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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强奸

(新加坡18日讯)男子被指酒后两度在多层停车场楼梯间房间,企图强奸挂花场泰国籍女歌手,还企图逼对方为他口交,在审讯后被判罪成。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案件于2018年8月7日凌晨4时45分至5时11分,在金殿路第125A座多层停车场发生。 被告是28岁的杨卓平(译音),他面对两项企图强奸、一项企图强迫口交,以及4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受害者是一名泰国籍女郎,案发时31岁,在新加坡一间挂花场当表演歌手。 被告承认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但针对企图强奸和强迫口交的3项控状不认罪。他在审讯后被判罪成,案件今早进行陈词。 根据裁决书,受害者供证时表示,她在案发前一天晚上9时上班,被告是客人之一。被告当晚买了花环为受害者挂花,隔天凌晨3时送受害者回家。 受害者因希望被告日后能继续捧场,同意让被告送她回家,还选择绕远路回家,与被告聊天建立关系。 岂料两人经过事发地点时,被告抱着受害者还强吻她,甚至将她拉到楼梯间的小房间里,两度企图强奸她。 不仅如此,被告还企图逼受害者为他口交。 受害者指被告在过程中突然显得害怕,并离开房间。她事后打电话向男友求救,当天下午报警。 被告抓着受害者的手,拉她进楼梯间,以及拥抱受害者并强吻她的画面,被停车场的监控器拍了下来。 为受害者验伤的医生,在供证时也说受害者私处部位有红斑和擦伤,不可能是自己弄伤的。 法官认为受害者是可信的证人,加上监控器画面以及验伤报告都能证明受害者的说辞,最后判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在控辩双方对刑罚进行陈词后,表示需要时间斟酌,案展下个月6日下判。 受害者当时男友供证: 听见被告说‘今晚我一定要有她’ 受害者当时的男友出庭供证,说他在与受害者通电话时,听到被告与朋友电话聊天,说了一句“今晚我一定要有她”,意识到被告要与受害者发生关系。 该男友供证时表示,他原本准备送受害者回家,但之后接到受害者电话,说她与一名顾客外出。 为安全起见,受害者没有挂断电话,好让男友能旁听她与这名男顾客之间的对话。 男友表示,受害者与被告搭车回家时,听见被告打电话跟别人聊天,听见被告说出一句“今晚我一定要有她”,意识到被告要与受害者发生关系。 男友心急败坏,立即下车找寻受害者下落,但不成功,最后在接到受害者求救电话后,赶到事发地点找到受害者,并送她回家。 男友形容,受害者当时情绪不稳定,衣着不整,看似被龙卷风吹过或参加摔跤赛一样。 口供里承认要与受害者性交 庭上却称案发时晕倒 被告在口供里承认要与受害者性交,庭上供证时却说自己案发时头部撞到天花板而晕倒,不记得当天发生了什么事。 被告与警方录口供时,称自己当天喝了很多酒,不记得案发细节,只有片刻回忆。他记得当时有送受害者回家,坐在受害者腹部上企图与她性交,但他并没有勃起。 被告也否认逼受害者为他口交。 不过,被告在庭上供证时,称受害者在楼梯间往后倒,他一边抓着楼梯栏杆,一边试图将受害者扶起,不过遭受害者拒绝。 被告称这时自己的头部撞倒天花板而晕倒,不记得之后所发生的事。 不过法官表示,被告头撞天花板的事迟至庭上供证时才揭露,录口供时并没有提及此事,而医生在为被告验伤时,也没有发现被告头部有伤。被告说他当晚喝了很多酒,但法官指被告能小心翼翼下楼梯、抽烟,走路时也步伐稳健。
1月前
(新加坡16日讯)来自大马的22岁清洁工夜里想自慰却不举,百般烦躁下竟翻墙爬入一私宅企图强奸熟睡的58岁妇女,所幸女屋主惊醒后奋力反抗张口大力咬他的手臂,清洁工最终吓得光着屁股逃之夭夭,被捕后于今日在高庭被判坐牢九年六个月和打鞭六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干案过程中,被告一连翻过两个篱笆,手指被割伤也执意要干案。他最终因这次的事件被控企图强奸、擅闯、蓄意伤人、破门入屋等罪状,加上他早前曾干下偷拍罪状,他最终共面对七项罪状,控方以其中三项加以提控,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喝酒看黄片自慰 根据法庭文件,案发两层楼住宅单位靠近一个工业区,之间隔着篱笆。22岁的被告安德鲁古马拉维来自大马,在新加坡当清洁工,工业区就是他的工作场所。 2022年4月14晚上,他在工作场所的储藏室里喝酒看黄片,近午夜时分,他想自慰但却发现不举。烦躁之下就走出储藏室抽烟,当时,他远远望见受害妇女在屋内换衣服。 无视手指被割伤执意翻墙干案 到了凌晨1时57分左右,他决定翻墙进入受害妇女的住家偷窃。 为了翻入她的住家,被告需要翻越工业区与私人住宅之间的篱笆,之后再翻入住宅的围墙。 期间,他不慎割伤手指,但仍执意要翻墙入屋。 最终进入屋子后,被告在院子里徘徊到处寻找可进入屋内的途径,检查了众多窗户后,他最终找到一个没上锁的窗户,于是从那里爬入屋内。 脱光裤子企图强奸妇女 被告先在一楼到处搜查财物,一无所获后就走上二楼打开受害妇女的房门。 看见她在床上熟睡后,尤其是看到妇女的大腿后,被告突然勃起想和她发生关系。他干脆脱掉自己的裤子,把随身物件包括打火机、口罩、耳机和一把剪刀全放在门口,然后光着屁股躺在妇女身上压住她的双腿,企图强行和她发生关系。 妇女惊醒张口咬被告手臂 妇女惊醒后奋力挣扎,被告一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手试图脱掉她的睡裤。挣扎间,妇女抓住被告的颈项,没想被告却咬了她的手指,所幸妇女没放弃挣扎,也张口咬了他的手臂。 就在这时,妇女的母亲被两人的吵杂声吵醒,从隔壁房大喊质问为何那么吵闹,被告担心自己事迹败露,来不及穿回衣服就光着下半身逃之夭夭。 返回工作场所的途中,他还把上衣脱掉丢弃,以免被发现行踪。 受害妇女冷静后立刻报警。警方当天早上就将他逮捕归案。 庭上揭露,他在案发约一个多月前,曾在租住的住所偷拍女室友换衣服和一个男室友冲凉,他偷拍后曾被捕,但获准保释外出,没想过后却干下企图强奸案。
3月前
(新加坡30日讯)41岁男子企图强奸年仅11、12岁的继女,之后不顾其他儿女在场仍非礼她,少女隐忍至他入狱才告诉母亲,之后因担心他出狱回家而离家出走。 少女的母亲将近10年之后报警揭发此案,男子昨天被判监禁6年7个月,打鞭8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承认一项企图强奸未满14岁者的加重罪行,以及一项非礼罪名。为了保护受害者,被告和受害者的身份都不得公开。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与受害者的母亲自2004年就在一起,之后开始同居,像一家人一般生活在一起,当时五、六岁的受害者也将被告视为父亲一般。 被告与受害者的母亲于2005年至2013年之间生了4名孩子,并于2015年登记结婚。 2010年左右初次犯案 被告是于2010年至2011年左右首次犯案,在某日凌晨2时至3时之间,趁一家人熟睡时把受害者叫醒,带到厨房的厕所,因为他知道性格安静的受害者会听他的话。 他当时几次尝试跟年仅11、12岁的受害者发生性关系,但强奸未遂,之后性侵了她。 时隔两三年,被告又于2013年9月对当时14岁的受害者伸出狼爪,在房间里非礼她。当时,他的其他孩子也在同个房间里看电视,但是孩子们的母亲不在。 2014年4月,被告因其他罪行入狱。受害者意识到他的行为是不对的,趁此时向母亲揭发此事。 受害者还在被告即将出狱时离家出走,因为她太害怕,不敢回家。 受害者的母亲一直到去年5月,才在社工的建议下报警,被告随后被捕。 辩方称受害者已原谅被告 控方要求判被告坐牢7年3个月至7年5个月外加9下鞭刑,因为他滥用了受害者对他的信任和身为父亲一般的权力,甚至在其他年幼孩子在场的情况下,在家中非礼受害者。 辩方律师则称,受害者已经原谅被告的所作所为。 根据新加坡法律,企图强奸未满14岁者的最高刑罚是监禁8至20年,以及至少12下鞭刑;非礼罪成则可被判监禁长达3年、罚款、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7月前
(新加坡14日讯)来自瑞典的女大学交换生酒后在住处泳池旁睡着,51岁韩籍工程师发现后竟伺机非礼还想霸王硬上弓,所幸女生及时醒来挣脱逃走报案。涉案工程师昨天在新加坡高庭承认非礼和企图强奸罪名后,被判监禁8年又4个半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案发于2022年9月10日。被告朱泰广(译音,Cho Tae Kwon)是在新加坡担任工程师的韩国人,25岁受害者是一个来自瑞典的大学交换生,两人凑巧住在同一个服务式公寓的不同楼层,两人在事发前也互不相识。 受害者泳池旁和男友通话后睡着 案发前一日刚好是中秋节,被告在当天和同事外出聚餐喝酒后,凌晨才回家。受害者同样和友人一夜狂欢后,才于10日凌晨返回住处。 受害者之后到住处位于4楼的泳池旁和男友通电话聊天,但不久因不胜酒力而在泳池旁睡着。 被告这时刚好来到泳池旁,他发现受害者在躺椅上呼呼大睡,几经试探后,见受害者熟睡没有任何反应,他就越发大胆,对她上下其手非礼一番,接着就想强行和她发生关系。 受害者虽然惊醒但无力反抗,被告更加肆无忌惮狂吻受害者,后者最终清醒,发现被告在侵犯她后,极力反抗,挣扎过程中,双双跌倒在地,受害者立刻抓起自己的随身物品和被告的短裤逃回住处。 监控器拍到部分案发过程 被告最终只能穿上内裤回到自己的卧室找另外一条裤子穿上。还没放弃的他竟还返回泳池旁和女生所住的楼层徘徊,试图再寻找受害者的踪迹。 受害者完全清醒后,依稀记得自己差点被性侵,室友听闻她的遭遇后,陪她找住处服务人员调阅监控器,后者看到事发经过后报警。 被告承认罪行后,控方要求法官判监不少于8年,他的辩护律师则称他在案发当天就为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现在他只希望可以尽快返回韩国探望年迈的父母,要求法官判他坐牢约5年4个月。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趁人之危,罪责严重,但被告年过50岁不能打鞭,判他坐牢8年又4个半月。
7月前
(新加坡29日讯)少女年仅四五岁就被亲生父亲企图强奸,但因担心被同学排挤和连累母亲而不敢吭声,直至学校老师发现少女手臂满是自残的伤痕,才揭发狼父的恶行。 《联合早报》报道,性侵犯亲骨肉的38岁男子一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企图强奸、非礼和偷窥等。他早前在高庭认罪后,今天被判坐牢13年和打鞭16下。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受害人是在2013年的某一天,首次被亲生父亲即被告性侵犯,她当时只有四五岁。案发当天,受害人的母亲在外工作,被告在家照顾受害人和两个儿子。被告把受害人叫到卧房,让受害人躺在床褥上用手机观看影片。 接着,被告脱光自己的衣服,企图强奸受害人但不成功。他吩咐受害人别把他所做的事情告诉别人,然后带她到浴室洗澡。 几个星期后,被告又一次趁妻子不在家的时候犯案。他再次把受害人叫到卧房企图强奸她,受害人吓得放声大哭。被告也承认在这之后,曾几次尝试强奸女儿但不成功,他也曾用手机偷拍女儿的私处。 小五上性教育课    受害人才意识到父亲行为错误 当受害人升上小学五年级,她在学校上性教育课后才意识到,原来被告对她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受害人大感震惊,并且担心若把被性侵犯一事说出去,会遭到同学排挤,以及被告可能坐牢,连累母亲得独自扛起养家责任。 2021年,读中一的受害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文透露自己被性侵犯,并且把此事告诉她最好的朋友,但受害人仍然没有报警。隔年,学校老师注意到受害人手臂上的伤痕,受害人于是透露自己因被性侵犯的经历困扰而有自残行为。学校辅导员带受害人去医院接受检查,院方随后报警。 受害人感孤单    觉得没人能理解她 根据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受害人对于被性侵犯一事感到很自责,为此做出自残行为,包括用美工刀割伤四肢,单是右边大腿就有10道伤痕。受害人的日常情绪也受影响,她经常记起被性侵犯的画面,让她感到恶心,并且难以专注学习和入睡等。受害人坦言,她感到非常孤单,觉得没人能理解她的感受。 高庭法官彭康钊下判时斥责被告是预谋犯案,而且在受害人年纪非常小的时候就性侵犯她,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
11月前
11月前
(新加坡15日讯)两对相识的情侣相约外出喝酒,酩酊大醉后,39岁男子竟撇下女友带女友人回家,并伺机非礼甚至企图强奸她。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今天承认罪行。 被告目前39岁,受害者是29岁的女子,他们都来自菲律宾,早在菲律宾时就已相识,来到新加坡工作后,两对情侣分别住不同地方。为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法官发出限制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件于2019年4月2日凌晨发生,地点是被告位于榜鹅的住家。案发后,被告面对两项非礼和一项企图强奸的罪状,他原本否认控状,但今天(15日)在案件开审前选择认罪。 控方以企图强奸罪状加以提控,另外两项非礼罪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法官将在本月18日宣判。 受害者和被告女友醉倒 根据案情,被告和受害者以及他们各自的男女朋友4人,在2019年4月1日晚上相约到莱佛士坊一家酒吧喝酒。他们喝了很多酒,直到两名女生醉到几乎不省人事,才一起离开酒吧。 他们最初电召了私召车来载他们回家,但上车后,受害者吐个不停,他们最后只好下车赔偿司机,然后再等其他德士。 受害者的男友将她和被告的女友扶到德士站坐好后,自己走开去拦截德士。 不久,一辆德士驶入德士站,被告和受害者坐上德士后座,但德士却在受害者的男友和被告的女友上车前就开走。 非礼企图强奸女友人 在前往被告住家的路上,被告开始对女友人不规矩,一边抓她的手去摸他的下体,一边伸手去非礼她的胸部,在那期间,受害者的意识不太清醒。 下车后,被告扶受害者进入他的住家,见受害者仍在呼呼大睡,就干脆躺在她身旁对她上下其手亲吻非礼,受害者虽无力反抗,但有意识闪躲。 2019年4月2日凌晨3时到5时之间,被告脱掉自己和受害者衣服,企图和她发生关系,但受害者夹紧双腿不让他得逞。 强奸失败后,被告只好穿回衣服离开房间,受害者的男友随后也赶到被告住家,将受害者带回他们自己的住所。 困扰一个多月后报警 事发后,受害者饱受噩梦和精神折磨,除了向几个好友诉说事发经过外,也向非营利组织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寻求协助,接受辅导。 过后,她于5月27日报警。此外,她也持续接受辅导,一直到当年7月份才停止。 主控官表示被告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朋友之间的信任,在受害者十分脆弱时干案,罪责严重,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5年和打鞭6下。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酒精使得他失去自我”,请求法官判他坐牢3年半就好。 在新加坡,企图强奸的最高刑罚是坐牢20年、罚款和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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