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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

我们不能单纯地看一个信号,或者看到一则新闻,就妄下结论。永远要问自己,你所看的信息,具不具备代表性? 在投资世界里,我们喜欢说:如果想要获得比其他人更好的回报率,你就必须比其他人更有远见,或者更早洞察先机(ahead of the curve)。如果你只是跟随大市,那么你顶多也只能拿到和市场相似的回报率,或者更差。 因此,学会比其他人更早洞察先机,就成了一门重要学问。或者说,我觉得更贴近玄学(开玩笑的)。 鸭子因为在水中嬉戏,自然也最早感受到水的回暖,所以我们说 “春江水暖鸭先知” 。事情在成形之前,都会有许多表象。冬天转春天,温度上升,水面冰块融化,鸭子比人类更早试水温。所以,鸭子下水是春江水暖的领先信号。 但是,如果我告诉你,其实鸭子在冬天也会下水游泳,因为它们具有御寒特质,加上水里的温度比空气中的温度高,所以它们和人类对天气冷热的感知并不是同一个水平呢?你还会用鸭子下水来作为春江水暖的领先信号吗? 很多人喜欢用一叶知秋来比喻,因为秋天会有落叶。但,如果我们要构筑一个逻辑严谨的观察,单单只有落叶是不够的。 很简单,因为落叶可以有许多原因,可以是秋天、可以是树木被虫子蛀了、可以是农药毒死、可以是久旱,有许多原因都可以导致落叶,而秋天也只是众多原因之一。因此,除了有落叶,我们也要看落叶的颜色和数量(或者广阔度),以及温度的变化,才能够比较准确地判断是秋天来了。否则,就是管中窥豹了。 就拿彼得.林奇(Peter Lynch)在他的畅销书里提到的衣服销售店故事为例,一位男子买入一家时尚公司的股票,却不知他的太太因为嫌弃其款式太老旧,而且价格不便宜,已经不在那家公司买衣服了。故事结尾,自然就是这位先生没有理会其太太作为一名消费者的反馈,最后在这只股票赔钱。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请问各位看官,你是否可以根据你的另一半对某些产品的反馈来决定是否买进一家公司的股票? 在市场里,这种消费者反馈是有人在做的,那就是——市场调查。一般来说,这些都会由专业机构去做,他们有一系列问题,从多个角度去了解市场,以及一套评分标准来判断某家公司或者某些产品是不是有赢得消费者的芳心。不过,这种做法放在如今来说有点过于困难,或者说太慢了,因为消费者无时无刻都被社交媒体广告包围,他们的消费喜好也随时都在改变。 不过,不管怎么样。如果你想通过这种粗糙的方式来获取一些市场信息,并用于在股市赚钱,大概率(我不敢说100%)会赔钱。很简单,你的样本数量太少,或者说不具备代表性。 什么是具备代表性? 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未来搭档华生时,就说后者从阿富汗回来。对于华生的疑惑,福尔摩斯的解释大致如此:“你(华生)具备医务工作者的风度,却是军人风范,所以是军医;你脸色黝黑,但手腕处看得到晒黑的痕迹,所以曾在热带地区待过;你受过伤,行动僵硬。结合全部信息,你就只能从阿富汗回来。” 我们都很佩服福尔摩斯的观察和分析能力。不过,大家是否有想过,是不是华生特别具有代表性?想象一下,如果华生的 [vip_content_start] 气质并非医务工作者,或者说,不是典型的类型,福尔摩斯是不是不好猜出他是军医?因为军医的结论是从华生的风度和风范来判断的。 我们在想象一下,如果华生是黑人,或者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故事从英国伦敦搬去非洲大草原,那么华生的手腕还会有这么明显的肤色差异吗?福尔摩斯还能够看得出他在热带地区待过吗?至于行动僵硬的判断就更难了,因为华生可以在阿富汗战区受伤,也可以在英国伦敦受伤。 所以,如果华生身上的特征并不明显,或者说不具备代表性,福尔摩斯是不是就不能很好地判断了?而为了突显福尔摩斯的能力,柯南.道尔先生就给福尔摩斯准备了这么一位具备代表性的军医,让我们对这位名侦探留下深刻印象。 说这些并非贬低福尔摩斯,如果你有留意小说的话,此君所观察的事物如果不具备决定性信息,他都是保持开放态度,不轻易下结论,会说 “或许这…或许那…” 的看法。 我知道很多人喜欢福尔摩斯,包括我自己。我也知道大家喜欢找到那只能够给你提早报信的那只 “春江水暖鸭” ,包括我自己。毕竟,谁不喜欢觉得自己很聪明? 不过,我们要学会面对一个现实难题,那就是很多事情都是由诸多条件综合形成的。我们不能单纯地看一个信号,或者看到一则新闻,就妄下结论。永远要问自己,你所看的信息,具不具备代表性?你有没有看到足够多的信息和证据来佐证你的结论?你的观察和你的结论是不是一个必要条件的因果关系,还是一个充分条件的因果关系? 最后的最后,不要忘记。有时候,洞察先机之后,你还需要把之后漫长等待的时间成本也给考量进去。
5天前
因为协助管理民宿,也就有机会窥探来去人客留下的各种生活痕迹,那些细微而透露着许多信息的小枝节,不着眼时不会发现,一旦定睛思忖,外加一点想像或推理,有时似乎就能看见一个人的脾性和作息。 收拾别人短居后的房子,势必会遇见各种脏污和遗痕:厨房流理台泼溅的水渍、餐桌上洒落的碎屑、客厅沙发上沾惹的污垢、寝室床头柜上遗忘的发圈,厕所更不必说,关于身体的物语,你以为冲洗掉了,其实还堵塞在排水孔上,泄露着你不敢言说的秘语。 纵使只待上一两晚,从原来生活的场域借宿陌生的环境,身为人——一种米养百种人——总会在那短短的几十个小时里,不由自主地在活动的空间中流露出各自的样貌。人走茶凉,有些气息却不会那么轻易淡却,而赶在下一批住客入住前踏进同一空间准备清扫的我,便以最不掩藏的距离目睹了他者赤裸的轨迹。 比如,光从玄关处就能看出一些端倪。洁白的瓷砖地板上沾满覆辙的鞋印,或是拖曳行李箱时刻下的轮印,可以猜想他们可能赶着退房,在穿上鞋子准备离开之际又似乎忘了什么,索性穿着鞋子登堂入室,一步步走进了睡房。 越过玄关,映入眼帘的先是饭厅,餐桌上若是光洁依旧,提供的碗盘纹丝未动,就可臆测他们并未开伙下厨。而循着这条思路往垃圾桶查看,往往会看见成山的垃圾,各类打包便当盒或塑料袋、饮料杯或瓶罐等,甚或还有烧酒和威士忌等酒樽,可想而知前夜此处的欢畅。 而若是餐桌上杯盘狼藉,洗碗槽堆积用后不洗的餐具,除了无奈,我总好奇这群人的家庭教育是什么德性。年轻孩子饭后不收拾也就罢了,为人父母者如果跟着视若无睹,并且对此毫不置喙,也太让人感伤身教的失败。 再不然,也有可能是自宅井然有序,却对外宿他屋粗鲁马虎,心想反正不是我的家,而且我给了钱之类的奥客思维,一时间也会对人性的自私感到悲哀。所幸此类案例算少数,大部分住客仍懂得民宿的概念,即使借用了锅碗炊具,也会洗净归位。 作为一个房子的主要聚集空间,这个时代的客厅或许不再是以挂在墙上的电视为主角了。人们人手一机,串流影音平台几乎分化了一个家庭的凝聚力。不过在旅游期间,围坐在客厅地毯上的画面应该还是常见的,甚至反而因为脱离了日常,民宿的客厅倒成了向心的场所。 我像是福尔摩斯,从白色的绒毛地毯缝隙挑起薯片、饼干、鱿鱼丝碎屑,再试图擦去沙发扶手和茶几上的草莓酱和巧克力糖浆,偶尔也得把滚到电视柜底下的啤酒铝罐、扑克牌和葵花籽壳扫出来,借由仍萦绕在空气中的明显花椒味拼凑出一幅前一晚这里的派对景象。 转进睡房,开始潜入人们的隐私区块。睡觉是私密的,贴身承载肉身的寝具枕头于是收服了许多无言的讯息。枕头上浮现的口水痕、棉被下如一朵玫瑰般晕开的血渍、白色床单上粘附的毛发,即使人去楼空,这些身体留下的摩斯密码仿佛案发现场的证据,人前你妆发再精雕细琢,身后你无意倾泻的有机物都直指你某时某地的存在感。 闯进别人的隐私重地 记得有一回在铺垫床单时找到了掉在床角的一包处方药,标签上明列了患者的名字、药名和用药方式。我好奇用谷歌查了查药名,发现是治疗前列腺的药物,于是脑海中立即浮现了一名中老年以上的男性形象,开始想像一家子老小出游的画面。 常常在房间层架上也会捡到购物发票,在我顺手揉烂丢进垃圾袋以前,我偶尔会瞟一眼内容,发现是全家便利店的关东煮、大卖场买的卫生棉或是高原某家有机火锅店的消费凭据……素未谋面、甚至不知相貌者的住户(除却订房平台上的简扼个资),往往因为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被我拼凑出一张张生活气息感浓厚的轮廓。 而来到卫浴空间,更是一个人难以回避身体秘辛的时刻。我一边刷洗厕盆,一边试图抱着非人情的心态,犹如夏目漱石《草枕》里描述的那位云游四海的画师,试图用一种自我抽离的方式来纵览流经眼前的人事。我像是闯进了别人的隐私重地,翻开了他们的潘多拉盒,瞧见了我本不该知晓的内绪。 无论是颜色、形状、气味还是触感,都夹藏着各种情绪,每一次从踏进民宿到全身而退之间——尽管日复一日的清扫或多或少麻木了感官——不免还是会被各种光怪陆离的情景突刺,防不胜防。前阵子看了文·温德斯(Wim Wenders)的《我的完美日常》(Perfect Days),我开始尝试代入役所广司饰演的公共厕所清洁员的心境,想像自己和他一样,日日擦拭别人的马桶,仍将一抹温柔的笑意含在嘴角。但说到底那样的境界太高,我还办不到就是了。 不管是宛如核爆后的废墟,还是原封不动如新居,我站在这个空间的当下,总有一种时空交错的感慨。前有古人,后犹来者,民宿放诸时光之流像是一叶浮萍,而我是撑篙的船伕,负责送往迎来,将来宾一一复写成过客。
8月前
9月前
印象中电影里的探长很多都是抽烟斗的,如粤语残片的曹达华、李鹏飞和司马华龙。抽烟斗似乎有助于提起精神,推理分析案情来破案。西片中最具代表的烟斗神探角色,非福尔摩斯莫属…… 我的父亲和叔叔都是烟民,但我从未见过他们吸一支支的香烟,都是手握一根烟斗来吞云吐雾,也许旧时代的人认为抽烟斗的姿势和神态最能展现出有型有款的成熟男人味吧? 印象中电影里的探长很多都是抽烟斗的,如粤语残片的曹达华、李鹏飞和司马华龙。抽烟斗似乎有助于提起精神,推理分析案情来破案。西片中最具代表的烟斗神探角色,非福尔摩斯莫属!英国作家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笔下这名传奇神探原名Sherlock Holmes,为什么中文名会变成“福尔摩斯”这么风马牛不相及呢?原来最早把其小说译成中文的林纾(林琴南)是福建人,习惯性以福建读音来译。我所认识的福建朋友中,如果名字有个“福”字,英文都拼写为“Hock”,而“福建”也译“Hokkien”,所以林纾也依福建音将Holmes译成“福尔摩斯”了。(假如换作广东人来译,Holmes可能会以广东音译成“孔武士”,像个孔武有力的壮士!) 在书本插图或电影里出现的福尔摩斯,都可见到他的烟斗与别不同,其弧度弯曲得十分夸张,也许烟丝点燃后烟味经过上弯下折才能辗转传进他口腔中,此神探也靠左转右绕的烟味冲激脑筋,才拆解出凶案的精妙布局,而看穿凶手的破绽!但我父亲和叔叔毋需靠吸烟取得灵感来破案,纯粹只为享受,所以烟斗只是微微略弯。 [vip_content_start] 我叔叔抽烟斗比较讲究,在吉隆坡蒙巴登律俗称“土库”的Robinsons百货公司买外国入口的金属盒装烟,打开盒盖就可嗅到香味,本是一片片的“烟饼”,他取一小片揉碎成烟丝放进烟斗内,用打火机点燃来吸。而我父亲吸的是本地廉价红烟,以前我常到思士街的烟档买一两包回去给他吸,还记得那个唛头是“双狮牌红烟”,气味有些辛辣。最近上网查资料,才知道双狮牌红烟是峇株巴辖泉兴烟草公司出产的。我小时住的半山芭十二间有一间林美兰烟庄,也是生产红烟的。 褐红色的红烟还有一种功效,如果被刀割伤流血,只要抓一撮红烟丝敷压在伤口上,就可止血;据说烟丝中的烟碱可以刺激血管收缩,达到止血功效。这种止血土法不知会否污染伤口,使细菌入侵而引起感染?相信很多人都不敢以“伤”试“法”。   我的姑姑也吸红烟,但不是用烟斗来抽,而是吸手卷烟。我从来没有见过用烟斗抽烟的女人,烟斗似乎成了男性的专利品,那个年代也不见有提倡男女平等的女权分子站出来大表抗议,争取女性也有抽烟斗的自由权! 以前常见我姑姑抓起一小撮红烟烟丝铺成长长的一条搁在一张又小又薄的白色烟纸上,用烟纸把烟丝卷成一根幼幼长长的手卷烟,通常是一端大一端小。她把小的一端衔在嘴里,用火柴点燃大的那端来抽个痛快。那年代的阿婆吸红烟司空见惯,没有人把她们视为“麻甩婆”!近年已很少见到吸手卷烟的老人了,反而在电影《手卷烟》里看到林家栋在吸,莫非手卷烟烟民现已日趋年轻化?
9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