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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

你对故乡有怎样的记忆?是充满市井人情的小巷、儿时嬉戏的老街?《昔日儿童皆长大》、《隆情岁月》、《温暖琐碎生活在南边》,从不同角落勾勒出地方书写的独特风貌。就让我们在这篇文章里,跟着3位作家的笔触,重温属于他们,也属于我们的故乡故事。 逛书局看见陈志鸿的《昔日儿童皆长大》(以下简称《昔日》)、李系德的《隆情岁月》与蔡兴隆的《温暖琐碎生活在南边》(以下简称《南边》)齐整并列,势成北马、中马、南马三地的在地书写。除了地方特色、风土民情,由于作者出生时代相异,读者亦能借他们的书写重温这些地方的往日掠影。 陈志鸿的《昔日》围绕“童年,家族,乔治市”而写,自传性质较强,以故乡乔治市作为据点,梳理自我与家庭史,带我们见证上个世纪的华人,大都出生在大家庭,作者谓之:“那是一张编得太紧密的家族邻里关系,到处碰见亲戚,到处都是监视。”这类亲戚间品头论足的氛围,曾让作者活得十分压抑。篇幅颇长的家族书写,同时聚焦了父母之间的可爱互动、与亲生哥哥关系不亲的原因、及至其他亲戚的生命佚事。 《隆情岁月》的作者李系德出生于1951年,以白描手法重塑记忆中的吉隆坡,那些地方同样热热闹闹——比如作者出生的榕明茶室楼上,那里“‘七十二家房客’般有许多板房,房客各有一些花样百出的怪异行为”;小小单位蕉赖路522B曾经围聚着他与一众媒体人,聊天吹水听歌打麻将;圣淘沙花园公寓,是作者与聚少离多的大姐相聚话旧的所在。 《南边》的地方书写企图没有前述两本来得强,它所回顾的时态,也相对近期。蔡兴隆,人称蔡老板,在居銮经营On The Road Café,定期举办文艺活动,给地方捎来文学星光。蔡老板建构文学上的居銮,〈小城之心〉回忆起这方水土曾经是黄锦树、廖宏强、锺怡雯的发迹之地。他笔下的On The Road Café富有人气,洋溢文人风采,一如其同乡学弟谢明成笑言,这家café,因为曾接引李永平、黎紫书、曾翎龙、龚万辉、许裕全等大咖文人,就快成为“龙门客栈”。 ◢镌刻地方的繁荣与变迁 心理学有个奇妙现象名曰“门口效应”(The Doorway Effect),当我们穿过门口从一个环境进入另一个环境,会突然忘记了原本想做的事情。大脑根据情境来对记忆进行分区,反过来说,空间替我们记住了一段回忆。 《隆情岁月》的吉隆坡在岁月辗转中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书中谈起很多地方轶事,读者通过李系德的追忆,了解Desa Petaling缘何取名大城堡、Jalan Hang Lekir原名为Cecil Street、苏丹街附近的鬼仔巷、榴梿巷、烟铲巷等小巷的历史背景……齐克果:“生命要往前看,却要向后才能理解。”当我们理所当然地穿梭今时今日雪隆区的大街小巷,这一本书能让我们慢下步伐,从层层掩映的历史迷雾中,照见隆城的旧日光彩。 当然所谓的过去,也不尽然只是光彩而已。李系德拾忆五一三那一夜,半山芭的大华戏院正播放着《负心的人》,而他则到金华戏院看《窗》,书中以第一人称记载当年的险象环生:“戏还未放映完戏院就开门放所有的观众出去了,我还蒙查查,不知大马发生了种族冲突暴乱,失魂落魄随着人群乱闯赶回家去。走到半路,就听到身后响起连串机关枪声!真的是险死还生,执番条命!”作者也耳闻当夜,他的嫂嫂娘家所有人都逃到默迪卡体育场的看台避难,而嫂嫂妹夫还在逃命路上遇见暴徒翻车烧车,所幸求救镇暴队才捡回一条命。全书写得不多,但这些记叙无疑是历史的证言之一。 那些被时代淘汰,被今人遗忘名字的旧地,通过作者的文字逐一回归鲜明。套一句作者的话来说:“五十年来的沧海桑田变化,简直变到连佢阿妈都不认得出了!”曾在网上看过一系列摄影作品,将不同时代,同一个地方同一个角度的相片,通过技术加工、重叠,起到古今对照的效果。如果以这种形象思维阅读《隆情岁月》,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IKEA与MyTown是Cochrane Road School未搬迁前的原址;星光熠熠的Pavilion以前是广艺戏院(戏院的英语招牌正好也是Pavilion);Concorde Hotel原名是Merlin Hotel,改名后竟然迎来天王巨星迈克·杰克逊;半山芭监狱拥有世界上最长的壁画,从高处可以摄得男囚犯露天集体洗澡的“肉照”,如今监狱成为LaLaport购物广场,李系德笑称——会不会有“阴魂不散”的隐忧呢? 镜头转向北马,陈志鸿又是如何在《昔日》描述岛上的往日景象呢? 善于写生的陈志鸿,通过仿若细笔画的笔触,重新布置记忆现场,让读者重回岛上那些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战前老屋—— 那老印务厂是屋身深长的战前老店屋,屋里有一条乍看显得陡峭的长梯,却又充满仁慈的考量,中间设有仿佛休息站的平台,让人可以稍微停步一下,再爬未竟的梯程。手沿着楼梯扶手上去,一路都是精致的宝藏栏杆,到了楼上的L字栏杆,都还不忘应该坚持着一份庄重典雅。楼上共有三四间房间,他们只用挂有布帘的一房,一个安有一张单人沙发跟一张双人沙发的小偏厅。跨过屋尾一道门槛,那是有遮棚的阳台,附有厕所浴室,还有一个小厨房,里边有一张原形云石饭桌(这是后来记忆才补上的物件),她去世的16年后,我造访于姨婆家惊见古雅的一桌,就听她马上说,这是从姨婆家搬过来的。 ◢浓郁喧闹的市井气息 学者杨彩杰为香港作家黄可伟《伪双城绘图志》写的序中提到:“时代步伐下,人和事不可避免地急速转变,甚至消失,用怀旧把这些消逝之物放置在记忆之中,这可以是一种抵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那句:记忆,就是一种抵抗。而且,怀旧不仅仅是记住了那些消逝之物,它还让人们从过去之中汲取温暖而坚强的人性力量,以此作为对城市文明及其衍生出来的价值观之反拨。” 在地书写的意义之一,便是通过成长经验与环境的紧密扣连,让未来读者想像往日的生活场景。 《昔日》回顾了许多在地事件,比如1983年光大失火;同时也聊到从前的社会风气。作者形容,80年代的槟岛,毒品与私会党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从前,在德顺律的童年,我妈喊了一声,快关窗关门,即知外头又是私会党械斗了。风雨过后,可以开门验收街上车窗被砸碎多少。” 〈一日五餐的市民〉则生动刻画槟岛的美食文化——一个T字路口,往右转有咖喱面、炒粿条、曼煎糕;左转则有炒果角与粿条汤。作者以古鉴今,对庶民文化的改变提出观察,认为以前一条街就能承载一个人所有的生活需求,如今的社会则是“将家居工作购物三分化,让自己在不同时段出现在不同空间里边”,所以人们需要一直开车,少了童年的市井气息。 这3本书的作者当中,以李系德的资历最老,我们从他的分享中回到上个世纪,窥探首都人的娱乐生活。那年代的电影院公告是用毛笔书写的,而夜总会竟然可以请来邓丽君、梅艳芳、谭咏麟、费玉清等巨星。读到南苑可以观赏脱衣舞,或是看马来舞娘跳Ronggeng舞时,难免要感慨社会风气日趋保守。 George Eliot(乔治·艾略特)曾经写过:“如果我们没有在童年时与大地共处,我们不可能如此深深爱着这片土地。”书写土地者因为生于斯,长于斯而对一片土地爱得更加深沉,想要穷尽文字之记叙能力,留住一座城。然而,当一条老街被迫让路给发展工程,就像传统文化逐步被肤浅的娱乐消遣所取代,除了回味,我们还能替一个地方展望什么样的未来? 台湾有河book店长曾在槟城的某个讲座说过:“如果你不知道要开怎样的书店,不如先想想你要在哪里开。”一个地方总是需要一家书店的,《南边》的蔡老板经营的正是这等文化事业,On The Road Café除了卖蛋糕与咖啡,同时也卖书,举办艺文活动比如“南边有光在居銮”与“居銮起风了”。 人到中年的他开始思考自己与世界的关系:“如何描述一座和伴侣和孩子日夜生活栖息热爱的小城,也就是在描述我和这世界的关系了。”因此,他的文字承载的,更多是他对目前生活与居銮这座小镇的热爱。他39岁迁回居銮,就是为了“老茶室的小食手艺、新村巴刹的人声鼎沸、各类社区文艺活动的蓬勃”。 他对居銮这座小镇始终保持展望向前的姿态,所以继续深耕这里的文艺气息,以期“让散落四处的星子趁机回来小城一趟呢,回来触碰小城的心灵脉动,或仅仅只是回来向比我们更年轻的孩子们,说一则远方的故事,也行。” ◢我们都背着故乡上路 或许我们都得离开,但正如香港作家叶梓诵读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后所感:“原来不论我们走到哪里,也躲不过这件事,我们总得要从原初的城市出发,总得将她与游经的城市并置,从对比中看出差异,才了解新的城市,新的故乡。”我们终究逃不过家庭,逃不过故乡在我们身上投射的阴影。陈志鸿离乡多年之后感叹:“我终究活在陈家的传统里边,所有的反抗只是迂回的回归。” 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回来,或是敢于回来,因为近乡情怯,无法接受毕生珍爱的旧城终将面目全非。少小离家老大回,故乡成他乡,一切都不一样了,更叫人伤感的是,我们彻底与这片土地断绝连系,就像陈志鸿母亲离岛多年后回到乔治市点了卤面,吃后竟然腹泻。 所以,故乡书写是不是恋乡者凝定旧城风貌的重要手段之一?好似那个由马哈迪1987年埋在The Mall的时光胶囊,一百年后重新挖出来,其中信息对当代的人们还有意义吗?在时光的轮转中,其所回顾的内容会否与现实有所出入? 关于这些问题,想起王盛弘早就写过——我想到记忆,记忆也像雪佛,终究要坍塌,毁灭,消融于无迹,我却用我的文字,不知靡费地为它妆点璎珞,为它打造佛龛,为它起建院寺,到最后,雪佛不见了,只剩下文字,文字取代了雪佛,成为记忆本身。 相关文章: 【马华读立国】王晋恒 / 愤怒的权力 · 复仇的正义 文创新商机/王晋恒(双溪大年)
3星期前
成长于60至90年代,特别是居住在新村、排屋以及花园屋里的华人社群,谁的成长历程里会没有骑着摩托或小Kancil到处写字的马票嫂?谁会没有听过某家不成才渣男孩子的风花雪月?谁会没有如死党般的友族同胞朋友?谁会没有经历过中学时代某某人肚子被搞大的茶余饭后? 董启章在马来西亚版序文里点出了黎紫书以经营短篇的手法来写长篇小说。该技巧是否新奇我不得而知,但我想黎紫书可能知道自己最拿手的,正是短篇小说——短篇小说最厉害之处在于结尾处的韵味,擅长写作的朋友大概对该技巧也不陌生,通篇小说可以是闷到出汁,但结尾处来个open ending或意想不到的翻转,绝对会是韵味十足,而以此写就的长篇,自然可以牵着(我这个)读者的鼻子,来到了〈恶年〉。 这种跳接时空(或曰蒙太奇?)的手法,在我读完以后,一直在思考其必要。真的有必要如此来写吗?从小写到大难道不会更好?银霞这位主要叙述者不会更清晰可观吗?后来我搜了同好们写的评论,发现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银霞的思路回忆跳接,纷乱跳跃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然而,书中其实有很多主要叙述者,因此与其用文学理论来硬套,我想《流俗地》跳跃的必要,应该理解成是黎紫书的对记忆或在家乡生活时听到的故事之再现——换言之,那是她自己的“半自传史”。 毕竟她在后记里也自曝说:多是怡保老家那些向我提供过“故事”的人。 如地方志般写入小说 由此我们不难得看出,书里人物故事如果不是作者亲身经历,必是家人邻里“口耳相传”被黎紫书记在脑中,如地方志般写入了《流俗地》。然而记忆是最不可靠的,无意识的“溶解后重新再铸”(作家语)可说是在所难免,因此想必故事的主人翁读到相关内容,也只会觉得“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共鸣感十足。 共鸣感十足,也正是该小说提供给马来西亚华人读者的感觉。成长于60至90年代,特别是居住在新村、排屋以及花园屋里的华人社群,谁的成长历程里会没有骑着摩托或小Kancil到处写字的马票嫂?谁会没有听过某家不成才渣男孩子的风花雪月?谁会没有如死党般的友族同胞朋友?谁会没有经历过中学时代某某人肚子被搞大的茶余饭后? 书内的情节基本上可说是上述所提世代孩子们成长的“日常生活共同经历”,夸张点说,几乎每个成长于60至90年代的华人,一开口话当年就是一本《流俗地》。这从同好们所写的读后感或分享便可看出端倪,基本上都称小说内容贴着自己的生活,或也曾经历过相似的事件——这是《流俗地》的动人之处,足以勾起数代人的回忆。 小说行文偶尔插入粤式用语再急切转回华语,读得通读得懂的人,会发现马来西亚华人说话方式就是如此混杂——这是日常对话形式的再现,小说行文用语的突变。《流俗地》与其说是长篇小说,它的呈现更像是连续剧,精彩刻画了成长于60至90年代之间,绝大多数马来西亚华人的生活境况,荡气回肠且故事性十足,每一章即是一集。 小说无关任何宏大叙事又或者课题探讨,这些情节即使完全抽离,对于故事的发展也丝毫没有影响,它存在的意义只是忽然跳出来提示我(读者)故事的时间点,银霞和细辉已经身处2018年,长大了也老了,不要被跳来跳去的情节搞乱。但是细想后,或许黎紫书也写出了多数华人现实生活中面对政治的行为——若有若无,平时漠不关心,只有在大选前后热闹,尔后回归日常。 王德威称这是“正宗写实主义”小说;董启章说黎紫书洗尽铅华。这本书的题材给人的感觉便是,只要你成长于60至90年代之间,你也可以写出《流俗地》——但你的流俗地会否有如此多的关注? 细辉问过银霞长大以后是怎么回事,银霞进入圣姑模式般回答:就是世故了。如果写作与创作也如长大般世故,我们是否还需要如流俗地般动人的日常生活故事呢? 相关文章: 【马华独立国】赖殖康 / 热血王道型小说 【马华读立国】赖殖康 / 以死论生的警世寓言 【马华读立国】赖殖康 / 田野呢喃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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