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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刀

1天前
(新加坡26日訊)男子凌晨拿菜刀,嚇得母親報警求助,男子持廚房刀指向女警員,最終被女警用電擊槍制服。 《聯合早報》報道,34歲被告房春松(譯音)承認各一項牴觸刑事恐嚇和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的罪名。他於昨日被判坐牢八個月一週。 報案人是被告的73歲母親。 調查揭露,2024年5月27日凌晨約2時零5分,被告的母親在房間聽到兒子呼救,她從房間出來就看到兒子在推家裡的大門,防止大門打開。被告觸碰門邊窗口,說有人在外面,讓母親幫忙按住大門。 然而,母親並沒有發現門外走廊有人。 接著,被告進入廚房取出一把刀。此舉嚇得母親連忙跑回房間關門,撥電報警。 警員抵達後,被告拒絕開門。不久後,被告的母親從房間出來,為警員開門。 女警員與被告交談時,發現被告的精神狀態不對勁。被告聲稱有人用手槍,從廚房朝女警開槍,隨後不再回應女警,並不斷在客廳內來回走。 被告一度走出單位,站在走廊欄杆邊,之後又返回單位。女警跟隨被告進入廚房,發現被告右手拿了菜刀。被告接著把刀指向女警,並步步走向對方。 女警感受到威脅,為確保在場警員的安全,她使用了電擊槍制服被告。 被告隨之被捕。他承認持刀指向警員,但聲稱只是不想警員靠近自己,才會這麼做。至於為何不願警員靠近,他自稱不知道。 另外,被告於2023年12月3日晚上11時左右喝醉酒後,試圖將未付款的水果帶走。 當水果攤助手質問他時,被告咬了一口火龍果,便扔向大樹,隨後走出攤位,坐在托盤上,導致托盤打翻,一些水果掉落在地。他接著在檔口的地板上睡覺。
6月前
1年前
(新加坡15日訊)獅城夫婦遊曼谷,回程時搭德士到機場,竟碰上恐怖司機,收車費不找錢還“亮刀”。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驚魂事故發生在本月11日清晨6時許,一對獅城夫婦搭德士到泰國曼谷的素萬那普機場,遭司機亮刀威脅後,兩人報警備案。 事主陳薀義(30歲,銀行人員)受訪時透露,她和丈夫到曼谷旅遊3天,為了有充足時間搭飛機,清晨5時許就出發到機場。 當時,酒店職員幫忙叫德士,2人上車後,曾詢問司機是否能用計程表,遭對方拒絕,並要求收費500泰銖(約19元新元)。 由於之前查過私召車車費是350泰銖(13余新元),他們最終成功協商支付400泰銖(15余新元)。 抵達機場後,陳薀義付了1000泰銖(38余新元),司機卻沒找零錢。 “司機稱有過路費要支付,我嘗試理論,但他情緒激動,高聲說:‘你等等,你等等。’” 她說,隨後,司機掏出400泰銖(15余新元)就想離開,她感覺不妥,就拿手機拍攝,也要求丈夫打開車門;司機得不到便宜,氣急敗壞,竟從駕駛座亮出一把菜刀,但刀刃有紙包裹著。 “他拿刀應該是想嚇唬我們,我當時有些害怕,但想到機場人來人往,又是公共場所,對方應該不會傷害我。” 雙方事後找到附近交警幫忙,司機在交警勸說下,交還了剩餘的零錢。 “雖然沒事,但考慮到司機有武器,我們決定到機場的警局報案。” 陳薀義也將視頻放在社媒Tiktok,呼籲旅客注意安全,結果有網民留言稱曾碰過同個司機,也遭亮刀威脅過。 高速公路行駛 無預警停路肩 陳薀義說,司機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還曾毫無預警停在路肩。 “司機停車後稱發生‘德士意外’,形跡十分可疑。後來,他還倒車,我們就警告他繼續開車,否則就下車離開。所幸,司機事後繼續開往機場,但我們也有了警惕。 泰警電郵事主:司機被捕控上庭 回國2天后,陳薀義接到泰國警方的電郵,稱已聯繫德士司機,並檢查他的駕照和是否有犯罪前科。據瞭解,司機之後被帶到警局,在刑事法典371沒有合理理由攜帶武器的罪名下被控上庭,一旦罪成將面對罰款。 泰國警方也稱已通知交通部。 陳薀義表示,她曾到泰國旅行2次,雖然這次碰上恐怖司機,但仍熱愛泰國。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