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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牟利

4月前
5月前
  (怡保9日讯)商家趁机牟利,限制消费人必须购买其他杂货商品才允购买一包1公斤装津贴食油,若要买两包则必须消费50令吉,消费上1000令吉就可以购买25包。   霹雳州贸消局局长赛夫利占今日接受《大霹雳》社区报访问时表示,当局从7月1日起展开了第二阶段的藏匿统制品行动(Op ATM Fasa 2 ),侦查发现巴里文打一间杂货商,竟然设下附加条件销售1公斤装食油。   “食油是统制品,这个商家私自规定客人如果要买一包1公斤装的津贴食油,必须买店内的其他货品,如果要买两包,就必须购买上50令吉的货品等等。”     “消费者可以在无条件之下购买任何统制品,就算是一包2令吉50仙的1公斤食油。此商家可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Akta Kawalan Bekalan)下被定罪,目前当局已充公该商店的食油。”     根据霹雳州贸消局提供的资料,上述商家设下条件,消费人必须购买店内其他商品才可买一包1公斤装的食油,消费上50令吉可买两包、100令吉可买3包、300令吉可买5包、500令吉可买12包、1000令吉可买25包。   霹贸消局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从7月1日至今展开的第二阶段藏匿统制品行动共进行了478次检查1公斤装食油供应商,共取缔了11家触犯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的商家。   上述一家商店被充公了2162包1公斤装食油,总值5405令吉的食油;其余10家因没有跟新库存和申报资料而被取缔。     贸消局严厉警告商家不要涉及匿藏统制品、企图利用统制品牟利和设条件销售统制品活动。   若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下被定罪,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违法者也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 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调查,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也可被罚非法活动所获酬劳的5倍,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贸消部投诉管道】 1. 霹雳州贸消局行动室:05-241 4611(早上8时至下午5时) 2. WhatsApp至019-279 4317/019-848 8000 3. 投诉专页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4. 热线中心:1-800- 886- 800 5.手机应用程式 Ez ADU KPDNHEP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