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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偷不改

(新加坡1日讯)来自马来西亚的75岁女扒手,从1971年开始扒走他人财物,多次进出马新两地监狱,她最近又因在新加坡干案,被判坐牢4年。 《联合早报》报导,来自马来西亚的黄金瑞面对5项偷窃罪,她今早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主控官在庭上说,被告一般会找人多的商店,检查监控器位置后刻意避开镜头,再找对象干案。 受害人大多是外国旅客,而被告所偷到的现金与物品总价值超过7000元(新币,下同;约2万4378令吉)。 根据案情,被告今年1月22日下午3时10分,在新加坡金沙的LV店里,从1名女子的包包里偷走1个价值1500元(约5224令吉)的名牌钱包,里面除了身份证、信用卡和提款卡外,还有50元(约174令吉)现金。 1月31日傍晚6时30分,她再到新加坡高岛屋购物中心底层2楼的面包店里干案。当时,她发现一名印尼籍妇女(65岁)的包包拉链没有拉起,就刻意站到她身旁,一手拿面包,另一手悄悄从包包里扒出钱包。 被告两次行窃后落网,于2月8日被控上当地法庭,但获得保释后又再犯。 2月15日下午4时10分,被告在新加坡武吉士村的1家商店内,以同样的手法扒走1名韩国旅客的钱包。她嫌钱包不值钱,拿走现金后将钱包丢在店内。旅客找回钱包,但现金都丢了,因此报警。 4月26日被告二度被控,保释金额也提高,但她获保4天后再次行窃,于5月26日还押至今。 被告求情时说,她认为自己只是“从有钱人的身上借钱来救济自己”。 1971年开始行窃 屡次坐牢又重犯 从罚款、坐牢、改造性监禁再到预防性监禁,女扒手还回马来西亚继续偷,在那里服刑后再入境新加坡干案。 主控官指被告前科累累,从1971年开始行窃,从一开始的罚款到后来坐牢,1991年被判5年的改造性监禁后,2004年更是被判10年的预防性监禁。 被告没有因此悔改,2014年出狱后,她返回马来西亚继续偷,4次在大马坐牢,之后又回到新加坡行窃。 主控官指这次本该再建议法官判她预防性监禁,但基于被告年事已高,因此要求法官判她坐牢4到6年,并下令她做出7000多元(约2万4378令吉)的赔偿,若没能赔偿便由监刑取代。 称夫赌博嫖妓 为了生存偷窃 被告称丈夫对家中一切不管不顾,还拿她赚的钱去嫖去赌,她称自己偷窃仅为了生存。 说福建话的被告通过通译员说,她来自非常不幸的家庭,丈夫抛弃她,对她不管不顾,也没有给家用,丢她自己去养大孩子。 她也称丈夫把她赚到的钱拿去赌博、嫖妓,无奈之下她为了生活只能行窃。 被告称被问话时否认罪行,是担心自己又得坐牢。 她说儿子如今坐轮椅,孙子又有病,自己也得吃很多药,因此恳求法官给她最后一次机会,对她从轻发落,她也发誓不会再犯。 法官下判前希望被告会遵守承诺。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