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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粗
北馬新聞
2年前打傷前女友 海事執法員控傷人罪
1名海事機構執法人員2年前涉及對1名女子動粗,今日被控蓄意傷人罪。
5天前
北馬新聞
獅城二三事
對母動粗嚷砸攤位 父母報警捉逆子
(新加坡11日訊)無業中年漢流連夜場,多次為了討錢,違反保護令對母親動粗,還恐嚇到母親檔口砸招牌,甚至放火燒屋,父母大義滅親報警捉兒。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梁志偉(50歲),面對包括違反個人保護令、刑事恐嚇等9項控狀,昨天承認其中5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受害者是被告75歲的母親,她早於2005年就取得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家暴。 案情顯示,過去10年來,被告一直處於無業狀態,每天深夜會到父母家,或是白天到母親工作的攤位索要現金,金額從100元(新幣,下同;約330令吉)到3000元(約9891令吉)不等,然後多數是去芽籠和如切的KTV揮霍。 去年12月28日凌晨12時30分許,被告再次到父母家敲門,說需要錢償還賭債,討要1000元(約3297令吉)。 母親拒絕後,被告威脅說,他會到宏茂橋10道第409座熟食中心的攤位鬧事,砸掉招牌。 母親感到極度恐慌,最終給了被告300元(約989令吉)。豈料,被告凌晨6時許再次上門,要求母親再給1000元。母親最終給了550元(約1813令吉),被告拿錢離開,父親隨即報警。 去年12月31日下午2時許,被告還打電話威脅母親說,如果不給錢,就讓一名叫“阿福”的人去砸攤位,並燒燬她的住所。母親聽後感到非常害怕,通知了丈夫,丈夫報案。 被告今年1月6日被警方逮捕,之後被控上法庭。(人名譯音) 記者今早走訪上述宏茂橋熟食中心攤位時,一名年約70歲的婦女拒絕受訪,甚至稱與涉案者毫無關係,但知道有人“進去了”(入獄)。隨後,婦女以忙於做生意為由,讓記者離開。 被告因暴力多次入獄 被告案底累累,曾因暴力多次入獄,控方要求重判。 庭上揭露,被告於2009年2月13日曾因違反個人保護令被判監禁20個星期。 控方進一步指出,被告也曾因滋事打架、持武器蓄意傷人、魯莽行事等暴力行為,屢次進出監獄,也曾被打鞭,要求法官在量刑時考慮加重處罰。 被告求情時哭說,他不會為自己的罪行找任何藉口,也說對不起母親。 法官宣判時表示,儘管被告患有反社會人格和精神分裂症,但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顯示,被告的犯罪行為與這些疾病並無直接關聯,無法作為求情的理由。 法官還指出,被告上次出獄至今不到一年,卻再次犯罪,考慮到被告的前科,最終判決被告入獄2個月又24個星期。 家人搬家避禍 仍遭被告騷擾 由於持續遭到被告的騷擾,父母和一名女兒其實早已搬到另一個住處。去年9月18日傍晚6時許,被告前往家中索要錢財,被告的姐妹擔心安全問題,給了他100元。 然而,沒過多久,被告再次返回,要求她交出更多錢但遭到拒絕後,他在屋外惡言相向,並將門口的香爐踢翻。 被告也破壞父親停在屋外的個人代步工具,將籃子踢落在地。案情顯示,被告父親早前曾截肢,日常生活需要個人代步工具。
2月前
獅城二三事
獅城二三事
女傭涉對九旬嬤動粗 猛晃拖拽還掐頸
(新加坡20日訊)新加坡一名91歲的老翁因腳部紅腫就醫,家屬翻查家中監控器竟發現女傭不僅沒扶跌倒老翁,還對90歲老婦動粗,掐頸、猛晃她、拖拽到地上,全程超過20分鐘,讓家屬怒報警。 《新明日報》報道,涉事老夫妻的女兒黃女士(63歲,自由職業)說,91歲的父親本月4日因左腳背紅腫、疼痛,前往新加坡中央醫院就醫。 負責照顧父母的女傭則告訴家人,他前一晚在家中跌倒受傷。 40歲女傭卡雅來自緬甸,去年10月開始在新加坡亨德申彎一間三房式單位照顧這對九旬老夫妻,其餘家人則沒有同住。 醫生詢問老翁如何摔倒後,家人調閱客廳監控器畫面,竟發現令人痛心的一幕。 畫面顯示,1月3日下午3時許,老婦與女傭面對面坐在客廳,老婦起身時,女傭看似不滿地對她指手畫腳,之後粗暴捉住老婦頸部搖晃,不顧她的喊叫將老婦拖入房間。 當晚約10時22分,黃女士的父親摔倒,女傭雖聞聲走出,卻未施以援手反而離開。 隨後,女傭將老婦從房間裡拖著走出客廳,粗暴按壓在地,掐頸、捂嘴、拖拽,甚至強行將她甩到沙發上。 老婦挪動身體,但被女傭拉回,按倒在沙發上,整個過程長20分鐘。 老翁這段時間一直在地上無人理會。 黃女士受訪時一度哽咽,表示家人看了視頻後非常痛心,當天便報警,及送走女傭。她的母親也被送到醫院檢查。 “我發現母親的下巴與四肢都瘀青,不知是否女傭大力拖拽時造成的。” 新加坡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案件正在調查。
2月前
獅城二三事
獅城二三事
八旬祖母不肯給錢 33歲孫生氣動粗被判監
(新加坡16日訊)33歲男子因對八旬祖母動粗而坐牢,出獄不久上門討錢不果後竟違反個人保護令暴力掐她脖子拉她頭髮,造成祖母頸項淤青頭皮紅腫,哭喊求救,所幸趕到的警察及時將暴力孫兒逮捕還押。 《8視界新聞網》報道,對祖母動粗的孫兒今天認罪後,法官判他坐牢12個星期,這也是他第二次因違反個人保護令對老祖母動粗而被判監。 出獄後到祖母家討錢 根據案情,33歲被告蘇志偉(譯音,Su Zhiwei Jeremy)沒有和84歲的祖母同住,去年因違反個人保護令對祖母動粗而被判入獄,去年9月初剛出獄。 去年11月22日下午12時30分之前,已出獄的被告到祖母家向她要錢,但因他不肯交代錢的用處,祖母不肯給他。兩人一言不合又吵了起來。 祖母不理被告,走回自己的房間想睡午覺,但被告不依不饒跟在她身後,還用力踢她的床架。 動手掐老祖母還拉她頭髮 發脾氣踢床架後,被告仍不罷休。無視保護令和祖母年邁,竟動手掐住祖母的脖子,祖母奮力掙脫後,被告改為拉她的頭髮,祖母因疼痛一直叫他鬆手。 被告不久後放開祖母的頭髮,走去客廳。祖母趁機致電向兒子求救,後者得知後立刻報警求助。 警方和救護人員趕到後,發現祖母的頸項淤青,頭皮紅腫,但她拒絕送院接受治療。被告則當場被捕,之後一直被還押至今。 留多次對老祖母動粗記錄 根據案情,被告有多次對祖母動粗的記錄,也因此多次驚動警方和社工介入調解。 被告曾於2021年至2023年之間,多次因對祖母動粗,而被送入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治療。這段期間,他的暴力行為包括用力抓祖母的手臂、捏她和掐她。 2022年,警方也因被告和祖母發生爭執而上門調解,社會與家庭發展部也為被告的祖母委任了一名成年保護官員。 2022年9月份,祖母不堪孫兒長期對她動粗而獲得了個人保護令,限制被告繼續對她動粗。
2月前
獅城二三事
獅城二三事
宏茂橋咖啡店 邀喝酒不領情爆衝突 悍女拿椅砸阿叔
(新加坡20日訊)33歲女子在咖啡店邀50歲長髮男子一同喝酒,結果對方不領情,女子一怒之下將啤酒倒在男子頭上,兩人互毆扭打雙雙倒地。女子還拉男子的馬尾,拿椅子砸他頭,周圍公眾嚇得三度報警。
3月前
獅城二三事
全國綜合
民興州議員被指動粗|沙里夫丁:打招呼開玩笑 沒惡意傷害 交警調查
民興黨籍摩羅帶區州議員沙里夫丁哈達堅稱,他在州議會只是要對前同僚古納區州議員拿督諾拉茲麗娜打招呼及開玩笑,不存在惡意傷害對方的意圖。
4月前
全國綜合
即時國內
藝人不滿女友私自外出而動粗 | 警方:已通知對方現身錄供 若不配合將申請逮捕令
警方已通知因不滿女友私自外出而動粗的本地藝人現身錄供,若對方不配合前往警局錄供,警方將會向法庭申請逮捕令。
9月前
即時國內
獅城二三事
涉對女友動粗打到她骨折 男子被控
(新加坡2日訊)與女同事談戀愛後,連她對別人笑都會不爽,醋男多次對女方動粗,用掃把襲擊、拳腳相向,還把她打到骨折。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0歲的獅城男子,他面對7項控狀,昨日通過視訊承認其中3項包括嚴重蓄意傷人、蓄意傷人以及違反保釋條例的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洩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據案情,受害人是被告的女同事,兩人2021年7月15日認識,兩天後就開始交往。兩人從開始交往到8月31日這一個半月期間,被告多次對受害人動手。 調查顯示,只要受害人友善對待其他同事,被告就會吃醋,有時會用掃把打她。 8月30日,兩人一起入住酒店。被告稱受害人對同事微笑,因此對她動粗,踢她的腹部、脖子、胸口,還扯她頭髮。受害人因為太害怕被告而不敢報警。 8月31日早上約7時30分,受害人和被告一起上班。受害人當天跟主管談過之後,決定報警。 受害人之後到醫院看診,根據醫藥報告,受害人身體多處有淤青,肋骨還骨折。 案件展至8月下判。
9月前
獅城二三事
即時國際
三年級生掌摑副校長並辱罵 家長趕來跟著打班導
韓國一名小學男童上課中無故早退,被副校長攔下後伸手多次掌摑、張嘴咬和吐口水和辱罵,未料家長前來後也對男童班導師動粗,影片透過媒體曝光後引發公憤。
10月前
即時國際
獅城二三事
指責妻子搞外遇疑兒子非親生 男子對妻動粗判監三週
(新加坡29日訊)男子回家將熟睡的妻子叫醒,指責她搞外遇,懷疑兒子不是他的骨肉,之後用腳踩妻子的臉,見妻子傳簡訊向朋友求救時,扯妻子頭髮還賞她巴掌,最終被判坐牢三週。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23日早上6時50分,地點在新加坡菜市路第24座組屋的一間單位內。 被告是27歲的莫哈默伊布拉欣(譯音),他面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當天早上回家,看見25歲的妻子和兒子正在睡覺。被告將妻子叫醒,針對她之前的外遇質問她,並稱兒子不是他的親生骨肉。 被告在妻子否認指控後,氣得用腳踩在妻子臉上。妻子逃到廚房保命,怎知被告跟著走到廚房,往妻子方向扔了一個塑料水瓶。 妻子乘亂時用手機傳簡訊向朋友求救,請朋友幫忙報警。被告發現後扯妻子頭髮,還摑她左臉頰一下。 妻子事後到樟宜綜合醫院接受治療,她右手、左臉頰和左眼皮紅腫,拿了兩週的病假。 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在求情時說,妻子和他為了孩子和好,決定給彼此機會。由於被告是自僱人士,希望法官輕判,也讓他展期服刑,好讓他有時間工作存錢,讓家人在他服刑期間有家用可花。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三週,並准許他在7月2日開始服刑。
10月前
獅城二三事
獅城二三事
轉發妻子裸照又對她動粗 酒醉丈夫被判坐牢罰款
(新加坡30日訊)46歲男子與妻子進行親密視訊時,在未徵得妻子同意的情況下拍下她的裸照,然後將照片發送給妻子的哥哥,並辱罵她是“妓女”。曾被酒醉丈夫施暴的妻子最終報警。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被控3項控狀包括散播不雅照片、牴觸個人保護令和蓄意傷人罪。由於男子也有酒駕行為,因此男子被判坐牢6個月又4個星期、罰款7500元(新幣,約2萬6269令吉),以及被吊銷駕駛執照3年半。 根據控狀,被告於去年6月1日酒醉後動手打妻子,嚇得對方報警求助,警方立刻將他逮捕,也正因如此,妻子申請個人保護令。 幾個月後,妻子於9月15日收到哥哥和大嫂的電話,兩人指他們收到她丈夫發送給他們的幾張她的裸照,還附上信息辱罵妻子是“妓女”、“畜生的孩子”,還說妻子來自一個“沒有人格的家庭”。 事實上這些裸照是妻子與丈夫8月視訊時,丈夫未經過妻子同意把她光著上身的畫面截圖。 之後在11月25日,男子於凌晨2時15分被抓到違例酒駕一輛貨車。在開車前,他與朋友喝了3到4杯的威士忌。 男子認罪,被判坐牢6個月又4個星期、罰款7500元,以及被吊銷駕駛執照3年半。
11月前
獅城二三事
北馬新聞
男子襲擊執法員 JPJ局長促給予配合勿動粗
針對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執勤時被羅裡司機毆打一事,吉打州局長阿曼沙促請道路使用者時刻遵守交通規則,且要配合執法人員的行動,萬勿動粗。
1年前
北馬新聞
獅城二三事
不滿妻讓兒一家同住兩房式單位 男子揮拳毆妻監7周
(新加坡30日訊)不滿妻子讓兒子一家四口住進兩人狹窄的兩房式單位,69歲男子違反個人保護令,多次拳打妻子臉部,甚至當著警員的面推倒妻子,被判坐牢7周。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陳華來(69歲)面對牴觸婦女憲章和蓄意傷人等3項控狀,他昨天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兩項控狀,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的妻子在2008年10月3日獲得個人保護令,阻止被告對她動粗。 2023年10月,兩人的兒子出售房子,與妻子和兩名女兒暫時搬來與父母同住。 隔月18日,兒子一家出門參加活動,出門前為母親買了早餐。被告對兒子一家住進來感到不滿,阻止妻子吃兒子買給她的食物。妻子害怕被告動怒,只好聽從,選擇吃被告早前買的早餐。 用餐後,被告命令妻子把單位門窗全關上,不讓兒子一家進屋。妻子認為這樣做不合理,不肯配合,導致被告大動肝火,多次朝妻子的肩膀、頸部和臉部揮拳。 兒子一家這時剛好回家,被告妻子見狀馬上向兒子求助,但被告卻警告兒子不要插手。 庭上透露,被告當時認為妻子要與自己離婚,並與兒子一家搬離單位。 阻止妻子給警員開門 拒絕配合調查 被告跟著把妻子拖進房,繼續對她施暴。媳婦擔心出事,報警處理。 警方上門後要求進屋調查,被告卻一口拒絕。妻子嘗試開門,被告一把將她推開,對妻子破口大罵。 警員命令被告停手,但他不聽勸,反而在警員面前把妻子推倒,然後大力把門關上。 求情稱居住環境擁擠 倍感壓力失常打人 警方於同天下午3時10分逮捕被告,妻子的肩膀和右眼蒙受瘀傷。 控方指出,被告傷害了與他結伴42年的妻子,而這也並非一次性事件,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8至12周。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稱,妻子允許兒子一家入住單位,造成居住環境擁擠,讓被告倍感壓力,他才會失常打人,懇求法官從輕發落。(人名譯音)
1年前
獅城二三事
獅城二三事
涉幼兒園內非禮2歲女童 59歲大馬籍男子被控
(新加坡7日訊)涉在幼兒園內對一名2歲女童動粗非禮,將手放入她的尿片內幹案,59歲男子被控上法庭。他也被指相信涉及其他類似案件。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來自馬來西亞,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對一名14歲以下的人使用刑事暴力意圖非禮。 控狀顯示,事件發生於今年11月9日下午1時到3時之間,被告涉嫌把手伸入2歲女童的尿片內,用手指非禮她的私處。 據瞭解,事發地點是在一所幼兒園內。 疑也涉其他類似案件 控方指出,被告相信也涉及其他類似案件。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讓被告還押1個星期,以及被帶出去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354(2)節的非禮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5年,或另加罰款並可另加鞭笞,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案展到12月13日。 非教職人員 已被開除 新加坡幼兒培育署(ECDA)回覆媒體詢問時表示,ECDA於12月5日獲悉當地一所幼兒園於11月9日發生的一起涉及非禮的事件,隨即展開調查。 發言人表示,由於ECDA和警方目前正針對事件進行調查,因此無法進一步置評。 發言人也說,涉案的非教職人員已經被該幼兒園解僱。 在調查期間,當局不會允許該涉案者在幼教領域工作。與此同時,當局也指示該幼兒園密切關注孩子的狀態,並且密切監督職員,併為他們提供引導。 幼兒培育署將會和幼兒園合作,確保就讀該幼兒園的孩子的安全和福利。 嚴重影響孩童安全事故 當局要求24小時內上報 當局要求所有幼兒園在24小時內上報所有影響孩童安全的嚴重事件,若有任何不合理的拖延,將對幼兒園採取行動。 幼兒培育署將會調查所有教職員是否有犯罪前科。 發言人指出,任何職員(包括非教師人員)被派遣到幼兒園之前,當局將會對他們做調查,查看他們之前是否涉對兒童的犯罪行為,或是早前是否被禁在幼兒園工作。 幼兒培育署希望所有幼兒園在24小時內,舉報會影響孩子安全的所有嚴重事件,若是證明無理由拖延報告,當局也會指責幼兒園。
1年前
獅城二三事
獅城二三事
酒後襲女救護員 男子監5周
(新加坡22日訊)男子酒後倒臥路邊,不僅向到場的女救護員爆粗口,還揮手打對方下巴,再抓手臂,被判監禁5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威廉(41歲)面對3項包括襲擊公務員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事故發生於2019年12月1日,地點在位於沙球朥路的一家酒吧。受害者是一名30歲的女救護人員。 當日凌晨1時40分,受害者與另兩名同為救護人員的男同事在接到求助電話後,乘救護車趕到酒吧。 3人發現被告倒在路邊,因此上前協助。受害者拍被告肩膀,以檢查被告身體,3人也與被告對話,當時被告以大聲喊叫回應。 16分鐘後,兩名警察趕到現場,也看到3名醫務人員正在協助被告。 凌晨2時,受害者正在協助被告時,被告開始揮手並打到受害者的下巴,還爆粗口喊“滾開”。另兩名男救護人員嘗試拉開被告,但被告不僅掙脫,還繼續揮舞雙手,抓住了受害者的前臂。 兩名男醫護人員試圖制伏被告,由於被告掙扎動作激烈,在場的兩名警察也介入,把被告按倒在地後逮捕他。 警察在制服被告時,被告還不斷揮舞雙手和亂踢腿。被告被捕後,他的血液被驗出含有酒精主要成分的乙醇(ethanol),每100毫升血液中有154毫克的乙醇。 被告的行為皆被救護車的監控設備拍下。受害者右前臂疼痛,之後前往醫院接受治療。 檢查顯示她右前臂有多處抓痕,被診斷為前臂挫傷,獲得兩天病假。
1年前
獅城二三事
獅城二三事
無照陪酒罵護士中國女 申請學生證被拒稱來新為“找樂子”
(新加坡26日訊)對保安動粗、辱罵醫護人員和警員又無準證陪酒的中國女子,被揭曾申請學生準證不獲批,才謊稱當公司書記取得工作準證入境,而她到新加坡的唯一原因是為“找樂子”。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韓菲紫(29歲)共面對8項控狀,包括一項公共滋擾、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3項牴觸私人保安業法令和兩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 她昨午通過視像系統面控承認5項罪行,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她最後被判坐牢5周又5天,及罰款600新元。 人力部的主控官指出,調查揭露,被告在今年8月11日申請工作準證時,謊報受聘為KDL Elements私人有限公司的書記,其實是因為早前申請學生準證被拒絕。 根據案情,被告來新加坡根本沒想要工作,而根據她所說,進入新加坡的唯一原因是“找樂子”。 被告在今年7月26日入境新加坡,8月12日取得工作準證,卻沒有做過任何書記相關工作。 另外,控狀也顯示,被告在8月1日至10月11日期間,在未持有效工作準證的情況下,到新加坡多處當陪酒女。 人力部發言人表示,隨著被告被定罪,她的工作準證將被吊銷,她也將永久被禁止在新加坡工作。據瞭解,KDL Elements目前正在接受當局的調查。 再鞠躬道歉 稱不會再犯 被告求情後站起來對著攝像頭鞠躬說“對不起”,稱這是個寶貴的教訓,以後不會再犯。 被告也在求情時提到,她要為自己在社交媒體上的言論道歉。 通譯員翻譯完被告的求情信後,被告站起來道歉。她之前首次面控時,也曾道歉。 法官下判前問被告還有沒有話要講,被告答覆說:“這件事給了我寶貴的教訓,我保證以後不會再做,謝謝法官公平公正的判決。” 兩次醉酒觸法 是加重刑罰因素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清楚知道受害人是保安人員,卻還去推對方,做出有威脅性的行為。私人保安業法令是為了確保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受到保護,讓他們能安心地執行任務,因此必須嚴懲以肢體或言語粗暴對待或侮辱保安人員的行為。 法官表示,醉酒犯事是加重刑罰的因素,被告需為自己酒後的行為負責。 法官下令3項控狀的刑期分開連續執行,其中推搡保安的罪行被判坐牢2周,辱罵護士被判坐牢5天,而提交虛假申請被判坐牢3周。另一項公共滋擾則被判罰款600新元。 庭內座無虛席 包括不少阿叔 還未開庭,庭內就座無虛席,50個旁聽座位幾乎坐滿人,其中包括不少阿叔。 被告在中央醫院事件發生後,把自己與女調查警員交鋒的視頻上載到短視頻平臺抖音,事件自那時起引起熱議,備受關注。 據記者觀察,昨午還未開庭前,已經有許多公眾到庭上準備旁聽,庭室內的座位幾乎坐滿。旁聽者大部分都是男性,包括年輕男子,也不少60多歲的阿叔。 其他旁聽者包括媒體記者與幾名女性上班族。 丟口罩落地 大聲爆粗罵人 被告乘私召車到醫院急診部,下車後稱司機開車碾過她的腳,一直大喊大叫罵人,把醫護人員給的口罩丟在地上,還對她爆粗口。 另一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0月10日凌晨2時15分,受害者是一名病患服務聯繫員(patient service associate)。 調查揭露,被告在當天乘私召車到新加坡中央醫院的急診部,被告指私召車司機碾過她腳趾,導致她疼痛,醫護人員便安排讓她坐輪椅。 被告坐上輪椅後,開始大聲嚷嚷,投訴司機棄她不顧。 受害者當時向被告解釋行政登記流程並建議她戴口罩,但被告卻不配合,還把口罩丟在地上,接著還要找私召車司機。 被告之後不滿受害者讓她等,開始爆粗口。受害者還注意到被告握緊拳頭,試圖從輪椅上站起來。控狀顯示,被告後來也對一名男警員多次辱罵粗話。 求情稱3親人患癌 被告稱家人患癌,希望與家人早日團聚,來新加坡是為了賺錢。 被告為自己的行為道歉,並表示對所犯下的罪行感到慚愧。 她說,家裡有3名親人患癌,其中一人已是末期。她來新加坡就是希望能賺錢,幫忙家人減輕負擔,幫補家裡的經濟。 她也指出,不知道回家之前,親人會不會先離開(逝世),並說“很難預測,意外和明天哪個先會來”,因此希望能夠早日與家人團聚。 不過,控方指出,雖然能同情被告家裡的情況,但這不能為求情加分,也不能以此合理化她的行為。 稱首次來工作不熟法律 控方揭曾4度訪新 被告求情說,她首次離家來新加坡工作,不熟悉新加坡法律,但被控方打臉指她從2019年開始就4度來新。 被告求情時說,這是她第一次到異地生活,來新加坡才一個月多。 她也說,當時因為發生交通意外,感到彷徨無助,才會在急診室大喊,是希望有人能幫助她。 不過控方指出,被告在2019年9月、12月、2023年4月和5月,共有4次入境新加坡的記錄。 被告後來說,之前來過新加坡旅遊三四天,這是她首次在這裡待這麼久。 5次爆粗口 推搡公寓保安 酒後動粗!醉到站不穩,公寓保安要協助被告回44樓住處,在過程中卻一直被她爆粗謾罵和推搡。 案情顯示,今年10月3日晚上9時許,被告醉酒後回到濱海舫(The Sail@MarinaBay)公寓。受害的公寓保安人員和他的女同事見被告蹲在一樓電梯大廳, 於是上前幫忙。 兩名保安要帶被告回返她44樓的住處,但在等電梯時,被告突然情緒激動,指著受害者,威脅對方退後。 他們進入電梯後,被告大喊,接著推了受害者頸部,還爆粗口。抵達44樓後,被告繼續罵髒話,又再次推了對方,前後5次對安保爆粗口。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承認當時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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