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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

3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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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期前
  (新加坡23日讯)新加坡一名已婚七旬阿嬷坠入爱河,为“网络情郎”开银行户头,卷入近44万元(新币,下同;约145万零248令吉)洗黑钱案,昨日被判坐牢5周,丈夫闻判当庭落泪。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75岁的江佩华(音译),她面对6项包括欺骗、妨碍司法公正和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她早前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2021年12月通过WhatsApp,认识了一名自称在美国居住多年的新加坡华人“约翰”,他在一艘船上工作。被告视他为自己的“网络情郎”。 不久后,约翰让被告开个银行户头给他用,被告答应后于同月24日,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开新户头,并谎称是自己要使用的。她之后把提款卡和密码交给约翰。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2月25日之间,该户头被不知名的第三者用来接收和汇出可疑款项,包括接收一笔近25万9481元(约85万5254令吉)的可疑款项。 新加坡警方在2022年1月和3月接到两人报案。报案人指他们按照他人指示,分别把钱转账到华侨银行户头和马来亚银行户头。 调查揭露,这两个户头皆是注册在被告名下,且被用来共接收18万7100元(约61万6685令吉)可疑款项。 被告的代表律师早前要求提呈缓刑监视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缓刑监视,或判她坐牢最长两周。 但法官昨日下判时说,缓刑监视不是适合的刑罚,认为主要判刑原则是起阻吓作用,最终判她入狱五周。 法官下判后,被告的丈夫上前与在被告栏里的被告说话,过后坐在公众席上伤心落泪。    控方:骗银行助他人犯罪 律师早前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也被骗了2万元(约6万5920令吉),并指被告丈夫身体不适,“网络情郎”当时答应协助她和丈夫。 律师也指出,被告年事已高,教育程度低,因此才会坠入精心策划的爱情骗局。 控方则表示,过去5年诈骗案件令人关注,相关报案增加逾7倍,损失金额则翻了4倍,有必要阻吓他人帮忙开设银行户头的行为。 被告欺骗了银行,也协助他人犯罪和保留赃款,要求法官判她入狱6到8周。 与‘情郎“套好”说辞应付警方 提前跟“网络情郎”套好说辞,被告谎称提款卡掉了。 根据案情,被告后来接受警方调查时,谎称自己的提款卡掉了。 问及为何有人能提款?她又谎称自己担心忘了提款卡的密码,因此把密码写在提款卡的背面。 被告事后才承认,自己在被警方问话前,曾与约翰讨论要如何应付警方,随即编了这个谎言来隐瞒为约翰开银行户头,并已把提款卡和密码都交给他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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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0日讯)诈骗集团再出新招,这次是假借“主要数据库”(PADU)官员和警官之名,指49岁讲师获政府发放援助金,但被发现涉嫌洗黑钱活动,连哄带吓,骗走讲师33万1000令吉。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今日通过文告,讲述这名讲师遭诈骗的过程,借此提醒各方小心提防诈骗分子的最新伎俩。 拉勿表示,警方于8月9日接获受害者的投报。 他指出,根据初步调查,受害者最早于今年5月9日,首先接获一名假冒PADU官员的男子来电。 “假官员在电话中,称受害者曾获得PADU发出的1200令吉援助金。” 他说,不久后,即在5月17日,受害者接获另一名男子来电,对方自称是来自霹雳州警察总部的警官。 “这名假冒‘警官’的男子在电话中,指受害者涉嫌洗黑钱活动。受害者在电话中,否认曾涉及洗黑钱活动。” “到了7月13日,再有一名自称来自霹雳州警察总部、拥有拿督头衔的警官,拨电给受害者。” 他透露,这名“拿督”在电话中以安全为由,指示受害者将银行存款转移至另外一个银行户头。 他说,在对方的指示下,受害者先后13次汇款至对方指定的银行户头,总计33万1000令吉。 “受害者汇完款项后,到了7月26日,一直联系不到对方,这才惊觉受骗。”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调查这起案件,罪成者可被判处监禁10年和鞭笞,以及罚款。 拉勿劝告民众小心提防陌生人来电,尤其需防范来电者或假冒政府官员或其他机构人员,切勿成为诈骗案受害者。 他也提醒民众在汇款前,可先通过“Semak Mule”手机应用程式,查核相关银行户头和电话号码。 他说,倘若民众不幸成为受害者,可拨电国家诈骗反应中心(NSRC)热线997,以阻拦款项转入嫌犯的银行户头。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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