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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威洋

4月前
2年前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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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石传威   近一周以来,沉睡多时的大马篮坛突然热闹起来,吕威洋上周作客一家本地体育网的直播节目,意外揭露这位大马国手因被判属柔佛州后所面对没球训练没收入及难继续升学的窘境。   其实,有关大马篮坛球员注册以及转会的问题,存在已久。今天笔者只是有感而发,何以,问题存在多时,大马篮总不正视以及检讨有关章程?   笔者认为,旧有的章程,并非从球员的处境为出发点,这长期以来导致各州属产生纷争与矛盾,同时也扼杀了不少有潜质的球员的机会。因此,本人建议,大马篮总的章程应该一切以球员前途、意愿为首要考量而修定,而不该一再发生“绑死”球员的事件。举例,球员在法定成年的年龄(18岁)以后,能获得自己决定选择代表哪州的权力,往后再有其他州属要拉拢该球员,才需依照转会程序处理。这样,至少球员拥有决定自己未来与前途的选择权。   一个体制不怕少了一名球员,但一名球员只怕错失了一次机会与契机,也许就断送了他们的篮球路。   威洋当年没获选进入柔队,后来因获得家乡球会的领队推荐到森美兰州,并在该州篮总用心栽培下,迅速成长为国手,并且如愿代表森州队参加全国赛。这,不就是一名篮球员单纯的梦想吗?   然而,大马篮总却突然在今年初判决威洋归属柔佛队,令一名正在飞跃的球员,一时间要为生活、学业与篮球梦烦恼。而笔者脑里也出现许多疑问,何以篮总之前又能允许威洋在森篮总注册下参加元首杯以及17岁以下全国赛?何以威洋回到他出生地峇株巴辖代表当地球会参加柔州赛事时,需要征收外援费?更让笔者觉得不合情理的是,自己没有出过半分钱与力去培养球员,待他人把球员培养成才后,却又想通过制度去坐享渔人之利,并且开出除非对方付钱赎回球员的条件……   坦白说,如果今天森篮总也以这样的方式去要回自己的球员,笔者也会不吐不快批评,这是自私的。   尤其身为一个体制的领导们,对于任何判决,更应该以公正无私、公开以及群体的方式做决定,而不该存在个人私心。   笔者今天评论威洋事件,纯粹希望能为大马“千千万万”个球员出声,避免篮坛一再出现下一个吕威洋。愿大马篮坛人士敞开胸怀,以努力发展篮运为终极目标,给予球员更大更自由的发展空间。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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