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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

2天前
5天前
1月前
2月前
(新加坡31日讯)7年来多次偷拍女房东和她年幼女儿洗澡换衣,还将偷拍女童的多个视频剪辑成合辑,40岁男子被判坐牢19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黄尚贵(译音)面对3项偷拍和两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2024年4月8日早上10时,女房东在主人房浴室洗完澡,打开浴室门就看见被告蹲在门外,手里的手机屏幕朝上正在录像。她失声大叫,被告跟着迅速跑回自己的睡房。 庭上揭露,被告事发前向受害人租房已有10年之久。 调查显示,被告案发前走出睡房要上共用厕所,听到女房东洗澡的流水声后,返回睡房取手机,然后悄悄进入主人房,蹲在浴室门外。他启动手机的录像功能后,将手机伸进浴室门的缝隙,录下女房东洗澡的画面。 被告看得入迷,没有意识到女房东已经洗完澡,结果让女房东逮个正着。女房东随即通知丈夫报警,被告躲进睡房后,先将视频转发到另一部手机。然而,在警方抵达之前,被告删除了两部手机中的视频。 警方逮捕被告后搜出第三部手机,并对所有手机和搜获的硬盘和记忆卡进行调查,发现被告藏有24个偷拍视频和74张视频截图,其中13个视频的受害者为女房东,9个是女房东的女儿。被告还将房东女儿的9个偷拍视频,重新剪辑出另外两个合辑。 被告承认自己干案好几年,目的是供自己观看,不曾转发视频和图片。 案发期间,女房东的女儿年龄介于3岁至9岁。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对女房东的情绪造成重大伤害,让她时刻担心洗澡或独自外出时被偷窥。女房东对被告偷拍女儿的行径也感到非常惊恐,为了保护年幼女儿,还得跟丈夫承受不能让她知道真相的心理负担。 由于被告没有对受害者做出暴力或肢体接触的行为,法官因此认为不需要判处鞭刑,最终判被告坐牢19个月。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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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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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讯)夫妻上门追讨1000元(新币,下同;约3314令吉)租房订金,与“女房东”起冲突,甚至还上演全武行,互指被打和被踢。事后妻子涉蓄意伤人助警调查,女房东则因涉嫌持刀恐吓,当场被捕。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故于本月10日晚上7时许,在义顺一带的公寓发生。 涉事的男租客陈先生(41岁,装修承包商)绘述,他从中国江苏来到新加坡生活约10年,一直以来都在外租房。 上个月13日, 他偶然在“狮城BBS”网站看到一则租屋广告,指上述公寓一间4房3卫的单位月租4200元(约1万3921令吉),比他目前的租金便宜近千元,于是心动联系帖主。 “我当晚9时就联系帖主,她自称自己也是从二房东那边租来的,她说只要得到屋主同意,房子就可以再转租给我。” 他称,当晚看了对方传来的照片与视频,对环境感到满意,因此立即PayNow转账1000元订金给对方,隔天才登门看房,之后也和对方详谈了租屋细节。 岂料,一周后他却接到坏消息,对方声称公寓屋主拒绝让她转租单位。 “好像是因为她刚接手一个月, 屋主不同意她转租。其实不同意也没关系,我就叫她退订金给我,她竟然到现在都没退钱。” 互指对方先动手 为了讨回订金,夫妻上星期天傍晚在女房东的同意下前往公寓,结果双方谈判破裂,爆发冲突,互相发生争执,妻子和女房东互指是对方先动手。 陈先生申诉:“女房东谈了一会儿突然情绪激动,对我老婆又打又踢,赶我们走,还拿刀指着我们威胁,我马上报警,之后就照着警员指示离开现场。” 据他拍摄的视频显示,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连衣裙女子,当时一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另一手则拿着手机与人交谈。背景可听见陈先生的妻子向对方叫骂。 警方受询时证实这起事故。发言人指出,接获相关通报后赶往现场,一名45岁女子因涉嫌刑事恐吓被捕,另一名47岁女子则因蓄意伤人,正在协助警方调查。 警方当场起获一把刀作为物证。警方调查仍在进行中。 男租客:她百般理由推托不还订金 男租客斥诉“女房东”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订金,他将透过法律途径解决;“女房东”则反驳,由始至终没说不还钱。 陈先生说,起初女房东声称自己忙,后来又以交易金额受限、交房租和学费等理由推托,超过3个星期都还没退还订金。 “我之后会上小额赔偿庭向她讨回订金,至于她拿刀的事,就交给警方调查。” “女房东”则反驳道,“我由始至终都没说不还钱,是那个女人先出言不逊。说我诈骗,说各种难听的话。” 她称自己其实有意归还订金,甚至出示她与父亲的聊天对话,要求父亲转账1万元给她应急。 女房东称拿刀自卫 “女房东”反指对方先动手,声称只是情急下为保护自己和孩子,才拿刀自卫。 “女房东”通过电话和短信回应这起纠纷,她指是陈先生夫妇闯入她家,对方妻子进来后就出言不逊,她因此要求两人离开,但女方突然动手打她、抓她、踢她,还不肯离开。 “他们两个人高马大,并且我的孩子都已经吓坏了,我没有办法,情急中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安危,目前警方在调查,我也去验伤了。” 她也说,会为自己和孩子申请保护令,并指由于案件还在调查中,因此不愿多谈。 陈先生拍摄的视频中,当时也传来疑似小孩的哭声。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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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前
(新加坡3日讯)把在接受调查的印尼女佣女友带回租屋处,引发房东不满报警,65岁男子拿刀与房东对质,双方大打出手,房东手臂被砍伤。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65岁的男子林成宝(译音),他承认一项蓄意伤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2个星期。 受害人是一名39岁的狮城男子,他与被告在案发时是朋友,也是被告的房东,两人同住一单位。 1月13日凌晨零时34分左右,受害人报警称遭被告殴打,他指自己是屋主,被告当时手上拿着刀。 案情显示,两人起争执的原因始于某天,被告带着受害人不认识的女友回到单位过夜。 当受害人质问被告时,被告指女友是一名印尼籍女佣,她因涉嫌“一起警方案件”,必须留下来。 事发前一天1月12日晚上11时许,受害人因对被告女友留在单位感到不舒服而报警。警员抵达后告诉被告,他的女友不该住在单位里,随后还护送被告的女友离开。 被告因此对受害人不满,于是与受害人对峙并斥责对方。两人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被告一度要打受害人,被挡下来后,受害人将被告推到冰箱,然后走出厨房。 岂料,被告随后手持一把约15.5公分长的刀,朝受害人走去。受害人担心自己的安危,便朝被告脸上打了几拳,且急忙掏出手机报警。 被告随后再次走向受害人,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告用手中的刀砍伤受害人的左臂,所幸受害人最终成功将被告按压在地。 警方抵达后,受害人和被告均被送往医院救治。 根据医生的医疗报告,受害人的左前臂外侧靠近肘部处有一道4公分的刀伤,手指也受了伤。 被告的伤势也不轻,他的鼻梁、左眼下眼睑、左人中和鼻孔处均有伤口;鼻骨、左上颌窦和左眼眶底也骨折,住院3天。
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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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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