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網
星洲網
星洲網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網 Newsletter 聯絡我們|星洲網 聯絡我們 登廣告|星洲網 登廣告 關於我們|星洲網 關於我們 活動|星洲網 活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匯款

2星期前
3星期前
4星期前
4星期前
1月前
5月前
5月前
6月前
8月前
9月前
10月前
10月前
(新加坡10日訊)七旬男被指專對女傭進行違法放貸及匯款生意,收取高達53%利息,他不認罪,稱自己只是好心幫忙女傭,“她們是欠我錢,不是向我貸款”。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73歲的葉言勝(譯音),被控牴觸一項放貸人法令(Moneylenders Act)和一項匯款兌換商法令(Money-changing and Remittance Business Act)。 他不認罪,案件進行審訊後他被判罪成,昨日被令坐牢13個月1周,以及罰款3萬零250元(新幣,下同;約10萬4942令吉)。 被告不滿裁決與判刑,已申請上訴,目前以2萬5000元保釋在外。 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指出,根據證人的口供、被告和證人的短信以及被告手機內可搜取到的文件等,已可證明被告違法經營放貸及匯款生意。 根據調查,被告前後共有7名顧客,她們都是印尼籍女傭。被告一般會到女傭經常聚集的購物商場,或是通過中間人介紹招攬生意。 被告一般會要求女傭提供僱主住址以及聯絡號碼、工作準證證明以及家鄉地址等,隨後要求對方在指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地點以現金還錢。被告會提醒女傭,若不還錢,他就會找上對方僱主的家找人。 被告貸款的數額不大,介於100元到500元之間,但他開出高昂利息,綜合向他借錢的女傭所述,貸款利息介於30%至53%之間。 控方在盤問被告的過程中,被告承認於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29日之間,曾78次通過J-Dee匯款公司匯款到印尼,匯出去的總數額為1萬3040元。 稱非為賺錢 “感恩的心”行事 被告也承認自2017年6月起已幫人匯款,但稱他並非為了賺錢才這麼做,而是“抱著感恩的心”行事。 被告稱“他們欠我的是債,不是貸款”,稱只是雙方已經說好,女傭會還的比借的多。 控方表示,被告從2018年8月至11月期間,通過非法放貸和匯款,應該已賺取至少496元。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之間,至少賺了2000元。 被捕後仍繼續幹案 被告被捕後仍繼續幹案,稱是聽了警方的勸告後,找有執照的匯款公司為女傭匯款。 根據被告的說法,他一開始是以手機應用程序替女傭匯款,直到2018年11月4日被捕後,才到J-Dee匯款公司匯錢。 被告稱,這是因為警察告訴他“如果你要匯錢,要找有執照的匯款公司去做”,所以才會改變一貫的做法。 調查官供證時澄清,自己的原話是告訴被告,若要經營匯款生意,應該向金融管理局申請執照。 控方指出,雖然被告配合調查,但他卻沒有絲毫悔意,即便鐵證如山,他仍不認罪,還對證人做出沒有根據的指控。 代女傭匯款 被告先出錢 儘管提供的匯率差,女傭仍願意通過被告匯款,主要是因被告願意先貸款給她們。 有女傭稱願意請被告代為匯款,是因為被告可以先出錢,她之後才還。 有些女傭則會把一部分的貸款數額匯回鄉,其餘自己拿來花。被告也允許他們分期付款,但數額與日期都由他定。 另外,為他介紹生意的女傭,也可以從中抽傭,其中一人就因此獲得50元酬勞。
11月前
(昔加末18日訊)1名52歲本地婦女陷電話詐騙陷阱,被騙走13萬1500令吉。 昔加末副警區主任黃信傑發文告指出,警方於17日接獲1名52歲本地女子的投報,指她成為電話詐騙受害者,損失13萬1500令吉。 他說,事主指她於3月份期間接獲來電,對方自稱是快郵公司的職員,並指有物件錯誤登記在事主名下。該通電話之後被轉接至霹靂州警察總部以解決事情,1名自稱是警察的男子指事主擁有犯罪記錄,涉及洗黑錢活動。 “電話之後再被轉接至另1名男子,對方自稱為高級警官,並指若事主不遵照其指示,將會被逮捕。” 黃信傑表示,受害者隨即被要求透過電話報案,並根據指示行事。由於擔心和驚恐,事主遵照指示從銀行戶口提取款項,並匯入對方提供的另一個銀行戶口內。 他指出,受害者剛開始時有所懷疑,但嫌犯聲稱將款項存入該戶口,主要是為了更新程序,同時“清洗”受害者的銀行戶口;嫌犯也指稽查師要協助處理針對受害者的指控。 他說,受害者也被要求通過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每一至兩小時內向對方彙報其所在處和進行的活動。 “受害者最終向丈夫敘述情況後發現自己被騙,立即向警方投報。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及不誠實地引誘移交財物)進行調查。” 黃信傑提醒民眾時刻保持警惕,特別是在匯款事項上,同時也需從商業罪案調查的社媒留意最新的犯罪手法。他也促請民眾在進行轉賬之前使用https://semakmule.rmp.gov.my/的“SEMAK MULE”服務,同時下載“WHOSCALL”應用程式,避免成為騙案受害者。一旦受騙,立即撥電至997,以阻止嫌犯匯出款項。
11月前
1年前
(新加坡7日訊)涉嫌在飛機上偷走8萬美元(約37萬6800令吉)現金,隨後嘗試4次匯款出境,53歲中國籍男子今早面控時表示不認罪。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中國籍的彭輝(譯音),他今早在東京公約下被控一項偷竊罪,在通過視頻面控時表示不認罪。 按照東京公約,新加坡有權針對在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上犯事的乘客採取執法行動,此執法權也適用於遊輪上。 控狀顯示,被告在前天(5日)早上9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乘搭一趟從香港飛往新加坡的新加坡航空航班SQ899時,涉嫌在飛機上,從一個黃色包裡偷竊8萬美元。 新加坡警方昨天(6日)發文告指出,受害者是飛機上的乘客,他在下飛機後發現包裡的現金不翼而飛。他在飛機上把包放在頭頂的行李艙,但沒有看到有可疑人士翻自己的包。 機場警署的警員隨後利用飛行記錄,並與商業事務局合作確認被告的身份。 初步調查顯示,被告在偷走這筆錢後,曾到牛車水珍珠大廈嘗試分4次匯出3萬7897.70新元(約13萬3443令吉)現金。 警方及時攔截了這些轉賬,被告也在同一天被逮捕,經當局搜查,他被發現擁有多種面額和國家的貨幣。警方從他身上起獲總值7萬9662.83新元(約28萬0504令吉)的現金。 控方申請一個星期來完成調查。法官允許被告以2萬新元(約7萬令吉)保釋,但擔保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 不過被告表示,他在本地沒有親友,也找不到擔保人。案件展至3月14日。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