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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

(新加坡20日讯)调查电子烟案期间,前调查员在录口供时,涉嫌非礼两名女嫌犯,还企图向女嫌犯索性贿赂,宣称会“手下留情”,且无需出庭,如今自己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扎尼(Zaini Bin Ibrahim,54岁)共面对13项控状,包括非礼、使用污秽语言侮辱他人以及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 案发时,被告在WSH Expert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WSH)当调查员,而WSH自2021年11月受狮城卫生科学局委托进行有关电子烟罪行的调查工作。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今日发文告表示,被告在调查案件期间,涉嫌向3名女嫌犯索贿、言语侮辱和非礼。 控状显示,去年7月6日,被告在公司办公室企图向一名女嫌犯索取性贿赂,并指作为奖励,会在调查中手下留情,推荐她的案件进行销案罚款,无需出庭。 另外,被告在同年3月29日到7月6日期间,也在公司办公室为两名女嫌犯录口供时,趁机非礼她们,包括触碰对方的胸部、臀部和私处等。 被告今早面控时说,他已经向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提出申请辩护律师,目前有意认罪,但对其中两个控状的内容有异议,包括翻译不准确以及语言的使用,但并不妨碍他认罪的意愿。 控方指他们有意以5项罪名提控被告,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也不反对展期2个星期,等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答复。法官最终决定案展至明年1月10日过堂。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表示,他们对贿赂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10万元(约35万零333令吉)罚款或最长5年监禁或是两者兼施。 若污秽语言侮辱罪成则可面对最长一年渐进或罚款,抑或两者兼施;非礼罪成则可面对最长3年监禁,或罚款,或鞭行,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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