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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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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日讯)狮城一名德国籍区域经理喝醉后竟在酒店大堂脱裤裸露下体,今天被罚款6100元(新币,下同)。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任职于化学品公司的53岁被告Mohr Bjoern Herbert承认3项控状,包括醉酒后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和辱骂警察。另外2项控状也在量刑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被告在2020年8月1日与友人到怡丰城喝酒,之后一起到文华东方酒店(Mandarin Oriental)的MO BAR续摊。 案发当晚9时30分左右,酒吧经理得知已喝醉的两人在座位上吐了一地,便上前收走了他们的饮料,并请他们离开。 但是,被告却拒绝离开酒吧,酒吧经理只好叫来同事,一起把被告与友人带往酒店大堂。 此时,被告竟解开裤子,拉下内裤裸露下体,并在酒店大堂爬来爬去,大吵大闹。由于被告拒绝合作,酒吧经理最终报警处理。 警方和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试图引导被告坐上轮椅,但被告却十分激动,不仅再次大声喊叫,也企图站在轮椅上,并且对一名前来游说他坐上轮椅的警员挥拳,甚至猛力地扑向那名警员。 被告最终被逮捕。 被告的辩护律师苏尼尔(Sunil Sudheesan)表示,被告为自己的越举行为表示歉意,请求法官判被告罚款即可。 他透露,被告在案发当日接到父亲中风住院的消息,所以才会喝得烂醉如泥。 他也指出,被告的精神评估报告显示,被告当晚的表现是出于急性应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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