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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光

(芙蓉8日讯)“虐狗致死案”被告石文光(61岁)今日在地庭面控,但他否认有罪,法官择定7月11日再度过堂。 法官鲁山陆菲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另加一名担保人担保外出。 较早前,主控官莎米妮副检察司原本建议让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但被告代表律师纳斯文德向法官求情,指被告是一名退休人士,事发后也非常配合警方调查,他也以柔佛烧狗虐狗案的被告保释金仅为1万令吉为例,要求法官把保释金额降至5000令吉,但最终法官把保释金定在1万5000令吉。 石文光被控于5月27日下午6时45分,在芦骨斯里巴力村的一个住屋单位前以铁链栓绑狗颈,甫驾车拖拉严重致伤狗只,因而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两万至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烧肉档今休业陪父上庭 石文光的的儿子石善文是本地网红之一,因为上传与烧猪共舞的视频而蹿红。正因为儿子是网红,石文光涉嫌虐狗的视频被疯传后,引起关注,在社媒掀起千层浪。 尽管根据脸书贴文,父子俩所经营的“兴记烧肉档”今日并没有营业,但是今日并未见石善文陪同被告前去法庭,而是由另一名儿子陪同。 石文光是在今日上午9时20分,在长子的陪同下步入法庭范围,面对媒体的镁光灯不断闪烁却丝毫没有显露慌张,而是冷静的直径走向面控的芙蓉地庭等候。 地庭在上午约9时45分休庭,并在上午10时30分开庭,基于石文光听不懂控状,其代表律师纳斯文德要求华裔翻译员,以至于需要再度休庭安排。 再度开庭的时候已是上午11时08分,石善文则在上午11时05分现身法庭聆听父亲的控状。 不过,他并没有对媒体发言,而是迅速离开。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