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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过堂

(麻坡24日讯)麻坡巴莪火灾烧死祖孙3人案,因法医及化验报告未出炉,承审推事苏扎娜在控方请求下,批准把案件展期至11月17日再过堂。 被告阿兹曼(48岁)于今年8月20日在麻坡推事庭被控3项谋杀罪,及在地庭被控持危险武器致伤他人控状。 依据控状,指被告于8月9日凌晨1时30分至3时之间,在巴莪甘榜巴也惹丹学校路一间住家,分别谋杀莫哈末诺(82岁)、雅拉(76岁)及诺拉蒂丽雅娜(11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绞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及不超过40年及鞭笞不少过12下。 这起火灾于8月9日凌晨1时30分发生,死者莫哈末诺及妻子雅拉是被告的亲生父母,小死者诺拉蒂丽雅娜及伤者诺拉兹米娜(14岁)则是被告的外甥女。 案情显示,屋子起火时,小死者诺拉蒂丽雅娜被继妹诺拉兹米娜叫醒,两人随即赶到屋后寻找舅舅(被告)。 岂料,被告竟持木棍先攻击诺拉蒂丽雅娜,直到后者倒地,再攻击伤者诺拉兹米娜的头部,后者尝试以右手抵挡,结果导致右手及头部受伤。 案发后,被告把木棍收藏在屋后的储藏室里,然后骑摩托车潜逃至吉隆坡武吉免登苏丹依斯迈路,并在一周后行踪败露,被警方发现及逮捕归案。 早前,被告也因持木棍打伤14岁的诺拉兹米娜,认罪后于9月12日被判坐牢9年及罚款5000令吉。
2月前
(峇株巴辖25日讯)峇株巴辖7名男女涉嫌拥毒及贩毒案,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过堂,由于化验报告还未完成,因此展延至11月11日再度过堂。 上述4名男被告包括林汉英(34岁)、李维祥(38岁)、朱长全(49岁)及郭杰森(32岁)。(以上人名译音) 而3名女被告包括泰国籍的洁波南(25岁)与芭利达(24岁)及越南籍的阮安冬(24岁)。 根据第一项及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8月1日晚上7时,合伙在依斯达娜花园的一所公寓运送重达5134克及108.49克的摇头丸。 上述被告已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可在此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刑,同时也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判处死刑,鞭刑将不少于12下。 在第三项及第四项控状,被告被控在同样时间及地点,拥有96.46克K他命及15.41克“一粉眠”。 被告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可在此法令第12(3)条文下判刑,同时也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7名被告针对第三项及第四项控状皆否认有罪,案件将待化验报告出炉后再过堂。 另一方面,3名外籍女被告也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但由于尿检结果呈阴性反应,因此这项控状已被判无罪。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副检察司 ,承审推事为苏海拉。 被告林汉英、李维祥、洁波南、芭利达及阮安冬的代表律师为陈松元 ;而朱长全及郭杰森的代表律师则是颜显扬。3名外籍女被告也安排泰语及越南语通译员。 峇株巴辖警方日前宣布获峇市毒品仓库及包装中心,并逮捕7名男女,也是峇县今年至今最大宗的毒品案。
3月前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