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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花園碧如路

(新山24日訊)從新山彩虹花園碧如路暫時搬遷到大馬花園停車場的熟食中心,所在私人停車場收費經新山市議員與地主協商後,同意讓光顧小販攤位的食客獲得50%的停車費折扣。 新山市議員黃麗雲今日同新山小商公會代表,在大馬花園停車場的熟食中心臨時營業地點,召開新聞發佈會,並向該處小販講解協商結果。 發佈會出席者,尚包括:新山市議員莊世明、新山小商公會副會長鄭錦銘。 黃麗雲指出,該處私人停車場收費原本是每次8令吉,經過與地主商討後,對方答應讓在該處用餐食客,在離開停車場前向管理員出示用餐收據,即可獲得50%的停車費折扣。 她說,如此一來,停車費會減至4令吉,食客若是不想支付4令吉,也可以把車子停放在周邊的新山市政廳停車格,每小時是60仙。 她表示,小販的車子停放在私人停車場,收費同樣是一天4令吉。 大馬花園停車場的地段屬於私人地,地主免費借給新山市政廳,供小販在該處暫時營業,而小販每月需支付100令吉的租金給新山市政廳。 黃麗雲說,小販若覺得在臨時營業地點的生意不理想,想要暫停營業,待原址的提升和重建工程完工後再繼續營業,可向新山市政廳申請這段期間免付租金。 新山小商公會會長鄭添皇表示,停車場管理員能通融讓載有長者或體障人士的車子,免費進入停車場放人下車,再到外頭停車。 他說,開車進入停車場並向小販打包食物的顧客,也無需支付停車費。 至於小販面對電費增加33%的問題,新山市政廳城市交通組副主任朱國華表示,根據國能條例,所有臨時電錶的電費確實會額外徵收多33%,並非僅針對該處小販。 他說,經與國能協商後,新山市政廳需致函國能總部,代表小販要求豁免額外的33%電費。 他表示,申請結果將於一兩個月後揭曉,最終決定權在於國能。 唯一晚間營業的煮炒檔主鍾景城說,儘管搬遷到臨時營業地點後,生意額下跌50%,但還算過得去。 他表示,開業至今已有逾30年,所幸還有部分老顧客光顧現今的營業地點,也有少部分新顧客。 他說,由於大部分周邊商店於晚上約6時至7時休業,所以顧客不難在周邊找到停車位。 甜品檔主李志文說,早前在原址營業期間,每月電費平均為300多令吉,如今在臨時營業地點的電費上漲至500多令吉。 他希望,在小販們搬遷回原址營業前,都能保持免33%額外電費,同時盼原址的工程能儘早完工。
4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