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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兜

2年前
“從前有個王子佢懵懵下,有一日,佢變咗個佬。”——《麥兜菠蘿油王子》。 成為佬,大抵是每個仔必經的階段。但,有些人卻奇蹟般地不會佬化。例如劉德華。一次,跟爸爸一起觀看劉德華主演的電影。爸爸看著熒幕裡的劉德華,忽然間,略有感慨地說:“華仔真的紅了幾十年……”我聽了有些驚訝,不是因為劉德華能夠持續紅了幾十年,而是,比劉德華還年輕的爸爸,居然稱劉德華為華仔。 雖然,爸爸比劉德華年輕,可是,爸爸早已失身成為佬。我想,大概跟爸爸的職業有關。周圍的人都稱爸爸為“冷氣佬”。唯獨是媽媽,也就只能是媽媽,會叫爸爸“衰佬”。不知何年何月,爸爸習慣了“佬”這個身分。 當然,“佬”並非什麼貶義詞,只是,粵語尖酸刻薄又陰險毒辣的成分滲入骨髓,身為粵語使用者,隨口說出來:懵佬、鹹溼佬、傻佬、麻甩佬、痴線佬……引用林夕的話來解釋(嗯,又是林夕):“便欠缺了年輕潔淨淡定的質素”。 心甘情願地做個傻佬 有了劉德華當例子,便證明:佬和年齡沒有絕對的關係。不過,不是人人都能成為華仔或偉仔,更多仔就像麥兜的爸爸——麥炳,拾下拾下,轉眼間便成為佬。 既然是不是佬和年齡無關,有些積極向上的後生仔便不會坐以待斃。每天勤練肌肉,吸取補品,是自己擁有迷人的6塊腹肌,甚至8塊腹肌。最終,便獲得人稱:大隻佬。咦? 高佬肥佬基佬最無辜。不過是天生長得較高,不過是喜歡吃吃吃,不過是同性戀,不過是不過是……這些人,可能在20甚至十多歲就獲得佬的稱呼。另外,男生身體的某一部分,從脫離孃胎那時起,便被冠以“細佬”的尊稱。所以,終歸還是佬。 然而,不是每個仔都抗拒成為佬,就像陳愐壯先生自稱為報紙佬、筆名叫光頭佬的專欄作者、還有筆名為佬訊的作家。他們佬得可愛,甚至乎可以佬得歡樂,娛人娛己。 至少目前為止沒人叫我作佬,食堂賣乾糧的伯伯叫我靚仔,女同學叫我傻仔,爸爸叫我衰仔,而我亦自稱蠢仔。但,成為仔的光景不知還可以維持多久。如果,變佬是無可避免,就讓我大吃大喝,大玩特玩,快快樂樂且心甘情願地做個傻佬、肥佬、單身寡佬……
3年前
我喜歡寫。我想是因為寫作的過程能帶來快樂。不過寫作不能帶來穩定收入,甚至兩餐溫飽,故寫作只能被視為興趣。這興趣不是想像中那般高尚。引用林夕的話來解釋好了:“寫作雖然是生活裡頭最神聖的部分,然而最終也不過是一些潔淨的自瀆行為罷了。” 寫作過程固然快樂,若文章有幸獲得編輯寵愛,快樂便會加倍。如果編輯看了不喜歡,將它投籃,也沒關係。我始終相信,只要持續寫寫寫,不怕文章進入不了大眾的眼簾。可是,一旦在報紙或網絡上看見自己某年某月某日寫的某篇文章,心裡卻又不是滋味。在報章上重溫自己寫的東西,只感到無比羞恥,忍不住便問:“當初點解會寫埋啲咁嘅嘢?”無奈不能令時光倒流,殺人滅口。 既然錯已鑄成,只能用《聽風的歌》裡的頭一句話來安慰自己:“所謂完美的文章並不存在,就像完美的絕望不存在一樣。”因為寫得不完美,才有追求完美的理由和繼續進步的空間,就像打遊戲,雖然關關難過但也關關過。假如一出手便打爆機,遊戲便失去了意義。 寫作除了可以投稿,使文章刊登在報紙、出出風頭之餘,最過癮的莫過於賺得稿費。頭一次透過刊登在【城人小說】的一則極短篇〈食言的小明〉獲得40令吉稿費,不算多,但對我這種“零資產”的中學生來講,那已是兩個禮拜的生活費。張愛玲用人生第一筆稿酬買了一支口紅。老實說,我不記得我拿那筆稿酬買了什麼,應該是一些吃的。 預咗唔OK你就OK 儘管喜歡寫,可惜我生性懶惰。總想到今天不寫還有明天,最終墮入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的輪迴。怪就怪自己意志薄弱,僅僅空想寫些什麼,而不動手。等終於醒悟原來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生而為人總要在世上留點帶不走的足跡,才再扚起心肝執筆寫。 偶然在麥兜的臉書官網看見這句:“在一張白紙上寫上第一個字,那從來是很好的感覺。”但願同我一樣喜歡寫作的你,能常記得在白紙上寫下第一個字的感覺。寫完認為自己寫得不好?不要緊,寫作呢家嘢,你預咗唔OK你就OK。
3年前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