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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恤

组着这一期的【星云】特辑稿件时,正巧碰上我国公布国家奥运会队服款式的新闻。因队服设计比较……一言难尽,引来国人的讥笑与调侃。衣服好看与否,各花入各眼,我们不太想随意批判,倒是有件事百思不得其解——那么有意义的誓师活动,为什么非要用假人展示不可?退一步想,好吧,你要用假人,那么好好理一理人偶的假发又有多难?现在这样看似随手啪上的乱糟糟假发,实在让人捏一把冷汗。冷汗的潜台词是——备战奥运,大家到底有多认真?魔鬼藏在细节里。 不解之事写完,回到本期特辑,一样攸关“衣事”。我们想从这个月起,每月一次,在【星云】刊一期“当代小物件”,记下日常里一些微小而又有时代感的东西。7月的物件主题选了“衣”(七一七一连念便是“衣”啦,笑),觉得范围太广,便再缩小范围至大家或许都有的那件百穿不烂的T恤。请先看3位“老星云”——李宣春、叶思杏、卓振辉诉说各自的T恤事。 ● 欢迎联袂供稿! 另有一想法: 欢迎有心者参与往后的“当代小物件”策划,选一个“既日常又有时代感”的小物件,再邀请三四位写作同好每人写一篇相关文章,一起寄来【星云】共赏。 文章加起来的总字数勿超过5000(或至少4000)字就好了。也欢迎附上作者照片,且须提供所有作者的完整个人资料(中英文姓名、身分证号码、地址、银行户头、电邮)。 一旦录用,稿酬从优,大家也可以拥有一整版的写作同侪纪念页了。写作是一条寂寞的路,我们在路上互相击掌。 ​
4天前
黑T颈后领口的地方突然撕开了一道裂口。喀拉!那声透彻的脆响很坚决,而我还在迟缓地搞清楚状况。啊,是衣服破了啦。 寻常的夜晚,刚洗好澡随手取一件T恤准备套上,想着出房间之后去开冰箱取冰水喝两口。意外就这么发生了,怎么办?我先把浴巾晾起来,若无其事地继续将衣服往身上穿。反正,身边无人嫌弃,过了自己这关就好。这件黑T也早已不会穿出门去见人。晚上把这件开口笑穿到街头,搞不好会吓倒迷糊的路人,错认前面的大叔怎么一直对着自己咧嘴笑。活见鬼! 黑T买来至少有六七年。当时,百无聊赖的时间还很多,晚上没事做就往住处附近的商场泡到打烊。商场底层有一家超市,时常在关店前半小时,减价出售当天还没卖完的烤全鸡和烤饼。我常常跟着几个中年男子和貌似刚刚换下制服的外籍保安,等着售货员标上新价钱,然后捡走这些滞销物。超市里有衣物区,名不见经传的牌子,样式和剪裁得宜,价钱也相对低廉。我想起家乡开在巷子里或小贩中心的成衣铺,女老板或女店员一边挥着扇子散热,一边向路过的行人(通常也是女性)兜售衣服。要看看衣服吗?这个月刚进了新货,可以七九折卖你哦。超市里没人搭理你,一切自助。 我需要几件T恤当休闲服,最好不要有复杂的图案设计,单色为主。评估身型,黑色最好。再来是材质,必须是全棉,吸汗、凉快、对肤质最温柔。衣物区架子上挂着的整列黑T正好符合要求。保险起见,先买一件回家穿穿看。穿了一阵子,确认没问题,回头再添购两件同样的黑T。这批黑T库存在超市继续挂售了一季从此再无踪影。超市的采购法则给我留下谜团。 他毫无异议地接纳我 我在考量穿着时,以场合和功能优先,不太需要名牌凸显性格和身分,得体就好。后知后觉,其实只要维持好身型,在衣物上就可以有更多选择;身体就如建筑物,讲究构造比例,调整好适中的身型就能让衣服“衬”身体,无须让身体“迁就”衣服。然而,黑T始终待我如密友,在我身型巨硕之时,他们毫无异议地接纳了我,豪气程度就像一层空气覆盖在身上,几乎察觉不到隔阂的存在。 他陪你软烂在沙发,看完一本又一本小说。当你出门运动,拭干身体泌出的一把又一把汗水。身型渐瘦,而衣带渐宽,黑T也被淘洗得开始泛白。继续当运动服还行,吸汗功能始终绝佳,更常当作居家服,只因密友有着非一般的舒适度。 很多生活常识是在成年离家以后才慢慢学起来。像是与人沟通的分寸、社交之间的安全距离、说话的用词、口气的拿捏,对于长年忙碌于养家糊口的双亲,这些“细腻活儿”精致得够不上边。对于衣着,母亲坚持将我们父子的每件校服和衬衫烫得平整,没有皱褶,衣服绝对要在大太阳下晒干,确保没有湿气异味。 我对穿着品味说不上有何讲究。大概等到晋级“叔”字辈,才晓得衣裤选择自然色、大地色最稳妥;长裤、短裤、卡其裤、牛仔裤,只要动静皆宜,可任意按照心情颜色搭配上衣。 我长期做着传播行销的工作,对于“血汗工厂”与“公平交易”的概念及其延伸议题并不陌生。几件黑T轮流穿,后来也开始喜欢购入优衣库特色插画T恤和运动品牌T恤。我无法上溯追究工业生产、人工裁缝和原料供应环节是否符合人道与平权,但我尽量把一件衣服穿得耐久,尽力支持成衣商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我来说,这些细小而微的举措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减少对人的劳动剥削,增加对环境资源的友善。 密友一天天衰老,总有一天要退役;密友也提醒我身体要顾好,不要只肤浅地在意穿衣显瘦。好的好的,我会好好注意啦!
5天前
我早就想把阿妍那件破烂旧T恤丢弃,但她抵死不允。 也曾想过先斩后奏。有几次,偷偷把这T恤和其他不可能再穿用的旧裤破衫塞进纸袋里,准备送去附近的资源回收中心。 当然,迟早会被阿妍发现的,她会很伤心吧? 也许不忍看阿妍哭丧的脸,也许我还没有想好应对的台词,终究又把这T恤从纸袋里抽取出来,不着痕迹地放回阿妍的衣柜里。身为母亲,我跟自己说,或许可以再等一下,等阿妍长大后学会放手,那时再丢吧。 那T恤原是先生的衣物,是他参加某活动得来的,前后印有活动主办方和赞助商的标志。先生嫌T恤的尺码太大,只在活动当天勉强穿过一次,之后一直搁置在衣柜里。T恤的颜色是柠檬绿,是明亮的霓虹色调。不久,那时刚上小学一年级的阿妍无意间翻了先生的衣柜,硬是讨了去。阿妍和我一样,打从小时候便喜欢绿色。 阿妍把这件T恤充当睡衣穿。男装T恤的尺码本来就比女装的大,体格高大的先生嫌大,穿在阿妍身上就更显宽大了,看似一件及膝的连衣裙。这“连衣裙”是直筒版型,落肩袖设计,袖圈很大,几乎深至腰节。“妈咪你看,我的手不见了。”阿妍经常把两只手臂往袖圈内缩进T恤里,任由两边袖管空空地悬着,样子很是得意。我年幼时也曾这样做并说过类似的话。 T恤布料是涤棉混纺,既有涤纶的弹性和耐磨性,易洗快干,不易起皱褶,又拥有棉的柔软性和舒适感。翻开T恤内侧,看得出剪裁工整精致,为了防止布边脱线,采用了多线交织的网状包边车缝。阿妍对这T恤爱不释手,几乎每隔三两天穿一次。更多的时候,穿过的T恤洗净晾干后,还没来得及折叠收纳,转眼又穿到她身上去了。有时候我因其他琐事耽延洗涤,她便不断地来催促,频频追问为何还不洗?几时才要洗? 阿妍慢慢地长大,身高日渐增长,T恤衣摆长度从膝盖逐渐往上“收缩”,一直往臀线逼近,小女孩的及膝连衣裙终于变成少女的迷你裙。 阿妍已经上初中三年级了,似乎还没有舍弃这T恤的意思。 阿妍对这T恤是否太过依恋?是打算这样坚持穿到地老天荒吗? 破烂旧T恤穿出时尚感 百穿不厌是真的,百穿不烂才是假的。世上大概没有什么是不会损坏的。在频密的穿用下,再耐磨的衣物终归会破损的。先是T恤肩线的平缝处开始脱线,然后一点点延续撕开到肩点和袖圈。阿妍也不理,即便露出大半个肩膊也无所谓,照穿不误。 老实说,这T恤穿着快10年了,除了局部脱线以外,它不跑形不跑色,也不起毛球,几乎看不出残旧的痕迹。我放弃劝她丢掉T恤的想法。 我提出缝补的建议,却被阿妍立马拒绝了。 我说,你外公是专业裁缝,穿衣讲究端庄得体,从不允许我们穿破损衣衫。 阿妍说,这是“挖洞露肩造型”,小露性感之余,还能有效地修饰手臂线条。 一件破烂旧T恤穿出了时尚感。她的自信到底从哪来的? 我大概被她彻底地折服,看来该放手的是我。 之后有很长的时间,我不再过问这件T恤的事,直到某天我坐在沙发上专注地看电视剧,阿妍走过来一手轻拍我的肩膀,另一只手把那件T恤递过来。 “拿去回收吧。” 阿妍当时正试穿着新颖的睡衣裤,是同款的两件式短裤短袖衣。睡衣裤的底色是柔和的淡黄,图案是可爱的小煎蛋,货物标签还没被剪下来,在她的后脑勺微微摇晃。我记得她上个月在淘宝网购了几样货品,先生帮她完成付款的。 我默默地接过T恤,什么话都没有说。
5天前
往下要说的恐怕会冒犯到我妈——妈,抱歉啦——但记忆中小时候很常要买新衣时,看上的往往会被妈一票否决,而我口才不好结结巴巴,捍卫不了自己,三番两次后就再也不出声,默默接受,以至于后来人到成年逛百货公司衣物区总是惶惶不安,对一件件抓住眼球的衣服思潮起伏,是自己打从心底喜欢,甚或是被妈长时间的择衣标准所左右而生成的一种条件反射?妈也许不在身旁,但相信我,她一个眉毛扬起或一个眉头紧皱,依然历历在目似远还近……因此,就我而言,买衣服与其说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倒不如说是场天人交战。To buy or not to buy?That is the question。 好吧,听起来夸张。但后来我终于摆脱这种没完没了的心理纠缠,全凭自己喜欢及判断而购衣后——简直像破茧成蝶似的——回头想想,人小时候就是有各种奇妙的念头,说是有个性,但旁人看来兴许只是偏执。比方我,小时候很不喜欢妈挑的那种短袖、薄身、样式普通的T恤。那种T恤一点也不cool。心思全放在那种长袖、厚实、把人裹得密不透风的连帽T恤。那种很cool。太cool了。我就要那种。但我注定失望而归。妈要嘛说这类衣服难洗,要嘛说这类衣服无法常穿。于是买下很cool的连帽T恤这(就小孩而言算是恢弘大气的)愿景,我将之归类为童年禁果之一。 而禁果之解禁要到大学毕业,刚入社会工作。那时我很常一人逛百货公司,Padini、Brands Outlet之类的店很少涉足——话说回来,我是购物欲特别低的那类人——但有次,店门口一件连帽T恤吸引住眼球(请看附上的照片),整个青少年时期势必要购入一件的欲望像潮湿已久的火柴终于晒干且被点燃,继而烧起大火。我很快下手、结账、欢天喜地领着小包回家。谁料回到家换上连帽T恤时瞬间背脊发凉。才刚套上,因为衣质厚,很快闷热来袭,腋下和后背开始冒汗。闭上眼仔细感受,几乎能感觉到一颗颗汗珠冒芽般冒出毛孔。是种生理上的山雨欲来风满楼……妈从前的警示——哦不,是警告——横穿时空而来。你只觉得cool,却没考虑过实用与否。啧啧。 于是,汗冒得更多。 我要成为很cool的人 但碍于面子,不管闷热与否,不管难洗与否(好吧,确实难洗),也不管自己浸泡在臭酸的汗液海洋中,我一有机会就套上,好让众人明白其中价值所在。到夜市,穿。到大排档,穿。打球,嘿,也穿。有够孩子气。但印象最深的,是买下不久后我就穿着它去看一次2017年李圣杰在拉曼大学文化之夜的表演。穿着它,被里外严实地裹住,在冷气劲猛的大礼堂看台上表演,身子却格外温暖……当下,我圆梦了。我与正规正矩、无甚性格的T恤划清界限,成了很cool的人。嗯。管它孩子气与否。 我很少花心思在衣物上,也因此,买下的衣物会用很长时间,直至开始有穿烂穿破的痕迹也不舍得丢。但这件连帽T恤质地上佳,至今完好无损,和新买时几乎一样。有次,我上网搜寻数字68有何特殊含义,结果搜到的第一笔资料是六八运动,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但始终每次穿上,都难免会追问小时候那种喜欢长袖、连帽、将人裹得严严实实的欲念,会不会是因为异常敏感的皮肤,往往和别人触碰都会大动作的躲开,像刺猬般神经大条反应激烈?所以,买那样的衣是想将自己掩藏在衣帽背后,让自己躲在封闭的小宇宙里……? 不过,行文至此才意识到,当我说起T恤,说的居然是不着边际的心理分析,还不惜得罪了妈,实属不该啊。妈,我自罚掌嘴三下,啪啪啪,这就向您负荆请罪来啦。
5天前
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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