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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打

(新加坡3日讯)情侣发生纠纷,女子被男友按在女厕内暴打至流血,幸有热心民众冲入将男子制伏。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事故是在昨日下午约2时40分发生,地点在裕群的巴士转换站的厕所内。据了解,这两名涉事的男女是一对情侣。 女子流血 高喊救命 其中一名目击此事的刘先生(36岁,工程经理)受访时说,当时他恰好路过该处,突然有一名清洁工从厕所跑出来,高声呼喊女厕内有人被打。 他说,当时他与两名保安见状后就立即跑过去查看,并看到一名华族文身男正在暴打一名华族女子。 “当时该女子的鼻子已经被打得流血,她坐在地上,而文身男则对她拳打脚踢,期间女子一度尝试爬走,但纹身男将她拉回去后继续打她的头,女子只能喊救命。” 他说,当时保安站在女厕外喝令对方停手但不果,于是他见状后就立即跑进去并抓住文身男,期间还有目击此事的民众协助报警和电召救护车。 刘先生他透露,当文身男被他抓住后,对方还声称自己有黑社会社团背景,且过程中还不断挣扎,但因对方的身型不如他,因此最后还是被制伏。 他说,当警方到场后,就将文身男拉到一旁问话,而他也在现场协助调查。 男女双双被捕 一名不愿具名的职员指出,事发前她就看到该名女子鼻子流血,在车站内走动。 “当时我也不以为意,但不久后就听到传来呼喊声,当我过去查看时,才发现是那女的被另一名男子殴打,相信她是为了躲避对方才逃进女厕,没想到对方却跟进去并继续打她,而事发后有引来多人围观,有者则协助报警。” 警方在受询时证实接获投报,一名34岁女子在神志清醒下送院,一名40岁男子则受轻伤,但拒绝送院。 这对男女过后因滋事打架和涉嫌毒品相关的罪名被逮捕。调查工作进行中。
3月前
(新加坡23日讯)因无法接受感情遭背叛,男子乱拳暴打女友长达2个小时至对方断气;法官斥责男子明知自己喝酒后会情绪失控但仍碰酒,罪责因此加重,须判他坐牢20年。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克里斯南(M Krishnan,40岁)于4月12日在高庭承认误杀罪,案件于昨日下判。 高庭法官邓碧云指出,被告案发前喝了一整天的酒,他在受酒精影响下情绪失控并犯下命案。 在法官看来,有暴力案底的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喝酒后会变得暴力,但他仍选择喝酒,这是本案加重刑罚的因素之一。 尽管被告案发时患有“阵发性暴怒障碍”(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但根据精神科医生的评估,单是此病情不至于导致他犯下如此暴力的罪案。 另外,法官指出,被告多年来有对妻子和女友施暴的倾向,但没被揭发。法官也斥责被告罔顾死者性命,殴打她长达2个小时,造成夺命伤势。 这起命案发生于2019年1月16日晚上11时29分至17日凌晨1时33分之间,在兀兰6道第693D座组屋某单位内。 女死者玛丽卡(Mallika Begum)死时40岁,法医验尸报告显示,玛丽卡的身体多处包括脸部、脖子、手臂、臀部和双腿都有瘀伤,肋骨也骨折,死因则为头部伤势。 克里斯南原本被控谋杀,控方后来将控状减轻至误杀。案底累累的克里斯南过去数次入狱,他所犯下的罪行包括出言恐吓和对公务员动粗等。 《8视界新闻网》也指出,实际上,克里斯南的妻子数年前捉到他与玛丽卡在睡房共饮,对峙时还被他打了一拳,妻子随后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克里斯南则与玛丽卡继续交往,直至玛丽卡出事。
6月前
7月前
8月前
(新加坡15日讯)差点撞上女同行,送餐员因不满女方对他大喊,竟跟踪后暴打女方7拳,也恐吓另一路人,被判坐牢9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拉尼(45岁)昨日承认两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与蓄意使他人重伤的控状,另有两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者沈慕芝(49岁)同是送餐员。2022年6月14日傍晚约6时45分,受害者在菜市道第35座组屋附近骑着电动脚车送餐时,被告突然从角落骑电动脚车出现,她即大喊“喂!”并转换方向,避免碰撞。 之后,当她要骑离停车场时,听到有人大喊“喂!”。受害者随即发现被告在前方等她。 受害者想要离开,但被告骑车跟在她后方,并在路口处要求跟她对质,问受害者为什么要向他大吼。 两人之后到路口停下谈话,受害者刚从电动脚车上下来,被告就一拳打在她的脸上,之后再接连打两拳,导致受害者晕眩倒在一旁的车上。 被告之后想骑车离开,受害者欲阻止,上前拉住他的包,并打了他的背部3下。被告不满,再次从车上下来,又挥拳连打受害者的脸4次,受害者之后坐在地上,感到头晕眼花。 被告之后骑车离开,受害者当场报警。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的左脸从眼部到下巴有约10公分的大面积血肿,鼻中隔骨折、鼻子流血等。被告当时也接受医疗检查,不过他当时没有任何明显伤势。 女同行拿10天住院假 沈慕芝案发后受访绘述遭被告攻击的过程。“他凶神恶煞地问我‘喂什么喂’,我还没来得及解释,他就一拳打中我的左脸。” 她当时伤势严重,左眼四周红肿,脸颊和嘴唇都有明显的伤痕,出门都得戴墨镜。她说:“整晚痛得睡不着觉,咀嚼时也会疼痛,得吃药和敷冰块,只能吃些软的食物。”   根据案情,她因伤势拿了10天的住院假。 不满路人身旁吐痰 追上去拿木板威胁 只因路人正好在他旁边吐痰,被告追上去拿木板威胁。 案情进一步揭露,2022年6月18日晚上约6时,一名男子(54岁)当时正在循环路第66座组屋附近的小道骑脚车。男子当时还停下车给后面在骑车的被告让路。 然而,被告经过时,男子正好喉咙不适,在路边吐痰,被告一听就大喊“喂!”,然后转身就向男子冲去。 男子害怕起来,下车拿出他工作时用的折叠笔刀保护自己,想赶紧推车离开。被告却跟在他身后,还拿起手机拍视频。 男子想骑车离开时,被告一脚踢中男子后背阻止他。之后,被告更是从路边拿起一块木板继续追在男子后面,让男子惊恐不已,最后丢下脚车,离开现场。
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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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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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一名11岁女童持续遭母亲和继父虐待,继父甚至用运动铁杆将女童暴打致死,而目睹暴力过程的女童亲生母亲却见死不救。控方斥责两人的恶行,要求法庭判男女被告分别坐牢介于14年至17年和鞭打12下,以及坐牢8至12年。 《联合早报》报道,控方指出,女被告清楚知道丈夫的行为会导致女儿重伤,她还曾对丈夫说“你是要让孩子死吗”,但她始终没有阻止丈夫犯案、举报丈夫或将女儿送院接受及时治疗,结果酿成悲剧。 29岁女被告面对9项控状,她是相关刑事法典条文于2020年生效后,首个在“住同一屋檐下却见死不救”条文下被定罪的被告。她的其他罪名包括蓄意伤人和虐童等。28岁男被告则面对16项控状,包括误杀、蓄意重伤他人和虐童等。 两人早前在高庭认罪,控辩双方昨日针对刑罚与求情进行陈词;由于法官要求控辩双方对陈词进行补充,案件择日下判。法庭也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死者和被告身份的资料。 虐童案发生于2020年3月至11月之间。根据案情,男女被告是在2019年初开始拍拖,同年10月一起生活,隔年4月结婚,这是女被告的第二段婚姻。男被告案发时是辅警,女被告则是家庭主妇。受害女童是女被告与其他男子生下的孩子。 男被告经常因不同理由对女童发脾气,包括嫌弃女童吃东西太慢。有一次,男被告质问女童是否偷东西时,逼她把一瓶1.5公升的水扛在肩膀上,再用藤条和皮带鞭打她。几天后,有亲戚发现女童的伤势,责骂男被告,同时也责怪女被告没有阻止丈夫。 不过,男被告不久后又对女童动粗,包括用木棍打女童的脸颊与嘴唇,以及处罚女童做平板支撑并同时掌掴她。女被告则曾在深夜趁女童睡觉时对她泼热水,痛得女童惊醒尖叫。男女被告也会逼女童吃小辣椒。 因担心学校教师看到伤势    两人不让女儿上学两个月 两名被告因担心学校教师会看到女童的伤势,不让她上学长达两个月,校方派人做家访了解情况时,也遭夫妻两人阻挡在门外。 2020年9月,男被告买了一个运动铁杆,结果铁杆也成为虐童“凶器”。11月6日,男被告又一次对女童动粗,他在同一天的不同时候,反复使用铁杆暴打她,因为力道太大,铁杆甚至变得弯曲。当时女被告也在场但没有阻止丈夫。女童头部重伤,当场失去意识。 男女被告尝试把女童唤醒,并且发现女童耳朵流血和头部肿大,两人知道应该让女童赶紧求医,但男被告担心可能被捕而决定作罢。接下来的几天,女童显得虚弱无力。11月10日上午,女童睡醒后感到晕眩和手臂疼痛,不久后倒卧床垫,失去意识。女童同天送院后不治,死因为头部伤势。 男被告通过律师求情时说,他在庭上听到对他虐童行为的描述时感到非常痛苦。他在写给法庭的求情书中说道,他每一天都活在悔恨中,后悔做出如此恶劣行径,并且为此感到羞愧。根据精神评估报告,由于男被告年幼时也遭受虐待,因此让他容易在日后也成为一个加害者。 女被告则求情称,曾在第一段婚姻中被施暴的她担心,若她在丈夫伤害女儿时尝试介入,丈夫可能转向对她动粗,而且男被告也是她唯一的经济支柱。
1年前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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