯岂非更加嚣张。 “届时会不会有更多年轻人沦为工具,把毒品扩大到更大的市场?” 指法官宽容如同保护罪犯 2020年,彭茂燊亦曾率领7起谋杀案件的受害者家属或代表,前往布城与死刑特委会成员会面,表达反对废除强制死刑的立场。 这7起谋杀案件的受害者分别为文冬连环杀人案的郭婉晶、北大毕业生奸杀案的朱玉叶、诗巫银行经理命案的黄政贵、副检察司拿督安东尼凯文、女富商拿督苏茜拉华蒂、吉打幼童命案及消防员阿迪。 受害者家属代表律师指出,此前有犯人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但法官却判处第304条文误杀罪,显示法官已有类似裁量权。 “我们看到法官变得宽容,只照顾罪犯的利益,选择相信他们的谎言,而不信任警察或检察官的努力。我们也看见许多杀人犯获得释放,鲜少判处死刑,而司法应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但这看起来是保护罪犯。” 他们坚决认为,策划强奸、绑架,以及恶意和故意杀害他人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判处死刑。 王国慧:不是你的亲人 “你永远不知那种痛” “死的不是自己亲人,永远不知道那种痛!” 这是最多受害者家属的感想。他们的至亲被无辜杀害,心灵承受无限创痛,经过漫长等待,被司法程序一层层的审讯煎熬著,直到杀人凶手被定罪和以命偿命,他们的心灵才获得解放。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16年前轰动全国的朱玉叶奸杀案?当年死者家属为寻找真相讨回公道四处奔波,直到2018年1月25日,联邦法院裁定被告沙里尔嘉法谋杀罪成,面对死刑。那一天,恰好也是朱玉叶父亲朱亚寿的阳历生日。 朱爸爸得知杀害女儿的凶手终于要受到制裁后,通过槟州前州议员王国慧感谢大家对朱家的关怀和不放弃,也谢谢媒体和群众的努力,以及政治人物的声援,让他终于能够放下心头大石……然而,现实却再次狠狠打脸朱家。 希盟政府和国盟政府积极推行废除强制性死刑,希盟执政时暂缓执行死刑,国盟也维持这项决定,一千多位死刑囚犯目前在等待进一步的决定,包括杀害朱玉叶的凶手。 废死对死者家属不公平 当年陪同朱爸爸进出法庭的王国慧说:“我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废除死刑!那对死者家属不公平,也是二度伤害。” “当年犯下了滔天罪行的杀人恶魔至今未被正法,如果废除死刑,意味死者家属十多年来为死者讨回公道四处奔波的所有努力,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国慧日前接受星洲日报记者访问时说,在2018年希盟政府主张修法废除强制死刑时,她就坚决反对,认为政府决意废死,让杀人犯逃过死刑判决,那对于寻求司法正义的家属来说,是非常大的打击。 “如果是政治人物说了算,那还需要法律吗?” 她说,2018年也是她快退休的年份,以为联邦法院下判后,此事便可以翻篇,没想到却还是没完没了。 朱玉叶于2006年1月14日下午5时左右,与妹妹朱玉春在住家附近的青松岭高尔夫球俱乐部跑步时失踪,遗体在9小时后被发现遗弃在俱乐部外。解剖报告显示,她遭人强奸及肛交,颈项遭利器割破、头部被硬物敲击,失血过多死亡。 特赦组织:全球2.8万人待处决 马1359死囚排第6位 大马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说,截至2021年底,在全球最多待处决死刑犯的国家中,大马以1359名死囚排在第6位。 “主要因为尽管暂缓执行处决,但法庭仍在继续判处死刑。” 该组织在脸书贴文指出,排在首位的国家是伊朗(超过8000人),接下来是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美国、孟加拉、大马、越南、阿尔及利亚和斯里兰卡。 根据贴文,全球去年杪有2万8670名等待处决的死囚,其中82%来自上述9个国家。 “如今世界上超过一半的国家都已完全废除死刑,大马是全球55个仍在实行死刑的国家之一。” 大马国际特赦组织总监卡特琳娜也指出,马来西亚应该全面废除残酷的刑法。 “政府应该立即向国会提交修正案,全面审查所有涉及强制死刑的案件。” 她欢迎内阁原则上同意废除强制死刑,由法官酌情决定替代刑罚,但该组织认为需更进一步废除死刑。 她指出,政府最新的宣布证明,我国有可能进行人权改革,为其他国家树立榜样。 女富商拿督苏茜拉华蒂命案 | 尔妮德科丽塔华蒂(死者长女)凶残谋害他人须严惩 2010年9月,化妆品女富商拿督苏茜拉华蒂在前往雪州万津取回一笔土地交易的预付款项时,与银行职员、律师及司机共4人惨遭杀害,4人的尸体被焚烧,部分骨灰撒进河内意图毁尸灭迹。涉案的3名印裔男子,包括一名前律师,在2017年3月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死者的长女尔妮德科丽塔华蒂获悉政府将废除强制性死刑时说:“只有我们才能感受和理解那些被残酷杀害失去亲人的悲伤、痛苦和创伤,要用语言来表达太难了。那些凶残谋害他人的人应该受到严厉惩罚,才能成为社会一个教训。” 她也认为,经历失去至亲之痛的受害者家属,不会同意政府废除强制死刑的决定。而且如果谋杀案和严重罪案的惩罚不能起阻吓作用,罪案情况将会更严重。 她要求对类如谋杀罪的死刑罪案是否应该维持死刑进行更细化的研究和审查,或至少要求之前已经定罪的案件,在修案废除强制死刑后也不能追溯。 副检察司凯文命案 | 拿督里察(死者弟弟) “死者永远无第二次机会” 副检察司拿督安东尼凯文2015年9月4日前往布城上班途中,在吉隆坡都达马斯路遇上一场假车祸,被数名大汉掳走;警方同年9月16日在梳邦再也发现一个灌满水泥的油桶藏了凯文的尸体。高庭在2020年7月10日宣判,6名涉案者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听到废处强制性刑的最新发展,以及律师公会呼吁政府为死刑犯减刑一事,凯文的弟弟拿督里察感到震惊。 “如果以‘给生命第二次机会’作为凶手的借口,那受害者呢?受害者有第二次机会吗?” “试想一下,如果他们的兄弟或父母被杀,更不要说像我兄长那样尸体被水泥压碎的残酷杀害,还有什么第二次机会?死去的受害者已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 他也担心,废除强制性死刑将导致罪案更严重,尤其是谋杀案,犯罪分子知道不必面对死刑,犯下严重的罪行也不怕。 相关文章:叩问生命权(上) | 杀人须偿命?违背人道? 废强制死刑掀争议叩问生命权(中) | 民调:杀人就须偿命 废强制死刑?过半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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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本刊 白慧琪 摄影:本报 林毅钲 谈论死刑,请刑事辩护律师迪内许(Dinesh Muthal)分享怎么处理死刑案件。他开宗明义,先厘清一些法律名词和司法程序,什么是“嫌犯”、“被告”和“罪犯”,案件下判后怎么上诉等等…… 他说,很多公众误以为被控上法庭的那个人一定就是罪犯,其实不完全。他接过“捉错人”的案子,被告无端端被捉来顶罪,还有很多贩毒案都是被人利用的毒驴。“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不相信死刑。当中有很多错误……” 啊,是废除死刑一派的……他支持废除死刑的原因,读者可能都已经熟悉: 一、冤案; 二、谋杀是夺取一个人性命,死刑也是; 三、法律除了惩罚犯罪者,也警示犯罪的下场,但犯罪率不断上升,表示死刑没有起到阻吓作用。 请支持死刑的读者不要就此打住,就来听听为什么他还要为那些站在被告栏里,那些涉嫌谋杀、贩毒,一般人眼中的“该死的人”打官司。   【法律角度看待案件】 迪内许一开始急着补充法律知识: (1)嫌犯(Suspect),一开始被逮捕的人。例如一宗运毒案,警方进行调查、搜证,逮捕了5名嫌犯,他们可能犯了罪。 (2)被告(Accused),被控上法庭的人。警方搜证结果指向5名嫌犯中的3人,他们被控上法庭,到这阶段还不代表这3人犯了罪。 (3)犯人(Convict),被定罪的人。进入法律程序,即检方举证、律师辩护的审讯过程后,法官判处罪名成立,才成为犯人。 任何刑事罪行都须具备犯罪行为(actus reus)和意图(mens rea),且超越合理怀疑才能判被告有罪。案件下判后,被告有两次上诉机会,每次往更高级别法庭上诉,如地庭→高庭→上诉庭。死刑案件都在高庭审理,第一次上诉至上诉庭,第二次上诉至联邦法院。 根据司法程序,证据和证人只在第一次审讯过程中提呈,上诉的法官只是检查之前法官的判案理由(Grounds of Judgement)是否正确,而不是重审案件。因此辩护律师一开始就必须铆足全力,否则败诉后再上诉就很难翻身。 依法律角度,被控上法庭的人有犯罪假设,但到底有没有做只有在整个审讯完成后才有答案。然而,公众往往认为被控上法庭的人一定就是罪魁祸首。这可能是因为媒体也通常只报道面控,少有继续跟进,以至于公众的印象通常止于最初阶段。 刑事辩护律师帮涉嫌谋杀、贩毒,一般人眼中的“该死的人”打官司,迪内许的出发点是:任何人都有公平审讯的机会。   他经手的案例 他举了两个手上的案件,恰好都是在网络疯传,而且舆论认为是谋杀,但并不算谋杀的案件。究竟法律角度是怎么看待案件? (1)去年10月份利比亚学生撞后逃致死案,从网络流传的短片看到司机横冲直撞,撞倒女子后逃离现场,女子最终伤重不治,肇事的利比亚学生后被控谋杀罪。 以迪内许的经验,若是意图谋杀,通常是直接开车撞人,而非左右冲撞再撞向目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则可被控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 (2)去年7月保姆涉嫌致死5个月大男婴并藏尸冰箱案。小死者母亲接孩子回家时,保姆谎称孩子已被其父亲接走,结果一度引发有人假冒孩子父亲拐童事件的猜疑。警方调查后迅速识破保姆谎言,最终在保姆家的冰箱找到小死者遗体。 迪内许说,警方一开始以谋杀角度调查此案,但保姆最终被控的罪状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虐待、疏忽、抛弃或令孩子遭受到肉体或情绪伤害,或导致,又或容许他人这?做),以及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犯罪证据及提供虚假情报以掩护犯罪者)。 他说,保姆帮男婴洗澡,却手滑让男婴摔地,头部着地受重创丧命。她并不是有意杀害男婴,而案件如此备受瞩目,舆论已经断定为谋杀案。 当然,无论如何,他们都终止了一条生命,依旧需为此付出代价。迪内许也强调,就算是谋杀案,废除死刑也不代表杀人凶手会被释放,他们依旧会被监禁。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也曾多次表示,死刑替代方案是最少30年监禁,谋杀等严重案件则是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 辩护:人命就在手中 回到最初提问,为什么刑事辩护律师要为那些站在被告栏里,涉嫌谋杀、贩毒,一般人眼中的“该死的人”打官司?迪内许说,律师的工作是保障任何人有公平审讯的机会。 刑事辩护律师和死刑息息相关,他们帮被告辩护,一条人命就掌握在手,罪名成立当事人就等着被绞刑吊死,是以压力非常大。 迪内许从业多年,很多时候当事人并不是真正的罪犯。他出道就跟着前辈接了一起贩毒案,也是他印象最深刻的案件。原来的嫌犯花了8万令吉贿赂警官寻求“解决”,可是案件不能就此晾着,必须找另一个符合嫌犯身分描述的人代罪。那只代罪羔羊就是他的当事人,在另一个地方被警方逮捕,带往一间有很多毒品的屋子,再拍照“佐证”。 “这等于制造伪证!”迪内许当时不单凭警察提供的证据作参考,他亲自调查。他根据警方提供的地址到土地局查证,发现是一个已经夷为平地的甘榜,而照片中的所在地竟是警局附近。 他在庭上一一提出自己搜集到的证据。再加上,谎言通常需要很多人一起维系,间中一定会连结不好而断裂。审讯过程中其中一名证人警官表明在逮捕过程中没有看到毒品。谎言被戳破,迪内许的当事人被判无罪,而受贿的警官则面临贪污官司。 “有时候证据并不是真实的证据。没办法,我必须花更多心思找证据。”迪内许提出一个假设问题,“被告的生命就在你手上,如果真的被判死刑,怎么办?你就会开始想,你做得够多了吗……” 他面对的“毒贩”被告 根据刘伟强稍早前接受《星洲日报》专访(2月11日刊出)所提供的数据,目前共有6万5222名囚犯,当中1281人是死囚。死囚中932人涉毒品案,剩下是349人约300个是杀人犯,少数涉及绑架案和携带枪械等。 这个比例和迪内许手中的死刑案件相彷,贩毒案占多数。然而,大部分被逮捕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毒贩,而是毒驴。幕后的毒贩通常找边缘青少年运毒,一个毒驴被捉了,就再找下一个。 迪内许粗略审视接过的毒品案子,大约60%的当事人知道自己在做不对的事,不过在这当中只有大约一半知道自己在运毒。比方说,毒贩把毒品绑在毒驴腿上,他们看到白色粉末,可想而知是毒品。一些情况则是他们被交代送文件到海外去,工资相当高,事有蹊跷,殊不知毒品就藏在文件里。 “一般公众只要有看电视节目、新闻或脸书都知道这种跑腿工作是不法勾当。但这些做这些事的人恰恰都是无知,急缺钱的一群。” 另外40%,当中有一半是无辜的。好比在机场被要上厕所的陌生人要求帮忙提包包,下一秒就被关卡人员包围逮捕,指手中的包包可能藏有毒品。“所以啊,在机场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做好心人,千万不要帮忙陌生人提包包。” 剩下的一部分,不是贩毒,他们可能有轻微毒品前科,但被设计来顶贩毒罪。前述迪内许印象最深刻的案子便是这一类,被不良警官捉来替人顶罪。这点,迪内许说得无奈,“警队里会有害群之马,任何领域都一样,律师也会有。” 说了那么多都是毒品案件,那么迪内许又如何看待谋杀案? 请继续阅读下一篇:〈每个人都有权接受一场公平的审讯──刑事辩护律师谈谋杀案〉。 (原文上载于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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