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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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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前
2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6日讯)来自大马的22岁清洁工夜里想自慰却不举,百般烦躁下竟翻墙爬入一私宅企图强奸熟睡的58岁妇女,所幸女屋主惊醒后奋力反抗张口大力咬他的手臂,清洁工最终吓得光着屁股逃之夭夭,被捕后于今日在高庭被判坐牢九年六个月和打鞭六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干案过程中,被告一连翻过两个篱笆,手指被割伤也执意要干案。他最终因这次的事件被控企图强奸、擅闯、蓄意伤人、破门入屋等罪状,加上他早前曾干下偷拍罪状,他最终共面对七项罪状,控方以其中三项加以提控,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喝酒看黄片自慰 根据法庭文件,案发两层楼住宅单位靠近一个工业区,之间隔着篱笆。22岁的被告安德鲁古马拉维来自大马,在新加坡当清洁工,工业区就是他的工作场所。 2022年4月14晚上,他在工作场所的储藏室里喝酒看黄片,近午夜时分,他想自慰但却发现不举。烦躁之下就走出储藏室抽烟,当时,他远远望见受害妇女在屋内换衣服。 无视手指被割伤执意翻墙干案 到了凌晨1时57分左右,他决定翻墙进入受害妇女的住家偷窃。 为了翻入她的住家,被告需要翻越工业区与私人住宅之间的篱笆,之后再翻入住宅的围墙。 期间,他不慎割伤手指,但仍执意要翻墙入屋。 最终进入屋子后,被告在院子里徘徊到处寻找可进入屋内的途径,检查了众多窗户后,他最终找到一个没上锁的窗户,于是从那里爬入屋内。 脱光裤子企图强奸妇女 被告先在一楼到处搜查财物,一无所获后就走上二楼打开受害妇女的房门。 看见她在床上熟睡后,尤其是看到妇女的大腿后,被告突然勃起想和她发生关系。他干脆脱掉自己的裤子,把随身物件包括打火机、口罩、耳机和一把剪刀全放在门口,然后光着屁股躺在妇女身上压住她的双腿,企图强行和她发生关系。 妇女惊醒张口咬被告手臂 妇女惊醒后奋力挣扎,被告一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手试图脱掉她的睡裤。挣扎间,妇女抓住被告的颈项,没想被告却咬了她的手指,所幸妇女没放弃挣扎,也张口咬了他的手臂。 就在这时,妇女的母亲被两人的吵杂声吵醒,从隔壁房大喊质问为何那么吵闹,被告担心自己事迹败露,来不及穿回衣服就光着下半身逃之夭夭。 返回工作场所的途中,他还把上衣脱掉丢弃,以免被发现行踪。 受害妇女冷静后立刻报警。警方当天早上就将他逮捕归案。 庭上揭露,他在案发约一个多月前,曾在租住的住所偷拍女室友换衣服和一个男室友冲凉,他偷拍后曾被捕,但获准保释外出,没想过后却干下企图强奸案。
3月前
(新加坡12日讯)新加坡一名全职国民服役人员私下出售毒品大麻被捕,今日被判坐牢五年一个月和鞭刑十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26岁的缅甸籍新加坡永久居民明索特(译音,原名:Min Soe Htat)承认两项触犯滥用毒品法令的控状,另外两项控状在量刑时纳入考量。 涉事的国民服役人员被指贩运3.3克毒品大麻和持有21.87克毒品大麻用于贩运。 庭上揭露,被告于2023年10月6日以420元(新币,下同;约1400令吉)购买50克毒品大麻,之后分装成六包进行出售。他有八名常客,他将赚到的钱用于个人消费。 中央肃毒局人员在去年10月10日逮捕了被告的其中一名顾客易图森(译音,原名:Nyi Thu San),之后再到军营逮捕被告。两人于去年7月相识,易图森在10月份以300元向被告购买15克毒品大麻。 执法人员逮捕被告时,在他的住处查获多件与毒品相关的证物,其中包括六包总量达21.87克的毒品大麻。 控方:被告逐步增加毒品类型 控方指出,被告有固定的客户,而且逐渐增加提供的毒品类型,除毒品大麻外还有毒品甲基苯丙胺。控方要求判他监禁五年至五年一个月,鞭打十下。 被告代表律师基本同意控方的量刑要求,即每项指控判处五年监禁和鞭刑五下的强制性最低刑罚。 他也说,被告未参与指示或组织商业规模的毒品交易,没有加入贩毒集团,也没有前科等。 毒品大麻在新加坡属于A级管制药物。贩售A级管制药物可被判处监禁5至20年和鞭打5至15下。  
4月前
5月前
5月前
(新加坡26日讯)搞大前女友肚子后和她分手,30岁男子竟看上其14岁妹妹,并多次带她到停车场搞车震。东窗事发后,男子于今早被判坐牢67个月16周和六下鞭刑。 由于被告在假释期间犯案,罪行也同时触犯交通法令,法官下令他额外坐牢433天和吊销他的驾照六年。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30岁的狮城男子共面对24项性侵、欺骗、触犯公路法令和电脑使用法令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九项加以提控,另外15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当性侵案在2021年发生时,受害者只是个14岁的少女。原本和被告是情侣关系的姐姐,在怀孕后与被告分手,但她还是生下他的孩子。尽管如此,两人未再有瓜葛。 和受害者的姐姐交往期间,被告认识了只有14岁的受害者。 开始一起工作隔天就性侵少女 2021年10月份,受害者想利用假期赚外快,当时在当送货员的被告建议和他一起送货。受害者同意,并与同年年底学校假期开始后,就和被告一起送货。 但才工作一天后,被告就开始不断性侵她。 干案时,被告会开着货车把受害者载到一个多层停车场,然后在货车内性侵她。 一直到2022年1月,受害者的姐姐听闻他们的关系,质问妹妹后才揭发这起事件,受害者的父母之后报警。 借出银行账户接收赃款 伪造驾驶执照 另外,被告在2022年7月28日,利用自己的身份为诈骗集团开设了一个新的银行账户,以此换取700元的酬劳。 有关账户之后被发现用来接收诈骗赃款。 同一个月,被告偷了和他一同住在中途之家的另一名男子的驾驶执照,然后将驾照的头像修改成自己的。 他之后利用伪造的驾照骗得一份驾驶员的工作,却在路上被警方截查;他坦诚自己的驾照已被吊销。  
5月前
(新加坡8日讯)一名17岁少女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后,接受酒廊老板的“好意”,入住老板的公寓并为他打工,岂料被老板灌醉和强奸。这名雇主今日被法庭宣判监禁13年又四周和九下鞭刑。 《联合早报》报道,42岁的被告拉扎古玛在高庭受审后,今年3月被判强奸与非礼罪名成立,案件于今日下判。拉扎古玛今日也在庭上承认第三项窝藏少女的罪名。 承审法官蒋诗琦下判时,斥责被告利用少女的弱势处境犯案,包括他知道少女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得躲避警方,以及少女依靠被告为她提供住宿和工作收入,被告甚至在案发当晚特地把少女灌醉。之后,少女在案发后自责喝醉,让被告有机会犯案,精神与心理方面都遭受严重创伤,这也是本案加重刑罚的因素。 利用少女弱势处境 此案件发生于2020年2月21日深夜至隔天凌晨之间,地点是在被告居住的公寓单位内。 案发时,被告拉扎古玛是一家名为Don Bar & Bistro酒廊的老板,被他强奸的少女当时仅17岁。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她的名字。 审讯揭露,少女原本住在新加坡女子收容所,她逃离后得知拉扎古玛的酒廊在请人,于是前去应征,同日开始在酒廊工作。当时有另一名逃离收容所的女子B,也在拉扎古玛的酒廊打工。 少女在酒廊工作不久后,被一名朋友向警方举报她从收容所逃跑并且躲在酒廊,警方于是突击酒廊。少女收到消息,赶紧与另一名女子离开酒廊,并联络拉扎古玛。 拉扎古玛把少女与女子接到他的公寓,当时女子B也在场。拉扎古玛告诉她们,可以在公寓住下来,她也安排酒廊职员把少女们的衣物拿到公寓。 案发当天晚上,拉扎古玛叫三名女子陪他喝酒。 控方指拉扎古玛在少女喝醉后,把她带到公寓二楼非礼与强奸,少女因喝得太醉而无力反抗,同时女子B也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少女早上睡醒后,把她被强奸的事情告诉女子B和另一名女子。她接着收拾东西离开公寓单位,并且没再回去酒廊工作。同年7月20日,少女回返收容所,并且把被性侵犯的遭遇告诉社工。 法官认为,尽管少女在庭上的证词与她早前的口供书有些许出入,但对于关键案情包括案发当晚她喝得很醉以及没有同意发生性行为等,少女的说词前后一致,而且与目击证人女子B的说法吻合。 至于辩方指少女在案发后,没有立即报警或通知社工是个疑点,法官对此回应,过去同类案件显示,不同性罪案的受害人不一定有同样的反应,也没有规定说受害人必须在案发后马上报案。 法庭考虑到本案受害少女的处境,包括她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和对当局缺乏信任等,她不愿及时向当局求助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拉扎古玛还另外面对22项涉及其他受害人的控状,包括性侵、非礼和阻碍司法公正等,案件目前在审前会议阶段。
6月前
(新加坡21日讯)4名兄长从妹妹8岁开始就性侵她,4人当中的大哥认罪后,于昨日被判监禁20年和24下鞭刑。承审法官称此案为“悲剧”。 新加坡媒体报道,现年23岁的被告,是四兄弟中第三个被定罪者,不过他是第一个被判刑者,所面对的控状也最多。为保护受害者身份,媒体不能报道被告的姓名。 被告昨日对8项严重性侵犯的指控认罪,另外34项则在下判时被纳入考量。 另外两个弟弟已认罪 被告最小的弟弟和排行第三的弟弟早前也认罪。法官当时下令他们接受评估,看他们是否适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上述悲剧发生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当时受害者年仅8岁至12岁。 受害者的大哥是在2019年和2021年干案,当时他的年龄是18岁至21岁,而受害者当时则为9岁至10岁。 庭上揭露,作为四兄弟和三姐妹之中的老大,在父母不在时,被告就变成“一家之主”,被委托帮忙照顾弟弟妹妹。副检察官M卡雅表示,受害的妹妹认为,大哥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哥哥,因此非常害怕他。 那个时候,兄弟和姐妹睡不同的卧室。被告告知其他兄弟不能进入姐妹的卧室,除非他们需要使用卧室内的镜子。 知道妹妹被二弟性侵 却未保护妹妹 大哥知道二弟可能性侵妹妹,但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相反的,他也性侵妹妹。在性侵的过程中,受害者会痛苦地哭泣,但却出于恐惧而屈服。 另外,根据该国媒体报道,庭上揭露,身为受害者大哥的被告,多次在厕所侵犯受害者,直到交了女朋友才暂时“放过”这名妹妹,怎知跟女友分手后又再次向她伸出狼爪。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9年多次侵犯妹妹。他会把妹妹拉到厨房的厕所,逼妹妹为他口交。 庭上透露,2020年左右,被告交了女朋友才暂时放过妹妹。不料,被告分手后于2021年故态复萌,再次利用妹妹泄欲。 检方称,被告知道他的妹妹不同意,但他还警告妹妹不能跟任何人透露他对她做了什么事。直到受害者进入中学后,她鼓起勇气告诉学校工作人员,性侵事件才曝光。 被告感懊悔写信道歉 被告的律师说,他的当事人很懊悔,因此写了两封道歉信,并提交给法庭。 律师说:“他知道自己身为家里的长兄,有责任照顾兄弟姐妹,在家帮助父母。他知道自己让每个人感到失望,也知道自己将面对严重的后果。” 法官称此案为“悲剧”。 他说,被告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滥用他们的信任。而尽管被告知道另一名兄弟涉嫌性侵妹妹,他非但没有保护她,而是选择利用她来满足自己的性冲动,令受害者遭受巨大的伤害。 法官表示,未来的日子里,希望受害人有勇气走下去,也希望家人能在过程中多多支持她。 被告的父亲今天出庭,在儿子被带走前与他交谈。
7月前
(新加坡17日讯)已婚电召车司机受认识的女子所托,在酒后载她回家,他却趁女子醉得不省人事,把她载到僻静处,在车内强奸她并拍下她的不雅照,事后还发给朋友“炫耀”称反正她喝醉也不知道是谁,今日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1年和打鞭9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案件于2020年2月27日大约凌晨4时发生,39岁被告莫哈末诺兰菲迪当时是电召车司机,他面对9项包括强奸、拍裸照和散发裸照在内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两项罪状加以提控,另外7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今天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刑。 受害女生醉酒后坐上被告的车 根据案情,被告于案发时白天当送货司机,晚上则租车当电召车司机。当电召车司机时,他通常会到夜店附近等乘客预定。 经常流连夜店的受害者早在2019年,因搭过被告的车而和他认识,之后偶尔会让被告载她和朋友光顾不同夜店。 2020年2月26日晚上,受害者和友人又到不同夜店狂欢,也喝了很多酒,当她和友人要从金沙前往另一家夜店续摊时,遇见在等待客人的被告,就和友人顺理成章坐上他的车。 但当他们抵达时,受害者以为自己把手机遗漏在前一家夜店,让朋友下车后,她又请被告载她返回前一家夜店去找她的手机。 不过,她最终却在自己的手提袋里找到手机。此时,她已觉得十分疲惫,就吩咐被告载她回家,并在告知地址后在他车上睡着。 载受害者去僻静处强奸拍裸照 被告见受害者醉得不省人事,偷偷把她载到位于克兰芝的一家汽车中心,当时已是凌晨约3时50分,他在那里肆无忌惮地拍下受害者至少5张不雅照,部分可以看到受害者的臀部,然后把这些照片发给朋友。 接着,他再开车把受害者载到克兰芝弄,在那里强奸了她,受害者虽醒来但无力反抗。后来被告以为有巡逻警车经过,赶紧停止侵犯行为,把受害者送回家。 被告的朋友看到被告的信息后,在当天凌晨4时29分左右回复他,被告在回复时炫耀自己已把她(受害者)带去克兰芝的阴暗处和她发生了关系,还说自己很幸运,她(受害者)醉得不省人事,不会知道是谁。 受害者在案发隔天报警,之后被告被逮捕。庭上揭露,被告已婚还育有女儿,他在庭审时一度抽泣,之后在和代表律师交谈时说,他希望不要错过女儿的成长。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是电召车司机,却利用载客之便侵犯醉酒的乘客,而电召车已是本地交通系统里一个重要的部分,他的行为违背了乘客对电召车司机的信任,且他在干案时没有戴保险套可能给受害者带来感染疾病的风险,判他监禁11年鞭刑9下。
7月前
(新加坡7日讯)非礼和性侵亲生女近5年,狼父原被判入狱29年鞭打24下,但早前因脊椎有问题改判多坐牢一年代替鞭刑,控方直言若不是鞭刑有上限,他应挨51鞭。 根据《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是一名48岁的新加坡男子,他共面对15项控状,指他在2010年至2014年末,非礼和性侵未成年的亲生女儿。女儿案发时介于10岁至14岁。 控状指被告非礼女儿的胸部和私处,还对她做出指侵、口交和肛交等行为。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被告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不认罪,案件进行审讯。 审讯披露,女儿于2011年在学校接受性教育课程后,知道肛交是不对的,并告知被告,但被告却叫女儿不要听老师的话,照他话办事就好。 法官表示被告长期凌辱女儿,同意控方的说辞,认为阻吓作用是首要考量,最终判他罪成,入狱29年及鞭打24下。 被告之后被检测患上腰椎间盘脱出症(Prolapsed intervertebral disc),不适合打鞭,高庭今早因此再次针对他的刑罚进行审理。 控方今早陈词时说,被告应多坐一年牢代替鞭刑。被告的代表律师不同意,他在引述其他案件时说,29年的监禁已经够重,无需再加一年的监刑。 控方反驳,指被告犯下严重的罪行,若法律允许,他应面对51下的鞭刑。根据新加坡法律,被告最多只能被判处24下鞭刑。 法官最后同意控方的说法,指若是让被告免于鞭刑,他就必须多坐牢一年,让刑罚达到惩戒的效用。 指被告毫无悔意 庭上污蔑羞辱女儿 控方指被告毫无悔意,在庭上还污蔑且羞辱女儿。 控方今早说,因为被告不认罪,女儿得出庭供证,在庭上重新回忆被性侵的过程。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在庭上称女儿陷害他,因为他发现了女儿和男友发生性行为的事实,还指女儿的宗教信仰不允许她和男友发生性行为。 控方指,这显示被告毫无悔意。 “毁灭”女儿对性的看法 女儿事后失眠和做噩梦,也“毁灭”她对性的看法。 根据之前报道,女儿表示难以放下这些经历,这些伤害夺走了她的童年,也扭曲她对父亲的看法,即使她后来搬去和母亲同住,仍会失眠。 控方指女儿在案发4年后,告诉心理医生她晚上彻夜难眠,也会做“不好的梦”,这不仅影响她的学业,也“毁灭”她看待性的想法。 事后女儿也自责没在年纪大一些时反抗被告,控方对此表示痛心,也指女儿将要背负这些无法抹去的伤痕,并尝试放下这段可怕的经历。
8月前
(新加坡3日讯)靠妻子工作养7名孩子,”软饭汉”非礼性侵15岁二女儿,还在和妻子行房时喊女儿名字,妻子在生日当天得悉女儿曾被侵犯,事后带女报案,揭发兽行。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47岁的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对包括强奸、性侵和非礼罪行的8项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性侵罪名提控他,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6年,鞭打18下。 案件于今早由新加坡高庭审理,被告通过视讯出庭时认罪。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妻子报警揭兽行 主控官透露,被告与40岁的妻子育有4女3男,受害人是他的二女儿。被告于2021年10月时两次性侵受害人,当时她年仅15岁。 被侵犯后,受害人担心没人会相信自己说的话,没告诉任何人自己遭性侵。不过,她曾告诉女性朋友,父亲对她“做了一些事”,让她臀部疼痛。朋友不敢多问。 不久后,被告的妻子在家里庆生,受害人的朋友也在。被告妻子告诉受害人朋友,担心受害人有隐瞒她,朋友就告诉她受害人之前吐露的心事。 她之后一问之下,受害人承认被告性侵她。被告妻子对受害人的话深信不疑,因为一次她在和被告行房时,被告居然呼喊受害人的名字。 被告妻子之后气得与被告对质,不久后带受害人去诊所检查身体。她最后带受害人去报警,被告于2021年11月被捕,一直还押至今。 庭上揭露,被告在事发时待业,一家靠的是被告妻子在面包店赚取的收入过生活。 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行为可憎。 和受害人一起去厕所 另一名女儿察觉异样 被告在完事后和受害人一起去厕所清洗,另一名女儿察觉古怪。 被告其中一次性侵受害人时,受害人7岁的妹妹也在家。等到她出门后,被告才对受害人下手。完事后,被告带着受害人一起到厕所洗澡。被告的住家只有一间浴室,妹妹回家后发现父亲和姐姐头发都是湿湿的,心里感到古怪。妹妹在妈妈生日那天,把看到的告诉妈妈。 指被告力气太大 受害者无力抵抗 受害者指被告力气太大,被侵犯时反抗也无用,只能默默忍受呆看天花板。 根据案情,被告2018年开始就向年仅11岁的受害人伸出狼爪非礼她。 2021年10月初,被告与受害人在家,被告一直叫在房里的受害人到客厅,她不愿意配合,因为她知道父亲会对她上下其手。 被告走进房里,把受害人拉到客厅,然后在沙发上性侵她。 数星期后,被告再次在客厅性侵女儿。由于被告力气太大,受害人无力抵抗,父亲泄欲时,她只能呆呆看着天花板。 案发时小女儿在家上网课 被告却赶她去上学 案发时小女儿因线上学习在家,被告却一直赶她去上学,想支开她。 当时7岁女儿甚至打电话给学校辅导员,要对方向被告解释为何她不需要到学校上课,但被告听了还是大骂她。 被告的大女儿也在场,看到被告在发脾气,因此建议妹妹先去面包店找妈妈,妹妹照做。大女儿也因为要考试而出门,被告之后便对受害人下手。 庭上也揭露,被告会检查受害人的手机,看她有没有跟异性交往。被告不会检查其他孩子的手机。 由于受害人年纪太小,不知道父亲对她做什么,但庭上透露,她因被侵犯而恨父亲。
8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