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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

他也从事泥机买卖、采铁、采锡、种植等行业,这些都赚了大钱。当然云顶娱乐事业更是个生金蛋的母鸡,当年他邀人参股时,竟没一个人相信他而参与。唯他独具慧眼,觉得是个赚钱的新行业。 林致华著《梧桐入云》一书,写的是其父已故丹斯里林梧桐的生平传记。 此书主打中国市场,就如在96页提到“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马来西亚一些名词,很多中国读者还不熟悉。”因此词汇及称谓方面多采用中国用语,但不完全,某一些还是保留马来西亚的。中国用语如:姥爷(外祖父)、蚂蟥(蛭)、东古(东姑)、拉扎克(拉萨)、侯赛因 · 奥恩(胡申翁)、马哈蒂尔(马哈迪)等等。马来西亚用语:首相、令吉等等,这些在中国是译作总理及令吉特。 林梧桐小学没毕业,就因为兄长过世而辍学。两年后的1934年其父被土匪杀害,十五岁的他因此挑起养家的责任,他向父亲的朋友借了两块钱购买菜籽,从福建安溪步行到永春去售卖,第一天站了整天连一颗都卖不出,不禁失声大哭。第二天他改变方式,遇人就说其父是林石泉,逐渐与顾客熟悉了,终于把菜籽卖完,得到四元八角。 1937年林梧桐来到吉隆坡,先给从事建筑业的四叔林模瑾工作,工资一天八角钱。两年后,他开始承包第一项工程,兴建一座两层楼的学校,工程完成后,赚取一百多元,随后承包了许多工程,成为著名的承包商。他也从事泥机买卖、采铁、采锡、种植等行业,这些都赚了大钱。当然云顶娱乐事业更是个生金蛋的母鸡,当年他邀人参股时,竟没一个人相信他而参与。唯他独具慧眼,觉得是个赚钱的新行业。 林梧桐一生中曾经历过屡次大风险,均吉人天相化险为夷,其中两次差一点被日军杀害。首次是在日据时代初期的1942年,他前往安邦找堂哥,正遇到日军来抓捕抗日分子,堂哥住在一位柯姓老人的家里,日军搜出家里的一些书籍,比手划脚问这是谁的?林梧桐以毛笔写出中文我不知道。后来柯君承认书是他的,因此遭受日军毒打一顿,最后押上军车,从此不再回来。这时候日军也怀疑林梧桐是抗日分子,把他狠狠地打,要把他押上车去,他知道上了车就永远回不来了,便在纸上写是从吉隆坡来,村人也说他是外地过来的,士兵因此把他放了。第二次是在此事后的第二天,他与堂哥想到四叔曾经参与抗日活动,于是回到家即刻搜找之前留下的抗日资料,经过一番搜查,找出数包的抗日资料,马上取火烧毁之。翌日果然有人举报四叔,一队三十人的日军来到其家搜索良久,搜不到任何东西,林梧桐却无端端挨了日军一个耳光,最后找不到任何证据愤然离去,过后他们才发现在地板底下还藏着抗日文件,性命攸关,大家都吓得魂飞魄散。 [vip_content_start] 林梧桐深具经商睿智,他有两项令人赞叹的购买园丘经历。1981年,柔佛州有一块两万五千英亩的园丘出售,林梧桐携同儿子及律师一起前往新加坡会见对方的律师,谈到差不多的时候,对方律师竟劝他不要浪费时间精力,因为园主早年过身后,产业遗给两位夫人与十二名子孙,他们因财产分配争斗不休,尚在法庭处理中,拖延了十五年未能解决。林梧桐听到倒反要挑战自己,决定购买。第二天马上行动,见了所有的对方家属,并劝他们团结一致,联合起来向与他洽谈,索取最好最高的价钱。他们终于醒悟并团结起来,最后终于达成交易。从此他们家族和睦相处,恩怨烟消云散。林梧桐购买园丘导致了一个家族的团结,并消除了家人的矛盾仇恨。 另一项是在1985年,沙巴州的一万英亩油棕园,对方经理开价五千五百万元。林梧桐的经理出价五千三百万元,双方僵持不下,林梧桐知悉后就去见对方经理。此人依然坚持一分都不减,林梧桐笑着说愿意付出五千七百万元购买,也就是多加两百万。此话令全场震惊不已。不过附加两个条件,一是款项分两年摊还;二是现年的收成归他所有。对方经理欣喜若狂,即刻处理买卖合同。两年摊还期可省约银行利息约两百万,当年园丘收入是一千五十万元,无形中就少付千多万元。可见林梧桐是多么的精明强干。 通常所见家庭不和的产业售卖,一般人是望而却步,以为十分难搞之事,林梧桐却是例外的敢于挑战。 一般所见的是买方向卖方讨价压低价格,林梧桐反而加价,此乃睿智之举。就以太平市一个例子来说,一家老店屋出售,隔壁华裔有意购买,却要求减价,最后被一位巴基斯坦商人爽快买下,华裔因此责问卖方为何不卖给他,卖方说你一直要减价,而人家不还价,我当然愿意卖给他。
2年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读有关像史蒂夫・乔布斯或埃隆・马斯克这样远在他乡的成功人士的书籍可能与我们当前的情况不太相关。你可能会觉得很多事情都遥不可及,不符合你当今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先开始阅读本地作者的相关传记,看看他们已经经历过哪些,完成了些什么。感觉上会”靠近“得多。 阅读书籍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成为知识渊博、阅历丰富的人。而且,谁不想成为一本书的主角呢?你可以像哈利波特一样学习魔法,或者像历史英雄般在《三国演义》中打江山,又或者像电影《钢铁侠》中的托尼・斯塔克一样有钱有超能力。 记得我在小学时期都是读一些散文和故事书。在读中学的时候,为了迎接将来的考试,我只会读各种各样的教科书,然后像个机器一样记住所有的知识点。踏入社会后,我就开始读一些非小说类书籍,比如《穷爸爸富爸爸》这类理财书籍。 无论你读什么类型的书籍,阅读都是一项值得投资的活动。就像股票一样,你需要选择正确的书籍来读,才能获得最大的回报。而且,不像股票,书籍的投资是没有风险的,你不用担心书籍会像股票一样把你的钱赔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本书的作者对我们能从书中学到什么有很大的影响。随着阅读越来越多的书籍,我意识到作者从他们独特的视角、经验和知识面出发进行写作。因此,他们可以向我们提供有用的想法、策略和洞察力,这些东西我们可能无法在其他地方发现。 作为一名作者,我本身可以认证,我15年前出版的第一本书并不像我最近的书籍那样好,因为我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和财富。因此,我已经走过了那条路,积累了更有价值的经验,可以与读者分享更多实战的人生经验。 [vip_content_start] 著名的投资人查理・芒格(Charlie Munger)曾建议我们通过阅读已故成功人士的回忆录和传记来学习。这是一种很实际的方法,因为它使我们能够从他们的考验、失误和最终的成功中学习。阅读传记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成功人士的挣扎和他们沿途学到的教训。通过这样做,我们可以从他们的成功和错误中学习,并将这些经验应用到我们自己的生活中。 如果你对读传记感兴趣,那么有几本著名的传记你可能想要看看,比如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的《史蒂夫・乔布斯传》、阿什利・万斯(Ashlee Vance)的《硅谷钢铁侠》和菲尔・奈特(Phil Knight)的《鞋狗》。这些书每一本都提供了有价值的见解,可以帮助你了解创业的挑战、坚持不懈实现成功的重要性,以及创业成功的远见卓识和冒险精神的力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读有关像史蒂夫・乔布斯或埃隆・马斯克这样远在他乡的成功人士的书籍可能与我们当前的情况不太相关。你可能会觉得很多事情都遥不可及,不符合你当今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先开始阅读本地作者的相关传记,看看他们已经经历过哪些,完成了些什么。感觉上会“靠近”得多。阅读有关我们本土的人物传记,或是跟你的领域有关的佼佼者的自传会比较直接受益,而且更贴切。 就因为如此,选择一本要读的书时,我建议你先读作者的简介。这样可以评估他们的观点、经验和知识,以及是否符合你的兴趣和需求。这在阅读非小说类书籍时尤其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你确定作者的可信度以及他们呈现的信息是否可信。 如果你想开始阅读传记,但不确定从哪里开始,我建议你关注像MastersInvest.com这样的博客。这位博主是一位价值投资者,阅读成功创业者的传记,并在博客文章中总结主要观点。这是开始阅读传记的好方法,因为你可以阅读真实的故事,获得娱乐,学习人生经验和价值观,并更容易记住所学到的知识。 因此,我也大力鼓励你多阅读这类书籍。我列举了一些人们认为阅读自传书籍是最好的阅读的原因: 总之,阅读自传书籍是最好的阅读之余,你也可以像读小说一样得到娱乐的效果。所以,在拿起你的下一本书之前,花些时间考虑选择。 别傻傻地浪费时间在社交媒体上,投资一些好书吧。毕竟,如果你要成为人生赢家,你需要做的离不开读、读、读!
2年前
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 亦舒脸上有痣。但那痣不长在左眼角底下,也不是小小一颗蓝色的,而是在右脸颊,圆圆一颗,不笑的时候看上去,那痣颇有点踌躇满志的骄傲相——面相学好像有这么一说,右脸有痣显贵,尤其是女人,而右脸颊饱满丰润,无论做什么都比人强,很少会有不出类拔萃的,亦舒恰巧就是。 但亦舒喜欢的痣不是这样的。她总是安排她钟爱的女主角左眼角底下长了颗泪痣,《玫瑰的故事》里的黄玫瑰、苏更生和方太初,脸上都长了颗摇摇欲坠的泪痣,仿佛随时都会掉落下来,让珍爱她们的男人飞扑过去伸手接住——再也没有比亦舒写的女人脸上的那一颗蓝色的泪痣更让男人惊心动魄的了。那样的一颗痣,已经不是主角造型上的装饰,而是整个故事整段人生的起始了——至于这颗痣的原型,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来自素有美艳亲王之称的邵氏女星何莉莉。当时何莉莉左脸颊上也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据说何妈妈嫌这颗痣孤苦相不吉利,频频催促何莉莉把那颗痣给点掉,亦舒知道了,跳出来捍卫这颗痣,鼓励何莉莉把痣留下,她说就是这颗痣,才给何莉莉漂亮的脸蛋平添多少故事。 [vip_content_start] 年轻时候,亦舒的第一份工作是当娱乐记者,因此几乎是混着女明星陪着女明星们一起长大的,而亦舒特别钟爱的女明星,何莉莉是其中一个,另外还有林青霞。我还记得亦舒提起,当年采访主任派她接林青霞的机,她心里老大不愿意,嘀咕着说,不就是一个在西门町被星探发掘的小女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后来见到林青霞,顿时惊艳得整个下巴都快掉下来,第一眼就被青霞的眉毛震撼,那么粗厚那么飒爽,不相信这世界还真有那么美丽的女孩子,身段和五官都无懈可击,如果真要嫌,也只能嫌林青霞的头发不够厚。而且青霞的清纯,跟当时何莉莉那一派邵氏女明星的俗艳是不同的,林青霞见到亦舒,怯懦懦地唤她一声“姐姐”,亦舒听了,整个人马上酥软下去,心里升起一定要好好保护她不准别人欺负她的正义,甚至还警告林青霞,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那两道又浓又黑的眉毛绝对不准剃,因青霞脸上倨傲的英气,就是这对眉毛造就的,青霞立刻卖口乖,“姐姐叫我不要剃,我就听姐姐的话不剃。” 亦舒对美,尤其对美女的美,总是特别苛刻,也许因为她自己长相不算精致,脸盘太大鼻头太圆,但很是神气精明自信,跟美毕竟还是有段距离的,而且围绕在她身边的“玫瑰们”,每一个都美得出其不意,美得咄咄逼人,包括一头短发,走路飒飒生风的徐克前妻施南生;包括品味和韵味皆怡人的前邵氏女星后转行室内设计的方盈,据说《我的前半生》就是以她的故事为模型;包括亦舒在香港半岛酒店喝下午茶见到美得像一只雪豹的周天娜,倒抽一口气拍着胸口说“幸好我们还有林青霞”的林青霞;包括年轻时可爱得连亦舒都想把她宣传产品的海报偷偷撕回家的张曼玉;当然还包括和亦舒最疼爱的“震侄”倪震在一起的两任女友李嘉欣和周慧敏,据说亦舒很喜欢周慧敏干净精致,美得如陶瓷娃娃一般,却对李嘉欣空有外壳没有灵魂的盛世美颜颇有意见,可亦舒应该明白,真正有本事翻云覆雨,一出手就可以替自己的人生翻篇洗牌的,绝对是李嘉欣这等百媚千姿,一边颠倒名流一边替富商脸上贴金的“绮色佳”——美丽也许是肤浅的,但如果没有美丽,尤其在香港,人生很可能就只能徘徊在浅浅的岸边,永远坐不上游艇出海看夕阳。 镜头一转。我记得好多好多年前,亦舒来过吉隆坡,亦舒惊讶地说,“想不到马来西亚人的中文这么好。”这话显然是亦舒无心之失,可听进耳朵,到底叫人不舒服。亦舒17岁就到香港《明报》当记者,还在念着中学就有报馆派人到学校跟她取稿件赶着下版,廿多岁给自己筹足学费就飞到英国念酒店食物管理,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先是在台湾圆山饭店当女侍应总管,然后回港当星级酒店的公关经理,还当过电视台编剧,甚至有一阵子还一边写稿,一边当上政府高阶新闻官,其事业之顺遂,其才气之高以及名气之响亮,着实让人妒忌,她看到的世界,远远凌驾马来西亚其实也无可厚非。 自律且老派的文字公务员 并且亦舒是早慧的。亦舒的早慧带点殖民地风格,是中西调混,也是特别懂得在太平盛世中投机取巧的。这和张爱玲不一样。张爱玲的早慧是4岁时母亲丢下她远走英国,倾塌了她心目中的幸福家庭堡垒,随后后妈嫁进来对她施予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暴力,被逼提早成熟的——所以亦舒的文字,不晦涩不阴暗,且春光明媚,亮度都调得刚刚好,亦舒对人性的鞭笞也不会太偏激太咬牙切齿,反而都只是港女进化史,以及都市女子启示录,把她的机灵敏锐和尖酸刻薄注入笔锋,血淋淋地教育穿名牌任高职的现代女子,“生活上依赖别人,又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那是没有可能的事”——这是真的,我也一直认为,女人在感情上历尽沧桑只会显老,只有在生活里精明干练才会屹立不倒。 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文字的运用更是独步江湖,自成一格,像踩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高跟鞋在中环小跑步,节奏明快,充满都市气息的,甚至亦舒创作量汹涌之极,每年给自己设定至少出6本书的目标,从来不会以作者放假外游或作者灵感堵塞而让她豆腐专栏和连载小说齐开天窗——一个人的时间使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这句话也是亦舒教会我的,而我一直紧记至今,受用无穷。 而如果说亦舒当年一连三集的散文合集《豆芽集》和她“轻而便利”的都市小说,启蒙了我对文字的好奇,其实也没有不正确的。我还记得,少年时年龄比我大上一截的姐姐们每个月把零用钱储下来买香港的《姐妹画报》,为的是看时装看小黄页里的爱情信箱,而我却每期追读和亦舒每期一会的都市爱情短篇,那整十来页的小说,编得实在用心,简直就是纸上电影,还请来顶尖的模特当插图人物,拍成剧照以推进小说情节,而当中我最喜欢的是个叫倪诗蓓的模特,巴掌脸大眼睛,样子特别清纯,喜欢发呆嘟嘴,生动的表情都被摄影师捕捉下来,全都刻进了我的青春里。 甚至我对香港的印象,也是一点一滴,从亦舒的小说里拼凑出来。张爱玲不是这么说吗?我们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最后才看见海。我也一样。我事先读到亦舒写的天星码头,后来才坐上渡轮想像亦舒写的丹薇寂寞地坐上最后一班渡轮过海,等待一个孤芳自赏的男人。并且先读到亦舒最爱写家明与玫瑰的约会老爱约在尖沙咀码头海运大厦外的第三支旗杆,后来才一到香港就赶着去尖沙咀找那第三支旗杆的——甚至后来才知道,亦舒当年第一次和她的第二任丈夫老庄约会,也是约在那第三支旗杆底下等的。 而且记得吗?在男神女神或高富帅白富美这一类粗糙而肤浅的称号还没出现之前,亦舒就给了我们那一辈人设定了最有品味的男女人设,永远的家明与玫瑰——而且家明必须是工程师,因此我怀疑亦舒有很可怕的理工男情意结,还有玫瑰必须有浓密的头发和发育得很好的胸脯,而且他们穿的是永恒的白衬衫卡其裤,玫瑰除了钻石,不戴乱七八糟的宝石和玉坠,而家明开得一手好车,手腕干干净净的,只戴一只薄薄的白金手表。那时候我当然也读过范柳原和白流苏,也知道什么叫做“我们都回不去了”,可是那样子的爱情那样子的时代背景太颠簸太流离,我们向往的是大都市雅痞生活和小资情调,如果没有办法像遇上勖存姿的喜宝,也必须得像和涓生离了婚之后打落牙齿和血吞重新站起来的子君——因为最值得爱的女人,往往是有本事自己爱自己的女人。 并且我记得,亦舒以前相当保守,写男女之间的相处,甚至比琼瑶和依达还要拘束,我从来没有忘记她写存姿羊毛衫的纽扣扣错了,喜宝叫他过来,说要替他把纽扣重新扣好,结果喜宝解开扣子,还没扣上第一粒,事情就发生了——后来年纪大了,亦舒反而解开束缚,她小说里永远的家明。相信也应该秃了头顶灭了烈火,因此看得出来她开始比较乐意用文字在男主角的身形上游移,喜欢混血强壮的年轻身体,而且喜欢蓬茸的毛发,所以男主角大多长着地毯也似的胸毛。这些其实都是可以谅解的。谁不眷念青春的美好呢?而真正的青春,应该是结结实实抓在手里摸得到的才算数。 我们没有办法不爱亦舒,因为八九十年代的亦舒就教会我们,“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老好亦舒,她最好之处,是她看透的人世,明明开到荼蘼,却花事未了,并且从不过时。从来都不。
2年前
汤唯一直都不相信信仰。如果硬要给她挑一个,她宁可信仰的,其实是生活。她后来淡淡地说起,即便是被封杀的那段时日,她手里抓着整副家当到英国进修戏剧,她当时不知道这种流落异乡的日子还要往下过多久,心里却一点也不恐慌,在暮色久久不肯四合的秋天的伦敦河畔坐下来,来回扳着手指头,笑着对自己说,看来得想想办法,该如何赚钱过生活才是。于是她决定跑到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用笔往自己脸上画一副京剧脸谱、用旧报纸撕成衣服再用大头针别在身上当成纸时尚、用厚厚的白粉涂在脸上妆扮成艺伎,还试过拎一桶水用海绵制成的大毛笔在人行道上挥毫写书法,以及搬一张椅子喊住过路的人替他们画像…… 汤唯去过河边了。她回来的时候只是微笑,并没有打算告诉我。但我看到她那条大白狗的4条腿都沾湿了,身上还粘了好几根犁头刺。于是我说,大白看起来又饿又渴的,我还是给它拿杯牛奶吧。汤唯听了,扭过头来说,才不,它刚喝了一肚子河水,还涨着呢,然后就转身径自踩着木梯上楼去了——我抬起头,刚好看见汤唯的脚跟有几道被茅草划开的血痕,很细很细,像天使的发丝。 我突然想起姜文。姜文承认自己有恋足癖,喜欢看女人精致的脚丫子,他可以在电影《太阳照常升起》给女主角的脚足足5分钟的特写,甚至用女人光着的脚丫子设计成《一步之遥》的特别版海报,海报里头的女人脚跟还扣上用来刺痛马腹让马儿跑得更快的马刺——明显是给雄性主义和男人的革命情意结明目张胆地钻开一个情欲喷发的出口。 但汤唯光着的脚跟似乎没有在电影里被特写。即便是在《色,戒》也没有。我记得她到虹口赴易先生之约,赤脚走进日本的居酒屋里,鞋子脱了,但腿上还是穿着丝袜,那时候的丝袜,接口都是在腿背后车成一条黑线,一旦走动起来,还帮腿部线条给拉长,扭出一种连强作端庄也镇压不住的性感,我想起张爱玲写的——一种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一道裂痕、阴凉地在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但我望着银幕,第一个朝我扑过来的感觉是,汤唯的小腿也未免太结实了,这或许是因为她太爱运动,少女时期更曾经是羽毛球的国家二级运动员有关吧?甚至后来,汤唯结了婚,生下一个名叫夏天的女儿,偶然看见她在社交媒体上载一家三口在沙滩上脚叠脚的照片,我禁不住哑然失笑,啊汤唯的脚丫子原来一点也不纤细呢,并且毫不性感,看上去敦敦厚厚的,反而有一种憨直的村妇懂得怎么把生活结结实实踩在脚底下的踏实感。 [vip_content_start] 因为演员的身分,汤唯在上一部戏衔接下一部戏的中间,总会有一段或长或短的间歇期,足够让她对这世界退开一步,保持一种客气但锐利的观望,而且她有意无意拉开来的策略性距离感,和她用清冷撞击出来的坚韧个性,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总造成汤唯无论是穿着优雅的礼服走在华丽的红地毯,还是戴上九翚四凤的凤冠演大明皇妃,在我心中刻印的,永远是她身上半旧的土色风衣,以及她背后发出沙沙声响的萧肃秋天—— 汤唯在我眼里没有夏与冬。就连春天,离她也是极远极远的。她太秋天了。而秋天是最难猜得透的季节。我每一次看见汤唯,就好像看见远山过雨,荷叶在池里安静地翻动,而她盘起头发,凌乱着鬓角,穿一件土黄色风衣,而风衣,风衣必须是属于秋天的,一件穿旧了的风衣,就等于一个人穿在身上的半本自传,承载着故事的始末,也记录了离合的因由,所有的天涯海角,也都藏在了里头——我一直记得,那部让汤唯一鼓作气在韩国横扫近10个最佳女演员奖项的《晚秋》有那么一句:你所以为的巧合,不过是另一个人用心良苦的结果——而这句话,分明就是后来把汤唯娶回韩国的导演金泰勇,在那个时候已经预言了爱情的发生才悄悄加进去的吧? 认真把生活过好的女演员 可惜的是汤唯一直都不相信信仰。她甚至不信仰理想,也不信仰爱情。如果硬要给她挑一个,她宁可信仰的,其实是生活。她后来淡淡地说起,即便是被封杀的那段时日,她手里抓着整副家当到英国进修戏剧,她当时不知道这种流落异乡的日子还要往下过多久,心里却一点也不恐慌,在暮色久久不肯四合的秋天的伦敦河畔坐下来,来回扳着手指头,笑着对自己说,看来得想想办法,该如何赚钱过生活才是。于是她决定跑到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用笔往自己脸上画一副京剧脸谱、用旧报纸撕成衣服再用大头针别在身上当成纸时尚、用厚厚的白粉涂在脸上妆扮成艺伎,还试过拎一桶水用海绵制成的大毛笔在人行道上挥毫写书法,以及搬一张椅子喊住过路的人替他们画像——汤唯说,还好英国是个对艺术极其友善的地方,会主动把任何与创作相关的举动当作是艺术,于是她把自己在街头卖的艺都定为行为艺术,而这些都是她把念书时候学会的才艺拿出来复习,所以一点也不觉得在街头卖艺就是沦落了—— 后来有人把汤唯在街头卖艺的照片传了回来给李安,李安看了,心疼得不得了,李安最不忍心看到的是真正爱电影的人为电影受了委屈,于是积极为汤唯拉线铺路,怎么都要把汤唯重新带回大家面前,这才辗转有了汤唯后来被推荐加入“香港优才”计划,也才陆续有了汤唯正式获得香港居民证,重新回到中港电影圈的种种举动,反而接下来发生在汤唯身上的,都是后话,也都是造化了。 至于汤唯最吸引我的,不是她的美丽总是那么的漫不经心,也不是她当时在日渐恶化的焦虑当中依然看上去那么的云淡风轻,作为一名女明星,她没有肌肤赛雪的娇媚模样,反而有一股让人捉摸不透的诡密力量,在不断替自己寻找各种可能的同时,也不停为导演们提供各种可以被开发的可能。现在的汤唯,家庭与婚姻是那么的美满,演艺事业也扶摇直上,简直就是处于她个人的黄金时代,提起汤唯,我们第一个联想起来的,几乎都是感性中带点韧性的东方神韵,以及一泓碧水含空的文艺气息,这些其实已不单单是汤唯的标签,也是好一些人对东方女子的想像和向往了,我还听说,韩国流行一句赞美女孩子的话,只要说“你长得很汤唯”,女孩们很少会不开心的——汤唯的魅力,就是她一点都不遥不可及。只要你愿意,其实也可以活得像汤唯那样,一样安然自若,一样一笑而过,但前提是,必须具有像汤唯那样的修为。汤唯比谁都明白,生命中所有的偶然和徒然,其实都是必然。简单的人生,首先就是“减”掉欲望订“单”,仅用美好的事物来打磨时光,这样子本一不二的本质,就像养一支荷花在院子正中的天青色池塘,汤唯一直都懂得如何活出那种神涤意闲的惬意。 后来听说,汤唯喜欢田园,喜欢农庄,喜欢河流,喜欢依靠着大自然放纵她自己,让山水树林和幽谷,承接她漫山遍“野”,没有办法在繁华都市彻底宣泄的那一股天性中的,“野因旷而冷舒”的粗野——我看过汤唯如何从土里挖出几颗土豆,如何在午后河里潺潺的流水声中走失了魂魄,如何在风把晾在院子里浆过的衣服吹得沙沙脆响的时候笑得像个刚刚收成满园果子的农妇——汤唯相信,只要认真把生活过好,其他一切,就会顺理成章各就各位地发生,比如爱与快乐,比如笑与幸福,都是,都是。 因此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李安也许看偏了,他曾经说过,汤唯长着一张愿意为了爱而去做傻事的脸,并且和张爱玲写的,那个长着六角形脸的王佳芝一样,可以一旦对爱情动了恻隐之心就愿意牺牲自己的一生。其实汤唯不。汤唯对爱情总是避重就轻,她真正想成为的,是一条两边都在奔流的河——我听汤唯提起过的,那是印第安人的迷信,他们相信只要找到一条两边都在朝不同方向奔流的河,傍河而居,饿了就捕鱼果腹,情欲随着河水高涨了就双双扑倒在芦苇疯长的河畔,那种暴烈的原始,犹如天地初开,上天拉开一条缝,人们通过这条缝跃入河里,恣意畅游,那才是人世间最丰美的幸福。而汤唯后来说,她向往两边都在奔流的河,其实是同一条河岔开来,一边吧啦吧啦地流向比远方更远的远方,一边不声不响,越流越清澈地流向她自己。而所有的河,都是一样的,或澎拜或流淌,不外是少年渡己,中年渡情,老年渡心。每一条河,总会在不同的河段,毫不迟疑地冲开弯曲的正在发育中的河道,澎湃着直奔河口。 但更多时候汤唯是安静的。汤唯静下来的时候,是专心一致的万籁俱静。那种静,我后来想起来,就好像小时候到外婆的村屋过夜,半夜乍醒,把耳朵贴在楼板上,可以听见楼板一片一片被风撬动的声音,随时准备把村屋里被隐藏的什么掀开来。印象当中,性格偏静,可以拥抱一整片荒凉的女明星也不是没有的。比如周迅。周迅说,她可以抱着膝一动也不动,眼前的剧本刷刷地被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她一个字也没有读进去,然后一天就过去了。但周迅的静是隐隐藏着喧哗的,那种人来人往,记忆与记忆互相叫嚣呱噪的喧哗。我其实在写汤唯之前,脑子里的引擎在吧嗒吧嗒转动着的,有一半是周迅。而且她俩年纪相仿,照理应该也听说过彼此零零碎碎的故事,就好像我认识的那些女明星们,谁不是把美丽当做一张引火纸,点燃后丢进炉子,马上就看见火苗蹿了出来,然后她们一边熊熊地和青春不欢而散,一边冉冉地和岁月白头偕老——青春只有一次,你没有烧过,就不算真正拥有过。
2年前
曹格透露自己有很多的后悔和遗憾,惊爆没有可说心事的对象。问他最想改进什么来当个“Better Man”(更好的男人)?他却表示,“I’m just a man,sometimes a boy。” 专访:谢丽芬摄影:陈世伟 曹格在2008年成为首位获颁金曲歌王的大马男歌手,却常闹上社会新闻版面而与叛逆画上等号。他在日前的演唱会发布会上,自曝和太太吴速玲还在冷战,没把握能走一辈子,在接受《星洲人》专访时承认,“分居”是给彼此空间,不管未来怎样,太太都是他这辈子最爱的人。 曹格透露自己有很多的后悔和遗憾,惊爆没有可说心事的对象。问他最想改进什么来当个“Better Man”(更好的男人)?他却表示,“I’m just a man,sometimes a boy。”他表示喜欢自己变成“男孩”的时候,下一秒却戚戚然表示,“但这个Boy却越来越少回来了。”你觉得43岁的他不曾长大?或者,他只想留住自己最童稚的初心。 [vip_content_start] “唱《李香兰》完全在唱我” 曹格将于11月12日在云顶举行他阔别大马5年的《Crazy For LIVE》演唱会,他表示自己最想做到的是,“大家看了会想说,这真的是曹格的演唱会吗?” 我以前的演唱会是很疯狂的,但这次会唱很多香港乐坛前辈的歌曲,所以我不可能放肆,为了尊重,我不敢改编太多,也想让大家看到曹格的另外一面。 去年为《我为歌狂》翻唱粤语经典歌曲时,我还在吃药,很难过,也哭得很惨。但我不想再录过,走音就走音,有鼻涕或哭泣声也没问题,反正就是最真实的自己。我在唱 《李香兰》时,就觉得歌词完全在唱我,有酒有忧郁有空虚也有孤单,我不想多说自己那时经历了什么,但那却是我最忧郁的时候。 后悔没珍惜很红的时期 曹格去年为了照顾年初拯救回家的瘫痪流浪狗,加上开始为新专辑闭关写歌,所以独自住在内湖工作室,“分居”是因为他很需要独处?他表示其实前几年也有分居过1年,躁郁症发作,怕影响到小孩,好了之后又回家。 我在好几年前的忧郁症很严重,后来再被判断有躁郁症,病症会一直不定时的回来,为了不让家人辛苦,所以我一个人搬去工作室住,陪伴狗狗。我的朋友不多,你看这几年的台湾新闻,曹格有和哪个艺人拍过照?不外都是狗、小孩和车嘛。 43岁是怎样的年纪?我看得很开,却有很多后悔和遗憾。我后悔没有好好珍惜我以前很红的时候,没有珍惜可以跟小孩相处的时间、太太的照顾及和唱片公司的合作。 觉得自己是否适合婚姻?我很后悔以前没好好对我的老婆。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好老公,但回头看,我其实并不是。她要的从来不是金钱或车子,但我那时太拼事业,忽略很多事情。现在我要面对这些,看怎样能好好的修复。无论如何,太太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我是巨蟹座,一旦爱了就不会放手。 无人可宣泄的心事 曹格偶尔在脸书甚至IG的黑底白字情绪性发文,让人担心。问他都是在什么情况下发文?他表示都是在躁郁症发作、自己控制不了的时候,甚至惊爆自己没有可说心事的对象。 我一个人和狗住在一起,有情绪时没人可以分享,IG是最直接可以宣泄的方式。或者我不该这样让人担心,也许这是我的错,可是我也是人。 会和爸爸说心事吗?不会,因为我们两人的相处方式,是兄弟。为什么不跟太太说?因为我和她的性格有很大的区别,她很乐观,我非常悲观。我们很爱彼此,但相处方式却是冲突的,但不管怎样,我一辈子都爱我老婆。 我和儿子Joe的相处方式也像兄弟,和女儿Grace则像情侣,可是他们长大了,就很少要跟我出来了。Joe今年14岁,有自己的朋友,去美国玩都不理我。可是身为爸爸,我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小孩长大了,我也要找到自己的平衡点,而我对他们的爱,永远都在。 在忧郁的迷宫中 问曹格在这次疫情之下最大的改变,有放大了一些什么事情吗?他则表示自己没想事业,也没想他自己。 这次的疫情,我死了太多的家人和朋友(共4位),造成我再度忧郁,很难走出来,到今天我也不见得已经走了出来。 我还是会害怕,可能我今天中Covid,然后明天就死了。我还是有这样的恐惧,我不像一般人那么乐观,我也希望自己很正能量,但我不是这种歌手。 最近开心的事,就是能回马开演唱会,见见老朋友,而自己的身体还算健康。我前阵子都在创作,在台湾录了很多歌曲。4月回来大马,则是想躲开台湾的声音,回来安静一下,也刚好有长辈生日。 很多东西都在变,没有什么事情是永恒的。人会生老病死,身边再好的人,还是会离开你,房子啊钱啊,全部都带不走。今天如果我遇到坏的事情,它不会一直在。遇到很好的事情,但它还是会走,This Is Life,所以有时要看得开,要放下。 侧记:暗黑月光 在这次的专访中,曹格说,“你想问什么都可以。”可是,即便问出口了,却未必有绝对的答案。不过,看到他好好的站出来,面对群众,感觉还是挺好的,虽然,他背后还是有很多阴暗面。他表示,“我这一辈子都会有黑暗面吧,但这是天生的。”他指自己偏向艺术家的脾气,“但如果脾气不怪,我不见得会写这么多歌。”他期许未来会更好,“可是不会是完美的。”若他人如其歌,注定要做个《寂寞先生》,那希望他同时也是个《奈斯男孩》。
2年前
黄渤说过,他在吃遍了社会的亏之后,终于悟出一个道理,你只有跟这个社会变成合伙人,你才会知道怎么样生活下去才会方便一些,而这些用遍体鳞伤的经验换回来的生存之道,全都变成了黄渤的资产,现在的黄渤和社会交起手来,比谁都通情达理,比谁都游刃有余。所以拍起电影来,黄渤都倾向社会批判类题材,因为黄渤知道,他不是偶像级别的明星,他必须让自己出尽洋相,让自己掉进笑话里变成笑话的一部分,才能建立起稀薄的存在感。 黄渤并不丑。丑是一句粗口,我宁可绕一个圈,沿路捡拾其他比较迂回的字眼作为取代,也不愿意随便说出口。更何况,真正视觉上的丑,本身就是一种景观,只要当事人理直气壮,也就豁然成为一种风尚,一种被分裂出来的,美的一种——所以除了黄渤,还有王小波,还有赵传,落在我眼里,都只是长得比较倾向抽象表现主义,比较需要深刻的去探索而已。 就好像王小波,如果你读过他的《时代三部曲》,读过他怎么把凄凉又沮丧的时代,写得蹦跳又喧闹,就会觉得他该是如何趣味横生、如何引人入胜、如何荷尔蒙迸射的一个男人。甚至是赵传,他对爱情心无旁骛的温柔,他对际遇逆来顺受的依从,最后都成了一枚别在他衣襟上的勋章,把他粗粝的外表映照得熠熠生辉。因此黄渤不过是稍微低于一般偶像基本要求的颜值,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认真比较起来,影帝当中就数黄渤最爱美,也最爱在打扮上让自己看起来有一种时尚人千锤百炼的漫不经心,他尤其喜欢那些讲究设计感的衣服,一穿上去,立刻把他对形象包装蛮横的企图心都给抖落了出来,他自己也承认,他有一部分的焦虑症是因穿着而起的,他是那种穿不对衣服会格外焦虑,然后一直换一直换,换到满头大汗,换到完全满意才肯抓起手机出门——还记得他在金马奖上被郑裕玲调侃穿着睡衣上台颁奖的那一套礼服吗,如果没有记错,那是D字头的大牌子,可惜他身形实在不够挺拔,撑不起线条的流畅感,所以才会把衣服的剪裁给松垮了。 [vip_content_start] 还有就是,黄渤的洁癖也是吓死人的,听他朋友说起,某次到黄渤家喝红酒,喝到一半黄渤不小心把酒洒到裤子上,他马上站起身,一边咕哝着,哎呀这裤子沾上红酒可不好洗哪,一边急忙退到浴室去,把裤子当场脱下来洗干净,然后若无其事地穿着一条裤衩出来,和朋友们接着喝—— 于是我马上联想起陈坤。陈坤是那种只要他一推开门走进来,屋子里的空气马上因为他锋利的英俊而凝结起来的男人,但陈坤同时也是出了名的不爱打扮,越邋遢就越自在,尤其在实践《行走的力量》一连串公益活动的时候,他攀拉萨下青海,完全可以把超过一个星期不洗澡不换衣服当一回事——黄渤肯定不行,黄渤最耿耿于怀的,就是欠缺陈坤充满悬疑感的英俊,以及黄晓明自带贵族气的帅气。 至于黄晓明,明明已经步入了中生代,却还在偶像派的跑道上来回兜转,硬是撑着要和小鲜肉们争帅斗俊。媒体问黄晓明,那你接下来打算在演绎上有什么样的突破?黄晓明突然一口气冲上来,堵住了情商,脱口就说,你总不能让我去抢黄渤的饭碗吧,而且我也肯定演不过本身就是那种类型的演员——也因为这一番话,让我们看得更清楚,黄晓明得高“颜”值和黄渤得高“言”值,终究还是有分别的。 用血泪换回来的社会生存之道 毕竟成长环境不同,眼界和格局,也难免有了高低之分。我记得黄渤说过,他在吃遍了社会的亏之后,终于悟出一个道理,你只有跟这个社会变成合伙人,你才会知道怎么样生活下去才会方便一些,而这些用遍体鳞伤的经验换回来的生存之道,全都变成了黄渤的资产,现在的黄渤和社会交起手来,比谁都通情达理,比谁都游刃有余。所以拍起电影来,黄渤都倾向社会批判类题材,因为黄渤知道,他不是偶像级别的明星,他必须让自己出尽洋相,让自己掉进笑话里变成笑话的一部分,才能建立起稀薄的存在感。 我记得黄渤说过,他连续报考北京电影学院两年都没考上,第三年终于考上了,却是不需要露脸的配音系,这对黄渤来说,比直接不被录取更加难受,而且他发现在面试的时候,那些老师们基本上连在他脸上多停留一秒的意愿都没有。于是我想起当年剑眉星目,模样儿俊俏得可以,只是身高不符合电视台小生标准的郭富城也一样,当年以第一名的标青成绩毕业于香港无线演员训练班,导师却一脸冷漠地对他说,“别太得意,论外形,你是全班最差的一个——”。郭富城听了,礼貌地把射进要害的半支箭拔了出来,另外还有半支,就让它断在心口警惕自己。 而黄渤是个荒诞主义者,他被周星驰赞赏为未来喜剧“王中王”的喜剧感,其实充满着对这个社会的嘲讽、审判和质问,因为这整个时代的生存环境和文化氛围,一直在引导我们去攀附高于生命价值的富贵和虚荣。黄渤刚出道的时候,是个真正意义上跑江湖唱夜场的小歌手,曾经因为唱得不好而被酒客借着酒疯抄起一个酒瓶朝他头上砸过去——群殴、械斗、霸凌、欺骗、威胁,没有一样是他没有经历过的,因此他很快明白了一件事,江湖上的人在丈量起道义,自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算计,他们不明白什么叫克制,也不知道什么是底线—— 我对黄渤刮目相看,完全是看中他是一个习惯以哲学角度去提升角色深度的天生笑匠,他喜欢不断地推翻旧的自己然后重新建立起更新的自己,就好像和他谈起他现在对演戏的热忱,他咧开嘴巴笑着说,当你经验慢慢丰富,当你支配能力慢慢变强的时候,如果剧本里有一个保险系数比较强大的角色,而当导演拎着这样的角色找你,其实并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他只不过是通过保障票房来扼杀你突破演技。越是抓摸不定的角色,黄渤越是觉得好玩,因为从摸索到建立,一旦发觉照这样往下走对角色的塑造只有磨损没有助益,他就当机立断,全盘丢弃然后重新建立,虽然我知道,像黄渤这样的一个人,你要他远离颠倒梦想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太喜欢去发掘这个社会光怪陆离的真理,然后透过他在底层生活的历练,指证人生其实比胎膜还单薄的真相和梦想是如何的相差十万八千里。 奇怪的是,每次见到黄渤,我总会强烈地感觉到,外表不那么波澜壮阔的男人,内心也相对的比较窗明几净。黄渤在某种程度上,是那种一旦跌入一种关系,或一旦认定一个人,就会长长久久,见异不思迁。就好像黄渤在面对媒体的时候,什么都可以谈,怎么样的要求都可以配合,但他的底线是,不准触碰家庭,不准把妻子和两个女儿拉进他的演艺事业里头去。大家都知道黄渤专一,妻子是初恋,从他还是个跑场子的小歌手的时候就在一起,他俩一起苦过一起扛过,过去廿多年,黄渤就是和这个写尽别人故事里的大悲大喜的编剧,长相厮守在一起。而黄渤可以为电影折腾,为角色奔波,为事业拼搏,但家庭和感情,就算只是撕破其中一角的安宁,他也不会允许。 因此黄渤也只有在睡着的时候才敢显露出他的疲倦,并且那眉头,还是紧紧地扣锁着。男人总是矛盾的,而男人的矛盾,比女人的矛盾多了屈憋的成分。我记得黄渤苦笑着摊开手掌说,男人呗,回到家庭,你其实渴望清静,但又觉得必须多一些陪伴他们;面对工作,你明明想要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推掉所有片约秀约商演约,但总不能不对工作室伙伴的饭碗负责——这道理我明白我明白。尤其是站在中年悬崖边上的男人,要不活成钻进牛角尖郁郁寡欢的卡夫卡,要不活成絮絮叨叨云不淡风不轻的村上春树。生活本来就是这么荒诞。我们既是大夫,我们也是病人。那时候还未大火甚至还未骤火的黄渤,每天早上在茫然里醒过来,明知道这个世界暂时不需要你的参与,但还是琢磨着让自己至少写一首半首歌或拉开门出去见见唱片公司老板或演艺界里混得还可以的朋友看看有没有机会什么的,他害怕哪一天就这样晃着晃着就把自己给荒废掉了。 后来黄渤火了,成了50亿影帝,有钱有权也有名望了,可他的焦虑和恐慌还是存在着,只是换了另一副模样罢了,他还是有着层层叠叠的不安全感,害怕抓不稳荒诞的社会节拍,也害怕掌握不住会炸的角色和会爆的题材,一直到有一天,黄渤发现没有了这些恐慌原来会让他更恐慌的时候,他才知道他必须暂时停下来,推掉所有片约,按熄所有邀约,在他风火最盛的时候,宣布停产一年—— 后来黄渤才说,那时候身边的朋友暗示他,这决定太冒险了,因为一年没有新片子上映,被观众弃之如敝屣是理所当然的事。黄渤也不是不知道,刚得影帝那一年,出席活动都一定坐在第一排正中的位置,半年还没有新片推出,位子马上被拉到第三排去了。最风光的往往也最残酷。这也是嗜血的娱乐圈子最让人着迷之处。我不确定黄渤的文艺基因有多高,但听他感慨地说起,名利嘛,就好想天上的星斗,等到有本事把它们摘下来的时候,也许才会发觉,让它们待在天空上,不叨扰不硬拗,其实不也是挺好的吗?而在仰望和占有之间,如果再给黄渤多一次选择,这一次,我猜他会选择像一尊脱色的青铜,安坐不动,沉入安静的湖底。
2年前
陈昇的情歌,你多少总听过一些,都少了那一点点的市场谋略和那一些些的商业计算,而没有格局就是陈昇的布局,他喜欢在俗世中清澈,在流畅中惆怅。很多时候,陈昇从口袋里掏出口琴,随手往衣摆一抹,像个落魄的诗人,把写烂的诗剪一小段出来唱给我们听,而我们不吭一声地坐下,来来回回地听,也来来回回让那歌词、那旋律在我们心口马蹄哒哒,也不准备开灯,最后忍不住抹了一把脸站起来,到厨房拉开冰箱拔开一罐啤酒——就好像〈把悲伤留给自己〉,如果单读那歌词,也就是一首辛波丝卡了,而陈昇的情歌明明那么浅那么白,但那浅那白漾开来的,偏偏是那么深沉那么干净的忧伤,左右闪耀着诗的属性,像母亲留给你的一块挂坠映照着祖母绿,不管什么时候掏出来,永远都比上一次握在手里的时候更冰凉更清澈更神秘…… 如果隔壁住着陈昇。那么偶尔敲敲墙壁,然后跑过去按响门铃蹭杯酒喝,应该不是件太失礼的事吧?因为你说,陈昇比谁都明白,蒲团让人野,唯有清酒令人远——而那远,对现在的陈昇来说,是心远自无车尘马迹的那种远,所以他会拉开门,把你请进屋里去,只因为他懂,他真的懂——坠在胸口的小十字架尚且无风自动,这世上哪有正襟危坐的孤单呢? 作为一个滴酒不沾的人,我对酒的量词,向来都是用诗句来估算的,比如“玉碗盛来琥珀光”,那么那酒应该是婉约的,是可以用碗来量的;又比如“明月清风酒一船”,那么那酒恐怕是澎湃的,需要用船才载得动——而陈昇,当他还是渊才亮貌的少年,草色遍溪桥,我不是不好奇他的酒量到底有多豪?还是其实和蜻蜓一样,只要被春色一熏,就醉得翅膀都软了下来,抱着一缸酒睡倒在酒吧后巷?我只听说过,陈昇爱喝葡萄酒,可以一边喝酒一边解开上衣踢掉鞋子,在台上松开嗓子唱歌,并且常跟办演唱会的单位开玩笑说,欸你票卖那么贵,可不可以在每个座位底下藏一瓶葡萄酒,我想和来听歌的朋友一起喝—— 后来我见到陈昇,酒他还是喝的,但再怎么喝,都是清醒的时候比醉倒的时候多了。我笑着试探,昨晚上和马来西亚玩音乐的朋友喝了酒么?他有那么一下子会不过意来,微微地愣了一愣,然后才笑着说,“也不确定算不算是喝了,反正就那么几杯。”毕竟60了。陈昇很明白,剩下来的岁月要做到的是,披沙拣金,去芜存菁——所谓的“菁”,不外是在不必要的场合绝迹,将次要的人礼貌地请出生命里去。年轻的时候,我猜陈昇喝酒,是看见有人把融掉一半的冰块加进马丁尼就会跳起来大吼一声,“你这样是会撞伤马丁尼的知道吗?”但现在不了。现在的陈昇和你我一样。偶尔有人在敬你的酒里兑了白水,你明明喝了出来,却不动声色,连眉毛也懒得挑一挑,渐渐活出一种隐忍的大气——江湖既然太深,那就尽量往浅的地方走。况且我一直认为,陈昇是个写字的人,他写的东西渐渐和他现在过的日子一样,句子越来越短,句号越用越多,已经戒掉频繁地使用“逗号”和“然后”,因为很多事情对他来说,那些没有说出来的,其实才说了最多。 [vip_content_start] 像诗一样的浅白情歌 偶尔我读卡缪,第一个想起的不是别人,而是陈昇。这绝对是始料未及的事。为什么是陈昇?而我最大的震惊,是震惊于卡缪实在比陈昇英俊得太多太多,我怎么可能把陈昇代入卡缪的人生,并且理所当然地,将他们活过的人生联想在一起,重叠在一块?后来我想起卡缪说过,人性是虚伪的,而人类,也是唯一不愿意接受他们本来面貌的——应该就是这一句,让我滑了下去,想起陈昇的飘忽和卡缪的荒谬其实是那么的相近。而陈昇和卡缪最相似的地方,是他们都一样的善于欢快地与人打成一片,但更善于诡异地在空无一人的废墟雀跃地拼凑散落四地的自己——而且我很相信,陈昇其实和卡缪说的一样,他除了甘愿承受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也甘愿承受自己的脆弱无助——独处,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手段,不过是把对象缩小,缩小得只剩下自己而已。而陈昇不一直都是何谓人际管理表现拙劣的模范教材吗?他连私奔,对象也只能是他自己。 而陈昇到现在还是一样,一样的嬉皮笑脸,一样的玩世不恭,一样的滑不溜秋,用轻佻和孟浪,来掩饰他的用情至深,并且他无论出现在哪里,那眼神那肢体,都是处于一种准备远离的状态。我不确定陈昇知不知道,我也没有准备特意告诉他,在我们这里,还是有人喜欢陈昇比喜欢李宗盛多,原因是羊的视力不好,而且没什么方向感,很容易就落单,陈昇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只落单的白羊,在靠近湖边的草丛咩咩地叫,叫得并不是那么积极,好像不着急让人将它赶回去,但那叫声,你如果听得仔细,就听得出来,里面有一种惆怅的忧伤。 而且陈昇的情歌,你多少总听过一些,都少了那一点点的市场谋略和那一些些的商业计算,而没有格局就是陈昇的布局,他喜欢在俗世中清澈,在流畅中惆怅。很多时候,陈昇从口袋里掏出口琴,随手往衣摆一抹,像个落魄的诗人,把写烂的诗剪一小段出来唱给我们听,而我们不吭一声地坐下,来来回回地听,也来来回回让那歌词、那旋律在我们心口马蹄哒哒,也不准备开灯,最后忍不住抹了一把脸站起来,到厨房拉开冰箱拔开一罐啤酒——就好像〈把悲伤留给自己〉,如果单读那歌词,也就是一首辛波丝卡了,而陈昇的情歌明明那么浅那么白,但那浅那白漾开来的,偏偏是那么深沉那么干净的忧伤,左右闪耀着诗的属性,像母亲留给你的一块挂坠映照着祖母绿,不管什么时候掏出来,永远都比上一次握在手里的时候更冰凉更清澈更神秘。而陈昇,我们都懂得,他是用情歌克制自己,然后口不对心,然后节约厉行,不肯让自己在爱情面前多走一步,因为他知道,再多走一步,就是两个人的万劫不复,他扣押着那一步,宁可和所爱的那个人最终渐行渐远,也不肯让谁去承担一个殉情者的风险,因为他宁可委屈自己去相信,后来的一切遗憾,都是之前善意的成全。 而不知道为什么,陈昇和村上春树在某程度上都有点窝囊,但他们对生活的窝囊里头,却又藏着对爱情的侠义,让我禁不住在想,这不正是大叔群共同皈依的精神偶像吗?他们都习惯在节节败退的岁月里喋喋不休,也都享受在喋喋不休的嗟叹里尽量活得欣欣向荣。而大叔们过敏性拧巴的特征他们也都一样有,总是烦躁,总是憋屈,总是看谁都不顺眼,也总是让谁看了都觉得不顺眼——尤其是陈昇,他的才气孵养了他的傲气,他曾经暗示,这江湖有没有他的藏身之地是一回事,关键是,谁也没有资格审判他的灵魂处境。 但命运是何等地吊诡,下半生的陈昇,才刚大病初愈,就把自己活成一系列色彩缤纷的行为艺术,重启跨年演唱,办画展,出新书,画绘本,甚至又开始写起了诗——企图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证明,一个危机潜伏的身体,如何在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用尽全力拉伸出最极致的动机——陈昇怀抱的,其实是最朴素的野心,“好玩的,就好好的再玩一遍”,他说。并且希望在有限的时间,让所有的想法无限倾泻,如果能够泛滥成灾那当然最好,如果不能, “至少只泼湿了那么一块土地也好”。当时他说话的神态和语气,我都仔细记录在眼里,那是一种人到摇摇欲坠的中年,大叔极力为自己搞砸或烧焦的年少梦想补破网的坚持—— 我回看上回陈昇到马来西亚为自己的演唱会发布预售做宣传,我们特别安排和他拍摄的几条短视频,他穿一件蓝色碎花的夏威夷衫,松开两颗纽扣,而且把两只衣袖都微微地往上折,看上去很有一点点大叔们最是念念不忘最是不肯放弃的少年气,而头发好像是忘了梳理或本来就不打算梳理,而且看上去他应该是刚从海边晒了回来而且防晒霜涂得不够,没有上妆的脸上很明显看得出肤色有点暗沉,但那暗沉,我选择解释成“不发亮的光”——那么粗糙,却又那么原始。 我常想着的是,陈昇的温柔应该都被他过度消耗在他的歌里。演唱会现场,我因工作需要刚巧在后台,看见他在台上把麦克风夹回麦克风架,临转身前还翘起一只腿对观众扮了个鬼脸,然后一回到后台,他整张脸挂了下来,眼神空洞得像一樽睡倒在树林里的伏特加的瓶子——每个唱惯情歌的男人,会不会都是,空有爱情的知识,却总是对女人的心思判断错误? 60岁的男人了,那些值得留给自己的悲伤,其实也所剩无几。陈昇现在连酒吧也不大去了,宁可带一张唱片和一瓶酒到朋友家,也不肯再买100朵玫瑰送给喜欢的女人。有时候,适当的不解风情和善意的铁石心肠,也是一种防卫本能,特别是对些那种动不动脚底一滑就掉进爱情废矿湖的男人,最好还是带着一块好像橡皮的灵魂傍身—— 穿缝越隙的岁月,到最后还形容俱在的,一定是男人没有能力去抚养的一段年少气盛的爱情。我往陈昇的肩后望过去,看见他忠实爱过的人站在他背后的一棵树荫底下,因为日正当空,那脸孔就只剩下一个光圈,我只看见一双垂下来的软绵绵的手,以及蓝色的百褶裙。那时后台还是可以听见正在台前演奏的音乐震耳欲聋,陈昇侧过头来,我礼貌地向他微笑点头,如果他开口问,是不是看见有人站在他背后的树荫底下,我会告诉他,没有,我没有看见任何人—— 爱情不是跨年演唱会,不是唱了廿多场说结束就可以结束了,而是烽烟淡化,还是有个人隐隐约约,捡起被风吹落的一只来历不明的风筝,然后转身走入呼呼的、语无伦次的风声。真正爱你的人,有时候,她只有背弃你才能够入驻你。而所有不屈不挠的爱,是不是都要在百花深处,穿着腐朽的铁衣午夜问路,才能把城门给呼唤开?是这样吗,陈昇?
2年前
沈从文是黄永玉的表叔,小时候他对从文表叔印象最深的是,表叔下乡之前,把他身上暗暗攒起来的一丁点现金,都分给了身边的孩子们,黄永玉也分得了一份,他后来提起,那钱咋花掉的他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动荡的时代,是个饥饿和离散特别澎湃的时代,每个人都在时代的漂泊中打捞自己,也都在岁月的漂泊中冲散自己。文革时期,有一次他在街上和沈从文擦身而过,彼此不敢相认,也不敢开口说话,并且正各自被挟持着往各自的批斗场走去,沈从文望着地面,说了一句,“要从容对待啊”,然后就被拖着走远了去…… 黄永玉也写诗。印象特别深刻的有那么一首,一首关于老人的。他写,年轻人是时常错过老人的,故事一串串,像挂在树梢尖上的冬天凋零的果,已经痛苦地提不起来——他曾在一场朗读会上,用湖南话朗读过这诗。没想到的是,我第一次读的时候在阁楼里,再读已经在客舟上,将来若果有机会三读,可能已经在僧庐下。但我觉得黄永玉写得最好的,是他刻在沈从文墓碑上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那碑文,虔诚得像一句诗,你贴近去,还可以听到惊涛拍打着岁月的堤岸。 黄永玉不怕老,也不怕死。就算老得牙齿都疏疏落落了,他老人家还是喜欢叼着烟斗戴顶画家帽,笑起来还是贼贼的,满脸促狭,无论怎么看,都还是当年那个皮得不得了的野孩子。而且还差两年就满百岁的黄永玉,对于死是毫不避忌的。有后辈试探问他,活到九十多岁了,有没有想过将来的事——“将来”这两个字用得真好哪,我真喜欢,因为对一个老年人来说,结束,也是一种将来,也一样值得期待。我记得黄永玉笑声朗朗地说,将来离开了,连骨灰都不要,因为一个人烧完后留下的骨灰,足足比一个枕头还多,当肥田粉用多好啊。他说,干校3年下乡劳改,他就扛过骨灰,跟伙伴们到火葬场把骨灰扛到水田去撒,结果那一年,他用手指捏个大圆形说,稻米都长得胖胖的,特别油,特别好吃。而黄永玉是个幽默的老人,还开玩笑说,但是要注意,如果还没有断气还没有死透千万不要把我拿去烧,可以先咯吱一下看我会不会笑,或者是用针扎一扎看我会不会叫,要不推进电炉门一关,就什么都来不及了—— [vip_content_start] 而写黄永玉,怎么都绕不开沈从文。沈从文是黄永玉的表叔,小时候他对从文表叔印象最深的是,表叔下乡之前,把他身上暗暗攒起来的一丁点现金,都分给了身边的孩子们,黄永玉也分得了一份,他后来提起,那钱咋花掉的他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动荡的时代,是个饥饿和离散特别澎湃的时代,每个人都在时代的漂泊中打捞自己,也都在岁月的漂泊中冲散自己。还有一事儿,我担心黄永玉忘记了,特地替他记了下来,文革时期,有一次他在街上和沈从文擦身而过,彼此不敢相认,也不敢开口说话,并且正各自被挟持着往各自的批斗场走去,沈从文望着地面,说了一句,“要从容对待啊”,然后就被拖着走远了去——我读到这里,想起那个时代那些人所承受的,眼里就不争气地泛起了水气。 湖南怪人特别多 而黄永玉和沈从文相差22岁,但两人最相似的是,都渴望离乡都向往漂泊,我读过黄永玉说的,他说他不知道为什么湘西那个小小山城的孩子们,总是怀抱着奔赴他乡的渴望和梦想。“这其实有点悲凉。”他说。“我和表叔都是在十二三岁就背起小小的包袱,顺着小河,翻过山头,再穿过洞庭,去翻阅另一本大书。”那一本大书,广义来说,就是去开拓梦想的版图,狭义来说,何尝不是意图逃避命定的人生规格?至于那一个包袱,到现在我才明白下来,原来是丢不开的湖南人的个性和凤凰小镇的奇风异俗。于是我想起今年获得花踪“世界华文文学奖”的残雪不也这么说的,湖南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怪人特别多,而他们的怪,怪在一开始就不肯放弃,怪在身上总背着当地的风俗性和地方性的遗传到处去——湘西的凤凰也在湖南,所以黄永玉和沈从文也有这种湖南人的怪癖。 而当年沈从文只身到北京投奔文学,意义上根本就是北漂第一代,那时候他身上没钱,住在一间冬天没有火炉的房间里,冻得浑身发抖,郁达夫收到信之后去看他,第一个动作就是把圈在颈脖上的围巾取下,然后把雪花抖干净,马上披到了沈从文身上——这镜头如果将来有人拍沈从文传,是绝对应该把郁达夫浪漫的情义也拍进去的。而黄永玉,12岁就离开湘西来到西门念中学,后来学校迁到安溪的文庙,他就是在这里拿起刀,学习木雕,也自此雕出他往后的诗画之路。我记得黄永玉说过,他10岁时在凤凰见过沈从文,当时沈从文从北京回来探望重病的母亲,黄永玉见了他,虽然陌生,但隐隐觉得有一种亲,他只开口问了沈从文一句,“你坐过火车吗?”沈从文回答说有,他听了满意地一笑,然后转过身飞快地跑了开去—— 黄永玉还记得,他最后一次带沈从文回湖南凤凰,那时沈从文80岁了,比现在的黄永玉还年轻呢,但那一次,也是沈从文最后一次回湘西,6年之后沈从文在北京去世,最终还是依照先生的遗愿,把骨灰运回去,葬在凤凰城郊一处山谷,凤凰有多幽静,那山谷就有多幽静,沈从文幼时生活过的那种幽静。还有一张黄永玉为沈从文拍的照片,我特别的有印象,沈从文坐在一群小学生当中,在他当年念过的小学留下念想,可惜后来那教室也拆了,还有黄永玉画的一张素描,描的就是沈从文旧家,家里头曾经住过的人最终都不在了,但黄永玉的笔触还是一样刚健,一样的人间烟火,一样的满满都是岁月的况味,仿佛下一秒,就会听到有人把门咿呀一声推开,然后一脸清秀的少年沈从文正从里面走了出来。 而童年走过的凤凰廊桥、童年奔窜在大街小巷的欢畅、还有童年的风筝、糖人和灯笼,趁记忆还能够一片片被记忆起来,他都想一一再走一遍、再玩一回——黄永玉其实也用木雕,雕过他和沈从文一样念想的景物和尝过的苦和甜,甚至还写过一部诗集,每首诗都配一张插图,写的和画的,都是被复刻的记忆——偶尔也有人评黄永玉的画太匠气,艺术价值不高,但我喜欢的,就是他画里活泼的风土人情和喧闹的人间烟火,是实实在在过生活的人,把他滚滚烫烫生活过的光景,用木雕,用诗吟,用字记,让我们知道有人曾经这么四季分明地生活,他画里割一荏长一荏、取之不竭的回忆,就是他作品里的风格,也是他作品里的脾气,像一根竹笋顶撞出世,掀得开石板,顶得开砖瓦,象征了那一代人,何其孔武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就算和丰子恺的《护生画集》相比较,我也不觉得黄永玉给孩子们画的动物寓言因为太过尘俗而被比了下去,我有一次在上海一家即将结业的小书店买到《罐斋杂记》,那店家猜想是急着搬迁,所以堆在地上的书本是论斤卖的,而这本《罐斋杂记》,应该算是黄永玉先前推出的《芥末居杂记》和《力求严肃认真思考的札记》的姐妹篇,而里面的动物短句,都是他在刑台地震之前,一直留在那儿的生产队搞“四清”的时候,因为无聊,画着消遣时光的八十多条作品。结果有一次批斗会上,应该是有人告了密,所以黄永玉被勒令交出那本画满动物短句的本子——这八十多条动物短句也因此散失了,但文革之后,许多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开始把那些短句给汇集起来,交回给黄永玉,并且告诉他说,这些都是他们从当年批判他的大字报上偷偷抄下来的。 当然在意境上,丰子恺的《护生画集》教人们长养慈悲心,是丰子恺遵弘一法师之命,用了46年,画了100幅,而黄永玉的动物寓言,则是创炼83首睿智丰盈,哲理一针见血,字句让人笑不可抑的散文诗。说句实在话,黄永玉用调皮、幽默、嘲讽的画风和语气,让孩子甚至大人们解开艺术另一层的思辨层次,每一篇都击中人性要害,十分讨喜。比如他说,因为喜鹊老是报喜,所以叫得再大声,也没人嫌它吵;又说乌鸦不过才“哇”地一声,大伙就说它带来不幸;更说麻雀叽喳没主见,喜欢拿别人的小是小非把口才锻炼——黄永玉藏在画里的情绪和抒发,不呐喊不激进,轻轻一刀,就划开淤血,解放现代人的压抑。就算黄永玉的作品里边没有太庞大的艺术动机又怎么了?他熟练的技法,以及他对题材选择的精悍,说是奔放其实未免太过拘泥,根本就是肆无忌惮地狂妄,捅开现代人的面子挖里子。 这也是为什么,董桥说黄永玉文章第一,书法第二,画第三,他写的散文和杂记,粗中带细,很耐咀嚼。黄永玉自己也承认,他最喜欢的其实是文学,顺序而下,才轮到雕塑、木刻和绘画,但写文章始终不比画画赚钱,他必须卖画来养文章,卖画来请朋友吃饭,虽然画画没有写文章快乐,但他每一次作画,因为投入,所以都画得十分畅快。而就算老了,感觉自己缩小了,看着世界变大了,黄永玉还是坚持湘西人的坚持,别相信闲逸,因为人生,都是因复杂而简单,因为意会而潸然,像一只被雨水打湿翅膀的蝴蝶,雨都歇了还要飞进纱窗里躲日头,舍不得把它晒干。
2年前
我还记得当年杨凡把吴彦祖的照片递过去,林青霞看了一眼马上说,“快,趁别人抢掉之前,赶快把他签下来”,于是才有了吴彦祖咄咄逼人的英气把整个香港电影圈都给震撼的《美少年之恋》,也才有了继刘德华在《阿飞正传》穿着制服深夜巡逻掀刮的警员魅力风球之后,吴彦祖把棒子接过,在戏里演出的少年警员戴着警帽,慢镜头回过头望向冯德伦——镜头里的吴彦祖,结合古旧中国瓷器和西方文艺复兴石膏像的华美和精致,带有巴洛克的繁复和细腻,以及包豪斯的简洁和利落,单靠一张脸,就刻画了香港最美好的那个时代,烙在多少人始终不愿意去相信香港已经回不去的无限嘘唏,也烙在谁也没有守得住香港沧海桑田变幻的空白诺言…… “帅”是第四音。因此在形容吴彦祖的时候,我总是有意无意,绕开这字眼。嫌它听上去太高亢,嫌它叫起来太响亮,也嫌它其实太过敷衍,少了深邃的意境感,对于吴彦祖近乎矜贵的俊美,多少是一种冒犯,一种选词运字上的鲁莽,礼数不够周全。 最重要的是,吴彦祖的俊美很和煦,一种可以把周围的人安定下来的和煦,从来不带任何躁动的企图心,镜头内外都一样。我曾经在香港一个腕表新品的发布会上对吴彦祖匆匆一瞥,他迟到了,在经纪团队的护驾之下匆匆赶到现场,团队们的脚步风风火火,但吴彦祖的出现并没有让原本喧嚣的场面引起更大的响动,他一路和迎面的人打招呼,一路被接引到贵宾室为紧随着的发布会做准备,就连他的行色匆匆,也是预先被消了音的,这大概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而且每一次看见吴彦祖,我都想起山本耀司说过,他的服装是专为那些超脱世俗边界,安静地,一个人享受没有被发觉以及没有被驯服的野性的人所设计的。于是我第一个闪过的就是吴彦祖。尤其想起他在访问中用英语说,就算在最忙碌或者最盲目的时候,也不要忘记低下头来,嗅一嗅躲在心底下的那一株蔷薇。 [vip_content_start] 但岁月哐当一声呼啸而去,有些阴阴凉凉的旧事,触碰上去的时候,竟然还是烫手的——就好像当年还是熟读普鲁斯特的少年,吴彦祖睡得很少,浑身都是烧得发烫的少年血,于是每个晚上都像夜间出巡的阿波罗神,可以喝了一整夜的酒之后还领着女伴回家一路缱绻到天明,隔天一早又跳起身,不是赶着回去学校上课就是跃进海里滑水去了——马不停蹄,消耗着泉水一般,汩汩不绝的青春。 但现在不了。肯定不了。现在吴彦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蹲在斐然床边,算准时间,等着把他的Raven公主吻醒。我特别喜欢“斐然”这名字。尤其是那音节,念起来很有一种神采飞扬的意思。我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名字想必是希望将来女儿长大了,无论是事业或家庭或人生,无一不成就“斐然”,无一不引人瞩目。但其实不。吴彦祖洋洋自得,用他依然轮转得不太流利的中文解释,“斐”是因为他和妻子Lisa S是在非洲举行婚礼,至于“然”,则因为他们夫妻两都特别喜欢大自然。然后他还滔滔说起他们在南非那栋筑在郊野的小小营房,房子外头圈起好大的栅栏,那是他和Lisa钻进森林,在岚烟还没散尽之前,一根一根,把树贩子截断后又丢弃的枯矮树头拖回去,慢慢给圈起来的,吴彦祖笑着说,“主要是因为Lisa担心那些牛只冲进花园把她种的花都啃掉啊”——我一边听,一把抓住了岁月在男人身上播种的温柔,原来是让他们的眼角慢慢长出鱼一样的尾巴,然后在逐渐清澈下来的日子不断摆动,而那摆动,是人到中年终于看清楚整个宇宙真相的讯号灯。 因此是谁说的其实并不重要了:一个男人向往什么样的生活,看看他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就知道了。我从不否认直到现在还是被吴彦祖前任女友Maggie Q有如美洲豹般冷艳而深邃的美丽所吸引。琥珀色的眼珠。矫健的肢体。每一个动静,都用神秘包裹着诱惑,随即再用诱惑制造爱的陷阱和危机四伏。更奇怪的是,我竟然同样喜欢Lisa S身上散发出那种到任何地方都显得格格不入的倨傲和疏离感,那种——怎么说呢,即便在酒会里端着一杯酒,但掉入沉思的次数比和别人碰杯的次数多,以及怎么都滑不进当下的场景,经常在世俗里嬉皮,在繁华中陶渊明。吴彦祖这么形容Lisa,说只要给她太阳给她水源,她就有办法像个嬉皮,有滋有味地把日子过得野趣四溢。 更何况吴彦祖是那么喜欢南非,两个人第一次一起出国度假,没有停在约翰内斯堡,也不是住在开普敦,而是直飞南非的深山野岭,住进和非洲人一样的原始营房,那里没有电源,只有大片大片的天空,大片大片的草地,整整两个星期必须和文明完全切割,没有电话电视电脑,除了溪流和树林,根本没有现代城市人习以维生的酒吧餐厅咖啡室,但吴彦祖说,那阵子的Lisa,每天都像云雀一样,啁啾着叫上一整天,比她住在时髦的香港半山和走进摩登的中环置地广场瞎拼的时候还要开心,而吴彦祖自己,则像一艘待修的渔船,船上还有些未清理的木屑,就这样搁在岸边,一点也不着急。 代表作始终摆脱不了那张脸 当然在演戏上,吴彦祖一直都费心绸缪,也一直都尽力补漏,尤其对剑走偏锋个性扭曲的反派角色总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偏好,并且赢过最佳男配角最佳新导演,也数次被提名最佳男主角,不是没有交出过让人刮目相看的作品,但他真正的代表作,始终是他那一张脸——而有时候,在银幕上不费吹灰地赏心悦目,其实就是一种情节设计,就是一种剧情推进,虽然吴彦祖多少会因为人们认定他根本是依赖色相征服观众而觉得太过委屈。 奇怪的是,印象之中,张国荣和吴彦祖相互辉映的画面几乎是没有的。但我一直觉得,如果吴彦祖不那么完美,又不那么克制自己去张扬那一张万马奔腾的俊美,他其实比谁都有条件把自己张狂成另一个Leslie,也因此我常不由自主,把他们郡王式的气派重叠在一起。张国荣说过一段话,我后来想起,仿佛是故意说给吴彦祖听的,他说,“拍戏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只要自己能力可以应付的事才去做——但拍戏怎么能够可以说是应付呢?”演戏是魔,不着魔不成活。演员戒不掉的瘾,是每一个灯光从身上抽开,戏拍完了,但角色还在身体里面抽搐,怎么都驱赶不去,然后一次又一次,享受在一个角色的演出中获得迭起的高潮之后久久不肯遽然抽离的空洞落寞和虚脱—— 而青衣少年声影老,作为日渐没落的香港的最后一个美少年,吴彦祖的神色开始出现人到中年的豁达和宽容,如果他继续留在香港,终将陪着这座城市,一起见证彼此雪泥银灯的风华,渐渐的、渐渐的消散殆尽——我还记得当年杨凡把吴彦祖的照片递过去,林青霞看了一眼马上说,“快,趁别人抢掉之前,赶快把他签下来”,于是才有了吴彦祖咄咄逼人的英气把整个香港电影圈都给震撼的《美少年之恋》,也才有了继刘德华在《阿飞正传》穿着制服深夜巡逻掀刮的警员魅力风球之后,吴彦祖把棒子接过,在戏里演出的少年警员戴着警帽,慢镜头回过头望向冯德伦——镜头里的吴彦祖,结合古旧中国瓷器和西方文艺复兴石膏像的华美和精致,带有巴洛克的繁复和细腻,以及包豪斯的简洁和利落,单靠一张脸,就刻画了香港最美好的那个时代,烙在多少人始终不愿意去相信香港已经回不去的无限嘘唏,也烙在谁也没有守得住香港沧海桑田变幻的空白诺言—— 而吴彦祖是个念旧之人,也懂得感恩,前一阵子才听杨凡谈起,说吴彦祖带着女儿上他家吃饭,他看着吴彦祖脸上泛起慈爱的父性,心底不无感慨,他还记得当年找吴彦祖拍《美少年之恋》,心目中的男主角一定要像刘德华那样,英伟中有正气,并且必须要帅得让男人和女人见了都屏声敛息,而且杨凡还笑着提起,他两次拍吴彦祖,两次都给他安排了在镜头面前洗澡的重头戏,一次是和冯德伦一起沐浴;一次是被王祖贤循水声窥见他用木勺舀水涂抹身冲澡,两次都因吴彦祖没有一寸不让人意乱情迷的肌肉而成为经典,他精实的肌肉,就是杨凡电影镜头里的流金岁月——这点杨凡也不得不承认的,并且笑着说,后来观众都只记得吴彦祖冲澡的画面,根本不再记得是哪一部电影哪一个导演导的戏。 而我终究不觉得吴彦祖的腹肌有多么惊心动魄,反而像宋瓷中一只在建窑里烧出来的黑釉建盏,宽口小足,细节讲究,尺寸庄严,色泽温润,看上去如锦缎、如孔雀翎,如珍珠母贝,他把衣服一掀,那袒露的腹肌,直像艳阳高照下,盏内壁呈现出贝壳内壁犹如贝母般的幻影光彩。就连吴彦祖的妻子Lisa S也说,当年她从天星码头的渡轮上下来,看见《号外杂志》巨大的封面海报,吴彦祖裸着上身,露出壁垒分明的胸肌和腹肌,人鱼线下仅仅以一小块腕表广告遮住,她看了也禁不住惊叫一声,香港怎会有这么“诱”色可餐的男人,暗中把Daniel Wu这名字记了下来——结果一年之后,Lisa终于在一场酒会上正式结识吴彦祖,却怎么也料不到,这个当初以裸露性感身形掠夺她目光的男人,后来竟也俘虏了她的下半生。 至于吴彦祖的人生,枝繁叶茂的,走到现在也只不过刚开了个头——往事云烟,寒暑红颜,他经历过的那些情节和转折,因为丰饶,怎么跳剪,都不可能剪不出一个属于吴彦祖的美少年时代。到现在朋友们还是喜欢叫他祖,或者Wu,这名字代表的,是一个时代的旖旎,一个演员被菲林打磨后显露的深刻和醇厚,是我们对香港情怀依依不舍的最后依偎,也是一个告别美少年的硬汉在空旷的岁月里,没有预警的,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豹变,以及他在虚拟的野地上重复撕裂自己,踏雪,寻梅。
2年前
张吉安首部自编自导电影《南巫》让他载誉无数,别人以为他赚了很多钱,但他表示自己“一分钱也没拿”,甚至自侃是“最倒霉的电影人”,首部执导电影就遇上疫情,甚至为了出席海外影展而前后经历过5次隔离,最后一次还极度忧郁。问张吉安,拍电影是他的第几人生?他以坚定的眼神徐徐道出,“是我回归到最初的人生。”他形容自己在“在不合时宜的年代,做不合时宜的事。”并表示“总是需要有人在钢骨水泥上种花。”或者,他注定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存在。 报道:谢丽芬 摄影:黄冰冰 张吉安首部自编自导电影《南巫》让他载誉无数,别人以为他赚了很多钱,但他表示自己“一分钱也没拿”,甚至自侃是“最倒霉的电影人”,首部执导电影就遇上疫情,甚至为了出席海外影展而前后经历过5次隔离,最后一次还极度忧郁。问张吉安,拍电影是他的第几人生?他以坚定的眼神徐徐道出,“是我回归到最初的人生。”他形容自己在“在不合时宜的年代,做不合时宜的事。”并表示“总是需要有人在钢骨水泥上种花。”或者,他注定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存在。 曾有社交障碍 学习面对群众 张吉安爸爸曾在他童年时帮他去算命,并告诉他“40岁之后拍电影会比较好”,他经历过剪接师、意外(社会组新闻)记者、电台主持人等工作,花了17年时间逐步累积自己的导演功课,他2020年以首部电影《南巫》扬威金马奖时,正值42岁。 我念的是影视本科,曾为了想和电影电视相近,所以去做剪接师,本以为剪的是电影,怎知道却是韩剧,把《冬季恋歌》、《蓝色生死恋》较敏感甚至不符国情的情节,剪成大马可看的韩剧干净版DVD,但这违背了我想创作的良心,所以只做了半年就离开。 在进入电台前,我曾在星洲日报当过意外记者,也在电视台当了2年编剧。我2001年当意外记者时,还是一个资讯不发达的年代,除了要打电话去不同警局,每天早上还得拿5份报纸去不同地方报到,像是去太平间问殡葬业的人前一晚有什么命案、去找解剖官问看死者有什么迹象、然后再去警察总部。这些经历都让我看到生和死之间的距离,并对社会议题有很大的体会。 我2005年加入爱FM当DJ时,同学们都很讶异,因为我小时候很安静,5岁从火场被救出来以后,我其实有社交障碍,也不那么爱说话,但从吉打来吉隆坡生活以后,我去参加剧场、到民歌餐厅驻唱,接触舞蹈和社区艺术,并学习面对群众。 选择走别人没走过的路 张吉安曾以《安全考古地带》和《乡音考古》,获《2010年安卡沙广播影视奖》(Anugerah Seri Angkasa 2010》“最佳电台男广播员”奖,是史上首位以中文节目荣获此殊荣的华裔广播员,更意外二度登上央视《世界听我说》,对于这些成就,他却轻描淡写表示,“总是需要有人在钢骨水泥上种花。” 在我12年的DJ生涯中,《安全考古地带》这较非主流的电影单元,让我有机会访问国内外导演,《乡音考古》则让我有机会去社区采撷被遗忘的人,都是迈向我拍电影、装备自己功能的最佳功课。这么冷门的节目受到了肯定,我颇为惊讶,但也印证了在大马这片土地,需要有人在钢骨水泥上种花,我选择了别人没走过的路,而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我2017年6月30日离开电台,能在2018年11月受邀登上央视《世界听我说》,对我而言是很有意义的。节目组知道我的背景,在他们眼里,广播人都是半个明星艺人,但他们知道我仿如苦行僧的下乡田调后,才发现原来广播人也能以另一种方式,负起社会责任。 我之前花费了13年时间采集300多个老人的乡音故事,并选出其中3个来分享,让我意外的是,过后中国观众帮我开了微博,收集中国歌谣要送给我。我2019年2月受邀上最后一期的《世界听我说:华人之夜》,节目组再把这1万多首歌谣和童谣送给我。很多人并不知道,声音的记录是很重要的,如今有不同籍贯的语言在不知不觉中消失,我当时的分享启发了很多人,如今仍有在延续这方面的工作。 17年后回归电影本业 张吉安表示拍电影是他“回归到最初的人生”,每个人走向电影的方式并不一样,没有最好的方式,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虽然《南巫》让他载誉海内外,他却自喻“倒霉”。原来2021年受邀当金马影展评审,是他人生中第3次出任影展评审。 我花了17年时间,在40岁以后回到电影的本业。如果要我总结《南巫》这2年来的征途,我觉得自己是个倒霉的电影人,一拍完电影就遇上疫情,电影本该去国外后制,但我却只能选择线上完成。电影是大众媒介,但我因为疫情的关系,仿如跟世界断绝了来往。或者,每件事的发生,都有它的命中注定。 在电影入围不同的影展后,一些限制导致我只能在线上放映、交流,也多了一些时间沉淀。我为了金马影展、瑞士卢卡诺影展,前后隔离了5次,每次都14天,2年中就有70天在隔离中度过,而搭飞机也有一定的风险。这些对一个新导演来说,都是很特殊的经历,第一部电影就遇上世界大灾害,残酷但难以磨灭。 我第一次以影评人身分担任影展评审是在2011年,还记得那是大年初一,飞去伊朗一星期出席德黑兰影展。虽然2021年的金马奖是我第3次出任影展评审,却是我当了导演后第一次当评审,也是金马评审团中最年轻的一个。金马奖每个奖项的讨论都很深入,像是最佳男主角,最后被讨论的是张震和吴镇宇,一个是患上癌末的警察,一个是流浪汉,造型上如脸上倦容、脚上伤口都被讨论,这些我都用在自己执导的第2部电影《五月雪》中,而我自己也还在学习。 选完得奖名单后,我们都得对外隔绝,直到典礼结束前10分钟,才归还智能设备。而我在2020年以《南巫》获得“最佳新导演”时,拿了奖座,到了后台才现场放上有我名字和电影名称的铁片,另4个同时入围的铁片则被销毁。这是我参加过这么多次影展,最严谨的一次,所以金马奖这么权威,不是没有道理。 以影像保留原始风貌 张吉安因为疫情关系,曾长达2年没回家乡吉打,今年新年回家时,父母都在串流平台看过了《南巫》,他们没多说什么,只表示电影里称呼名字的方式很有趣,并形容他们是很单纯的观众、很朴实的父母,孩子若有点成就,就会觉得安心。 《南巫》对我自己和家乡有什么意义?很多导演都会拍摄和自己家乡有关的题材,我选择自己半童年自传的题材做第一部电影,是因为那时象屿山周边有些工程,所以我想在它被改变之前,先记录它的原始风貌,但如今因为疫情的关系,已经停工。我常做社区关怀的工作,每个地方的变化,我无能为力,只能用影像方式来保留,再让当地的居民去驻守。 这两年疫情的得失?我反而觉得自己活得像一个人。以前做广播甚至媒体时,我吃饭从不定时,甚至一天只吃两餐。有时节目做到凌晨1时,我凌晨2时才吃晚餐,半夜三、四时才睡,不规律也不健康。但在疫情之下不能出门,我一天3餐都很规律,每天规律地看一本书、听一张黑胶唱片,再把过去10多年采集的人、社区故事录音一一重听,分门别类,还因此写了3个电影剧本。 想拍妈姐留守老街故事 张吉安承认在《南巫》扬威海外后,有投资商找他拍贺岁电影甚至是商业喜剧片,但他还是比较想拍人文关怀的电影。而他下部将拍摄的作品,是刚在威尼斯影展获选“内容合资市场”,由曾宝仪监制,集合10位国际导演(他是其一)拍摄的《Tales Of Taipei》。 如今有香港、中国甚至泰国的案子来找我合作,所以我执导的第3部电影长片,未必会拍自己写的剧本,我也想和不同的国家地区电影方合作看看。我未来想拍的大马故事,其中一个是老妈姐和18个金兰姐妹的题材,她从下南洋到经历大马独立,姐妹一个个离逝,而她留守一条老街的故事。我在2015年采访到最后一个老妈姐,所以很想拍摄她沧桑悲凉的一生。我也想拍峇峇娘惹的故事,但就想用峇峇、娘惹语参杂福建和马来语,呈献他们原来的语言和生活文化。 别人爱问我拍《南巫》赚了多少钱,其实我一分钱也没拿,包括自己的导演、编剧费。我觉得首部电影是一位导演跟世界打招呼的方式,钱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告诉大家,你的能力在哪里。我是本科生,对电影有自己的执着和梦想,我从不理钱的事,但如果超支了,制片就会叫我省点拍。凡是有刚毕业的学院生来找我咨询,我都很乐意分享,我都会教他们,第一部电影该如何出发,不要先想赚钱,而是厘清自己想拍怎样的电影、想说怎样的故事,即使用很少的钱,也可以拍出好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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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大柔佛》社区报本期〈这些人,那些事〉,将回顾苏木有(1919-2002)从割胶少年到成为闻侨及儒商,并荣获“林连玉精神奖”的传奇一生。 报道、摄影:林伟良 “华仁中学之父”苏木有是早年峇株巴辖华教及华团的灵魂人物,他曾担任16个社团组织的要职,并为华中带来新生,其波澜壮阔的一生,也是本地华人奋斗史的缩影。 星洲日报《大柔佛》社区报本期〈这些人,那些事〉,将回顾苏木有(1919-2002)从割胶少年到成为闻侨及儒商,并荣获“林连玉精神奖”的传奇一生。 [nonvip_content_start] 从小从事割胶工作 根据华仁中学出版的《华仁风范——苏木有》传记,在1925年,苏木有年仅6岁就随父母从中国福建南安来到马来亚,并定居在峇株巴辖。 苏木有从小从事割胶工作,22岁时在中江开始树胶生意,但二战时期日军入侵打断了他的创业之路,他只好躲在乡村从事小买卖并学习经商之道。 到了1946年,苏木有与伙伴合创永南公司,主要从事树胶生意,正好赶上50年代树胶大涨价,他也崛起成为本地响当当的“闻侨”。 投身建筑业 发展住宅区 60年代起,苏木有投身建筑业,与吉隆坡周来建筑公司合作开发峇株巴辖第一个现代化花园住宅区——独立村(也称周来花园),并逐渐创业致富。 当时本地人多数都还住在亚答屋里,苏木有发展住宅区,为社会作出贡献,因此独立村的一条道路特被命名为苏木有路(Jalan Soh Bok Yew)。 此外,苏木有在战后积极参与社团工作,成为重要的地方领袖。在我国独立前,社团组织主要负责协助与政府联系及帮助乡亲等工作,但苏木有却带领这些组织转型,将资源集中在华教。 曾任华仁中学董事长逾37载 华仁中学创校至今已有82年,其中有37年半是由苏木有担任董事长,他也曾“十顾茅庐”聘请严元章出任华中校长而传为佳话。 苏木有在1938年曾担任白沙浮育才小学(普乐小学前身)校长,并开始与华教结缘。1948年,他加入“华侨中学(华仁中学前身)复兴建设基金委员会”,帮助华中筹款重建校舍。 曾历经日战时期又复校 日据期间华中被日军占领,战后又成为英军驻扎地,直到1947年才重新复校,当时华中需要巨款来重建校舍,就组织了上述委员会,以表演京剧的方式来筹款复校。 过后,苏木有在1949年加入五校董事会,1953年中选董事长后,隔年就邀请当时是麻坡中化中学副校长的严元章博士出任华中校长。 苏木有先后十次往返峇株巴辖与麻坡游说严元章,比刘备“三顾茅庐”更有诚意,最终谈妥“董事办校,校长办学”的条件,严元章才答应出任校长。 与严元章 白纯瑜列为“伏龙三君子” 严元章掌校后进行变法,举办课室布置及同乐会,并立下“进步再进步,学静兼学动,成人且成才,有为且有容”的办学理念。 因此,严元章奠定了华中校园传统,接任的校长白纯瑜则坚持华中不改制成为国民型中学,而两人背后是苏木有无条件的支持,三者缺一不可,才塑造出华中今天的风貌,所以三人也被誉为“伏龙三君子”。 接连助华中渡财政危机 在华中拒绝改制而面临严重的财政困境时,苏木有采取2项重要的方案,让华中挺过艰难的60年代。 当时是树胶业蓬勃发展时期,苏木有首先争取峇株巴辖树胶同业公会的同意,只要峇株巴辖出口一担的树胶,就捐五角至一元给华中,接着让五校董事会置办校产来“以地养校”,将收取的租金用于补贴办校资金。 到了70年代,苏木有又开始进行校园建设工作,完成了华中大礼堂、图书馆、室内体育馆及振华综合大楼。 曾获“林连玉精神奖” 除了华中以外,苏木有对峇株巴辖华小和大马华教也有很大贡献,他曾担任峇株巴辖“五小”,即正修一二校、爱群一二校和华仁小学董事长,并于1993年荣获“林连玉精神奖”。 此外,在1986年,苏木有也秉承“事业有成回报乡里”的精神,回到中国南安造福乡亲,并于1998年获得泉州市人民政府颁发“造福桑梓”纪念状以表扬贡献。 苏木有于1982年捐赠一辆旅行车给当地市政府,之后与三弟苏健能在其出生地南安市赤岭村,捐建南安赤岭小学的教学大楼,大楼后来被命名为“木有健能楼”。 何灿浩:苏木有是华中核心 《华仁风范——苏木有》传记作者何灿浩认为,华中建校至今经历两次危机,即战后复校及改制风波,苏木有都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因此被誉为“华中之父”当之无愧。 他说,“虽曰守成,实如开创”,苏木有虽然不是华中创办人,但却不只延续华中的生命,也为华中带来新生。 “苏木有是一股串联各方力量的核心枢纽,他的很多成就都不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身旁和背后有很多人辅助,最终才能为华教及社团作出巨大贡献。” 张胜全:曾是华团号召力最强领袖 柔佛州南安会馆执行秘书张胜全表示,苏木有在80至90年代,曾担任过16个社团组织的要职,是当时本地号召力最强的华团领袖,只要登高一呼,即获万山响应。 他说,苏木有担任过的职位包括:峇株巴辖中华商会会长、中华公会副会长、福建会馆会长、树胶商公会主席、华仁中学校友会顾问、五校董事长、五小董事长、同仁医社副主席、柔州董教联合会主席、南安会馆会长、苏许连宗祠主席、南马汽水商公会主席、马来西亚南安社团联合会副总会长、中华总商会董事、福建社团联合会董事及董教总联合会董事。 他指出,苏木有对本地社团贡献良多,他在60至70年代筹建完成柔州南安会馆的两栋会所,而且也建成了峇株巴辖大马路的福建会馆大厦。 成立华中助学金委会 他说,苏木有还在1984年发起成立“华仁中学助学金委员会”,由峇株巴辖中华商会、中华公会、福建会馆、树胶商公会及柔州南安会馆组成,每个单位每年认捐4000元。 “当年凡是本地闻人往生,苏木有都会亲自上门吊唁,并说服丧家支持华教,认购五校董事会的华仁中学礼卷,将帛金悉数捐献华中,一些丧家还以一元对一元的方式来增加捐款支持华教。” 苏志贞:父亲是孩子良好典范 苏木有的儿子苏志贞说,父亲生前对华教充满热忱,有时面对生意低潮期,依然出力出钱支持华仁中学,从来没有怨言,为子女们树立良好的典范。 因此,他赞助出版《华仁风范——苏木有》传记,除了缅怀父亲之外,也希望发扬父亲爱护华教的精神。 “我记忆中的父亲总是在外奔波忙碌,有时从新加坡回到家中不到2小时,又要赶去吉隆坡,他对华教及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忱,值得后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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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李仁饰演的父亲,经常和阿吉一起倒数,实际上就是池家庆和爸爸的儿时记忆。当时父亲的杂货店经常停电,父子俩就提着凳子坐在外头乘凉。看着那一排的路灯,爸爸说:“你信不信你倒数,数到一,整排路灯就会亮起来。”他满着怀狐疑听爸爸倒数:10、9、8、7……3、2、1……眼前的路灯在初降夜幕里瞬间亮了起来。即使长大后知道这些路灯只要到了傍晚7点钟就会自动开启,但他回想起父亲为他营造的魔幻世界,嘴角仍情不自禁扬起。“这些日常的细节,当我爸爸在生时,我是不会想起的。他去世后,我才想起来。幸好,我们的回忆是美好的…… 报道:本刊 叶洢颖摄影:本报 黄安健、部分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由大马导演池家庆执导,杨采妮、白润音、吕雪凤、李李仁演出的《嗨!神兽》入围了第57届金马奖“最佳视觉效果”提名,也入选了韩国釜山国际儿童暨青少年影展Asia Panorama单元以及首尔Guro儿童国际影展竞赛片,成绩可谓斐然。 这是一部讲述父子情,如何走出丧亲之痛的奇幻电影,亦是导演池家庆与故去父亲的隔空对话。 在传统的东方家庭,“父亲”这一角色在很多人的成长过程中是缺位的,以至于相较起母亲,和父亲的感情往往较为疏离。 当我点阅池家庆受访的报道时,发现他频频提及父亲,尤其观影时,贯穿全片的脉脉温情、浓浓思念和化不开的悲伤,更能感受到《嗨!神兽》是他写给父亲的一封家书,于是不禁对他和他父亲的故事产生好奇。 [nonvip_content_start] 来到他位于八打灵的工作室,抬头一看招牌就知道自己没有找错地方:因为招牌的图案正是一个小孩趴伏在马来貘身边熟睡,与《嗨!神兽》电影海报的元素如出一辙。 难道工作室是在电影上映后才成立的吗? “不是的,2010年就成立的了,我很早就知道那个(食梦貘)传说。”池家庆解释道,“当时在设计公司的图标时,刚好想到这个传说,就觉得一只马来貘一直陪着一个有梦想的小孩,在它的陪伴下,噩梦会被吃掉,美梦就能成真的感觉。” 10年后,这头马来貘真的陪伴着一个小男孩走过丧父之痛。 爸爸乐天开朗  留给我满满美好回忆 池家庆出生于瓜拉雪兰莪的丹绒加弄(Tanjong Karang),家里包括他在内共孩子5人,由于他是长子,当教师的妈妈对他的学习要求较高,而爸爸则是经营杂货店,如同传统的父亲,主要承担经济重任,保障家人吃饱睡好,较少关注学习成绩。 “我爸爸是乐天派,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轻松以对。”他说,“我遗传到我爸这点。” “所以我从小到大跟我爸相处都是很开心的,因为我们很少讨论课业的话题,反而常常聊一些天马行空的的东西。” 池家庆在中学时期是一名理科生,数理成绩名列前茅,是邻居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母亲一直认为他将会成为一名工程师或从事相关工作,鼓励他报考新加坡理工大学,没料到同时他也悄悄地报读多媒体大学。 “其实念完中五,我就很讨厌读书。虽然我当时不知道多媒体设计(multimedia design)是什么,也还没有网络,我只知道我不想做工程师。” 结果两间大学都给他发出录取通知书,他坚决选择了多媒体大学。 “直到我去参加多媒体大学迎新会的前一天,我妈还给我打电话,劝说我要不要再考虑去新加坡?” 甫踏入崭新世界,早就急欲摆脱被理科环绕的他,自然不改初衷,母亲为此感到气愤。 刚入学第一堂课,老师让他们拿着一张空白的图画纸,看到什么东西先把它的线条画下来,如此下来三四个月,即使池家庆自己感到很新鲜,但免不了开始心生犹豫,更勿论原本就持反对意见的母亲。 毕业后,他在家里待业长达半年,母亲再次建议他报读师训,以便成为教师,有一份稳定收入。 母子二人再次起冲突,他决定收拾包袱离开老家到吉隆坡打天下。 虽然初始与朋友合伙接一些婚庆的摄像工作,两年没有发过工资,日子过得苦,还试过穷到没有钱打油,需要跟朋友借钱。 “我也不敢跟爸爸说,因为跟家里要钱就证明我不行。” 日子苦归苦,可是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也甘之如饴,毕竟唯有热爱才是坚持的动力。 渐渐地,他们开始陆陆续续从电视台接到许多工作,慢慢了解何谓剪接、摄像、导演,然后爱上了通过镜头讲故事,于是正式往“导演”的方向迈进。 “后来,我(执导)的《媒人帮》首映,我还带我爸妈去看,他们才知道我这么多年来忙什么。” 主动给爸妈爱的抱抱 相比起担忧他生计而不赞成他走艺术路线的母亲,尽管父亲对他的影视事业不甚理解,也没有将他的支持和爱宣之以口,却付诸于行。 比如池家庆当时带《媒人帮》的海报回家,父亲便拿着海报到常光顾的咖啡店,问店主是否能把海报张贴在店里。 “我看到时真的很感动。我爸爸不是那种会把爱挂在嘴边的人,他这举动会让我觉得他真的以我为傲。” 而母亲从劝他当老师,改口为:“有没有接到工作?能不能糊口?” 他笑说,父亲和母亲个性是极为两端的,与母亲剑拔弩张的时候多,和父亲却是勾肩搭背的关系。 “我和爸爸是可以勾肩搭背的,因为他很胖,我老喜欢戳他,他也不在意。” 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相处方式,其实都是出自爱。 就像普通的东方家庭,他们亲子之间的感情含蓄内敛,直到他大学有一次到好朋友家中做客,看到他们会拥抱、亲吻,初始会认为这是不是“太超过”(too much),后来沉下心来一想:这才是爱的表现。 “于是我放假回乡,在准备返回吉隆坡前,我突然抱了我妈妈,她真的有震惊到,然后再抱抱我爸爸告别,那次看出来其实他们是很渴望的,但他们很难主动做出来。” “后来有一次,我走得匆忙,我妈妈追到门口说:‘家庆,你还没抱我呢!’,我爸也会假假走出来站在那里等我抱他。” 亲子间总需要有人先改变,会有多少父母真的抗拒子女们的拥抱呢? “我们兄弟姐妹也因为会彼此拥抱,关系变得更亲密。” 父亲的离世来得太突然 “父亲”是他强而有力的后盾,即便已经成年,成家立业,但凡在外遭遇问题,只要回家就有人可问,甚至协助他解决难题。 “直到我爸爸去世,我觉得我的世界崩塌了。回到家里无人可靠,我还是家中的长子,必须要成为‘爸爸’那个角色。” “很多人来问我要怎样?要如何处理?可是我也没有处理过,不知道要怎么做。” 2015年父亲感染了骨痛热症,当时他们不以为意,他在医院陪伴他。结果医生巡房时,一看他的脸色惊觉不妥,判断出他已经出现内出血的状况,要立即转送双溪毛糯医院。 “其实我爸没觉得不妥,只是觉得累,我们在救护车上聊天。” “但是送到双溪毛糯,我只见一群医生围着他讨论病情,然后就告诉我他病情非常危急,器官开始衰竭,需要立刻动手术,否则当晚会陷入昏迷,然后突然就走了。” 父亲在进入手术室前,意识依然非常清醒,他和母亲还跟父亲说明为何要做手术,询问父亲的意愿。 “他说ok,然后紧抓着我妈妈的手,能看出他很紧张,接着就送进手术室。” 那是他见到父亲的最后一幕。离别来得太突然,杀得他一个措手不及,让他坠入在一场醒不过来的噩梦里。 最讽刺的是,父亲刚买了新房子,想着孩子长大了,想从小房子搬到大房子,结果还没来得及入住,新家变成灵堂。 “现在我回去时,新家依旧没人住。会觉得房子大不大不重要,现在觉得家很大,可是很空,因为爸爸不在了,要那么大的房子来干嘛呢?” 和爸爸一起倒数是最浪漫的事 在处理后事、祭祀那段浑浑噩噩的时光,他看见一个跟父亲关系很亲,年约7岁的表弟蹲在角落,他便走了过去,表弟抬头问:“姨丈是不是不会再回来了?” 闻言犹如醍醐灌顶,行尸走肉仿佛魂归附体,抱着小表弟大哭,因为他真的意识到父亲再也不会回来了。 “爸爸死后,我们一直忙于各种祭祀,好像不做就不孝顺。面对死亡这件事,我们到底在忙什么?忙得连父亲去世的这件事都没时间消化,没有时间跟兄弟姐妹一起回忆和父亲过去的点滴。” 小表弟的一句话,让他开始编写《嗨!神兽》,展开漫长的告别和纪念仪式,用影像承载父子间的回忆,以及道不尽的思念之情。 比如李李仁饰演的父亲,经常和阿吉一起倒数,实际上就是他和爸爸的儿时记忆。 当时父亲的杂货店经常停电,父子俩就提着凳子坐在外头乘凉。看着那一排的路灯,爸爸说:“你信不信你倒数,数到一,整排路灯就会亮起来。” 他满怀狐疑听爸爸倒数:10、9、8、7……3、2、1……眼前的路灯在初降夜幕里瞬间亮了起来,让当时年龄尚幼的他,对父亲崇拜不已。 即使长大后知道这些路灯只要到了傍晚7点钟就会自动开启,但他回想起父亲为他营造的魔幻世界,嘴角仍情不自禁扬起。 “这些日常的细节,当我爸爸在生时,我是不会想起的。他去世后,我才想起来。幸好,我们的回忆是美好的,真的很疗愈。” “人离开之后,他留下最好的礼物,就是美好的回忆。” 而且这些是独一无二的专属记忆,连弟妹们看了电影才知道原来哥哥和爸爸之间有过这样的时光。 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显然池家庆是幸运的前者。 人生非得一定要“和解” 那么,在《嗨!神兽》收获不错的成绩后,他和母亲和解了吗? “我妈看完这部电影后说,她觉得我很可怜,因为她觉得自己像那个阿嬷,一直在崩溃,而我是杨采妮,一直在忙碌。” “我听完就想哭,因为有种小孩被妈妈抱在怀里说‘你辛苦了’的感觉。” 至于对他行业选择上的“和解”,他则认为不需要强求。是呀,为什么非要“和解”呢? “当你跟价值观不一致的人聊天时,尽量不要希望能达到共识。相比起我入围金马奖,可能跟她说接到一个工作,她会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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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倪匡和蔡澜来马,分别在吉隆坡和槟城主讲“蔡澜倪匡老友讲老友”座谈会。2022年7月3日,倪匡告别精彩一生。星洲人VIP内容专区特别转载当年的讲座内容,借此纪念倪匡。 整理:梁盈秀 【最欽佩 高陽】 倪匡早期写武侠小说出身,但他的武侠小说原不如他的科幻小说让人熟悉。他最脍炙人口的一本武侠小说,大概是《六指琴魔》。那时港台最著名的武侠小说家要数卧龙生、金庸及梁羽生,古龙的风行是较晚的事。倪匡后来写的《独臂刀王》虽受张彻器重,要他改成剧本,但拍成电影《独臂刀》后,除了“编剧倪匡”是属本人所有,原著的对白与情节已被改得面目全非。 倪匡写武侠小说更为人津津乐道的一件趣事,是替金庸捉刀,续写一小部分的《天龙八部》。他曾在一次受访时说:“1967年,金庸离开香港几个月,我帮他代写正在连载的《天龙八部》,他当时开出的唯一条件,是不可以死人,因为个个都有用。不过他上午上机,我下午就弄盲了阿紫的眼睛,因为她实在很讨厌。哈哈哈哈。” 金庸也在文章里提过这事,后来重新整理《天龙八部》,就把倪匡补写的那段删去了。 倪匡曾公开说,他最推崇的小说家包括金庸、古龙、琼瑶、亦舒、高阳、夏树静子、爱伦坡;最推崇的散文家是柏杨与李敖。这次和记者一起打边炉,他忽然转过头,认真地说,他很钦佩高阳。“历史小说是很难写的,高阳写得很好。尤其是《荆轲》,写了50万字,真不容易。” 【最好人 蔡瀾】 倪匡与蔡澜交情、认识之深,可从一件蔡澜写过的小事看出来。话说在第25届金像奖颁奖典礼上,倪匡与蔡澜受邀颁发最佳编剧奖。在后台等待时,工作人员替他们准备了小字条,请倪匡上台谈“小说与电影的关系”,蔡澜则谈“美食与电影的关系”。两人看了看,都扔掉了小字条。 一上台,倪匡就问蔡澜:“我写了多少剧本你知不知道?” 知道。”蔡澜说:“邵氏年代,拍过的有261部。没有拍,拍不成的也有100,加上台湾导演、独立制片双手捧着白银而来的,也至少有两百,加起来一共有561°” 蔡澜再问:“写了那么多剧本,为什么没有得到金像奖,你知不知道?” 倪匡懒洋洋回答“知道。写得糟透了嘛。”全场大笑。两人颁了奖,一鞠躬,下台。 倪匡近年深居简出,请得动他出国演讲或游玩的,更只有蔡澜一人。这回来马,也是蔡澜同行。 自认“肥肥白白”的倪匡笑言,他对于优美风景的追求,已经是“有心无力”,而蔡澜非常清楚这点,所以只要跟着蔡澜,天生路痴的倪匡不必惧怕迷路或翻山越岭去看美景,蔡澜自会把一切安排妥当。 倪匡吞一吞口水,笑说:“你知道的,跟着蔡澜,都是吃好住好,所以只要他开口邀约去玩,我就一定不会拒绝了!” 【最好玩 古龍】 虽然已离开人世23年,对古龙这位老朋友,倪匡至今仍不胜怀念。 1967年,倪匡去台湾,第一次认识古龙,先是帮一份武侠杂志约稿,一见如故。倪匡不断向张彻推荐,建议将古龙小说拍成电影,未果,便向楚原说情,后来拍成了《流星蝴蝶剑》。 有一次,倪匡、蔡澜、古龙三人在台北古家聊天,在座的还有三毛。当晚三毛穿了一件露肩的衣服,雪白的肌肤看得古龙与倪匡两眼发直,忍不住偷偷跑到三毛身后,说一、二、三,两人一起在三毛左右香肩各咬一口。三毛也不生气,反倒哈哈大笑。 倪匡在文章中数次写到古龙。最匪夷所思的,是古龙的葬礼。两人往常一见面就要喝酒,葬礼上,他带了48瓶XO放在古龙身边。后来担心有人来偷,就与几位守在棺木边的人把酒打开,每瓶喝一半。喝着喝着悲从中来,倪匡忍不住对着棺木里的古龙说:古龙,你也起来喝一点。 酒还没有倒进古龙嘴里,那嘴里就喷出两公分的血柱。当时在场的有很多朋友,包括三毛,见状赶忙拿纸去堵住古龙的嘴巴。倪匡大叫,以为古龙只是装死,就要上前去把他扶起来。旁边的人担心戶变,急忙把倪匡拉开,并钉上了棺盖。三毛拿了一堆带有古龙的血的纸,问他:“怎么办?”他说:“我要我要。”结果带回香港,倪太吓得要死,全给扔掉了。 这事,倪匡在大马讲座会上又再复述,讲时依然深深感念。他可不理会别人的半信半疑。 倪匡坦言,这辈子最开心最快活、最好玩的时候,应是古龙在世的时候。他常叹息:“我带着古龙发达,但可能也因为这样害了他,他发达太早,饮酒太多。” 【最信服 金庸】 倪匡曾写说,金庸的头极大。他有三个大头朋友:金庸、张彻、古龙。“这三个大头朋友,头都大得异乎常人,事业上也各有成就,和这三个大头朋友在一起,常有一种极度安全感。就算天塌下来,也有他们顶着。” 有一件小事,或许也能作为这“顶着”的一项附记。话说倪匡当年写《地心洪炉》,卫斯里落难南极,见一只白熊跑过来,便杀了剥皮取暖,吃肉充饥。有读者来信投诉:南极没有白熊,南极只有企鹅。 从来不理读者来信的倪匡照样漠视。结果这位读者每天寄他一信,愈写愈长,分析他态度不严谨、对读者不负责任、误导……要他解释,否则再写下去是厚颜无耻。倪匡火了,便在专栏上回复。原是250字的篇幅,他放大字体,只回答两句——××先生:一、南极没有白熊;二、世上也没有卫斯理。 平日个性严肃的金庸竟也出面“包庇”他:“原来南极是有白熊的,现在没有,因为给卫斯理杀掉了。”读者气炸了,最后一次来信,信中写着两个大字:“无赖!”倪匡大笑。 自从金庸生了一场大病动手术后,倪匡坚信金庸换了血,换了“脾气不好血”。 “他动个手术就输了不少血,那血大概都是属于脾气不好的人,所以金庸的脾气就变坏了,动不动就发脾气。” 倪匡自爆,在一次的饭局上,金庸夫人先向在座的老友们道歉,频说金庸脾气不好请大家多多包涵。惹得他又哈哈哈哈大笑四声,然后假装严肃的说:“老朋友说什么包涵啊?他要发脾气就由得他发,反正,他发我脾气以后,我就会发他脾气了!” 【最不捨 黃霑】 1989至1990年间,倪匡、蔡澜与黄霑联手主持深夜清谈节目《今夜不设防》,刚播出就大受好评。 当年制作《今夜不设防》有段故事。蔡澜曾说,倪匡那时喜欢上一家夜总会的妈妈生,经常邀他们前往捧场。不过夜总会的女人不怎么好看,酒又不好喝之余,三人自己谈天也要花万元结帐。后来蔡澜提议将这形式搬上电视,便出现了《今夜不设防》。 倪匡则认为黄霑是真才子,文宇就如人一样,率性而为,真挚而不作状。“我想念黄霑,这家伙很好玩,尤其是他喝醉酒了,全身红通通,脱光衣服就在你面前活蹦乱跳,活像一只龙虾。没有人会比他更好玩了,和他在一起,绝对不用担心会被他伤害,就一直笑一直笑。” “黄霑比古龙更好玩,‘瓣数’多,我不舍得他。”被问最不舍得黄霑什么,倪匡答:“任何都不舍得。”倪匡回忆说:“以前我和黄霑通电话,谈一小时,哈哈笑的时间占了55分钟,挂断电活后我还在笑,可是就完全不记得谈话内容,哈哈哈哈!” —原载《亚洲眼》2009年1月号— 相关文章:【专访倪匡】与倪匡打边炉,听倪匡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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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亚洲眼》月刊副主编梁靖芬远赴香港,与倪匡和蔡澜一起吃火锅。倪匡边吃边说,从狗仔、倪震和周慧敏,说到生死、文字、西湖和种花;记者边吃边访、边听边记,在妙言妙语间,留下了这篇难得的专访。倪匡于2022年7月3日辞世,星洲人VIP内容专区特别转载此篇文章,纪念倪匡带给我们的文字、精神和笑声。 報導:梁靖芬攝影:黃安健 在香港铜锣湾的培哥火锅店里,面对倪匡这样的人物——1935年生的他,年逾古稀却情怀如赤子;自认“什么生活技能都沒有”却凭一支笔写出比谁都丰盛的人生,阅历传奇多过一般人吃过的米,一问一答的访问方式当然不管用。随兴吃喝的场合,好像也不太适宜谈正事。况且,还有什么问题是没人问过他的、还有什么小爆点,是比他自爆的来得精彩呢?只要有机会坐在他身边听上一些,就觉得妙不可言了。 【戲說狗仔】 倪匡1992年旅居美国三藩市,于14年后的2005年底重回港岛定居。一返港即遭香港狗仔跟拍,不论访友或购物,皆跟进跟出。对香港一众名气界人士闻之变色的狗仔,倪匡笑言不怕,甚至好心地停下脚步让他们拍。狗仔却说不要,硬请他继续走动,说这样才更有动感,才“像偷拍”。 他还坐过狗仔队的顺风车。有一次打算出门访友,门口原驻了三五狗仔守株待兔,倪匡见状,就问:“你们是不是一定要跟?”狗仔答:对不起阿叔,我们只是任务在身。倪匡便说:“那太好了,你们哪一家的采访车大的靓的?我坐你们的车一起走。”狗仔的反应是怎样的,倪匡没形容,大概是惊宠有之吧。他说:“我就让他们问个够啊。” 同桌用餐的友人笑着插话:“看来狗仔也要有一定身家,没有七人座车最好不要跟拍倪生。” 还有一次,狗仔不知从哪里探知倪匡从大屋搬小屋的“新闻”,好容易逮着外出的倪匡,马上趋问经济状况,但又加上“你不用否认了,我们有齐一切证据”云云。倪匡笑嘻嘻地在餐桌上重述,有点无辜:“哪有人这样的,叫我不用否认……哈哈哈哈。”后来干脆顺着狗仔队口吻回话:“是啊,你如果知道哪里天桥底适合露宿,不要忘记通知声啊。” 一男一女两个狗仔马上脸红,逗得倪匡更乐,忍不住啧啧称奇:“你们也会脸红哦……哈哈哈哈。”餐桌上,倪匡还煞有其事地补充:“也许两人刚当狗仔不久啦。” 【倪震和周慧敏】 儿子倪震与女友周慧敏皆是红人。两人拍拖十几年,江湖传言倪匡曾经催婚,说想抱孙子的他曾开出港币一亿的价码,“奖励”周慧敏生小孩。倪匡边吃边自爆这事,表情尽是啼笑皆非:“傻的,如果我有一亿,我就自己生啦……” 但倪匡倒是顶想抱孙的。在来马的讲座会上,有读者问起被倪震与周慧敏“视如己出”的小猫周慧豹,他即真情流露:“你说,儿子不养儿子养宠物,有什么道理!”早前倪震与周慧敏传出情变,记者追访,倪匡的反应是:“我有感觉,但是为什么要告诉你?” 除了倪匡,倪太李果珍也是狗仔跟拍的对象之一。“有一回倪太到药房买药,狗仔就跟去拍……却不敢问倪太买什么药,后来跑来问我。我说:避孕药!” 同桌友人听到这里,马上起哄:“当然啦!如果说买伤风药,人家会说:卫斯里伤风啊,多逊啊……”众人大笑,倪匡更是乐不可支,反倒没人在意最后真买什么药了。 【說文遺字】 写作近一辈子,也与文字打了一辈子的交道,据说早在“写作的配额用完之前”,倪匡能在一小时内写5千字。1965年到1995年,是他的写作高峰期。他自己则说:“我通常在一小时可以写11张稿纸。每天平均写两万多字。” 倪匡对文字是很敏感的。席间谈起在三藩市住处附近的大树,因染病而濒临枯死,树医生诊断后指那棵树是一棵“dying tree”,须被砍掉以策安全。倪匡很纳闷,“dying”,中文应该怎么说?他问同桌的我们:“死亡中的树?你们说,‘死亡中’这字眼是中文吗?中文没有这种说法吧。” 广东话可能有的,席上有人提醒,叫“死紧(音gán,正在死)”。倪匡不置可否,嘟嘴蹙眉追加一句:“是死梗(音gáng,死定)。”自然又引起大笑。 倪匡的中文说得流利,咬字清晰,比他说的广东话易听多了。他说广东话又快又急,江浙口音也重,不看嘴型,还真有点难猜。他自己说,进步很多了。 大家还交流起大马的中文用语习惯。虽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习惯,倪匡还是马上学了起来。话说本地人或许受日常词汇所限,平日说话用形容词,总爱“留有一手”,比如说一个地方很好玩,那用语便是:“那个地方好玩到……”“到”字后头的意思戛然而止,大有“非笔墨所能形容”的境界。 这当然是穿凿附会的解释,是个玩笑,不料倪匡听了即学即用,转头就与倪太用广东话说:“那个美女靓到……” 他还故意拉高“到”字的发音。 【說西湖】 倪匡是浙江人,对杭州西湖很有感情。2007年底,杭州的西湖与台湾埔里的日月潭结为“夫妻湖”。那么,“谁是老公,谁是老婆?”那时倪匡与蔡澜正在埔里的金都餐厅吃饭,当地高官也来参加,便回他:日月潭是丈夫。 倪匡不信,马上反驳:“哪有这种道理!西湖大得多,应该是老公才对。”两个人争论不休,差点打架起来。他回港后上网一查,发现日月潭要大一点(日月潭面积为7.93平方公里,西湖是6.5平方公里;日月潭水深达30米,西湖水深仅3米),立刻请蔡澜写信向人家道歉。 这回边吃边笑着重述,还是听得出他仍有点不服气,但却不是因为不认输,而是:“那时我还小嘛,站在西湖边都看不到对岸,当然觉得西湖很大啊!” 【笑說生死】 倪匡有一儿一女,倪震与倪穗。好友蔡澜说,比起倪震,女儿倪穗更得父亲个性的真传。 倪匡在《倪匡传奇》中写过自己险些溺毙的经历,但是一对儿女据说两三岁就学会了游泳。说起孩子的奇事,倪匡也像平常父母脸上带着点自豪:“我的两个仔女3岁就会捉着我的脚趾,在泳池中浮水。”深怕别人不信,还比手画脚重复了一次。可能较感到难以置信的是他自己。 倪匡较偏心女儿,似乎已不是秘密。他喜让人猜女儿小时的外号,原来倪穗3岁起就有个外号叫“毛泽东”,意谓“无法无天”。当然,这是倪匡宠出来的,他曾说,“女孩嘛!要照顾多些,老爸不疼她,谁疼?”但是疼归疼,有个顽童似的父亲,倪穗从小到大也没少被捉弄过。餐桌上倪匡又爆料:“我三十岁就和女儿说,爸爸就来死啦(爸爸快要死了)、爸爸就来死啦,哈哈哈哈。后来女儿有一日反过来生气我:你三十几岁就说要死了,说了几十年,怎么到现在还在啊……” 言下之意是有点怪罪,被这顽童父亲耍了,白白受惊几十年。难得倪匡与女儿对生死如此豁达。 【说种花】 旅居三藩市多年,倪匡与太太住在3千多坪的大房子里,种花养鱼,自得其乐。蔡澜曾写说,倪匡种了很多玫瑰,有些奇种,花朵大如圆镜,一开有二十多瓣,而且非常香。但是花大并不意味着好,倪匡就曾因为那些玫瑰开得太大,而不想再种了。放下筷子,他有点负气地解释:“怎么会有那么大朵的玫瑰啊,好像一个面盆那么大,就不种了。” 曾经为了亲眼见证昙花开,他搬了张椅子坐在花前守候,瞪大眼睛看着盆花三个晚上不睡,但花硬是不开。突然人在香港的蔡澜打电话过来,他起身接听,哪想到电话讲完,昙花已一朵一朵的盛开如碗,把他气炸了。 有一次他去买花盆,共要买八十几个。他问售货员,有没有较便宜的?售货员答:有,最便宜的是纸的。 他吃了一惊:纸的?可以用多久? 对方解释:可以用两年。 “哦……两年啊,可以啦。两年后我都不知还在不在,哈哈哈哈……”现在回想起买花盆的事,倪匡还是一派轻松。 —原载《亚洲眼》2009年1月号— 相关文章:【纪念倪匡】倪匡和他的五位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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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有“世界最美书店”之誉的日本茑屋书店(Tsutaya Books)正式入驻吉隆坡武吉加里尔柏威年广场(Pavilion Bukit Jalil)。在屏幕当道的年代,茑屋书店在鳞次栉比的高楼之间,筑起了一座文学秘境,改变了这座城市的气质。这间书店成为了美学、艺术、文化和生活的栖居处,更是人们享受阅读的静谧空间。对我而言,茑屋书店更像是城市的一个心灵充电站,每个人都能抱着一本书,在书海里面沉浸探索,释放想像力,让日子变得鲜活有趣。 報道:本刊 林德成攝影:本報 譚湘璇影片:本刊 陳愐壯 我依稀记得友人曾问起,为什么大家都爱去咖啡馆?除了对咖啡上瘾,绝大部分人喜欢在咖啡馆消磨时光,呷一口咖啡,吃一块蛋糕,瞬间获得了心灵的满足感。我想,更多人想要暂时离开忙碌的时间表,把自己埋在咖啡香气里面尽情发呆。近年,许多建筑设计趋向注重“文旅体验”,主打高颜值和复合式的空间,结合咖啡馆、文创空间、艺术展览等,营造一种慢节奏的生活舒适吸引人群走进来。茑屋书店可不只是卖书,而是通过书籍内容,为顾客提供另一个生活的面貌。 在武吉加里尔柏威年广场2楼,茑屋书店外观有着一面又一面的全景式落地玻璃,非常通透明亮。走进书店,商场的喧嚣仿佛戛然而止。抬头一看,镜子天花板塑造了一种延伸效果。在镜子的映照下,书店空间顿时变得高大宽阔。设计师采用了深木色系书柜将各个空间区隔,并在柔和的暖色灯光漫射下,勾勒出茑屋书店的雅质格调。与41岁的大马茑屋书店设计师宫下祯章(Yoshiaki Miyashita)畅谈时,他特别提到了舒适感。在设计书店时,凡事都以符合人性尺寸(human scale)的概念为出发点。好比书柜的高矮距离,所陈列的书籍都是触手可及,人群可以悠闲地漫步在书店里面。 [vip_content_start] 茑屋书店排列书籍的方式与其他书店有很鲜明区别。传统书店会依照语言归类,但茑屋书店是根据生活区块来分门别类,希望顾客能在这个空间找到生活连结,为民众打造一个理想的动线,轻易搜索到想要的物品。比方说美妆时尚区域,书柜上会有中文、英文和日文书籍,还会搭配相关的护肤产品。当你翻阅咖啡书籍时,还能顺手挑选摆放在矮桌上精致咖啡滤杯。诚如茑屋书店创办人增田宗昭所言,其经营理念不只是卖书,而是为顾客提供生活体验。书依旧是书,可是内容可以有千万种解读,每个人都能在书中找到想要的生活方式。 书店要挑起顾客的好奇心 宫下祯章自身有超过15年的室内设计经验,担任茑屋书店设计师一职已有6年。其设计哲学离不开三大要素——概念、舒适感和创造力,而他的设计主轴以“第三空间理论”为主。普遍上,第一空间是“家”、第二空间是“工作”,而第三空间则是“人们展示真实自我的地方”。对他来说,设计书店或图书馆不仅仅是考虑到书籍,还要精心设计一个非常舒适和滋养心灵的空间,令顾客可以抛掉忧虑,挑起他们的好奇心和想像力。 他的美学素养源自父亲的影响,小时候常跟随父亲到日本各地游玩,学习摄影,挖掘人文景观之美。成年后,便远赴京都精华大学修读室内设计系。京都与东京显然是有截然不同的文化景象。京都是一座文化古都,像是凝住了岁月,古迹建筑和道路仍保留传统面貌。宫下祯章在京都住了10年,特别喜欢当地古朴的神社和寺庙。他钟爱有历史的建筑物,前往欧洲国家时,他会专注在大教堂的艺术美学和建筑风格。尤其百年大教堂,无论是玻璃彩绘、穹顶壁画、精美雕像都是值得探索的艺术精品。 加入茑屋书店之前,他在日本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曾负责诊所、医院、餐饮店铺的室内设计。随后,宫下祯章有机会与地方政府合作,负责设计和歌山市民图书馆(Wakayama Civic Library),以地方创生理念,改造图书馆。说实话,图书馆给人的感觉是平淡无奇,没有太鲜明的形象。他却想要把图书馆从一个“以前都不怎么会去的地方”变成“一定要去的场所”。这座和歌山市民图书馆就在和歌山车站隔壁,很容易聚集人群。他坦言,设计商业设施时,需要融入流行的设计元素和风格,可是,设计图书馆则有些许不同,毕竟这是民众长期会到访的地方,需要一个不让人产生厌倦感的设计。 大马人会对什么事物感动? 为了进一步了解大马文化,他来马住两周,观察民众的阅读习惯,再去构思和设计书店空间。他想知道大马人会对什么事物感动,或者是如何让自己的心情放轻松。他补充,要整合大马3个种族的文化真的很挑战。即使是同一个种族的日本人,每个人也未必接受茑屋书店的文化。 宫下祯章说道,他没有想要把日本的茑屋书店文化原封不动地搬来这里,更没有故意把它变得很日式,反而想要把它变得在地化。他希望无论什么种族的顾客踏进来,都能挑起他们对知识的好奇心。因此,在茑屋书店,同一个区域,顾客可以翻阅到中文、英文、日文和马来文书籍,互相参照,甚至和其他陌生人来一场思想激荡也不错。 相信大家会认同,书店与咖啡馆是天生一对。顾客进来以后,不只是被艺术气息感染,还能品味到淡淡的咖啡香。茑屋书店可说重视每一处细节和需求,他们发现武吉加里尔附近有很多年轻家庭,特别开辟了一个儿童区域,引进超过2万本儿童书籍。他们还精心用了暖色调去营造一个偌大舒适的阅读环境,让家长和孩子可以在里头互动。 茑屋书店很巧妙地运用“减法”,不刻意装饰或添加额外的装置,一切都恰到好处。从色彩、风格、材质、灯光、音乐,设计师都会顾虑到消费者的感官体验。当我在书店四处走动时,灯光照射的角度、色温和亮度,都不会觉得刺眼,让我有很舒服的视觉享受。我反而感觉自己像是在一座“迷宫”里面,随时会有惊喜蹦出来。谁会想到,这里能目睹日本工匠所制作的艺术品,还能看到多部知名漫画作品和模型。 点击链接观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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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过去四十余年驰骋在设计江湖的斯塔克,他的风格喜怒无常,纷杂善变,时而极简,时而繁复,而且在他设计过的上万件产品当中,小至一支如外星人入侵厨房的三腿榨橙汁器、一把全球销售超过200万把的透明幽魂椅;大至1982年为当时的法国总统佛朗索瓦密特朗设计私人公寓、为好友史蒂夫乔布斯设计的私人游艇,甚至还有他主动提出免费为巴黎设计的交通增值卡——因此我们日常生活的节奏、形式和气息,几乎全都被他给四面包抄了去,而我们等于活在斯塔克营造的生活氛围与后现代主义的美学理念里头。但斯塔克认真地皱起眉头,缩了缩肩膀说,拜托,我从不主张后现代主义,我也不受任何风格影响。或者应该说,斯塔克的设计根本就没有特定风格,他只想设计实用的居家用品,以及实际地美化他理想中的室内空间,而他的设计统共只有一个目的:让用的人方便,也让住的人舒服,余者别无他意。因此他只肯称呼自己生活设计师,对他来说,功能性必须摆在美学主义前头…… 显然他们都不在乎。但我惦记着的是,菲利普·斯塔克在巴黎的工作室还在吗?还是已经迁走了?我记得那客厅很长很长,然后里面分割成小小的几间工作室——和他一起工作的几乎都是眉目清秀的年轻人,脚步轻盈,衣角有风,唯一咄咄逼人的,是他们被斯塔克感染出疯狂的创意,以及纳粹党徒一般冷酷的执行力。而巴黎入夏了。并且全世界好不容易才从压抑得就快疯掉的疫情当中挣脱出来,那些年轻人应该都迫不及待地想飞出去透一口气吧——去,都给我去玩去,斯塔克压低声音吼叫,别学我,我是个精神病患,只有不断地创作才能将我的病情控制。我记得斯塔克说过的,他最害怕的是,到他死去的那一天,脑子里其实还囤积着好多好多灵感没有吐出来,我不要带着这样的遗憾死去,他说。同样的执拗和顽固,我在草间弥生的身上也领教过,她拉下脸说,别催,我还没有画够,画完这一幅我就走了,但一幅接一幅,草间弥生始终没有停下手来的意思。她并不知道,她患上神经性视听障碍留下的后遗症,除了让她经常晕眩,也会产生幻听,一直听到有人在她身边催促,快点,快点,快点——创作是魔咒,被魔咒缠上的人,很难撕得破解得开,正好斯塔克也是。 [vip_content_start] 当然斯塔克的精神病是假性的,只是偶尔被他焦灼的创作欲烧焦了他的生活作息,也烧出好大一块需要不停埋头苦干来填补的洞。他说他其实并没有选择设计师这份职业,是设计这行业设下圈套圈中了他,因此当人们唤他设计巨匠,把他推捧成改变整个世界生活模式的设计师的时候,他显得惊慌错愕且不知所措,不不不,你们弄错了,我心目中真正伟大的设计师是我父亲,他是一位飞机工程师,某个层面上,他也是个科学家,我崇拜科学家,而我设计的家具和生活用品,怎么能和飞机设计师比呢? 于是我想起当我还在杂志台的时候,飞到曼谷访问过一位钟表设计师,访问的过程他一路带着温和的笑容一心两用,一边条理分明地回答我的问题,一边用一支德国钢笔在一叠白纸上,行云流水地画了一架又一架的跑车,因为他说,在转换跑道之前,他原是德国某名牌汽车的设计师,他不过是想透过手里的设计图,向我解释引擎和钟表以及汽车之间,那种环环相扣的,冷漠刚硬但又纠缠不清的关系——而这些混在设计师血液里没有办法连根拔起的神性与魔性,看得出来正不断地啮咬着他们自己,我于是渐渐明白下来:撕裂,有时候,也是一种成全。 风格喜怒无常,只想让用的人方便 正如过去四十余年驰骋在设计江湖的斯塔克,他的风格喜怒无常,纷杂善变,时而极简,时而繁复,而且在他设计过的上万件产品当中,小至一支如外星人入侵厨房的三腿榨橙汁器、一把全球销售超过200万把的透明幽魂椅;大至1982年为当时的法国总统佛朗索瓦·密特朗设计私人公寓、为好友史蒂夫·乔布斯设计的私人游艇,甚至还有他主动提出免费为巴黎设计的交通增值卡——因此我们日常生活的节奏、形式和气息,几乎全都被他给四面包抄了去,而我们等于活在斯塔克营造的生活氛围与后现代主义的美学理念里头。但斯塔克认真地皱起眉头,缩了缩肩膀说,拜托,我从不主张后现代主义,我也不受任何风格影响。或者应该说,斯塔克的设计根本就没有特定风格,他只想设计实用的居家用品,以及实际地美化他理想中的室内空间,而他的设计统共只有一个目的:让用的人方便,也让住的人舒服,余者别无他意。因此他只肯称呼自己生活设计师,对他来说,功能性必须摆在美学主义前头,而我特别相信,没有风格,在斯塔克手里,其实就是一种让人始料未及的风格——只有这样才符合他这个鬼才随时随地蹦出来的怪念头,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他突发奇想颠覆常规的设计概念。 所以我一直很想知道,在他位于巴黎富人区,隐藏在一座典型奥斯曼怀旧大楼,必须乘坐狭小的老式升降电梯缓缓在3楼停下,然后穿过一扇木质自动大门,一路往前走到底,才能到达的私人工作室,除了创作,斯塔克大多数时候都窝在里头思考些什么?我更好奇的是,他不看电视,也没有读报纸的习惯,那他到底如何和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接轨?到底如何潜入现代人的生活中心,“居移气,养移体”,用他带点哲理又带点前卫的家具和居家用品设计,名正言顺地介入我们的生活,晋级为我们家庭中的一分子? 我突然记起,某一次斯塔克突然说,他不懂文学,但他钦佩那些用文字创作未来的作家,他尤其羡慕文学家可以在文字的江河如鱼儿在水中畅泳,而他不行,他一面对文字就手心冒汗,一个完整的句子都组织不起来。可不知道为什么,好几次见到斯塔克在面对镜头的时候,有那么一刻,摄影师还没按下闪光灯之前,他看起来多么像个有点举棋不定、有点魂游太虚、又有点好像有什么话想说却卡在喉咙说不出的诗人,他也许不知道,其实他也有隐藏性的诗人性格—— 他甚至还说,他特别喜欢justice这个字,还用这个字给自己的女儿取名,因为他知道,这终将会是个因为不常在生活中被使用而遭遗忘的词条,而他女儿——现在也大约进入让父母心惊胆跳的青春期了吧?会不会和他一样有着狂妄的设计天赋?会不会也和他一样,有颗天生适合熬一夜忧郁的心?我一直相信斯塔克会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因为在他经常忙得连一张纸都插不来的生活里,他依然没有忘记如何在难得的狭窄缝隙给女儿堆砌一种被关爱的扎实感,就好像他设计的每一盏灯,目的其实不是被揿亮,而是让坐到灯下的人,感觉自己原来一直被等待着——好的居家设计,本来就应该像一首诗那样的存在,这是我一直坚持相信的。 最不擅长规划自己的人生,创作就是规则与纪律 但斯塔克老觉得他的人生多的是遗憾,少的是快乐。即便是人人浑身发烫的青春期,他的青春也是冰冷的,仿佛在一个洞穴里,长时间地与世隔绝着,所有的快乐加起来竟比高山上的空气还要稀薄。他只记得那时候最猛烈的叛逆也不过是跳上摩托然后加速往前开,企图摆脱青春的焦躁和不安,也企图逃避一切形式的权威和责任的压迫,他说,他甚至没有想过自己将来要轰轰烈烈地干上一场什么,他最不擅长的就是规划自己的人生——有趣的是,后来斯塔克成了名,人们问起他设计的关键词,并且一股脑儿把好些一厢情愿的元素都加到他的设计上头,比如道德、生态、政治,还有哲学、诗意,可他却老老实实地全都给推翻了,他说才没有那样深奥哪,他的设计没有哲学,有的只是规则,创意这职业乍听之下很性感,但其实一点都不,所有的创作唯一需要的就是规则与纪律,这道理硬得和石头一样,讲究的是合理性和机能性,好的创作,就好像名厨下厨,一定得先准备“科学”的材料,然后控制“智慧”的火候,最后才撒上适当的“幽默”,而斯塔克一直认为,一个没有幽默感的天才,不管他是做设计或是搞创作的,就不能被当作天才——我记得有位台湾搞设计的朋友告诉我,所有斯塔克设计的产品,他都是二话不说就买两份,一份拿来使用,一份拿来收藏,因为它们都是情绪饱满并且表情丰富的,有着绝对的慰藉人心的功效,总是懂得让人会心一笑。 最重要的是,斯塔克看起来就像个不修边幅的艺术家,衣裤松垮但舒服,身上的白色恤衫就算旧得开始发黄,他还是一样照穿不误,你呆呆地看着他,很难相信他自小在塞纳河畔长大,并且主修建筑,怎么一点儿都没有所谓巴黎人不可一世的优越感以及明明对衣着千锤百炼的讲究?斯塔克生平最痛恨的事就是把自己的内在和思维摊开来,让人探过身来品头论足——我突然闪过不在镁光灯底下的斯塔克,每一次他的妻子都刻意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坐在室内另外一角,安静地陪同他接受访问的影像,全程不发一言,只维持优雅的微笑。倒是斯塔克次次都欢天喜地向大家介绍,说他妻子是他最爱的女人,是他的助手也是他的公关,而且从他语调的欢悦程度绝对听得出来,他和妻子的相处早就胜负分明,赢的那一方肯定不是他。在婚姻面前,斯塔克就像他喜欢用的合成材料,塑造性和配合度都特别高,因为婚姻在他逐渐往后退的发际线上,紧紧替他把守住了梦想的堡垒——梦想虽然没有架设起围墙,可戒备却异常森严,稍有动静,即鸣笛警告,好让准备攀越但又还没准备妥当的人知难而退,我甚至还打听到了,斯塔克的梦想编号是个奇数,适合把头脑寄托在离现实很远的他方,他可以自由地在那里牧羊,然后路过河边的时候,掬把水洗脸,也顺道洗干净刚从枝头上摘下来的桑葚,他说,他喜欢做一个没有生产力并且不被世界惦记的的普通人,而普通的纯真,和周日清晨的教堂一样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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