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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小物件

那年头的香港与我们很亲。许多成语是《老夫子》教的,许多历史人物是从TVB连续剧里认识的,小叮当是说粤语的。冠杰国荣艳芳朝伟像住在隔壁家的冲凉房。香港街道与地名则是在“百万富翁”里早就走过了无数遍——在还不知道吉隆坡总车站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们已先认识了罗湖车站、沙田车站;还不知道人生难不难之前,我们已先探知了“命运”与“机会”的残酷与恩典。“修理自己所有房屋”是最令人害怕的,“得爱国奖券”则值得欢呼,虽然根本不知道爱国奖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至少知道爱国是好事。 这期见【当代小物件】有两人写了“百万富翁”,忍不住也想念起那年头的时间感。那年头总是感觉时间特别多、特别长,长得可以毫不担心百万富翁这样的游戏一玩就是大半天。因为嫌一盒百万富翁的纸钞不够多,还曾将新旧两盒游戏的纸钞混合到一起,厚厚一大叠,仿佛永远不会有人轻易地破产,游戏便可以更长久地玩下去。游戏规则也是灵活的,常常因人变——因为看不懂地皮背后的产业计算法(倍数到底是什么?),便慢慢生出自己的罚款方程式,大家意思意思给一点。银行也是善良的,见有人财务不济而彼此还想玩下去,便皆大欢喜地派钱。要很大以后我才真正地明白,“百万富翁”豪的是时间,时间就是金钱的话,有时间玩那游戏而不心虚的人才是名正言顺的富翁。 Congkak也是很吃时间的。小时候的congkak我们叫冲格,格子是地上的地砖,一格地砖约莫一呎宽,五六格便霸占了快半个客厅。是要那么大的范围的,因为冲格里的散珠子我们用的是橡胶种籽,新村边缘的胶芭捡来的,几粒就是一大把,没有什么容器兜得住。胶籽在地上一粒一粒派,幸运的人一把一把吃,拥有最多胶籽的自然也是大富翁。游戏玩厌了就互相把胶籽磨得红亮又顺滑,夹在两只掌心用内劲一压,斗看谁的胶籽更坚强。喀喇,碎了也不会心疼,反正附近多的是。再不然就用相思豆玩冲格吧,树下随便也是一大把,milo罐都装不完。 想想,永葆青春、回到过去何必要靠美图秀秀或是时光机?找个从前的桌游玩一玩吧。还能心安理得的便是大富翁。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4星期前
桌游班的团友发来邀请,提笔书写“桌游的当代小物件”。提到这一主题,不能不提“百万富翁”。在我童年时期,这款游戏是我们玩得最久的,也几乎是市场上唯一的版本,那就是香港的版本。 香港版“百万富翁”独具地方特色,展现了该地区的著名地标。太子道、窝打老道,以及版图上最贵最高级的太平山,都是我在小学时首次接触游戏,哥哥姐姐告知必买的几张地皮。如果开局时没能买到这些,气势就输了一半!接下来是竞争火车站、税务局和电力公司,这些地段形成了游戏中的连环拳,牵一发动全身。完全随机的机会卡和命运卡、闷声发大财的免费停车场,以及让人捧心期待的“由此去”赚取\$2000,所有这些都在小小的心灵里埋下了对桌游的热爱种子。 自行篡改游戏规则 这盒经典的“百万富翁”陪伴我从小学玩到了中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时间推移,曾经心目中的神作慢慢演变为永无止境的游戏,甚至变成了“破坏友情”的游戏。最终,这盒游戏不再受到青睐,搬家时也随手弃掉了。我以为与“百万富翁”的缘分就此结束,但当两个外甥进入小学时,我正在上大学,被他们强拉着一起玩,而他们认为这是最好玩的桌游!依然是那盒经典的“百万富翁”。 年轻时的我,满怀左翼经济的理念,在无法推脱的陪玩中,开始自行篡改游戏规则,试图通过游戏向他们灌输我的思想。通常,我一边玩,一边让银行大放水,资助最弱势的玩家,同时打压领先的赢家。我的终极大招则是团结无产阶级共同对抗垄断者!在我的操控下,这盒纯靠运气的游戏变得别具一番风味。往往到最后,前期领先的人都被我这个“幕后黑手”打垮了。 或许有人会问,这样篡改规则的游戏好玩吗?事实上,我陪外甥从小学玩到了高中,他们每次都期待我到访,一起玩变体“百万富翁”的时刻。在我反复的磨练中,他们逐渐适应了游戏节奏,并开始与我共同创造新规则,测试他们突发奇想的创意。 每一场“百万富翁”都有新奇的规则,等于每次玩都是全新的百万富翁体验。这种独特的体验将我与外甥的关系紧密相连。 这种体验特别奇妙,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正是通过这款经典的桌游串联起来的。许多时候,我们会对老物件感到厌倦,但这盒经典的桌游却在我们手中焕发出新的活力,连接起不同年代的人。深入思考后,我发现串联我们之间的,不仅是那些花样繁多的变体规则,更是那颗对游戏充满热爱的童心。童心让世界变得简单而有趣,这正是我热爱桌游的原因所在!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4星期前
小时候的家是一家托儿所。自记事起,表哥表姐放学后就会被送到我们家,让妈妈代为照顾。哥哥姐姐总把我和妹妹分在一组,嫌弃我们年纪小,不乐意和我们玩。尽管如此,我和妹妹仍然喜欢跟在他们身后,学习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玩什么,我们就吵着要玩什么。随着时间推移,这些玩具在家中衍生出复数,两个小组都能玩到相同的游戏。后来,我们迷上了马来播棋(congkak)。 在一个无所事事的午后,哥哥姐姐从角落里翻出一个从未见过的玩具——马来播棋。棋盘上有一个个坑洞,左右两边是“家”。对小时候的我和妹妹来说,这个游戏就像一个“扑满”,我们需要用玻璃弹珠填满每个坑洞,再一一收集散落的弹珠,存回“家”。后来才知道,马来播棋其实是考验心算能力和策略的游戏,如何获得更多分数、保证自己最后行动以获得下一轮的先手优势。不过,那时的我们什么都不懂,只是像蚂蚁一样,勤恳地将弹珠一颗颗搬回家。 我们都喜欢玩马来播棋,总是为了谁先玩而争吵。爸妈决定再买一个。记得回家的路上,妈妈提起她小时候与马来播棋的趣事。外婆有5个小孩,他们和我们一样为谁能先玩而争吵。为避免屋顶被吵翻,外婆立了个规则:先写完作业的可以第一个玩。可妈妈个性慢吞吞,总是最后一个写完,等她坐到马来播棋前时,已经是晚饭时间了。 “那妈妈你最后有玩到马来播棋吗?”妹妹问道。 妈妈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你写作业变快了吗?” “不是,是因为舅舅他们开始玩陀螺了。” 妈妈是外婆的迷妹 我看到妈妈的眼神回到了过去,带着佩服的光芒。妈妈提到,她这一生遇到的最强劲对手是外婆。我不记得妈妈具体是如何赞美外婆的,但我依稀记得,她形容外婆是一个人形计算器。外婆玩游戏时,只需一个眼神瞄过,就能知道玻璃弹珠的去向。妈妈是外婆的迷妹,因为每次游戏结束后,她总会对我说:“外婆真厉害!”我心中也留下了外婆聪明的形象。 渐渐地,我开始掌握游戏的技巧,不再只想着填满所有空格,而是学着哥哥姐姐的方式游戏。尽管我的对手还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妹妹,但我心里隐隐有一个想要打败的目标,那就是妈妈口中最强的外婆。在我赢了妹妹无数次后,我向妈妈下了战书。要实现目标,必须一步一步来,想要打败外婆,得先打败她曾经的手下败将!起初我想挑战哥哥,但他还是嫌我麻烦,把我“踢”给了妈妈。 同样的故事在我和妈妈身上重演,但一直被打败的却是我。我带着莽撞的勇气挑战妈妈,却总是惨败而归。多次未能战胜妈妈后,我十分沮丧,最终放弃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淡忘了马来播棋,淡忘了曾立下的目标。直到小学毕业后,整理那些废弃的练习册时,我才在角落里重新找到了马来播棋。埋藏在深处的梦想再次找到了我,于是我决定挑战妈妈。这一次,我赢了,反而想起了外婆。 外婆是我马来播棋征途上的最后一个对手,看到它我依然会想到挑战外婆的目标。然而,随着长大,我与外婆的关系逐渐疏远,我也不敢贸然向她挑战。性格使然,我一直默默保持着这个梦想,希望有一天我能鼓起勇气向外婆挑战。到那时,我希望我们之间不仅有马来播棋,还有彼此的故事。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4星期前
我是家中的老幺,与哥哥姐姐的年龄相差甚远,就像游戏里等级1与等级10的差别。当我刚出生时,哥哥姐姐已上了小学;当我上小学,他们已上了中学。他们之间都很熟稔,我却觉得自己是他们之间熟悉的陌生人。 当我还在搭积木的小时候,他们已沉迷于掌上游戏。我眼巴巴地看着,吵着要与他们一起玩。他们嫌弃我年纪小不懂得玩。直到他们被我吵得受不住的时候,才会被逼着放下游戏来陪我玩桌游。我们那年代的桌游很简单,家家户户都会有传统的棋类游戏,如中国象棋、黑白棋和蛇棋等。不过,这些桌游我都不太喜欢,因为我感觉得到他们在故意放水。中国象棋和黑白棋都考验思维,我比不过他们。他们赢我的时候,我不甘愿;输给我的时候,我知道他们只不过是想要敷衍了事,早早结束。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款游戏是可以让我和哥哥姐姐玩在一起的,那就是“百万富翁”。 “百万富翁”是运气为主的桌游,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轻易上手的一款游戏。我喜欢掷骰子的惊喜,然后移动着小人儿在棋盘上走动,像我的分身在不同的城市中漫步。如果刚好来到无主的建筑物就可以豪爽地掏出钱买下那栋建筑物,拥有它,仿佛真的成为了百万富翁。我们还会争着建造最昂贵的房子,只要有人踩上我的地盘,就可以跟他们收取过路费。 童年时光,我曾一次次地和哥哥姐姐、爸爸妈妈一起玩“百万富翁”,即使“破产”了,也依然感觉到那段时光是价值百万的珍贵回忆。后来,我会留意不同版本的“百万富翁”,并要求爸爸妈妈买给我和哥哥姐姐玩。不同的版图打开又是新的世界,我借此认识了更多的城市以及更多的地标。 长大以后,我拿着“百万富翁”与朋友一起玩。有一次跨年夜,我和朋友们约好一起跨年。那个晚上,我们一边玩“百万富翁”一起跨年。我们一边玩,一边聊天,一边幻想自己的将来。我们谈到自己的梦想,都觉得长大以后的梦想很世俗。大家都希望自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们还天真地约定好如果有一天真的成为百万富翁,要开一架私人飞机把百万富翁地图上的每一个城市都走一遍。那一晚,我们在烟火中许下了这个愿望,我们都知道这个愿望不会轻易地实现。但如果哪一天我们再聚在一起,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想我们应该会狠下心来定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拿着桌游当“金鱼佬” “百万富翁”在我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长大以后我特别喜欢玩桌游,并且都是小时候没有试过的。随着接触的桌游越来越多,才发现桌游的世界与阅读的世界一样是辽阔的。桌游像一个移动式的职业体验所,在不同的桌游里有着不同的设定,形塑出了各种各样的玩家。比如在《电力公司》时,我们幻想构建城市的光亮;比如《选书师》,我们费尽唇舌把一本本好书介绍给我们的顾客;比如《现代艺术》,我们认识不同类型的名画并担任拍卖师的角色。如今,偶尔我也会拿着桌游当“金鱼佬”,引诱我的侄儿侄女放下手机与我一起玩桌游。我和他们因为桌游也有了联系。 从“百万富翁”一路玩到其他的桌游,除了好玩,我更珍惜的是在玩桌游时人与人之间深刻的联系。如今,手机横亘在人与人之间已是常态,但我相信桌游拥有魅力可以让大家把手机放在一旁,给彼此一些时间。如果您在生活中也想拥有一段逃离现实的时光,不如就捉起家人和朋友的手来玩一玩桌游吧!第一盒桌游,百万富翁也可以,如果还有时间,就一起探索属于你们的下一盒桌游!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4星期前
我3岁时的照片里,爸爸把他的眼镜架在我的鼻梁上,让我摆着一个很威风的胸前插手姿势。大家会叫爸爸四眼狗,小时我总好奇地问大人:为什么不叫四眼鸡?四眼猫?四眼青蛙呢? 12岁那年,我也变成了四眼狗。长成大人时才发现,其实我有屈光参差,双眼散光外,还测出左眼近视,右眼远视(一直被误以为零近视)。 眼镜一直伴随我至今,是让朦胧变得清晰的重要伙伴。有意思的是,我想起了《小鱼散步》这本绘本——小鱼戴上妈妈的眼镜“扮大人”出门沿街买东西,戴上眼镜后,她眼里的世界反而变成了朦胧的景象。 小时候的我也曾像小鱼那样,模仿大人做许多的事情。长大后的我却有时会想回到小时候的自己,希望享有当时那份最纯粹或真实的“我”。 时间不断地推移,身分不断地转变,记忆不断地堆叠,交叉的记忆有时跨出它的专属空间,临时上门拜访在生活里可能正在乱糟糟的我,以跳接的不同视角来播放。 希望眼镜帮我挡痛 曾经的我,拿着不同大人的眼镜,试戴来玩,挨了一顿骂。 曾经的我,把眼镜不小心弄断时,忐忑不安地不知该如何向爸爸开口。 曾经的我,拿着小小的螺丝起子偷偷把眼镜微小的螺丝取出,拆解眼镜,却不敢让大人知道。 曾经的我,和朋友比赛看谁能“最准确”地在校门将关上那刻刚好到校,常常在走往学校的路途中才发现忘了戴眼镜。 曾经的我,边哭边走边希望眼镜可以帮我阻挡一切的痛,让我可以和疼爱我的外婆好好告别,亲口对她说声谢谢你用很多的方式来保护我。 有些记忆并没有随着时间慢慢褪去,反而像戴上的新配好的眼镜般,景象变得好清晰。 想到这些,架在鼻前的眼镜,却让视觉变得朦胧了。
2月前
我在小学的时候就戴起了眼镜。但如果要追溯到哪一个年纪开始的,记忆却已模糊。若以10岁为起点,到目前也已超过30年。 还是小孩的时候,换眼镜这件事总不那么容易顺遂。家乡是没有眼镜店的小镇。通常我们都会全家出动,浩浩荡荡出发至大约50公里之外大城市里的眼镜店。旅程的欢乐程度取决于换眼镜的原因。假如把换眼镜形容成一场灾难,那么起因就可以是天灾(例如,近视加深)或人祸(例如,眼镜被折断)这两大类。前者而言,从一开始爸爸妈妈是和蔼可亲的,旅程也许还会穿插一些商场购物的行程,或顺道探访在城里的亲戚。至于后者,甭提损坏眼镜后先惨遭的打骂念叨,旅程往往就是速战速决。但无论哪一类,终究还是父母对我们的爱与付出。当自己开始赚钱后曾经迷惑于各种各类的镜框镜片,直至有生活的阻力后才觉得这笔开销能省则省。 自己舒服时 最自在最自信 一直觉得眼镜这东西是虚幻世界里很微妙的物品。它可以很平凡不起眼,但又可以是举足轻重的东西。少了它,很多画面看起来就少了那么一点丁的平衡感。想像《Men in Black》这电影系列里的黑衣警探只是穿了黑色西装但没有墨镜会是如何。在《Breaking Bad》里饰演化学老师的布莱恩·克里斯顿,眼镜就成为他为人师表的刻板印象。当然后来的故事,眼镜下的眼神就另当别论。论漫画的话,想到的会否是那个绑着蝴蝶结,突然来个凌厉的眼神并推一下眼镜,镜片还要是会呈现闪光,接着就破了案的柯南。还是,哪一位拿下眼镜就会射出镭射光的超级英雄?当然,也没有忘记超人没披上披风的时候也是戴眼镜的上班族。 影视世界的编剧也总喜欢让眼镜变成拥有魔法的物品。戴上眼镜的小子往往温文尔雅;脱下眼镜后的斯文人却可以刹那变成变态杀手。戴上和脱下眼镜的女生总会有个反差——要不从呆萌邋遢的人变成眼睛会说话,连眼珠里也有星星;要不就从严谨干练的角色,拿下眼镜后仿佛也移除了武器,变得完全没有杀伤力。 现实里当然会有似曾相识的例子。中学时期戴厚重镜片框框的女孩,出来社会舍弃眼镜后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说件很羞愧的事,我曾经因为这个“没有眼镜会变美”的迷思,年轻时只要有需要“盛装化妆”出席的活动都会换上隐形眼镜。可是东施效颦,有些事情并非只是有无眼镜就能改变的事实。后来才知道,学会以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去出席,其实最自在也最自信。 话说最近,在某部韩剧里,男配角总喜欢用中指把眼镜往上推来乔正它的位子。看到那动作的时候,我总会心一笑。心里纵然知道这动作不礼貌,但也好想可以在生活不如意时来这样一次,假意且狠狠地用中指把眼镜推上去后,抬头挺胸,大步阔前。
2月前
“Aunty you ada san guang dan lao hua.” 妆容似20岁空姐的验光师可能不懂,这世界存在着心灵跟视力一样容易受损的中年女子。虽已年过40,可这么被年轻人叫安娣的同时还被告知有老花,我当下有股冲动就地仰天长啸。 不,既然衰老是必然的,那就得优雅地老去。我提了提鼻梁上那犹如万圣节装饰品的瞳距试镜架,歪着头对她苦笑。微笑起来酒窝浅露的验光师本身戴着具有时尚感的六角金丝眼镜,镜腿细如笔芯,以我粗鲁的个性,估计这款戴上两天就歪不成形,遂选了一副不易折断且特价中的全黑塑胶镜框。 一周后,我在店内戴着新眼镜试读单据上那些字体极细的条款时,店员提醒我阅读时得稍微仰头俯视,夜晚开车则可以直视前方。是的,戴上眼镜后字体看起来比较清晰,可抬头环顾四周时却感到眩晕,店员耐心地解释,一般新配眼镜都需要些时间适应,尤其我这种初戴眼镜者需要更长的适应期。 可实际上这并非我的第一副眼镜。毕业后找工期间,因为听信“戴眼镜面试会增加录取机会”这种说法,我买了个无度数眼镜拍了证件照,并戴着它到处面试,结果有家公司提及员工福利中的眼镜补贴时问了我近视几度,我焦虑地东拉西扯,没正面回答问题。我最终没被录取,但也不再戴着眼镜面试。 后来有段时间当新闻记者,那副眼镜倒成了“乔装”好道具。有时为了拼独家新闻,想避开熟络的警官或保安时会戴上眼镜再拨散平时扎起的头发,伪装成非媒体人员混进部分场合,以获取第一手消息。克拉克·肯特戴上眼镜时是个普通人,也是个记者,摘下眼镜后就成了拯救世界的超人,可我摘下眼镜依旧是一个穷困潦倒且经常被催稿的女记者,这就是漫画与现实的差别。 少壮不读书 老花被耻笑 两年前加入新公司时,整个部门的7个女员工就只有我没戴眼镜。办公桌堆满了文件夹与文件,工作期间基本上双眼都在纸质文件与电脑屏幕间游走。一年后,我视力衰退的症状开始出现,包括细字看久之后眼睛会感到疲劳、视窗字体逐渐调大,再加上夜晚驾车已看不清前方车牌号码。 “嫦姐喂你的word开好大哈哈哈哈!”年轻同事来我座位交代工作时瞥见我的电脑屏幕,我瞄了一下右下角显示的140%,暗忖着是否该去做视力检测,但拖延症如常地战胜我这计划。 直到有天,母亲拿着新买的脸霜要我帮她看看用法,我握在眼前数秒后发现根本无法读取内容。我知道那些是英文字,可它们看起来比较像一坨软烂的面线糊,所有字母交缠在一起难分难舍。罐子越拉越远,直至手肘之距才终于看清。 “你要不要把罐子拉到外太空去?”母亲在旁皱眉抗议。 会用“朦胧美”这种形容词的人,多半不是从事跟文字或数字有关的行业。还在适应老花眼镜的初期,我经常一手拿着文件、一手夹着眼镜框在额头与鼻梁之间移动,一直在怀疑到底是戴了看得比较清楚,还是没戴比较清楚。好几个星期之后才终于适应,但我经常把摘下的眼镜乱摆,有时它被埋在文件堆之中,也曾被叠高的文件夹砸了两次,我无法想像验光师那副高雅的金丝边眼镜在我手上会如何地被摧毁。 前些日子放工时,我正把眼镜收进盒子里,路过的人事部经理兼资深眼镜使用者江姐突然停下脚步,惊呼。 “哇眼镜盒,100年没见过了!阿嫦你为什么那么早就老花?” 我未及反应,后桌的上司抢先回答:“你看阿嫦的样子,一定是小时候不怎么看书,所以没有近视,老花就来得早。” 所谓少壮不读书,老花被耻笑。 不确定夏宇写诗的时候是否戴着眼镜。失明固然可怕,但我告别正常视力之后一直想列出:《老花前我想多做的四十七万件事》。
2月前
小学6年的班级照中,四年级的那张,每次回顾,不管经过多少年,总会让我的心咯噔一下。那是我人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成为四眼妹的开始。也忘了是如何发现的,也许是家人注意到我看东西的习惯变得奇怪,也许是我多次投诉看不清楚,又或者是学校例行的身体检查透露了些蛛丝马迹,然后有一天,我的世界就这样被两个粉色的四方框框了起来。 在那个还未被3C产品荼毒的年代,戴眼镜的人不普遍,小孩更是少之又少。同学之中四眼者,多为家族遗传。我们家族里,就只我一个近视加懒惰眼,而且小时候家里管得严,电视都不让多看,又怎会小小年纪就把眼睛给用坏了?现在想起,这事当时应该对我打击甚大,四年级的那张班级照是最有力的证据——我不单在那一年变成四眼,还胖了一大圈,一副自暴自弃厌世的模样。 一直戴眼镜会变成田鸡眼 我的第一副眼镜是粉色(约定俗成专属女孩子的颜色),大四方形的框,两只镜脚还系着防脱落丢失的黑绳。若用今天的审美观来看,那是又土又丑的了。当时年纪小,没经验,眼镜款式的选择自然落在母亲和一脸亲切的眼镜店员身上。第一次把眼镜戴上,看着原来的世界被眼前的四方框给分隔出两个区域——框里的清晰和框外的朦胧,就懵懵懂懂地意识到,从今以后,尽管戴上矫正了视力的镜片,我还是无法完全看清眼前的事物,还要适应把框外的边缘世界给忽略掉。 我执著着一个明明白白的世界,所以即便有着“一直戴眼镜会让人的眼睛凸出变成像田鸡眼”这样可怕之说,我仍时刻戴着它。因为眼镜的重量,脸部的肌肉时时紧绷着以防眼镜从鼻梁滑下,但我还是学着去忍受。 我还对框里框外的区域有一定程度的执念,这让我在选择眼镜时总有着许多莫名其妙的纠结。有一种无框眼镜,直接用眼镜鼻梁和镜腿支撑着镜片,因为没有框,所以戴起来不会有框里框外两个世界的错觉。可是这样的眼镜对我来说太过精致,经不起像我这样一个粗鲁的人的碰跌摔撞。还有一种小巧玲珑、能营造一种斯文形象的小镜框式,因穿戴起来能托显可爱而曾经让我跃跃欲试,却因为那份奇怪的执念始终不得被我接受。 后来开始流行隐形眼镜,一种直接附在眼球上的镜片,无框无界一览无余的神奇存在,偏偏我却过不了自己心中的障碍——会不会在戴的时候不小心被自己戳伤?一片薄膜在用点力便能被戳破的眼球上,能戴得稳吗?再后来出现一种能用激光改变眼角膜弧度的矫正手术,虽然技术安全性越来越高,但许多后遗症的传言还是让我不敢踏出那步。从小就被教导不要直视强光,眼睛会坏掉,现在还让激光射眼,稍有差池岂不弄瞎?好吧,我承认自己危言耸听。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戴了数十载的眼镜,如今我已能做到无视框外周边的朦胧世界,也能无视眼镜拿掉后世界的不清不楚。世界因为框的存在而无法完美连贯,亦因为框的不存在而蒙阴,但那又何妨?世界本不完美,也无须明明白白地被看着。框里框外,世界不同,却自成一格。
2月前
家中有的盘碗碟杯,似乎都是购物赠品为多。它们高低形状不一,却依然可以在玻璃橱架上紧紧相依,只有等到心血来潮或客人光临才用得上;爱用的那几只,永远都在沥水架上摆着。虽然没有名字标签,但家里人都有相处之久的默契——高大杯泡冷饮最适合,阔面大方的碗杯用来装糖水,长颈鹿杯恰好容纳一人份的饥渴。人不多,就一人一只。 那长颈鹿杯是我用得最就手的。热水先倒三分之一,饮料粉末随之加入旋转舞动,搅拌均匀后,再倒入热水至七或八分满,一杯比例恰到好处的热饮由此诞生。 我想除此之外,没有什么杯子和我如此契合。杯耳恰好的厚度,热饮不烫手,杯口阔而修身,配上饼干,是最叫人回味无穷的国民早餐。 这长颈鹿杯可不是什么购物赠品,而是来自她的心意。 我和她自小相遇并非偶然。我俩皆为家中独女,也曾想若是有姐妹相伴,会是闹剧连篇还是密不可分的亲昵,还好有她。虽然相差十余岁,不过年龄从未在我们之间冲刷成沟,个性之迥异也不会让我们生嫌隙。每每回乡,我总会带着我那只小行囊直奔她家,我爸妈不免莞尔:真是的,回老家就好像“揾豆油”(沾酱油),每次到家乡就要“离家出走”到她家过夜。自我有记忆以来,她就像我渴望的大姐姐一样照顾着我——到处吃喝玩乐、化身她的工作小助手、购物游车河,光是待在她家里也很满足。夜深人静“同床共枕”,说起生活日常或各种遭遇,仿佛是夜空中最贴近的两颗星,聊着聊着渐成眠。 关于拥有杯子的过程,记忆也已经模糊。 杯子降临到我人生的那一天,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的生日或节庆。她对有趣的小玩意爱不释手,也时不时给身边人捎带什么,而我有幸成为其中一个。大概是那么好的日子,偶然得到来自她的惊喜,我想,那时候渺小的我,心里燃起被重视的感动,然后珍而重之向她道谢。她也总会落落大方地说,哎呀没什么的,你喜欢就好。 老实说我并不擅长得到。从小到大,家人的教诲回荡成心里的一道线:做人啊,要有来有去。得到了什么,就要回报什么。但一直以来,对于人情世故,我都是个“红毛直”,既不懂得什么时机该做恰当的事,也不知道不合时宜怎么写,且进或退的交际舞,竟如此难以理解。回礼要怎么送,送什么才是对方需要或想要,我真是无半点头绪。彼时我最多的就是书了吧,悉心挑选一本她会喜欢的小说回乡送她。我记得的,小心询问她的读后感,她说很好看的欣喜烙印脑海,心里仿佛化身杯子上那只长颈鹿般“颈”高气昂,拥有自己还是挺了解她的莫名自豪。 找她就找到我这只跟屁虫 长颈鹿杯白瓷外身看似无暇,图样文字仍在,但无论多细心清洁擦拭,内侧底部却是掩不住的细微年轮——毕竟用着它也有十来年了吧?印象中当时它头上还戴有矽胶帽子,如今不知所终。杯身有长颈鹿坚定而温柔的身影,虽然图文疑似指长颈鹿为鹿(Deer),大概只是因为Deer与亲爱的(Dear)谐音而特意为之的小心思吧?绝不是以长颈鹿嘲讽我那不明显的身高,也不是嫌弃我不够“长颈”的脖子。 杯子依旧在,只是,那段青春与她作伴的日子,年岁渐长已不再有,也随着她嫁为人妇,跟着她去到离乡两小时外的梦想之家。 从前回乡,她所在之处是我的锚,只要找她就找到我这只跟屁虫;现今也只有过年过节或事先对好彼此的行程表,才再能见上她一面。回到家乡,没有她的存在似乎再也不同。她家已经是两小时外的家,家乡的这个家变成了娘家。 偶尔还去她的这个家,她妈妈也就我姑姑,总盛情问我不来这里过夜吗?我也笑笑拒绝,毕竟少了她,再冒昧“睡”她的床也徒生尴尬。 彼此依然不时联络。问对方有没有回乡,分享近期做的糕点,家中什么有趣的事,但难以掩盖的是她眼里的落寞。她一切生活都好,却还在等待流星划过愿望成真的时刻,而我只能默默陪伴。像与我相互作伴的这一杯子,只要有需要,杯子都在;这一辈子,我都在。 正如杯上那一段话,为她,也为我传达的一句心意:想着你,祝愿你生活一切都好,今天如是,永远如是。(thinking of you and wishing you all of life’s best today and always.)
3月前
同样是盛水的容器,水瓶和水杯受到的待遇好像不太一样。 还在求学的时候,我每隔几年总会购买一个水瓶。 它们的寿命,甚至是生命轨迹总是非常相似——最初水瓶透明的瓶身总是明亮干净,上学和放学总爱提着那根连接瓶盖和瓶身的带子到处走,会小心翼翼不让水瓶磕着碰着。直到某天,带子突然断裂,才突然发现瓶身不知从何开始变得暗淡无光,此时社交媒体上关于塑料水瓶使用期限的科普类帖子就会碰巧出现,成为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我不带遗憾地掀开垃圾桶的盖子,埋葬曾经在货架前的精挑细选和货比三家。 水杯则完全不一样。刚开始用的时候,我多半不会有新奇感,也不曾有过想要好好维护的心思。我看了一眼此时摆在书桌边上陪伴我码字的白瓷杯,甚至忘了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用它,至于原因嘛,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用破杯不好的 赚不到吃 我想起了自己用了很久的上一个水杯——和现在的杯子同样的白瓷,杯底一样印有“黑人牙膏”的标志,杯身也印着某个一直觉着眼熟却不知道名字的卡通,而且都是免费的;唯一不一样的是,旧的水杯杯口缺了一个小角。 这个崩口长得有点特别,看起来像是有人用刀片削掉了一小片白瓷,边缘并不锋利,对于盛水和喝水这两大功能来说完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正当我和我的水杯相安无事相亲相爱的时候,这个小小的崩口还是被家中长辈瞥见了。自此妈妈不止一次对我说过:“杯子破了就不要用,人家讲用破杯不好的。” 和水瓶不一样,这么小小的一个崩口便宣告了杯子的死亡,即使剩余的99%完好无缺。 实际上类似的话我已经听过了无数次,只是每一次的物件都有所不同,家里的碗碟、衣服、鞋子,但凡缺了一个角或破了一个洞,只要不再完整,长辈总会抛出这一句话,即使还能用,也总归是“不好的”。 好奇怪,有些水瓶的带子断裂了,也还能继续用3、4年,杯子缺了一小角就“不好了”。但到底是什么不好?哪里不好?对谁不好?哪种不好? 按照一般逻辑,杯子的缺口会割伤嘴巴,所以因为安全隐忧崩口杯“不好”这一点并不难让人接受。不过按照家中长辈的思考模式,我想风水学上“赚不到吃”的说法,更可能是我不应该继续使用的理由。 听说用缺了一角的杯子喝水会受伤,导致说话不利索,饭碗可能因此不保,所以有了“赚不到吃”的说法。不过我的崩口杯在使用上完全没有问题,而且我的工作不需要说话,那这个“不好”或许已经抵消掉了吧? 逛街时也曾看过不少好看的杯子,比起家里免费又单寡的白瓷,这些水杯不论款式颜色都精美有个性多了,就连喝口白开水感觉也能回味无穷,就这样摆着也赏心悦目。我总会从货架上拿起它们仔仔细细地看,有些有意思的设计我还会用手机拍摄起来,心里琢磨着也许丢掉那只崩口杯,正好有个借口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添置个合乎我眼缘的水杯。 但在拿起又放下了这么多只从来不属于我的杯子后,我依旧在后来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持续用着那只崩口杯。因为一个小小的崩口,选择弃用免费水杯的替换成本好像无论如何都会太高,再者“反正还能用”这一句话,终究是比“用破杯不好的”更具说服力。 所以即使只要到家里的橱柜翻一翻找一找,就能得到新的免费牙膏水杯,但崩口杯依旧是我的嘴唇每日亲密接触的唯一对象。家中水杯“后宫佳丽三千”,但我总能凭借杯沿的缺口一眼认出自己的“爱卿”。因为这个崩口,除了我没有人会用它,家里来客人时妈妈更不会用这只崩口杯待客,它也因此变得更为我独有,对我好不好这一辩题也在日复一日的使用中慢慢失去了意义。 而在后来的某一天,我还是送这只崩口杯走完了最后一程路,出于什么动机选择扔掉它早已无迹可寻。这些关于水杯的纷纷扰扰,最终也化作了茶杯里的风暴,像是激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带走。我也开始用起了新的白瓷杯——此时再看一眼,杯里的水已经喝完了,我为那只崩口杯题的碑文也写好了。
3月前
这是个杯子和人的故事。 教学生涯27年又8个月,教师节学生送来的杯子无数,我与学生的关系仿佛年复一年牵系着杯子不断。岁月旋转,一些杯子早已化成记忆中模糊印象,一些学生也渐渐离远,走出我的世界,唯独这陶杯不离不弃,伴我至今…… 灰紫圆厚,色彩柔和,粗砂杯身,摸起来没有刺痛感,反而感觉平滑细致。直径9公分杯口,高12公分,400毫升水刚好填满杯心。龙飞凤舞字迹Happy Teacher‘s Day 2006已斑驳模糊不清,像岁月注入沧桑,千疮百孔。 忆起一段旧人旧事,那是单纯的师生情。我犹记得送杯子的是一个高中女生,个子不高,皮肤显白,清澈明亮双眼嵌在圆嫩的脸,很惹人疼爱。女生叫什么名字,我真不该忘了。我从来就不是轻易把人的名字牢记心扉的人,比起样貌,我倒是容易记得一些人的某些特征,即使事隔多年后,那些特征仍然刻骨铭心,挥之不散。 女生外形可爱,实则忧郁,课堂上对我的讲解总是轻颦眉头;讲到语法时,眉头锁得更紧了。明明很认真听课,却天生理解能力不如人,领悟力不强,往往一堂课下来,她总是满头雾水,一脸愁容。我很早就发现她眼神中的迷惑,于是常常有意无意走到她身边试探,而她总是羞怯低头不语,把问题继续留在我身后,深埋她的心底。 终于有天,女生在周记中透露心事。家中长女,背负着父母至高期望。望女成龙,父母希望她在学业上为弟妹树立好榜样,背负如山压力,她喘不过气来。我开始更关注她了,上课时不时把眼神瞄向她,试图了解她是否已经把课堂所学消化,可当我和她四目交投那刻,她会惊恐地移开眼神,头垂得更低了。一班四十余学生,我无法每堂课都迁就她的进度,唯有课后把她叫来办公室复习。 细诉不为人知的青春心事 不善言辞,却喜欢把心事摊开在周记,这是师生之间建立情感的开始。我细心批阅,然后留言,无论是感受,看法,建议或鼓励的话,只希望她正面看待问题,有个积极的人生方向。周记让我们的心越靠越近,日子久,她不再有顾忌,坦荡荡与我分享家中大小事,甚至个人秘密。一周一期,一来一往的文字,师生之间自然筑起一道桥梁与无需言语的默契。 中五毕业那年的教师节,在偌大礼堂教师节庆典上,她送来教师节礼物,还留下一句话:老师,教师节快乐!知道你喜欢紫色。我难得见到她眼里飘过一抹笑意,然后匆匆转身,身影消失于白衣蓝裙女同学谈笑风生中。就那一抹眼里飘着的笑意,让我往后日子多了牵挂,反复记起。回家拆开礼物,原来是一个好大的陶瓷杯,灰紫色。为何是灰紫?紫色可以很艳丽,而她偏偏选择暗淡无光的灰紫。这难道寓意着她迷茫忧伤,没有飞扬的青春岁月? 我的日子从此多了个灰紫陶杯。每天晨起,我习惯用它泡咖啡,袅袅咖啡香,一口一口啜饮,仿如聆听着女生缓缓细诉不为人知的青春心事。杯起杯落,恍恍惚惚,教师节那抹笑意与匆匆转身的身影又现白花花晨光中。那个转身似乎冥冥之中终结了一段故事。那年11月毕业季节,我和女生终究得走到分岔路口道别,她朝向康庄大道飞奔而去,我继续留在校园春风化雨。那一别,女生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遗落在我寻获不着的角落。 辗转18个年头,杯留人散,而今,我不再以灰紫陶杯冲泡咖啡。10年前,我惊见杯身字迹越渐模糊,不忍再天天洗刷,于是把它移置梳妆台上,插上紫色梳子,装扮我每个漂亮的日子。风筝,即使断了线,我手中仍握着线;或许某个日常的瞬间,我走在熟悉的街上,蓦然回首,女生就在街角的转弯处。
3月前
今年的KLCC海外华文书市中,除了收获了几本好书,在推销员的巧舌如簧之下,我还意外地买了一支多功能笔。这支笔的外观不怎么起眼,可它结合了双色墨水的圆珠笔和自动铅笔,3合1功能,保证速干无污渍,书写流畅……唉,总而言之,在听了一阵吹嘘后,这支笔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我的囊中之物。算起来,它应该是我在大学毕业后买的第一支笔。 在我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握笔应该是上幼儿园前。那时家里除了电视机传来天线宝宝说再见的声音,还常常伴着妈妈的指导和我的啜泣。妈妈会不厌其烦地握着我的手,用已经钝了的铅笔,教我在练习簿上反复写着我那非常之多笔画的名字。铅笔越写越短,练习簿也满是我的泪迹,终于妈妈如愿以偿,让我在上幼儿园前写了一手“好名字”,我和笔的不解之缘也拉开了序幕。 自动铅笔犹如身分象征 大约是小学三年级时,自动铅笔开始流行起来,还有各种款式,譬如,有流苏挂件的,有玻璃珠吊坠的,有针筒型的,还有笔里有弹簧的“摇摇笔”。依稀记得当时班里有个家庭比较富裕的同学,换笔的速度完全堪比当今苹果迷换iPhone的频率,一旦文具店开始卖新款的自动铅笔,隔天我总能在她的铅笔盒里看到。那时眼界太小,对我这个下课必须站在垃圾桶旁削铅笔的“苦命孩子”来说,自动铅笔犹如身分的象征。除了羡慕,我还暗自发誓,等我以后工作赚钱了,必须实现“买笔自由“。 升上了中学,我对自动铅笔的执念早已放下,却开始对中性笔情有独钟。写硬笔字特别有质感,妥妥地平价钢笔。可当我一次次因作业本的笔墨晕染,而遭受老师唾弃后,我又另结新欢——圆珠笔。在父母不断地耳提面命之下,我这个刚开始建立自我人生价值观的孩子,有了第一个原则,那就是必须用按压式圆珠笔,因为笔帽总是在我身边神奇地失踪,从此下落不明。 工作后,笔的地位在我这里一降再降,与我相伴的只剩下电脑和手机,早就忘了当初在垃圾桶旁许下“买笔自由”的誓言。近期,也只是因为工作闹心,用公司圆珠笔在纸上涂鸦发泄。曾经爱写作,被朋友称为“笔杆子”的我,只剩下一身铜臭味,在同事老板间心力交瘁地周旋,完美展示什么是物质富裕,精神匮乏。那些曾经和我一笔一画书写成长经历,并一路把我送出象牙塔的“功臣们”,不知看见如今的我,是否会气自己白白牺牲了呢? 相关文章: 【11月.当代小物件 01】笔的小故事/紫石(史里肯邦安) 【11月.当代小物件02】提起笔,改写自己/善生(吉隆坡) 【11月.当代小物件03】笔笔皆是/杨慧子(史里肯邦安) 【11月.当代小物件04】笔Farewell/黄楚雯(西连) 【11月.当代小物件05】我与笔的爱恨纠葛/黎佳慧(淡马鲁)  
4月前
我趴在地上,拿起橡皮檫使劲地把错字擦去。突然,一道阴影闯进我的练习本,随即传来物品碎裂的声响。我仰起头,看见同学惊慌的神情,往下望去,我心爱的自动笔已被她踩在脚下。她急忙挪开脚,连声道歉。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谁叫小学生上课时都是席地而坐,散落一旁的文具时常一不小心就成了脚下亡魂。 我以为我会哭,但我没有。 那是一支有着翠绿笔杆,笔端是颗玻璃珠,并以碧绿琉璃及小铃铛作为吊饰的自动笔。犹记得与它初见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作业簿开始书写。妈妈见状,还笑称一支笔就治愈了我的拖延症,真是神奇。我兴奋地在纸上书写,随着笔杆的摆动,清脆的铃声传入耳中,让整个过程变得有趣多了。就这样,我把时光磨成了笔芯,将之置入笔中,打算用它书写欢乐的童年篇章,只不过…… 半透明的笔杆身负重伤,裂痕如细微的血管触目惊心,似乎只要一用力,就会粉身碎骨。同学承诺赔偿,但他不懂,即使买了一摸一样的笔,也无法取代旧笔在我心中的位置。我自认是重情之人,东西用久了,累积了情感,就不舍得更换或丢弃。 怎么可以说丢就丢 回家后,我为它急救,透明的胶带如绷带般一层又一层地缠绕在笔杆上,尽管如此,却还是掩盖不了它脆弱的身躯。我试着用它写字,但握起来的手感就像个直径较大的吸管,难以写出好字。于是,我成了只树懒,挥霍着时光,缓缓写下一笔一画,欢快的铃声不再响起。妈妈见状后,提议将它丢弃,并买一支一模一样的笔代替。我听后,诧异为什么可以说丢就丢,为妈妈的不理解而生了一肚子气。 时光从不怜悯任何人,依旧前进,我写啊写,成堆的功课依旧没有减少的迹象,烦躁的情绪涌上心头,我不由自主地加强力道及写字的速度。突然,笔杆就如蛋卷般再次碎裂。那刻,我深知没有任何抢救的机会,泪水终于决堤,不得不接受现实,忍痛说再见。 这是段不足挂齿的回忆。但深入思考后,才会发现那支笔其实透过本身的碎裂向我传授了断舍离的启蒙教育。紧握着碎裂的笔,最终只会两败俱伤。唯有放手,才有机会书写全新篇章。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4月前
课室里教师的讲台上,堆积如山的颜色笔像是不受控的冠状病毒,一天一天倍增。红色、黑色、蓝色、橙色、紫色,只要是念得出的颜色,都唾手可及。颜色笔的主人抛弃了它们,即使老师在前方高喊失物招领,却没有人行动。 别责怪主人,毕竟他们只有7岁——我仿佛听见颜色笔们齐齐辩护。 你的班是这样的吗?是啊是啊。你的班也是?他的班也是!一年级班主任们互发牢骚。 这是一个平板电脑当画纸、手指当画笔的年代,我们无不感叹时代变了,价值观不一样了,孩子们不懂得什么是爱物惜物。面对眼前那些无家可归的颜色笔,除了留下,我还可以怎么处理才能发挥其价值?我束手无策。 面子上有光 我家至今还留着小时候未用完的颜色笔,我唤它作木颜色。记得当时流行三角木颜色笔,握起来特别舒适,还能自然而然地掌握正确的握笔姿势。拥有这样的一盒颜色笔,面子上不仅有光,还自带优越感。朋友们都会蜂拥而至,围过来一睹三角木颜色笔的风采。忘了朋友是否曾向我借用,但每回放学前,我都会仔细检查,左往右从1数到12,再从右数到左,确保木颜色全员健在。 由于那是三角的木颜色笔,我得使用专属的铅笔刨才能把颜色笔削尖。若是使用其他的铅笔刨,削尖效果欠佳。上颜色的日子是小时候最快乐的时光,能耗尽我半天的光阴。如果觉得心情低落,日子特别难过,画画、上颜色可以舒缓情绪,具有疗愈作用。往回看,发现自己已经许久没有静下心来涂鸦和上色了。可是,那些躺在盒子里的木颜色依然守候着我的童年记忆。将它们取出来,在纸上涂涂写写,出不来的颜色让我感到震惊——时间不饶人,事物也无法幸免。颜色笔的光辉岁月似乎燃尽,我却倔强地认为它可以永恒地发挥最灿烂的色彩。 某个上课天,讲台桌上的颜色笔近乎消失。猜想,也许被哪个忍无可忍的同事给丢掉了,连垃圾桶也不见任何踪影。后来,才听同事T说,她在班上请没有红色颜色笔的同学出来,然后一支一支地把红色分发给他们。接着,以此类推地处理其他颜色笔。那些曾经流浪街头的颜色笔终于有家可归,得以及时挥洒自己最绚丽的本色。
4月前
我是老二。哥哥大我3岁,弟弟则小我6岁。小时候的我经常听见亲朋戚友与妈妈的对话都离不开“哎呀,3个娃儿啊,要不要再试试看生一个女娃呀?”妈妈一般的回应是“3个已经够烦了”,我深知没有女娃这件事是妈妈人生中的小遗憾。 我和哥哥是好搭档,当然这不是什么好事。每逢学校假期,妈妈的偏头痛就会发作。还记得小时候的我们觉得睡觉太浪费时间,于是会趁大人熟睡时,躲在房里玩起“草地保龄球”。我们曾经把妈妈的爽身粉全撒在客厅的地板上,玩起了溜冰。洗澡时,我们还会拿一堆玩具进浴室,然后把排水口堵住,幻想自己置身于水上游乐园般玩闹。出门时,妈妈的车上一定备有藤条,班主任手上的藤条也是妈妈在教师节送上的,我们的调皮可想而知。当然,成绩也是吊车尾的。还记得有一天我们不知犯下了什么错误,妈妈一气之下把厨房的菜刀拿了出来,让我们自行解决。这都是童年的一部分。 即使升上初中,我们依旧没变。考完初中评估考试后,妈妈决定把我们兄弟俩送去乡下磨练一番。于是,我们成了二舅的临时工。那时,二舅从事“泥水工”,是名建筑承包商。我们的工作除了需要步行到附近的小食店打包大伙儿的一日五餐,也需准备和清洗建筑器材、打扫工地和搬运地砖。因为长期接触石灰,我的手指慢慢长起了水泡,洗澡时伤口仿佛撒上了盐,隐隐作痛。 拿锄头,还是拿笔? 某天我因为犯了错误而被二舅骂了一番。而后,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用刀片削木工笔。一个不小心,弄伤了左手的大拇指。简单止血后,妈妈也过来接我到附近的诊所挂号,还好我的伤口不到需要缝针的地步。包扎后,我就卸下了临时工的身分,在家竖起大姆指虚度接下来的学校假期。 一日,二舅前来拜访,当他告知此次前来是要派工钱时,我大吃一惊。二舅一面点算手上的钞票一面说:“你长大了,可以做选择!要在太阳下做苦工,还是呆在有冷气的办公室里做工?”见我沉默不语,他简化了问句,“要拿锄头,还是要拿笔?” 我当时感到羞耻不已,默默下定决心好好学习。随后,我也不负众望,成功考进一所本地的私立大学,完成了5年的学习生涯后,便踏上行医之旅。每次我回乡探望二舅,他都以我为荣,骄傲地告诉朋友:“我的这位医生侄儿以前可是我的水泥工哦!”我深知二舅默默地把我当成半个儿子,毕竟他只有3个女娃。 行行出状元。拿起笔可能比较容易,但责任重大;拿起锄头可能比较费力,但活得自在。去年,我也重新提起笔,在本地的一所政府大学继续深造。重新提起笔,改写自己。
4月前
如果不是亲自整理书橱,不会知道橱里收着一大堆没有水的原子笔。原以为原子笔没水丢进垃圾桶便是,没想到我家老幺垃圾当宝贝,还用橡皮圈一捆一捆绑着,密密实实收在箱子。要不是亲眼见到这堆原子笔,当真不知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涯竟用掉这么多笔。 孩子上学校那些日子,我常用削铅笔机帮他们削木颜色笔,转动握把带动齿轮发出很酷的声响,哗哗哗哗,轻松把笔削好,倒掉盛在容器里的铅笔屑,不脏手。最满足的是看着那些削得尖尖的笔,像塔,埃菲尔塔、圣母院塔、建造一个多世纪还未完工的巴塞罗纳圣家堂……由高至低一支一支排进笔盒里,似乎也填补了削铅笔机在我儿时的一块空缺。 狮城带回来的铅笔大不同 我小时候住在村里,斜对门一位老妪,偶尔会给邻里的小孩捎来一两支铅笔,纷繁、花俏的笔身,尾端还有一小块橡皮擦,是小孩都会喜欢吧!那是从狮城带回来的货色,与村里当时的书局,或学校贩卖部吉林叔叔卖的单一颜色铅笔很不一样。 彼时铅笔写钝了,多以刀片削,弄得手脏兮兮不说,一不小心还划破手指。其实也有向同学借来铅笔刨的时候,小小铅笔刨握在手掌里转几圈,轻易就把铅笔削尖倒是一件开心的事。有时手快把笔蕊给转断了,再转,又断,原本就不长的笔变得越来越短,心里着实有几分不甘。在自动笔出现之前,就有一种笔蕊一截截的塑料铅笔,写钝了就换一截笔蕊就是,不必削,干净利落。 记得小学毕业前,老师要我们用钢笔练习写字,说这样上中学更容易驾驭。从文具店买来钢笔和蓝色墨,书写前先转开笔身,把钢笔扁平的嘴浸入墨水瓶里给喂饱,再把笔嘴擦拭干净装回便可。很多时候双手免不了沾染墨汁,簿子亦然。后来中学生涯一直都用原子笔,省事很多。倒是老师依旧以钢笔批改作业,作业簿上钢笔墨水特别醒目的红色,确实令人感到敬畏。 中学时,傍晚电视剧播放时光常常跳出广告,一种叫Kilometrico的原子笔在纸上肆意挥毫,拉开马拉松般无限地延伸,似乎也没有尽头。大抵也在那个时候,修正液出世了,救赎了以磨砂橡皮擦把簿子擦破无数尴尬的日子,却也隐喻着日后用笔写字的消失。 如今指尖在键盘上轻轻敲敲打打地写字,看似无比畅快称心,却也少了笔蕊与纸张摩擦的温度。哪天若是笔真的走入历史,家里老幺收藏那堆没水原子笔可就有古董的价值了!
4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