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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盛

(新加坡19日讯)携11岁女儿黄姿宁拜见“音乐教父”李宗盛(大哥),狮城音乐人黄韵仁说:“大哥改变我的人生。” 上星期六,李宗盛在新加坡开演唱会,邀请黄韵仁一家前往观赏,演唱会后黄韵仁与女儿黄姿宁到后台拜会李宗盛,66岁李宗盛送她15个字:“享受音乐,学会表达很重要,快乐长大!”黄韵仁日前释出视频,并发文感谢李宗盛,说对方改变了他的人生。 针对贴文,《新明日报》昨天联络上黄韵仁,问究竟李宗盛如何改变他的人生,黄韵仁说是李宗盛提携他,让他为不少艺人包括梁静茹、莫文蔚、林忆莲等的专辑做编曲。 他忆当年仍是阿兵哥时就参加滚石的歌唱比赛,参赛者还包括林俊杰、陈文华等,“我是唯一一个演唱英语歌曲,而且只背着一把吉他上台的参赛者,后来我赢得最佳编曲。” 随后,他问李宗盛为何会选择他,“大哥说我的吉他声中感觉像一支乐队。” 比赛后的两年,黄韵仁到台北,在友人的介绍正式认识了李宗盛。 “应该是1998年至2002年,大哥给予了我很多机会,让我为不少歌手编曲,当中最重要的是让我和小寒为林忆莲创作《纸飞机》这首歌,让我们走进华语歌坛。” 黄韵仁说,李宗盛常会给予他鼓励,也提醒他一定要享受做音乐,“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能坚持到今天,像大哥所说,我享受做音乐的过程。”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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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番四次在各种随兴重读重看重听中,书本唱片与电影,回想自己少年与青年时期,也算是丰厚的收获了。 中学时期在图书馆借了许多书,名家琦君的一系列散文小品,就是那时候囫囵吞枣看了一遍,三更有梦书当枕,少年爱说愁,身边友伴几乎不爱文学与文艺,爱的是篮球羽球足球,爱的是街头电子游戏机里头的快打旋风,爱的是如何泡上一个女朋友,当然以上这些我也爱。 那自己对文艺的嗜爱,就只能对着自己心里的小宇宙默默自语了,偶尔读到书里头发亮的字句,也没有同好可以分享,那时候最喜欢哼唱的是李宗盛的〈寂寞难耐〉,就很可以理解了。 所以不是我要骄傲,在很年轻的时候,我就很能体会孤单的滋味,且乐在其中。 90年代吧,滚石唱片众多创作歌手滋润我的青春,很喜欢有点怪的陈昇但更爱的其实是写出许多人心事的李宗盛,想成为他歌词中那个和自己赛跑的人,果不其然,岁月像爬山一样上坡下坡,老李的歌声依然像招魂曲,招手邀我入阵。2005年左右吧,副刊工作时的前上司知道我是老李的信徒,派我去梳邦某间酒店随队采访老李,那时候他在北京创办李吉他,已经在开拓新版图,依然是那个说起故事来滔滔不绝的好家伙,采访内容大部分都记不得了,但你们或许可以想像,端坐在青春期就跟随的大偶像面前时我差点克制不住想要唱一小段〈爱情少尉〉给老李听,幸好最后一刻精神力量战胜心里的莫名欲望,才不至于太失礼。 那已经是可以说上好多年的奇幻相遇了,我其实并没有想要跟偶像有更进一步的交集,在不打扰的距离下感受自己内心的惊涛骇浪,就心满意足了。 许多人说纸本阅读已经是落日黄昏,长过1000字的文章都没什么人有兴趣阅读了,视频要越短越好,语速能快就不要慢,我看着自己店里满满一墙书,想着这些书如果不被阅读,藏匿在书里头1001夜的故事,不就慢慢被消失掉了吗? 我现在当然离阅读琦君和林清玄的年纪很远了,三十多年前一边阅读一边稍微理解外在世界的人情世故,少年从学校安静图书馆走到户外,内心焦躁不安,老是觉得好戏要开演了,但大家都不要等我!就像住在朴素济州岛的少女卢允瑞急着挣脱家乡的锁链,奔向首尔,一个无比宽广的世界,成就了韩剧《我的蓝调时光》里头最固执也最漂亮耀眼的身影。80年代成长的小镇少年用阅读提早撬开观望世界的窗口,气喘吁吁慌不择路,跌跌撞撞走向自己预设不到的远方,想像中的远方变得如此真实,攀爬过年纪的山丘,终于在原乡的隔壁,建立自己与孩子们的家乡。 老朋友那天晴探望我们 前阵子写小说的老朋友那天晴从LegoLand水上乐园北上时绕进居銮探望我们,20年前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长篇小说《孤岛少年的盛夏纪事》由有人出版社出版,当时就透过报馆友人与他结识,后来在不同的饭局与书展碰面时,都不忘关心一下这位电脑程序工程师的写作进度。这次除了来我们店里吃黄酒肉碎面线品蛋糕,也聊中年身体的各种衰败进行式,各种力所不及的流失,聊完就带着各自自嘲笑声划上句号。此人真是老派够意思,还将一箱书套日本漫画带来给我,说自己都不再看了,你放在店里给缘分足够的顾客翻阅吧。我后来开箱,几套漫画书况良好,可见收藏人这些年来多么爱惜这些书本,里头有佐藤秀峰的《海上保安员》与《海猿》,竟然还有柴门文的《东京爱的故事》与《新同居时代》,翻阅良久,窝踞在漫画出租店翻看这些漫画的微风往事,通通飞跃在眼前,灵动如初,这一套又一套的漫画,滋养我的青春。 如果我们的语言充满预言,那我的语言但愿是一种不断追求的远方。
6月前
那些年,只要一觉醒来听到收音机流泻出来的声音,我便知道那天跟平常不一样,是大人无需工作的日子;可能因为传统节庆(可能是端午中秋冬至什么的),也可能只是因为雨天水限无法割胶。那时家里住着三代人,多半是老人先扭开的收音机,收听唯一的华语电台,通常是方言广播剧,我对方言广播剧和方言新闻的深刻印象极大可能由此而生。后来第三代快速成长,直接跳过第二代霸占了收音机,用来播放港台华语流行歌曲,经常回放同一首歌,卡带转不过来就会掉带,需要用原子笔将磁带收紧才能继续听歌,虽只是旁听,却也能学会唱苏芮的〈一样的月光〉。 真正开始听流行歌曲的年纪差不多是十一二岁,也就是1993年左右。从前的流行歌曲流行的时间似乎比较久,例如木匠兄妹乐团演唱的〈Yesterday Once More〉,这首经典英文歌曲收录在1973年发行的《Now & Then》专辑,但它几乎传唱了一整个卡带时代。 When I was young I’ 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g for my favourite songs When they played I’ d sing along It made me smile…… 距离《Now & Then》发行那年已经过了20年,我依然和木匠乐团那样,经常趴在收音机前等待自己喜欢的歌,等到自己喜欢的歌真的会很开心。我记得很清楚某个吃过晚饭后的空档,电台播放张学友的〈祝福〉,悠长动人的旋律将我吸引,下一秒冲进房里书桌上找来纸和笔记下歌词,当然一次无法完整笔记,唯有竖起耳朵机灵等待下一次。属于我的纯真年代,电台DJ会一直重复播放主打歌(或hit song),一天下来可达十几二十次,我便守着收音机准备听写歌词,直到把遗漏的词一个个填满,终于复原一整首歌,想来多得小学时期的听写训练,后来才有此能耐听写歌词。 眼泪说掉就掉 纯真年代一直延伸到上大学,偶尔和朋友去民歌餐厅听歌,在茨厂街的海螺听还未出专辑的宇恒唱歌,她在台上唱江美琪的〈双手的温柔〉,我在台下偷偷哀悼那些似有似无的爱恋与暧昧。 啊~~眼泪安安静静地流过,相爱的时候,你说过的话还清晰在耳朵。 啊~~时光安安静静地走过,偶尔回过头,曾经拥抱过的双手还留着温柔。 宇恒有一把很细致温柔的声音,能让浮躁的情绪瞬间平静下来,再等待那些青涩爱情造成的伤痛慢慢地被时间治愈。虽不曾想还可以受伤几次才会如愿以偿,但还是接二连三地受伤,仿佛年轻就一定要经历伤痛,伤痕结痂脱落如毛毛虫褪去稚嫩的皮囊,才能化蝶飞舞。 记得当年去民歌餐厅必点的饮料是麦香奶茶,即使奶茶已经流入咽喉,但口腔会残留大麦渣,臼齿忍不住去把大麦渣磨得更碎,磨出更浓郁的麦香来,亲吻的话对方也会闻到,大前提是如果有值得托付深情的人。 其实到民歌餐厅不一定只听年轻的歌,有时驻唱歌手也会唱〈掌声响起〉,我曾被毫无预警的伤感突袭,眼泪说掉就掉,同行友人很紧张,问我到底怎么了?我想说我没事,可是哽咽说不出话来,他们没有追问,递过来纸巾,嘴角却挂着耐人寻味的笑意,胡乱猜测我一定是想起深爱过的谁,而我选择了不解释。那是他生前很喜欢的一首老歌,我还记得某天午后他的清唱,青春期男孩变嗓后沙哑的声音。我以为将来有一天他会用木吉他弹唱,可惜他没有将来,我的将来也不再有他。我曾有个懂得弹吉他的弟弟,我才刚开始弹〈萍聚〉初级吉他谱C调时,就因承受不住指压铜弦那种痛入心扉,不久便毅然放弃,而他默默坚持至指腹长茧。 等到我听粤语流行曲的那年,那些我才开始要听的歌其实已经退流行了,例如谭咏麟的〈爱情陷阱〉和张国荣的〈Monica〉,不过我很快就追上张学友的〈分手总要在雨天〉,还有王菲的〈梦中人〉,想像晨曦细雨,两个人一分钟抱紧,接十分钟的吻,似乎无关流行与否,更像是随着青春期容易躁动的心在选歌,每一首情歌都跟想像的爱情一样很浪漫,而喜欢一首歌的热度,也跟不成熟的爱情一样很短暂。 不知道我这样写会不会得罪人,听歌这些年,我总结出长相不特别出众的人,却特别会唱歌。最初听赵传唱〈我终于失去了你〉听得泪眼模糊,后来听苏永康唱情歌〈让懂你的人爱你〉,心都紧紧揪着许久不能放开。后来听陈奕迅唱〈好久不见〉,发现他的嗓子仿佛会摄魂,像是将人的灵魂牵到很远的地方去放牧,任由灵魂啃食回忆种植的饲草来维持形体,灵魂才不至于随风而散。我个人认为陈奕迅这种魔幻的声音,至今华语乐坛仍无人能取代。赵传、苏永康和陈奕迅,他们都是不靠脸吃饭的实力派。 女歌手我喜欢彭佳慧杨乃文蔡健雅,她们迟迟不出新歌的话,旧歌也可以反复听很久。不过和朋友去唱K的话,我一般只会点SHE、蔡依林、莫文蔚、孙燕姿和梁静茹,这样大家才能一起站在K房的沙发上唱起来,尤其是副歌,有没有抢到麦克风都无所谓。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听懂了李宗盛的歌。听懂李宗盛那年,也证实自己有了老花眼,对着电脑备课的时候会感觉眼睛非常吃力,刷手机的时候还必需先将近视眼镜摘下来,两百度近视并没有像传言那样因此被乔正,开车不戴眼镜的话也并非完全不行,只是不太放心,除非是熟悉的回家的路,还能一边开车,一边哼唱曾经流行的歌。
7月前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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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镂空与浮雕》作者范俊奇曾写过:原本要谈越过山丘的老李,结果谈得更多的反而是林忆莲——谈林忆莲波光粼粼的肤色,谈林忆莲宛如千军万马,裹在白衬衫底下的傲人上围,谈林忆莲想像中的爱情的场景,原来跟她和李宗盛身历其境的实境,竟是有着那么大的差距。 当音乐和爱情相交,心灵的旅程变得更加深刻。这场音乐会将带您穿越李宗盛与林忆莲的音乐时光,一位制作人和一位歌手之间的故事,更是爱情的旅程。他写的情歌,落在每一个人的爱情故事里,都有着自己醉心的诠释。 音乐会邀得新生代重量级明星歌唱导师许瑂霖与男高音陈颖豪同台,带来有别于其他致敬音乐会的曲目,其中包括刚出任制作人的李宗盛在郑怡的专辑《小雨来的正是时候》的合唱曲〈结束〉、第一次制作潘越云专辑《旧爱新欢》的经典曲〈最爱〉,把娃娃为爱出走的真实故事写成的〈漂洋过海来看你〉,让杨宗纬几乎怀疑人生的〈怀珠〉和周华健的〈让我欢喜让我忧〉;再有是林忆莲的两首广东歌,潘源良早期与近期的遗珠创作〈赤裸的秘密〉和〈两心花〉,老李与林忆莲的定情作〈不必在乎我是谁〉和到后来两人暧昧期间的〈夜太黑〉和〈诱惑的街〉等等。 这场音乐会将成为一段时间旅行,将听众带回曾经心动的瞬间,重新体验那些动人的旋律和深刻的情感。这不仅是一场音乐会,更是一段珍贵的回忆,一次音乐与爱情的浪漫邂逅。 【演出资讯】 日期与时间:2023年11月26日(日)@ 2:30PM 地点:𝐉𝐚𝐳𝐳 𝐔𝐩𝟗 WhatsApp:6012-5919923 订票:https://wa.me/601259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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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还说,张国荣很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朋友,有一次上他家吃饭,林夕看见一个牙签盒真别致,随手一按,一支牙签就弹跳出来,他看着好玩,多玩了几下,张国荣就把那牙签盒抓起来塞进他手里,你喜欢就送给你。而林夕还说,往后不管搬到哪里,他将来的家,一定要有个地方可以安置张国荣送给他的一盏灯,而那灯的美,不是因为设计,而是有一个人值得你去牢牢地记,当时林夕在张国荣的家里望着那盏灯望了好久好久,他喜欢那灯下的光晕,喜欢被晕开的安全感包围,没想到这一切被张国荣看进了眼里,把灯送给他的时候张国荣还说,昨晚我梦见这灯对我说,它想跟着你。 容易焦虑的人应该都不喜欢黄昏——不喜欢欲坠未坠的夕阳。不喜欢成群结队的乌鸦哇地一声,呱噪着划过渗出血丝的天空。不喜欢黑夜罩下来之前的惶恐。而且,就算已经望断了天涯,心里面还是沉沉地,悬挂着一个千帆过尽的未归人——尤其是林夕。林夕通常不会去应答在黄昏按响的门铃,他对黄昏有一盒火柴般的焦虑,足够烧焦他自己。 林夕说过,焦虑症发作的时候,好几次都是黄昏,他坐进注满水的浴缸,然后浴缸的水开始沸腾,很快的,整缸的水转换成比午夜还深的蓝,而那些他饲养过的鲤鱼们突然钻进浴缸不停跳跃,鱼身上仿若装了一支灯管,把鱼肚子照得清透明亮,然后林夕恶狠狠地对自己笑了笑,并且下意识地,把身体往后一滑、再一滑——有好几次,就差那么一点点,林夕就差点将自己整个人滑进浴缸底,久久、久久都不想再探出头来。 [vip_content_start] 后来夕爷填了一首词叫〈黑择明〉,歌词明显有点焦灼,但歌曲却被处理得轻松写意,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首歌,拉一把正在彷徨中的人,一定要他们在黑暗笼罩下来之前抓住一束光——甚至我听说,录音前林夕望着陈奕迅,眼神有着命令与苛求,他对陈奕迅说,这不是情歌,但你要唱得比情歌更走心更温柔,要告诉那些对自己磨刀霍霍的人,既然浮生如游戏,既然谁都预先读过死亡的笔记,不如操练着战机,和生命玩一玩推理,谁输谁赢,其实谁也说不定,林夕要传达的其实只有那一句,“死亡迟早都找你,切勿凭自己”——而一个人的一念之间与一线之隔,有时候,真的是因为一首歌的其中一句。 和张国荣只是伙伴,彼此相互陪伴 后来吧,听林夕七拼八凑地谈起Leslie,他俩之间的熟悉,其实并没有到知己的境地,但不知怎么的,林夕对张国荣的偏心,张国荣对林夕的爱护,总让我感受到青蛇与白蛇之间,因为同舟共济,所以格外惺惺相惜,而他们的彼此依赖和彼此信赖,并不只是因为林夕看到的张国荣就好像看到他自己,而是他知道张国荣的脆弱,是因为看不透人世间所有的美丽和甜蜜,原来都裹在了一层叫“无常”的衣膜,薄如蝉翼,一戳即破,所以才没有办法接受自己必须去承受忧郁症的折磨,所以才会问,我这一生人没做过任何坏事,为何结果竟会是这样? 就连林夕,也是在张国荣走后好几年,才慢慢的慢慢的,摸着悬崖边的岩石,心神恍恍惚惚地走出来。他甚至说,那一阵子,他积极得近乎急躁地到处托人找寻和张国荣同一座大厦的单位,他说,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哥哥没有走太远,他只是出国旅行或出国拍戏去了,我们迟早会在大厦里头碰上面的——怀念有许多方式,潜入故人住过的地方,拷贝故人生活过的方式,也是其中一种。 而且林夕还说,张国荣很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朋友,有一次上他家吃饭,林夕看见一个牙签盒真别致,随手一按,一支牙签就弹跳出来,他看着好玩,多玩了几下,张国荣就把那牙签盒抓起来塞进他手里,你喜欢就送给你。而林夕还说,往后不管搬到哪里,他将来的家,一定要有个地方可以安置张国荣送给他的一盏灯,而那灯的美,不是因为设计,而是有一个人值得你去牢牢地记,当时林夕在张国荣的家里望着那盏灯望了好久好久,他喜欢那灯下的光晕,喜欢被晕开的安全感包围,没想到这一切被张国荣看进了眼里,把灯送给他的时候张国荣还说,昨晚我梦见这灯对我说,它想跟着你。 很多时候,林夕就像一个裁缝,壮阔张国荣的胸膛,挺拔张国荣的腰身,度身定制适合张国荣的歌服,在歌词里裁剪张国荣的过去,替他缝进不一样的泡沫,也替他缝进不一样的烟火,而这么温良地穿透一个人,并且必要的时候挺身站在他面前替他拂扫灰尘,这一种交往,说贴心反而俗气,但真的远比知己还要幽玄还要深邃,虽然林夕只肯谦虚地回应,他和张国荣只是伙伴,彼此相互陪伴,走过一段往后再也走不回的路。 歌者的遺物整理師,替他们断舍离 写词的人,都比较抵得住感情的伤,并且有点像鲁班之所以发明锯,是因为曾经被草叶拉伤——如果没有在感情上卧薪尝胆破釜沉舟,没有挨过往灵魂的额头狠狠劈过来的连环刀数,又怎么能够写出先捅破写词人的心,再穿透唱歌人的魂的嘶喊与泣诉?而情歌不都告诉了我们吗,伤痛始终比甜蜜更容易拨动心底的旋律。而林夕写词,就好像熟练的管风琴手,已经摸透琴键和踏板的位置,什么样的情歌,写给什么样的歌手,甚至可以免签证地在他们的感情世界里起飞和降落。倘若林夕没有以身试法,在得不到的爱情里粉身碎骨,我们又如何依循词句穿针的线索,找到掌心有颗痣的主人?像一只猫的忧郁,悄悄在它翘得老高的尾巴上,植入伤痛的晶片,并且只肯在靠近它喜欢和它认为可以相信的人的时候,把尾巴贴过去,在手掌的摩挲之中,让懂得读它的主人,尝试翻译它情伤的字义。 我喜欢林夕的词,是喜欢他懂得用“空”来营造歌词里的“幽”,而且林夕的情歌,从来没有李宗盛在歌词里偶尔会苦口婆心提点你仔细思量爱情带给你的人生领悟,而是就好像我到现在依然倾心的,“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从来没因果,一百年后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我总是在想,如果爱情是我们像唐僧那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准备到西天取的那一部经,那么林夕的情歌就是一路上的滂沱大雨,反而更让我们要坚持去揭开那因果。尤其林夕把〈百年孤寂〉的空旷,在王菲猖狂的鼻咽振鸣的歌声和爵士鼓挑衅木吉他的音乐里,彻彻底底地再魔幻一次。而编曲的迷幻,加上歌词犹如佛偈般清明而深远,组合起来就是林夕的爱情寓言,林夕的歌词,有时候像是在空无一人的旷野嗅到草叶烧成灰烬余烟袅绕的味道,荒凉而凄惶,也有时候,像空气中撒满了盐,仿佛尝得到忧伤的咸味,你以为应该很靠近海了,但其实不是,其实还没有。 而且林夕修佛,歌词里边偶尔闪现的电光幻影,有他开始懂得放下的我执,也有他逐渐明心的证悟。就好像李宗盛还没越过山丘之前写的歌,几乎都是在爱情里挣不脱的轮回,每一次转过身之后不禁嚎啕大哭的是他,每一回面对面之际装作心如止水的也是他。 至于林夕,林夕歌词里的飘渺,是他的文字般若,也是他向我们开示的凤凰涅槃——但涅槃在佛教经义,是极慎重的一个词,有圆满解脱,也有不生不灭的意思,因此每次写了暗藏佛偈的歌词,杨千嬅第一个吵着说她完全不明白个中意思,王菲则抿着嘴不发一言,似有所悟,然后林夕就说,别问这么多,去录去唱就对了,将来有一天机缘到了,你就会明白的——就好像有些人一听到某首情歌就一定忍不住别过头,因为那歌词犹如万箭穿心,让听的人禁不住蹲下来嚎啕大哭。其实听歌的人哭的,不是歌词里的意境,而是他曾经沧海的经历,以及他没有后来的后来,因为最温柔的歌词,往往最锋利。 而比较意外的是,林夕比我想像中能言善道,也比我想像中的长袖善舞,除了张国荣,他最疼的还有王菲陈奕迅,最钦佩的有刘德华,还有曾经一度最深得他心的杨千嬅,他总是在这些天王天后的感情世界里来去自如,欢喜他们的欢喜,也叹息他们的叹息——而王菲总是说得最少的那一个,她对歌词的态度,其实和她处理感情的模式十分相似,要的只是意境,而不是实景。王菲基本上大而化之,什么都无所谓,林夕打个电话给她说,某首歌某句歌词他想再改两个字,王菲马上说,不改了不改了,都录完了还改啥呢?对照之下,林忆莲似乎是最挑剔最不容易服侍的一个,她可以一首歌词要林夕改8次而面不改色,每一句都仔细斟酌,每一个画面都来回推敲,而且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有一次她对林夕说,那一段应该要有点带黄色的画面感,林夕问她,是不是近黄昏的感觉,她摇摇头,未必,还没到黄昏那种懒洋洋,但那黄色一定要抓得准,才唱得出那种感觉,林夕听了,整个人差点崩溃下来。林夕是阴柔的,但他的阴柔,在一定程度上是职业需要,他自己也承认,他为男歌手填的词,总是比较阴柔,也总是比较偏向女人的角度,幽微细致,而且只有在爱情里耽溺自虐,把笔尖暗暗刺进掌心里,才刻画得出那走不出来的兜转与迂回。 我常觉得,写词的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歌者的遗物整理师,不同的只是,写词人整理的,多半是感情的遗物,该丢的不留,该留的珍重,把不必要的枝节删去,留下故事的爽利——爱过一个人而囤积下来的回忆,其实都是遗物,我们偶尔对着别人的遗物,唤醒自己的领悟。而林夕最拿手的我们都知道,专门把属于别人的心借来寄托,结果却变成了我们的心魔,而所有颓靡过我们的美丽的歌词,谁说不是末路穷途的文学的分歧,谁说不是柳暗花明的文字的激流?至少它们都流行过,都被感动过,也都破格翻腾过,更都词简意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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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昇的情歌,你多少总听过一些,都少了那一点点的市场谋略和那一些些的商业计算,而没有格局就是陈昇的布局,他喜欢在俗世中清澈,在流畅中惆怅。很多时候,陈昇从口袋里掏出口琴,随手往衣摆一抹,像个落魄的诗人,把写烂的诗剪一小段出来唱给我们听,而我们不吭一声地坐下,来来回回地听,也来来回回让那歌词、那旋律在我们心口马蹄哒哒,也不准备开灯,最后忍不住抹了一把脸站起来,到厨房拉开冰箱拔开一罐啤酒——就好像〈把悲伤留给自己〉,如果单读那歌词,也就是一首辛波丝卡了,而陈昇的情歌明明那么浅那么白,但那浅那白漾开来的,偏偏是那么深沉那么干净的忧伤,左右闪耀着诗的属性,像母亲留给你的一块挂坠映照着祖母绿,不管什么时候掏出来,永远都比上一次握在手里的时候更冰凉更清澈更神秘…… 如果隔壁住着陈昇。那么偶尔敲敲墙壁,然后跑过去按响门铃蹭杯酒喝,应该不是件太失礼的事吧?因为你说,陈昇比谁都明白,蒲团让人野,唯有清酒令人远——而那远,对现在的陈昇来说,是心远自无车尘马迹的那种远,所以他会拉开门,把你请进屋里去,只因为他懂,他真的懂——坠在胸口的小十字架尚且无风自动,这世上哪有正襟危坐的孤单呢? 作为一个滴酒不沾的人,我对酒的量词,向来都是用诗句来估算的,比如“玉碗盛来琥珀光”,那么那酒应该是婉约的,是可以用碗来量的;又比如“明月清风酒一船”,那么那酒恐怕是澎湃的,需要用船才载得动——而陈昇,当他还是渊才亮貌的少年,草色遍溪桥,我不是不好奇他的酒量到底有多豪?还是其实和蜻蜓一样,只要被春色一熏,就醉得翅膀都软了下来,抱着一缸酒睡倒在酒吧后巷?我只听说过,陈昇爱喝葡萄酒,可以一边喝酒一边解开上衣踢掉鞋子,在台上松开嗓子唱歌,并且常跟办演唱会的单位开玩笑说,欸你票卖那么贵,可不可以在每个座位底下藏一瓶葡萄酒,我想和来听歌的朋友一起喝—— 后来我见到陈昇,酒他还是喝的,但再怎么喝,都是清醒的时候比醉倒的时候多了。我笑着试探,昨晚上和马来西亚玩音乐的朋友喝了酒么?他有那么一下子会不过意来,微微地愣了一愣,然后才笑着说,“也不确定算不算是喝了,反正就那么几杯。”毕竟60了。陈昇很明白,剩下来的岁月要做到的是,披沙拣金,去芜存菁——所谓的“菁”,不外是在不必要的场合绝迹,将次要的人礼貌地请出生命里去。年轻的时候,我猜陈昇喝酒,是看见有人把融掉一半的冰块加进马丁尼就会跳起来大吼一声,“你这样是会撞伤马丁尼的知道吗?”但现在不了。现在的陈昇和你我一样。偶尔有人在敬你的酒里兑了白水,你明明喝了出来,却不动声色,连眉毛也懒得挑一挑,渐渐活出一种隐忍的大气——江湖既然太深,那就尽量往浅的地方走。况且我一直认为,陈昇是个写字的人,他写的东西渐渐和他现在过的日子一样,句子越来越短,句号越用越多,已经戒掉频繁地使用“逗号”和“然后”,因为很多事情对他来说,那些没有说出来的,其实才说了最多。 [vip_content_start] 像诗一样的浅白情歌 偶尔我读卡缪,第一个想起的不是别人,而是陈昇。这绝对是始料未及的事。为什么是陈昇?而我最大的震惊,是震惊于卡缪实在比陈昇英俊得太多太多,我怎么可能把陈昇代入卡缪的人生,并且理所当然地,将他们活过的人生联想在一起,重叠在一块?后来我想起卡缪说过,人性是虚伪的,而人类,也是唯一不愿意接受他们本来面貌的——应该就是这一句,让我滑了下去,想起陈昇的飘忽和卡缪的荒谬其实是那么的相近。而陈昇和卡缪最相似的地方,是他们都一样的善于欢快地与人打成一片,但更善于诡异地在空无一人的废墟雀跃地拼凑散落四地的自己——而且我很相信,陈昇其实和卡缪说的一样,他除了甘愿承受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也甘愿承受自己的脆弱无助——独处,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手段,不过是把对象缩小,缩小得只剩下自己而已。而陈昇不一直都是何谓人际管理表现拙劣的模范教材吗?他连私奔,对象也只能是他自己。 而陈昇到现在还是一样,一样的嬉皮笑脸,一样的玩世不恭,一样的滑不溜秋,用轻佻和孟浪,来掩饰他的用情至深,并且他无论出现在哪里,那眼神那肢体,都是处于一种准备远离的状态。我不确定陈昇知不知道,我也没有准备特意告诉他,在我们这里,还是有人喜欢陈昇比喜欢李宗盛多,原因是羊的视力不好,而且没什么方向感,很容易就落单,陈昇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只落单的白羊,在靠近湖边的草丛咩咩地叫,叫得并不是那么积极,好像不着急让人将它赶回去,但那叫声,你如果听得仔细,就听得出来,里面有一种惆怅的忧伤。 而且陈昇的情歌,你多少总听过一些,都少了那一点点的市场谋略和那一些些的商业计算,而没有格局就是陈昇的布局,他喜欢在俗世中清澈,在流畅中惆怅。很多时候,陈昇从口袋里掏出口琴,随手往衣摆一抹,像个落魄的诗人,把写烂的诗剪一小段出来唱给我们听,而我们不吭一声地坐下,来来回回地听,也来来回回让那歌词、那旋律在我们心口马蹄哒哒,也不准备开灯,最后忍不住抹了一把脸站起来,到厨房拉开冰箱拔开一罐啤酒——就好像〈把悲伤留给自己〉,如果单读那歌词,也就是一首辛波丝卡了,而陈昇的情歌明明那么浅那么白,但那浅那白漾开来的,偏偏是那么深沉那么干净的忧伤,左右闪耀着诗的属性,像母亲留给你的一块挂坠映照着祖母绿,不管什么时候掏出来,永远都比上一次握在手里的时候更冰凉更清澈更神秘。而陈昇,我们都懂得,他是用情歌克制自己,然后口不对心,然后节约厉行,不肯让自己在爱情面前多走一步,因为他知道,再多走一步,就是两个人的万劫不复,他扣押着那一步,宁可和所爱的那个人最终渐行渐远,也不肯让谁去承担一个殉情者的风险,因为他宁可委屈自己去相信,后来的一切遗憾,都是之前善意的成全。 而不知道为什么,陈昇和村上春树在某程度上都有点窝囊,但他们对生活的窝囊里头,却又藏着对爱情的侠义,让我禁不住在想,这不正是大叔群共同皈依的精神偶像吗?他们都习惯在节节败退的岁月里喋喋不休,也都享受在喋喋不休的嗟叹里尽量活得欣欣向荣。而大叔们过敏性拧巴的特征他们也都一样有,总是烦躁,总是憋屈,总是看谁都不顺眼,也总是让谁看了都觉得不顺眼——尤其是陈昇,他的才气孵养了他的傲气,他曾经暗示,这江湖有没有他的藏身之地是一回事,关键是,谁也没有资格审判他的灵魂处境。 但命运是何等地吊诡,下半生的陈昇,才刚大病初愈,就把自己活成一系列色彩缤纷的行为艺术,重启跨年演唱,办画展,出新书,画绘本,甚至又开始写起了诗——企图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证明,一个危机潜伏的身体,如何在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用尽全力拉伸出最极致的动机——陈昇怀抱的,其实是最朴素的野心,“好玩的,就好好的再玩一遍”,他说。并且希望在有限的时间,让所有的想法无限倾泻,如果能够泛滥成灾那当然最好,如果不能, “至少只泼湿了那么一块土地也好”。当时他说话的神态和语气,我都仔细记录在眼里,那是一种人到摇摇欲坠的中年,大叔极力为自己搞砸或烧焦的年少梦想补破网的坚持—— 我回看上回陈昇到马来西亚为自己的演唱会发布预售做宣传,我们特别安排和他拍摄的几条短视频,他穿一件蓝色碎花的夏威夷衫,松开两颗纽扣,而且把两只衣袖都微微地往上折,看上去很有一点点大叔们最是念念不忘最是不肯放弃的少年气,而头发好像是忘了梳理或本来就不打算梳理,而且看上去他应该是刚从海边晒了回来而且防晒霜涂得不够,没有上妆的脸上很明显看得出肤色有点暗沉,但那暗沉,我选择解释成“不发亮的光”——那么粗糙,却又那么原始。 我常想着的是,陈昇的温柔应该都被他过度消耗在他的歌里。演唱会现场,我因工作需要刚巧在后台,看见他在台上把麦克风夹回麦克风架,临转身前还翘起一只腿对观众扮了个鬼脸,然后一回到后台,他整张脸挂了下来,眼神空洞得像一樽睡倒在树林里的伏特加的瓶子——每个唱惯情歌的男人,会不会都是,空有爱情的知识,却总是对女人的心思判断错误? 60岁的男人了,那些值得留给自己的悲伤,其实也所剩无几。陈昇现在连酒吧也不大去了,宁可带一张唱片和一瓶酒到朋友家,也不肯再买100朵玫瑰送给喜欢的女人。有时候,适当的不解风情和善意的铁石心肠,也是一种防卫本能,特别是对些那种动不动脚底一滑就掉进爱情废矿湖的男人,最好还是带着一块好像橡皮的灵魂傍身—— 穿缝越隙的岁月,到最后还形容俱在的,一定是男人没有能力去抚养的一段年少气盛的爱情。我往陈昇的肩后望过去,看见他忠实爱过的人站在他背后的一棵树荫底下,因为日正当空,那脸孔就只剩下一个光圈,我只看见一双垂下来的软绵绵的手,以及蓝色的百褶裙。那时后台还是可以听见正在台前演奏的音乐震耳欲聋,陈昇侧过头来,我礼貌地向他微笑点头,如果他开口问,是不是看见有人站在他背后的树荫底下,我会告诉他,没有,我没有看见任何人—— 爱情不是跨年演唱会,不是唱了廿多场说结束就可以结束了,而是烽烟淡化,还是有个人隐隐约约,捡起被风吹落的一只来历不明的风筝,然后转身走入呼呼的、语无伦次的风声。真正爱你的人,有时候,她只有背弃你才能够入驻你。而所有不屈不挠的爱,是不是都要在百花深处,穿着腐朽的铁衣午夜问路,才能把城门给呼唤开?是这样吗,陈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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