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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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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8日讯)23岁私立医院女护士误坠电话诈骗陷阱,痛失12万9000令吉。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在文告中揭露,女事主是于今年年中,接获一名自称是电商客服部门职员的人士来电。 “对方指她涉及购买未经卫生部批准的化妆品,随后即将电话转接给一名假冒槟城警官的人士。” 他说,假警称女事主涉及洗黑钱活动,已被警方调查,接着指示女事主将银行存款转移至另一银行户头,以方便警方查案,并承诺在调查结束后,会把存款移回原户头。 “从今年7月3日至10月28日,女事主通过银行存款机,共进行13次银行转账,汇款至6个不同的银行户头。”   他透露,女事主汇出总计12万9000令吉后,却被对方拉黑,不仅联络不上对方,也无法取回金钱;发现自己被骗后,女事主于11月6日午夜12时14分报警。 针对此案,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诈骗)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和施以鞭笞。 他提醒民众小心提防电话诈骗陷阱,尤其是当对方自称来自政府单位,如警方、关税局、国家银行、法庭或商业银行等。 他说,有关骗徒通常会指事主涉及一些问题再骗取事主财务个资。 他建议民众通过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架设的网页“Semak Mule”,查核来电和银行户头。 另外,他说,若民众发现受骗,可拨打国家诈骗反应中心(NSRC)热线997,以阻截金钱流入嫌犯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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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8日讯)一家四口公寓租客被指一年内屡欠租金累计6800元(新币,下同;约2万2295令吉),在屋主给出“最后通牒”后连夜打包搬走。屋主怒报警。租户则称,8600元押金还在屋主手上。 《联合早报》报道,该名屋主李先生(60岁,自雇人士)指出,他于2023年12月将位于义顺的双卧室公寓单位出租给一个华人家庭。双方签下两年租约,每月租金4300元。 李先生说,一家四口入住的首三个月如期交付租金,但之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 “有的月份付数百元,或千多元。中介告知,对方以各种理由少付租金。” 他透露,租户截至10月19日拖欠累计6800元。李先生于是透过中介给对方“最后通牒”,称若想继续住在该单位,须在10月21日前付清。 不过他说,对方不但没有如期还钱,还连夜打包搬走,留下凌乱的房子。  李先生的房屋中介洪先生(41岁)说,该租户收到“最后通牒”后,曾表示会在期限内把欠款还清。殊不知到期了租户没还钱还搬走。他事后无法联系上租户,只好代房东报警。 根据受访者提供的照片,租户搬走后单位内的冰箱仍留下不少食物,地板上有污渍,橱柜内放了不少杂物。 租户:非欠钱逃走 仍有押金在屋主手上 媒体联系上租户吴先生,他说一家人并非欠钱逃走,而是中介限他48小时内把钱还清,否则就要他离开,所以他在期限内先行搬走。他还指,8600元的押金还在屋主手上,足以偿还所欠的租金。 “我们因没能力租下去,才自动搬走。押金在对方那里,他们并没有损失。” 洪先生则说,屋主坚持住户提前搬离是毁约,因此要没收押金,并要求对方偿还所欠租金。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相关报案。 以丧母为由拖租 却无出示证明 以母去世为由拖欠租金,但未给出证明。 李先生表示,租户曾以母亲去世,需花费大笔开销为由拖欠租金,但被要求出示死亡证明时,对方却给不出。 “如果他真的遇到什么急事,我是会通融的,但是他拿不出证明。” 洪先生则透露,租户也曾以女儿需要缴学费、资金周转不灵等理由欠租。 针对此说法,租户表示他母亲去世是事实,但不曾说过因女儿学费或资金周转等问题不交租。 擅自装电子锁 租户:屋主“赚到” 租户被指擅自安装电子锁,离开前才交出密码。 李先生指,租户未经同意在单位大门安装电子锁,也没交出备份钥匙,直到离开前才告知密码。 他还指租户搬离后留下未清理的家具,墙壁上现坑洞,他需花钱整修才能另寻租户。 租户则说,他自费安装电子锁其实是屋主“赚到”。 “我还买了沙发和电视柜,也贴了保护隐私的窗户膜。这些我都没有一起搬走。”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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