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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虹

白天我们去马场道看新房子了。说是“新房子”,其实是我们的下一个住处。这会儿我们把它唤作“新房子”,等哪天离开了,它就会成为“马场道的房子”了。 我们有“金台西路的房子”、“广顺南大街的房子”和“古海道的房子”。 马场道156号。房子前面有葡萄藤和橙红色的月季,夏木说这里像金台西路,因为一样有葡萄藤。他忘了,那是丝瓜藤架,不是葡萄藤架。 不过房子的确像金台西路的房子。幽暗、阴凉、潮湿,还格外安静,比金台西路的房子还要安静。我们一进门就想到那栋令人失望的老房子。 “没想到我们又住回一楼了,”夏木说,“以后可以多出门散步,晒晒太阳。” 不散步的话,在后面的院子也可以晒太阳。那不过是个杂草丛生、荒凉的地方,我却马上想到了侯麦的《双姝奇缘》。 我以为我们可以像蕾妮特和米拉贝那样,在院子里放一张铺着桌布的餐桌,吃面包和奶酪。 那是一顿美好得像油画的晚餐。餐桌上,蕾妮特对米拉贝说起“蓝色时光”。她想让从巴黎来的米拉贝感受蓝色时光。那是天空破晓前最宁静的一段时光,很短很短,是真正的万籁俱寂,但也很可怕,会让人想到法庭的审判或世界末日。米拉贝果然在第二个晚上听到了蓝色时光,她们俩欣喜地拥抱起来。 我为什么说这些呢? 在马场道的房子里,我想起在金台西路的房子里度过的那些时光。从前我总以为那时的自己过的是一种正在与命运对抗或交战的生活。那时我承受着婚后抑郁的痛苦,几个月后还辞职了,天真地决意要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写作。我不明白那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感到迷茫又烦闷。失落感在一点一点地啃啮我。一个下午,就在那个无所适从的午后,在读门罗(编按:保留作者最初接触的译名)的小说时,我突然感受到侯麦的蓝色时光,切切实实地,如此静谧,令人屏住呼吸,紧接而来的是那片豁然开朗、幽微的天光。 是救赎的感觉。是啊,我还想要什么呢?我指望文学为我带来什么呢?难道这不已经是文学最珍贵的赐予了吗? 这篇〈绝望的对抗〉写于7年前。它稚嫩、松散,却也使我有点怀念从前的日子。那时我们已经离开金台西路,搬到了广顺南大街。我们在金台西路住了3年,我什么都没写出来。我们搬到广顺南大街是因为我突然有了一份在别人看来还算体面的工作,但一年后我又辞职了。然后我又像在金台西路时那样,一边教书,一边写作。这样始终无法专注的日子持续了两年,我才彻底告别学校。《快乐影子之舞》就是在那年读的。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 往后的岁月,我总会想起小说集里的〈乌得勒支的宁静〉,想起乌拉港的房子里,那面镶着蓝色边框的镜子。那是我们姐妹四人的梳妆镜。每次回乌拉港,我都会站在那面镜子前看自己。一年又一年,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会从镜子里看见一个坚定、倔强的女人,而不是从前那个软弱、鲁莽的女孩。我一边看,一边想着小说里的那个“我”,那个和我一样始终在逃离命运的年轻女人。 下个月我们就要搬进马场道的房子了。一开始我还有点担忧自己会被那座阴暗的房子吞噬,但很快我就振奋起来了。想想金台西路和广顺南大街的“门罗时光”吧,我对自己说。再说了,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对抗我的黑夜这么久了。我一直在对抗。 〈絕望的對抗〉 我是先读门罗后来的小说才读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快乐影子之舞》的。我记得这本书是在颐堤港的页一堂买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页一堂突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架子上的书一下子少了许多。 门罗的小说写得真好啊。冥冥之中,我们有些东西是共通的,这样的感觉,我只在很少的几个人那里遇见过。15个故事一共花了15年才完成,如此长的时间跨度,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可能发生很大的转变,比如说结婚、生小孩、离婚、失业、生病,以及经历亲友的死亡。 小说快读完时,我在1994年的《巴黎评论》读到一篇门罗的访谈。那时门罗已经63岁,住在安大略的克林顿镇。我从中知道了《快乐影子之舞》的创作历程,知道她写〈感谢让我们搭车〉时是22岁,那时候她的第一个孩子刚出生,就躺在她写作的桌子旁的摇篮里;而〈快乐影子之舞〉〈乌得勒支的宁静〉及〈重重想像〉则是30岁以后才写的。 我22岁的时候在做些什么呢?我想或许那时候的我和身边的许多人一样,正在努力地对抗生活。可能我们更愿意承认我们是在对抗命运,试图摆脱一两个长久以来将我们深深困在其中的困境。而想要摆脱这些困境,无疑是需要运气和勇气的。 这些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乌得勒支的宁静〉和〈男孩和女孩〉。两个故事都带有自传色彩,〈乌得勒支的宁静〉和后来的〈亲爱的生活〉一样,都写到了门罗的母亲。那是一个受病痛折磨、倔强、哥特式的女人,门罗可能一生都在逃离她那巨大的阴影。小说中,照顾晚年的母亲的是“我”的姐姐麦迪,一个“孤身一人,除了这座让人沮丧的房子以外,什么也没有”的女子。麦迪的未婚很难不让人想到是因为这10年来,她需要照看生病的母亲。如果不是由她照顾母亲,又有谁愿意或能够做这件事呢?毕竟“我”已经结婚了,而且还彻底离开了朱比利这座小镇。 “我”最终还是没有参加母亲的葬礼。这一切都由麦迪一手操办。姨妈们也来帮忙了。一直要到葬礼结束以后,“我”才回到朱比利。“我”带着两个孩子回去。孩子们对传说中的外婆的家,也就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感到失望。的确,那不过是一个无比平凡,甚至让人觉得枯燥的小镇,没什么值得期待的。小说里有一幕写得格外动人: “我一手牵住一个,女儿和她的弟弟。儿子在车上一直睡觉,这会儿摸索着我的手,一边走一边呜咽。我停下脚步,一只脚在最底下的台阶上,转身打招呼。一个褐色皮肤,有习惯性警觉的纤瘦女人,一个面熟的年轻妈妈,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下巴已经不再柔软丰满,略有些尖利的锁骨让褐色的脖子看起来颇为紧张。这是大厅的镜子里看到的我,上一次我从这面镜子里看到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漂亮姑娘,不管身后隐藏了什么惊恐与混乱,她的脸都如苹果一样光滑和麻木。” 姐姐麦迪终于坦言她想要过自己的生活。“我没法再这么过了”,她说。她会走的,有一天她也会离开朱比利的,她这么想。可悲的是她最终却发现自己做不到。“但是,为什么我做不到?海伦?为什么我做不到?”她问。这样可怕的困境,那些似乎我们永远注定无法超越、摆脱的东西,仿若梦魇一般,任凭我们苦苦挣扎,它们还是在那里对我们龇牙咧嘴。 而〈男孩和女孩〉中的那个女孩“我”试图摆脱的则是自己作为女孩的身份。在那些年月里,“我”以为自己和男孩一样,完全可以帮着父亲耙草、清理水罐和推沉重的水桶车,把一切事情都处理妥当。弟弟莱尔德还那么小,当然无法胜任这些工作。只有“我”才可以胜任,尽管我“只是个小姑娘”。 然而,“我”最终却发现自己真的就像大人们说的那样,“只是个女孩子”。而母亲在这里扮演的竟是一个破坏者的角色。她希望我像一个真正的女孩,不用力甩门,坐下时双膝并拢,还有,只关心女孩该关心的事情。 而“我”对这一切一直是以一种骑士般的姿态去对抗的。 所有的努力毁于一起意外事件。“我们”的马因为要逃离被宰杀的命运而冲出了院子。在关键时刻,“我”没有像那些男人和男孩一样,奋力阻止它,而是就这样让大门敞开着,让它奔向公路。 后来,面对大家的责备时,“我”哭了。 “‘没关系。’爸爸回答,一种听天由命的语气,甚至还有点幽默感,他说的一句话,永远赦免了我,也放逐了我。‘她只是个女孩子。’” “我”并没有反驳父亲的话,连尝试找理由反驳都没有。“也许这是真的”,“我”想。 说实话,承认这一点又有什么?尽管如此,“我”还是可以继续对抗的,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抗,哪怕那是充满了绝望的味道的对抗。为什么不呢? 相关文章: 梁靖芬/今时今日读孟若 【专栏】林雪虹/弗莱兹路的爱情 【专栏】林雪虹-致R  
7月前
你那里现在几点了?我问奈伊玛。 “当你看见太阳时,我看见的是月亮。”奈伊玛教我怎样记住我们之间的时差。 后来我就不再问了。我的脑海里会浮现一幅世界地图,从我们的乌拉港出发,一路向西行,直到世界尽头,那里就是奈伊玛的家了。 那是一座岛屿,和我们的乌拉港有着一样咸腥的海水,一样的太阳,一样随处可见的甘蔗地和香蕉园。我想像奈伊玛汗流浃背,光滑的黑色皮肤曝晒在日头之下的样子。 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记错,以为奈伊玛来自牙买加。她经常提到加勒比海的沙滩和阳光。她说她在一座岛上(“我过得很好,正在岛上享受着加勒比的阳光和沙滩!”)。在那片无边无际的海域,我能记得的只有牙买加和千里达岛——蓝山咖啡和了不起的奈保尔。 那我们这里有什么呢?(“振作起来,我们还有彼此呢。”) 我在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初春抵达巴黎。那是一个仓促的决定,虽然我早就想离开乌拉港。我想逃离这里。那时候我总是感到迷茫和孤独。我想改变生活,却又不知从何下手。 当我终于找到我的青年旅舍时,我已经浑身湿透,又冷又累。洗过澡后,我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着,直到被一阵嗡嗡声吵醒。 昏暗中有个女人举着吹风筒吹头发。见到我,她没有转过身,而是对着镜子里的我微笑。镜子中的两个女人相视而笑。伫立在镜子前的那个女人看起来神采奕奕,一头玉米烫张扬地顶在脑袋上,使她原本就娇小的身躯看起来更小。她精心装扮了一番,赭红色的北欧风提花毛衣,浅棕色卡其裤的大半截藏在深褐色长筒靴里。一对大圈耳环在阴影里闪闪发亮。房间里弥漫着香波和香水的浓郁气味。 我吵到你了吗?她回过头来问道,但并没有看我。 噢,没有,我只是在倒时差,我说。 你想不想跟我们一起出去找点乐子? 她叫奈伊玛。两个男孩的母亲。外贸公司的职员。香熏爱好者。只要她在,甚至是在她离开后好一会儿,整个房间都会飘散着各种香气。她说的我们是她和寝室的其他女孩,人数和成员总是不固定,3个或5个,取决于那天有哪些人在寝室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对那些乐子感兴趣。 今晚她们要去“玉榭小地窖”。这家爵士乐俱乐部曾出现在《爱乐之城》里。同行的两个女孩——娜塔莉和金是大学生,比奈伊玛年轻许多,似乎对去酒吧这件事更热衷,花更多时间在化妆上。她们的床上凌乱地放着各种东西——化妆包、充电器、睡裤、孤独星球的旅游指南、皱巴巴的巴黎地图。奈伊玛反倒显得不那么兴奋或满怀期待。不过她看起来还是很欢快。她总是热情洋溢,极少提出反对意见,极少对人冷嘲热讽或说泄气的话。 但在维持秩序和寝室的整洁这件事上就不一样了。奈伊玛精力充沛,有足够的能耐确保寝室里的公共空间——简陋的浴室和一张塑胶方形餐桌永远干净、井井有条。这会儿她果然像一个母亲,孜孜不倦,一会儿对着镜子抚弄头发,一会儿整理搁架上的洗漱用品,然后又检查餐桌上的那些零食包装袋和饮料瓶是不是空的。 我的天呐,这究竟是多少个莴苣姑娘掉的头发?她一边说,一边将一团头发扔进垃圾桶里。 哎哟喂,这是准备为老鼠和蟑螂开派对吗? 你不会怪她好管闲事。奈伊玛就是有这股魄力。即便有时她有点气势凌人。对着她,你不会生气,也不会想要较真。 我没有和她们一起去玉榭小地窖。那是我在巴黎的第一个晚上,我不想去什么俱乐部。我感到疲惫、恍惚,以及无所适从。那也是我第一次去欧洲。我一直想去巴黎。就像许多文艺青年那样,巴黎是我的梦想之都,那里有我为之着迷的一切——塞纳河畔,莎士比亚书店,海明威,波伏娃,杜拉斯在召唤我,我的灵魂热切渴望受到他们的洗礼。 第二天并不比第一天好过。我一上街就险些遭抢劫。在北站的地下通道,三个吉普赛女孩围堵我,将我逼到墙角,企图夺走我的照相机和钱包。一个路过的男人及时解救了我。这使我更加恐惧这座城市。这里充满了甜蜜与惊喜,却也暗藏各种危险和未知。 我惊魂未定。午后,我们一起去花神咖啡馆喝咖啡。只有奈伊玛和我两个人。露天座位已经满了,我们坐在靠近门口的桌子旁。点一杯咖啡你还会得到一小块印有花神咖啡馆标志的巧克力。奈伊玛把她的巧克力送给了我。 她能说流利的法语。看着她一边看菜单,一边淡定地和侍者说话,我心生艳羡。不只是她,周围所有人看起来都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人们从容不迫地推开门,优雅、自信地用餐和交谈。我却总是胆怯、窘迫,总是感到难为情。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下子我终于能看清奈伊玛的脸了。那张脸偶尔会紧绷、抽搐,眉毛稀疏,额头有几条细纹,下巴有点松弛。惹人注目的是那只左眼。奈伊玛的左眼严重斜视。这容易使人产生错觉,以为她总是心不在焉。 事实是她一直都在倾听。这在往后的岁月里都得到了证实。(“你说过你想成为一名作家。”“我记得。”“我看了你上次说的《午夜巴黎》了!”) 你说这是你第一次出国。为什么是巴黎?奈伊玛问我。 我想寻找一点光。 怎么了?你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 也许吧。我不知道。我好像已经能预见我的未来了。 那你看到什么了? 一潭死水。 所以你也是来朝圣的。她用了“朝圣”这个词。 没错。今天早晨我已经去蒙帕纳斯公墓了。 那你在那堆骷髅里找到你的人生意义了吗? 没有。我苦笑了一下。 谈谈瓜德罗普吧。我对它一无所知。在那里生活是什么样的感觉?我说。 到处都是树。还有海风。我们有无穷无尽的热风。阳光、沙滩、香蕉。我的童年就是在香蕉园度过的。剩下的就是生老病死了。 听起来很像我们那里。 C’est la vie. 人生苦短,所以我们应该找点乐子! 奈伊玛比我早两个礼拜来到巴黎。她辗转于不同的酒店。最初的几天,她住在豪华的大饭店里。然后是档次低一些的连锁酒店。最后是廉价的青年旅舍。每换一个地方,她都能结交到新朋友,和他们一起在巴黎的街头游荡,流连于各种酒吧、公园和博物馆。 我说我很难交到新朋友。她说别担心,不要害怕。要记住这趟旅行的目的。你是为了寻找生活的意义。你已经拥有了。 奈伊玛要回巴斯特尔了。我要回我的洼地了,她笑着说。她看起来丝毫没有不舍,虽然她说她爱巴黎爱得要命。 我们在旅舍的餐厅道别。那时我有点沮丧。我起得很早,情绪难得高涨,打算去奥赛美术馆看《隆河上的星夜》。排队取面包时,我不小心将刀叉掉落到地上,捡起来后又不小心碰掉了盘子里的香肠。一个男人皱着眉,夸张地做出“嘘”的手势。就在我转身时,他一边摇头,一边冷笑着说了句我听不懂的话。我面红耳赤,羞耻感如旋风般向我袭来。 我和奈伊玛用力地拥抱。是她先对我张开双臂的。 不要害怕,她再次对我说。在这里,你只要记住你是雪。她叫我雪。那是我的中间名。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这样呼唤我。 你只要像雪那样活着。临走时,她铿锵有力地说道。 像雪那样活着。 我就是雪。 奈伊玛走后,我失落了几天。这很奇怪。我感到更加孤独、恐惧了。 我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偶尔突如其来的阳光使我想念起赤道的阳光来。我不停地走,寻遍那些我从电影和书本知道的地方。红磨坊。丁香园。马克西姆餐厅。洗濯船。 夜里,我疲倦又心满意足地回到宿舍(现在我视我们的寝室为女生宿舍了),爬上我的上层铺位,拉上帘,睁着眼回忆白天的一切。我还写日记。那段日子我总在尝试写点什么。我被幸福感和安全感笼罩着。我感慨不已,知道这一切来得不易。像雪那样活着。奈伊玛的话盘旋在我脑海里。 很快我的钱花光了。在奈伊玛离去后一个礼拜,还是在一个阴郁,下着绵绵细雨的午后,我离开巴黎,回到了乌拉港。 两年后,我想起奈伊玛。我给她发简讯,告诉她我的近况。我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富有正义感的记者。我们搬到了吉隆玻,住处附近也有酒吧和咖啡馆,但这一切都远远不及巴黎。 “我真是太开心了!你一定会幸福的。真正的生活这才要开始呢。我的长子已经上初中了。他再也不哭哭啼啼,真的是长大了。我呢,一切如故,没什么可抱怨的。” “圣诞快乐!我们这儿也没有白色圣诞。” “你为什么不考虑找新工作呢?换种生活方式,未尝不是好事。” “我太想念巴黎了。想念和你一起在花神咖啡馆的那个下午。你激励了我。” “生活就是这样的。没什么可抱怨的。” “活着就很好了!” 老实说,我不喜欢她提到那趟巴黎之行。那只会提醒我眼下的生活有多乏味、绝望。这些年来,我经历了结婚、搬家、母亲病逝——那些人们说的人生大事,但不知为何,我却感觉什么都没有改变。没有。 令我愤懑的还有奈伊玛依然是那个奈伊玛。一样的语调和笑声。那个底气十足,永远乐观、积极的奈伊玛。看看那些她分享到社交媒体上的照片。那棵装饰着圣诞球和姜饼人的圣诞树。蓝天、白云和沙滩。新年的烟花。一个又一个的生日蛋糕。 那场旅行并没有为我带来梦寐以求的重生(“你究竟想要什么呢?”)。我原以为会的。一丝掺杂着甜蜜、苦涩与冒险的味道。我曾经多么迷恋这种感觉啊。在巴黎时,我拍了无数张照片,天真地以为回去后可以办一场摄影展,向所有人展示我的决心和能耐。我甚至真的尝试写了点东西。但到头来我只感到力不从心,倦怠,自怨自艾。 巴黎不过是个幌子。 奈伊玛忽然消失了。从社交媒体上消失了。了无音讯。再也没有照片,没有简讯。我们陷入到长时间的沉寂之中。 她再次出现是在去年年底。那时候,不只是我,整个世界都深陷在泥淖之中。一天凌晨,她给我发来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女人蓄着超短卷发,戴着墨镜,穿着一件鲜艳的花卉连衣裙。她的身后是一片绿松石色、清澈见底的海水。不远处有茂密的树林和山崖。 你瘦了,也更美了,我说。 她说她病了。不是新冠肺炎。多发性硬化症,她说了一个我从未听闻的词。 “已经4年了。没关系。我还活着,这已经足够幸运了。” 我在网上搜索“多发性硬化症”。我看到“感觉异常”、“吞咽障碍”、“慢性疼痛”、“抑郁症”这样的词汇。还有“单侧视力受损”。我想到了那只斜视的左眼,那只看起来漫不经心的眼睛。 “所以巴黎之旅对我很重要。那时我已经病了。我想要及时行乐。” “我想我是中了十氯酮的毒了。我吃太多香蕉了,哈哈。” 那个身穿赭红色毛衣、浅棕色卡其裤,身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着香水味的女人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她慷慨激昂地说着话,大笑着,表现出惊人的耐力和旺盛的生命力。也许当时她已经开始被疼痛折磨,也许她也处在对未知的将来的恐惧、担忧之中。 那个午后,从花神咖啡馆出来后,我们还去了圣母院。尽管春天巴黎的天空总是灰白、阴郁,我们的热情却丝毫未减。我终于目睹卡西莫多的钟塔了。奈伊玛坐在靠近祭坛的长椅上低头祈祷。她祷告了很长时间。我也坐了下来,坐在她后面的长椅上。望着空无一人的祭坛,我突然悲从中来,泪流满面。那时我以为自己是那个需要救赎的人。 奈伊玛。亲爱的奈伊玛。她才是那个真正站在悬崖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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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家伙来我们家时就像一条干巴巴的咸鱼。是舅姥爷带他来的。他们坐了18个小时的火车,汗涔涔地出现在我们家门口。爸爸小心翼翼地开门迎接他们,妈妈赶忙打开电扇,然后从厨房端出一壶茶和一盘肉包子来。舅姥爷对我咧嘴笑了笑,我看了他怀里的小东西一眼。 “这是谁?”我问。 “这是谁的宝宝?”我又问一遍。 “这是舅姥爷带来的宝宝。”妈妈说。 后来才有人告诉我那个小不点是“弟弟”。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我会有一个弟弟。我从来没有想要一个弟弟。 所有人都围着那个小家伙转。他醒了,也许是饿昏了,哇呜哇呜地哭起来。妈妈把他抱过来,用小勺子喂他喝橘子汁。橘子汁顺着那又瘦又黑的脸颊流下来,妈妈用袖子轻轻地擦了擦。 舅姥爷走了,把“弟弟”留给了我们。我的木马再次被放在过道上,那是我从前经常骑的。妈妈还到百货大楼买新衣服和尿布。我没有和她一起去。又不是给我买衣服。 只是短短几天,我们的阳台就挂满了床单、毛巾和泛黄的尿布。奶奶每天都坐在过道用热水洗那些臭烘烘的尿布。整座房子充斥着令人窒息的尿骚味。“臭死人!臭死人!”我故意夸张地大声嚷道。 “别叫了!”妈妈和奶奶都被我闹得心烦意乱。 我讨厌小家伙喝橘子汁的模样。啊。咕咚咕咚。妈妈矫揉造作地张大嘴巴,模仿喝水的声音。我凑上前去,妈妈也给我倒了杯橘子汁。“和弟弟一起喝。”妈妈柔声说。“不要。”我把橘子汁留在桌上,扭过头,跑进卧室,躺在床上看《故事大王》。 大人们给小家伙起了个名字。康康。楼上的李奶奶说这真是个好名字,什么都不比健康来得重要。“和‘宁宁’搁在一起就是‘健康安宁’了,多好呀。”她说。 “是‘鸡犬不宁’!”我从卧室探出头来说。大家都笑了。 小家伙来的时候一定是快满周岁了,因为他不久后就开始牙牙学语,“妈……爸”个不停。他会在看到食物时冲着人喊“妈妈”或“爸爸”,急促而奋力地伸手在空中乱抓。后来他学会了作揖,当然只是拙劣的模仿,便改用这招讨好大人。有时候,当他说“妈妈”时,我会故意说“诶”,然后得意洋洋地对着他和妈妈做鬼脸。噗。 妈妈气坏了。小家伙一脸懵懂的样子真滑稽。 但很快我便悲从中来,独自躲在卧室里生闷气。一阵刺痛感向我袭来,我感到失落、苦涩,心中充满了怨毒。仿佛我才是那个被遗弃的可怜孩子。 妈妈总说我想整死小家伙。偶尔她会吩咐我喂小家伙吃饭,我一不留神就烫伤了他的嘴。那不是我的错,是他自己太过急躁,总是狼吞虎咽的。 “你这孩子怎么那么坏?” 我抿紧嘴唇,不说一句话。我别过头,避开妈妈失望、斥责的眼神。我没有说出“我就是想弄死他”这样的话。 “人贩子。你们这些人贩子。”我说的是这句。 然后我就哭着跑下楼。 晚餐时间,我回到家里,沮丧又疲惫不堪。爸爸已经从车间回来了。昏暗的灯光下,妈妈在厨房做饭,奶奶在喂小家伙喝小米粥。看到我,妈妈递给我一个盛着几颗肉丸子的小碗。 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那几年,很长一段时间,房子里的某个角落像是滋生了一小片阴湿的霉菌,它们就这样野蛮生长,无法抑制地扩散到整座原本就不堪一击的房子,将我们所有人笼罩在幽暗的阴影之中。伴随着那片灰绿色霉菌滋长的是沉默,愈发令人难以忍受的缄默。那里面也许还隐藏着欺瞒、奢望、悔恨、弥补缺憾之类的东西。谁知道呢。每个人都各怀鬼胎。 我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渐渐理清一点点头绪的。从报纸上、电视上、人们的闲言碎语和无意中听到的谈话或争执。那些防不胜防,突然爆发的争执。“事已至此。”“花了不少钱哪。”“等他长大了就会没事的。” 小家伙长得很快,眨眼间就能蹦蹦跳跳了。他比刚来时壮实不少,但肤色还是一样黝黑。他的舌头有点短,总是把“姐姐”说成“喋喋”,经常把我逗得哭笑不得。 那时候我们会一起玩游戏。他喜欢玩“木头人”,我当号令者,他当木头人。一二三,木头人。老实说,他是个定力十足的孩子,比我强多了。我常常费了好大的劲都没能逗笑他。有那么一两次,望着那张脸,我差一点就按捺不住,想不顾后果地让多年来压在心底的那句话,那个所有人长久以来合谋坚守的秘密就这样脱口而出。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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