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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礼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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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新加坡23日讯)新加坡一名执业超过30年的女律师在打官司期间,频频对法庭和打对台的律师不礼貌,包括指责同行做假证、法官审案不公等,6名律师事后针对女律师的不专业行为,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提出13项投诉。 《联合早报》报导,自己经营律师事务所的陈明慧,不满被裁定和须支付1万元(新币,下同)罚金,为此上诉至新加坡最高法院但被驳回。 三司认为,陈明慧缺乏悔意,即使在求情时也持续做出无礼且恶毒的评语,包括称其中一名已过世的律师是遭受“天谴”、法庭不应相信死人的话等。 以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是在去年9月审理此案,他昨日发出判词,阐明驳回上诉的具体理由。陈明慧也被令支付3万元的讼费。 根据判词,陈明慧与丈夫联合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在2017年处理一项房地产交易后,针对房屋售款与客户有了分歧,为此闹上法庭。 与陈明慧打对台的共有6名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各别代表6名当事人。 2018年10月,6名律师针对陈明慧在案件审理期间的行为,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提出13项投诉,这些投诉包括:陈明慧污蔑其中一名律师江大伟(译音)在庭上提供假证词、对当时审理案件的司法委员迪达星吉尔做出严重的虚假指控、要求撤换法官,以及没有给其他律师机会回应指控等。 新加坡律师公会先后委任调查委员会与纪律审裁庭调查这些投诉。 调查委员会认为,无论江大伟做假证的指控是真是假,根据律师专业条例,一名律师都不应对另一名律师做出不礼貌的评语,因此陈明慧在这方面所面对的投诉是成立的。江大伟已在2019年2月过世。 纪律审裁庭指出,身为律师的陈明慧应遵守专业条例,在法庭上保持礼貌,她却对司法委员做出数个虚假和无礼的评语,如指责司法委员与其他律师“说好”将聆讯展期但没有通知陈明慧,以及与律师“一起轻蔑地笑”。 审裁庭考虑后,裁定陈明慧违反法律师专业条例,新加坡律师公会理事会决定处罚陈明慧支付1万元罚金。 陈明慧对裁决不服,先后上诉至新加坡高庭与最高法院,但都被驳回。 三司在判词中指出,陈明慧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悔意,即使纪律案件已到了求情阶段,她还在书面陈词中继续做出不礼貌、甚至是恶毒的评语,如“投诉人试图毒害一名没有经验的法官”、“怎么可以选择相信死人(江大伟)的话”,以及“坏人已经遭受天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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