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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前交通部长

(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针对当地高庭驳回他要求所有证人陈述书的申请,向最高法院上诉庭申请提出刑事参考,不过该申请遭三司驳回,这意味着其涉贪案件将如期在9月10日开审。 《联合早报》报道,易华仁(61岁)今日通过律师,以刑事动议方式申请刑事参考。 这项申请由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法官吴必理、上诉庭法官庄泓翔组成的三司审理。这也是辩方第3次,针对索取证人陈述书一事向法庭提出申请。 根据新加坡刑事诉讼法,提出刑事参考须符合“有法律问题”和“具公共利益”这两个元素。辩方须向上诉庭申请,获批准后才能提出刑事参考。 在6月初的披露会议上,辩方要求新加坡高庭助理主簿官,让控方准备所有证人的条件性陈述书,并在案件开审前把陈述书交给辩方,但不获批准。 辩方于是在7月初提出刑事检讨,要求高庭法官检讨这项决定,但被法官驳回。 辩方针对上述裁决申请提出刑事参考,以涉及公众利益为由,寻求最高法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即在刑事诉讼法下,控方是否必须向辩方披露用来证明控状的证人证词,以及法庭能且应谕令控方这么做。 三司在聆听辩方律师高级律师文达星的陈词后,认为上述问题不涉及法律问题和并不具有公共利益,驳回易华仁的这项申请。 易华仁涉嫌贪污案原定8月13日开审,但审讯日期早前在辩方的要求下,已改期至9月10日至13日展开第一阶段的审讯。 代表易华仁的律师事务所早前发声明说,由于易华仁提出的申请,关系到控方在案件开审前所须或无须做的事,而且申请结果也难以在8月13日前出炉,为此8月的审讯日期才得取消,控方对此没有异议。 随着三司驳回易华仁提出刑事参考的申请,此案料如期在9月10日开审。 易华仁共面对35项控状,包括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32项以公务员身份索取好处,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3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