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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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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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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讯)一名加拿大籍商人提供近100万元(新币,下同;约331万4700令吉)贷款,给新加坡资深媒体人蔡深江和李冠芳,设立华文教学与推广公司,他指两人管理公司不当,李冠芳疑似利用虚假协议,卷走公司4万元(约13万2588令吉)款项,商人为此发起诉讼向两人追讨全额贷款。 《联合早报》报道,起诉人是原籍中国的男子任新武,他目前持加拿大护照并在当地生活,供证时称自己经营医药品与房地产生意。 被起诉的分别是新传媒华文新闻和时事节目总编辑蔡深江,以及曾担任新传媒策略顾问、目前从事自由身工作的李冠芳。两人都坚决否认指控。 这起于昨日在新加坡高庭开审的官司,涉及一家名为鹤鸣控股有限公司(Homing Holdings)的生意,公司董事为李冠芳。鹤鸣于2017年成立,经营的生意包括华文教学和筹办文化艺术活动等。 对于3人是在什么情况下决定设立鹤鸣,诉辩双方说辞有出入。根据诉方开庭陈词,蔡深江于2015年认识任新武,隔年向后者介绍李冠芳。 蔡深江告诉任新武,李冠芳是他当时所任职的新加坡报业控股的前同事,而且非常能干。李冠芳之后向任新武透露,她与蔡深江准备合作开公司,经营华文教学与补习方面的生意,并且在物色愿意拨款百万元的投资人。 辩方则反指开公司的主意来自任新武,而且是起诉人要求李冠芳离开报业控股,全职投入新公司。 任新武答应投资100万元,其中99万元(约328万1553令吉)是免息贷款,供鹤鸣充当运作资金,贷款期为3年;剩余1万元(约3万3147令吉)是他入股公司的资金。 诉方指出,任新武、蔡深江与李冠芳签署一份合作协议,说明任新武持有35%公司股份,蔡深江与李冠芳则以“投入管理与智慧产权”的形式,分别分得35%与30%股份,蔡深江的股份由李冠芳代为持有。 3年后,诉方指蔡深江与李冠芳没有按照协议偿还99万元,但蔡深江告诉任新武,他会指示公司把钱还给对方,而且提出保证,会抵押房屋来偿还这笔债务。 从2020年9月起,任新武数次发律师信向蔡深江与李冠芳追讨款项,他也向法庭申请将鹤鸣清盘并于2021年1月获得批准,鹤鸣随后交由清盘人管理。 任新武之后入禀高庭,起诉蔡深江与李冠芳违反协议,并且不当管理鹤鸣,影响了任新武的利益。他要求法庭谕令两人偿还99万元。 另外,李冠芳于2020年9月与Goldciti公司的代表陈辉明(译音)签署协议,鹤鸣同意支付4万元(约13万2588令吉),作为雇用Goldciti提供咨询服务的一半付款。 诉方指这其实是一项虚假交易,因为双方之间没有实质生意往来,李冠芳这么做是为了卷走属于鹤鸣的款项。 为此,鹤鸣清盘人也入禀法院,向Goldciti追讨这笔4万元,高庭决定将涉及Goldciti的案件,连同任新武的诉讼一起审理。 陈辉明是会计师,早前因协助中国富商在新加坡购买有地住宅,过程中提交虚假的法定声明给建屋发展局,以及误导律师帮他处理转让书等,被判入狱2年3个月又3个星期和罚款。 控方针对刑罚提出上诉,高庭于11月8日判陈辉明坐牢多2年。陈辉明以有民事诉讼缠身,要求展期至明年1月才入狱服刑。 在加入新传媒之前,蔡深江在新加坡报业控股属下华文媒体集团服务约18年,包括出任已停刊的《联合晚报》总编辑。他于2017年9月离职,2018年加入新传媒,担任华文新闻和时事节目总编辑。 李冠芳同样在报业控股任职约18年,她于2017年5月离职前是《联合早报》助理副总裁(新兴业务)。 案件明日续审。 辩方:疫情影响收入下跌 任新武仍坚持公司还钱 辩方称,因受冠病疫情影响,公司收入显著下跌,任新武对此不高兴,开始追讨他所投资的99万元,双方关系变得“非常困难”。 辩方律师萨利姆(Salem Ibrahim)在开庭陈词中指出,任新武明知道鹤鸣有财务问题,仍坚持公司还钱给他。 为了保护公司利益,李冠芳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不应在公司仍有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先偿还99万元给任新武。 然而,任新武不断对李冠芳和蔡深江施压,要求他们赶紧还债。辩方解释,在接到律师信后,李冠芳决定征询专人意见,才决定找Goldciti提供会计与财务咨询。 辩方也指出,在追债的过程中,任新武曾指示律师在李冠芳住家门口张贴律师信,这对李冠芳造成极大压力与羞辱。李冠芳事后向律师公会投诉有关律师,后者因此接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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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限制措施不应视为一种惩罚,反而是一种“提醒”。那就是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有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不能让“欠债不还钱”成为一种风气,不论是政府还是私人贷款。日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就严厉谴责那些拖欠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PTPTN)贷款的毕业生。他直斥这种行为“丢脸”,并提出或从明年起禁止这些欠款者出国。虽然这一措施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但我们仍然认为政府的出发点是正确的。因为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是个人信用问题,更是对社会公平和公共资源的一种侵蚀。 众所周知,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那些家庭负担重,无法自行承担高等教育费用的学生,以让他们能够有机会继续学业。然而,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却在踏入社会后,选择不履行还款责任,导致PTPTN累积的欠款数额,高达惊人的90亿令吉。这不仅影响了基金局的资金流动,也剥夺了后续学子获得资助的机会。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损害欠款学生的诚信,也让基金局设立的目的失去了意义。 政府考虑从明年开始,通过禁止欠款者出国来施压,实际上是一种合理且必要的手段。限制拖欠贷款者出国,可迫使他们正视自己的债务问题。同时这一政策也有助于形成一种社会共识,即属于全民的公共资源,不是个别人可以随意挥霍的。而所有向政府的借贷,都必须履行缴还的责任;这一点是不可以妥协的。 或许有人会质疑,限制出国是否会剥夺个人的自由。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自由的行使必须以责任为前提。一个人享受了国家提供的教育支持,就有义务在其有能力时履行还款责任。如果放任这种“借钱不还”的风气蔓延,最终受害的不仅仅是国家的财政,也会损害到整个社会的诚信基础。当拖欠贷款者无需承担后果,其他人很可能会效仿,进一步加剧这一问题。 对于国家来说,确保PTPTN贷款的偿还不仅仅是为了追讨欠款,更是为了维持基金的持续性,以便更多年轻人能够公平地获得教育机会。因此,出国限制措施不应视为一种惩罚,反而是一种“提醒”。那就是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有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于政府试图通过合理的措施,来遏制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社会应该给予支持。放任借贷者欠钱不还,除了会让政府无法收回巨额贷款外,更糟糕的是会让这些学生在无形之中,建立起一种“跟政府借钱可以不用还”的错误想法,进而扭曲了他们人生价值观。这才是事件背后,最为让人担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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