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網
星洲網
星洲網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網 Newsletter 聯絡我們|星洲網 聯絡我們 登廣告|星洲網 登廣告 關於我們|星洲網 關於我們 活動|星洲網 活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霸佔

1月前
2月前
4月前
5月前
6月前
6月前
9月前
11月前
11月前
11月前
11月前
11月前
12月前
1年前
1年前
(古來18日訊)古來多個花園區的修車行被指未妥善處理廢棄的車子,而這些廢車長期霸佔了店前的多個停車位,導致附近商家的生意受影響,也為古來市容帶來負面影響,併成蚊蟲滋生的溫床。 類似的情況,分別發生在古來太子城、沙令、古來21哩、公主城、優美城等住宅區的商業街道停車位,及靠近這些商店區的住宅範圍。 古來市議員楊展權告訴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這些損壞而被遺棄在各地停車位的廢車,被一些修車業者長時間停放在停車位,一直沒有移動,例如大古來聯邦大道旁的路段,停放了近20輛廢車;這些廢車霸佔了該處路段旁的停車位。 他說:“受影響的商家向我投訴,因為業者的作法,導致他們及顧客沒有地方停車,被迫將車子停放在遠距離的地區,影響了他們的生意。” 他表示,這些廢車有些非常陳舊且已長草,除了礙眼影響市容及剝奪他人的停車位,還成為蚊蟲滋生的溫床,對當地商家及居民的健康帶來負面影響;有些則放在後巷及空地,導致該處猶如收集廢棄車的垃圾場。 他希望,業者及相關車主要有良好的公民意識,以負責任及正規的管道,將這些丟棄在停車位的廢車移走,騰出停車位給他人使用。 他表示,已在上個月的古來市議會常月會議提出這項投訴,並將一直跟進至今年3月任滿,希望問題能在他卸任前獲得解決。 他建議當局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133號法令)相關條款,包括對在公共場所停放廢棄車輛的行為,處以最高500令吉的罰款,並向車主發出通知,要求車主拖走廢棄車輛及進行合法報廢。 他說:“我也建議古來市議會仿傚新山市政廳,尋找一個地點停放這些廢車,以便市議會可以對那些屢勸不聽的業者及車主採取行動,包括將車子拖走,才能取得實質的效應。” 一名不願具名的大古來商家表示,霸佔停車位的廢車,導致商家、工作人士及顧客,都沒有足夠的地方停車。 他說,一些放在停車格的廢車很骯髒,且已長草,令人覺得礙眼,影響整個環境。 大古來商家黃紀順表示,廢車佔著停車位多年,對他們的生意多少受到影響,包括顧客前來光顧時,找不到停車位。 他希望,業者能將廢車移走,以便店前能騰出多一些停車位供停車。 大古來居民林勇進表示,除了店前的停車位,有些廢車被停放在店後面的空地,影響整個環境的衛生,應儘速獲得處理。 他坦言,一些商家因為大家都是在同一地區做生意,不好意思開口,也不想引起爭執,只能保持沉默。 被指將廢車停放在停車格的修車廠老闆陳先生(60歲)指出,停放在停車位的許多車子,並非報廢車,而是一些顧客未駕走的車。 他說:“這些車主因為維修費的問題,不願意領回車子,也不願意交出車卡將車子報廢,導致我沒有辦法處理這些車子,只能停放在店前,我也是無奈。”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