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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

(新加坡24日訊)新加坡律師公會副會長謝明達近日針對一起性侵案的評論引起爭議,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表示,對謝明達的言論感到震驚,並強調獅城法律與謝明達所持的立場截然相反。 《8視界新聞網》報道,謝明達在社媒領英LinkedIn上發佈了一篇有關搞笑短劇頻道Wah! Banana的前演員兼編劇Lev Panfilov涉性侵案被定罪的帖文。尚穆根列出謝明達在帖文中發表了幾項言論,包括: 一、受害者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因為她是在交友軟件 Tinder 上與被告認識的; 二、身為“演員和模特兒”,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三、她說“不”的時候其實並非真的拒絕,而且她是主動或允許性侵犯繼續發生的。 謝明達並非案件被告的辯護律師。言論引起爭議後,他已撤下有關帖文,但言論仍在網上引起關注。 尚穆根今日對謝明達的言論在臉書髮長文,表示很驚訝至今仍會聽到有人說“當一個女人說‘不’時,她其實並不是這個意思”這種話。 尚穆根說,謝明達的言論,實際上是在暗示不應相信女受害者。 “謝律師表達的是其個人觀點,但他同時也是新加坡律師公會的副會長。讓我擔心的是,有些人可能會誤以為他所表達的立場代表了新加坡的主流價值觀。我更擔心的是,他的言論可能會對其他性侵受害者可能造成的影響。” 尚穆根說,他因此決定表達個人立場,以及內政部和律政部在保護受害者時所做的工作,希望給予受害者更多信心,鼓勵他們發聲。 尚穆根提出的多個例子,顯示獅城政府近年來推出了多項改革。其中一個例子是《刑事訴訟法》和《證據法》在2018年進行了修訂,以減少性侵受害者在刑事司法過程中受到的創傷。 尚穆根說:“我希望我們能繼續成為一個為性侵案件中的女性,提供適當保護框架的社會。受害者往往保持沉默,我們需要幫助她們鼓起勇氣舉報。” 他也認為,新加坡國人應避免對女性有刻板印象,而律師尤其代表律師專業的資深律師,更應謹言慎行,避免發表輕視受害者、或無視受害者憂慮的言論。 不過尚穆根也強調,這並不意味著女性對男性的每項指控,都應毫無質疑地被接受。 “以往的案例中,確實存在虛假指控。被告應擁有充分的辯護權利。一旦被定罪,所面臨的處罰十分嚴厲。但辯護律師在庭上必須遵守適當的界限。” 尚穆根認為,在庭外亦應如此,羞辱或指責受害者,是越界行為。 他說:“貶抑女性的行為在我們的社會中不應存在。”
3天前
3星期前
4星期前
1月前
(新加坡21日訊)孟加拉的伊斯蘭教傳教士入境獅城,非法向外籍客工宣揚極端和種族隔離主義教義。新加坡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表示,這並不意味著新加坡面對孟加拉客工群體激進化問題。 《8視界新聞網》報道,內政部文告表示,名為阿米爾漢查(馬來名:Amir Hamza)的傳教士於本月9日當天入境新加坡,並在名為Lantana Lodge的客工宿舍向一群孟加拉籍客工傳教。 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今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此次事件的發生在反映新加坡面對孟加拉客工群體被極進化的問題上,不太具有代表性。 2015年至今 40名客工接受調查 “新加坡目前有超過20萬名孟加拉客工;過去九年,內部安全局(ISD)調查約孟加拉客工人數為40人。40人是很小的一個數字,但我們不會冒險。” 尚穆根說,幾年前,新加坡對一些激進化的孟加拉籍客工採取行動,並將他們遣送回國。這些客工涉嫌展開無聲殺戮行動,並向海外匯款,協助進行同恐怖分子相關的活動。 儘管如此,他說,整體而言,在新加坡的外籍客工激進化的情況受到控制。 他也指出,當局持續同各個社群合作,清楚告知他們在新加坡社會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為。他也說,會對任何攻擊其他種族或宗教的人採取行動。 尚穆根:機場不是軍營 阿米爾漢查入境新加坡時使用的護照名字,同內部安全局數據庫中的名字不同。 在回答媒體詢問內部安全局和移民與關卡局在過程中是否存在疏忽、當局會否對工作流程進行審查時,尚穆根表示,機場不是軍營,當局不可能對每個入境的旅客逐個進行問話。 “你不能把每一名入境的人都當成潛在的激進分子或可能成為激進分子並進行詢問。機場的體驗必須良好,他人到新加坡時必須感到賓至如歸。” 尚穆根強調,必須在照顧國內安全和經濟需求之間取得平衡。男子在入境新加坡時持有的護照似乎是一本不同姓名的合法護照。 內政部提醒有意在新加坡發表有關宗教、政治等相關內容的外國人,必須申請雜項工作準證(Miscellaneous Work Pass)。 內政部也說,儘管已經嚴厲把關,但還是會有一些漏網之魚進入獅城。當局呼籲公眾提高警惕,向有關當局舉報可疑人物和活動。  
7月前
8月前
10月前
(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前政治拘留者張素蘭近期發表貼文指該國的毒品相關法律和政策無效,以及該國內政部長尚穆根故意攻擊特定人群和濫用國會特權,內政部發表文告加以駁斥。 《8視界新聞網》報道,新加坡內政部發表文告指出,張素蘭於上個星期日,在臉書針對尚穆根在國會發表的“全國毒品管控政策”部長聲明發表看法,指該國濫用毒品和販毒的問題並沒有獲得解決,並指尚穆根攻擊一些國人和組織,專挑一些維權份子,指責他們誤導公眾。 她在貼文中還宣稱,尚穆根濫用國會特權,在國會大廈“款待”前吸毒者和家屬。 該國內政部對此回應時表示,當局邀請前吸毒者到國會,是為了表揚他們努力戒毒的勇氣和克服逆境的能力,他們當中很多都在協助其他吸毒者戒毒。 當局對張素蘭輕視戒毒的前吸毒者感到遺憾。 文告指出,毒品問題不可能有永久解決,而當局能做的是儘量減少涉毒的人數。如果不採取強硬態度,後果不堪設想,尚穆根也在部長聲明中如實闡述了法庭個案和數據。 文告也指出,張素蘭的貼文暗示,在國會發表聲明時享有豁免權是錯誤的,但尚穆根堅持他在國會上發表的言論,並表明放棄這項豁免權,張素蘭或其他人都可針對聲明內容採取行動。 當局表明,政府將竭盡全力維護新加坡的安全,保護該國國人,盡力杜絕毒品。
10月前
11月前
(新加坡20日訊)《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評論文章稱新加坡59年以來“只有”三名領導人,並稱副總理黃循財對多數新加坡人來說是個陌生面孔,該國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為此發文反擊。 《8視界新聞網》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英國週刊《經濟學人》本月18日刊登這篇評論,尚穆根隔天在臉書發文,反批《經濟學人》:“忍不住嘲諷我們”。 評論文章寫道,該國59年以來“僅有”三名領導人,而即將接棒的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對許多國人而言仍是陌生面孔。文章還指,黃循財並非是第四代領導人的首選,因為副總理王瑞傑在2021年退出了“總理之爭”。 文章也寫道,雖然如此,人民行動黨仍將在來臨的大選中獲勝,其中原因包括強大的政黨組織、對反對黨的“無情打擊”,以及溫順的本地媒體等。 尚穆根在帖文中寫道,英國“評論階級”的態度源於潛意識,即無法忍受曾經教導的國家如今表現得更好,並列舉了總理交接、經濟等諸多方面的例子,對比兩國的情況。 “從治理角度出發,副總理黃循財將是我國59年以來的第四任總理,而蘇納克則是英國4.9年以來的第四任首相。” 他也寫道,英國前首相約翰遜在任職期間接受捐贈者價值1萬5000英鎊(英鎊,下同;約8萬8760令吉)的旅行費用和5萬英鎊(約29萬5867令吉)的裝修費。“如果在新加坡,任何像約翰遜這麼做的人將被控上庭。” 尚穆根指出,該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從英國殖民地時期的人均500美元(美元,下同;約2391令吉),增長至如今超過8萬美元(約38萬2656令吉)。《福布斯》最近的一份報告也顯示,若以購買力平價計算,該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位居世界第五,遠超英國。 針對評論將該國媒體形容為“溫順“,尚穆根說:“顯然,(經濟學人)更喜歡英國現在的情況:一個人可以控制主要媒體,政客們向其獻殷勤,媒體擁有者可以影響誰當選、誰成為首相。在出現類似情況的澳洲,一名前總理將這樣的情況形容為民主的毒瘤。” 尚穆根也在帖文中寫道,該國在社會服務、安全和社會凝聚力方面都做得更好,最後反問一句:“你嘲諷的代價是什麼?”
11月前
(新加坡3日訊)在短視頻平臺“TikTok”上指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有婚外情,獅城革新黨前黨員因散播不實信息公開道歉,並表示將承擔尚穆根的律師費。 《聯合早報》報導,尚穆根2023年11月向新加坡國家法院申請庭令,要求TikTok提供3名用戶的基本用戶信息;這3人被指散播有關尚穆根有婚外情的虛假且毫無根據的指控。 其中一名TikTok用戶“@thaddeusthomas81”是在8月17日上載視頻,指尚穆根與一名議員有婚外情。 新加坡革新黨前黨員托馬斯2023年12月25日在臉書貼文,稱自己聽從他人建議和鼓勵後,通過TikTok賬號“@thaddeusthomas81”發佈這些虛假信息,並公開道歉。 他也承認“故意忽視”尚穆根的律師於去年8月25日,通過臉書向他發出的信函。他是在2023年11月30日,通過新聞得知尚穆根向新加坡國家法院申請庭令,才答覆了尚穆根的律師。 他說:“我對自己在TikTok上發表虛假和誹謗性言論感到後悔,並毫無保留地向尚穆根道歉。我承認,我是在別人的建議和鼓勵下發布了虛假帖子,我很後悔聽從了這些建議。” 托馬斯請求尚穆根不追究損害賠償,尚穆根同意。不過,托馬斯將承擔尚穆根的律師費。 新加坡革新黨秘書長肯尼斯昨日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托馬斯已不是革新黨黨員。 他說,托馬斯因為個人原因離開革新黨,革新黨與他發佈的社交媒體帖子無關。 肯尼斯也表示,他不便評論前黨員的個人行為。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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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日訊)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已正式入稟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訴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誹謗。案件訂於下週二(9月5日)舉行內堂會議。 根據新加坡法庭網站上的告示,代表兩名部長的是文達星律師事務所(Davinder Singh Chambers)的3名律師,包括曾代表李顯龍總理打誹謗官司的知名高級律師文達星。 隨著兩名部長正式入稟法院,按照法庭訴訟程序,訴方接下來須儘快將傳訊令狀交給李顯揚。如果不知道李顯揚的住址,訴方可以向法庭申請通過電郵、社交媒體、報章廣告等途徑發出傳訊令狀。 之後,如果李顯揚沒有在期限內提交應訴書給法院,訴方可申請缺席裁決,直接獲判勝訴,並且向李顯揚索討賠償。高庭一般民事訴訟的索償金額從25萬新元(約85萬令吉)起跳。 李顯揚被指於今年7月23日的臉書貼文中,發表了構成誹謗的內容。兩天後,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援引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對李顯揚發出更正指示,指他的貼文中包含3點不實之處,其中兩點與兩位部長租住萊道路(Ridout Road)黑白洋房事件有關。 7月27日,尚穆根和維文分別在臉書發表題為《李顯揚的誹謗性言論》的貼文,要求李顯揚就誹謗性言論道歉、撤回指責,以及支付賠償金,並指會把賠償金捐給慈善機構。 兩位部長也說,李顯揚如果沒有做到這些要求,將面對起訴。貼文沒有提到索償金額和道歉形式。 李顯揚兩天後回應,指尚穆根和維文錯誤理解他的話。他稱自己從英國所發的貼文,並沒有斷言尚穆根和維文是因腐敗或個人利益,而讓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給予他們優待,包括在未經批准下非法砍伐樹木,及讓土管局為他們支付翻修費用。 李顯揚也稱貼文只是陳述了新加坡和國際媒體已經廣泛報道的事實;如果尚穆根和維文認為他們確實有理,就應該在英國起訴自己。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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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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