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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计

2年前
3年前
刚过去的4月26日,交通部长魏家祥宣布轻便摩托车、电动滑车板、行动辅助工具等统统禁止在公路行驶。汽车驾驶者或许叫好,今后马路上少了突然窜出的微型交通工具。然而,一些以电动滑板车代步的外送员,或以此完成车站到办公室最后一里路的通勤人士可就叫苦了。 前一阵子蚊型脚车案判决在高庭翻转,一时之间人们对道路使用权相当关注,很快地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禁令跟着出台。只是,马路有大有小,城市与乡镇的使用群体不同,道路设计与交通工具种类也不同。一纸禁令真的适用全国各地吗? 我们当然不乐见各种交通工具争道的画面,那么道路使用规范,到底该如何保障每个使用者的权益与安全? 报道:本刊 白慧琪摄影:本报 何正圣、陈启基 你我应该都曾经历过这些情况:人行道走着走着突然中断了,得走到马路上,不时担心后方的摩托车或汽车经过。在住宅社区主要干道或都市中心,脚车、微型交通工具甚至摩托车随意骑行在人行道或脚车道上。人行道与马路没有斜坡连结,身障人士的助行器只好在马路边行驶。不完善的道路规划与设计,常常上演“谁的马路”之争。 [nonvip_content_start] 然而,从我国的道路设计、法规条例观察,“谁的马路”其实有潜意识的答案——汽车的。人行道、人行天桥、脚车道往往是后来添加;摩托车少有专用道,多数在车辆间穿梭。微型交通工具是乡镇乐龄人士、身障人士及人们在都市丛林间的短程交通工具,因安全隐忧,现已排除在公路之外。 “路面设计以汽车为主是不争的事实。”博特拉大学道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刘德华坦言,马来西亚的拥车率比美美国。美国地广,许多地方没有汽车寸步难行。“我们国家不是很大,但是也走上这条路,主要原因是要维护国产车,这是一个历史原因。”于是,汽车数量与城市高速公路(例如:白蒲大道LDP、新班底大道NPE等)成了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车辆多就兴建或扩充大道,建成后又吸引更多车辆使用,不胜负荷了又再扩充…… 谈交通,有一重要因素——同质(Homogeneous)。道路空间有限,各种交通工具的速度、性质、安全保障都不一样,一起出现在马路上,不同质问题就大了。就好比摩托车与汽车,人们常比喻一个是“人包铁”,另一个是“铁包人”。 最近微型交通工具禁止上路,也是不同质的问题。禁令看似一刀切,没有顾虑到部分使用者的需求。刘德华认为,要不一刀切也很难,政策出台是为了先止血,避免更多交通意外和人命牺牲,“但也要靠智慧,持续修正条规,这需要很强的政治意愿。” 大马的道路规划有什么问题? 问及我国现有道路规划出了什么问题?刘德华直言,城市道路规划如果一开始没有很好的想法,走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不是不能改,而是代价很高。“不只是金钱,还有当下的便利和舒适等。”就如过去吉隆坡建设轻快铁、单轨火车时,整个城市乱七八糟的。 接着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先不谈微型交通工具,来看看与汽车数量并列的摩托车。摩托车的速度、性能都与汽车不同,更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设备,绝对是不同质的交通工具。在道路规划上,最好的方法是开辟专用道,例如从吉隆坡到巴生的联邦大道就设有摩托车专用道,但后续的维护管理更重要。 1980年代在世界银行资助下,我国在联邦大道兴建全球第一条高速公路摩托车专用道,属于完全分隔专用道(Exclusive lane)。刘德华指出,完全分隔专用道立意虽好,但造价昂贵,现在更是年久失修,路洞、隧道昏暗,有时还传出打抢等治安问题。再加上沿道新的建设发展,许多路段积水都可能造成骑士危险。于是,有些摩托骑士宁愿骑行在汽车车道上。 相对而言,在原有路面划分部分空间成专用道(Inclusive lane),只需油漆标志区隔,方便廉价许多,例如吉隆坡市中心的脚车专用道。每月第一及第三个星期日是吉隆坡市政局的“无车绿色早晨活动”(KL Car-Free Morning),关闭多条主要道路,让民众骑脚车、跑步和玩滑板等无碳健康运动。 与安邦再也前市议员丁杰隆考察吉隆坡市政局一带的脚车专用道,不少车辆就停在上面。其中一边专用道虽架设塑胶防护栏与汽车隔开,却也看见附近商家把车辆开进专用道卸货。上午10时,不见什么脚车,倒见摩托车行驶其中。 丁杰隆毕业自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现为建筑业者。就他观察,吉隆坡市中心或雪州各地方市议会划分的脚车专用道,目前多为休闲用途。一来,我国天气炎热,多午后阵雨,其实并不适合骑脚车上下班。再来,现有脚车道围绕在市中心,没有与住宅区连结。 再看看吉隆坡的巴士专用道。刘德华直言,平日道路使用者连路肩都占用了,塞车时巴士车道不用吗?“我们的执法真的不足,不能依靠人力,应该符合时代进步使用电眼、无人机等。”他认为,在马来西亚搭巴士的人不多,如果巴士专用道空着又不允许其他车辆使用实属浪费。越是空间狭窄,管理越是重要,不妨参考一些国外例子,允许载满乘客的汽车使用巴士专用道。 完善设计重要,使用者的态度更重要 说了这么多,“谁的马路”之争除了基础建设倾向汽车导向使然,执法不严以及使用者的态度都是个中原因。 就法律层面,丁杰隆指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规训汽车人士、摩托骑士和脚车骑士,微型交通工具使用者不在其中,并以汽车为导向。城市道路规划则是依照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很多道路规划都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他认为,人的使用权是可以再厘清定义的。 执法方面,只靠人力绝对远远不足,总不能寄望执法人员天天驻守在专用车道旁开罚单。刘德华直言,我国的执法太过民粹,就算被开罚单,很多民众都是收着等罚款大减价。 再者是教育。丁杰隆认为,道路依照科学规划和设计,往往是人为因素造成车祸。这与我国太容易考取驾照,以及“包及格”文化有关。驾驶者没有熟读交通规则,车辆驾驶说明书也提倡礼让且耐心的“防卫驾驶”(Defensive driving),可往往很多人偏向“侵略驾驶”(Aggressive driving),莽撞、逼车、好胜心强,极富表演欲,要在马路上得到快感。 安全且包容的街道靠的不仅是完善设计,相关的法规、管理,以及使用者的态度都非常重要。 ●新闻背景: 交通部长魏家祥4月26日宣布,禁止在公路上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违例者罚款300令吉。根据2021年12月17日颁布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当中包括轻便摩托车(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MA)。私人区域范围、公园、球场或特定规划区域则可使用。 若涉及意外的话,驾驶者会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第41至45条文,以及54条文下受到对付。一旦罪成,可罚款1000至5000令吉、监禁不超过一年。 5月22日,魏家祥透露近期将公布微型交通工具使用计划及指南,那是由各部门、机构及地方政府参与拟订。 【下篇】马路归属02:从“谁的马路”到“大家的马路” 马来西亚还要走多远?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