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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小物件

這些年蒐集了不少帆布袋,一件緊挨著一件吊掛在衣櫃邊。圖樣繁複,有貓,有樹葉,有梵谷的《盛開的杏花》,還有卡夫卡的小說書封。帆布素來是畫油畫的畫布,如今製成單肩提袋,出門時好似揹著一幅畫。 眾多款式中,發現自己收藏最多貓咪帆布袋。自小喜貓,母親偏偏相反,每當有野貓從陽臺鑽進家裡,她便急忙衝上去潑水驅趕。家裡因此從不養貓,興許想要彌補心中缺憾,跟貓相關的物品囤積得越來越多。雖然經常有人自嘲為貓奴,於我人貓是平等關係,沒有主僕之別,何況貓從來不受人類馴服,揹著這些印有貓咪插畫的帆布袋出門,心情類似跟朋友相約去逛街。 前幾年,適逢紀伊國屋書店週年紀念,書店聯手本地插畫家推出紀念款帆布袋,擬人化的動物圖案甚是可愛,一隻胖貓端坐在扶手椅上,身邊依偎著兩隻小貓,胖貓捧讀一本貓繪本,笑得雙眼瞇成細線。注視這個和樂融融的畫面,不禁噗哧一笑,現實生活中從沒見過貓莞爾迎人,一般都是臭臉,抑或討摸時異常溫柔,當你不慎碰到禁忌部位,他們就會豎起尾巴一臉嫌惡地逃走。插畫中注意到另外一隻小貓,不太合群地背對三隻貓,蜷曲身子躲在紙袋裡,紙袋撐得快要炸開,小貓雙眼圓睜,全神貫注看書,什麼書讓他如此著迷呢? 記得你的帆布袋總是塞得飽滿,裡面放著兩三本書,問你為什麼裝那麼多書,你說這樣帆布袋才會鼓起來,外觀比較好看。其實維持體面的外表是要付出代價的。原本空空的容器,填塞日常各式隨身物品、他人寄託在我們身上的關心,譬如出門前爸媽提醒我記得帶上水瓶和雨傘,這些善意日久疊加成罣礙,在外走動久了,肩頸仍揹負著家族幻肢,背得痠痛。 你知道我喜貓,曾贈我跟你同款的帆布袋,米色肩帶,翡翠綠布料,一隻胖碩白鬚黑貓挺直身軀,上面有句加粗黑字:Catch me! 我們都想抓住時間 兩隻黑貓,曾經一起遊蕩。 後來我們在車站道別,車上你說這段感情兜兜轉轉,凌亂的開始,美好的結束。想起去年我們一起去逛雙威廣場,你我心情低落,關係剎那降至冰點,冷冽如商場空氣。你低著頭,疏冷,沉默。我瞧見你神情落寞,刻意把肩上的帆布袋轉成背面,黑貓隱身,消失無蹤,一片空白抹消所有昔日回憶。 當時太過理性,瞻前顧後,火花寂滅,理性與感情互相錯失。愛是承諾嗎?承諾沉重。我們終究從那禁抑的時代匍匐而來,在愛與被愛之前,先習慣內化恐懼,往後當我們愛上一個人,這份情感被揉捏得細細的,收進盒子裡,像堆積在帆布袋小口袋裡的髮絲與碎屑。 黑貓走遠後,獨自在城市中通勤漫遊,身邊忽爾騰出龐然空缺,踽踽獨行。有段時間出門前站在衣櫃前良久,不知道背哪個帆布袋才好。朋友後來送我有人出版社20週年的紀念款帆布袋,插畫裡留著俏麗短髮的女子悄聲呼喚:有人嗎?小白貓從牆角探出頭來張望,底下傳來冷冷清清的迴音:有人。最近常常揹著她出門,日子久了漸漸覺得設計有些素雅,袋身還有好多空間留白,自己遂動手裝飾,綴以動漫徽章,肩帶掛著透明拉鍊小包,裡面裝著喜愛的盲盒公仔。 敞開陰暗衣櫃,黑貓帆布袋夾在衣衫之間,像《斷背山》最後一幕,艾尼斯用自己的格子襯衫罩住傑克的藍色外套,近似擁抱。撫著帆布袋上的皺摺,Catch me字樣依舊顯眼,想起那電影臺詞:“我們都想抓住時間,但其實是時間抓住我們”。察覺其中一條肩帶已然脫落,線頭亂竄,內面殘留灰黃汙漬,我沒有打算把它清洗得光潔無瑕,這些汙漬是時間留下的印記,我不願乾淨地遺忘。
1星期前
帆布袋是B計劃,它適合隨手一捲放進後背包,為擴充容納做準備。稍顯精緻的帆布袋配有拉鍊或小口袋,但它從沒妄想成為收納好手。因為方便休閒、恣意隨心,袋子裡物品經常互相傾軋,最脆弱莫過隨身書籍,難逃雨傘、水壺、鑰匙等環繞威脅,留下或深或淺的疤痕。所以我偶爾依賴後背包——畢竟在帆布袋出現以前,帆布包陪我走過很長的路。 我的中學、大學時期,應該還是後背帆布包的時代。學生走出宿舍門口,上課、吃飯,還要找個地方窩著複習作業,耗上一天才能回到居處,有一個耐用又大容量的後背包才是日子正義。當時流行的有豬鼻包,因為揹包上帶有菱形的標誌,下劃兩道線縫,看起來像豬鼻子。後來我才知道,帆布包上的“豬鼻子”並不是某公司專利,而是方便登山客掛上鞋子、繩子、釦環等實用的外在機關,它在大眾跟風之下弱化成了一種裝飾。另一種以日本Anello為大宗,同樣阻止不了坊間通行相似設計的帆布包。記得父親在夜市買過一個軍綠色配白色的給我——畢竟是仿製的,拉鍊開關總是崎嶇。到了臺北,我在公館的天藍小鋪另外入手一個酒紅色的平價束口帆布包,不超過400臺幣。後背包明裡暗裡規劃了分隔,提倡歸位;帆布袋心思簡單,任由筆電插頭捲曲,外套圍巾褶皺。它們也可以是好搭檔。 帆布袋印象始於臺南火車站外的交通圈,附近有好幾家傳統手藝的老店,其中幾間專門販售帆布產品,如廣富、合成等。門面展示的雙扣書包、工作袋等十分吸引,我好幾次駐足遠觀,總想著以後再來,經濟自主時再隨心挑選,帶回一個。不料多年後從師長手中收到,源於母校人文研究中心舉辦五一三事件相關的研討會,送給與會者的帆布袋。老師笑說,特意訂A4尺寸,適合收納紙類文件。深紅色揹帶襯著白色粗線,袋面標誌事件50週年的日期,關係遙遠半島人文印記,耐用美觀的合成帆布袋確實值得記憶更多事。 對熱烈的宣言感到不安 家中帆布袋何其多,足以一兩星期輪替帶出門而不重樣。它們不是消費目的,更像一種支持和交換——積點或滿額贈品,以及參與藝文活動的證明。帆布袋是我和線上書店、出版社、圖書館、某一場講座或展覽一起走過的短暫眾籌。有些帆布袋只是印著圖像插畫,或推送“Success is not the key to happiness. Happiness is the key to success.”等勸世良言。隨之而來的個性化符號由別針、刺繡布貼、鑰匙圈補貼,作為佈置帆布袋的琳琅小物,可以一磚一瓦建構認同拼圖——“#我邊緣我驕傲”、“彩虹pride”、“人權百年”等。這些日子,外掛釦針總是半路零落散逸,或遺忘在哪個帆布袋上,譬如當代寓言,話題過多而朝生暮死。 我有時對熱烈的宣言感到不安,自覺身處蒸汽朦朧的室內照鏡子,鏡中人輪廓曖昧,未知與認可的價值相距多遠。幾年前本地一款帆布袋成為輿論焦點,我雖參與創作設計,事後不知如何兼顧團隊與個人,正值風眼卻沒有公開表達想法,陷入完全否定與完全認同之外的失敗與失落。我被什麼深深裹挾了呢?如今回想這段經歷仍猶豫地抬頭張望。急於尋找認同和自我標榜有其危害,如此思索外掛認同,希望不會太遲。
1星期前
記不得那出門必帶帆布包的自己,究竟是如何養成這類習慣的,像是無所追溯根源的野史,讓人突然在某天的某個時段想起。曾嘗試找尋這種習慣的痕跡,但在梳理之後依舊無法記起,也無從考證。不那麼重要的東西,似乎都是這樣被遺忘的。或許,就是這樣自然地成為日常所需,一種固定的生活模式。 有段時間痴迷於收集帆布袋,只因它從來不會輕易變髒,反而會轉變成另一種顏色,彷彿自帶生命般自我蛻變,顏色的時效性帶來兩種視覺體驗。當然,我亦能夠通過其表面上各種不同的印花設計來見證設計者的巧思,更符合當下青年對文青審美的追尋。可即便早已明確知道帆布袋的設計萬變不離其宗,痴迷的人還是會為了它獨有的文青特質買單。 帆布包向來是出門之必要,錢包、書本、手機、平板,一切有關生活所需的物品皆能夠通通收入其中。只是出門的動線顛倒紊亂,內在物品總會因路程顛簸而交雜在一起,雖說這不影響它的收納功能,可亂中有序,大概是對它最精準的描繪。 帆布袋幾乎陪我走了很多的路。大學時代常和朋友從丹絨馬林搭火車到吉隆坡出遊,揹著帆布袋偽裝自己是個文青,在城市間遊走,逛不同的書店和咖啡廳,尋寶般挖掘不同樣式的帆布袋。但有時候並非以金錢購買,而是參與活動獲得。有次回校主持過一場紀錄片的分享會,會後主辦方亦是贈送拓印當屆文學季標誌的帆布袋,用於答謝主持人。雖說後來陰差陽錯之下得到相同樣式的帆布袋,但隨後還是轉贈給友人,用於紀念彼此的情誼。可無論是以何種途徑獲得,只要覺得喜歡就用,不用時便掛在吊架上,權當成一種時尚單品來欣賞,既賞心悅目,又有其收藏價值。 總要學會接受新的習慣 後來開始學習如何穿搭衣服來裝飾自己。實驗性地穿過各色的衣服,卻為了匹配帆布袋的顏色,只好從中篩選與之更適合的套裝,襯托帆布袋的特色。久而久之,穿搭成了一種陌生的習慣,著裝的美感只為帆布袋,而非自己。 市面上的帆布袋設計大多偏小,提把也相較於其他的包包來得短,適合大部分身形勻稱的人。原先使用並沒有如此擔憂,但久了會覺得自己越來越不合適,只因身材日漸龐大,帆布袋掛在身上顯得怪異。出門後,外人投來的目光如箭矢,刺向身體,也刺向心靈,小小的餘光掃射,都會讓我心悸般地覺得“我的搭配有問題”。這一大一小的原始比例被打破,無法構成基本的美感特質,於是只能捨棄,改換成較大的卡其色斜挎包,用於代替日常的收納。收集和使用帆布袋的習慣,大抵是這樣消失的。 曾為了讓自己與帆布袋更為合適,一度計劃減肥瘦身,以達到最佳的視覺效果。然而,現實的偏差總會讓你走向另一種結果,久了之後,原先那些看得極重的事情變得如蒲公英般輕盈,一吹即散。 關於還用不用帆布袋這一問題,也變得不再重要,因為總要學會接受新的習慣,仿若下一個天亮,持續循環、更新。
1星期前
在敦化、信義的誠品接連歇業後,坐落松山文創的誠品開始日夜營業。冬日天色灰暗、展區空蕩,唯有整棟誠品大樓溫暖明亮。對此地記憶好壞參半,如今重遊故地,新添一筆的記憶亦說不清好壞。為了避寒,也為打發時間,我與阿吳躲進誠品書局。逛至一隅,各色帆布袋精緻可愛,安靜地被摺疊,規矩地躺在狹小的格子中,像只能在有限裡做些盡情的展演。我感到莫名熟悉,彷彿已長久活在相同處境,於是停下腳步翻揀。 阿吳見我駐足,他喟嘆道:“你不覺得本末倒置嗎?帆布袋本意在於能重複使用,但商家為了持續賣出,常把它設計得很漂亮,讓人看了想買。擁有很多,出門時又未必會帶。”阿吳是真實參與世界的人,他確信不論大小,作為必造成影響。若三生萬物、無與有相等重要,那麼不去擁有,意義反而更大。亮麗總是炫目,使人有欲,但他仍是揹著同一個帆布袋,反覆清洗,直到褪色泛白不宜見光,或有人送他新的。我在一旁聽著,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帆布袋只要有一個就好 我的家裡沒有購買帆布袋的習慣。因父母職業關係,家裡總有許多免費獲得的帆布袋。它們堆疊在樓下被當成小倉庫的房間裡,不是塑封未拆,就是被書本、雜誌喂撐。大部分是來自不同大學的非賣品,純粹以交流、紀念為目的——大學Logo、地標與活動名稱,印製在棉麻布料上,深深淺淺。小的時候我不背帆布袋,嫌它單邊負重,難以跑動。就算喜歡也只意思意思地背個三天,後歡快無賴地掛回母親手上。不怎麼識字的幼獸本就沒什麼情懷可言,母親自是拿我沒辦法。 直至大學畢業收拾行李時,某種需要積極、自行貼近才能維繫的記憶,閃現在那些該郵寄的箱子裡。曾濡溼平織紋路的飲料水漬、同樣浸淫凌亂的上課筆記。我將這段溫和的大學時期裡,無論偶然非偶然獲得的帆布袋,擠壓成沒有形狀的模樣,塞入方正狹小的時空航船中。它們緊貼著對方,壓縮彼此的顏色,從臺灣回到馬來西亞。 回過頭來才發現,那像是某種預言。 那之後,我正式背起帆布袋,喜歡起那些刻印上方的文字。它們隨著我散步、上課、搭飛機,來到新的居所,彷彿過去的自己以別種形態,遞歸到新的自己身上。除了袋子,還有毛巾、保溫杯、帽T……。媒介良多。而我最像等待購買的帆布袋,活在生命的方正之內,某一部分渴求著表層之外的富饒多采。 棉麻不會膨脹,所以方正之內的自由是安穩的。例如,我能迷戀著非屬即屬的迷惑性。我能背起家中小時候看不懂的包包,裝作自己來自其他大學,靠接住關於來處的疑問,肯認一些早就清楚的心意。心意譬如“我來自臺大中文系”增至“我來自國大中文系”。銜稱多變,不變的是有關“我是中文人”已成定式,無須討論。我心安地在帆布袋境遇中,盡情嬉鬧埋怨再往未知探索。有時候亦迷茫,不知該趨向光譜的哪個極端。我始終掙不脫那兩條攀附信仰與夢的揹帶,如盆栽掙不開有限的沃土。 那天在誠品書局,我與阿吳離開帆布袋區域,抱著書籍走向櫃檯。有人迅速替補了我們的位置。腳步來來往往,手指挑挑揀揀。方正之外,總是縈繞好多聲音。眾聲七嘴八舌,回應我於一切的迷惑:思考需要深入、生活總是勾連離散——要去到更遠的地方。一直以來,我聽著這些聲音,深知裝不完所有心意,卻矛盾地不願洗掉一點猶豫。 汰換是任何世間萬物能被看見的盡頭,但是,我沉默許久。 我下意識握緊挎在右肩的帆布袋,它印著“中文系Chinese Studies”的布料依舊鮮豔。我想像著幾年後,毛球、塵與陽光將穿透它,如針線,縫入眾多有關遷移的寓言。 帆布袋只要有一個就好,阿吳說。但是。 我本就只要一個帆布袋,一路顛簸。
1星期前
那年頭的香港與我們很親。許多成語是《老夫子》教的,許多歷史人物是從TVB連續劇裡認識的,小叮噹是說粵語的。冠傑國榮豔芳朝偉像住在隔壁家的沖涼房。香港街道與地名則是在“百萬富翁”裡早就走過了無數遍——在還不知道吉隆坡總車站叫什麼名字的時候,我們已先認識了羅湖車站、沙田車站;還不知道人生難不難之前,我們已先探知了“命運”與“機會”的殘酷與恩典。“修理自己所有房屋”是最令人害怕的,“得愛國獎券”則值得歡呼,雖然根本不知道愛國獎券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至少知道愛國是好事。 這期見【當代小物件】有兩人寫了“百萬富翁”,忍不住也想念起那年頭的時間感。那年頭總是感覺時間特別多、特別長,長得可以毫不擔心百萬富翁這樣的遊戲一玩就是大半天。因為嫌一盒百萬富翁的紙鈔不夠多,還曾將新舊兩盒遊戲的紙鈔混合到一起,厚厚一大疊,彷彿永遠不會有人輕易地破產,遊戲便可以更長久地玩下去。遊戲規則也是靈活的,常常因人變——因為看不懂地皮背後的產業計算法(倍數到底是什麼?),便慢慢生出自己的罰款方程式,大家意思意思給一點。銀行也是善良的,見有人財務不濟而彼此還想玩下去,便皆大歡喜地派錢。要很大以後我才真正地明白,“百萬富翁”豪的是時間,時間就是金錢的話,有時間玩那遊戲而不心虛的人才是名正言順的富翁。 Congkak也是很吃時間的。小時候的congkak我們叫衝格,格子是地上的地磚,一格地磚約莫一呎寬,五六格便霸佔了快半個客廳。是要那麼大的範圍的,因為衝格里的散珠子我們用的是橡膠種籽,新村邊緣的膠芭撿來的,幾粒就是一大把,沒有什麼容器兜得住。膠籽在地上一粒一粒派,幸運的人一把一把吃,擁有最多膠籽的自然也是大富翁。遊戲玩厭了就互相把膠籽磨得紅亮又順滑,夾在兩隻掌心用內勁一壓,鬥看誰的膠籽更堅強。喀喇,碎了也不會心疼,反正附近多的是。再不然就用相思豆玩衝格吧,樹下隨便也是一大把,milo罐都裝不完。 想想,永葆青春、回到過去何必要靠美圖秀秀或是時光機?找個從前的桌遊玩一玩吧。還能心安理得的便是大富翁。 【編輯臺】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最強的對手/葉宴欣(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變富翁/鄭俊鴻(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萬富翁的願望/廖舒輝(亞羅士打)
1月前
桌遊班的團友發來邀請,提筆書寫“桌遊的當代小物件”。提到這一主題,不能不提“百萬富翁”。在我童年時期,這款遊戲是我們玩得最久的,也幾乎是市場上唯一的版本,那就是香港的版本。 香港版“百萬富翁”獨具地方特色,展現了該地區的著名地標。太子道、窩打老道,以及版圖上最貴最高級的太平山,都是我在小學時首次接觸遊戲,哥哥姐姐告知必買的幾張地皮。如果開局時沒能買到這些,氣勢就輸了一半!接下來是競爭火車站、稅務局和電力公司,這些地段形成了遊戲中的連環拳,牽一髮動全身。完全隨機的機會卡和命運卡、悶聲發大財的免費停車場,以及讓人捧心期待的“由此去”賺取$2000,所有這些都在小小的心靈裡埋下了對桌遊的熱愛種子。 自行篡改遊戲規則 這盒經典的“百萬富翁”陪伴我從小學玩到了中學,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隨著時間推移,曾經心目中的神作慢慢演變為永無止境的遊戲,甚至變成了“破壞友情”的遊戲。最終,這盒遊戲不再受到青睞,搬家時也隨手棄掉了。我以為與“百萬富翁”的緣分就此結束,但當兩個外甥進入小學時,我正在上大學,被他們強拉著一起玩,而他們認為這是最好玩的桌遊!依然是那盒經典的“百萬富翁”。 年輕時的我,滿懷左翼經濟的理念,在無法推脫的陪玩中,開始自行篡改遊戲規則,試圖通過遊戲向他們灌輸我的思想。通常,我一邊玩,一邊讓銀行大放水,資助最弱勢的玩家,同時打壓領先的贏家。我的終極大招則是團結無產階級共同對抗壟斷者!在我的操控下,這盒純靠運氣的遊戲變得別具一番風味。往往到最後,前期領先的人都被我這個“幕後黑手”打垮了。 或許有人會問,這樣篡改規則的遊戲好玩嗎?事實上,我陪外甥從小學玩到了高中,他們每次都期待我到訪,一起玩變體“百萬富翁”的時刻。在我反覆的磨練中,他們逐漸適應了遊戲節奏,並開始與我共同創造新規則,測試他們突發奇想的創意。 每一場“百萬富翁”都有新奇的規則,等於每次玩都是全新的百萬富翁體驗。這種獨特的體驗將我與外甥的關係緊密相連。 這種體驗特別奇妙,因為我們之間的關係正是通過這款經典的桌遊串聯起來的。許多時候,我們會對老物件感到厭倦,但這盒經典的桌遊卻在我們手中煥發出新的活力,連接起不同年代的人。深入思考後,我發現串聯我們之間的,不僅是那些花樣繁多的變體規則,更是那顆對遊戲充滿熱愛的童心。童心讓世界變得簡單而有趣,這正是我熱愛桌遊的原因所在! 【編輯臺】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最強的對手/葉宴欣(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變富翁/鄭俊鴻(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萬富翁的願望/廖舒輝(亞羅士打)
1月前
小時候的家是一家託兒所。自記事起,表哥表姐放學後就會被送到我們家,讓媽媽代為照顧。哥哥姐姐總把我和妹妹分在一組,嫌棄我們年紀小,不樂意和我們玩。儘管如此,我和妹妹仍然喜歡跟在他們身後,學習他們的一舉一動。他們玩什麼,我們就吵著要玩什麼。隨著時間推移,這些玩具在家中衍生出複數,兩個小組都能玩到相同的遊戲。後來,我們迷上了馬來播棋(congkak)。 在一個無所事事的午後,哥哥姐姐從角落裡翻出一個從未見過的玩具——馬來播棋。棋盤上有一個個坑洞,左右兩邊是“家”。對小時候的我和妹妹來說,這個遊戲就像一個“撲滿”,我們需要用玻璃彈珠填滿每個坑洞,再一一收集散落的彈珠,存回“家”。後來才知道,馬來播棋其實是考驗心算能力和策略的遊戲,如何獲得更多分數、保證自己最後行動以獲得下一輪的先手優勢。不過,那時的我們什麼都不懂,只是像螞蟻一樣,勤懇地將彈珠一顆顆搬回家。 我們都喜歡玩馬來播棋,總是為了誰先玩而爭吵。爸媽決定再買一個。記得回家的路上,媽媽提起她小時候與馬來播棋的趣事。外婆有5個小孩,他們和我們一樣為誰能先玩而爭吵。為避免屋頂被吵翻,外婆立了個規則:先寫完作業的可以第一個玩。可媽媽個性慢吞吞,總是最後一個寫完,等她坐到馬來播棋前時,已經是晚飯時間了。 “那媽媽你最後有玩到馬來播棋嗎?”妹妹問道。 媽媽點了點頭。 “那是因為你寫作業變快了嗎?” “不是,是因為舅舅他們開始玩陀螺了。” 媽媽是外婆的迷妹 我看到媽媽的眼神回到了過去,帶著佩服的光芒。媽媽提到,她這一生遇到的最強勁對手是外婆。我不記得媽媽具體是如何讚美外婆的,但我依稀記得,她形容外婆是一個人形計算器。外婆玩遊戲時,只需一個眼神瞄過,就能知道玻璃彈珠的去向。媽媽是外婆的迷妹,因為每次遊戲結束後,她總會對我說:“外婆真厲害!”我心中也留下了外婆聰明的形象。 漸漸地,我開始掌握遊戲的技巧,不再只想著填滿所有空格,而是學著哥哥姐姐的方式遊戲。儘管我的對手還是我從小到大的玩伴——妹妹,但我心裡隱隱有一個想要打敗的目標,那就是媽媽口中最強的外婆。在我贏了妹妹無數次後,我向媽媽下了戰書。要實現目標,必須一步一步來,想要打敗外婆,得先打敗她曾經的手下敗將!起初我想挑戰哥哥,但他還是嫌我麻煩,把我“踢”給了媽媽。 同樣的故事在我和媽媽身上重演,但一直被打敗的卻是我。我帶著莽撞的勇氣挑戰媽媽,卻總是慘敗而歸。多次未能戰勝媽媽後,我十分沮喪,最終放棄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淡忘了馬來播棋,淡忘了曾立下的目標。直到小學畢業後,整理那些廢棄的練習冊時,我才在角落裡重新找到了馬來播棋。埋藏在深處的夢想再次找到了我,於是我決定挑戰媽媽。這一次,我贏了,反而想起了外婆。 外婆是我馬來播棋征途上的最後一個對手,看到它我依然會想到挑戰外婆的目標。然而,隨著長大,我與外婆的關係逐漸疏遠,我也不敢貿然向她挑戰。性格使然,我一直默默保持著這個夢想,希望有一天我能鼓起勇氣向外婆挑戰。到那時,我希望我們之間不僅有馬來播棋,還有彼此的故事。 【編輯臺】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最強的對手/葉宴欣(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變富翁/鄭俊鴻(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萬富翁的願望/廖舒輝(亞羅士打)
1月前
我是家中的老么,與哥哥姐姐的年齡相差甚遠,就像遊戲裡等級1與等級10的差別。當我剛出生時,哥哥姐姐已上了小學;當我上小學,他們已上了中學。他們之間都很熟稔,我卻覺得自己是他們之間熟悉的陌生人。 當我還在搭積木的小時候,他們已沉迷於掌上游戲。我眼巴巴地看著,吵著要與他們一起玩。他們嫌棄我年紀小不懂得玩。直到他們被我吵得受不住的時候,才會被逼著放下游戲來陪我玩桌遊。我們那年代的桌遊很簡單,家家戶戶都會有傳統的棋類遊戲,如中國象棋、黑白棋和蛇棋等。不過,這些桌遊我都不太喜歡,因為我感覺得到他們在故意放水。中國象棋和黑白棋都考驗思維,我比不過他們。他們贏我的時候,我不甘願;輸給我的時候,我知道他們只不過是想要敷衍了事,早早結束。後來,我終於找到了一款遊戲是可以讓我和哥哥姐姐玩在一起的,那就是“百萬富翁”。 “百萬富翁”是運氣為主的桌遊,無論男女老少都可以輕易上手的一款遊戲。我喜歡擲骰子的驚喜,然後移動著小人兒在棋盤上走動,像我的分身在不同的城市中漫步。如果剛好來到無主的建築物就可以豪爽地掏出錢買下那棟建築物,擁有它,彷彿真的成為了百萬富翁。我們還會爭著建造最昂貴的房子,只要有人踩上我的地盤,就可以跟他們收取過路費。 童年時光,我曾一次次地和哥哥姐姐、爸爸媽媽一起玩“百萬富翁”,即使“破產”了,也依然感覺到那段時光是價值百萬的珍貴回憶。後來,我會留意不同版本的“百萬富翁”,並要求爸爸媽媽買給我和哥哥姐姐玩。不同的版圖打開又是新的世界,我藉此認識了更多的城市以及更多的地標。 長大以後,我拿著“百萬富翁”與朋友一起玩。有一次跨年夜,我和朋友們約好一起跨年。那個晚上,我們一邊玩“百萬富翁”一起跨年。我們一邊玩,一邊聊天,一邊幻想自己的將來。我們談到自己的夢想,都覺得長大以後的夢想很世俗。大家都希望自己可以成為百萬富翁,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我們還天真地約定好如果有一天真的成為百萬富翁,要開一架私人飛機把百萬富翁地圖上的每一個城市都走一遍。那一晚,我們在煙火中許下了這個願望,我們都知道這個願望不會輕易地實現。但如果哪一天我們再聚在一起,談起這件事的時候,我想我們應該會狠下心來定下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拿著桌遊當“金魚佬” “百萬富翁”在我的心裡埋下了一顆種子,長大以後我特別喜歡玩桌遊,並且都是小時候沒有試過的。隨著接觸的桌遊越來越多,才發現桌遊的世界與閱讀的世界一樣是遼闊的。桌遊像一個移動式的職業體驗所,在不同的桌遊裡有著不同的設定,形塑出了各種各樣的玩家。比如在《電力公司》時,我們幻想構建城市的光亮;比如《選書師》,我們費盡唇舌把一本本好書介紹給我們的顧客;比如《現代藝術》,我們認識不同類型的名畫並擔任拍賣師的角色。如今,偶爾我也會拿著桌遊當“金魚佬”,引誘我的侄兒侄女放下手機與我一起玩桌遊。我和他們因為桌遊也有了聯繫。 從“百萬富翁”一路玩到其他的桌遊,除了好玩,我更珍惜的是在玩桌遊時人與人之間深刻的聯繫。如今,手機橫亙在人與人之間已是常態,但我相信桌遊擁有魅力可以讓大家把手機放在一旁,給彼此一些時間。如果您在生活中也想擁有一段逃離現實的時光,不如就捉起家人和朋友的手來玩一玩桌遊吧!第一盒桌遊,百萬富翁也可以,如果還有時間,就一起探索屬於你們的下一盒桌遊! 【編輯臺】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最強的對手/葉宴欣(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變富翁/鄭俊鴻(亞羅士打) 【當代小物件/2月/桌遊】百萬富翁的願望/廖舒輝(亞羅士打)
1月前
我3歲時的照片裡,爸爸把他的眼鏡架在我的鼻樑上,讓我擺著一個很威風的胸前插手姿勢。大家會叫爸爸四眼狗,小時我總好奇地問大人:為什麼不叫四眼雞?四眼貓?四眼青蛙呢? 12歲那年,我也變成了四眼狗。長成大人時才發現,其實我有屈光參差,雙眼散光外,還測出左眼近視,右眼遠視(一直被誤以為零近視)。 眼鏡一直伴隨我至今,是讓朦朧變得清晰的重要夥伴。有意思的是,我想起了《小魚散步》這本繪本——小魚戴上媽媽的眼鏡“扮大人”出門沿街買東西,戴上眼鏡後,她眼裡的世界反而變成了朦朧的景象。 小時候的我也曾像小魚那樣,模仿大人做許多的事情。長大後的我卻有時會想回到小時候的自己,希望享有當時那份最純粹或真實的“我”。 時間不斷地推移,身分不斷地轉變,記憶不斷地堆疊,交叉的記憶有時跨出它的專屬空間,臨時上門拜訪在生活裡可能正在亂糟糟的我,以跳接的不同視角來播放。 希望眼鏡幫我擋痛 曾經的我,拿著不同大人的眼鏡,試戴來玩,捱了一頓罵。 曾經的我,把眼鏡不小心弄斷時,忐忑不安地不知該如何向爸爸開口。 曾經的我,拿著小小的螺絲起子偷偷把眼鏡微小的螺絲取出,拆解眼鏡,卻不敢讓大人知道。 曾經的我,和朋友比賽看誰能“最準確”地在校門將關上那刻剛好到校,常常在走往學校的路途中才發現忘了戴眼鏡。 曾經的我,邊哭邊走邊希望眼鏡可以幫我阻擋一切的痛,讓我可以和疼愛我的外婆好好告別,親口對她說聲謝謝你用很多的方式來保護我。 有些記憶並沒有隨著時間慢慢褪去,反而像戴上的新配好的眼鏡般,景象變得好清晰。 想到這些,架在鼻前的眼鏡,卻讓視覺變得朦朧了。
2月前
我在小學的時候就戴起了眼鏡。但如果要追溯到哪一個年紀開始的,記憶卻已模糊。若以10歲為起點,到目前也已超過30年。 還是小孩的時候,換眼鏡這件事總不那麼容易順遂。家鄉是沒有眼鏡店的小鎮。通常我們都會全家出動,浩浩蕩蕩出發至大約50公里之外大城市裡的眼鏡店。旅程的歡樂程度取決於換眼鏡的原因。假如把換眼鏡形容成一場災難,那麼起因就可以是天災(例如,近視加深)或人禍(例如,眼鏡被折斷)這兩大類。前者而言,從一開始爸爸媽媽是和藹可親的,旅程也許還會穿插一些商場購物的行程,或順道探訪在城裡的親戚。至於後者,甭提損壞眼鏡後先慘遭的打罵唸叨,旅程往往就是速戰速決。但無論哪一類,終究還是父母對我們的愛與付出。當自己開始賺錢後曾經迷惑於各種各類的鏡框鏡片,直至有生活的阻力後才覺得這筆開銷能省則省。 自己舒服時 最自在最自信 一直覺得眼鏡這東西是虛幻世界裡很微妙的物品。它可以很平凡不起眼,但又可以是舉足輕重的東西。少了它,很多畫面看起來就少了那麼一點丁的平衡感。想像《Men in Black》這電影系列裡的黑衣警探只是穿了黑色西裝但沒有墨鏡會是如何。在《Breaking Bad》裡飾演化學老師的布萊恩·克里斯頓,眼鏡就成為他為人師表的刻板印象。當然後來的故事,眼鏡下的眼神就另當別論。論漫畫的話,想到的會否是那個綁著蝴蝶結,突然來個凌厲的眼神並推一下眼鏡,鏡片還要是會呈現閃光,接著就破了案的柯南。還是,哪一位拿下眼鏡就會射出鐳射光的超級英雄?當然,也沒有忘記超人沒披上披風的時候也是戴眼鏡的上班族。 影視世界的編劇也總喜歡讓眼鏡變成擁有魔法的物品。戴上眼鏡的小子往往溫文爾雅;脫下眼鏡後的斯文人卻可以剎那變成變態殺手。戴上和脫下眼鏡的女生總會有個反差——要不從呆萌邋遢的人變成眼睛會說話,連眼珠裡也有星星;要不就從嚴謹幹練的角色,拿下眼鏡後彷彿也移除了武器,變得完全沒有殺傷力。 現實裡當然會有似曾相識的例子。中學時期戴厚重鏡片框框的女孩,出來社會捨棄眼鏡後彷彿變成另外一個人。說件很羞愧的事,我曾經因為這個“沒有眼鏡會變美”的迷思,年輕時只要有需要“盛裝化妝”出席的活動都會換上隱形眼鏡。可是東施效顰,有些事情並非只是有無眼鏡就能改變的事實。後來才知道,學會以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去出席,其實最自在也最自信。 話說最近,在某部韓劇裡,男配角總喜歡用中指把眼鏡往上推來喬正它的位子。看到那動作的時候,我總會心一笑。心裡縱然知道這動作不禮貌,但也好想可以在生活不如意時來這樣一次,假意且狠狠地用中指把眼鏡推上去後,抬頭挺胸,大步闊前。
2月前
“Aunty you ada san guang dan lao hua.” 妝容似20歲空姐的驗光師可能不懂,這世界存在著心靈跟視力一樣容易受損的中年女子。雖已年過40,可這麼被年輕人叫安娣的同時還被告知有老花,我當下有股衝動就地仰天長嘯。 不,既然衰老是必然的,那就得優雅地老去。我提了提鼻樑上那猶如萬聖節裝飾品的瞳距試鏡架,歪著頭對她苦笑。微笑起來酒窩淺露的驗光師本身戴著具有時尚感的六角金絲眼鏡,鏡腿細如筆芯,以我粗魯的個性,估計這款戴上兩天就歪不成形,遂選了一副不易折斷且特價中的全黑塑膠鏡框。 一週後,我在店內戴著新眼鏡試讀單據上那些字體極細的條款時,店員提醒我閱讀時得稍微仰頭俯視,夜晚開車則可以直視前方。是的,戴上眼鏡後字體看起來比較清晰,可抬頭環顧四周時卻感到眩暈,店員耐心地解釋,一般新配眼鏡都需要些時間適應,尤其我這種初戴眼鏡者需要更長的適應期。 可實際上這並非我的第一副眼鏡。畢業後找工期間,因為聽信“戴眼鏡面試會增加錄取機會”這種說法,我買了個無度數眼鏡拍了證件照,並戴著它到處面試,結果有家公司提及員工福利中的眼鏡補貼時問了我近視幾度,我焦慮地東拉西扯,沒正面回答問題。我最終沒被錄取,但也不再戴著眼鏡面試。 後來有段時間當新聞記者,那副眼鏡倒成了“喬裝”好道具。有時為了拼獨家新聞,想避開熟絡的警官或保安時會戴上眼鏡再撥散平時紮起的頭髮,偽裝成非媒體人員混進部分場合,以獲取第一手消息。克拉克·肯特戴上眼鏡時是個普通人,也是個記者,摘下眼鏡後就成了拯救世界的超人,可我摘下眼鏡依舊是一個窮困潦倒且經常被催稿的女記者,這就是漫畫與現實的差別。 少壯不讀書 老花被恥笑 兩年前加入新公司時,整個部門的7個女員工就只有我沒戴眼鏡。辦公桌堆滿了文件夾與文件,工作期間基本上雙眼都在紙質文件與電腦屏幕間遊走。一年後,我視力衰退的症狀開始出現,包括細字看久之後眼睛會感到疲勞、視窗字體逐漸調大,再加上夜晚駕車已看不清前方車牌號碼。 “嫦姐餵你的word開好大哈哈哈哈!”年輕同事來我座位交代工作時瞥見我的電腦屏幕,我瞄了一下右下角顯示的140%,暗忖著是否該去做視力檢測,但拖延症如常地戰勝我這計劃。 直到有天,母親拿著新買的臉霜要我幫她看看用法,我握在眼前數秒後發現根本無法讀取內容。我知道那些是英文字,可它們看起來比較像一坨軟爛的面線糊,所有字母交纏在一起難分難捨。罐子越拉越遠,直至手肘之距才終於看清。 “你要不要把罐子拉到外太空去?”母親在旁皺眉抗議。 會用“朦朧美”這種形容詞的人,多半不是從事跟文字或數字有關的行業。還在適應老花眼鏡的初期,我經常一手拿著文件、一手夾著眼鏡框在額頭與鼻樑之間移動,一直在懷疑到底是戴了看得比較清楚,還是沒戴比較清楚。好幾個星期之後才終於適應,但我經常把摘下的眼鏡亂擺,有時它被埋在文件堆之中,也曾被疊高的文件夾砸了兩次,我無法想像驗光師那副高雅的金絲邊眼鏡在我手上會如何地被摧毀。 前些日子放工時,我正把眼鏡收進盒子裡,路過的人事部經理兼資深眼鏡使用者江姐突然停下腳步,驚呼。 “哇眼鏡盒,100年沒見過了!阿嫦你為什麼那麼早就老花?” 我未及反應,後桌的上司搶先回答:“你看阿嫦的樣子,一定是小時候不怎麼看書,所以沒有近視,老花就來得早。” 所謂少壯不讀書,老花被恥笑。 不確定夏宇寫詩的時候是否戴著眼鏡。失明固然可怕,但我告別正常視力之後一直想列出:《老花前我想多做的四十七萬件事》。
2月前
小學6年的班級照中,四年級的那張,每次回顧,不管經過多少年,總會讓我的心咯噔一下。那是我人生其中一個重要的“分水嶺”——成為四眼妹的開始。也忘了是如何發現的,也許是家人注意到我看東西的習慣變得奇怪,也許是我多次投訴看不清楚,又或者是學校例行的身體檢查透露了些蛛絲馬跡,然後有一天,我的世界就這樣被兩個粉色的四方框框了起來。 在那個還未被3C產品荼毒的年代,戴眼鏡的人不普遍,小孩更是少之又少。同學之中四眼者,多為家族遺傳。我們家族裡,就只我一個近視加懶惰眼,而且小時候家裡管得嚴,電視都不讓多看,又怎會小小年紀就把眼睛給用壞了?現在想起,這事當時應該對我打擊甚大,四年級的那張班級照是最有力的證據——我不單在那一年變成四眼,還胖了一大圈,一副自暴自棄厭世的模樣。 一直戴眼鏡會變成田雞眼 我的第一副眼鏡是粉色(約定俗成專屬女孩子的顏色),大四方形的框,兩隻鏡腳還繫著防脫落丟失的黑繩。若用今天的審美觀來看,那是又土又醜的了。當時年紀小,沒經驗,眼鏡款式的選擇自然落在母親和一臉親切的眼鏡店員身上。第一次把眼鏡戴上,看著原來的世界被眼前的四方框給分隔出兩個區域——框裡的清晰和框外的朦朧,就懵懵懂懂地意識到,從今以後,儘管戴上矯正了視力的鏡片,我還是無法完全看清眼前的事物,還要適應把框外的邊緣世界給忽略掉。 我執著著一個明明白白的世界,所以即便有著“一直戴眼鏡會讓人的眼睛凸出變成像田雞眼”這樣可怕之說,我仍時刻戴著它。因為眼鏡的重量,臉部的肌肉時時緊繃著以防眼鏡從鼻樑滑下,但我還是學著去忍受。 我還對框裡框外的區域有一定程度的執念,這讓我在選擇眼鏡時總有著許多莫名其妙的糾結。有一種無框眼鏡,直接用眼鏡鼻樑和鏡腿支撐著鏡片,因為沒有框,所以戴起來不會有框裡框外兩個世界的錯覺。可是這樣的眼鏡對我來說太過精緻,經不起像我這樣一個粗魯的人的碰跌摔撞。還有一種小巧玲瓏、能營造一種斯文形象的小鏡框式,因穿戴起來能託顯可愛而曾經讓我躍躍欲試,卻因為那份奇怪的執念始終不得被我接受。 後來開始流行隱形眼鏡,一種直接附在眼球上的鏡片,無框無界一覽無餘的神奇存在,偏偏我卻過不了自己心中的障礙——會不會在戴的時候不小心被自己戳傷?一片薄膜在用點力便能被戳破的眼球上,能戴得穩嗎?再後來出現一種能用激光改變眼角膜弧度的矯正手術,雖然技術安全性越來越高,但許多後遺症的傳言還是讓我不敢踏出那步。從小就被教導不要直視強光,眼睛會壞掉,現在還讓激光射眼,稍有差池豈不弄瞎?好吧,我承認自己危言聳聽。 從小學四年級開始,戴了數十載的眼鏡,如今我已能做到無視框外周邊的朦朧世界,也能無視眼鏡拿掉後世界的不清不楚。世界因為框的存在而無法完美連貫,亦因為框的不存在而蒙陰,但那又何妨?世界本不完美,也無須明明白白地被看著。框裡框外,世界不同,卻自成一格。
2月前
家中有的盤碗碟杯,似乎都是購物贈品為多。它們高低形狀不一,卻依然可以在玻璃櫥架上緊緊相依,只有等到心血來潮或客人光臨才用得上;愛用的那幾只,永遠都在瀝水架上擺著。雖然沒有名字標籤,但家裡人都有相處之久的默契——高大杯泡冷飲最適合,闊面大方的碗杯用來裝糖水,長頸鹿杯恰好容納一人份的飢渴。人不多,就一人一隻。 那長頸鹿杯是我用得最就手的。熱水先倒三分之一,飲料粉末隨之加入旋轉舞動,攪拌均勻後,再倒入熱水至七或八分滿,一杯比例恰到好處的熱飲由此誕生。 我想除此之外,沒有什麼杯子和我如此契合。杯耳恰好的厚度,熱飲不燙手,杯口闊而修身,配上餅乾,是最叫人回味無窮的國民早餐。 這長頸鹿杯可不是什麼購物贈品,而是來自她的心意。 我和她自小相遇並非偶然。我倆皆為家中獨女,也曾想若是有姐妹相伴,會是鬧劇連篇還是密不可分的親暱,還好有她。雖然相差十餘歲,不過年齡從未在我們之間沖刷成溝,個性之迥異也不會讓我們生嫌隙。每每回鄉,我總會帶著我那隻小行囊直奔她家,我爸媽不免莞爾:真是的,回老家就好像“搵豆油”(沾醬油),每次到家鄉就要“離家出走”到她家過夜。自我有記憶以來,她就像我渴望的大姐姐一樣照顧著我——到處吃喝玩樂、化身她的工作小助手、購物遊車河,光是待在她家裡也很滿足。夜深人靜“同床共枕”,說起生活日常或各種遭遇,彷彿是夜空中最貼近的兩顆星,聊著聊著漸成眠。 關於擁有杯子的過程,記憶也已經模糊。 杯子降臨到我人生的那一天,似乎也不是什麼特別的生日或節慶。她對有趣的小玩意愛不釋手,也時不時給身邊人捎帶什麼,而我有幸成為其中一個。大概是那麼好的日子,偶然得到來自她的驚喜,我想,那時候渺小的我,心裡燃起被重視的感動,然後珍而重之向她道謝。她也總會落落大方地說,哎呀沒什麼的,你喜歡就好。 老實說我並不擅長得到。從小到大,家人的教誨迴盪成心裡的一道線:做人啊,要有來有去。得到了什麼,就要回報什麼。但一直以來,對於人情世故,我都是個“紅毛直”,既不懂得什麼時機該做恰當的事,也不知道不合時宜怎麼寫,且進或退的交際舞,竟如此難以理解。回禮要怎麼送,送什麼才是對方需要或想要,我真是無半點頭緒。彼時我最多的就是書了吧,悉心挑選一本她會喜歡的小說回鄉送她。我記得的,小心詢問她的讀後感,她說很好看的欣喜烙印腦海,心裡彷彿化身杯子上那隻長頸鹿般“頸”高氣昂,擁有自己還是挺了解她的莫名自豪。 找她就找到我這隻跟屁蟲 長頸鹿杯白瓷外身看似無暇,圖樣文字仍在,但無論多細心清潔擦拭,內側底部卻是掩不住的細微年輪——畢竟用著它也有十來年了吧?印象中當時它頭上還戴有矽膠帽子,如今不知所終。杯身有長頸鹿堅定而溫柔的身影,雖然圖文疑似指長頸鹿為鹿(Deer),大概只是因為Deer與親愛的(Dear)諧音而特意為之的小心思吧?絕不是以長頸鹿嘲諷我那不明顯的身高,也不是嫌棄我不夠“長頸”的脖子。 杯子依舊在,只是,那段青春與她作伴的日子,年歲漸長已不再有,也隨著她嫁為人婦,跟著她去到離鄉兩小時外的夢想之家。 從前回鄉,她所在之處是我的錨,只要找她就找到我這隻跟屁蟲;現今也只有過年過節或事先對好彼此的行程表,才再能見上她一面。回到家鄉,沒有她的存在似乎再也不同。她家已經是兩小時外的家,家鄉的這個家變成了孃家。 偶爾還去她的這個家,她媽媽也就我姑姑,總盛情問我不來這裡過夜嗎?我也笑笑拒絕,畢竟少了她,再冒昧“睡”她的床也徒生尷尬。 彼此依然不時聯絡。問對方有沒有回鄉,分享近期做的糕點,家中什麼有趣的事,但難以掩蓋的是她眼裡的落寞。她一切生活都好,卻還在等待流星劃過願望成真的時刻,而我只能默默陪伴。像與我相互作伴的這一杯子,只要有需要,杯子都在;這一輩子,我都在。 正如杯上那一段話,為她,也為我傳達的一句心意:想著你,祝願你生活一切都好,今天如是,永遠如是。(thinking of you and wishing you all of life’s best today and always.)
3月前
同樣是盛水的容器,水瓶和水杯受到的待遇好像不太一樣。 還在求學的時候,我每隔幾年總會購買一個水瓶。 它們的壽命,甚至是生命軌跡總是非常相似——最初水瓶透明的瓶身總是明亮乾淨,上學和放學總愛提著那根連接瓶蓋和瓶身的帶子到處走,會小心翼翼不讓水瓶磕著碰著。直到某天,帶子突然斷裂,才突然發現瓶身不知從何開始變得暗淡無光,此時社交媒體上關於塑料水瓶使用期限的科普類帖子就會碰巧出現,成為那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我不帶遺憾地掀開垃圾桶的蓋子,埋葬曾經在貨架前的精挑細選和貨比三家。 水杯則完全不一樣。剛開始用的時候,我多半不會有新奇感,也不曾有過想要好好維護的心思。我看了一眼此時擺在書桌邊上陪伴我碼字的白瓷杯,甚至忘了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用它,至於原因嘛,倒是記得清清楚楚。 用破杯不好的 賺不到吃 我想起了自己用了很久的上一個水杯——和現在的杯子同樣的白瓷,杯底一樣印有“黑人牙膏”的標誌,杯身也印著某個一直覺著眼熟卻不知道名字的卡通,而且都是免費的;唯一不一樣的是,舊的水杯杯口缺了一個小角。 這個崩口長得有點特別,看起來像是有人用刀片削掉了一小片白瓷,邊緣並不鋒利,對於盛水和喝水這兩大功能來說完全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正當我和我的水杯相安無事相親相愛的時候,這個小小的崩口還是被家中長輩瞥見了。自此媽媽不止一次對我說過:“杯子破了就不要用,人家講用破杯不好的。” 和水瓶不一樣,這麼小小的一個崩口便宣告了杯子的死亡,即使剩餘的99%完好無缺。 實際上類似的話我已經聽過了無數次,只是每一次的物件都有所不同,家裡的碗碟、衣服、鞋子,但凡缺了一個角或破了一個洞,只要不再完整,長輩總會拋出這一句話,即使還能用,也總歸是“不好的”。 好奇怪,有些水瓶的帶子斷裂了,也還能繼續用3、4年,杯子缺了一小角就“不好了”。但到底是什麼不好?哪裡不好?對誰不好?哪種不好? 按照一般邏輯,杯子的缺口會割傷嘴巴,所以因為安全隱憂崩口杯“不好”這一點並不難讓人接受。不過按照家中長輩的思考模式,我想風水學上“賺不到吃”的說法,更可能是我不應該繼續使用的理由。 聽說用缺了一角的杯子喝水會受傷,導致說話不利索,飯碗可能因此不保,所以有了“賺不到吃”的說法。不過我的崩口杯在使用上完全沒有問題,而且我的工作不需要說話,那這個“不好”或許已經抵消掉了吧? 逛街時也曾看過不少好看的杯子,比起家裡免費又單寡的白瓷,這些水杯不論款式顏色都精美有個性多了,就連喝口白開水感覺也能回味無窮,就這樣擺著也賞心悅目。我總會從貨架上拿起它們仔仔細細地看,有些有意思的設計我還會用手機拍攝起來,心裡琢磨著也許丟掉那隻崩口杯,正好有個藉口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添置個合乎我眼緣的水杯。 但在拿起又放下了這麼多隻從來不屬於我的杯子後,我依舊在後來的好長一段時間裡持續用著那隻崩口杯。因為一個小小的崩口,選擇棄用免費水杯的替換成本好像無論如何都會太高,再者“反正還能用”這一句話,終究是比“用破杯不好的”更具說服力。 所以即使只要到家裡的櫥櫃翻一翻找一找,就能得到新的免費牙膏水杯,但崩口杯依舊是我的嘴唇每日親密接觸的唯一對象。家中水杯“後宮佳麗三千”,但我總能憑藉杯沿的缺口一眼認出自己的“愛卿”。因為這個崩口,除了我沒有人會用它,家裡來客人時媽媽更不會用這隻崩口杯待客,它也因此變得更為我獨有,對我好不好這一辯題也在日復一日的使用中慢慢失去了意義。 而在後來的某一天,我還是送這隻崩口杯走完了最後一程路,出於什麼動機選擇扔掉它早已無跡可尋。這些關於水杯的紛紛擾擾,最終也化作了茶杯裡的風暴,像是激起了什麼,但什麼也沒帶走。我也開始用起了新的白瓷杯——此時再看一眼,杯裡的水已經喝完了,我為那隻崩口杯題的碑文也寫好了。
3月前
這是個杯子和人的故事。 教學生涯27年又8個月,教師節學生送來的杯子無數,我與學生的關係彷彿年復一年牽繫著杯子不斷。歲月旋轉,一些杯子早已化成記憶中模糊印象,一些學生也漸漸離遠,走出我的世界,唯獨這陶杯不離不棄,伴我至今…… 灰紫圓厚,色彩柔和,粗砂杯身,摸起來沒有刺痛感,反而感覺平滑細緻。直徑9公分杯口,高12公分,400毫升水剛好填滿杯心。龍飛鳳舞字跡Happy Teacher‘s Day 2006已斑駁模糊不清,像歲月注入滄桑,千瘡百孔。 憶起一段舊人舊事,那是單純的師生情。我猶記得送杯子的是一個高中女生,個子不高,皮膚顯白,清澈明亮雙眼嵌在圓嫩的臉,很惹人疼愛。女生叫什麼名字,我真不該忘了。我從來就不是輕易把人的名字牢記心扉的人,比起樣貌,我倒是容易記得一些人的某些特徵,即使事隔多年後,那些特徵仍然刻骨銘心,揮之不散。 女生外形可愛,實則憂鬱,課堂上對我的講解總是輕顰眉頭;講到語法時,眉頭鎖得更緊了。明明很認真聽課,卻天生理解能力不如人,領悟力不強,往往一堂課下來,她總是滿頭霧水,一臉愁容。我很早就發現她眼神中的迷惑,於是常常有意無意走到她身邊試探,而她總是羞怯低頭不語,把問題繼續留在我身後,深埋她的心底。 終於有天,女生在週記中透露心事。家中長女,揹負著父母至高期望。望女成龍,父母希望她在學業上為弟妹樹立好榜樣,揹負如山壓力,她喘不過氣來。我開始更關注她了,上課時不時把眼神瞄向她,試圖瞭解她是否已經把課堂所學消化,可當我和她四目交投那刻,她會驚恐地移開眼神,頭垂得更低了。一班四十餘學生,我無法每堂課都遷就她的進度,唯有課後把她叫來辦公室複習。 細訴不為人知的青春心事 不善言辭,卻喜歡把心事攤開在週記,這是師生之間建立情感的開始。我細心批閱,然後留言,無論是感受,看法,建議或鼓勵的話,只希望她正面看待問題,有個積極的人生方向。週記讓我們的心越靠越近,日子久,她不再有顧忌,坦蕩蕩與我分享家中大小事,甚至個人秘密。一週一期,一來一往的文字,師生之間自然築起一道橋樑與無需言語的默契。 中五畢業那年的教師節,在偌大禮堂教師節慶典上,她送來教師節禮物,還留下一句話:老師,教師節快樂!知道你喜歡紫色。我難得見到她眼裡飄過一抹笑意,然後匆匆轉身,身影消失於白衣藍裙女同學談笑風生中。就那一抹眼裡飄著的笑意,讓我往後日子多了牽掛,反覆記起。回家拆開禮物,原來是一個好大的陶瓷杯,灰紫色。為何是灰紫?紫色可以很豔麗,而她偏偏選擇暗淡無光的灰紫。這難道寓意著她迷茫憂傷,沒有飛揚的青春歲月? 我的日子從此多了個灰紫陶杯。每天晨起,我習慣用它泡咖啡,嫋嫋咖啡香,一口一口啜飲,仿如聆聽著女生緩緩細訴不為人知的青春心事。杯起杯落,恍恍惚惚,教師節那抹笑意與匆匆轉身的身影又現白花花晨光中。那個轉身似乎冥冥之中終結了一段故事。那年11月畢業季節,我和女生終究得走到分岔路口道別,她朝向康莊大道飛奔而去,我繼續留在校園春風化雨。那一別,女生就像斷了線的風箏,遺落在我尋獲不著的角落。 輾轉18個年頭,杯留人散,而今,我不再以灰紫陶杯沖泡咖啡。10年前,我驚見杯身字跡越漸模糊,不忍再天天洗刷,於是把它移置梳妝檯上,插上紫色梳子,裝扮我每個漂亮的日子。風箏,即使斷了線,我手中仍握著線;或許某個日常的瞬間,我走在熟悉的街上,驀然回首,女生就在街角的轉彎處。
3月前
今年的KLCC海外華文書市中,除了收穫了幾本好書,在推銷員的巧舌如簧之下,我還意外地買了一支多功能筆。這支筆的外觀不怎麼起眼,可它結合了雙色墨水的圓珠筆和自動鉛筆,3合1功能,保證速幹無汙漬,書寫流暢……唉,總而言之,在聽了一陣吹噓後,這支筆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我的囊中之物。算起來,它應該是我在大學畢業後買的第一支筆。 在我模糊的記憶中,第一次握筆應該是上幼兒園前。那時家裡除了電視機傳來天線寶寶說再見的聲音,還常常伴著媽媽的指導和我的啜泣。媽媽會不厭其煩地握著我的手,用已經鈍了的鉛筆,教我在練習簿上反覆寫著我那非常之多筆畫的名字。鉛筆越寫越短,練習簿也滿是我的淚跡,終於媽媽如願以償,讓我在上幼兒園前寫了一手“好名字”,我和筆的不解之緣也拉開了序幕。 自動鉛筆猶如身分象徵 大約是小學三年級時,自動鉛筆開始流行起來,還有各種款式,譬如,有流蘇掛件的,有玻璃珠吊墜的,有針筒型的,還有筆裡有彈簧的“搖搖筆”。依稀記得當時班裡有個家庭比較富裕的同學,換筆的速度完全堪比當今蘋果迷換iPhone的頻率,一旦文具店開始賣新款的自動鉛筆,隔天我總能在她的鉛筆盒裡看到。那時眼界太小,對我這個下課必須站在垃圾桶旁削鉛筆的“苦命孩子”來說,自動鉛筆猶如身分的象徵。除了羨慕,我還暗自發誓,等我以後工作賺錢了,必須實現“買筆自由“。 升上了中學,我對自動鉛筆的執念早已放下,卻開始對中性筆情有獨鍾。寫硬筆字特別有質感,妥妥地平價鋼筆。可當我一次次因作業本的筆墨暈染,而遭受老師唾棄後,我又另結新歡——圓珠筆。在父母不斷地耳提面命之下,我這個剛開始建立自我人生價值觀的孩子,有了第一個原則,那就是必須用按壓式圓珠筆,因為筆帽總是在我身邊神奇地失蹤,從此下落不明。 工作後,筆的地位在我這裡一降再降,與我相伴的只剩下電腦和手機,早就忘了當初在垃圾桶旁許下“買筆自由”的誓言。近期,也只是因為工作鬧心,用公司圓珠筆在紙上塗鴉發洩。曾經愛寫作,被朋友稱為“筆桿子”的我,只剩下一身銅臭味,在同事老闆間心力交瘁地周旋,完美展示什麼是物質富裕,精神匱乏。那些曾經和我一筆一畫書寫成長經歷,並一路把我送出象牙塔的“功臣們”,不知看見如今的我,是否會氣自己白白犧牲了呢? 相關文章: 【11月.當代小物件 01】筆的小故事/紫石(史裡肯邦安) 【11月.當代小物件02】提起筆,改寫自己/善生(吉隆坡) 【11月.當代小物件03】筆筆皆是/楊慧子(史裡肯邦安) 【11月.當代小物件04】筆Farewell/黃楚雯(西連) 【11月.當代小物件05】我與筆的愛恨糾葛/黎佳慧(淡馬魯)  
4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