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Newsletter
联络我们
登广告
关于我们
活动
热门搜索
大事件
本网站有使用Cookies,请确定同意接受才继续浏览。
了解更多
接受
您会选择新界面或旧界面?
新界面
旧界面
简
本网站有使用Cookies,请确定同意接受才继续浏览。
了解更多
接受
您会选择新界面或旧界面?
新界面
旧界面
星洲人
登广告
互动区
|
下载APP
|
简
首页
最新
头条
IG热文榜
热门
国内
即时国内
封面头条
总编推荐
暖势力
热点
全国综合
社会
政治
教育
我们
专题
发现东盟
带你来国会
星期天头条
华社
2022大选
求真
星洲人策略伙伴
星洲人互动优惠
国际
即时国际
天下事
国际头条
国际拼盘
带你看世界
坐看云起
俄乌之战
京非昔比
言路
郭总时间
社论
风起波生
非常常识
星期天拿铁
总编时间
骑驴看本
风雨看潮生
管理与人生
绵里藏心
亮剑
冷眼横眉
财经
股市
即时财经
焦点财经
国际财经
投资周刊
2024财政预算案
ESG专版
娱乐
即时娱乐
国外娱乐
大马娱乐
影视
地方
金典名号
大都会
大柔佛
大霹雳
砂拉越
沙巴
大北马
花城
古城
东海岸
体育
大马体育
巴黎奥运会
羽球
足球
篮球
水上
综合
场外花絮
副刊
副刊短片
专题
优活
旅游
美食
专栏
后生可为
东西
时尚
新教育
e潮
艺文
护生
看车
养生
家庭
文艺春秋
星云
人物
影音
读家
花踪
亚航新鲜事
学海
动力青年
学记
后浪坊
星洲人
VIP文
会员文
最夯
郑丁贤
林瑞源
时事观点
深度报道
投资理财
非凡人物
族群印记
身心灵
VIP独享
百格
星角攝
图说大马
国际写真
好运来
万能
多多
大马彩
热门搜索
大事件
Newsletter
登入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最高元首
VIP文
林猷荃 | 特赦纳吉,难道不是司法的挫败?
特赦也是我国体制的一环。但体制却用于减轻像纳吉这类案件的刑罚,难道不会有人认为,这才是对司法运作的一个挫败? 纳吉赢了官司,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纳吉因此获得了“司法准令”(judicial leave),得以在在高庭开启“司法审核”,最终目的乃逼迫政府执行“居家服刑附录”。 纳吉当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舆论总是这样:任何阶段,某方的司法胜利,将主导当下的舆论讨论。要消费纳吉政治影响的各方,自然不会错过炒作的良机。 彭亨王室信函证实“居家服刑附录” 存在。其实,这又如何?纳吉就有绝对权利享受居家服刑?不去执行,就是司法不公?就是剥夺良民应有的权益?就是当今政府违背宪法? 司法案件毕竟有一定的复杂性,也要求人们对法律概念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将其简化为一种道德判断,对当前政府“扣帽子”,对于一些盲目支持者,似乎难度不高。 不执行“居家服刑附录”就是违背宪法?请读好宪法条文。联邦宪法第40(1)列明:最高元首执行宪法职权时,必须依据内阁或部长的建议(shall act in accordance with…)。 宪法第40(1A) 更进一步阐明:最高元首必须接受与执行(内阁)的建议(shall accept and act in accordance with such advice)。 如此反复强调,说明宪法对立宪君主的权力疆界,有清楚的规范。 当然,同在宪法第40条之下,第40(2)列出最高元首“必须接受建议”的三个例外:第一,委任首相;第二,拒绝解散国会的请求;第三,召开统治者会议。 宪法第40(3)还列明,联邦法律(还未必需要是宪法)还可以限定,最高元首行使职权时,必须依循内阁以外的体制与个人之建议。 人们当然还可以申辩,特赦局的决定,并非一般的行政决定。但是,最高元首职权必须严格受宪法条文约束的精神,还是必须依循。 直接关系到最高元首特赦权力的,是联邦宪法第42条。其中第42(3)(a) ,列明最高元首的特赦权力,受限于宪法第40(3) ,也就是联邦法律可以规定,最高元首必须根据建议行事。 简单来说,最高元首绝大部分的行政权力都必须严格依照内阁或部长的建议行使。唯一例外,就是40(2)当中的三个权力,一般称为“裁量权”(discretionary power)。 特赦权,属于40(2)列明的三个“裁量权”吗?显然不是。再加上,特赦权条款列明,最高元首的特赦权,是依循第40(3) (需接受内阁以外法定机构建议),而不是40(2)的“裁量权”。 理解最高元首特赦权的界限,在解读当下的“附录门”争议,至关重要。 传递给监狱局的白字黑字中,关于特赦局在减少纳吉SRC案刑罚的决定,是刑期与罚款减少,完全没有什么居家服刑。当下争议的是特赦令的“附录” 。 支持纳吉的一方,最显著的是伊党与马华(这次巫统都比他们逊色),对附件的存在兴奋不已,嗨翻了天。 但,回到最根本的问题,如果特赦局原本就要让纳吉居家服刑,那为何这个条件不在特赦令的主文,而以“附录”形式出现? 倘若居家服刑是特赦局依据宪法体制行事的合法决定,但却在特赦令主文刻意删除的话?由多个成员组成的特赦局,会共同承担违宪风险,一致沉默至今? 更为关键的是,倘若特赦令主文原本包含居家服刑,却被刻意删除,被视为有意让纳吉居家服刑的时任最高元首,能沉默至今? 不要忘记,时任最高元首曾在国盟执政时,就伊党议员在国会指出,获得元首首肯解除紧急状态的事件,发文痛斥当时政府“假传圣旨”。 倘若此次也出现主文被修改,岂不是类似“假传圣旨”?时任元首没有同等对待,龙颜大怒,及早澄清,就令人费解了。 坊间出现的解读是,“附录”是在特赦局决定后,元首追加决定。倘若属实,这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就大有可议之处了。 最高元首如果可以绕过特赦局体制,私下订立额外特赦条件,这就王室权力的扩张。任何捍卫君主立宪的人们都应该警惕。 伊党这次似乎“捡到枪”,一开始以“捍卫司法”的有趣理由,参与力挺纳吉的集会。庭上出现彭亨王宫信函后,就转打安华隐瞒附件,乃“欺君之罪 ”,要求安华辞职谢罪。 沉迷种族宗教、没有能力理性讨论法治议题的盲目支持者,指责希盟对马来统治者不敬,非常符合抹黑希盟“反马来人”的宣传框架。 伊党发难,当然可起动员之效。伊党在居家服刑议题嗨翻了天,基本还是反映其无的放矢的炒作本质。 马华对上诉庭判决,看似也嗨翻了天。其中原因,乃是可以挽回决定参与挺纳吉集会,旋即就被巫统放鸽子的尴尬。 马华一开始也和伊党默契配合,喊出“捍卫司法”,但没有解释此议题与司法何关。 实际上,司法对纳吉案的量刑考虑,是严肃慎重的。联邦法院最终判决12年监禁,以及2.1亿令吉的惩罚,自是考虑到,这是我国开国以来,最惊人的贪腐案件。所以,量刑讯息必须明确,以对未来国家反贪决心有标杆意义。 当然,特赦也是我国体制的一环。但体制却用于减轻像纳吉这类案件的刑罚,难道不会有人认为,这才是对司法运作的一个挫败? 许多犯罪的形成,有其情境因素。被边缘化人们,欠缺社会资源、教育机会、获得生计的能力,被生活所迫犯下轻罪,若他们服刑后有悔改之意,特赦在这种情景之下,才显得深具意义。 让不曾悔改的权贵轻易获得特赦,还史无前例的让他舒舒服服“居家服刑”,这就与人们对特赦的人道主义想象相去甚远。 那些呼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对纳吉也要“平等”对待的,是否也应该看看,纳吉在面临审讯时,由国内天价收费的顶级著名刑事律师为其辩护。这种“平等“,是一般人不能想象的。 何况,纳吉也或得一般两次上诉后,额外一次的联邦法院复核(review)。又有多少被告,有如此资源与能耐进行如此冗长繁复的司法周旋? 审讯时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绝对必须维系。纳吉作为被告,确实应该享有任何被告的同等权利。但没有证据显示,纳吉在审讯期间,权力有被剥夺。 特赦属于国家给予的特别待遇,并非所有罪犯理所当然的权利。因此,获得特赦的前提必须是,该决定有严格符合宪法规定。特赦局程序之外的额外附录是否符合规定?人们心中自有一把尺。 纳吉在高庭兴讼,是申请对特赦条件的“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司法审核是司法介入行政决定的管道。 以这种形式起诉,根本就承认了特赦决定是 [vip_content_start] 三权当中“行政部门”之决定,绝不是立宪君主的自由裁量权。 那些认定政府必须执行附件的人们,忽视了民选政府有权力,甚至有义务,拒绝执行在宪法框架之外的谕令,哪怕那是来自在传统上应被尊崇的建制。 原因很简单,我国宪法至上。我国施行的也是君主立宪,而非绝对君主制。 有人为了让纳吉享受居家服刑,而炒作附录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叛君,这最后将改变宪政体制的初衷。 为了扳倒团结政府,无所不用其极的政客当然不理会这些。为了让纳吉摆脱囹圄者,也当然会视宪政为无物。 马华最集中炮轰的是,团结政府对附录的存在讳莫如深,无法正面回答。马华似乎要引领人们配合其他纳吉支持者批评政府通过隐瞒附录,“剥夺”了纳吉应有的居家服刑权利。 诠释附录之法律效应而后行事,是民选政府的职责。诠释的是非对错,法庭会定夺,政府终究也会面对选民的裁判。 没有公开承认附件存在,目前看来更多是避免让时任最高元首尴尬。因为承认其存在后,自然需要公开解释:政府不予执行,是认为附录无效。这显然就是公开打脸时任元首了。 最高元首没有因为附录没有被执行而持续跟进,彭亨王宫甚至一度宣称不会对附录争议发言。这也应该是理解附录的有效性(至少属于灰色地带),所以避免与民选政府难看地争拗。这展现立宪君主避免卷入政争泥潭的智慧。 希盟首次得以上台,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选民希望无耻掏空国库自肥的政客,得以面对法律制裁。 无论是如马华指责那般,团结政府刻意隐瞒附录,不让纳吉居家服刑,或是团结政府真诚认为附录无效,无需执行,这最终都让有罪之人更全面的面对司法原已裁定的应有惩罚,且符合厌恶贪腐的主流民意。 当然,目的无法合理化手段。但抨击团结政府的人们,将执行附录当成宪法之下的必须,无疑是对宪法的曲解与误读。因此,团结政府不仅目的合理,手段也没有违宪。 此次团结政府为了让纳吉面对应有的惩罚,竟然要面对各方的压力。坚持反贪的人们,在眼花缭乱、风向乱飞的时刻,确实应该清醒的理解宪法内涵,也同时认知此刻,谁是贪腐同路人,谁才是顶着压力,惩罚贪腐的一方。 如果一个政府,因为坚持并合宪的惩罚贪官而倒台,这个国家,会有未来吗?
1天前
VIP文
政治
魏:元首拥赦免纳吉决定权 “火箭勿再闪烁其词”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如今,法庭已经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案件做出判决并判处刑罚,但赦免或减刑的权力完全属于元首。这是两个不同的权力领域,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4星期前
政治
百格新闻
百格评论 | 元首召见巫统行动党领袖 胡逸山妙喻:家长带孩子见校长
大马国内早前发生KK Mart风波袜事件后又发生Vern’s女装鞋底风波掀起国人不安情绪。胡逸山表示看到相关事件时会联想起炒作背后的政治目的……
9月前
百格新闻
沙巴要闻
冯晋哲:沙人夹道迎元首 “难得一见美丽风景线”
(亚庇4日讯)沙巴民主行动党秘书冯晋哲表示,沙巴各族人民对最高元首陛下驾临沙巴展开 “婆罗州体验之旅”感到无比期待和激动,群众甚至夹道欢迎热情欢呼,形成一道在马来西亚难得美丽的风景线。
1年前
沙巴要闻
百格新闻
巫统向元首陈情特赦纳吉 此举有背后目的?
随着联邦法院裁定,驳回前首相纳吉的终极裁决检讨申请。巫统放大招,向国家元首陈情特赦纳吉,但时事评论员林猷荃做客《百格大家讲》时指出这是个政治举动。 👉 完整版大家讲可点击:https://youtube.com/live/4SxAhLU4FCU
2年前
百格新闻
百格街访
【街访】若纳吉获特赦 愿再选他做首相?
前首相纳吉从去年8月23日入狱至今,已经超过7个月…… 如今巫统要向国家元首陈情,以求考虑特赦纳吉。对于这位前首相特赦与否 你的看法是?
2年前
百格街访
百格午报
百格午报|巫统施压特赦纳吉?安华:只有国家元首能决定
巫统将请求觐见国家元首 #苏丹阿都拉,希望陛下考虑全面特赦前首相 #纳吉。 首相 #安华 回应媒体时表示,虽然他是特赦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但纳吉的最终命运,还得取决于国家元首手中掌握的自由裁量权…… 今日看点: 依斯迈转移阵地 与NGO发扬马来语 安华:无需用过时办法 大学生已能自由发声 森州巫统多要2席 #阿敏努丁:最高领导层决定
2年前
百格午报
百格新闻
百格午报 |“太多难以忘记的事” 元首:任内4首相破纪录
【#直播】国会下议院复会,国家元首阿都拉在发表施政御词时叹道,这几年发生太多“难以忘怀”的事情,任内历经4名首相,甚至还一度出现悬峙议会。 阿都拉陛下也表示,希望第10任首相,是最高元首任期届满前的最后一任首相…… 今日看点: 1. “公务员确实多为巫裔” #哈山卡林 挺 #拉玛沙米 2. 暂时隐退 #阿兹敏:重新思考下一步 3. 登大臣:州选或7月举行
2年前
百格新闻
百格大事纪
百格大事纪|明日国会解散?魏家祥:闭眼睁眼后就是大选
马华总会长魏家祥今日出席马华甲州代表大会时说,“你闭眼睛 睁眼后就是大选”,似乎暗示明日(10月10日)国会将会解散。
2年前
百格大事纪
沙巴要闻
土团:首相建议解散国会前 须先寻求内阁意见
(亚庇2日讯)土团党总秘书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今日指出,首相向最高元首建议解散国会之前,必须先寻求内阁的意见。
2年前
沙巴要闻
百格大事纪
消息:土团不满马斯兰 副议长职悬空至下期国会?
国会今日已开幕,原本预定明天头癣副议长职的议程如今可能有变数,而原因就涉及阿末马斯兰和土团党…… 【今日重点新闻】 #COVID19 #冠病 #疫情 #抗疫 #后遗症 今增1万6073确诊 累计确诊达199万 明日即将突破200万? 冠病后遗症 或提早罹患失智症 #国会 #parlimen #parliament #MOU 接数百人民诉苦信 元首劝诫所有YB 朝野签署MOU 元首表示谢意 卜艾:双方宽宏大量 BERSIH:反对党有权在必要时投反对票 阿兹斯:希盟没邀参与民兴党讨论签MOU #副议长 #阿末马斯兰 #倪可敏 副议长职或悬空至下一期国会? 阿末马斯兰惹议 土团党酝酿不支持
3年前
百格大事纪
百格大事纪
元首退位 接班人须符合资格
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突然辞去国家元首职,引起热议。接班人是从9名苏丹选出,但原来还有3大理由……...
6年前
百格大事纪
百格午报
霹雳宗教司要求 伊斯兰法庭应与民事法庭同等地位
联邦法院日前宣判,父母无法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当大家以为此案已落幕时,霹雳宗教司哈鲁斯沙尼为判决表达失望,同时建议州政府修改法令,以便提升伊斯兰法庭地位……&...
7年前
百格午报
更多最高元首
下一个
结束导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