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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亞羅士打吉華獨中

我想像中的日出,会是只看一眼就觉此生无憾的一帧风景。 它是宇宙与大自然给予世界的馈赠,是日月交替时可以媲美黄昏的顷刻。 也许,天蒙蒙亮的时候,淡灰色的天际会浮现两个遥远的圆圈,大的那个更耀眼,小的那个黯淡。它们朝对方打了一个照面后,交换了南北半球的方向,重新面向地球的另一半光景;在这个世界只有轮番的鼻鼾与沉醉的梦境时,悄无声息。 可惜总是日上三竿才不甘心从被窝里爬起来的我,从来都没见过这样一番只存在想像里的风景。 我见过的,那些寥寥无几的日出并不惊叹。 曾经某个新年节假日,我凌晨五点就被叫醒,一路走在阡陌纵横的稻田里,蜿蜒崎岖的路线轻而易举就打消了我对所谓“看日出”的期待。那个早晨出现得并不漂亮,黑压压的乌云下,蛋黄般的太阳好不容易露出一角,它的光无法穿透厚重的云层,我也没有机会欣赏到网络上那些视频里天光拨开云雾,将金色倾洒在万物时惊艳世人的瞬间。 后来我妈数次尝试带上我一起看日出,因为这段过于早起而并不美好的经历,我每一次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第一次真正感受日出,来自某个假期,悄悄躲在房间通宵的一晚。 灵感迸发得猝不及防,我背靠床头,借着电脑荧幕微弱的光线,在凌晨三四点埋头敲字。这是个极度刺激的体验,因为我需要随时提防可能在半夜中途起床的爸妈路过我的卧室时会开门检查我的睡眠状况。 困意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知觉。它来去自如,来的时候很难坚持,可一旦熬过最困的时候,就会迎来更精神的状态——曾经熬夜备战考试的我在这方面深有体会。 辗转了一个晚上,并且持续盯着电子设备的蓝光与辐射,双眼是极度干涩的。 当光芒涌现并充斥整个房间的时候,我忍不住合上了眼,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光线不太适应。 后知后觉地,我意识到,我这一晚通宵竟撑到了日出。 出于对人生一大成就一夜之间忽然促成的不可思议,抑或心里始终保持对日出的期待,身体动作促使着我走下床,来到窗边,试图窥探一眼曾经只存在脑海里的光影。 只是这一瞬,那一轮暗淡的明月早已经落到山脚下,取而代之的是大地万物无比期待的生机——来自阳光灼热又温暖的滋养。这一次的日出和稻田里的那一片不一样,它穿透了云层之间的缝隙,裹挟着第一束光芒,横冲直撞地闯进我的目光里。 我看向窗台,阳光被窗户横竖交叉的栏杆切割成一块一块大小均匀的方形光影,落在我的脚下,倒映在地板上。 还没有完全清醒的脑袋角落总是轻易窜出几个奇妙又不着边际的思绪。 我忽然想,“日出”这个名字实在太烂大街了。 于是我给晨光命了一个新的名字,就叫“坠月”。 昼夜交替,日升月落,是银河与地球一次又一次擦肩而过时激烈碰撞绽放出的火光。 太阳作为一颗晓星,在没日没夜的运作里积攒能量,静待爆发的时机;月光始终只是借着它强大的光芒而存在。你看,它带来的天光,是那么地引人遐想。 可惜,清晨的到来似乎远不比“夕阳无限好”被人们歌颂。出于现实,我想我是可以认同的,认同日出的寓意一点也不美好。 它的降临,昭示着我乏味无趣的生活齿轮再次循环转动,我必须遵从宇宙规律下诞生的“时间”,哪怕困得睁不开眼,也要违反本心去上学、工作、劳动;它不如晚霞缤纷,在各种大气作用下描绘出天空的五光十色,在人们惊叹与赞赏中落下帷幕;它以统治者的姿态,驱赶夜晚为人们点灯的星稀月朗,吞噬日月交替时曝露在空气中的雾气与露珠,让地球整个表层都被其霸道的光芒所笼罩。 作息的规律因它升起而展开,也因它的坠落而熄灭。当我们长眠时,它依然存在在宇宙一角,在星系中心忘我地自转……也许,这才是生命永恒不朽的证明吧。 人类始终还是需要晨的复苏,需要日光的涌现与洗礼。这个世界仍然存在着很多热爱生活的个体,他们会在晨间从被褥里爬起,将挂满换洗衣服的晾衣架推到室外一起迎接和拥抱阳光;他们会在晨间为向着日出的方向拼命生长的植株浇水,隔着一道栏杆与邻里聊起日常琐碎与家长里短。这时候的世界会比月夜更精彩,人们在高谈阔论地寒暄,雀鸟在漫漫天际中找到了翱翔的方向,似乎月亮的坠落才是这个喧嚣世界重新被点燃起来的火苗。它拨开了云雾,吞没了月光,赐予世界更耀眼的光芒。 我伸了伸懒腰,合上续航了一整个夜晚的电脑,假装无意间早起,与每天准时七点下楼的父母打了个照面。 “难得这个时间没有重新睡回去。”爸爸一边做着早操,一边揶揄,“醒了就快去刷牙,顺便去巴刹帮我们买早餐。” 我“哦”了一声,因为通宵的心虚而没有拒绝这个平时都充当耳边风的命令。 走在早市的街道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耳畔皆是人流里的此起彼伏,令人目不暇接。鲜肉摊主的吆喝、不知名大姨正在砍价的三寸不烂之舌、携小孩逛早市的老人……由太阳孤身构成的“晨”,让生活彻底成为了一个动词,生命力在这一刻栩栩如生。 这片湛蓝色会一直晴空万里,光芒万丈,而光束的起点来自于“晨”绽放的日光。 仰起头,我望向远处没有边际的地平线。 那只不过是个平凡的早晨,我身着朴素的睡衣,手里挂着两袋杂七杂八的马来糕和汤面,隐匿在人群里,做着最普通的群众。 只有我知道。 我见证过这一天的阳光脱胎于最深的黑暗,日破云海间,旭日东升。 【作家点评/蔡曉玲】 看得出作者讲求文字唯美,包括文中特别提到,她觉得“日出”太俗了,她改称晨光为“坠月”。但我期待作者往后能着力的,不仅对于文字的专攻,还有对于生活经验乃至情感微妙处的体察,就像文中偶然看见的日出一样,能穿透美感的表象,进入表象后面那些实在的意义(也许是对于文学灵感的追求,或是对于长时间考试准备以后的解脱等),与更多实在的生活经验有所结合,才能展现出专属于作者的人格特质,这往往是散文的魅力所在。
1星期前
我经常觉得自己是四口人的家庭里最多余的那一个。 因为我继承了我爸妈的所有缺点,我妈暴躁的脾气和不善于社交的人际;我爸间歇性固执和迂回曲折的逃避。每一个会令人鄙夷的性格特点,造就了整个家庭里被挨骂次数最多的我,也许是因为我的成长愈发让他们觉得——这是在与镜子另一面的自己四目相对。 当然,这只是个气话。我明白他们总对我暴躁的理由在何处。妈妈总说我只可以做好姐姐的本分,而不应该以管教的姿态去教训妹妹,我置之不理,因为我觉得她是在责骂另一个自己。爸爸总说我失眠只是因为学习压力太大,转头责备起妈妈自小对我的严格要求,我充耳不闻,因为我知道自从他动手术以后每个晚上都会焦虑得睡不着觉却不肯承认自己的焦虑日益严重。 我想,前半辈子过得这么鸡飞狗跳,大不了再等待,等到机会一闪而过的时候,就好好地抓住,远走高飞。 于是,远离家,成为我从小到大的梦想。这是故事的起点,而十八岁的我依旧徘徊在起点之外一步的距离,或者,我应该说自己倒退了。 从我向学校申请退宿开始。 学校和我家的距离,开车来回一趟能只用三小时都是因为幸运地遇上交通足够顺畅的路况,所以在就读高三的六月份坚决要求搬离宿舍在所有人包括父母、校长、班导师、生活导师的眼里都是个过分任性的决定。 班导师特意召见我,说起我近期和曾经最好的朋友貌似关系不和的问题。我摇摇头,避轻就重地说:“朋友算什么?我只是失眠而已。” 那天回到家,妈妈就告诉我,班导师特地给她打了电话,为了确认我不是在说谎。 平日形象威严的校长也含笑劝导,“如果压力,我极力推荐学校的瑜伽课程,义卖会当天只需要三十令吉的固本……” 我连忙笑着应声,连说了几个好的,心思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宿舍主任好像除了叹气也不知道该说教什么,于是组织半天语言说了些狠话,断绝了我反悔的机会,却在签下申请书后主动将我抱在怀里。 这是一个更复杂的故事,过于长久的回溯太冗长了,这里就不过多叙述。值得高兴的是,一次任性换来了我往后半年的自由,我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否正确,不过人生岔路那么多,也不是每一个选择的错误都会导致往后步步错。 退宿申请正式被父母同意的那个晚上,我和妈妈展开了满十八岁后第一个促膝夜谈。 “我理解你的,真的非常理解你。”我窝在妈妈怀里放声啜泣的时候,她也在哽咽,“以后受了委屈就告诉我们,我们是你爸爸妈妈,只要你说出来,我就相信你。” 犹豫了片刻,我点点头。 “不提你妹妹,你有没有把我和你爸爸当成你的家人?” 她的声线听上去是颤抖的,房间里没有开任何一盏灯,这是我答应和她聊天的条件,所以我现在看不到她的表情。 这次没有犹豫挣扎的过程,但我不想撒谎,于是带来的是更伤人的沉默。 她兴许猜到了沉默背后令人挫败的结果,似在安抚我,也是在安抚她自己,“那就从今天开始,把我们当家人好不好?想说什么就说,我不希望我们两个的关系像我和我妈妈那样失败,可以答应我吗?” 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于是哭得更凶。背上那只手始终轻而缓地、一阵一阵地拍着,我从她的动作里感受到了很多杂糅的情绪,却分辨不出具体都意味些什么。 只觉得,那瞬间的她宛若午夜的月亮一样温柔。 短暂的和谐逐渐萦绕于家中,每天两人份的晚餐多添了一双碗筷和一道菜、上课日时凌晨五点家里就亮起一盏灯、为了逃避学校食堂而在妈妈的指导下日渐长进的厨艺,都是我们一砖一瓦堆砌起的烟火气。 我经常一边伏在餐桌前写数学作业,一边抱怨:“微积分和变率学来到底有什么用?难道以后数钱还要套上一堆公式吗?或者喝水都要告诉别人我在喝H₂O来证明我学的是化学?” 而她始终持反对意见,往往最终都是不欢而散结束讨论的结果,于是我笑而嗤之:“这就是我和你们的代沟。”妈妈没有否认,这是我们日常的沟通方式,我尊重她,她也尊重我,但我们互相不理解。 这一年,是我对家庭的归属感达到最高峰的时刻。哪怕我那短暂温柔的妈妈依然时不时和我的价值观对着干,至少,她开始知道我每天都会思考些什么天马行空的主意、知道我早就对未来展望有着清晰却不曾告诉他们的规划。 温馨的家庭氛围持续到成年礼前一天,学校让我们给家长写一封家书。 我以为理想中的家庭环境会改变一些决定。 但我那一刻意识到,爸爸遗传给我的性格基因也是根深蒂固的。 自从申请了退宿,爸爸对我的心理健康愈发重视,在我提出到北京留学的渴望时,他会安静听完我的立场后委婉建议:“吉隆坡没有你想要去的大学吗?北京太远了,想去看看你还不一定买得到机票。” 我有些恼怒:“你每次都这样,口头上说着支持我,又不赞同我每一个想法,不就是不让我自己决定?我已经十八岁了,有投票权了。” 他又抢占先机反驳:“反对了你会听?” 愣了愣,我没说话。 提起笔,我没有一丁点犹豫,洋洋洒洒写了很长一段文字。 我告诉他们,成年后的第一个愿望是想一个人去看一场电影,第二个愿望是想一个人到意大利去旅行,而我的规划里从来都是孤身只影,没有把现在的父母和未来的家庭纳入人生里。 这封信换来了我爸妈很长一段的沉默。 成年礼仪式的尾声,我就坐在爸爸身边,看他读信。他受教育程度不高,所以读得很慢,我也没有平时那般急性子地催促他。 “怎么读完信就不说话了?是不是非常感动?”我开玩笑地揶揄,但我自己清楚,我没有底气,出于惭愧而心虚。 他把信塞回信封里,“写得那么认真,我要带回去给你妈妈好好看看。”他努力扬起平日里常出现的,温和的笑容,说:“我的女儿长大啦,要自己去那么远的地方,我做爸爸的怎么可能不支持你。” 我佯装看不见他泛红的眼眶,和收起信封时止不住颤抖的手。 后来,他去网上搜了那所学校,深刻了解了一番,问了一大堆就业前景,会不会被AI取代?我居然忘了提,他还有一个缺点,就是特别长气,还啰嗦,我很庆幸唯独没有遗传到我爸这一点。 看他第一次对我的选择和决定那么重视与用心,我也不好胡乱发泄脾气,仔细跟他解释起我坚持读这所学校和科系的理由。 他认真地听完了。 再后来,他又说,要是我真的去成了北京多好,就可以借着来看我的借口出国旅游,两全其美。 妈妈也在一旁应和,说她很早就想要去看看故宫。 我点头赞同着他们每一句话。 无止境的退让,无止境的容忍,无止境的温柔。 好像,这道跨越年代的鸿沟究竟有多深,此刻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 那是一段很稀松平常的晚饭时间,我和爸爸妈妈各占据餐桌的三个角落,各怀鬼胎。 我在心里悄悄苦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在一个和谐友爱的幸福家庭里,居然生出了我这么个对亲生骨肉都建立不起信任的不孝女。 而我仍旧经常觉得自己是四口人的家庭里最多余的那一个。 【作家点评/蔡曉玲】 人们常说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文章一开头就写说自己继承了父母的性格缺点,却变成他们看不过眼的地方,作者归因为“这是在与镜子另一面的自己四目相对”,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头,从这里开展叙述。这篇文章非常直接赤诚,点出亲密关系如家人往往难解,毕竟爱都是复杂的,里头包含着最大的期待,同时也是最大的放肆,因此最难被满足。作者对于关系复杂性是有某种自省的,但结尾再次坚定地说“而我仍旧经常觉得自己是四口人的家庭里最多余的那一个”反而显得较为偏激,削弱了前面所塑造的爱除了不理解以外,还有的包容性。
1月前
你说忒修斯之船被更换了所有零件和甲板不再是它,可是它照样可以从渺小的海岸重新出发,翻越层层海浪。——题记 找到抽屉里那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筹备搬家,即将离开这个令我窒息的地方。 信纸对折夹在牛皮纸信封里,摩挲在指腹上的触感是粗糙的。封住信封的胶水已经没有任何黏性,丝毫不费力就能打开它。信纸泛着淡黄,捏在手里好似随时都会被撕碎,所以我拿得很轻,指尖都不敢用力。 “致:高三文科(3)班的……” 我笑了一下。这是一个被用烂了的私函开头,秀娟飘逸的行楷却把这几个普通的汉字笔画勾勒得很漂亮。虽然内容被灰尘模糊了一些字,但并不难辨认,仿佛是个崭新的东西引诱着我蠢蠢欲动的好奇心去打开并认真阅读它。 “印象里,你是个还算优秀的学生,也喜欢上中文课。成绩虽不达顶尖也足够应付很多考试了。你是个很害羞的孩子,我教了三年是这么看到的,你的同学也是这么说的,不要觉得这是个缺点,安静的小孩子也很讨喜。” 阅读文字的目光黯淡下去了几分。 记忆里,属于角落的课桌前总是坐着一个人,有时挺着背脊,有时伏案,捧着读物,或埋头书写,就是不肯主动对别人说一个字。 那时候好像什么都读不够,写不完,生活也可以只有这样简单。 白驹过隙不过十年匆匆,那个游刃有余、世故圆滑地应付社会的人好像也是她,但又有哪里不太一样了。 “人啊,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缺少了一点勇气。十八岁是一生最敢冲动的时候,这话在很多所谓的大人听来很愚蠢,因为不谙世事的初生牛犊总是不怕虎的。同时又是最令人羡慕的,我也年逾知命之年了,再没有和你们年轻人一样去拼的那份胆量,知道了这件事千万不要嘲笑我。” “小小金子,在未来是会发光的。” “不需要很亮,不需要为别人指路,只要自己能看得清前面就够了。” “落款:辜兰芳。” 内容很短。我收起信纸的时候,分针刚走不超过五分钟。 一个每天要上五、六堂课,一生面对成千上万名学生的人,对一个高中时候比鹌鹑还要不显眼的人而言,却是值得去刻在心里的。 弹指之间,十年的天晴又落雨足够改变一个人。就像忒修斯之船,兜兜转转只剩下一个名字不变的空壳,躯体和内核的本质是否还共同与共通——这将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哲学命题。 或许在刚毕业那阵子的我,读信的时候还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一边哭鼻子一边抹眼泪,久久都不能平复心里泛起的阵阵涟漪。在现实里,已经三十岁的我神色不变地收起那封信,重新用胶带将封口粘好,随手夹在手边的一本书里,扔进还没封起来的杂物箱。 月亮披着层层的薄纱,像是飘渺在人间居无定所的神明。我的视线在它身上停留了几秒,就匆匆别过头,侧躺在床上,和它一起平静地度过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个夜晚。 后来的时间过得很混沌。 我毅然辞掉了报社的工作,搬回离家更近的地方,仅用两个月休整期就挥霍了这几年苦苦上班积累的存款,租了新房子,换了新工作。 校门口前站着的,是一个全新的我,目光里流转的是记忆犹新的校名。 再次踏入校园的时候,扑面而来的少年气息已经很难再带动起一个成年人被历练得沉静麻木的情绪,我绕过了既熟悉也陌生的篮球场,来到凉快的办公室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旧的人走走停停,所剩无几。身边都是陌生面孔。 在这个年龄阶段,大家都保持着成年人的边界感,偶尔适当给予热情。同组的同事们轮流向我打招呼,自我介绍。 我挑了一个看上去亲和些的女生,佯装不经意地提起:“辜老师还教书吗?” 女生镜片后的眼睛眨了眨。她眼睛很圆,瞪大的时候看上去是很无辜的模样。她推了推镜框答道:“退休了呀!前几年就不教了,你是她以前的学生吗?” 我点点头。 “这个位置正是她的,在你之前还没人来过呢。”女生的手在我的工位桌面上轻拍两下示意道。 心里有些破洞的地方被冷风吹得透凉。 我环视着已经完全装修翻新过的办公室格局,和记忆里的不太对得上,低头看着被收拾出来的桌面,索性放弃去寻找那些没有明确目标的糟糕念头,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认真备课。 往母校投放简历的那一刻,心里好像是浑浑噩噩的,又好像比明镜还要清晰,而我对一切后知后觉,也不去认真地思考过。既来之则安之,我也没有再去探究那股油然而生的怪异与违和感。 忽然忘记了,以前别人问起“你为什么那么喜欢中文?”时,我给出了什么样的答案。也许不管是在报社工作,还是回到启蒙的起点,当初的宏大理想都早已不复存在,这时候没有必要再去钻牛角尖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第一天的第一个课堂是初中班级的。 少年们用不完的精力大概最能体现在换课的间隙,走廊另一端就能听到一声声不间断的吵闹。我的青春没有他们那么闹腾,只会在课堂结束的第一时间趁机趴在桌上补觉。 “我是你们班新来的华文老师。” 我用粉笔将名字一笔一划勾勒在板上,白色的字,黑色的底色,看上去简洁明了,又不失鲜明突出。 讲台下,掌声如雷,惹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老师,你以前做什么工作的?为什么毕业了那么久才来学校上班!” 嘴角轻轻挑起。我弯着眼回答:“之前在报社上班,我是没当过老师,但语文还不错,应该绰绰有余。”语罢,大家又继续打闹起来了。 入职的第一天,基本不怎么上课,都在忙着和学生交流。不太一样的……大概是巡视一排排课桌的时候,总能看见角落里穿着旧式校服,扎着高马尾,浅浅笑着的身影,长得像我,在闹哄哄的环境里特立独行。 路过窗边,一阵幽幽暗香。 以前上课走神的时候就发现了,学校种得最多的就是兰花。 三月份的初春,花期已至。 湛蓝的天空下,开出天荒地老的春兰。 黑板上,被粉笔勾画出来的汉字铿锵有力。 和那封信不一样,辜老师写字柔和惯了不爱用力,但我总下意识在每一个笔画的末端发力,仿佛是刻意要在纸上留些无法抹掉的痕迹,这是我从念书过渡到工作逐渐养成的肌肉习惯。 但那又如何呢? 至少,从前爱不释手的书册、堆叠成山的试卷、浓缩成一张白纸的简历、陈旧漆黑的黑板、那封迟到的信纸上。 始终不变的是我的名字。 【作家点评/若涛】 这篇小说技艺纯熟,甚具风范: ●叙事具层次感,节奏极佳。从信函引发回忆,从回忆反观当下,借此把时间感打开。同时,还连带为师生之间的人生际遇作出对照。场景切换、镜头运转都不着痕迹。例如:“阅读文字的目光黯淡下去了几分”简单一句,便起到衔接作用,完成从外景到内心的移转。又如,它一开始就埋下一个“搬家”的线索,让中段搬家回校的转折变得理所当然,不显突兀。 ●善用隐喻,引发联想。例如,通过字迹来描绘人物性格。老师的“柔和”笔迹和叙事者的“铿锵有力”,形成鲜明对比。“书册、试卷、简历、黑板、信纸”一连串意象,浓缩了叙事者的一生经历。另外,“春兰”也是一个象征,代表高洁的品格以及生命力。 ●语调平缓,写得波澜不惊,让隐含的情绪更显张力。其实它通篇不含任何情绪性的字眼,除了“热泪盈眶”,但那是否定性的写法,意在表示如今的我已不会如此。新人常有过度用力,过度渲染情绪的毛病,这篇恰可成为参考。 ●主题拿捏有度。碰到“文化传承”之类的主题,新人通常写得宏大、悲壮。这篇高明之处就在于,它反而从小处去写,以个人际遇去切入。作者不直写,仅通过文字的氛围,去暗示叙事者的人生并不如意。当遇到挫折时,给予她力量的,让她还有一片退守之地的,是对中文的热爱。 但“传承”这题旨或许只是次要。它更动人的是师生之情。即使如此,作者的笔触还是轻的、淡的,只以一纸信函作为情感的承载。这时,老师的精神感召显得更为重要。它在关键时刻接住了叙事者的情绪,稳住了她的人生步伐。 点题的“忒修斯之船”,把小说提升到哲学思辨的高度。叙事者成长了,按理,今日的我已非昔日的我。但她说“始终不变的是我的名字”,似乎名称维系了人格本质。如果连接到“中文”,你可以思考语言文字与身份之间的关系。 ●唯一让人稍微出戏的是“三月的初春”。但如果不预设故事背景为马来西亚,似乎也没问题。 相关文章: 回眸·光湧人 新的旅程 追尋遠方之足跡
8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