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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消费人仲裁庭

(新山19日讯)未能遵守新山消费人仲裁庭的裁决,没偿还8名起诉人总计13万1890令吉的赔偿金,专营朝圣团的Emraz Travel & Tour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今日被控上新山推事庭时不认罪,案定4月22日过堂。 除了被告拿督祖卡奈因(43岁)之外,上述公司和另一名董事今日也在新山推事庭被控。 3被告今日皆被控抵触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第117(1)条文,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高达2年,或两者兼施。 第一被告为上述公司,由董事祖卡奈因代表出庭。第二被告拿汀马兹音(43岁)因病假未克出庭面控,她是祖卡奈因妻子。第三被告则为祖卡奈因。 根据控状,3被告被控未能遵守新山消费人仲裁庭,在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期间,对8宗索赔案所做出的裁决,没偿还8名起诉人总计13万1890令吉的赔偿金。 8名起诉人分别交付了费用,以参加麦加朝圣团,但最后无法成行。新山消费人仲裁庭在上述期间,裁决3被告必须分别赔偿4900令吉至逾4万令吉的赔偿金。 祖卡奈因代表公司和自身面控时不认罪,案件定于4月22日过堂。 推事诺法婷允准祖卡奈因,以每起案件500令吉担保金,即4000令吉担保金、一名担保人,以及每月到布城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总部报到一次保外。 此案主控官分别是莫哈末苏菲安、苏哈娜、沙菲益副检察司。祖卡奈因的律师是拿督哈尼夫哈山。 稍早前,作为主控官的莫哈末苏菲安,要求推事让被告以每项控状2000令吉保外候审。 不过,哈尼夫哈山在庭上求情表示,有关公司和被告皆为冠病疫情受害者,加上此案公司已被吊销执照,未有收入,而大马公司委员会已发出公告,禁止祖卡奈因受命成为任何公司董事,被告已没经济能力,因此应酌情降低担保金。 他也说,被告受疫情影响,也分别在布城、芙蓉、哥打巴鲁的法庭,面对多起类似的提控,各别需负担不同金额的担保金。 根据早前的新闻报道,Emraz Travel & Tours被指从去年1月开始,向顾客提供各类朝圣配套,但最终未能成行,受影响人数超过百人,他们蒙受的损失高达上千万令吉。警方去年11月29日宣布共接获399宗投报后,政府吊销该公司的营业执照长达6个月。
8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