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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婉思

3天前
1星期前
翻开我国有关教育的新闻,最火热的讨论永远围绕在STEM教育,原因无他,因为现今就业市场科技业当道,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无法避免地只能随波逐流。 然而,随着全球创意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STEM教育模式逐渐显现出局限,因而许多国家开始引入STEAM教育,其中“A”的加入为教育注入了新的可能。“A”指的是arts,但并非指狭义的艺术,而是创意思维、感性思考和人文关怀。若是如此,哲学思辨是否能在STEAM教育中发挥其重要功能? 哲学思辨的重要 对许多人而言哲学思辨或许很抽象。它到底是什么?如何进行?有些人将之等同于批判性思考和逻辑学,有些人则认为是古今中外的哲学理论,可是这些并不全然正确。哲学思辨,一言以概之,即透过与他人的哲学性对话发展思考力和形成共同体。 对话如何启动哲学思辨?美国儿童哲学之父李普曼(Matthew Lipman)认为哲学对话可以培养三种思维能力,即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关怀性思维。唯有具备了这3个层面的思维时,才能算是真正的哲学思辨。可惜,学校或坊间的工作坊一般都只强调批判性思维的重要,忽略了后两者。 [nonvip_content_start] 首先所谓批判性思维,就是不轻易相信包括常识和成见在内的讯息,而是先去验证其真伪或妥当的一种态度。填鸭式教育和应试教育并不给予学生斟酌和思考的机会,就企图让学生相信师长传授的知识和信念。再者,在传统的教育现场,老师经常扮演着权威的角色。这些性质都不利于批判性思维的培育。 批判性思维旨在引发怀疑和形成判断,但若仅停留于此,容易导致思维僵化或执着于固定标准,从而限制创造性。因此,具有实验、先进乃至冒险的创造性思维亦同等重要。 英国著名教育学者肯·罗宾逊(Ken Robinson)视传统学校为创造性思维的杀手,而哲学对话则弥补了当中的不足,提供更开放的思维空间。哲学问题通常引发新的疑问,难以轻易解决,这正是其激发创造性思维的关键所在。 在哲学对话中,通过与他人交流和探讨,可以促使深度思考,并启发全新的思维方式,从而为教育注入活力。在课堂上,老师往往会称赞那些说“我懂了”的学生,可是在哲学思辨培育中,若学生表达“自己越来越不懂了”才更应受到夸奖。 什么是“关怀性思维”? 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可是“关怀性思维”却鲜少被提起。思考不仅仅是形式性与结构性的问题,许多人认为培育哲学思辨只要掌握好逻辑推理等方法就好。然而实际上,我们的感情在很大的程度塑造我们的思考,为思考提供有别于批判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的方向,建构新的框架和带来不同的视角。 简言之,所有思考都需要有感情基础。例如当我们思考与讨论社会正义时,会与遭受不公的个人或团体产生共鸣,并对如此的社会感到不忿。缺乏感情的思考好比一道机械式的计算题,没了关怀,思考就会失去价值。 哲学对话如何启动关怀性思维?学会认真聆听他人的声音,尊重别人的反驳和质疑正是对他人关怀最直接的方式。很多人在讨论的过程中经常急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立场。反之,哲学对话主张的探究团体是基于平等发言的共同体,不具排他性。这样的教育被认为是有利于培育自由思考与具备同理心的公民,因为对话可以让人与人在存在差异与对立的情况下建立与维系人际关系,产生互相关怀的关联。 互联网以至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今天,单纯记住知识的能力和只会思考技巧已经越来越难以在变化莫测的21世纪立足。哲学思辨与传统教育并非相互对立,STEAM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多维度的思维能力,而哲学思辨为这一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支撑。通过在课程中导入哲学对话,我们不仅可以培养理性与感性兼备的学生,更能助力教育从知识传授转向全面的人才塑造,为快速变化的未来做好准备。    
3星期前
上期提到以他人的利益而行动的利他主义(Altruism)并非全然利他。在我们的社会里,各式各样的“做好事”其实都离不开先“利己”。不过,这并非坏事,毕竟自私是人类的本性,在为了自身利益的当儿还能做些有利社会,有利他人的事,这绝对是双赢的局面。 当提到“利他行为”时,首先浮现在脑海的必定是慈善团体、非营利组织等。但大家是否知道美国华尔街或矽谷以盈利挂帅的大企业以及超级富豪,却是有效利他主义(Effective Altruism)信奉者或提倡者,其中包括去年因为欺诈行为而锒铛入狱的“加密货币之王”Sam Bankman-Fried、脸书共同创办人Dustin Moskovitz及其妻子Cari Tuna,以及世界首富马斯克。 有效利他主义是21世纪新兴的哲学思想,同时也是种社会运动,其风潮约于2000年后期开始。此思潮后来由当时还是英国牛津大学研究生的Toby Ord和William MacAskill普及化,而“有效利他主义”一词则于2011年被创造。不得不提,澳洲著名伦理哲学家Peter Singer是Ord和MacAskill的主要启发者。 [nonvip_content_start] 相较于利他主义只是单纯做好事以使社会更好,有效利他主义却主张以最有效的方式改善这个世界——透过理性分析,衡量状况,确保手中的资源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以达到利他、改善世界的目的。虽然很多慈善和非营利机构的确改善了不少社会问题,但不可否认并非所有的机构都能将手上资源最大效率化。Ord曾经计算过,有些慈善机构的效率是其他的上百,甚至上千倍,因此有效利他主义者相信将资源投入到高效慈善机构才是正确改善世界的方式。 如何高效地改善这个世界? 何谓高效方式?Singer在2013年的TED演讲中以导盲犬为例。相信不会有人否认为盲人训练以及提供导盲犬是件善事,但这是否解决这个世界盲人问题最有效之方式却值得商榷。在美国,训练一只导盲犬和其使用者的成本约为4万美金。反观在发展中国家,只需20-50美金就能治疗患有沙眼(Trachoma)的病患。【1】同样一笔钱,你会选择提供一只导盲犬给一个美国盲人,还是投放在治疗800-2000个发展中国家盲人身上?对有效利他主义者而言,答案不言而喻。 另外,每每考量投入志工或慈善事业行列时,我们免不了会自我怀疑,到底一个小老百姓对这个世界可以有多大的影响?当时仍是牛津研究生的Ord曾分析过,若未来他成为学术研究人员,扣除足够维持正常水平的生活所需之后,他一生的部分薪俸足以让他救治发展中国家8万名眼疾患者。哲学总是于人“说”多过“做”的象牙塔学问,但无论是Ord或Singer都是实践派的哲学学者,他们捐出的金钱远远超过总薪资的10%。 相信不少热血青年一心一意想要改善这个世界而热情投入规模不等的慈善或非营利机构,但MacAskill却建议若想有效改善这个世界,最佳的职业是从事银行或金融行业(前提是你必须拥有这方面的性格特质和能力)。为何?因为当你有能力赚更多的钱时,你可以给予这个社会的钱就会更多【2】。更甚者,当你有钱到一个程度可以支援一个非营利机构所需资金时,例如微软创办人盖兹的慈善机构,你甚至可以在发展中国家雇用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而这些人可以加倍发挥你作为小小志工时的影响力。 放眼望去,我们社会有恒河沙数的慈善和非营利机构,然而很多都只是为了一个人或一小撮人而存在,它们所投入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可能足以解决很多国家级甚至是世界级的问题。这种“利他行为”并非有效利他主义者所乐见的。在21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许聪明地利用资本家的资源解决世界问题才是正道。 套一句我国政府部门很爱用的话“pandai pandai buat”。改善这个世界不一定要牺牲正常水平的生活品质,也不需一定要全身投入慈善或非营利机构,只要懂得善用高效组织和资源,世界问题依然有被解决的一日。 注【1】根据WHO,沙眼是全球盲症的主要感染性致病原因,导致约190万人出现眼盲和视力损害,其引起的盲症占全球患者总数的约1.4%,以非洲受影响最严重。 注【2】笔者认为MacAskill这个建议的最大问题在于很多人经常“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这个方式若要达到所期望的效果,“勿忘初衷”是最重要的前提。
1月前
21世纪,“过上好生活”离不开快乐、成功,节制、自由、权力、宗教、幸福等观念。这些东西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却有一共通点,那就是它们多数以自我为中心,而没有注意到其他人,也就是所谓的自私。这对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希腊人来说是根本无法理解的,因为对他们而言,好的生活是公共的、社会的、成就斐然的、好运连连的客观生活,这跟个人的内在感受没有联系。 现代人“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也反映在上期谈到关于生育孩子的原因。既然连被认为是最无私的爱,背后都充满着各种隐藏议程(例如满足当父母的欲望、传宗接代等)。那人世间是否还有绝对真心? 对于这个疑问,相信大家会马上联想到社会上数之不尽的非盈利团体和志工。这些不计较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国籍,舍己为人的组织正是人类不自私精神的最佳证明,这种行为称为利他主义(altruism),即为了他人的利益而行动,此词由19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孔德(Auguste Comte)创造。 [nonvip_content_start] 林肯的“自私”观点 然而,美国前总统林肯对“做好事”却有另一番见解。根据记载,有一次林肯与一个朋友为利己主义(egoism)的看法争得不可开交。利己主义是相对于利他主义的观点,主张每个人总是按照各自的利益去行动,因此利己主义的立场经常被称为“自私”。 林肯认为所有人在行善时都会出于一些自私的理由(selfishness in doing good)。就在争论的当儿,他们的马车刚好经过一个泥流,那里有一头母猪因它的小猪即将被淹死而大声嚎叫。当老马车开始爬坡时,林肯请司机停下,自己跑回去把小猪从泥水中抱出来,放在岸边。当他回来时,他的朋友问他道:“亚伯,在这个小插曲中,自私的成分在哪里?” 大家猜猜看林肯怎么回答?他说:“这恰恰是自私的需要啊。如果我不顾母猪对小猪的担心而扬长而去,我的心里整天都不会得到安宁。我这样做是为了获得心灵的安宁,你难道没看出来吗?” 你们认同林肯对自己行为的诠释吗?美国哲学家James Rachels并不认同。他指出从善举中获得满足感并不表示我们是个自私的人。相反地,自私的人是那些对获得满足感都不为所动的人。因此他认为如果林肯因拯救小猪而获得“心灵的安宁”,这表明他是个有同情心和善良的人,而非自私的人。一个真正的自私者是不会理会他人受苦,更何况是几只小猪? 先利己,才利他 然而,我个人并不完全同意Rachels的看法,因为他只是从行为结果去判断林肯为人是否自私,但若从行为动机去看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整体而言,我相信大部分人倾向不认为林肯是个自私的人,毕竟他对一群无助的小猪伸出援手。可是林肯本人却自认不讳他是个自私的人,原因就在于他优先考虑的是行为动机。这个认知上的落差造成一个问题:利己的行为动机产生利他的行为结果,到底是自私还是不自私? 哲学界对于利他主义的定义众说纷纭,不过皆以“为他人的利益而行动”作为核心思想,这一点毋庸置疑。若只是以他人是否有从你的善行中得到利益作为判断准则,无论行善的动机是什么,都能被认为是“利他”,也就是不自私。可是,若以狭义的准则去判断,带有私心的善举通常不会被认为是真心的。例如有些人做好事是藏有“隐蔽的动机”,也就是他们期待以后的回报/回酬(“好心有好报”亦属于此类)、死后可以上天堂、避免内疚、追求自我满足感等。 以此为根据,我把利他行为及其心态分成3种: 1. 若有利于我,利他又何妨? 2. 虽然对我没附加利益,但至少没损失,何乐而不为? 3. 即使利益会受损,但有需要的人/社会因我而得益,何尝不可? 第一和二类型都是属于“利己”先走,“利他”随后,而第三类型可说是圣人模式全开——做好事没回报就算了,还亏本。 作为生物,人类毕竟无法完全脱离演化机制,要做到完全利他而没半点好处(也就是有利生存)极为罕见,因为违反人性。第一类型是最符合现代人追求双赢局面的“利他行为”。虽然听起来有点不高尚,可是对社会整体利益而言却是最好的。 我们一直被教导要做好事。你,为什么做好事?你有想过吗?
2月前
今年初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呼吁华裔多生子符合国家利益,而且只要人口增加华社也会更有政策话语权。笔者当时的想法是,沈议员很显然没有把一个生命视作目的的本身,也没有把一个生命视作一个自主的生命体看待,而是一个政治筹码。若真的有夫妻为此而生小孩,让华社人口变多进而在政治上有更多的权利,我们该开心吗? 1990年4月3日美国有一个女婴呱呱坠地。她还未出生前就已经背负一个使命,就是拯救罹患白血病的16岁姐姐。这是女婴父母别无他法之下所做的选择——生一个孩子来拯救另一个生命。女婴的父亲早在几年前就结扎,而母亲则已四十好几,若再生小孩就会是高龄产妇,怀孕的几率只有73%,而怀上兼容骨髓的孩子的几率只有23%。夫妻俩表示即使这个婴儿最终不能为姐姐提供兼容的骨髓,他们依然会爱这个孩子。虽然这起事件是以皆大欢喜收尾,可是却在当时的医学界引起了极大的伦理争议。【1】 若你是这对夫妻,你会怎么选择? 在课堂上,我让学生以弥尔(John Stuart Mill)的效益主义和康德(Immanuel Kant)的义务论(deontological ethics)作为分析工具讨论“为了救另一个生命而怀孕”是否具道德正当性,并且尝试站在父母、姐姐、女婴和局外人的角度去评断这件事。 [nonvip_content_start] 效益主义VS义务论 效益主义强调行动所要达成的目标或目的(the end or goal of actions)。它指的是一件道德上正确的行动,就是比起其他可选择的行动来说、能够为最大数量的人们产生最大数量之幸福的行动。反之,义务论主张理性的人类应该被视为目的本身(an end in itself),而不是作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人类本身就具有内在价值,如果一个人是目的本身,这意味着他们的内在价值不依赖于其他任何东西而存在,也就是不依赖于这个人是否享受生活,或是否让他人的生活变得更好。简言之,我们存在,所以我们有价值。 有部分学生认为“生一个孩子来拯救另一个生命”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能发挥最大的效益——女婴既可以拯救姐姐,夫妻俩又多了一个小孩,一家四口和乐融融。即使女婴最后无法救到姐姐,夫妻俩依然还有一个女儿陪伴,情况也不至于太差。不过大家应该注意到这个考量只追求整起事件效益的最大化,而忽略了个人的权力和利益。 相反地,有些学生则认为,4人和乐融融虽然是最大化的效益,但似乎夫妻俩是这个效益的主要得益者——救到大女儿的同时,又多了一个小女儿。对大女儿而言,即使活下来了,很可能她会对妹妹产生愧疚,而小女儿似乎则是这起事件最小的得益者——她不是因被爱而来到这个世上,出生后不久就受皮肉之苦,且在姐姐康复过程中她很可能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注。 至于义务论方面,女婴显然并非是目的本身,而彻头彻尾是个工具,是为了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拯救姐姐)而存在。有同学认为,女婴父亲一早就进行结扎手术,表示这对夫妻根本没想过要第二个小孩,即使他们表示会给女婴同等的爱,也无法否认女婴的出生不是目的本身这个事实。请想想,我们是否都是“目的本身”而来到这个世上? 为了什么目的而生? 在传统中华文化里,生育的原因不外乎是以下几个: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挽救破裂婚姻、生了小孩人生才算完整、喜欢小孩而生孩子等等。有个男同学说,他父母本来只想要一个孩子而第一胎是个女娃,但基于家族的期望,他们决定再生一胎。幸运地,他父母最后“博”到一个男孩,也就是他。我很想知道当他得知他来到这个世上的原因后心情是如何。有位同学提到一个有趣的想法,他说那些意外怀孕而被生下的小孩,至少不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而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他也不是目的的本身就是了。 今年初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呼吁华裔多生子符合国家利益,而且只要人口增加华社也会更有政策话语权。笔者当时的想法是,沈议员很显然没有把一个生命视作目的的本身,也没有把一个生命视作一个自主的生命体看待,而是一个政治筹码。若真的有夫妻为此而生小孩,让华社人口变多进而在政治上有更多的权利,我们该开心吗? 上期本专栏提到反生育主义“出生在世永远是个伤害,而制造无谓的伤害是不道德的”,相信会引起一些为人父母者站出来为自己辩护。即使出生不必然是个伤害,但也不见得人类生小孩的理由真的是为了“那个”(the)小孩。 注【1】:此案件细节可参考《Woman has 6-pound baby that was conceived as bone marrow donor》(https://shorturl.at/Jxkv5 )
2月前
由于课程需求,曾跟学生去过不少孤儿院,因此听了很多令人鼻酸的故事。每当看到这些小朋友时笔者不禁会想,他们是否曾想过:“从未出生会更好?” 2019年,印度一名27岁的男性商人拉斐尔‧萨姆(Raphael Samuel)向法院控告自己的双亲,指控他们没有征得自己同意,就把他生下来。他认为世上的孩子生下来就要受苦,因此“生孩子”是错误的。萨姆是个典型的反出生主义者(Antinatalist)。 反生育主义(Antinatalism)一词首次用于现在的含义是在2006年。其中心思想是“否定人类的出生或人类生育下一代的思想,主张人类降临于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因此我们不应该孕育更多的生命”。【1】但反生育主义并非新概念,最早对出生否定的原型观点可追溯至古希腊和古印度时代。 [nonvip_content_start] 著名的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里斯(Sophocles)之作品《伊底帕斯王》(King Oedipus)便是其一。伊底帕斯因命运捉弄而弑父娶母,他感叹自己不应活下来。在续篇中,索福克里斯写道(代表伊底帕斯的心声):“在这个世上,最好的事情,莫过于不必经历出生。但既然已经降生到这个世上,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尽快回到本来的起点。” 出生是一种伤害? 悲观哲学家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1788-1860)曾道:“一切生命的本质即是痛苦。”叔本华哲学的核心之一是“存活意志”——一种盲目、不可抑制的冲动,是驱动自然界运转的一切力量,即使是自诩为万物之王的人类也不能幸免。鉴于一切生物皆是被“存活意志”所驱使,因此人生旅途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一团欲望(包括繁衍后代)的过程,在追求欲望的过程中总是会面临失败和挫折带来的痛苦,一旦欲望达成了又被空虚和无聊包围,所以叔本华认为人生只不过是“仿佛在痛苦与无聊之间来回摆荡的钟摆”而已。 如果你觉得叔本华只不过是太悲观,不认为人生有那么惨,那我们来看看南非开普敦大学教授大卫·贝纳塔(David Benatar)如何推论出“出生是一种伤害”这个观点。贝纳塔简单地把他的论据以下列矩阵表达: 贝纳塔提出以上的情境是建立在人生既有好事也有坏事的情况下。在情境A里,若一个人出生后遭受痛苦(象限1),这必然是件坏事;反之,若他在世时享有愉悦(象限2),那就是一件好事。在情境B里,若一个人从未出生,那么就不存在经历痛苦(象限3)和享有愉悦(象限4)的主体。对贝纳塔而言,不存在的主体不会遭受痛苦固然是件好事,不过,没享有愉悦却不是件坏事。 从此,他推导出,象限3比象限1更可取。也就是在遭受痛苦这件事上,不出生一定比出生更好。然而相较于象限3的“好”,象限2的“好”却没有这股绝对的优势,因为象限4是个“不坏”而不是个“坏”情况。因出生而有机会享有愉悦虽是件好事,可是这件事本身并没有比不曾出生过而没有享有愉悦这件事更佳,进而让出生变得更具优势。因此,总的来说,贝纳塔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出生在世永远是个伤害,而制造无谓的伤害是不道德的。 笔者必须要强调的是贝纳塔做出的推论是用于探讨“值得开始的生命”,而非“值得继续的生命”。前者顾名思义是指未来生命,也就是仍未来到世上的主体,而后者则是指现下生命,已经出生存在的主体。 读者阅读此文时需谨慎区别“出生的普遍否定”(对人类这个生物而言永不出生是最好的事)和“出生的个人哀叹”(因个人因素希望自己从未出生过),因为无论是叔本华或贝纳塔,他们并不是指“一个人”是否应该出生或继续活下去,而是指人类这个生物整体而言。 另外,必须再次强调,此文并非针对自杀、堕胎或人生规划等给予任何建议,仅提供哲人对反生育主义的观点作为人类何去何从的反思。 【注】1. 截取自《不要出生,是不是比较好?厌世时代的生命哲学》
3月前
关于#MeToo,没人可以事不关己,因此对#MeToo事件的回应反映了身为一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今天你站出来谴责那些失德的人,并不是因为未来你可能会是个受害者,而是因为你从头到尾都是个关系人。即使你没被涉及其中,但身为社会的一员,你无法避免在这些关系中生存。 上期我们谈到两位哲学学者Alfred Archer和Benjamin Matheson曾发表一篇论文谈及拒绝公开表彰失德艺术家/艺人的缘由,并以著名大导演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为例。 早前笔者筹划一些哲学活动,打算邀请两位国外哲学相关的教育工作者前来我国,希望为国人制造更丰富和多元的哲学学习环境。然而在筹备的过程中,却发现两人皆曾涉及#MeToo事件,上述论文正好提供了笔者思考的机会。 [nonvip_content_start] “艺术归艺术,道德归道德,一派会认为就艺术角度而言,若失德艺术家的作品应得到赞赏,荣耀还是应归他所有。法国凯撒电影奖任命波兰斯基为主席相信也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可是在感官直觉上,这会让不少人难以接受。例如歌手王力宏原受邀于第35届金曲奖缅怀已故艺人李玟,却因其负面形象受到大众极大的反弹,导致相关单位不得以取消该环节。 如何回应才能让人满意? Archer和Matheson在论文中提出几个对失德艺术家/艺人的回应方式,但各有优缺点。首先,他们认为若公开歌颂这些涉案人士是存有道德问题的话,最直截了当的做法就是不表彰他们(以波兰斯基事件为例就是不推举他当主席)。然而,这个一刀切的做法并非没有问题,尤其它可能会违反了这些艺术奖项原来的初衷,并产生“道德价值超越艺术成就”的错误讯息。 第二种回应是对失德艺术家的行为不做道德上的应对,该颁的奖还是要颁,该授予的荣誉还是要授予 。此回应的优点是尊重荣誉和奖项皆因作品的艺术价值这种想法。然而,若拒绝表彰失德艺术家会被谴责为过度的道德反应,那么照常颁奖则会被谴责为对道德价值不够重视。另外,这个回应可能会被视为对受害者的利益不够重视,尤其是那些最极端的情况,例如波兰斯基事件的受害者。 若以上两种一刀切的做法都无法让道德与艺术之间取得让人满意的平衡,第三种应对措施或许可以至少满足非极端派。在论文里,Archer和Matheson以奥斯卡影后布丽·拉尔森(Brie Larson)的举动为例,解释这种方式如何可使艺术家卓越的艺术才能得到认可,却又不会发出道德上模糊的讯息。2017年,卡西·阿弗莱克(Casey Affleck)凭借精湛的演技摘下奥斯卡男主角奖,可是身为颁奖人的拉尔森却拒绝为他鼓掌,原因是阿弗莱克当时正涉入侵犯案件被调查中,拉尔森解释她这个不鼓掌的举动“不言而喻”(Speaks for itself)。 当然,这种回应方式也没能完美讨好两边一刀切的拥护者。一方面,它可能会被批评为对道德价值不够重视,尤其是那些对拉尔森不熟悉的人(注:拉尔森是#MeToo的受害者),她拒绝鼓掌的讯息可能不够强烈,无法清晰表达立场。另一方面,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也是一种过度的道德反应。若这种做法成为惯例,也许会导致艺术家/艺人自我审查,因害怕公众批评而不敢参赛。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并不大,因为从一些艺人失德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受到大众唾弃,那些失德艺人并不羞于出现在观众面前。不过,Archer和Matheson认为,这个回应方式对于轻微且承认自身错误的犯罪者而言是有失公允的。 艺术与道德可有清楚界限? 最后一种“集中欣赏”(focused admiration),主张在表彰这件事上可以将艺术表现与道德行为,甚至是与艺术家这个人彻底清楚划分,使对艺术家的崇拜不会延伸到其他方面。两位学者理解要使这种方法奏效,就必须在人们对明星效应的事情上进行更广泛的社会改革,也就是从思维上着手。 对这个回应方式,笔者有所保留。自主论(Autonomism)主张艺术品内在的伦理优劣与美学无关,对艺术品伦理评价毫无意义。或许艺术品内在的伦理优劣真的与美学无关,但笔者认为一个人的艺术作品很多时候是来自于他的生活经验,因此我们无法排除失德艺术家的作品灵感不是出自于他的失德行为。以失德行为为基础而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是否还值得被用崇敬的心态去欣赏,甚至这些创造者还会因此被表彰,值得探讨。艺术与道德真的可以划出一条清楚的界限吗? 关于#MeToo,没人可以事不关己,因此对#MeToo事件的回应反映了身为一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今天你站出来谴责那些失德的人,并不是因为未来你可能会是个受害者,而是因为你从头到尾都是个关系人。即使你没被涉及其中,但身为社会的一员,你无法避免在这些关系中生存。
3月前
前阵子在台北当代艺术馆参观了名为“关系人”的展览,以艺术形式探讨当代最为值得反思的课题之一——#MeToo。此展览要传给大众一个讯息是,面对社会事件,没有人是局外人,因为每个人都在关系中生存,都是“有关系的人”。即使不是直接的受害者或加害者,每个人跟每一起性侵害和性骚扰事件都脱离不了关系。 #MeToo的浪潮反映了长期隐藏在社会中各种权利关系的不对等。此运动始于2006年,由美国社运人士塔拉纳·伯克(Tarana Burke)发起,却迟至2017年才风暴式地卷席全球。讽刺的是,这个全球觉醒竟是透过经常为人诟病的社交媒体催化而成的。 过去几年,亚洲演艺圈不乏知名艺人性丑闻被揭发,从韩国、中国、日本、印度到台湾。部分涉案艺人已为其失德行为付出代价,有些则正在接受审判。但我们知道台面上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台面下还没被举发的却是恒河沙数。做为一个关系人,我们可以或者应该如何回应这些事件?艺术与道德是否真的可以划出一条清楚的界限? [nonvip_content_start] 两位哲学学者Alfred Archer和Benjamin Matheson于2019年发表了一篇论文〈When Artists Fall: Honoring and Admiring the Immoral〉,以著名大导演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为例,讨论表彰(honor)那些创造伟大作品却涉及不道德行为的艺术家、艺人是否是一件合适的事。 在法国,波兰斯基是备受推崇的电影大师,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让他得奖无数的作品《钢琴家》。然而在美国,他却是因性侵而被通缉的逃犯。鉴于其才华及对电影界的贡献,2017年法国凯撒电影奖任命波兰斯基为该届主席,可是由于其性侵和潜逃行为引来不少反对声音。或许有人会认为,艺术归艺术,道德归道德,波兰斯基的才能不能因其失德行为而被完全抹杀。然而,Archer和Matheson却不这么认为,他们提出拒绝表彰失德艺术家、艺人的3个理由。 失德艺术家、艺人,该不该公开表彰? 第一,公开表彰失德艺术家等于对其失德行为的纵容与宽恕。向失德艺术家表彰,意即选择把他们视为应该钦佩(admire)的人,而受敬佩的人一般其行为会受到模仿。即使有关单位并非有意传达此讯息,但表彰行为却暗示着专业上的成功可消弱其失德的严重。 第二,公开表彰失德艺术家造成可信度上的不正义(亦称知识的不正义 Epistemic Injustice)。重要电影奖项主席一位代表该领域权力、身分与地位的象征。换言之,此人的话语有一定的影响力,而且这个影响力不限于其专业领域。我们的社会有一个歪象,就是对于发言者特定的社会身分怀有刻板印象或偏见。简言之,一个在某领域的权威,他说的任何话都会被认为是正确的,即使那并非是他的专业。反之,亦然。因此,表彰一个失德艺术家,不仅会提高了他们的公信力,也因此会延续受害者所面临的不正义情形。 第三,公开表彰失德艺术家会降低受害者可信度,进而使其选择保持沉默。基于上述两理由,受害者会产生自我怀疑。表彰失德艺术家等同于视他们为该受钦佩的人,这种印象会使受害者产生一种“他人会拒绝她的证词”的错误印象,进而造成受害者噤声。其次,即使受害者认为自己会被相信,但他们也可能会认为其他人不会在意,这是对加害者的行为受到纵容这一事实的反应。 当然Archer和Matheson并非提议所有失德艺术家、艺人都不能被表彰,需视个别案件而定。例如一个性侵犯和一个逃税的艺术家/艺人,其受到的对待固然会不同。 身为关系人,我们可以以及应该怎么做?下期我们继续谈。
3月前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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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是新经验的来源,“差异”可以让我们看见自己的不足,“差异”可以促发思考。日本著名教育哲学家河野哲也说:“思考是采纳别人的各种声音,平衡其中的对立、斗争和偏差,让这些声音产生关联,互相交涉、调停、总结,并取得和解。” 上期提到我去台湾上儿童哲学师资培训课,4天的课程,7位讲师,每个人在不同领域各有所长。虽然不是每位讲师都有教导儿童的经验,但儿童哲学的精髓在于“探究团体”(Community of Inquiry)的精神,透过哲学对话,学会自我探究,自我怀疑和审视,进而自我指导。 讲师相异的经历让讨论产生差异,学员也因自身不同的背景,各自带着不同的视角让讨论更丰富。“差异”是新经验的来源,“差异”可以让我们看见自己的不足,“差异”可以促发思考。日本著名教育哲学家河野哲也说:“思考是采纳别人的各种声音,平衡其中的对立、斗争和偏差,让这些声音产生关联,互相交涉、调停、总结,并取得和解。” [nonvip_content_start] 绘本是儿童哲学经常会使用的教学媒介。上期提到的林渊源老师说:“绘本(阅读)需从立体空间(建筑)而非二维平面开始。”毛毛虫儿童哲学基金会创办人杨茂秀教授创造了新名词“绘本建筑学”。这不是一个实在的东西,不是一个载体,而是一种方法,让大脑重新开发,作为建构式启发的训练。 一般的绘本都是以平面的方式呈现,而带领绘本阅读的导师多数是一页接一页阅读或朗读给前方的小朋友听,有些导师也许会做适当的引导。然而杨教授却认为,在哲学教室里,老师与儿童是平等的,绘本阅读不应只是上对下的阅读或朗读,或以引导的方式带领,而是应该两者平等地一起看,一起讨论。 无厘头游戏的自我发现 另外,培训课里有一个叫“无厘头韵文游戏”环节,也就是你必须不停地跟别人说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刚开始我非常别扭,嘴巴完全吐不出任何没有意义的声音。虽然我偶尔会跟家里6岁的侄儿玩这种无厘头游戏,但置身在儿童哲学教育现场,面对一群成年的专业人士时,我还真的什么都说不出来。 幸好小组里有个年轻人,她很快就进入状况,我连她已经开始了都没察觉。后来我们3人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进行着这个无厘头的对话。即使不知道对方说什么,我们依然表现到正在讨论着什么。接着,讲师要求我们创造新字、词,并赋予定义。这个字词和发音不一定要依循现有的文字体系,任由大家创意发挥。 在这个活动里,我深刻体会到旧有、刻板、僵硬的思维原来真的很难突破。我甚至在无厘头对话这件事上,发现自己发出来的声音原来寥寥无几,毫无新意。这在某程度上反映了我们的想法或表现行为,大部分是来自于狭小的认知范围和知识系统,一旦要偏离这个惯有的舒适层,就会显得不安和难以接受。 如何在问题中回应问题? “问问”活动可说是培训课里我最喜欢的部分。身为老师,被学生问问题是司空见惯的事。请大家回想一下最近一次被问题时,你的第一个反应是如何?尝试想要回答,对吗?这是一般人的本能反应,也就是我们遇到问题会直觉式地或习惯式去找寻答案。不知道大家是否试过用问题回答问题呢?亦即,你的回应是个问号,不是句号。这个活动让我们学习若遇到问题时如何暂缓搜寻解答的直觉反应,先对这个问题提出问题,从一系列的问题去分析个中的问题。这个活动的困难之处在于回应问题的问题不能包含个人立场。 A:作为一个多元族群国家的国民,是否更应该学习包容? B:难道学习包容不应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吗? B虽然对A的问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但其回应却预设了个人立场。 A:作为一个多元族群国家的国民,是否更应该学习包容? B:为什么学习包容是一件重要的事? 在这个例子里B的回应是一个开放式的问题,不含盖个人立场。 早前收到朋友转发的简讯,马来西亚董总正在举办“寻找哲学小天才”的活动。这是我国(华)教育一贯的传统思维——学生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考试或参赛,高中状元或拿奖就是天才。哲学教育的推广目的,不是要寻找或培育小天才,更不是要训练学生去参加比赛。 在此跟大家分享法国国家教育部哲学教育课纲的宗旨:哲学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可以整合所学知识,锻炼思考能力,最终成为可以独立批判思考并采取行动的公民而做准备 。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跟别人有距离。
3月前
这个专栏开版初期,我曾简单介绍儿童哲学(Philosophy for Children, P4C)的历史及发展。许多人认为哲学太深奥,成人都不一定能掌握,小朋友怎么可能听得懂! 20世纪70年代初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Jean Piaget)的心理学理论兴起之前,社会一般的认知是儿童只能思考具体的事物,而无法理解抽象的概念。然而,这种说法现在已经站不住脚。 儿童哲学当初为培育儿童的思辨能力而发展,不过,现在儿童哲学已成为一个教育工具,不再限于儿童或哲学,可广泛应用在各个年龄层和学科中。 前阵子我去台湾上由毛毛虫儿童哲学基金会举办的“儿童哲学师资培训”课程。基金会创办人杨茂秀教授曾任教于美国蒙特克莱尔大学(Montclair State University)的儿童哲学促进中心(Institute For The Advancement Of Philosophy For Children)。在4天的课程里,杨教授不止一次说过“小孩子是我的学习对象”。这句话完美地与“小孩是天生的哲学家”相呼应。 [nonvip_content_start] 长达4天的师资培训课内容相当丰富,除了杨教授在儿童哲学的教学经验,也包括了建筑学、诗、绘本故事、无厘头沟通到“问问”活动。第一堂课是由台湾著名的建筑师林渊源老师带领。林老师不但分享了他个人的建筑师历程,也带领我们进入美学的世界。坦白说,林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台湾版的宫崎骏。由于是宫崎骏动画的粉丝,因此上课时格外专心。 “建筑是什么?”——林老师说他在大学时被老师问了这么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让我想起罗马帝国时期的神学家和哲学家圣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所说的一句话:“人家如果不问我时间是什么,我倒还知道一点,人家如果问我时间是什么,我反而一片惘然。”对于理所当然的事,我们一般都不会多加思考,因为觉得不需要,认为自己已经懂了。可是,即使像“时间”看起来如此简单的概念,一旦要你下定义,却显得困难重重。 一个长年沉浸在建筑行业的人理应不会被“建筑是什么?”这种问题问倒,然而这却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林老师说答案是什么并不重要,重点在于这个问题开启了当时还是大学生的他对普通、平凡(即理所当然)事物的深思。 另外,林老师对于“美丑”的分享对我格外受用,因为前阵子跟学生讨论关于“美与丑是否有普遍标准”。建筑物作为一种艺术品,“美”与“丑”自然也被使用作为欣赏或评断的标准。可是,建筑物的“美丑”并非单纯来自于表象,而是整体的脉络与其内里的生活痕迹。建筑外形的美顶多只属于“小美”,而观赏者对创作者(建筑师)的作品(建筑)透过自身的经验所产生的感动才能称之为“大美”。 对于美丑,林老师还有另一番见解。他认为没有一种材料、一栋建筑或一块基地是错误的(或丑的),只是创造的人用错误的方式诱发它,而引致错误的回应。 回到现今的教育现场,为了配合资本主义对劳动力的需求,现代教育使用相同方式培训程度和兴趣不一的孩子,以求在短时间内以最经济的方式生产大量劳工。偏离现今教育轨道的小孩经常被贴上 “差学生”的标签,可是我们知道他们并非真的差,只是我们使用不合适的教育方式诱发他们,而让他们引起不在我们期待内的回应。就如此而已。 下期我会继续跟大家分享我在台湾关于儿童哲学的所见所闻。
3月前
你对哲学家的印象是怎样?一群拿着烟斗或厚重书本,高谈阔论着不食人间烟火的议题,沉溺在一般人没兴趣的空想当中的精英?若是,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 出现于希腊化时代的斯多葛主义可说颠覆大众对哲学的印象,因为这一哲学派别标榜务实精神。它到底有多务实?让我们简略回顾过去几期谈论的内容,以让读者重温斯多葛主义的精髓。 斯多葛主义主张的理论主要建构于物理学、伦理学和逻辑学上,与其对应的分别是欲望(斯多葛式的接受)、行动(斯多葛式的仁慈)和认知(斯多葛式的正念),而这三训与四个德性相关:勇气、节制、公正与实践的智慧。 [nonvip_content_start] 勇气与节制让我们能睿智地回应大自然运作之不确定性,坦然面对不可控的事物,建构属于自己的人生抉择思考框架。再来,我们的任何行动都需依据伦理和德性方可走向公正。最后,也是这期的重点,“认知”(assent)。其原意为经过审慎思考而给予认同。在斯多葛概念中,“认知”表示运用知识、逻辑等的认知过程,从中明白各种情况的合理性,需要有实践的智慧去应对。 “认知”可以帮助我们应对问题 在此必须强调,斯多葛主义并不像一般心理成长鸡汤文自认为是万灵丹,冷静理智面对问题、调整期望切合实际,才是斯多葛实践者会有的态度。 为何“认知”是一种正念?美国麻省大学医学荣誉教授乔‧卡巴金(Jon Kabat-Zinn)认为正念“是可以专注于当下的一种察觉,暂时收起判断心,带着好奇与接纳,一刻接着一刻。”每个人难免都会在人生不同阶段面临各种问题,正念可以协助我们如何应对各种情况。斯多葛主义也指出,我们对各种情况的第一印象未必正确,因此拿掉判断心专注当下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状况的真实面貌。 愤怒、焦虑和寂寞可说是现代人的三大烦恼。由于版位有限,我们只谈愤怒。遇到令你愤怒不已的事你会如何回应?例如旅行在外钱包被偷该如何应对?当然,这里的应对并非指报警、抓贼等动作,而是如何处理情绪上的波动。 想像一下,被偷的钱包里有几千块美金,加上信用卡,且人在外地,本能上,相信每个人都会感到震惊、挫折,进而愤怒,对吗?而且,负面情绪通常会长时间挥之不去,打坏了难得休假的好心情。我们来看看古罗马斯多葛哲学家爱比克泰德(Epictetus)如何从另一个角度看世界: 昨天我在自家守护神像旁边搁了一盏铁灯笼。听见奇怪声音,我跑到窗边一看,灯笼竟然不见了。我理智思考,知道拿走灯的人也认为自己当下想法正确。结论是什么?到了明天,我换盏陶土灯就是。对方比我机灵,所以我丢了个灯,但他拿走灯也得付出代价:为了一盏灯失去信念,沦为盗匪恶徒。【1】 哲学也可提供人生指引 爱比克泰德处之泰然地面对“被偷了一盏铁灯笼”的现实(正念),他既没沮丧,亦没愤怒。他透过认知过程(逻辑)得到两个结论:被偷的东西取代很高(短时间内就可以另一个替代);要避免被偷,可用相对廉价的物品取而代之,花费时间精力和小偷比赛谁更精明是不智的行为(实践的智慧)。 虽然爱比克泰德不认同小偷的逻辑判断:为了一盏铁灯笼赔掉更珍贵的人格不太合理,但他既无法改变小偷的认知,也无法阻止小偷拿自己的人格交换一盏灯或金钱(不可控的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对这件事做出不同的判断,而非以对这件事的第一印象给予判断。 另外,爱比克泰德也带入了一个重要的斯多葛概念,最初是由苏格拉底提出:人类并非刻意为“恶”,恶源于无知。人之所以行恶可以视为思想出现错误,因此最好能够采取同情态度并施以援手,而不是一味谴责。 有读者阅读了之前关于斯多葛主义文章后在社交媒体留言给我,认为斯多葛主义跟佛教很像。作为一门生活哲学,斯多葛主义并不强调特定做法,也不像宗教经典列出了固定的训诫要人遵守,在实践上斯多葛主义更是充满弹性。很多人或许不知道,除了宗教,其实哲学也可提供人生指引,让我们过上好生活。 ​ 注: 【1】截取自2018年商周出版的《别因渴望你没有的,糟蹋了你已经拥有的︰跟斯多噶哲学家对话》
4月前
斯多葛主义相信人类若要获得幸福,尽可能不要倚靠外部环境,就像上期谈到的“控制的二分法”。我们必须了解以及懂得区分什么是我们能控制,什么是我们不能控制。再者,改造社会让人们可以在那里幸福生活固然重要,然而,若我们不能改造自己,无论怎么去把身处的环境改变,都不可能拥有良好的生活。 “行动”是斯多葛主义的第二训,也就是要怎么做。“怎没做”包括关怀他人之意,因此这一训也称为斯多葛式的仁慈(philanthropy)。这部分强调德行(美德)的重要,分别是(实践的)智慧、勇气、节制和公正。斯多葛主义是个要求非常高的哲学流派。他们认为以上每个德性并非独立运作,例如一个人不可能充满勇气却缺乏节制。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种情况却比比皆是。比方说,在战场上英勇无比的军官,私底下是个酗酒或暴躁的人。对斯多葛派而言,这样的人是没有德行的,因为德行不是全有就是全无。 斯多葛主义认为人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核心——品格。品格与我们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无关,这是心理发展的结果,也是自身认同的基础。不过要注意的是,我们不仅要增进自己的品格,也要学会判断他人的品格。前者控制于自己,要实践并不难;可是后者却需要透过亲身接触、与对方反复互动,方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我们可以透过对方的外貌判断他是个人,但无法判断他是个好人还是坏人,因此判断他人的品格需要“发现的能力”。 [nonvip_content_start] 我曾说过斯多葛主义强调付诸实行而不流于空谈,因此他们着重于观摩与仿效角色楷模,因为这是强化自身德性强而有力的做法。选择一个可以启发自己的角色楷模,是让我们能够过上好生活的关键,所以必须慎选。但要怎么选?选择的标准在哪里? 现代社会经常推举公众人物作为学习的对象,其中不乏来自政治、教育、经济、体育、娱乐等领域的“名人”。然而,我们都知道这些名人在自身领域的非凡成就不必然反映他们的道德素质,也就是德行。最近某位在香港享负盛名的哲学学者闹出出轨女学生的丑闻,与其一直以来所建立的道德、正义形象大相径庭。相信这位学者是许多人的学习对象,但在斯多葛主义的眼里,他可能配不上担任角色楷模。当然斯多葛主义深知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人,所以楷模并非一定是完人。 凡人的难关简单得多,你只需多点勇气和正义感 斯多葛主义哲学家塞内卡(Seneca)在其著作《On the Firmness of the Wise Person》为后世提供了一个角色楷模——马尔库斯‧加图(Marcus Cato或Cato the Younger)。 他出身贵族世家,是罗马共和末期的议员、凯撒的政治敌手。 加图14岁时,他询问老师为何没有人阻止当时的独裁者苏拉(Lucius Cornelius Sulla)那些违法举措。老师跟他说这是因为大家对独裁者的恐惧大过痛恨,加图听了回答:“给我一把剑,或许我就能终结国家被奴役的命运。” 后来加图钻研斯多葛主义,过着简朴的生活。他成为马其顿的军事将领后,因与部属不分你我的个性,备受爱戴。即使后来踏入政界,他也很快建立廉洁名声。必须强调的是“廉洁”在当时十分罕见。担任财政官期间,他起诉为独裁者苏拉盗用公款和谋命的党羽。同样地,这种行为在当时难得一见。 在其政治生涯的后期,他公开与凯撒对立。后来其军队被凯撒阵营击溃,加图不愿被活捉当成政治工具,因此依照罗马风俗以匕首自刎。【2】 大家可能会认为,加图不就是完人界的天花板吗?而且一般人应该很少会面临如此极端的环境,根本不需要像加图般强大的勇气和韧性,不是吗?对,没错!所以加图的精彩人生不只鼓舞我们追求最崇高的品格,同时也提醒大家,我们这些凡人的平凡人生,面对的难关其实简单得多。换言之,当同学或同事遭遇霸凌,挺身而出就显得没那么困难,对吗?又或者,发现任职公司伪造文书进而向相关单位举报,也不会像加图需赔上性命,为何裹足不前呢?所以我们这些凡人要在生活里活得堂堂正正到底是有何困难? 请想像,如果每个人每一天都多点勇气和正义感,不仅可以成长为更好的自己,这个世界也会变得更美好。 下一期是斯多葛主义的最后一训:认知。 注: 【1】截取自2018年商周出版的《别因渴望你没有的,糟蹋了你已经拥有的︰跟斯多噶哲学家对话》 【2】同上
4月前
上周提到的斯多葛主义极度强调实用性,认为若哲学对于人类生活没有助益,就是无用的学问。此哲学派别主要由物理学、伦理学和逻辑学3种学问组成,分别对应三训:欲望、行动和认知。 “欲望”并非指对美食、好酒、豪宅、进口车等的物质欲望。这是一种斯多葛式的接受(acceptance),也就是,我们必须学会分辨什么适合追求,什么不适合追求。为什么欲望是对应物理学?因为对于辨识何者合适追求与否的能力是源自于对世界运作的理解。只有对物理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后,我们才不会陷入“人类能主宰宇宙万物”的幻想之中。规范自身的“欲望”分别需要勇气和节制两个德性。 “行动”是关怀他人之意,着重人类在世界上的行为,称为斯多葛式的仁慈(philanthropy)。斯多葛主义认为唯有研究和了解伦理学(例如“如何生活才是最佳的),方可推导出公正这个美德。而最后一训“认知”是斯多葛式的正念(mindfulness),强调我们必须依靠逻辑,从中明白各种情况是否合理,而“实践的智慧”是其美德。 [nonvip_content_start] 了解自身的“欲望” 首先我们来看看斯多葛的“欲望”如何让我们可以过上好生活。古罗马斯多葛哲学家爱比克泰德(Epictetus)在其作品《讲义》(Enchiridion)写道:能力所及就全力以赴,能力不及则顺其自然。有些事情人能控制,有些事情则否。想法、冲动、好恶都操之在己——简言之,自己的行为自己决定。身体无法选择,财产、名声、地位等等强求不来,因为这些东西并非源于自我。 斯多葛要求我们从欲望中去认知应求者为何,不应求者又为何。换言之,“欲望”能让我们知道我们能控制什么和不能控制什么,这是著名的“控制的二分法”(the Dichotomy of Control)。当我们了解两者的区别后,就能够更好地将精力集中在可直接控制的生活领域上,从而成为更加有效、自信和机智的人。 反之,若无法确定我们可以控制什么和无法控制什么,必定会演变成浪费时间试图改变那些我们无法改变的事物。结果,我们可能变得沮丧、愤怒、怨恨,并且感到不快乐。 斯多葛主义认为我们真正能够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的思想、行动、信念和判断,其他一切都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包括他人的行为和信念、天气、交通、经济、时间等。 斯多葛的“控制的二分法”可协助我们推衍出指引人生重要抉择的思考框架,进而体悟为何斯多葛主义说人应该“顺应自然”。所谓“顺应自然”就是了解自身的天性与定位,意即大自然的规律。 勇气与节制的美德 听起来有点像宿命论或听天由命,对吗?斯多葛主义时常被曲解为消极的哲学,但事实却非如此。此派哲学并非只是教我们认命“成事在天”,反之,它主张“欲望”可用勇气和节制两个德行去规范。 领悟什么是可控与不可控以及正视现实都需要无比的勇气,因此每个人都应该练习遭遇艰难依旧为所当为的决心,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能控制或影响的事情上。再者,勇气也意味着愿意接受并面对生活的现实,包括苦难和死亡,而不屈服于恐惧或困扰。不过,勇气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勇敢,还包括道德勇气——在面对逆境时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 人类的节制可说是随心情飘忽不定。可是若节制使用恰当,我们可以控制欲望与言行而不至于放纵。遏止冲动可协助我们慎思每个决策,在瞬息万变中理出头绪的智慧。节制可以确保我们的行为不被自己的欲望或情绪主导,而是以一种理性和慎重的方式应对它们,促进我们个人的成长和他人的幸福。 爱比克泰德说:“外物无谓,但我们如何处理却有其意义。”斯多葛主义一点都不消极,理解可控与不可控的事物并不足以让我们过上良好的生活,我们还需知道如何以勇气和节制两个美德作为指南,进而带领我们走向一个美好的人生。 下周我们再谈“行动”与“认知”。
4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