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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小物件

在三坪大的房间角落摆放着一个装满漫画和书本的深褐色小书橱,上方平台居住着一只浅褐色的毛绒小狗。它有两只又大又软的耳朵,鼻头是软乎乎的,眼睛是两颗黑亮又圆溜溜的纽扣,四肢往外伸直扩展,像极了卡通里小狗休息睡觉的姿势。 这只小狗玩偶是我小时候亲密无间的伙伴。它是我第二次搬进这房间时一同前来的客人。我清晰地记得,在我10岁那年,我第一次搬进了自己的小睡房,但我整夜失眠,总感觉房间的每一处都有可能冒出可怕的东西,但好胜的我又不敢冲回父母的房间,只好等爸爸妈妈都睡着后,再偷偷溜进他们的房间,躺卧在他们床边的地板入睡。妈妈看我害怕就搁下了让我独睡的这件事。 时隔两年,我再次回到了属于我的房间。那是我第二次搬进这房间的夜晚,孤独和黑暗的恐惧感依旧深深困扰着我。妈妈如魔术师般从身后变出一个咖啡色的小狗玩偶,妈妈把它放在书橱上,它眼神紧盯着我的床铺,好似一只忠诚的小狗看顾并守护主人的安危。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小狗出现后,我不再惧怕独自在房间入睡,因为我知道我并不是孤零零一人,还有一只小狗与我一起入眠。我没有再如第一次在这房间过夜那般狼狈。 随着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书包里的课本越来越厚,心灵也越来越成熟,那只小狗玩偶逐渐被我遗忘在角落里了。它不再是我每夜睡前必看一眼的小狗,也不再是我早晨必抚摸的伙伴。我开始忙于学业,忙于和朋友们讨论新的话题,忙于追逐成长的脚步。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某一天,妈妈整理房间时问我:“这个小狗玩偶你还要留着吗?”我愣了一下,目光落在那个熟悉的身影上。它的毛发依旧金黄,只是久未清理的身体已经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它是陪伴我度过无数个夜晚的伙伴,是那个守护年幼时对任何风吹草动都害怕的小男孩的英雄啊!“当然要留着。”我坚定地说。 妈妈的第一个玩偶 那天,我终于放下手中的书本,拿起湿布把小狗玩偶擦拭干净后再次安放在我的书橱上。我感觉它在安静地看着我成长。虽然学业和生活的琐事每次都让我忘记了这只小狗的存在,即使它就在我书橱的上方,但它仿佛一直处于我的视野盲区。但小狗没有忘记我,它静静地守着,等待我的回眸。我轻轻地抚摸着它,仿佛又回到了那些无忧无虑的时光。它不仅仅是一个玩偶,它还承载了我童年珍贵的回忆。 前些日子,我在逛商场时想买个玩偶送给生日的妹妹,无意间与妈妈聊到了那只绒毛小狗。原来那只绒毛小黄狗是她在学院时期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玩偶。当时的生活比较拮据,但少女心的妈妈又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玩偶,所以在发现小黄狗只需要12令吉后就买了下来。原来,它不仅仅陪伴了我,它也陪伴了学院时期的妈妈。 我们都会长大,生活会改变,但总有一些东西不会被时间带走。小狗玩偶依旧静静地趴在那里,像童年时那样,眼眸紧盯着床铺,守护着我。这一次,我再次拾起它,把过去的温暖拥入怀中。 如今,这只小狗玩偶仍然被我珍藏着,它不只是一个玩偶,也是时间赋予我的温柔记忆。它见证了我的成长,也提醒着我无论未来走得多远,童年的温暖始终会在心里留存。
1星期前
我打开柜子,灰尘扑面而来,一堆积满灰尘的玩偶展现在眼前。我皱着眉头清理着,突然从里头翻出了一个箱子,打开一看,里头装着一个眼睛正闪着亮光的洋娃娃——苏菲亚。 在我大约5岁那年,父母亲送了一个洋娃娃给我。那是我收到的第一个真正的洋娃娃。说是真正的是因为每次会得到的不外是动物或卡通绒毛玩偶,只有这一个是人偶娃娃。我把它抱在怀里,仔细端详它的外貌:它有着粉褐色的齐刘海、明亮的大眼睛、还有一张樱桃小嘴。它的头上裹着头巾,身上穿着复古色的连衣裙,腰间绑着一条粉色和黑色的小碎花组成的裙带,突出了它那白皙的皮肤。那时候,我好喜欢它,还给它取名为“苏菲亚”。 自从有了洋娃娃,除了在外头,我去哪儿都带着苏菲亚,没有它在身边,我会感到莫名的落寞。虽然我的衣柜里还有其他可爱的玩偶,但是这个有着人脸的娃娃更像是我现实生活中的好伙伴。苏菲亚让我小小的世界多了几分色彩。除了和苏菲亚一起玩积木和家家酒之外,有时我会梳梳苏菲亚那微卷的头发,用围巾或手帕给它换上不同的衣服,还会假装自己是幼儿园老师给它说童话故事。 小小的身躯藏着无限力量 苏菲亚不仅是我的玩偶,更是我的知己,我的倾听者。它每次都静静地听着我分享每个喜怒哀乐的瞬间,不批判也不打断,给了我满满的安全感。在我感到特别难受的时候,我就会抱着苏菲亚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哭泣,苏菲亚小小的身躯里仿佛藏着无限的力量,抚慰我的心灵,让我的烦恼很快就烟消云散。 偶尔,我会在夜深人静的夜晚难以入眠,我会悄悄拿起床头的苏菲亚,用柔软的枕头搭建一个城堡,然后开始玩角色扮演的游戏。在门缝透过来的微弱灯光下,我操控着苏菲亚,想像着故事剧情:枕头们都是城堡忠诚的守护者,我是充满智慧的魔法师,而苏菲亚则是美丽又善良的公主。往往在困意越来越沉时,我总会恍惚地看见苏菲亚仿佛有了生命般,对我露出了一抹温柔的微笑。 多年后,我长大了,视野也在一点一点的扩张,许多兴趣爱好也在慢慢生根发芽。繁忙的课业、接踵而来的补习班、比赛等等使我的生活充实而忙碌。我整天遨游在知识与娱乐的大海里。时间就这样匆匆地走了一圈又一圈。苏菲亚在床边见证了我的成长,见证了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心离苏菲亚愈来愈远。我的世界充斥着许多新的事物,我不再记得那个小小世界里的好玩伴。苏菲亚渐渐地被我遗忘了,我把它和其他玩偶都打包收入箱子里,因为我不再需要它们的陪伴。 今天,我觉得是苏菲亚在呼唤我吧,所以我把它翻出来了,它静静地躺在箱子里,脸上和身体还蒙上了薄薄的灰尘。再次与苏菲亚相见,我的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愧疚。苏菲亚依旧是那个可爱的洋娃娃,但我已经不是那个无知的小女孩了。我把它抹干净,再小心地收进箱子里。此刻,我的心里在默默地感谢它曾经带给我的快乐和陪伴。
1星期前
幼年时,家庭条件不济,务农的父母喂饱数张小口已是不易,给孩子们添购玩具的几率像中彩票般渺茫,我和兄弟姐妹的玩具就是大自然的沙土石块或树叶花朵。那时候并不觉得这些“玩具”寒碜,只要有玩伴同聚,什么都可以玩得很开心。长大的后来,想要的也渐渐变多了。不知道哪一天开始,我渴望拥有一个女生专属的,柔软又温暖的绒毛娃娃,我想紧紧拥抱它,感受柔软的绒毛与皮肤接触的温柔,我还要每天跟它诉说起起伏伏的少女心事。但直到我中学毕业,我还是没有实现这个微小的愿望。 某一年,移动式游乐场来到了小村庄,爱赚零花钱的我顺理成章地应聘当上临时员工。每个晚上,我会赶在工作结束后及游乐场打烊前为我的目标努力。那些目标是摆放在每个摊位前的大玩偶。每天晚上赚的零花钱不多,但还是足够给我带来四至五次得到玩偶的机会。那些游戏摊位玩的方式不尽相同,有些是掷飞镖、有些是抛圆环,有些是丢小球。我总是满怀期待又充满信心地把它们往前抛掷,但每次只能换回几罐饮料或包装食物,偶尔运气好点也只是命中一些手掌大小的玩偶。那些摆在高处的超大玩偶依旧每晚气定神闲地俾倪天下。直到移动游乐场拆了,这些从开始到结束都没有被幸运之人抱走的镇摊之宝毫发无损地跟着老板到下一个场地,再继续用可爱的姿态周旋于游戏者之间,我才知道自己妄想用小钱侥幸得到价钱不菲的大玩偶的念头有多好笑。 21岁那年终于圆了儿时梦 中学那几年,朋友变多了,但我特别喜欢去一个密友的家。密友跟姐姐同睡一房,那长得漂亮的姐姐不乏追求者,她的床上摆满了追求者送上的大大小小的茸毛玩偶,其中一个更是有着八九岁小孩身高的熊玩偶呢!熊玩偶有暖光色的绒毛,脖子处系上了粉色蝴蝶结,那双无辜又闪亮的大眼让我多想开口要求让我抱一抱,但理智克制刹那的冲动:我怎可拥抱别人心爱的东西呢?我只能悄悄把对玩偶的羡慕渴望转换成深情凝望。 后来,我交了一个正式的男友,说是正式,因为是奔着婚嫁的方向前去的。我对他的第一个要求就是买一个有我一半身高的熊玩偶给我。家境宽裕的他不理解这个玩偶对我的意义,但还是驱车带我到店里挑选。那天,我终于拥有人生中的第一个大玩偶了,那时已经21岁了,早已离渴望拥有绒毛玩偶的年龄好远好远,所以也没有觉得特别开心,倒是有种了却一桩心愿的踏实感。那个没有经济能力但内心渴望获得玩偶的孩子终于圆了梦。 那个熊玩偶后来一直放在单人床床尾,睡前望一眼,抱一抱,再说一句晚安就觉得安心。再后来,单人床换了双人床,熊玩偶功成身退,我把它收入衣柜上方,因为我不再需要透过拥抱玩偶来得到安慰与安全感,我的丈夫与孩子已完美地填补了熊玩偶的位置。晃眼二十多年溜走了,以我现今的经济能力,无论买多少个多大的玩偶都没有问题,但物质不缺的孩子们都不喜欢玩偶了,女儿还说放哪儿都积灰尘,不如别拥有。
1星期前
这些年搜集了不少帆布袋,一件紧挨着一件吊挂在衣柜边。图样繁复,有猫,有树叶,有梵谷的《盛开的杏花》,还有卡夫卡的小说书封。帆布素来是画油画的画布,如今制成单肩提袋,出门时好似背着一幅画。 众多款式中,发现自己收藏最多猫咪帆布袋。自小喜猫,母亲偏偏相反,每当有野猫从阳台钻进家里,她便急忙冲上去泼水驱赶。家里因此从不养猫,兴许想要弥补心中缺憾,跟猫相关的物品囤积得越来越多。虽然经常有人自嘲为猫奴,于我人猫是平等关系,没有主仆之别,何况猫从来不受人类驯服,背着这些印有猫咪插画的帆布袋出门,心情类似跟朋友相约去逛街。 前几年,适逢纪伊国屋书店周年纪念,书店联手本地插画家推出纪念款帆布袋,拟人化的动物图案甚是可爱,一只胖猫端坐在扶手椅上,身边依偎着两只小猫,胖猫捧读一本猫绘本,笑得双眼瞇成细线。注视这个和乐融融的画面,不禁噗哧一笑,现实生活中从没见过猫莞尔迎人,一般都是臭脸,抑或讨摸时异常温柔,当你不慎碰到禁忌部位,他们就会竖起尾巴一脸嫌恶地逃走。插画中注意到另外一只小猫,不太合群地背对三只猫,蜷曲身子躲在纸袋里,纸袋撑得快要炸开,小猫双眼圆睁,全神贯注看书,什么书让他如此着迷呢? 记得你的帆布袋总是塞得饱满,里面放着两三本书,问你为什么装那么多书,你说这样帆布袋才会鼓起来,外观比较好看。其实维持体面的外表是要付出代价的。原本空空的容器,填塞日常各式随身物品、他人寄托在我们身上的关心,譬如出门前爸妈提醒我记得带上水瓶和雨伞,这些善意日久叠加成罣碍,在外走动久了,肩颈仍背负着家族幻肢,背得酸痛。 你知道我喜猫,曾赠我跟你同款的帆布袋,米色肩带,翡翠绿布料,一只胖硕白须黑猫挺直身躯,上面有句加粗黑字:Catch me! 我们都想抓住时间 两只黑猫,曾经一起游荡。 后来我们在车站道别,车上你说这段感情兜兜转转,凌乱的开始,美好的结束。想起去年我们一起去逛双威广场,你我心情低落,关系刹那降至冰点,冷冽如商场空气。你低着头,疏冷,沉默。我瞧见你神情落寞,刻意把肩上的帆布袋转成背面,黑猫隐身,消失无踪,一片空白抹消所有昔日回忆。 当时太过理性,瞻前顾后,火花寂灭,理性与感情互相错失。爱是承诺吗?承诺沉重。我们终究从那禁抑的时代匍匐而来,在爱与被爱之前,先习惯内化恐惧,往后当我们爱上一个人,这份情感被揉捏得细细的,收进盒子里,像堆积在帆布袋小口袋里的发丝与碎屑。 黑猫走远后,独自在城市中通勤漫游,身边忽尔腾出庞然空缺,踽踽独行。有段时间出门前站在衣柜前良久,不知道背哪个帆布袋才好。朋友后来送我有人出版社20周年的纪念款帆布袋,插画里留着俏丽短发的女子悄声呼唤:有人吗?小白猫从墙角探出头来张望,底下传来冷冷清清的回音:有人。最近常常背着她出门,日子久了渐渐觉得设计有些素雅,袋身还有好多空间留白,自己遂动手装饰,缀以动漫徽章,肩带挂着透明拉链小包,里面装着喜爱的盲盒公仔。 敞开阴暗衣柜,黑猫帆布袋夹在衣衫之间,像《断背山》最后一幕,艾尼斯用自己的格子衬衫罩住杰克的蓝色外套,近似拥抱。抚着帆布袋上的皱折,Catch me字样依旧显眼,想起那电影台词:“我们都想抓住时间,但其实是时间抓住我们”。察觉其中一条肩带已然脱落,线头乱窜,内面残留灰黄污渍,我没有打算把它清洗得光洁无瑕,这些污渍是时间留下的印记,我不愿干净地遗忘。
1月前
帆布袋是B计划,它适合随手一卷放进后背包,为扩充容纳做准备。稍显精致的帆布袋配有拉链或小口袋,但它从没妄想成为收纳好手。因为方便休闲、恣意随心,袋子里物品经常互相倾轧,最脆弱莫过随身书籍,难逃雨伞、水壶、钥匙等环绕威胁,留下或深或浅的疤痕。所以我偶尔依赖后背包——毕竟在帆布袋出现以前,帆布包陪我走过很长的路。 我的中学、大学时期,应该还是后背帆布包的时代。学生走出宿舍门口,上课、吃饭,还要找个地方窝着复习作业,耗上一天才能回到居处,有一个耐用又大容量的后背包才是日子正义。当时流行的有猪鼻包,因为背包上带有菱形的标志,下划两道线缝,看起来像猪鼻子。后来我才知道,帆布包上的“猪鼻子”并不是某公司专利,而是方便登山客挂上鞋子、绳子、扣环等实用的外在机关,它在大众跟风之下弱化成了一种装饰。另一种以日本Anello为大宗,同样阻止不了坊间通行相似设计的帆布包。记得父亲在夜市买过一个军绿色配白色的给我——毕竟是仿制的,拉链开关总是崎岖。到了台北,我在公馆的天蓝小铺另外入手一个酒红色的平价束口帆布包,不超过400台币。后背包明里暗里规划了分隔,提倡归位;帆布袋心思简单,任由笔电插头卷曲,外套围巾褶皱。它们也可以是好搭档。 帆布袋印象始于台南火车站外的交通圈,附近有好几家传统手艺的老店,其中几间专门贩售帆布产品,如广富、合成等。门面展示的双扣书包、工作袋等十分吸引,我好几次驻足远观,总想着以后再来,经济自主时再随心挑选,带回一个。不料多年后从师长手中收到,源于母校人文研究中心举办五一三事件相关的研讨会,送给与会者的帆布袋。老师笑说,特意订A4尺寸,适合收纳纸类文件。深红色背带衬着白色粗线,袋面标志事件50周年的日期,关系遥远半岛人文印记,耐用美观的合成帆布袋确实值得记忆更多事。 对热烈的宣言感到不安 家中帆布袋何其多,足以一两星期轮替带出门而不重样。它们不是消费目的,更像一种支持和交换——积点或满额赠品,以及参与艺文活动的证明。帆布袋是我和线上书店、出版社、图书馆、某一场讲座或展览一起走过的短暂众筹。有些帆布袋只是印着图像插画,或推送“Success is not the key to happiness. Happiness is the key to success.”等劝世良言。随之而来的个性化符号由别针、刺绣布贴、钥匙圈补贴,作为布置帆布袋的琳琅小物,可以一砖一瓦建构认同拼图——“#我边缘我骄傲”、“彩虹pride”、“人权百年”等。这些日子,外挂扣针总是半路零落散逸,或遗忘在哪个帆布袋上,譬如当代寓言,话题过多而朝生暮死。 我有时对热烈的宣言感到不安,自觉身处蒸汽朦胧的室内照镜子,镜中人轮廓暧昧,未知与认可的价值相距多远。几年前本地一款帆布袋成为舆论焦点,我虽参与创作设计,事后不知如何兼顾团队与个人,正值风眼却没有公开表达想法,陷入完全否定与完全认同之外的失败与失落。我被什么深深裹挟了呢?如今回想这段经历仍犹豫地抬头张望。急于寻找认同和自我标榜有其危害,如此思索外挂认同,希望不会太迟。
1月前
记不得那出门必带帆布包的自己,究竟是如何养成这类习惯的,像是无所追溯根源的野史,让人突然在某天的某个时段想起。曾尝试找寻这种习惯的痕迹,但在梳理之后依旧无法记起,也无从考证。不那么重要的东西,似乎都是这样被遗忘的。或许,就是这样自然地成为日常所需,一种固定的生活模式。 有段时间痴迷于收集帆布袋,只因它从来不会轻易变脏,反而会转变成另一种颜色,仿佛自带生命般自我蜕变,颜色的时效性带来两种视觉体验。当然,我亦能够通过其表面上各种不同的印花设计来见证设计者的巧思,更符合当下青年对文青审美的追寻。可即便早已明确知道帆布袋的设计万变不离其宗,痴迷的人还是会为了它独有的文青特质买单。 帆布包向来是出门之必要,钱包、书本、手机、平板,一切有关生活所需的物品皆能够通通收入其中。只是出门的动线颠倒紊乱,内在物品总会因路程颠簸而交杂在一起,虽说这不影响它的收纳功能,可乱中有序,大概是对它最精准的描绘。 帆布袋几乎陪我走了很多的路。大学时代常和朋友从丹绒马林搭火车到吉隆坡出游,背着帆布袋伪装自己是个文青,在城市间游走,逛不同的书店和咖啡厅,寻宝般挖掘不同样式的帆布袋。但有时候并非以金钱购买,而是参与活动获得。有次回校主持过一场纪录片的分享会,会后主办方亦是赠送拓印当届文学季标志的帆布袋,用于答谢主持人。虽说后来阴差阳错之下得到相同样式的帆布袋,但随后还是转赠给友人,用于纪念彼此的情谊。可无论是以何种途径获得,只要觉得喜欢就用,不用时便挂在吊架上,权当成一种时尚单品来欣赏,既赏心悦目,又有其收藏价值。 总要学会接受新的习惯 后来开始学习如何穿搭衣服来装饰自己。实验性地穿过各色的衣服,却为了匹配帆布袋的颜色,只好从中筛选与之更适合的套装,衬托帆布袋的特色。久而久之,穿搭成了一种陌生的习惯,着装的美感只为帆布袋,而非自己。 市面上的帆布袋设计大多偏小,提把也相较于其他的包包来得短,适合大部分身形匀称的人。原先使用并没有如此担忧,但久了会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合适,只因身材日渐庞大,帆布袋挂在身上显得怪异。出门后,外人投来的目光如箭矢,刺向身体,也刺向心灵,小小的余光扫射,都会让我心悸般地觉得“我的搭配有问题”。这一大一小的原始比例被打破,无法构成基本的美感特质,于是只能舍弃,改换成较大的卡其色斜挎包,用于代替日常的收纳。收集和使用帆布袋的习惯,大抵是这样消失的。 曾为了让自己与帆布袋更为合适,一度计划减肥瘦身,以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然而,现实的偏差总会让你走向另一种结果,久了之后,原先那些看得极重的事情变得如蒲公英般轻盈,一吹即散。 关于还用不用帆布袋这一问题,也变得不再重要,因为总要学会接受新的习惯,仿若下一个天亮,持续循环、更新。
1月前
在敦化、信义的诚品接连歇业后,坐落松山文创的诚品开始日夜营业。冬日天色灰暗、展区空荡,唯有整栋诚品大楼温暖明亮。对此地记忆好坏参半,如今重游故地,新添一笔的记忆亦说不清好坏。为了避寒,也为打发时间,我与阿吴躲进诚品书局。逛至一隅,各色帆布袋精致可爱,安静地被折叠,规矩地躺在狭小的格子中,像只能在有限里做些尽情的展演。我感到莫名熟悉,仿佛已长久活在相同处境,于是停下脚步翻拣。 阿吴见我驻足,他喟叹道:“你不觉得本末倒置吗?帆布袋本意在于能重复使用,但商家为了持续卖出,常把它设计得很漂亮,让人看了想买。拥有很多,出门时又未必会带。”阿吴是真实参与世界的人,他确信不论大小,作为必造成影响。若三生万物、无与有相等重要,那么不去拥有,意义反而更大。亮丽总是炫目,使人有欲,但他仍是背着同一个帆布袋,反复清洗,直到褪色泛白不宜见光,或有人送他新的。我在一旁听着,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帆布袋只要有一个就好 我的家里没有购买帆布袋的习惯。因父母职业关系,家里总有许多免费获得的帆布袋。它们堆叠在楼下被当成小仓库的房间里,不是塑封未拆,就是被书本、杂志喂撑。大部分是来自不同大学的非卖品,纯粹以交流、纪念为目的——大学Logo、地标与活动名称,印制在棉麻布料上,深深浅浅。小的时候我不背帆布袋,嫌它单边负重,难以跑动。就算喜欢也只意思意思地背个三天,后欢快无赖地挂回母亲手上。不怎么识字的幼兽本就没什么情怀可言,母亲自是拿我没办法。 直至大学毕业收拾行李时,某种需要积极、自行贴近才能维系的记忆,闪现在那些该邮寄的箱子里。曾濡湿平织纹路的饮料水渍、同样浸淫凌乱的上课笔记。我将这段温和的大学时期里,无论偶然非偶然获得的帆布袋,挤压成没有形状的模样,塞入方正狭小的时空航船中。它们紧贴着对方,压缩彼此的颜色,从台湾回到马来西亚。 回过头来才发现,那像是某种预言。 那之后,我正式背起帆布袋,喜欢起那些刻印上方的文字。它们随着我散步、上课、搭飞机,来到新的居所,仿佛过去的自己以别种形态,递归到新的自己身上。除了袋子,还有毛巾、保温杯、帽T……。媒介良多。而我最像等待购买的帆布袋,活在生命的方正之内,某一部分渴求着表层之外的富饶多采。 棉麻不会膨胀,所以方正之内的自由是安稳的。例如,我能迷恋着非属即属的迷惑性。我能背起家中小时候看不懂的包包,装作自己来自其他大学,靠接住关于来处的疑问,肯认一些早就清楚的心意。心意譬如“我来自台大中文系”增至“我来自国大中文系”。衔称多变,不变的是有关“我是中文人”已成定式,无须讨论。我心安地在帆布袋境遇中,尽情嬉闹埋怨再往未知探索。有时候亦迷茫,不知该趋向光谱的哪个极端。我始终挣不脱那两条攀附信仰与梦的背带,如盆栽挣不开有限的沃土。 那天在诚品书局,我与阿吴离开帆布袋区域,抱着书籍走向柜台。有人迅速替补了我们的位置。脚步来来往往,手指挑挑拣拣。方正之外,总是萦绕好多声音。众声七嘴八舌,回应我于一切的迷惑:思考需要深入、生活总是勾连离散——要去到更远的地方。一直以来,我听着这些声音,深知装不完所有心意,却矛盾地不愿洗掉一点犹豫。 汰换是任何世间万物能被看见的尽头,但是,我沉默许久。 我下意识握紧挎在右肩的帆布袋,它印着“中文系Chinese Studies”的布料依旧鲜艳。我想像着几年后,毛球、尘与阳光将穿透它,如针线,缝入众多有关迁移的寓言。 帆布袋只要有一个就好,阿吴说。但是。 我本就只要一个帆布袋,一路颠簸。
1月前
那年头的香港与我们很亲。许多成语是《老夫子》教的,许多历史人物是从TVB连续剧里认识的,小叮当是说粤语的。冠杰国荣艳芳朝伟像住在隔壁家的冲凉房。香港街道与地名则是在“百万富翁”里早就走过了无数遍——在还不知道吉隆坡总车站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们已先认识了罗湖车站、沙田车站;还不知道人生难不难之前,我们已先探知了“命运”与“机会”的残酷与恩典。“修理自己所有房屋”是最令人害怕的,“得爱国奖券”则值得欢呼,虽然根本不知道爱国奖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至少知道爱国是好事。 这期见【当代小物件】有两人写了“百万富翁”,忍不住也想念起那年头的时间感。那年头总是感觉时间特别多、特别长,长得可以毫不担心百万富翁这样的游戏一玩就是大半天。因为嫌一盒百万富翁的纸钞不够多,还曾将新旧两盒游戏的纸钞混合到一起,厚厚一大叠,仿佛永远不会有人轻易地破产,游戏便可以更长久地玩下去。游戏规则也是灵活的,常常因人变——因为看不懂地皮背后的产业计算法(倍数到底是什么?),便慢慢生出自己的罚款方程式,大家意思意思给一点。银行也是善良的,见有人财务不济而彼此还想玩下去,便皆大欢喜地派钱。要很大以后我才真正地明白,“百万富翁”豪的是时间,时间就是金钱的话,有时间玩那游戏而不心虚的人才是名正言顺的富翁。 Congkak也是很吃时间的。小时候的congkak我们叫冲格,格子是地上的地砖,一格地砖约莫一呎宽,五六格便霸占了快半个客厅。是要那么大的范围的,因为冲格里的散珠子我们用的是橡胶种籽,新村边缘的胶芭捡来的,几粒就是一大把,没有什么容器兜得住。胶籽在地上一粒一粒派,幸运的人一把一把吃,拥有最多胶籽的自然也是大富翁。游戏玩厌了就互相把胶籽磨得红亮又顺滑,夹在两只掌心用内劲一压,斗看谁的胶籽更坚强。喀喇,碎了也不会心疼,反正附近多的是。再不然就用相思豆玩冲格吧,树下随便也是一大把,milo罐都装不完。 想想,永葆青春、回到过去何必要靠美图秀秀或是时光机?找个从前的桌游玩一玩吧。还能心安理得的便是大富翁。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2月前
桌游班的团友发来邀请,提笔书写“桌游的当代小物件”。提到这一主题,不能不提“百万富翁”。在我童年时期,这款游戏是我们玩得最久的,也几乎是市场上唯一的版本,那就是香港的版本。 香港版“百万富翁”独具地方特色,展现了该地区的著名地标。太子道、窝打老道,以及版图上最贵最高级的太平山,都是我在小学时首次接触游戏,哥哥姐姐告知必买的几张地皮。如果开局时没能买到这些,气势就输了一半!接下来是竞争火车站、税务局和电力公司,这些地段形成了游戏中的连环拳,牵一发动全身。完全随机的机会卡和命运卡、闷声发大财的免费停车场,以及让人捧心期待的“由此去”赚取$2000,所有这些都在小小的心灵里埋下了对桌游的热爱种子。 自行篡改游戏规则 这盒经典的“百万富翁”陪伴我从小学玩到了中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时间推移,曾经心目中的神作慢慢演变为永无止境的游戏,甚至变成了“破坏友情”的游戏。最终,这盒游戏不再受到青睐,搬家时也随手弃掉了。我以为与“百万富翁”的缘分就此结束,但当两个外甥进入小学时,我正在上大学,被他们强拉着一起玩,而他们认为这是最好玩的桌游!依然是那盒经典的“百万富翁”。 年轻时的我,满怀左翼经济的理念,在无法推脱的陪玩中,开始自行篡改游戏规则,试图通过游戏向他们灌输我的思想。通常,我一边玩,一边让银行大放水,资助最弱势的玩家,同时打压领先的赢家。我的终极大招则是团结无产阶级共同对抗垄断者!在我的操控下,这盒纯靠运气的游戏变得别具一番风味。往往到最后,前期领先的人都被我这个“幕后黑手”打垮了。 或许有人会问,这样篡改规则的游戏好玩吗?事实上,我陪外甥从小学玩到了高中,他们每次都期待我到访,一起玩变体“百万富翁”的时刻。在我反复的磨练中,他们逐渐适应了游戏节奏,并开始与我共同创造新规则,测试他们突发奇想的创意。 每一场“百万富翁”都有新奇的规则,等于每次玩都是全新的百万富翁体验。这种独特的体验将我与外甥的关系紧密相连。 这种体验特别奇妙,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正是通过这款经典的桌游串联起来的。许多时候,我们会对老物件感到厌倦,但这盒经典的桌游却在我们手中焕发出新的活力,连接起不同年代的人。深入思考后,我发现串联我们之间的,不仅是那些花样繁多的变体规则,更是那颗对游戏充满热爱的童心。童心让世界变得简单而有趣,这正是我热爱桌游的原因所在!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2月前
小时候的家是一家托儿所。自记事起,表哥表姐放学后就会被送到我们家,让妈妈代为照顾。哥哥姐姐总把我和妹妹分在一组,嫌弃我们年纪小,不乐意和我们玩。尽管如此,我和妹妹仍然喜欢跟在他们身后,学习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玩什么,我们就吵着要玩什么。随着时间推移,这些玩具在家中衍生出复数,两个小组都能玩到相同的游戏。后来,我们迷上了马来播棋(congkak)。 在一个无所事事的午后,哥哥姐姐从角落里翻出一个从未见过的玩具——马来播棋。棋盘上有一个个坑洞,左右两边是“家”。对小时候的我和妹妹来说,这个游戏就像一个“扑满”,我们需要用玻璃弹珠填满每个坑洞,再一一收集散落的弹珠,存回“家”。后来才知道,马来播棋其实是考验心算能力和策略的游戏,如何获得更多分数、保证自己最后行动以获得下一轮的先手优势。不过,那时的我们什么都不懂,只是像蚂蚁一样,勤恳地将弹珠一颗颗搬回家。 我们都喜欢玩马来播棋,总是为了谁先玩而争吵。爸妈决定再买一个。记得回家的路上,妈妈提起她小时候与马来播棋的趣事。外婆有5个小孩,他们和我们一样为谁能先玩而争吵。为避免屋顶被吵翻,外婆立了个规则:先写完作业的可以第一个玩。可妈妈个性慢吞吞,总是最后一个写完,等她坐到马来播棋前时,已经是晚饭时间了。 “那妈妈你最后有玩到马来播棋吗?”妹妹问道。 妈妈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你写作业变快了吗?” “不是,是因为舅舅他们开始玩陀螺了。” 妈妈是外婆的迷妹 我看到妈妈的眼神回到了过去,带着佩服的光芒。妈妈提到,她这一生遇到的最强劲对手是外婆。我不记得妈妈具体是如何赞美外婆的,但我依稀记得,她形容外婆是一个人形计算器。外婆玩游戏时,只需一个眼神瞄过,就能知道玻璃弹珠的去向。妈妈是外婆的迷妹,因为每次游戏结束后,她总会对我说:“外婆真厉害!”我心中也留下了外婆聪明的形象。 渐渐地,我开始掌握游戏的技巧,不再只想着填满所有空格,而是学着哥哥姐姐的方式游戏。尽管我的对手还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妹妹,但我心里隐隐有一个想要打败的目标,那就是妈妈口中最强的外婆。在我赢了妹妹无数次后,我向妈妈下了战书。要实现目标,必须一步一步来,想要打败外婆,得先打败她曾经的手下败将!起初我想挑战哥哥,但他还是嫌我麻烦,把我“踢”给了妈妈。 同样的故事在我和妈妈身上重演,但一直被打败的却是我。我带着莽撞的勇气挑战妈妈,却总是惨败而归。多次未能战胜妈妈后,我十分沮丧,最终放弃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淡忘了马来播棋,淡忘了曾立下的目标。直到小学毕业后,整理那些废弃的练习册时,我才在角落里重新找到了马来播棋。埋藏在深处的梦想再次找到了我,于是我决定挑战妈妈。这一次,我赢了,反而想起了外婆。 外婆是我马来播棋征途上的最后一个对手,看到它我依然会想到挑战外婆的目标。然而,随着长大,我与外婆的关系逐渐疏远,我也不敢贸然向她挑战。性格使然,我一直默默保持着这个梦想,希望有一天我能鼓起勇气向外婆挑战。到那时,我希望我们之间不仅有马来播棋,还有彼此的故事。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2月前
我是家中的老幺,与哥哥姐姐的年龄相差甚远,就像游戏里等级1与等级10的差别。当我刚出生时,哥哥姐姐已上了小学;当我上小学,他们已上了中学。他们之间都很熟稔,我却觉得自己是他们之间熟悉的陌生人。 当我还在搭积木的小时候,他们已沉迷于掌上游戏。我眼巴巴地看着,吵着要与他们一起玩。他们嫌弃我年纪小不懂得玩。直到他们被我吵得受不住的时候,才会被逼着放下游戏来陪我玩桌游。我们那年代的桌游很简单,家家户户都会有传统的棋类游戏,如中国象棋、黑白棋和蛇棋等。不过,这些桌游我都不太喜欢,因为我感觉得到他们在故意放水。中国象棋和黑白棋都考验思维,我比不过他们。他们赢我的时候,我不甘愿;输给我的时候,我知道他们只不过是想要敷衍了事,早早结束。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款游戏是可以让我和哥哥姐姐玩在一起的,那就是“百万富翁”。 “百万富翁”是运气为主的桌游,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轻易上手的一款游戏。我喜欢掷骰子的惊喜,然后移动着小人儿在棋盘上走动,像我的分身在不同的城市中漫步。如果刚好来到无主的建筑物就可以豪爽地掏出钱买下那栋建筑物,拥有它,仿佛真的成为了百万富翁。我们还会争着建造最昂贵的房子,只要有人踩上我的地盘,就可以跟他们收取过路费。 童年时光,我曾一次次地和哥哥姐姐、爸爸妈妈一起玩“百万富翁”,即使“破产”了,也依然感觉到那段时光是价值百万的珍贵回忆。后来,我会留意不同版本的“百万富翁”,并要求爸爸妈妈买给我和哥哥姐姐玩。不同的版图打开又是新的世界,我借此认识了更多的城市以及更多的地标。 长大以后,我拿着“百万富翁”与朋友一起玩。有一次跨年夜,我和朋友们约好一起跨年。那个晚上,我们一边玩“百万富翁”一起跨年。我们一边玩,一边聊天,一边幻想自己的将来。我们谈到自己的梦想,都觉得长大以后的梦想很世俗。大家都希望自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们还天真地约定好如果有一天真的成为百万富翁,要开一架私人飞机把百万富翁地图上的每一个城市都走一遍。那一晚,我们在烟火中许下了这个愿望,我们都知道这个愿望不会轻易地实现。但如果哪一天我们再聚在一起,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想我们应该会狠下心来定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拿着桌游当“金鱼佬” “百万富翁”在我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长大以后我特别喜欢玩桌游,并且都是小时候没有试过的。随着接触的桌游越来越多,才发现桌游的世界与阅读的世界一样是辽阔的。桌游像一个移动式的职业体验所,在不同的桌游里有着不同的设定,形塑出了各种各样的玩家。比如在《电力公司》时,我们幻想构建城市的光亮;比如《选书师》,我们费尽唇舌把一本本好书介绍给我们的顾客;比如《现代艺术》,我们认识不同类型的名画并担任拍卖师的角色。如今,偶尔我也会拿着桌游当“金鱼佬”,引诱我的侄儿侄女放下手机与我一起玩桌游。我和他们因为桌游也有了联系。 从“百万富翁”一路玩到其他的桌游,除了好玩,我更珍惜的是在玩桌游时人与人之间深刻的联系。如今,手机横亘在人与人之间已是常态,但我相信桌游拥有魅力可以让大家把手机放在一旁,给彼此一些时间。如果您在生活中也想拥有一段逃离现实的时光,不如就捉起家人和朋友的手来玩一玩桌游吧!第一盒桌游,百万富翁也可以,如果还有时间,就一起探索属于你们的下一盒桌游! 【编辑台】心安理得地玩就是大富翁!/梁靖芬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最强的对手/叶宴欣(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变富翁/郑俊鸿(亚罗士打) 【当代小物件/2月/桌游】百万富翁的愿望/廖舒辉(亚罗士打)
2月前
我3岁时的照片里,爸爸把他的眼镜架在我的鼻梁上,让我摆着一个很威风的胸前插手姿势。大家会叫爸爸四眼狗,小时我总好奇地问大人:为什么不叫四眼鸡?四眼猫?四眼青蛙呢? 12岁那年,我也变成了四眼狗。长成大人时才发现,其实我有屈光参差,双眼散光外,还测出左眼近视,右眼远视(一直被误以为零近视)。 眼镜一直伴随我至今,是让朦胧变得清晰的重要伙伴。有意思的是,我想起了《小鱼散步》这本绘本——小鱼戴上妈妈的眼镜“扮大人”出门沿街买东西,戴上眼镜后,她眼里的世界反而变成了朦胧的景象。 小时候的我也曾像小鱼那样,模仿大人做许多的事情。长大后的我却有时会想回到小时候的自己,希望享有当时那份最纯粹或真实的“我”。 时间不断地推移,身分不断地转变,记忆不断地堆叠,交叉的记忆有时跨出它的专属空间,临时上门拜访在生活里可能正在乱糟糟的我,以跳接的不同视角来播放。 希望眼镜帮我挡痛 曾经的我,拿着不同大人的眼镜,试戴来玩,挨了一顿骂。 曾经的我,把眼镜不小心弄断时,忐忑不安地不知该如何向爸爸开口。 曾经的我,拿着小小的螺丝起子偷偷把眼镜微小的螺丝取出,拆解眼镜,却不敢让大人知道。 曾经的我,和朋友比赛看谁能“最准确”地在校门将关上那刻刚好到校,常常在走往学校的路途中才发现忘了戴眼镜。 曾经的我,边哭边走边希望眼镜可以帮我阻挡一切的痛,让我可以和疼爱我的外婆好好告别,亲口对她说声谢谢你用很多的方式来保护我。 有些记忆并没有随着时间慢慢褪去,反而像戴上的新配好的眼镜般,景象变得好清晰。 想到这些,架在鼻前的眼镜,却让视觉变得朦胧了。
3月前
我在小学的时候就戴起了眼镜。但如果要追溯到哪一个年纪开始的,记忆却已模糊。若以10岁为起点,到目前也已超过30年。 还是小孩的时候,换眼镜这件事总不那么容易顺遂。家乡是没有眼镜店的小镇。通常我们都会全家出动,浩浩荡荡出发至大约50公里之外大城市里的眼镜店。旅程的欢乐程度取决于换眼镜的原因。假如把换眼镜形容成一场灾难,那么起因就可以是天灾(例如,近视加深)或人祸(例如,眼镜被折断)这两大类。前者而言,从一开始爸爸妈妈是和蔼可亲的,旅程也许还会穿插一些商场购物的行程,或顺道探访在城里的亲戚。至于后者,甭提损坏眼镜后先惨遭的打骂念叨,旅程往往就是速战速决。但无论哪一类,终究还是父母对我们的爱与付出。当自己开始赚钱后曾经迷惑于各种各类的镜框镜片,直至有生活的阻力后才觉得这笔开销能省则省。 自己舒服时 最自在最自信 一直觉得眼镜这东西是虚幻世界里很微妙的物品。它可以很平凡不起眼,但又可以是举足轻重的东西。少了它,很多画面看起来就少了那么一点丁的平衡感。想像《Men in Black》这电影系列里的黑衣警探只是穿了黑色西装但没有墨镜会是如何。在《Breaking Bad》里饰演化学老师的布莱恩·克里斯顿,眼镜就成为他为人师表的刻板印象。当然后来的故事,眼镜下的眼神就另当别论。论漫画的话,想到的会否是那个绑着蝴蝶结,突然来个凌厉的眼神并推一下眼镜,镜片还要是会呈现闪光,接着就破了案的柯南。还是,哪一位拿下眼镜就会射出镭射光的超级英雄?当然,也没有忘记超人没披上披风的时候也是戴眼镜的上班族。 影视世界的编剧也总喜欢让眼镜变成拥有魔法的物品。戴上眼镜的小子往往温文尔雅;脱下眼镜后的斯文人却可以刹那变成变态杀手。戴上和脱下眼镜的女生总会有个反差——要不从呆萌邋遢的人变成眼睛会说话,连眼珠里也有星星;要不就从严谨干练的角色,拿下眼镜后仿佛也移除了武器,变得完全没有杀伤力。 现实里当然会有似曾相识的例子。中学时期戴厚重镜片框框的女孩,出来社会舍弃眼镜后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说件很羞愧的事,我曾经因为这个“没有眼镜会变美”的迷思,年轻时只要有需要“盛装化妆”出席的活动都会换上隐形眼镜。可是东施效颦,有些事情并非只是有无眼镜就能改变的事实。后来才知道,学会以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去出席,其实最自在也最自信。 话说最近,在某部韩剧里,男配角总喜欢用中指把眼镜往上推来乔正它的位子。看到那动作的时候,我总会心一笑。心里纵然知道这动作不礼貌,但也好想可以在生活不如意时来这样一次,假意且狠狠地用中指把眼镜推上去后,抬头挺胸,大步阔前。
3月前
“Aunty you ada san guang dan lao hua.” 妆容似20岁空姐的验光师可能不懂,这世界存在着心灵跟视力一样容易受损的中年女子。虽已年过40,可这么被年轻人叫安娣的同时还被告知有老花,我当下有股冲动就地仰天长啸。 不,既然衰老是必然的,那就得优雅地老去。我提了提鼻梁上那犹如万圣节装饰品的瞳距试镜架,歪着头对她苦笑。微笑起来酒窝浅露的验光师本身戴着具有时尚感的六角金丝眼镜,镜腿细如笔芯,以我粗鲁的个性,估计这款戴上两天就歪不成形,遂选了一副不易折断且特价中的全黑塑胶镜框。 一周后,我在店内戴着新眼镜试读单据上那些字体极细的条款时,店员提醒我阅读时得稍微仰头俯视,夜晚开车则可以直视前方。是的,戴上眼镜后字体看起来比较清晰,可抬头环顾四周时却感到眩晕,店员耐心地解释,一般新配眼镜都需要些时间适应,尤其我这种初戴眼镜者需要更长的适应期。 可实际上这并非我的第一副眼镜。毕业后找工期间,因为听信“戴眼镜面试会增加录取机会”这种说法,我买了个无度数眼镜拍了证件照,并戴着它到处面试,结果有家公司提及员工福利中的眼镜补贴时问了我近视几度,我焦虑地东拉西扯,没正面回答问题。我最终没被录取,但也不再戴着眼镜面试。 后来有段时间当新闻记者,那副眼镜倒成了“乔装”好道具。有时为了拼独家新闻,想避开熟络的警官或保安时会戴上眼镜再拨散平时扎起的头发,伪装成非媒体人员混进部分场合,以获取第一手消息。克拉克·肯特戴上眼镜时是个普通人,也是个记者,摘下眼镜后就成了拯救世界的超人,可我摘下眼镜依旧是一个穷困潦倒且经常被催稿的女记者,这就是漫画与现实的差别。 少壮不读书 老花被耻笑 两年前加入新公司时,整个部门的7个女员工就只有我没戴眼镜。办公桌堆满了文件夹与文件,工作期间基本上双眼都在纸质文件与电脑屏幕间游走。一年后,我视力衰退的症状开始出现,包括细字看久之后眼睛会感到疲劳、视窗字体逐渐调大,再加上夜晚驾车已看不清前方车牌号码。 “嫦姐喂你的word开好大哈哈哈哈!”年轻同事来我座位交代工作时瞥见我的电脑屏幕,我瞄了一下右下角显示的140%,暗忖着是否该去做视力检测,但拖延症如常地战胜我这计划。 直到有天,母亲拿着新买的脸霜要我帮她看看用法,我握在眼前数秒后发现根本无法读取内容。我知道那些是英文字,可它们看起来比较像一坨软烂的面线糊,所有字母交缠在一起难分难舍。罐子越拉越远,直至手肘之距才终于看清。 “你要不要把罐子拉到外太空去?”母亲在旁皱眉抗议。 会用“朦胧美”这种形容词的人,多半不是从事跟文字或数字有关的行业。还在适应老花眼镜的初期,我经常一手拿着文件、一手夹着眼镜框在额头与鼻梁之间移动,一直在怀疑到底是戴了看得比较清楚,还是没戴比较清楚。好几个星期之后才终于适应,但我经常把摘下的眼镜乱摆,有时它被埋在文件堆之中,也曾被叠高的文件夹砸了两次,我无法想像验光师那副高雅的金丝边眼镜在我手上会如何地被摧毁。 前些日子放工时,我正把眼镜收进盒子里,路过的人事部经理兼资深眼镜使用者江姐突然停下脚步,惊呼。 “哇眼镜盒,100年没见过了!阿嫦你为什么那么早就老花?” 我未及反应,后桌的上司抢先回答:“你看阿嫦的样子,一定是小时候不怎么看书,所以没有近视,老花就来得早。” 所谓少壮不读书,老花被耻笑。 不确定夏宇写诗的时候是否戴着眼镜。失明固然可怕,但我告别正常视力之后一直想列出:《老花前我想多做的四十七万件事》。
3月前
小学6年的班级照中,四年级的那张,每次回顾,不管经过多少年,总会让我的心咯噔一下。那是我人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成为四眼妹的开始。也忘了是如何发现的,也许是家人注意到我看东西的习惯变得奇怪,也许是我多次投诉看不清楚,又或者是学校例行的身体检查透露了些蛛丝马迹,然后有一天,我的世界就这样被两个粉色的四方框框了起来。 在那个还未被3C产品荼毒的年代,戴眼镜的人不普遍,小孩更是少之又少。同学之中四眼者,多为家族遗传。我们家族里,就只我一个近视加懒惰眼,而且小时候家里管得严,电视都不让多看,又怎会小小年纪就把眼睛给用坏了?现在想起,这事当时应该对我打击甚大,四年级的那张班级照是最有力的证据——我不单在那一年变成四眼,还胖了一大圈,一副自暴自弃厌世的模样。 一直戴眼镜会变成田鸡眼 我的第一副眼镜是粉色(约定俗成专属女孩子的颜色),大四方形的框,两只镜脚还系着防脱落丢失的黑绳。若用今天的审美观来看,那是又土又丑的了。当时年纪小,没经验,眼镜款式的选择自然落在母亲和一脸亲切的眼镜店员身上。第一次把眼镜戴上,看着原来的世界被眼前的四方框给分隔出两个区域——框里的清晰和框外的朦胧,就懵懵懂懂地意识到,从今以后,尽管戴上矫正了视力的镜片,我还是无法完全看清眼前的事物,还要适应把框外的边缘世界给忽略掉。 我执著着一个明明白白的世界,所以即便有着“一直戴眼镜会让人的眼睛凸出变成像田鸡眼”这样可怕之说,我仍时刻戴着它。因为眼镜的重量,脸部的肌肉时时紧绷着以防眼镜从鼻梁滑下,但我还是学着去忍受。 我还对框里框外的区域有一定程度的执念,这让我在选择眼镜时总有着许多莫名其妙的纠结。有一种无框眼镜,直接用眼镜鼻梁和镜腿支撑着镜片,因为没有框,所以戴起来不会有框里框外两个世界的错觉。可是这样的眼镜对我来说太过精致,经不起像我这样一个粗鲁的人的碰跌摔撞。还有一种小巧玲珑、能营造一种斯文形象的小镜框式,因穿戴起来能托显可爱而曾经让我跃跃欲试,却因为那份奇怪的执念始终不得被我接受。 后来开始流行隐形眼镜,一种直接附在眼球上的镜片,无框无界一览无余的神奇存在,偏偏我却过不了自己心中的障碍——会不会在戴的时候不小心被自己戳伤?一片薄膜在用点力便能被戳破的眼球上,能戴得稳吗?再后来出现一种能用激光改变眼角膜弧度的矫正手术,虽然技术安全性越来越高,但许多后遗症的传言还是让我不敢踏出那步。从小就被教导不要直视强光,眼睛会坏掉,现在还让激光射眼,稍有差池岂不弄瞎?好吧,我承认自己危言耸听。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戴了数十载的眼镜,如今我已能做到无视框外周边的朦胧世界,也能无视眼镜拿掉后世界的不清不楚。世界因为框的存在而无法完美连贯,亦因为框的不存在而蒙阴,但那又何妨?世界本不完美,也无须明明白白地被看着。框里框外,世界不同,却自成一格。
3月前
家中有的盘碗碟杯,似乎都是购物赠品为多。它们高低形状不一,却依然可以在玻璃橱架上紧紧相依,只有等到心血来潮或客人光临才用得上;爱用的那几只,永远都在沥水架上摆着。虽然没有名字标签,但家里人都有相处之久的默契——高大杯泡冷饮最适合,阔面大方的碗杯用来装糖水,长颈鹿杯恰好容纳一人份的饥渴。人不多,就一人一只。 那长颈鹿杯是我用得最就手的。热水先倒三分之一,饮料粉末随之加入旋转舞动,搅拌均匀后,再倒入热水至七或八分满,一杯比例恰到好处的热饮由此诞生。 我想除此之外,没有什么杯子和我如此契合。杯耳恰好的厚度,热饮不烫手,杯口阔而修身,配上饼干,是最叫人回味无穷的国民早餐。 这长颈鹿杯可不是什么购物赠品,而是来自她的心意。 我和她自小相遇并非偶然。我俩皆为家中独女,也曾想若是有姐妹相伴,会是闹剧连篇还是密不可分的亲昵,还好有她。虽然相差十余岁,不过年龄从未在我们之间冲刷成沟,个性之迥异也不会让我们生嫌隙。每每回乡,我总会带着我那只小行囊直奔她家,我爸妈不免莞尔:真是的,回老家就好像“揾豆油”(沾酱油),每次到家乡就要“离家出走”到她家过夜。自我有记忆以来,她就像我渴望的大姐姐一样照顾着我——到处吃喝玩乐、化身她的工作小助手、购物游车河,光是待在她家里也很满足。夜深人静“同床共枕”,说起生活日常或各种遭遇,仿佛是夜空中最贴近的两颗星,聊着聊着渐成眠。 关于拥有杯子的过程,记忆也已经模糊。 杯子降临到我人生的那一天,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的生日或节庆。她对有趣的小玩意爱不释手,也时不时给身边人捎带什么,而我有幸成为其中一个。大概是那么好的日子,偶然得到来自她的惊喜,我想,那时候渺小的我,心里燃起被重视的感动,然后珍而重之向她道谢。她也总会落落大方地说,哎呀没什么的,你喜欢就好。 老实说我并不擅长得到。从小到大,家人的教诲回荡成心里的一道线:做人啊,要有来有去。得到了什么,就要回报什么。但一直以来,对于人情世故,我都是个“红毛直”,既不懂得什么时机该做恰当的事,也不知道不合时宜怎么写,且进或退的交际舞,竟如此难以理解。回礼要怎么送,送什么才是对方需要或想要,我真是无半点头绪。彼时我最多的就是书了吧,悉心挑选一本她会喜欢的小说回乡送她。我记得的,小心询问她的读后感,她说很好看的欣喜烙印脑海,心里仿佛化身杯子上那只长颈鹿般“颈”高气昂,拥有自己还是挺了解她的莫名自豪。 找她就找到我这只跟屁虫 长颈鹿杯白瓷外身看似无暇,图样文字仍在,但无论多细心清洁擦拭,内侧底部却是掩不住的细微年轮——毕竟用着它也有十来年了吧?印象中当时它头上还戴有矽胶帽子,如今不知所终。杯身有长颈鹿坚定而温柔的身影,虽然图文疑似指长颈鹿为鹿(Deer),大概只是因为Deer与亲爱的(Dear)谐音而特意为之的小心思吧?绝不是以长颈鹿嘲讽我那不明显的身高,也不是嫌弃我不够“长颈”的脖子。 杯子依旧在,只是,那段青春与她作伴的日子,年岁渐长已不再有,也随着她嫁为人妇,跟着她去到离乡两小时外的梦想之家。 从前回乡,她所在之处是我的锚,只要找她就找到我这只跟屁虫;现今也只有过年过节或事先对好彼此的行程表,才再能见上她一面。回到家乡,没有她的存在似乎再也不同。她家已经是两小时外的家,家乡的这个家变成了娘家。 偶尔还去她的这个家,她妈妈也就我姑姑,总盛情问我不来这里过夜吗?我也笑笑拒绝,毕竟少了她,再冒昧“睡”她的床也徒生尴尬。 彼此依然不时联络。问对方有没有回乡,分享近期做的糕点,家中什么有趣的事,但难以掩盖的是她眼里的落寞。她一切生活都好,却还在等待流星划过愿望成真的时刻,而我只能默默陪伴。像与我相互作伴的这一杯子,只要有需要,杯子都在;这一辈子,我都在。 正如杯上那一段话,为她,也为我传达的一句心意:想着你,祝愿你生活一切都好,今天如是,永远如是。(thinking of you and wishing you all of life’s best today and always.)
4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