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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藥水

(新山5日訊)犯罪集團祭新招,疑走私咳嗽藥水製毒,僱用兩名新加坡籍華裔男子從大馬提貨,再用豪華休閒艇載貨至公海,將貨交給外國買家。唯消息最終走漏,兩男子在碼頭準備開船出發時即遭警方逮捕。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今日聯合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區(南區)指揮官再拉尼召開發佈會說,警方於12月3日展開突擊行動,破獲上述柔州今年內最大宗咳嗽藥水走私案,所起獲的咳嗽藥水共有5大桶,總計130公升,總值7萬5150令吉。 拉勿指出,根據初步調查,相信犯罪集團在成功取貨後,或將利用咳嗽藥水作為原材料,混合其他毒材料製成毒品,再銷售至外國市場。不過,這一切尚待當局進行調查。 他說,嫌犯每走私一桶咳嗽藥水,可獲酬勞120令吉,而當日那一趟“走船”5大桶的咳嗽藥水,可讓兩人賺得600令吉酬勞。 他提到,從初步調查得知,嫌犯一般是晚上幹案,而為了躲避執法人員調查,每次只走私數桶咳嗽藥水,並用捕漁器具遮蓋桶裝的咳嗽藥水。若多走幾趟船,就能賺取更多,平均每晚可走私5至6趟 。 他解釋,兩名男子最先是在大馬國內先取得咳嗽藥水,相信咳嗽藥水是在國內製造。 他表示,兩名落網的嫌犯年齡分別為45歲和50歲,在大馬皆無犯罪記錄,兩人是在入境大馬兩天後幹案。由於上述休閒艇是在新加坡註冊,接下來,大馬警方將聯繫新加坡警方展開調查。 “45歲男子尿檢不過關,其尿液對毒品“一粒眠”的檢測呈陽性反應,相信是幹案時用來提振精神之用。” 關於警方突擊行動的過程,拉勿透露,當局於12月3日傍晚6時許,在馬西詩尼邦海濱碼頭展開逮捕行動。 拉勿說,當時,兩名男子已準備就緒,啟動了休閒艇引擎,準備開船出發。警方就在這時趁其不察,展開行動。 他表示,除了上述咳嗽藥水之外,警方也充公兩人乘坐的,總值27萬令吉的豪華休閒艇、休閒艇鑰匙、一個價值1萬2000令吉的引擎和4臺手機。這些物品總值46萬5150令吉。 他指出,兩名男子從12月4日起被延扣調查4天,直至12月7日。 他說,警方援引1952年毒藥法令9(1)和30(3)條文調查。罪成者,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方起獲的5大桶咳嗽藥水,平均每桶裝有20至30公升咳嗽藥水,每桶平均價值介1萬5000令吉左右。
5月前
(新加坡12日訊)咳嗽藥水癮君子教唆在診所擔任助理的女友,八個月內25次以其他病患名義購買咳嗽藥水,被判入獄五個月又兩週。 《聯合早報》報道,36歲被告黃凱倫面對一項欺騙和兩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於今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對咳嗽藥水上癮,42歲女友陳彤琳當時在位於裕廊東的陳慧敏診所(M/S Helen Tan Clinic Pte Ltd)當助理。 這家診所允許病患在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後,在沒有看診的情況下購買咳嗽藥水。依據診所規定,同一名病患在九天內只能購買240毫升的咳嗽藥水。 2021年5月1日左右,被告為滿足藥癮要求陳彤琳“走漏洞”,利用其他病患的姓名幫他購買咳嗽藥水。 陳彤琳答應被告,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登錄診所的電腦系統,查看至少65名病患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並把這份名單交給被告。這些病患已有一段時間沒到診所看診,在系統中處於“不活躍”的狀態。 202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期間,陳彤琳至少25次登錄系統,重新激活病患的狀態,好讓被告以這些病患的身份購買咳嗽藥水。 被告會在女友值班時到診所,假意替他人代買咳嗽藥水,他提供其他病患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每次購買兩瓶120毫升的咳嗽藥水。 2022年2月,一名病患發現診所允許他人領取自己的藥物,向診所投訴。診所接獲投訴後,為了查清此事,花了1萬2000元(新幣,約4萬零3令吉)聘請私家偵探調查,最終揭發被告行徑。 控方指出,被告是此案受益人,指使陳彤琳濫用職權犯案。被告的行為可能導致咳嗽藥水非法在市面上流通,再加上他有毒品和欺騙相關案底,建議法官判他坐牢五至七個月。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已意識到罪行的嚴重性,並感到懊悔。他還需撫養兩名繼子,承諾會改過自新,懇請法官輕判。 陳彤琳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五個月。(人名譯音)  
9月前
(新加坡11日訊)行醫近40年的家庭醫生涉亂開安眠藥和咳嗽藥水、沒將病患轉介給專科,以及記錄不當被投訴,紀律審裁庭考慮到案件拖了5年,懲處給予“折扣”,最後判他吊牌19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涉事的醫生林家天在裕廊西92街開了一家診所康泰西藥房(Apex Medical Centre Jurong),擁有近40年行醫經驗。 2016年11月衛生部進行審計時,揭發林家天的失職行為,醫理會之後根據《醫藥註冊法令》向他提出涉及15名病患的32項指控。 這些指控基本上分為4類,亂開含苯二氮卓類的安眠藥和含可待因的咳嗽藥水、未將服用安眠藥的病患轉介至專科醫生以治療其基礎疾病,以及診所記錄不當。 林家天於2018年3月12日收到醫理會和衛生部的投訴通知,案件於2023年12月底結案。 由於案件審理時間較長,審裁庭做出裁決時也將此納入考量,並給予了三分之一的減刑“折扣”,以示公平。 林家天最後被令暫停行醫19個月,時間從2024年7月4日起至2026年2月3日。 醫理會不滿裁決提出上述,要求將暫停執業時長增至36個月,或至少30個月,不過上訴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指記錄不當 醫生辯稱字跡潦草 針對記錄不當的指控,醫生稱是字跡潦草。 林家天答辯時說,他開給15名患者的安眠藥,成癮和依賴風險較低、開具處方藥時,病患的實際年齡為23歲至67歲,而並非醫理會所指(審理時)的33歲至82歲。 針對記錄不當問題,林家天承認是字跡潦草,並解釋其中兩處無法辨識的符號,其實是指他已經做了體溫和心肺檢查。審裁庭直言,若無他的解釋,其他醫生若需要接手其患者的護理,也看不懂他的字體。 另外,根據新加坡衛生部指南,苯二氮卓類藥物應短期使用,一般為一個星期至4個星期,需要長期使用的患者應轉介到精神科醫生進行進一步治療。但林家天沒這麼做,而是繼續給他們開具藥物。 林家天也被認定在多個場合不當銷售咳嗽藥水,包括由其診所助理出售給無名患者。 不過,審裁庭接受林家天的說法,即他沒有為了不正當的經濟利益而開具不當處方藥,也沒有惡意行醫。
10月前
(新加坡26日訊)男子付了錢沒收到咳嗽藥水,結果認錯人還爆粗大罵對方,被對方趕來用木棍和棒球棒打到頭部血腫。 被告丹尼士(32歲)當時沒有毆打男子,但他手持棒球棍堵在男子後方,還把球棍遞給被錯認和大罵的同夥打人。 也涉及其他罪案的被告一共面對17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和牴觸保健產品法令,他昨天承認其中6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最終被判坐牢5周又30天。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4日,地點在芽籠18巷。 當天晚上8時,受害者大衛·維傑蘇里亞(46歲)在上述地點接近被告稱要找人,因為他之前和一名叫“阿本”的人買了1500新元(約5292令吉)的咳嗽藥水,但沒收到貨,讓他很生氣。 被告以為對方口中的“阿本”就是自己認識的郭熙陽(譯音,22歲),於是撥電給後者,過後轉成視頻通話,讓大衛認人。 大衛把郭熙陽誤認成“阿本”,對郭熙陽爆粗口大罵後要求見面。兩人見面後吵了起來,郭熙陽當時拿著木棍,還把棒球棍靠在牆上,大衛則手拿美工刀。 被告當時拿起棒球棒站在大衛身後,郭熙陽則站在大衛面前。在大衛向前時,郭熙陽揮木棍打大衛的頭部和上半身。 一番爭執後,大衛邊舉手自衛邊離開,不過被告和郭熙陽還跟著大衛。郭熙陽再次用木棍至少9次毆打大衛,直到把木棍打斷。 此時,被告把手裡的棒球棒交給郭熙陽,郭熙陽接著揮棒球棒毆打大衛的頭部。大衛匆匆走開,被告和郭熙陽仍跟上,郭熙陽再次用棒球棒攻擊大衛的頭部。 報告顯示,大衛頭皮有7公分的撕裂傷,頭部有多處血腫。
1年前
1年前
  問:咳嗽糖漿適合給小朋友(3歲)服用嗎?經常服用會否上癮? 答:咳嗽是一種感冒常見的症狀,使用咳嗽藥水也是多數人都有過的經驗。但是並非每一種藥品都適合每一個人。不建議成人的感冒藥直接給孩童服用,尤其是無法流利口述表達病情不適的小童。 咳嗽是一種症狀,醫生會針對疾病去治療,同時可能會用症狀治療用藥來控制症狀。治療的重點應該在於找到根本的疾病來治療,至於症狀就是控制、緩解就可以了。其實大部分咳嗽藥水並不能治療疾病,只能讓症狀舒緩。 部分止咳藥水含有阿片類止咳成分,如阿片酊(opium tincture)、阿片樟腦酊(camphorated opium tincture )、可待因(codeine),除非長期大量服用才有成癮的可能性。 家長在餵食兒童咳嗽藥時,必需要先檢查該藥品外瓶標箋成分上是否標註含可待因(codeine)、阿片類等成分,因為可能會造成兒童有呼吸不良反應(呼吸緩慢、呼吸困難、意識混亂、嗜睡或癱軟等)。值得注意的是,12歲以下的兒童嚴忌服食可待因藥品。 通常一般兒科醫生,是不會給孩童開立風險較高的咳嗽糖漿,因此不用擔心成癮傷害。而一般這類風險較高的咳嗽感冒糖漿,藥劑師會依據醫生處方箋調劑及配藥。咳嗽藥水屬於治療用藥,在醫生開立處方與藥劑師的用藥指導下正確使用,基本上是安全的。 咳嗽藥水常見有以下5種類 化痰劑(mucolytics) 排痰劑(expectorants) 氣管擴張劑(bronchodilators) 黏液調節劑(mucoregulatory agents) 鎮咳劑(antitussives) 更多【問藥】稿件: ​蕭文雄/想請教艾草除了用來點燃(艾灸),還可以怎麼用呢?  蕭文雄/水龜草可以治腎病嗎?有副作用嗎? 蕭文雄/中醫草本乳膏類有沒有添加類固醇? 蕭文雄/3歲女兒咳不停,陳皮冰糖燉檸檬潤肺止咳的偏方,有效嗎? 藥物應該怎麼吃才有效?讀者所有問題,可電郵到:sceasily@sinchew.com.my
1年前
1年前
(新加坡8日訊)衛生科學局人員假扮買家,向35歲女子買咳嗽藥水捉了個現行。女子稱只是幫人工作,每天收80新元酬勞,對方還會教她不同種類的咳嗽藥水名稱。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黃薇霞(35歲,音譯)共面對12項控狀,包括5項偷竊罪、1項破門行竊罪和6項牴觸保健產品法令。 她昨天承認其中4項罪狀,餘項交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指出,2022年6月14日,衛生科學局人員接獲投報,指有人在義順非法銷售咳嗽藥水,因此展開行動。 當局人員聯絡透過情報掌握的號碼,安排購買3瓶名為“Sarsi”的咳嗽藥水,即收到回覆稱可約在義順71街第723座組屋交貨。 每天酬勞80新元 當天晚上8時10分,被告抵達交貨地點,把3瓶“Sarsi”交給假扮買家的當局人員,並收了80新元現金。當局人員隨後向團隊打信號採取行動,拘捕被告。 被告隨後被帶回住家,當局人員從她房裡起獲55瓶咳嗽藥水。被告承認這些咳嗽藥水都是要拿來賣的,並稱自己是在幫一名叫作“Carrot”或“Callurn”的人工作,每天會收到80新元酬勞。 另外,案情也指被告涉於2021年3月12日,在兀蘭坡(Woodlands Rise)第785A座組屋的超市,偷走價值93.40新元的食物,其中包括酸奶、汽水、巧克力。 同年4月14日,被告在同個超市偷走價值80.15新元的食物,但在離開時被超市職員認出,當場逮住並報警。 被告已歸還所有物品,也賠償了第一次偷竊物品的錢。 坐牢9天 被告求情稱,因父親中風,她需要照顧父親,當時承受極大壓力。 被告對所犯的錯誤感到抱歉。另外,她稱所偷的只是食物,不是高價位的物品,她因迫切要賺更多錢來支持家裡經濟,才會找了賣咳嗽藥水的工作。 她因為犯案,長時間無法找到工作,希望法官可以輕判。 法官判被告坐牢5天和罰款1200新元,被告因無法支付罰款,以坐牢4天代替。
2年前
(新加坡1日訊)涉嫌非法提供咳嗽藥水及各類成癮藥物,6名犯罪團伙被執法機構取締後正在協助調查,芽籠和碧山的違禁藥物供應鏈也被阻斷。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衛生科學局和衛生部今日發聯合文告說,勿洛警署和衛科局人員於6月14日至16日合作執法,展開了自2019年以來針對非法可待因(codeine)供應商的最大一次掃蕩行動。 執法人員在行動中起獲了68萬新元現金、約190公升含可待因的咳嗽藥水、各類藥片、34支電子煙和8包漏稅香菸。 這些含可待因的咳嗽藥水黑市價高達15萬新元,可供約1000名成癮者服食。根據早前報道,可待因取自鴉片成分,喝了含可待因咳嗽藥水的咳嗽藥水或會上癮。一些不法之徒將這類咳嗽藥水當興奮劑出售,不少癮君子也以它來代替毒品。 文告指出,落網的犯罪團伙被指提供違禁藥物,並在全島各處進行非法活動,包括芽籠34巷一帶,以及碧山的一家註冊診所。 6名年齡介於37至61歲的男子目前正在協助當局調查,其中4人因涉嫌私會黨活動被捕。 初步調查顯示,這些含可待因的藥物是從碧山診所取得,然後轉送至芽籠和蔡厝港3道的住宅單位非法銷售。 任何人被發現進口、製造,或提供非法健康產品,一旦罪成可判長達2年監禁,或最高5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衛生部將調查涉案的碧山診所是否觸法。
2年前
2年前
(新加坡27日訊)自稱是芽籠街頭毒販的“替代選擇”,配咳嗽藥水給癮君子解癮,兩年前洗脫強姦女病人罪名的家庭醫生黃中武被裁定違反醫生專業操守,今早被三司特別庭諭令除名,即日起無法行醫。 一般上,被除名的醫生可以在3年後申請恢復行醫資格。 《聯合早報》報道,黃中武面對20項牴觸醫藥註冊法令的指控,其中10項指他不當配給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和含有苯二氮類(Benzodiazepine)的鎮定劑,另10項指他沒有妥善地記錄病人病歷。 紀律審裁庭早前審理案件後,裁定黃中武須被吊牌20個月,但醫理會認為處分過輕,要求三司特別庭改為諭令黃中武吊牌長達3年。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去年11月首次審理此案,之後要求雙方提呈更多資料,案件展期至今天續審。 庭上揭露,黃中武不當配藥的行為共涉及10名病人,當中包括兩名年長婦女以及一名未成年病人。他會配咳嗽藥水給沒有咳嗽病症的病人,或是配過量的咳嗽藥水與鎮定劑,甚至在藥水中混合其他藥物。 當被紀律審裁庭問為何這麼做時,黃中武稱這些病人有嗜毒問題,試過去戒毒所和看專科醫生都沒用,與其讓他們去芽籠街頭找毒販買毒品,配藥給他們也算是為他們提供另一種“治療”方案。 行醫超過40年的黃中武在勿洛北二道第418座組屋經營“黃氏西藥房”診所多年,是鄰里街坊熟悉的家庭醫生。他被指在2015年11月25日強姦與非禮一名23歲女病人,案件曝光後,他的部分病人還發起聲援行動,表示相信黃中武的清白。 經審訊後,高庭法官在2019年2月判黃中武強姦罪名不成立,但改判他犯下用手指性侵女病人的罪行,同時非禮罪名也成立,必須坐牢10年。控方與黃中武過後雙雙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上訴庭在2020年6月改判黃中武無罪。
2年前
(新加坡13日訊)為取得咳嗽藥水,男子一再到義順的一家診所騷擾,醫生不堪其擾,2個小時內5次報警。 《新明日報》報道,48歲的林慶興(譯音)昨日承認一項擅闖罪和一項蓄意傷人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的罪行後,被判監禁4個月又1個星期。 調查揭露,被告在今年10月27日上午11時30分到義順5道第101座的仁人醫務所“求診”,主要是為了購買咳嗽藥水。 醫生為他進行檢查,判定他沒有病,因此拒絕給他咳嗽藥水。 被告離開診所後在附近徘徊,不久後又回到診所與病人和職員聊天。醫生指他說話太大聲影響工作,請他離開。 不料,被告過一陣子再次回到診所,醫生因此報警。 當警察抵達時,被告已經離開,但當警察離開後,被告又再次出現,醫生也再次報警。警方後來在附近找到被告,警告他不得再回到診所。 雖然被告答應,但又再次到診所騷擾,並在警方抵達前不見蹤影。 也涉騷擾前女友 同天下午4時15分,警方又接到另一名男子的來電,指被告是他姑姑的前男友,到他們家騷擾,還企圖打開走廊的窗戶探進屋內。 被告稱希望跟前女友聊一聊所以才找上門,但前女友的母親叫他走,他就跑到樓梯間坐。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上門,見被告似乎喝醉了坐在樓梯間睡覺。 調查後,警方發現被告也涉及騷擾診所,將他逮捕。
2年前
2年前
(新加坡27日訊)男子隨機砍傷路人後,持刀衝向金文泰警署,遭警方開槍制伏,法官為他的狀況感到擔憂,駁回控方要求判5年改造性監禁的要求,昨日判男子監禁33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49歲的被告蘇舟威(譯音),在2022年2月17日晚上8時40分左右,在喝了咳嗽藥水和吃了安眠藥後,報警稱有人要殺他和母親。 他接著持刀出門砍人,兩名路人順利逃脫,但另一人不幸被砍傷。 被告接著搭德士到金文泰警署外大鬧,更持刀衝向警員,被警員開槍制伏,子彈擊中被告的左手臂。 被告事後面對8項控狀,包括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刑事恐嚇,以及蓄意傷害公務員等罪名。他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除了隨機砍人,被告也在去年9月16日違反個人保護令,拿水瓶和空氣清新器丟向母親。 另外,他在2019年6月9日獲保釋從鄰里警崗走出時,稱外頭有人會殺他,要求回到拘留所,並不滿警員讓他等候,拳打警員3次。 庭上揭露,被告自1989年起因犯偷竊、蓄意傷人和吸毒等罪行,多次進出監獄和戒毒所。他也被診斷患有濫用藥物或毒品引發的精神病,但沒有按時服藥。 控方提呈被告的改造性監禁報告,指被告再犯率高,籲請法官判被告5年改造性監禁。 不過,法官認為心理衛生學院報告顯示,被告的精神狀況似乎由他所服用的東西所引發,而這個情況“有點特殊”,法官對此感到“不安”。 代表律師求情時則說,被告近年來一直在努力改造自己,自2017年開始沒有再接觸毒品。 律師也說,雖然被告不應該在沒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濫用咳嗽藥水,但在某種程度上,他這樣做是為了戒斷其他較嚴重的毒品。
2年前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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