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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

3月前
3月前
(麻坡19日讯)19岁的巫裔男子涉嫌于一年前在峇株巴辖亚依淡的住家强奸未成年的同母异父妹妹,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送往甲州亨利葛尼感化院改造至21岁。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援引2001年儿童法第76项条文作出上述判决,她也谕令被告在出院后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来自峇株巴辖亚依淡的被告于去年5月29日,被押上麻坡第二地庭面控一项乱伦的罪名,经过9次过堂,被告最终选择认罪。 依据控状,指他于2023年5月18日凌晨1时,在峇株巴辖亚依淡的住家强奸当年只有13岁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罪成可被判最少8年,最多30年监禁及最少打鞭10下。 此案由副检察司丹尼尔主控,被告则由律师沙菲宜出庭辩护;峇株巴辖福利局官员法依札也在庭上提呈被告的社交报告。 依据案情,年仅14岁的受害人是被告同母异父的妹妹,于案发后被安顿在林茂少女收容中心。 受害人在此前曾经遭到被告性侵,但是没有报案。事发时,被告把受害人带到住家的房间里,伸出魔爪,再次奸污受害人。 受害人遭到强暴后,在家人陪同下于2023年5月23日向警方报案,被告于当天被捕。 在另一起分开的案件中,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也宣判一名认罪的19岁餐厅助手,送去甲州亨利葛尼感化院改造至21岁。 此外,法官也谕令被告在出院后必须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现年19岁的被告被控于2023年3月至4月间在峇株巴辖永平路一家旅店,强奸刚结识的未成年女友,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罪成可被判最多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被奸成孕,但因早产,男婴在出世3天后夭折。受害人于今年1月3日向警方报案后,被告被拘捕归案。
3月前
(雅加达16日综合电)印尼近日爆出一起恐怖的乱伦性侵案,一名57岁男子鲁迪因迷信乱伦能够致富,竟然性侵自己的亲生女儿长达9年,还因此生下7名孩子,但是鲁迪狠心地把7名小孩全部活埋。随着附近邻居无意间发现婴尸,这起悲剧案件才因此被揭发。 印尼《罗盘报》报道,中爪哇省班尤玛斯县的一个村庄乡民,昨天在一个河岸边发现一具婴尸,吓得赶紧报警,警方获报后前来搜索,却陆续挖出4具婴尸,因此让警方相当重视这起案件。警方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鲁迪涉嫌重大,鲁迪被捕后也承认犯行,并向警方坦白更严重的情节。 鲁迪自称在10多年前认识了一名巫师,巫师告诉他,如果想要快速致富,就要和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产下的小孩必须马上杀死。鲁迪迷信巫师的说法,就从2013年起多次性侵这名亲生女儿,虽然女儿一度反抗,但是鲁迪会持刀逼迫她,直到2021年这9年间,女儿多次遭父亲逞兽欲、性侵得逞。 更恐怖的是,鲁迪果然照巫师所说,在女儿被性侵怀孕后产下的小孩,生完后就马上杀掉,根据鲁迪的说法,他至少活埋7名孩子。 由于警方目前只找到4具婴尸,因此警方仍持续搜索,企图找出剩下的3具婴尸。 另外,报道提到,女儿在遭性侵期间,曾经也为男友生下一子,这名孩子之后被其他家庭收养。不仅如此,鲁迪还多次威胁他的妻子和孩子,不得向外人举报这件事。 鲁迪目前被依谋杀、违反儿童保护法等罪名起诉,要是罪名成立,鲁迪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此外鲁迪也承认,自已也没有因此变得有钱。 另一方面,受害的女儿由于身心受创极大,目前已被送往当地妇幼保护组织照顾,当局也派出心理医师进行辅导与治疗。(ettoday)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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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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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29日讯)2名巫裔男子分别乱伦及猥亵未成年亲生女儿,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2名被告皆否认有罪。   控状显示,39岁被告(罗厘司机)于10月30日凌晨2时30分,在威南新邦安拔一家酒店,强奸14岁亲生女儿,被告的所作所为在法律、宗教、习俗或结婚的习俗上,皆不允许发生的。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及最少10下鞭笞。   被告以每月薪水仅2100令吉。本身已与妻子离婚,他们的5名孩子,其中4人正求学及1名在襁褓,所有孩子的教育费皆由他负担,而孩子们都与前妻同住为由,向推事西蒂祖莱卡求情降低保释金。   最终推事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不可接近受害者直至案件结束。   另一名40岁被告(主管)的2项控状则显示,被告于9月22日中午12时及12月13日下午3时,在威南新邦安拔珍珠城某住宅内,叫15岁亲生女儿吸其私处,并揉搓及吸吮女儿的胸部及私处。   被告抵触2017年性侵害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及第14(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以月薪3000令吉,需照料患癌的母亲及承担妻子和2名子女(15岁及5岁)的生活费为由求情降低保释金,基于被告仍与受害者同住,推事不允被告保释。上述2案件的主控官为莫哈末沙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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