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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

1月前
(新山18日讯)新山南区警方在中元节前夕成功抓“鬼”,逮捕了一名涉嫌在路旁扮“鬼”,制造假车祸“碰瓷”诈财的31岁本地女子。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南区警局防范罪案巡逻队(RCJ)于17日晚上10时51分在新山奥斯汀海乌达玛路(Jalan Austin Heights Utama)旁,发现并逮捕了一名涉嫌“假扮鬼魂”(menyamar hantu)的31岁的本地女子。 他表示,该名女子在2018年6月27日曾经因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侵入)而被罚款1000令吉。她的尿检结果显示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警方调查发现,嫌犯的作案手法是通过在奥斯汀海乌达玛路上踢向来往的交通工具,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向肇事司机勒索赔偿金。” 他说,警方通过调查医疗记录,发现该女子在2022年和2023年,曾经因为涉及交通事故及患有抑郁症,被送入新山苏丹依斯迈医院(班兰医院)黄区接受治疗。 他指出,嫌犯被捕后被带往新山南区警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今早被送往苏丹依斯迈医院接受健康检查。 他表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进行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两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9(2)条文(行人不使用行人道),以及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23条规(行人有责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干扰车辆行驶)。一旦罪名成立,女子可面临罚款或警告。” 新山警方于7月27日中午12时30分发现一段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在晚上假扮“鬼魂”在路旁埋伏,看准时机扑向行驶而来的车辆,假装被汽车撞到并向车主索取赔偿金。 拉勿表示警方并未接获任何意外,或者被勒索投报。
3月前
(麻坡16日讯)2名分别拥有27项及33项犯罪前科的印裔年轻男子,今日再度被带上麻坡推事庭,各自面对5项及一项涉及不诚实接收赃物及毒品相关指控。 2名被告分别是年仅21岁就拥有27项案底的罗贞拉阿鲁慕根,以及20岁就拥有33项前科的利兹。 首被告阿鲁慕根面对5项控状,惟他只承认其中一项,被判坐牢6个月;次被告则面对1项控状。 首被告的其中3项指控,指他于今年4月15日下午1时30分,在巴莪大学城不诚实接收3名由国际伊斯兰大学学生所拥有的桌子、手机及笔记本电脑。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11(不诚实接收赃物)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 他也被指控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拥有3.15克甲基安非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项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面对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首被告唯一承认的罪名是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法令第15(1)(a)条文;他被推事法丁判处坐牢6个月,刑期由4月15日被捕日算起。 次被告被控于同样日期、时间及地点,非法侵入敦胡先翁大学分校学生宿舍,抵触刑事法典第44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及罚款3000令吉。 在审讯过程中,推事法丁裁定首被告的不诚实接收赃物罪名可以5000令吉保外,拥毒罪名则以2000令吉交保;次被告则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所有案件订于6月25日过堂。
6月前
2年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