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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

4月前
玫瑰,是母亲的名字,一个跟花一样的名字,曾经她更似花一般的美丽。如今,她昔日的美丽都定格在泛黄的黑白照片里。 关于美,母亲已不在意,对于梳妆打扮的事,她只讲求整洁舒服。我也不在意她美或不美,虽然偶尔我会念叨她头发直了就要烫发,出门要穿美一点的衣服,不要穿拖鞋。比起外在,我更在意的是母亲身心的健康。她老了,真的老了,尤其是离家后每一次回来,我都会觉得她又比之前老了。看着她那她笨重的身体,走起路来步伐缓慢和不再灵活的动作,我开始觉得年老是一件可怕的事。我小时候,那个干起家务事手脚麻利的母亲怎么突然变得那么脆弱,脆弱得就像个一摔会破的瓷娃娃。 常常想起与母亲的往事 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中学执教的二十多年来,我几乎天天都要见到母亲。平日有上课,傍晚时我就会开车到母亲家和她一同吃饭聊天散步。到了星期六和星期日,我多数会载母亲到离小镇不远的小贩中心吃她爱吃的干捞面,然后再到杂货店或商场购买一些食品和日常用品。然而生活总是充满变数,我和母亲平淡的小日子因为我决定到吉隆坡工作而有了变化。准备开车到吉隆坡的那个早上,母亲呜呜呜哭得像个小孩,我一直安慰她,自己却也止不住泪水跟着哭泣。 南北大道是一条隐形的脐带,将再次离家的我和母亲紧紧相连。和母亲分隔两地让我更加珍惜与她相聚的时光。现在回到家也会像从前一样带着她吃她爱吃的,买她要买的,清楚的知道我能做能给她的也仅有这些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的双腿逐渐退化乏力,想带她去旅行,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也因为害怕给我和妹妹们添麻烦拒绝跟我们到远地旅游。她的牙口不好,我现在有能力给她买的一些水果和美食,她已不能大口大口啃咬尽情享受。岁月对母亲的摧残除了惨不忍睹外,还参杂了一种让我感到难以言喻的无奈与无助。 兴许我也老了,近来常常想起一些往事。曾经母亲总喜欢让年幼的我和弟妹弯着双脚侧躺在她大腿上给她挖耳屎。有时她用的是耳扒,有时则用一种U型黑发夹。每一次掏耳朵总是叫我又爱又怕;喜爱是因为感到舒服,害怕是担心母亲错手害我变成聋子。曾经,母亲总会坐在客厅里光线充足的大门边,叫我帮忙拔掉她头上那三几根银丝。当时我竟一点儿都没有意识到母亲不再年轻。 我也常常记起母亲曾经因为我和弟妹不听话而生气,怒打我们的事。那时候的母亲脾气火爆,我们没有一个少挨打挨骂。那时候的母亲很凶,但每一次开学前,她一定会帮我们将课本包好,也会为了我们和隔壁家的阿丽安迪学做肉包子,还有很多很多她为我们做的事,我都记得。时间是过得有多快呢?就这样被母亲骂着打着疼着,一瞬间,再抬头母亲已年近古稀。她说从前很多事已记忆模糊。 这一趟回家,她指着自己脸上的老人斑,问我她是不是应该涂一些保养品。我给了她一罐润肤脸霜,叮嘱她记得每一天涂抹。我又问她要不要染发,她马上说:“头发全都白了,这么久以来也没染,不染了,不染了,老就老啦!”看着眼前的母亲,我真的啼笑皆非,一会儿怕自己老得皮肤像树皮,一会儿又如此豁达接受自己老去的样子。 时光流转,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有所追求,发现生活有得有失,真正能够掌握和拥有的却一点也不多,但不管何时何地,无论欢喜或忧愁,只要我需要母亲,她一直都在。 玫瑰,我的母亲,垂垂老矣,怎么看她永远都配得上这样一个高贵美丽的名字。
7月前
11月前
1年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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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诗人Dominique Fourcade在其1984年出版的《Rose-déclic》如是形容玫瑰:“具广泛象征意义,从未具体指称任何事物,却在一切事物烙下深深印记。”玫瑰寓意丰富,集爱与美于一身;既纯洁无瑕,但又暧昧不明,因而成为不少人幸福或痛苦的原因。就如王尔德在《夜莺与玫瑰》(The Nightingale and the Rose)写道:“Ah, on what little things does happiness depend! I have read all that the wise men have written, and all the secrets of philosophy are mine, yet for want of a red rose is my life made wretched.”王尔德读完所有智者写的书,掌握一切哲学秘密,但因缺少一朵红玫瑰,生活如此痛苦不堪。 上星期的吉隆坡不时霪雨霏霏,但在市中心的文创园区GMBB,展示叶逢仪老先生油画个展的四楼却感觉宽敞明亮。我在那里窥见无数朵玫瑰在鲜艳浓烈的色彩背景中安静盛放,这些仿佛永不枯竭的花带来一整个下午的欢欣乐观。 艺术,既可曲高和寡,亦可与民同乐。在我看来,叶老的作品属于后者。他对玫瑰情有独钟,描绘它们的形态早已驾轻就熟。朵朵玫瑰在他画笔下娇柔优雅、满载情感,令人眼前一亮。每幅画作绽放着生命力并洋溢着快乐和谐的气息,让人有种无忧无虑的感觉。 为了看不见的内心作画 最喜欢一幅《唐朝的爱》,驻足欣赏良久。我这不折不扣的艺术门外汉观画只能凭感觉和联想。此画远看,似贵妇风姿绰约的背面,与叶老的解说不谋而合:他是以那朝代对丰满形态的不懈追求而作画。当视线游走于《紫色的爱》和《祥云送爱在人间》两幅画的细节时,遍布每寸空间的活泼色彩令我印象十分深刻,至今仍历历在目。 叶老非常随和,我们的对话一直很轻松。他多次提及自己尽量不诠释画作的含义,留待大家自行解读,所以“欣赏我的作品时,看到什么便是什么”,正如20世纪实验艺术先锋 Marcel Duchamp杜尚所言:“为画面赋予意义的,正是观赏者。”问叶老如何汲取灵感,他即告知并非为眼睛的艺术而画,而是为了看不见的内心作画;想到哪里就画到哪里。耄耋老人的智慧,我们应多多学习。 既闯宝山岂可空手回?临走时有幸见识叶老现场大笔一挥,这才发现自己一知半解,只看见油画的表面,没深入了解背后技巧的变化无穷。只见叶老时而用刀(刮刀,squeegee),时而用笔,时而用油,时而用布;这些技巧的磨练确实需要长年累月的经验累积。在这个事事追求快速和充满变化的年代,博大精深的油画艺术更显得难能可贵,我为此戚然动容。
2年前
美究竟是什么?美不仅仅是一种认知,它更是一种心灵上的感受。我们必定是自己先感受到了美,才能把美与众人分享。提到美,就会让人想起台湾美学大师蒋勋。 那么美到底是什么?各家都给出不同的看法。 美是雕塑家罗丹说的:“世界上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美是作家林清玄说的:“人间最美是清欢”;美是大文豪莎士比亚说的:“玫瑰是美的,不过我们认为,使它更美的是它包含的香味”;美,也是思想家庄子所说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美学大师蒋勋则说:“美,是要用一辈子去完成的功课。”他认为美很简单,就在我们生活里。因而提出“生活美学”的理念,让大家重新审视“美”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 ◢贵族后裔,古都西安出生,两岁前移居台湾 1947年,蒋勋出生在历史古都西安,父亲是黄埔军官,母亲是满清贵族,有兄弟姐妹6人。1949年,他随父母举家移居台湾,落户台北大龙峒。在台湾,生活虽然清贫,父母却很重视教育,蒋勋从小就要背诵古诗,做错事的惩罚,不是抄诗,就是背诗。 然而,当时的读诗背诗予他而言只是惩罚,谈不上美。 ◢美的启蒙者——母亲 母亲是影响蒋勋最深的人,亦是他对美的启蒙者。 “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遇见比我母亲更会讲故事的人。”蒋勋母亲曾和外祖母守着一幢古宅,听着许多仿如大观园的家族故事。这些故事,在母亲刻意渲染之下,竟成了神奇有趣的古老传说,是蒋勋记忆中最早的文学感动。年幼时在大龙峒庙口看的歌仔戏,更激发他对艺术世界的向往。 ◢在西方回看东方,重新发现美 大学期间,蒋勋选修了历史学系。史学的训练,让他开阔视野,改变之前的浪漫主观感,开始走向知性客观的艺术史研究。而后,有感在一个环境太久会失去对美的敏锐度,一颗欲往外发掘美好事物的心蠢蠢欲动。1972年,他离开台湾到巴黎留学,渴望在遥远的西方寻找对美的觉醒。 他在法国学习各种艺术理论,却惊觉法国老师对中国京剧和昆曲颇为赞叹。这让他重新发掘中国几千年来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法国老师更提醒他:回到中国。老师认为,中国艺术不受形式限制,反而给予欣赏者很大的想像空间,这是西方艺术所不能企及的。 众里寻它千百度,慕然回首,美,却在灯火阑珊处。 ◢他是林青霞唯一偶像,半颗安眠药 在林青霞生命中最黑暗的时期,是蒋勋救赎了她的灵魂。 2002年,林青霞71岁的母亲因为抑郁症跳楼自杀。而后张国荣和黄霑等好友皆陆续离世,让林青霞陷入人生中最黑暗的时期。加上父亲身患重疾,更导致她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痛不欲生,精神几近崩溃。朋友为了安慰她,送她一套蒋勋的有声书。她一听就入迷,从此和蒋勋结下深厚情谊。 林青霞说:“你们把我当偶像,而我的偶像是蒋勋老师。他的声音是我的半颗安眠药,能给予内心安定的力量。” 谈及林青霞,蒋勋却很淡然:“我不想把文学、艺术弄得那么伟大,但有时候有那么一个安慰的时刻,对她的心情很重要。我觉得文学是一种救赎,在人生的关口有时一句诗或一张画就可以让她过关。” 在蒋勋的感染下,林青霞开始尝试书法、绘画和写作。艺术燃起了她的激情,重拾昔日自信心,甚至还发愿:“60岁时要成为艺术家。”如今,林青霞分别写出《窗里窗外》、《云去云来》及《镜前镜后》三本散文集,再次活出精彩人生。 ◢他是美学大师,更是一位善述者 蒋勋是一位善述者,每个话题都能让人有深深的代入感。 自90年代开始,蒋勋做起了美学宣讲,在台北、高雄两地讲《红楼梦》,将美学从大学课堂延伸到社会,是现在音频节目《蒋勋细说红楼梦》的原型。讲座听众来自各个阶层:有豪门贵妇、名人明星、商贾人士,也有贩夫走卒。 记得有一次讲完《红楼梦》后,腌菜朋友送了蒋勋一条签满名字的内裤。他们告诉蒋勋,他讲述晴雯和宝玉交换内衣的情节让人感动莫名,所以他们要跟蒋勋交换内衣。这样的“礼物”,或许让人费解,但这是听者真正感受到了美才有的“亲密感”。 ◢美,是一种平衡 现在,已届智慧之年的蒋勋在池上住了下来。一年中一半时间在池上,另一半则在台北。在池上,他看遍风花雪月,麦浪滚滚,作息规律,活得惬意自在;在台北,他开讲座,办画展,与众人挤地铁,沾沾人间烟火。蒋勋认为,“美”不仅在自然里,也在生活里。最好的美是在生活的平衡里,这样美和生活才能够细水长流。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美是简单的,它就在我们生活里。 【蒋勋的3本书】 每位蒋粉心中都有一本最喜欢的蒋勋作品。林青霞随蒋勋带领的文化旅行到吴哥窟,带的唯一一本书就是《吴哥之美》。白天读它,晚上也读它。中国古典文化学者叶嘉莹说:“蒋先生的感觉非常敏锐,他讲《红楼梦》,不但细致,而且非常深刻,尤其他能够把这种细致深刻的感情用很有学理的语言表达出来。”而我,则钟情蒋勋的《孤独六讲》。对书中那句“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是因为你害怕孤独”感触颇深,印象深刻。 今天就和大家介绍3本蒋勋作品:《吴哥之美》、《蒋勋红楼梦青年版》和《孤独六讲》。 ❶《吴哥之美》 蒋勋去过吴哥窟14次,仍说:“我还想要再去。”他带过徐克、林青霞、狄龙等人去过。觉得吴哥城像一部佛经,经文都在日往月来、花开花落,生死起灭间诵读传唱,等待有缘人领悟。 “吴哥,如此庄严,如此华美,不可思议。”蒋勋说。 吴哥,位于柬埔寨西北方,是世界上最大的宗教建筑,以雄峻建筑和精细浮雕闻名于世。它曾是座辉煌王城,在战争肆虐下,让它从繁华走向没落,湮没在热带雨林里,成了一片废墟。400年后,这座没落王城才被法国生物学家亨利·穆奥所发现。 如今,文明重现。 这不只是一本旅游书,它是旅途中被一朵花、一面微笑、一块残石所感动的体悟。吴哥,是印度教与佛教信仰的艺术极致;是在方正与有无中体现最深的东方哲学;是身体向上攀爬时的心灵朝圣;是在山与水之间寻找人的定位。书中20封寄给Ming的信,娓娓诉说着吴哥王朝的诸寺遗址,那些精细华美的雕刻、郁郁葱葱的景致、古老迷人的传说,触动着你我的心灵,它是那样深刻,却又如此宁静。 ❷《蒋勋红楼梦青年版》 一朝入红楼,终生梦不醒。蒋勋至少把《红楼梦》读了二三十遍。他说:“我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里面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 “《红楼梦》就如同自己的生活,即使琐琐碎碎、点点滴滴,仔细看去,也都应该耐人寻味。读得久了,便会发现自己也在书中。有时候是林黛玉,孤独自我;有时候是薛宝钗,功利心重,有时候是史湘云,天真直率……”老师说道。 蒋勋讲《红楼梦》,就是在分享自己的人生体会。在这本有声书里,老师以他浑厚的声音,引领大家一同探索大观园里的人事物,他们有的很真实,有的很感性,有的很深刻,有的也很美。 ❸《孤独六讲》 孤独是和自己在一起,它让我们更有力量,是生命圆满的开始。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是因为你害怕孤独。 在这本《孤独六讲》里,蒋勋以六个面向去解读孤独。分别是内心情感无处可诉的“情欲孤独”,字句无法沟通的“语言孤独”,理想未竟的“革命孤独”,压迫人性所造成的“暴力孤独”,思考者不为人理解的“思维孤独”以及世代价值交替所造成的“伦理孤独”。 孤独其实并不可怕,没有与自己相处的经验,不会懂得和别人相处。所以,好好珍视孤独的瞬间吧!当我们与孤独共处,我们将更了解自己。 ▲▲作者 鍾雪芬 简介 伦敦大学资讯及管理学学士。喜欢阅读,热爱写作,更享受说书。现为全职阅读推广人,以优雅之心品读人生。每周三在YouTube频道《雪芬說書》说一本好书。每周日在脸书以文会友,分享生活点滴和阅读乐趣。 《雪芬說書》脸书:https://www.facebook.com/shirley813/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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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花入画,以画表爱,画家诗心满盈的爱,都在油画的花语里,展露无限诗情画意。 叶逢仪老师的玫瑰油画展《永恒的爱》,以玫瑰多变的姿影,展现各种爱的情怀,从私身之爱,到乡音之爱,到永恒的宇宙之爱,都是艳丽满室千姿花影,爱意无比动人的花宴。 在古希腊的神话里,玫瑰集爱与美于一身,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如果说玫瑰是爱的宇宙,那在这宇宙里,充满着各种爱的宣言,里面有着美与愁的情怀。 玫瑰是爱,是美的,叶老师通过他的油画,分享爱与希望,让人看到人它的生命之美之爱。当我们觉得玫瑰之美,在投射着我们眷恋美感的情绪,它是让人沉醉迷恋的。 叶老师的玫瑰油画,有各类情怀,各类爱意,让赏画者各自感受内心的爱。 《爱在炽夜》是入口处第一幅八片图组画,暗色底里透射玫瑰花色的艳美,时而鲜红,时而粉红,时而淡黄,相映互投情意爱语。《爱在阳光里》,则以金黄色透映着粉系玫瑰的朝气勃勃,温和又迷人。 《爱在顶尖》是幅让人惊艳的画作,头顶上的玫瑰如梦似幻,有着瑕想深情,爱意炽热。《蓝色梦幻》有深蓝的忧郁哀愁,离别的伤感;《爱在瓶中》有深锁爱意而不能自拔的难舍;《爱在扣动》以青瓶的扣锁,弦动着爱意;《爱在蓝绿之间》有着矛盾难取的爱意,不知所措。 叶老师情深意浓的以玫瑰迷幻深意,投射着画家生命悸动之爱。左有《华丽之爱》,右有《爱在昨天》,有股华美之爱已在昨日如逝之感,两图呈现着一种婉惜的爱情故事。 花在眼前,爱却如此之遥,《遥远的爱》有距离感的玫瑰花美伤感,迷人的爱总是如此亲近又遥不可及。 《亚非拉之爱》以黑玫瑰呈现第三世界国家的暗淡之光的爱,虽然悲愁,但是红底色却张扬着未来希望的热情。 《一枝独秀》和《独自的爱》有自恋情怀,以粉红及深黄独舞的潇酒之姿。《唐朝之爱》把盛唐的红线透白的时代气势,映着纯意之美。 作为主题油画《永恒之爱》,应该叶老师最爱之玫瑰画作,属于非卖品。高雅贵黄的玫瑰气氛,逼透满室爱意的温柔,情深意动却奔放着爱的自由与唯美。 《童年的爱》以童娃木偶配以各色玫瑰,有股童真浪漫的怀旧之感,夺目的黄玫瑰与粉色系玫瑰亮丽着一种童爱纯真。 《恋恋乡情爱》充满着潮籍人的情怀,以西式的鲜花玫瑰,配以潮风的怀旧藤篮,乡音之爱犹在耳际。 《回忆中的爱》以深褐旧情的花姿,花色已褪却在旧忆里缅怀昔日真情《爱在黑白间》以撼人的白底黑线,鲜明透澈地真爱的率直真情,深黄叶辩又带着温柔的醉意,非常的迷人。 《爱日日是好》有着阳光金黄色的亮丽,红艳的玫瑰朝气夺爱的灿目。《爱情三部曲》三画,瞬变的爱在花意间时空转换,花与爱之间的挑动。 《生命之花》太有意思了,浮游的生命物游向红意的子宫之花,酝造生命之力,酿出生命之花,展露着灵魂之震动。 《历年之爱》以树身玫瑰花顶,以林间花的时空感画法,折射着生命之爱的流动感,诗意在蓝色路间流转着时光。 说到个人最欣赏之作,非《独爱》莫属。以窒息感在瓶中上端的玫瑰,空间虽小仍顽强地寻求爱的滋长,有悲愁之美,哀怨之爱的独特叙情画作,太有想像空间了。 如此满满爱意的永恒之恋,叶逢仪老师匠心的爱语油画,仿如花的宇宙探寻各种人生爱意故事,流转的花声充满着爱的诗意,动人的醉情。 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叶老师的玫瑰花宇宙,在每一个角度都展现出一种美的存在。心中有玫瑰,必心中有爱。玫瑰盛放,满心喜悦,花之爱意,都是一种美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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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 亦舒脸上有痣。但那痣不长在左眼角底下,也不是小小一颗蓝色的,而是在右脸颊,圆圆一颗,不笑的时候看上去,那痣颇有点踌躇满志的骄傲相——面相学好像有这么一说,右脸有痣显贵,尤其是女人,而右脸颊饱满丰润,无论做什么都比人强,很少会有不出类拔萃的,亦舒恰巧就是。 但亦舒喜欢的痣不是这样的。她总是安排她钟爱的女主角左眼角底下长了颗泪痣,《玫瑰的故事》里的黄玫瑰、苏更生和方太初,脸上都长了颗摇摇欲坠的泪痣,仿佛随时都会掉落下来,让珍爱她们的男人飞扑过去伸手接住——再也没有比亦舒写的女人脸上的那一颗蓝色的泪痣更让男人惊心动魄的了。那样的一颗痣,已经不是主角造型上的装饰,而是整个故事整段人生的起始了——至于这颗痣的原型,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来自素有美艳亲王之称的邵氏女星何莉莉。当时何莉莉左脸颊上也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据说何妈妈嫌这颗痣孤苦相不吉利,频频催促何莉莉把那颗痣给点掉,亦舒知道了,跳出来捍卫这颗痣,鼓励何莉莉把痣留下,她说就是这颗痣,才给何莉莉漂亮的脸蛋平添多少故事。 [vip_content_start] 年轻时候,亦舒的第一份工作是当娱乐记者,因此几乎是混着女明星陪着女明星们一起长大的,而亦舒特别钟爱的女明星,何莉莉是其中一个,另外还有林青霞。我还记得亦舒提起,当年采访主任派她接林青霞的机,她心里老大不愿意,嘀咕着说,不就是一个在西门町被星探发掘的小女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后来见到林青霞,顿时惊艳得整个下巴都快掉下来,第一眼就被青霞的眉毛震撼,那么粗厚那么飒爽,不相信这世界还真有那么美丽的女孩子,身段和五官都无懈可击,如果真要嫌,也只能嫌林青霞的头发不够厚。而且青霞的清纯,跟当时何莉莉那一派邵氏女明星的俗艳是不同的,林青霞见到亦舒,怯懦懦地唤她一声“姐姐”,亦舒听了,整个人马上酥软下去,心里升起一定要好好保护她不准别人欺负她的正义,甚至还警告林青霞,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那两道又浓又黑的眉毛绝对不准剃,因青霞脸上倨傲的英气,就是这对眉毛造就的,青霞立刻卖口乖,“姐姐叫我不要剃,我就听姐姐的话不剃。” 亦舒对美,尤其对美女的美,总是特别苛刻,也许因为她自己长相不算精致,脸盘太大鼻头太圆,但很是神气精明自信,跟美毕竟还是有段距离的,而且围绕在她身边的“玫瑰们”,每一个都美得出其不意,美得咄咄逼人,包括一头短发,走路飒飒生风的徐克前妻施南生;包括品味和韵味皆怡人的前邵氏女星后转行室内设计的方盈,据说《我的前半生》就是以她的故事为模型;包括亦舒在香港半岛酒店喝下午茶见到美得像一只雪豹的周天娜,倒抽一口气拍着胸口说“幸好我们还有林青霞”的林青霞;包括年轻时可爱得连亦舒都想把她宣传产品的海报偷偷撕回家的张曼玉;当然还包括和亦舒最疼爱的“震侄”倪震在一起的两任女友李嘉欣和周慧敏,据说亦舒很喜欢周慧敏干净精致,美得如陶瓷娃娃一般,却对李嘉欣空有外壳没有灵魂的盛世美颜颇有意见,可亦舒应该明白,真正有本事翻云覆雨,一出手就可以替自己的人生翻篇洗牌的,绝对是李嘉欣这等百媚千姿,一边颠倒名流一边替富商脸上贴金的“绮色佳”——美丽也许是肤浅的,但如果没有美丽,尤其在香港,人生很可能就只能徘徊在浅浅的岸边,永远坐不上游艇出海看夕阳。 镜头一转。我记得好多好多年前,亦舒来过吉隆坡,亦舒惊讶地说,“想不到马来西亚人的中文这么好。”这话显然是亦舒无心之失,可听进耳朵,到底叫人不舒服。亦舒17岁就到香港《明报》当记者,还在念着中学就有报馆派人到学校跟她取稿件赶着下版,廿多岁给自己筹足学费就飞到英国念酒店食物管理,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先是在台湾圆山饭店当女侍应总管,然后回港当星级酒店的公关经理,还当过电视台编剧,甚至有一阵子还一边写稿,一边当上政府高阶新闻官,其事业之顺遂,其才气之高以及名气之响亮,着实让人妒忌,她看到的世界,远远凌驾马来西亚其实也无可厚非。 自律且老派的文字公务员 并且亦舒是早慧的。亦舒的早慧带点殖民地风格,是中西调混,也是特别懂得在太平盛世中投机取巧的。这和张爱玲不一样。张爱玲的早慧是4岁时母亲丢下她远走英国,倾塌了她心目中的幸福家庭堡垒,随后后妈嫁进来对她施予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暴力,被逼提早成熟的——所以亦舒的文字,不晦涩不阴暗,且春光明媚,亮度都调得刚刚好,亦舒对人性的鞭笞也不会太偏激太咬牙切齿,反而都只是港女进化史,以及都市女子启示录,把她的机灵敏锐和尖酸刻薄注入笔锋,血淋淋地教育穿名牌任高职的现代女子,“生活上依赖别人,又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那是没有可能的事”——这是真的,我也一直认为,女人在感情上历尽沧桑只会显老,只有在生活里精明干练才会屹立不倒。 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文字的运用更是独步江湖,自成一格,像踩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高跟鞋在中环小跑步,节奏明快,充满都市气息的,甚至亦舒创作量汹涌之极,每年给自己设定至少出6本书的目标,从来不会以作者放假外游或作者灵感堵塞而让她豆腐专栏和连载小说齐开天窗——一个人的时间使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这句话也是亦舒教会我的,而我一直紧记至今,受用无穷。 而如果说亦舒当年一连三集的散文合集《豆芽集》和她“轻而便利”的都市小说,启蒙了我对文字的好奇,其实也没有不正确的。我还记得,少年时年龄比我大上一截的姐姐们每个月把零用钱储下来买香港的《姐妹画报》,为的是看时装看小黄页里的爱情信箱,而我却每期追读和亦舒每期一会的都市爱情短篇,那整十来页的小说,编得实在用心,简直就是纸上电影,还请来顶尖的模特当插图人物,拍成剧照以推进小说情节,而当中我最喜欢的是个叫倪诗蓓的模特,巴掌脸大眼睛,样子特别清纯,喜欢发呆嘟嘴,生动的表情都被摄影师捕捉下来,全都刻进了我的青春里。 甚至我对香港的印象,也是一点一滴,从亦舒的小说里拼凑出来。张爱玲不是这么说吗?我们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最后才看见海。我也一样。我事先读到亦舒写的天星码头,后来才坐上渡轮想像亦舒写的丹薇寂寞地坐上最后一班渡轮过海,等待一个孤芳自赏的男人。并且先读到亦舒最爱写家明与玫瑰的约会老爱约在尖沙咀码头海运大厦外的第三支旗杆,后来才一到香港就赶着去尖沙咀找那第三支旗杆的——甚至后来才知道,亦舒当年第一次和她的第二任丈夫老庄约会,也是约在那第三支旗杆底下等的。 而且记得吗?在男神女神或高富帅白富美这一类粗糙而肤浅的称号还没出现之前,亦舒就给了我们那一辈人设定了最有品味的男女人设,永远的家明与玫瑰——而且家明必须是工程师,因此我怀疑亦舒有很可怕的理工男情意结,还有玫瑰必须有浓密的头发和发育得很好的胸脯,而且他们穿的是永恒的白衬衫卡其裤,玫瑰除了钻石,不戴乱七八糟的宝石和玉坠,而家明开得一手好车,手腕干干净净的,只戴一只薄薄的白金手表。那时候我当然也读过范柳原和白流苏,也知道什么叫做“我们都回不去了”,可是那样子的爱情那样子的时代背景太颠簸太流离,我们向往的是大都市雅痞生活和小资情调,如果没有办法像遇上勖存姿的喜宝,也必须得像和涓生离了婚之后打落牙齿和血吞重新站起来的子君——因为最值得爱的女人,往往是有本事自己爱自己的女人。 并且我记得,亦舒以前相当保守,写男女之间的相处,甚至比琼瑶和依达还要拘束,我从来没有忘记她写存姿羊毛衫的纽扣扣错了,喜宝叫他过来,说要替他把纽扣重新扣好,结果喜宝解开扣子,还没扣上第一粒,事情就发生了——后来年纪大了,亦舒反而解开束缚,她小说里永远的家明。相信也应该秃了头顶灭了烈火,因此看得出来她开始比较乐意用文字在男主角的身形上游移,喜欢混血强壮的年轻身体,而且喜欢蓬茸的毛发,所以男主角大多长着地毯也似的胸毛。这些其实都是可以谅解的。谁不眷念青春的美好呢?而真正的青春,应该是结结实实抓在手里摸得到的才算数。 我们没有办法不爱亦舒,因为八九十年代的亦舒就教会我们,“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老好亦舒,她最好之处,是她看透的人世,明明开到荼蘼,却花事未了,并且从不过时。从来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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