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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窺

(新加坡7日訊)20歲男子在地鐵站偷拍裙底失手露餡,受害的韓國女子機警識破,當場報警擒狼,男子拔腿逃跑,還將女子推倒致傷,最終被公眾逮住。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現年20歲的本傑明(Benjamin Kow),他昨早在國家法庭承認三項偷窺控狀。 受害者是一名29歲的韓國籍女子。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洩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她的名字。 根據案情,2024年9月24日晚上約11時43分,被告在巴耶利峇地鐵站搭乘通往D出口的電動扶梯。這時,他看到穿著裙子的受害者站在前方,隨即拿出手機偷拍對方的裙底。 在拍攝過程中,被告的手機不慎碰到受害者小腿,引起了她的警覺。受害者回頭後,發現被告拿著手機,便懷疑自己遭偷拍,因此要求查看被告手機。 被告最初按對方要求交出手機,受害者查閱後,發現了自己被偷拍的視頻,以及一連串模糊的偷拍照,她當場報警。 在受害者報警期間,被告突然搶回手機並企圖逃跑。根據控狀,被告逃跑時推搡了受害者,導致她摔倒,手肘和腳踝也因此受傷。 刪偷拍視頻 圖銷燬證據 一名男子目睹情況,在受害者求助下,立刻騎腳車追趕被告,所幸最後成功攔下了被告。 被告最終於9月25日凌晨1時零5分被捕。控狀也揭露,在等待警方到場期間,被告還趁機刪除偷拍的視頻,試圖銷燬證據。 法官將案件展期至6月16日下判。(人名譯音)
3星期前
4月前
4月前
(新加坡31日訊)假好心“護花”,卻行偷窺之實。 南大學生毛遂自薦協助兩名女同學進入男廁如廁,自己卻走入隔間偷拍,被當場揭發。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李丁能(譯音,26歲)共面對2項偷窺、1項侮辱女性尊嚴和牴觸1項影片法令,他早前承認兩項控狀。受害者分別是現年21歲和22歲的女學生,她們都是被告的朋友。 案情顯示,2021年4月3日,3人和共同友人在大學宿舍中聚會,期間第一名受害者想要上廁所,但女廁太遠,她和朋友向男友人求助,讓她們使用男廁。 由於男廁需要用鑰匙打開,被告自告奮勇送她們去廁所。被告進入男廁後,確保沒人,才讓兩人進入廁所。 第一名受害者使用廁所時,另一名友人先行離開,被告趁機進入隔間,拿出手機放在隔間底下偷拍她。 當受害者坐在馬桶上,發現隔間底部有黑色物品,彎下身發現有一臺手機對著她,受害者嘗試搶走手機,但被告把手縮回來說道:“嘿!是我,是我的手機。” 受害者感到驚慌,事後報警處理。 警方事後逮捕被告,也搜查了他的家,扣查電子設備,發現被告手機擁有偷拍第二名受害者的兩段視頻。 控方指出,受害者的隱私被侵犯,被告也企圖掩飾偷拍行徑,要求法官嚴懲。 法官:阻嚇作用仍是主要考量 被告確診抑鬱症,雖適合強制性治療,但法官指阻嚇作用仍是主要考量,並指被告預謀犯案,利用友人對他的信任犯案,最終判他入獄8周。 法官也希望被告找到克服抑鬱症的方法,並能夠把這件事情放下,為了自己和疼愛及支持他的人,成為更好的人。      
6月前
7月前
(新加坡21日訊)認為同學害他被其他人毆打,一名少年逼迫學弟裸體下跪道歉後還毆打他,甚至將這一幕錄下後發到網上。 《8視界新聞網》報道,現年16歲的少年昨日對蓄意傷人罪、非法集會和兩項與偷窺有關的指控認罪。 去年9月8日,當時14歲的受害人在校外遇到當時15歲的被告,兩人都是來自同一所中學。 由於認為是14歲少年害他被其他人毆打,被告於是感到很生氣,並開始和一個名叫“Ahkid”的人進行視頻通話。 被告隨後與少年對峙,質問他為什麼讓其他人打他。儘管對方否認,但被告還是一拳打在了他的胸口上。 毆打少年胸和背部 “Ahkid”這時也加入,他要少年選擇被毆打,還是要向被告道歉。少年選擇了道歉,卻被要求脫掉所有衣服,並跪在被告面前。 被告不僅將這幕拍下和錄下,還對少年的胸部和背部拳打腳踢。 不久後,被告將這段長達5秒的視頻傳給他的同學,甚至將它發佈到社交媒體Instagram和TikTok上。 少年父親得知後,於9月11日向警方報案。 攻擊另一位14歲少女 兩個星期後,被告又和一群女孩,向一名年僅14歲的女孩對峙。女孩們輪流扇受害者耳光和拳打腳踢,被告則踢她的腳踝,並且將整個過程用手機錄下。 他們還逼14歲少年跪下向每人道歉,隨後將視頻分享到Telegram群組。 事發當天,被害少女也到警察局報案。 法官將在7月8日對被告的罪行判刑,屆時將會把另外兩項類似的指控考慮在內。
11月前
(新加坡6日訊)男子偷拍女室友洗澡,被發現後還假裝不知情,被監25天。 《新明日報》報道,菲律賓籍被告法蘭西斯(48歲)承認一項偷窺控狀,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與受害者(38歲)是室友,被告居住在單位的一間房間,受害者則和丈夫住在另一個房間。 去年4月29日下午,被告在房內喝了兩罐約500毫升的啤酒後,想去上廁所。他走到廁所時,注意到廁所門是關上的,也聽到有人在裡面洗澡。 被告注意到受害者的拖鞋在門外,因此知道是受害者在洗澡。於是偷偷將手機放在廁所門上方,並把手機攝像鏡頭對準廁所內部。 他從手機屏幕中,看到受害者正在洗澡,隨即錄下視頻。 受害者一開始並沒發現,直到在洗頭髮時往上一看才驚見手機,於是大喊:“是誰?為什麼要錄我?” 被告馬上把手機收回,返回房間。下午約3時30分,他在房內刪除受害者洗澡的視頻,並重置了手機。 受害者迅速洗完澡後,包裹著浴巾從浴室出來後大吼:“怎麼回事?為什麼有人在錄我視頻?” 沒一會兒,被告從房內出來問候受害者,並假裝對她的遭遇不知情。 受害者之後回房並打給丈夫告知此事,丈夫回家後,兩人報警。警方到場調查並盤問被告,他才承認偷錄視頻,但已將視頻刪除。被告當天被捕。 被告律師代他求情時說,被告刪除視頻是因他當時已知道犯錯。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我經常會被檳城街道上那些半開半關的曖昧空間所吸引。虛掩的大門,半敞開的房間窗戶,還未完全拉上的鐵閘,皆是一個個微細又不經意的窗口,讓行人隔著安全的物理距離,一瞥內裡隱藏的真實。每每路過這些惹人遐想的空間,我都不禁放慢腳步,在不冒犯他人的情況下快速窺探裡面的人和物。有時候是在鐵閘後弓起背埋頭整理賬單的婦人;有時候是兩口子在窗後晾曬衣服,有一搭沒一搭地低聲談話;有時候從半關的大門看進去,房子裡空無一人,一片漆黑,唯有櫃子上放著的神臺發出紅紅綠綠的神秘亮光,幾尊印度神像無聲地注視每天在門外經過的芸芸眾生。 如斯窺探別人生活的慾望,讓我想起希治閣(Hitchcock)的經典電影《後窗》。很多年前第一次看這套電影時,只記得那緊張精彩的劇情,後來重看才發現電影討論的其實是觀看的本質。電影裡的男主角藏在暗處透過窗戶偷窺對面大廈裡的眾人,好比電影院裡的觀眾,以觀看他人的人生餵養自己內心的偷窺欲與想像。然而觀看是有限的,每次觀看總有些風景會被遺漏或拒絕在視線範圍外,亦正因為觀看的限制,空間的封閉,資訊的缺失,我們才有觀看的慾望,意圖透過每扇門窗上的洞口,窺探最真實的人性與慾望。我想,不只是坐在電影院裡,其實每次到街上走都是一次窺視的旅程,渴望在每個未知的空間裡找出一條視覺隱道,一個洩漏真相的鏡頭,拼湊出城裡人的生活原貌。電影的結局很微妙,男主角想要把他一直窺視的對象緝拿歸案,結果卻被對方搶先一步識破計謀,單向的偷窺突然變成四目相投的對峙,偷窺者反過來變成被觀察的獵物。 那天我經過一間白色大宅,大門虛掩,隱約看到裡頭坐著一名低頭寫字的男子。我悄悄探頭窺看,那男子突然轉過頭來,銳利的目光穿過門的縫隙,透過鏡頭與我四目相對。咦?原來我也是被窺視的對象嗎?我連忙收起手機,落荒而逃。
1年前
1年前
(新加坡7日訊)4名大學朋友畢業後在新加坡合租一間公寓同住,當中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多次偷拍兩名女屋友洗澡,其中一人甚至是他朋友的女朋友。 《8視界新聞網》報道,27歲的被告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今天在庭上承認兩項偷窺罪,第三項罪名在下判時也被納入考量,被判監禁45個星期。 根據控狀,被告和3名大學朋友在新加坡合租一套公寓同住,這3人包括一對情侶和一名女子。 情侶中的女子也是被告的同事;被告從2021年初開始在公寓和辦公室裡偷拍她的裙底,多達20次。 直到2022年的某一天,女子下班回到家,被告當時單獨在家,兩人聊了幾句後,女子便到浴室洗澡。 被告將手機從窗口伸入浴室偷拍,結果被女子發現並大喊,嚇得被告連忙縮回手,還立即刪掉手機和谷歌雲端裡的偷拍視頻。 謊稱聽到廁所怪聲音想確認 女子發現被偷拍後立刻通知男友,後者回家後和被告對質,被告謊稱聽到廁所有聲音,想要確定是否有外人入侵。 不過,女子的男友檢查被告的手機後,發現尚有未刪除的偷拍視頻和照片,當場識破被告謊言。 另外,被告被發現曾拍攝同住的另一名女屋友的裙底視頻至少9次。 這對情侶於去年11月24日凌晨3時左右,和被告一起前往警局報案。 新加坡法律闡明,偷窺行為最高可罰兩年監禁、罰款、鞭刑或這些處罰的任何組合。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