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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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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政府最大的“原罪”就是撤控阿末扎希的貪腐案。在這一信任赤字的背景下,即便團結政府辦“大馬一家”案,也未必能對其政治形象加分。 政治人物面臨刑事檢控,反擊的理由,或藉口,千篇一律都是“政治迫害”。從納吉、達因、柯文哲、慕尤丁,都是如此。 安華當年面臨濫權和雞姦檢控,也已“政治迫害”為號召人民起義的理由,引發了風起雲湧的烈火莫熄運動,改變我國政治歷史。林冠英在野時,也曾在煽動法令下被提控,身陷囹圄。 威權時代,將對反對黨人士的檢控稱為“政治檢控”,人們容易接受,也大體上符合事實。一黨獨大時代,反對黨毫無資源與權力,面臨檢控,人民自然同情。 但,政黨輪替後,執掌政治權力的國家領導也面對刑事檢控。這就與之前反對黨人被提控的狀況,有所不同。 團結政府上臺後,揚言將全力打貪,但對付的是昔日執政黨人,也是今天執政黨的敵人。自然,被對付一方依舊以“政治迫害”作為反擊論調。 團結政府首先對付的是慕尤丁。慕尤丁是國盟掌舵人,陰謀論信奉者,自然會有聯想:這是利用政治檢控,打擊政敵的舉措。 高庭初審,宣判慕尤丁無罪,更加強了這是“政治檢控”的說服力。雖然,上訴庭過後推翻了無罪裁決,部分支持者依然認定這就是妥妥的政治檢控。 敦達因被提控,雖然符合部分人對敦馬第一任期朋黨主義橫行、掠奪國家資源的普遍認知,但也會有人認為,這是安華對政治宿敵的報復。 慕尤丁與達因案,皆沒有辦法明確樹立團結政府堅決反貪的印象。這是因為,被對付的,一位是執政者當下的政治對手,一位領導人多年的政治敵人。人們仍深受這些案件背後,可能上演的“政治皮影戲”所影響。 在此背景下,反貪會高調宣佈在“安全屋”搜出1.7億現金,16公斤金條、首飾,並指前首相依斯邁沙比裡為案件嫌疑人之事件,或許會有不同的衝擊。 咋看之下,這次團結政府似乎是從政治敵人,辦到團結政府內部成員上。依斯邁是團結政府骨幹、巫統資深領袖,反貪會對付執政聯盟內部領袖,或許可以中和外界對其僅對付反對黨領袖的印象。 然而,熟悉巫統政治的人們自然知道,依斯邁沙比裡不屬於目前巫統當權派派系。實際上,依斯邁任相期間,其隸屬的“部長幫”,還與巫統主席阿末扎希的“法庭幫”對立。 反貪會宣佈過後,巫統當權派初始震驚觀望,爾後卻公開切割撇清。這使得對付依斯邁的舉措,少了那種為了反貪,不惜對付自身陣營領袖的光環。 反之,人們可能還會認為,這又是運用執法以及檢控權力,肅清黨內敵對勢力的做法。此外,馬來社會早前謠傳,國盟將結合巫統再度發動政變,並由依斯邁再次任相。 在反跳槽法已經生效的今天,以及最高元首明確呼籲政治穩定的背景下,喜來登2.0成功的幾率微乎其微。因此,馬來社會這則政治謠言,可信度不高,但卻可以是動搖團結政府的心理戰。 在此背景下,對付依斯邁就更具故事性,成了反制政變企圖的政治反攻。但這確實又讓理應超越政治的反貪行動,成了達致政治目的的權謀運作,對團結政府的反貪形象,實非好事一樁。 依斯邁一再提出健康理由,推遲接受反貪會盤問,而反貪會似乎也“樂意配合”,這也令人看傻了眼。刑事犯罪,嫌犯如果一再推遲偵訊程序,豈不是允許嫌犯把握時間,暗中滅證竄供? 當然,反貪會也可能是基於對前首相的尊重,不咄咄逼人。又或者,反貪會正是要 [vip_content_start] 引蛇出洞,暗中觀察依斯邁在偵訊前聯絡何人,甚至利用監聽手段,以期最後得以更完整地把涉貪勢力一網打盡。 但陰謀論信奉者,也同樣可以揣測,反貪會默許延遲偵訊,是配合有關方面爭取時間,與依斯邁進行政治談判與交易。如果屬實,這就是不折不扣:反貪是假,政治權謀是真。 “大馬一家”案件剛剛序幕,反貪會前首席專員拉蒂法就協同捍衛自由律師團,向反貪會提呈“沙巴州議員涉集體貪汙”的原始視頻,施壓反貪會積極調查此案。 反貪會之前被視為對沙巴議員案沒有作為。坊間也有意見認為,此乃團結政府高層指示,以顧及行將進行的沙巴州選。 拉蒂法在此時間點向反貪會施壓,喚起了人們的記憶:團結政府看似選擇性忽略沙巴貪腐案件。如果反貪會再次無法讓人們看到他們有所行動,這種“政治主導辦案”的印象,就會影響“大馬一家”案的政治觀感。 依斯邁其實未必會被提控。但如果先前已提出依斯邁是嫌疑人,最終又不提控,這自然再次引起人們遐想。 根據目前的公開資料,以“安全屋”與依斯邁前助理銀行戶口的財富,似乎還很難牽扯到依斯邁。 納吉被提控,難以狡辯,乃可疑金錢正式進入他的個人戶口。慕尤丁案件,金錢進入黨的戶口,結果一審無罪。 如果“大馬一家”案,無法證明可疑財富惠及依斯邁本人,那麼他究竟如何觸犯反貪法令,目前似乎令人疑惑。 無論如何,人們期待反貪會專業辦案。如果真的進行正式檢控,所提呈證據就應該完整嚴謹,這才能撇除人們對此案政治意味的種種猜忌。 此外,提控時公開證據,也可以讓人民清楚看到,政客如何能夠短期執政,卻依然可以貪取鉅富。這除了讓人們更理解某些政客貪得無厭的程度,也可以提供教訓,以完善化國家機制,杜絕類似斂財事件之重演。 團結政府,尤其希盟與安華,以反貪為多年政治奮鬥的訴求。弔詭的是,當下人們對團結政府反貪的誠意,充滿懷疑。 在這方面,團結政府最大的“原罪”就是撤控阿末扎希的貪腐案。在這一信任赤字的背景下,即便團結政府辦“大馬一家”案,也未必能對其政治形象加分。 檢控全然脫離政治牽絆,固然最理想,也是檢控分權的最重要目的。然而,即使檢控具有政治目的,只要不是運用威權時期的惡法,或是栽贓嫁禍,這對反貪依然就有積極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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