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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法驱邪

  (麻坡31日讯)假借施法驱邪之名,在浴室里奸污年仅15岁的女中学生,51岁巫师今日在麻坡地庭承认4项强奸及肢体性侵罪名,被判坐牢35年及打鞭10下。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下判时指出,被告在犯罪时应该想一想受害人的感受,因为被告所做所为已毁掉受害人的美好前景。法庭有责任给予被告适当的惩罚,以反映案情的严重性,以及让公众人士作为警惕,因为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案件有上升的趋势。 法官裁定被告的3项强奸罪各坐牢10年及打鞭3下;至于肢体性侵罪则坐牢5年及打鞭1下,刑期同时执行,由被捕日算起。 来自吉兰丹道北的被告遮米拉欣(51岁),自称是一名泰拳师父兼巫师,已婚及育有3名子女。 他曾经于去年10月20日在马六甲地庭被控4项性侵16岁未成年少女的罪名;去年11月8日又在麻坡地庭面对4项强奸及性侵未成年女学生的指控。 被告遮米拉欣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及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d)(肢体性侵)条文。罪成每项罪名的最高刑罚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依据控状,指控被告于2022年11月、2023年4月及7月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让一间屋子的浴室里,用手指插入受害人私处及3度强奸受害人。 在庭审的过程中,副检察司丹尼尔向法庭提呈一份受害人的表述。他说,受害人在事后感到非常害怕,每次想起受辱的经过,都会伤心落泪。受害人在事发后变得沉默寡言,不喜欢与人交往。由此可见,受害人的心灵受到非常大的伤害和打击。 案情显示,这起案件于前年11月至去年4月之间发生,受害人是一名年仅15岁的女中学生。 麻坡警区主任拉益慕克里在文告说,受害人因时常生病屡医无效,转向该名巫师求助。该名巫师指受害人体内有邪气,被鬼魔所纠缠,需要施法驱魔治疗,并把受害人叫到屋外的浴室里进行花浴。 当受害人躺在地板上接受治疗时,该名巫师却伺机奸污受害人。受害人听了学校的刑事犯罪讲座后,才意识到自己怀有身孕,因此迟迟没有来月经。她把一切详情告诉母亲,并在母亲带领下到医院作健康检查,证实已经怀孕14个星期。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3)(强奸)条文调查这起性侵案件。
7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