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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特輯

在三坪大的房間角落擺放著一個裝滿漫畫和書本的深褐色小書櫥,上方平臺居住著一隻淺褐色的毛絨小狗。它有兩隻又大又軟的耳朵,鼻頭是軟乎乎的,眼睛是兩顆黑亮又圓溜溜的紐扣,四肢往外伸直擴展,像極了卡通裡小狗休息睡覺的姿勢。 這隻小狗玩偶是我小時候親密無間的夥伴。它是我第二次搬進這房間時一同前來的客人。我清晰地記得,在我10歲那年,我第一次搬進了自己的小睡房,但我整夜失眠,總感覺房間的每一處都有可能冒出可怕的東西,但好勝的我又不敢衝回父母的房間,只好等爸爸媽媽都睡著後,再偷偷溜進他們的房間,躺臥在他們床邊的地板入睡。媽媽看我害怕就擱下了讓我獨睡的這件事。 時隔兩年,我再次回到了屬於我的房間。那是我第二次搬進這房間的夜晚,孤獨和黑暗的恐懼感依舊深深困擾著我。媽媽如魔術師般從身後變出一個咖啡色的小狗玩偶,媽媽把它放在書櫥上,它眼神緊盯著我的床鋪,好似一隻忠誠的小狗看顧並守護主人的安危。不知道為什麼,自從小狗出現後,我不再懼怕獨自在房間入睡,因為我知道我並不是孤零零一人,還有一隻小狗與我一起入眠。我沒有再如第一次在這房間過夜那般狼狽。 隨著時間流逝,我漸漸長大,書包裡的課本越來越厚,心靈也越來越成熟,那隻小狗玩偶逐漸被我遺忘在角落裡了。它不再是我每夜睡前必看一眼的小狗,也不再是我早晨必撫摸的夥伴。我開始忙於學業,忙於和朋友們討論新的話題,忙於追逐成長的腳步。不知道過了多久的某一天,媽媽整理房間時問我:“這個小狗玩偶你還要留著嗎?”我愣了一下,目光落在那個熟悉的身影上。它的毛髮依舊金黃,只是久未清理的身體已經蒙上了厚厚的灰塵。它是陪伴我度過無數個夜晚的夥伴,是那個守護年幼時對任何風吹草動都害怕的小男孩的英雄啊!“當然要留著。”我堅定地說。 媽媽的第一個玩偶 那天,我終於放下手中的書本,拿起溼布把小狗玩偶擦拭乾淨後再次安放在我的書櫥上。我感覺它在安靜地看著我成長。雖然學業和生活的瑣事每次都讓我忘記了這隻小狗的存在,即使它就在我書櫥的上方,但它彷彿一直處於我的視野盲區。但小狗沒有忘記我,它靜靜地守著,等待我的回眸。我輕輕地撫摸著它,彷彿又回到了那些無憂無慮的時光。它不僅僅是一個玩偶,它還承載了我童年珍貴的回憶。 前些日子,我在逛商場時想買個玩偶送給生日的妹妹,無意間與媽媽聊到了那隻絨毛小狗。原來那隻絨毛小黃狗是她在學院時期買的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玩偶。當時的生活比較拮据,但少女心的媽媽又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玩偶,所以在發現小黃狗只需要12令吉後就買了下來。原來,它不僅僅陪伴了我,它也陪伴了學院時期的媽媽。 我們都會長大,生活會改變,但總有一些東西不會被時間帶走。小狗玩偶依舊靜靜地趴在那裡,像童年時那樣,眼眸緊盯著床鋪,守護著我。這一次,我再次拾起它,把過去的溫暖擁入懷中。 如今,這隻小狗玩偶仍然被我珍藏著,它不只是一個玩偶,也是時間賦予我的溫柔記憶。它見證了我的成長,也提醒著我無論未來走得多遠,童年的溫暖始終會在心裡留存。
7月前
我打開櫃子,灰塵撲面而來,一堆積滿灰塵的玩偶展現在眼前。我皺著眉頭清理著,突然從裡頭翻出了一個箱子,打開一看,裡頭裝著一個眼睛正閃著亮光的洋娃娃——蘇菲亞。 在我大約5歲那年,父母親送了一個洋娃娃給我。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個真正的洋娃娃。說是真正的是因為每次會得到的不外是動物或卡通絨毛玩偶,只有這一個是人偶娃娃。我把它抱在懷裡,仔細端詳它的外貌:它有著粉褐色的齊劉海、明亮的大眼睛、還有一張櫻桃小嘴。它的頭上裹著頭巾,身上穿著復古色的連衣裙,腰間綁著一條粉色和黑色的小碎花組成的裙帶,突出了它那白皙的皮膚。那時候,我好喜歡它,還給它取名為“蘇菲亞”。 自從有了洋娃娃,除了在外頭,我去哪兒都帶著蘇菲亞,沒有它在身邊,我會感到莫名的落寞。雖然我的衣櫃裡還有其他可愛的玩偶,但是這個有著人臉的娃娃更像是我現實生活中的好夥伴。蘇菲亞讓我小小的世界多了幾分色彩。除了和蘇菲亞一起玩積木和家家酒之外,有時我會梳梳蘇菲亞那微卷的頭髮,用圍巾或手帕給它換上不同的衣服,還會假裝自己是幼兒園老師給它說童話故事。 小小的身軀藏著無限力量 蘇菲亞不僅是我的玩偶,更是我的知己,我的傾聽者。它每次都靜靜地聽著我分享每個喜怒哀樂的瞬間,不批判也不打斷,給了我滿滿的安全感。在我感到特別難受的時候,我就會抱著蘇菲亞跑到一個無人的角落哭泣,蘇菲亞小小的身軀裡彷彿藏著無限的力量,撫慰我的心靈,讓我的煩惱很快就煙消雲散。 偶爾,我會在夜深人靜的夜晚難以入眠,我會悄悄拿起床頭的蘇菲亞,用柔軟的枕頭搭建一個城堡,然後開始玩角色扮演的遊戲。在門縫透過來的微弱燈光下,我操控著蘇菲亞,想像著故事劇情:枕頭們都是城堡忠誠的守護者,我是充滿智慧的魔法師,而蘇菲亞則是美麗又善良的公主。往往在睏意越來越沉時,我總會恍惚地看見蘇菲亞彷彿有了生命般,對我露出了一抹溫柔的微笑。 多年後,我長大了,視野也在一點一點的擴張,許多興趣愛好也在慢慢生根發芽。繁忙的課業、接踵而來的補習班、比賽等等使我的生活充實而忙碌。我整天遨遊在知識與娛樂的大海里。時間就這樣匆匆地走了一圈又一圈。蘇菲亞在床邊見證了我的成長,見證了我從一個懵懂無知的小女孩長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心離蘇菲亞愈來愈遠。我的世界充斥著許多新的事物,我不再記得那個小小世界裡的好玩伴。蘇菲亞漸漸地被我遺忘了,我把它和其他玩偶都打包收入箱子裡,因為我不再需要它們的陪伴。 今天,我覺得是蘇菲亞在呼喚我吧,所以我把它翻出來了,它靜靜地躺在箱子裡,臉上和身體還蒙上了薄薄的灰塵。再次與蘇菲亞相見,我的心裡湧起一陣莫名的愧疚。蘇菲亞依舊是那個可愛的洋娃娃,但我已經不是那個無知的小女孩了。我把它抹乾淨,再小心地收進箱子裡。此刻,我的心裡在默默地感謝它曾經帶給我的快樂和陪伴。
7月前
幼年時,家庭條件不濟,務農的父母餵飽數張小口已是不易,給孩子們添購玩具的幾率像中彩票般渺茫,我和兄弟姐妹的玩具就是大自然的沙土石塊或樹葉花朵。那時候並不覺得這些“玩具”寒磣,只要有玩伴同聚,什麼都可以玩得很開心。長大的後來,想要的也漸漸變多了。不知道哪一天開始,我渴望擁有一個女生專屬的,柔軟又溫暖的絨毛娃娃,我想緊緊擁抱它,感受柔軟的絨毛與皮膚接觸的溫柔,我還要每天跟它訴說起起伏伏的少女心事。但直到我中學畢業,我還是沒有實現這個微小的願望。 某一年,移動式遊樂場來到了小村莊,愛賺零花錢的我順理成章地應聘當上臨時員工。每個晚上,我會趕在工作結束後及遊樂場打烊前為我的目標努力。那些目標是擺放在每個攤位前的大玩偶。每天晚上賺的零花錢不多,但還是足夠給我帶來四至五次得到玩偶的機會。那些遊戲攤位玩的方式不盡相同,有些是擲飛鏢、有些是拋圓環,有些是丟小球。我總是滿懷期待又充滿信心地把它們往前拋擲,但每次只能換回幾罐飲料或包裝食物,偶爾運氣好點也只是命中一些手掌大小的玩偶。那些擺在高處的超大玩偶依舊每晚氣定神閒地俾倪天下。直到移動遊樂場拆了,這些從開始到結束都沒有被幸運之人抱走的鎮攤之寶毫髮無損地跟著老闆到下一個場地,再繼續用可愛的姿態周旋於遊戲者之間,我才知道自己妄想用小錢僥倖得到價錢不菲的大玩偶的念頭有多好笑。 21歲那年終於圓了兒時夢 中學那幾年,朋友變多了,但我特別喜歡去一個密友的家。密友跟姐姐同睡一房,那長得漂亮的姐姐不乏追求者,她的床上擺滿了追求者送上的大大小小的茸毛玩偶,其中一個更是有著八九歲小孩身高的熊玩偶呢!熊玩偶有暖光色的絨毛,脖子處繫上了粉色蝴蝶結,那雙無辜又閃亮的大眼讓我多想開口要求讓我抱一抱,但理智剋制剎那的衝動:我怎可擁抱別人心愛的東西呢?我只能悄悄把對玩偶的羨慕渴望轉換成深情凝望。 後來,我交了一個正式的男友,說是正式,因為是奔著婚嫁的方向前去的。我對他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買一個有我一半身高的熊玩偶給我。家境寬裕的他不理解這個玩偶對我的意義,但還是驅車帶我到店裡挑選。那天,我終於擁有人生中的第一個大玩偶了,那時已經21歲了,早已離渴望擁有絨毛玩偶的年齡好遠好遠,所以也沒有覺得特別開心,倒是有種了卻一樁心願的踏實感。那個沒有經濟能力但內心渴望獲得玩偶的孩子終於圓了夢。 那個熊玩偶後來一直放在單人床床尾,睡前望一眼,抱一抱,再說一句晚安就覺得安心。再後來,單人床換了雙人床,熊玩偶功成身退,我把它收入衣櫃上方,因為我不再需要透過擁抱玩偶來得到安慰與安全感,我的丈夫與孩子已完美地填補了熊玩偶的位置。晃眼二十多年溜走了,以我現今的經濟能力,無論買多少個多大的玩偶都沒有問題,但物質不缺的孩子們都不喜歡玩偶了,女兒還說放哪兒都積灰塵,不如別擁有。
7月前
家中有的盤碗碟杯,似乎都是購物贈品為多。它們高低形狀不一,卻依然可以在玻璃櫥架上緊緊相依,只有等到心血來潮或客人光臨才用得上;愛用的那幾只,永遠都在瀝水架上擺著。雖然沒有名字標籤,但家裡人都有相處之久的默契——高大杯泡冷飲最適合,闊面大方的碗杯用來裝糖水,長頸鹿杯恰好容納一人份的飢渴。人不多,就一人一隻。 那長頸鹿杯是我用得最就手的。熱水先倒三分之一,飲料粉末隨之加入旋轉舞動,攪拌均勻後,再倒入熱水至七或八分滿,一杯比例恰到好處的熱飲由此誕生。 我想除此之外,沒有什麼杯子和我如此契合。杯耳恰好的厚度,熱飲不燙手,杯口闊而修身,配上餅乾,是最叫人回味無窮的國民早餐。 這長頸鹿杯可不是什麼購物贈品,而是來自她的心意。 我和她自小相遇並非偶然。我倆皆為家中獨女,也曾想若是有姐妹相伴,會是鬧劇連篇還是密不可分的親暱,還好有她。雖然相差十餘歲,不過年齡從未在我們之間沖刷成溝,個性之迥異也不會讓我們生嫌隙。每每回鄉,我總會帶著我那隻小行囊直奔她家,我爸媽不免莞爾:真是的,回老家就好像“搵豆油”(沾醬油),每次到家鄉就要“離家出走”到她家過夜。自我有記憶以來,她就像我渴望的大姐姐一樣照顧著我——到處吃喝玩樂、化身她的工作小助手、購物遊車河,光是待在她家裡也很滿足。夜深人靜“同床共枕”,說起生活日常或各種遭遇,彷彿是夜空中最貼近的兩顆星,聊著聊著漸成眠。 關於擁有杯子的過程,記憶也已經模糊。 杯子降臨到我人生的那一天,似乎也不是什麼特別的生日或節慶。她對有趣的小玩意愛不釋手,也時不時給身邊人捎帶什麼,而我有幸成為其中一個。大概是那麼好的日子,偶然得到來自她的驚喜,我想,那時候渺小的我,心裡燃起被重視的感動,然後珍而重之向她道謝。她也總會落落大方地說,哎呀沒什麼的,你喜歡就好。 老實說我並不擅長得到。從小到大,家人的教誨迴盪成心裡的一道線:做人啊,要有來有去。得到了什麼,就要回報什麼。但一直以來,對於人情世故,我都是個“紅毛直”,既不懂得什麼時機該做恰當的事,也不知道不合時宜怎麼寫,且進或退的交際舞,竟如此難以理解。回禮要怎麼送,送什麼才是對方需要或想要,我真是無半點頭緒。彼時我最多的就是書了吧,悉心挑選一本她會喜歡的小說回鄉送她。我記得的,小心詢問她的讀後感,她說很好看的欣喜烙印腦海,心裡彷彿化身杯子上那隻長頸鹿般“頸”高氣昂,擁有自己還是挺了解她的莫名自豪。 找她就找到我這隻跟屁蟲 長頸鹿杯白瓷外身看似無暇,圖樣文字仍在,但無論多細心清潔擦拭,內側底部卻是掩不住的細微年輪——畢竟用著它也有十來年了吧?印象中當時它頭上還戴有矽膠帽子,如今不知所終。杯身有長頸鹿堅定而溫柔的身影,雖然圖文疑似指長頸鹿為鹿(Deer),大概只是因為Deer與親愛的(Dear)諧音而特意為之的小心思吧?絕不是以長頸鹿嘲諷我那不明顯的身高,也不是嫌棄我不夠“長頸”的脖子。 杯子依舊在,只是,那段青春與她作伴的日子,年歲漸長已不再有,也隨著她嫁為人婦,跟著她去到離鄉兩小時外的夢想之家。 從前回鄉,她所在之處是我的錨,只要找她就找到我這隻跟屁蟲;現今也只有過年過節或事先對好彼此的行程表,才再能見上她一面。回到家鄉,沒有她的存在似乎再也不同。她家已經是兩小時外的家,家鄉的這個家變成了孃家。 偶爾還去她的這個家,她媽媽也就我姑姑,總盛情問我不來這裡過夜嗎?我也笑笑拒絕,畢竟少了她,再冒昧“睡”她的床也徒生尷尬。 彼此依然不時聯絡。問對方有沒有回鄉,分享近期做的糕點,家中什麼有趣的事,但難以掩蓋的是她眼裡的落寞。她一切生活都好,卻還在等待流星劃過願望成真的時刻,而我只能默默陪伴。像與我相互作伴的這一杯子,只要有需要,杯子都在;這一輩子,我都在。 正如杯上那一段話,為她,也為我傳達的一句心意:想著你,祝願你生活一切都好,今天如是,永遠如是。(thinking of you and wishing you all of life’s best today and always.)
11月前
同樣是盛水的容器,水瓶和水杯受到的待遇好像不太一樣。 還在求學的時候,我每隔幾年總會購買一個水瓶。 它們的壽命,甚至是生命軌跡總是非常相似——最初水瓶透明的瓶身總是明亮乾淨,上學和放學總愛提著那根連接瓶蓋和瓶身的帶子到處走,會小心翼翼不讓水瓶磕著碰著。直到某天,帶子突然斷裂,才突然發現瓶身不知從何開始變得暗淡無光,此時社交媒體上關於塑料水瓶使用期限的科普類帖子就會碰巧出現,成為那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我不帶遺憾地掀開垃圾桶的蓋子,埋葬曾經在貨架前的精挑細選和貨比三家。 水杯則完全不一樣。剛開始用的時候,我多半不會有新奇感,也不曾有過想要好好維護的心思。我看了一眼此時擺在書桌邊上陪伴我碼字的白瓷杯,甚至忘了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用它,至於原因嘛,倒是記得清清楚楚。 用破杯不好的 賺不到吃 我想起了自己用了很久的上一個水杯——和現在的杯子同樣的白瓷,杯底一樣印有“黑人牙膏”的標誌,杯身也印著某個一直覺著眼熟卻不知道名字的卡通,而且都是免費的;唯一不一樣的是,舊的水杯杯口缺了一個小角。 這個崩口長得有點特別,看起來像是有人用刀片削掉了一小片白瓷,邊緣並不鋒利,對於盛水和喝水這兩大功能來說完全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正當我和我的水杯相安無事相親相愛的時候,這個小小的崩口還是被家中長輩瞥見了。自此媽媽不止一次對我說過:“杯子破了就不要用,人家講用破杯不好的。” 和水瓶不一樣,這麼小小的一個崩口便宣告了杯子的死亡,即使剩餘的99%完好無缺。 實際上類似的話我已經聽過了無數次,只是每一次的物件都有所不同,家裡的碗碟、衣服、鞋子,但凡缺了一個角或破了一個洞,只要不再完整,長輩總會拋出這一句話,即使還能用,也總歸是“不好的”。 好奇怪,有些水瓶的帶子斷裂了,也還能繼續用3、4年,杯子缺了一小角就“不好了”。但到底是什麼不好?哪裡不好?對誰不好?哪種不好? 按照一般邏輯,杯子的缺口會割傷嘴巴,所以因為安全隱憂崩口杯“不好”這一點並不難讓人接受。不過按照家中長輩的思考模式,我想風水學上“賺不到吃”的說法,更可能是我不應該繼續使用的理由。 聽說用缺了一角的杯子喝水會受傷,導致說話不利索,飯碗可能因此不保,所以有了“賺不到吃”的說法。不過我的崩口杯在使用上完全沒有問題,而且我的工作不需要說話,那這個“不好”或許已經抵消掉了吧? 逛街時也曾看過不少好看的杯子,比起家裡免費又單寡的白瓷,這些水杯不論款式顏色都精美有個性多了,就連喝口白開水感覺也能回味無窮,就這樣擺著也賞心悅目。我總會從貨架上拿起它們仔仔細細地看,有些有意思的設計我還會用手機拍攝起來,心裡琢磨著也許丟掉那隻崩口杯,正好有個藉口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添置個合乎我眼緣的水杯。 但在拿起又放下了這麼多隻從來不屬於我的杯子後,我依舊在後來的好長一段時間裡持續用著那隻崩口杯。因為一個小小的崩口,選擇棄用免費水杯的替換成本好像無論如何都會太高,再者“反正還能用”這一句話,終究是比“用破杯不好的”更具說服力。 所以即使只要到家裡的櫥櫃翻一翻找一找,就能得到新的免費牙膏水杯,但崩口杯依舊是我的嘴唇每日親密接觸的唯一對象。家中水杯“後宮佳麗三千”,但我總能憑藉杯沿的缺口一眼認出自己的“愛卿”。因為這個崩口,除了我沒有人會用它,家裡來客人時媽媽更不會用這隻崩口杯待客,它也因此變得更為我獨有,對我好不好這一辯題也在日復一日的使用中慢慢失去了意義。 而在後來的某一天,我還是送這隻崩口杯走完了最後一程路,出於什麼動機選擇扔掉它早已無跡可尋。這些關於水杯的紛紛擾擾,最終也化作了茶杯裡的風暴,像是激起了什麼,但什麼也沒帶走。我也開始用起了新的白瓷杯——此時再看一眼,杯裡的水已經喝完了,我為那隻崩口杯題的碑文也寫好了。
11月前
這是個杯子和人的故事。 教學生涯27年又8個月,教師節學生送來的杯子無數,我與學生的關係彷彿年復一年牽繫著杯子不斷。歲月旋轉,一些杯子早已化成記憶中模糊印象,一些學生也漸漸離遠,走出我的世界,唯獨這陶杯不離不棄,伴我至今…… 灰紫圓厚,色彩柔和,粗砂杯身,摸起來沒有刺痛感,反而感覺平滑細緻。直徑9公分杯口,高12公分,400毫升水剛好填滿杯心。龍飛鳳舞字跡Happy Teacher‘s Day 2006已斑駁模糊不清,像歲月注入滄桑,千瘡百孔。 憶起一段舊人舊事,那是單純的師生情。我猶記得送杯子的是一個高中女生,個子不高,皮膚顯白,清澈明亮雙眼嵌在圓嫩的臉,很惹人疼愛。女生叫什麼名字,我真不該忘了。我從來就不是輕易把人的名字牢記心扉的人,比起樣貌,我倒是容易記得一些人的某些特徵,即使事隔多年後,那些特徵仍然刻骨銘心,揮之不散。 女生外形可愛,實則憂鬱,課堂上對我的講解總是輕顰眉頭;講到語法時,眉頭鎖得更緊了。明明很認真聽課,卻天生理解能力不如人,領悟力不強,往往一堂課下來,她總是滿頭霧水,一臉愁容。我很早就發現她眼神中的迷惑,於是常常有意無意走到她身邊試探,而她總是羞怯低頭不語,把問題繼續留在我身後,深埋她的心底。 終於有天,女生在週記中透露心事。家中長女,揹負著父母至高期望。望女成龍,父母希望她在學業上為弟妹樹立好榜樣,揹負如山壓力,她喘不過氣來。我開始更關注她了,上課時不時把眼神瞄向她,試圖瞭解她是否已經把課堂所學消化,可當我和她四目交投那刻,她會驚恐地移開眼神,頭垂得更低了。一班四十餘學生,我無法每堂課都遷就她的進度,唯有課後把她叫來辦公室複習。 細訴不為人知的青春心事 不善言辭,卻喜歡把心事攤開在週記,這是師生之間建立情感的開始。我細心批閱,然後留言,無論是感受,看法,建議或鼓勵的話,只希望她正面看待問題,有個積極的人生方向。週記讓我們的心越靠越近,日子久,她不再有顧忌,坦蕩蕩與我分享家中大小事,甚至個人秘密。一週一期,一來一往的文字,師生之間自然築起一道橋樑與無需言語的默契。 中五畢業那年的教師節,在偌大禮堂教師節慶典上,她送來教師節禮物,還留下一句話:老師,教師節快樂!知道你喜歡紫色。我難得見到她眼裡飄過一抹笑意,然後匆匆轉身,身影消失於白衣藍裙女同學談笑風生中。就那一抹眼裡飄著的笑意,讓我往後日子多了牽掛,反覆記起。回家拆開禮物,原來是一個好大的陶瓷杯,灰紫色。為何是灰紫?紫色可以很豔麗,而她偏偏選擇暗淡無光的灰紫。這難道寓意著她迷茫憂傷,沒有飛揚的青春歲月? 我的日子從此多了個灰紫陶杯。每天晨起,我習慣用它泡咖啡,嫋嫋咖啡香,一口一口啜飲,仿如聆聽著女生緩緩細訴不為人知的青春心事。杯起杯落,恍恍惚惚,教師節那抹笑意與匆匆轉身的身影又現白花花晨光中。那個轉身似乎冥冥之中終結了一段故事。那年11月畢業季節,我和女生終究得走到分岔路口道別,她朝向康莊大道飛奔而去,我繼續留在校園春風化雨。那一別,女生就像斷了線的風箏,遺落在我尋獲不著的角落。 輾轉18個年頭,杯留人散,而今,我不再以灰紫陶杯沖泡咖啡。10年前,我驚見杯身字跡越漸模糊,不忍再天天洗刷,於是把它移置梳妝檯上,插上紫色梳子,裝扮我每個漂亮的日子。風箏,即使斷了線,我手中仍握著線;或許某個日常的瞬間,我走在熟悉的街上,驀然回首,女生就在街角的轉彎處。
11月前
組著這一期的【星雲】特輯稿件時,正巧碰上我國公佈國家奧運會隊服款式的新聞。因隊服設計比較……一言難盡,引來國人的譏笑與調侃。衣服好看與否,各花入各眼,我們不太想隨意批判,倒是有件事百思不得其解——那麼有意義的誓師活動,為什麼非要用假人展示不可?退一步想,好吧,你要用假人,那麼好好理一理人偶的假髮又有多難?現在這樣看似隨手啪上的亂糟糟假髮,實在讓人捏一把冷汗。冷汗的潛臺詞是——備戰奧運,大家到底有多認真?魔鬼藏在細節裡。 不解之事寫完,回到本期特輯,一樣攸關“衣事”。我們想從這個月起,每月一次,在【星雲】刊一期“當代小物件”,記下日常裡一些微小而又有時代感的東西。7月的物件主題選了“衣”(七一七一連念便是“衣”啦,笑),覺得範圍太廣,便再縮小範圍至大家或許都有的那件百穿不爛的T恤。請先看3位“老星雲”——李宣春、葉思杏、卓振輝訴說各自的T恤事。 ● 歡迎聯袂供稿! 另有一想法: 歡迎有心者參與往後的“當代小物件”策劃,選一個“既日常又有時代感”的小物件,再邀請三四位寫作同好每人寫一篇相關文章,一起寄來【星雲】共賞。 文章加起來的總字數勿超過5000(或至少4000)字就好了。也歡迎附上作者照片,且須提供所有作者的完整個人資料(中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銀行戶頭、電郵)。 一旦錄用,稿酬從優,大家也可以擁有一整版的寫作同儕紀念頁了。寫作是一條寂寞的路,我們在路上互相擊掌。 ​
1年前
黑T頸後領口的地方突然撕開了一道裂口。喀拉!那聲透徹的脆響很堅決,而我還在遲緩地搞清楚狀況。啊,是衣服破了啦。 尋常的夜晚,剛洗好澡隨手取一件T恤準備套上,想著出房間之後去開冰箱取冰水喝兩口。意外就這麼發生了,怎麼辦?我先把浴巾晾起來,若無其事地繼續將衣服往身上穿。反正,身邊無人嫌棄,過了自己這關就好。這件黑T也早已不會穿出門去見人。晚上把這件開口笑穿到街頭,搞不好會嚇倒迷糊的路人,錯認前面的大叔怎麼一直對著自己咧嘴笑。活見鬼! 黑T買來至少有六七年。當時,百無聊賴的時間還很多,晚上沒事做就往住處附近的商場泡到打烊。商場底層有一家超市,時常在關店前半小時,減價出售當天還沒賣完的烤全雞和烤餅。我常常跟著幾個中年男子和貌似剛剛換下制服的外籍保安,等著售貨員標上新價錢,然後撿走這些滯銷物。超市裡有衣物區,名不見經傳的牌子,樣式和剪裁得宜,價錢也相對低廉。我想起家鄉開在巷子裡或小販中心的成衣鋪,女老闆或女店員一邊揮著扇子散熱,一邊向路過的行人(通常也是女性)兜售衣服。要看看衣服嗎?這個月剛進了新貨,可以七九折賣你哦。超市裡沒人搭理你,一切自助。 我需要幾件T恤當休閒服,最好不要有複雜的圖案設計,單色為主。評估身型,黑色最好。再來是材質,必須是全棉,吸汗、涼快、對膚質最溫柔。衣物區架子上掛著的整列黑T正好符合要求。保險起見,先買一件回家穿穿看。穿了一陣子,確認沒問題,回頭再添購兩件同樣的黑T。這批黑T庫存在超市繼續掛售了一季從此再無蹤影。超市的採購法則給我留下謎團。 他毫無異議地接納我 我在考量穿著時,以場合和功能優先,不太需要名牌凸顯性格和身分,得體就好。後知後覺,其實只要維持好身型,在衣物上就可以有更多選擇;身體就如建築物,講究構造比例,調整好適中的身型就能讓衣服“襯”身體,無須讓身體“遷就”衣服。然而,黑T始終待我如密友,在我身型巨碩之時,他們毫無異議地接納了我,豪氣程度就像一層空氣覆蓋在身上,幾乎察覺不到隔閡的存在。 他陪你軟爛在沙發,看完一本又一本小說。當你出門運動,拭乾身體泌出的一把又一把汗水。身型漸瘦,而衣帶漸寬,黑T也被淘洗得開始泛白。繼續當運動服還行,吸汗功能始終絕佳,更常當作居家服,只因密友有著非一般的舒適度。 很多生活常識是在成年離家以後才慢慢學起來。像是與人溝通的分寸、社交之間的安全距離、說話的用詞、口氣的拿捏,對於長年忙碌於養家餬口的雙親,這些“細膩活兒”精緻得夠不上邊。對於衣著,母親堅持將我們父子的每件校服和襯衫燙得平整,沒有皺褶,衣服絕對要在大太陽下曬乾,確保沒有溼氣異味。 我對穿著品味說不上有何講究。大概等到晉級“叔”字輩,才曉得衣褲選擇自然色、大地色最穩妥;長褲、短褲、卡其褲、牛仔褲,只要動靜皆宜,可任意按照心情顏色搭配上衣。 我長期做著傳播行銷的工作,對於“血汗工廠”與“公平交易”的概念及其延伸議題並不陌生。幾件黑T輪流穿,後來也開始喜歡購入優衣庫特色插畫T恤和運動品牌T恤。我無法上溯追究工業生產、人工裁縫和原料供應環節是否符合人道與平權,但我儘量把一件衣服穿得耐久,盡力支持成衣商的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對我來說,這些細小而微的舉措有著重要的價值和意義:減少對人的勞動剝削,增加對環境資源的友善。 密友一天天衰老,總有一天要退役;密友也提醒我身體要顧好,不要只膚淺地在意穿衣顯瘦。好的好的,我會好好注意啦!
1年前
我早就想把阿妍那件破爛舊T恤丟棄,但她抵死不允。 也曾想過先斬後奏。有幾次,偷偷把這T恤和其他不可能再穿用的舊褲破衫塞進紙袋裡,準備送去附近的資源回收中心。 當然,遲早會被阿妍發現的,她會很傷心吧? 也許不忍看阿妍哭喪的臉,也許我還沒有想好應對的臺詞,終究又把這T恤從紙袋裡抽取出來,不著痕跡地放回阿妍的衣櫃裡。身為母親,我跟自己說,或許可以再等一下,等阿妍長大後學會放手,那時再丟吧。 那T恤原是先生的衣物,是他參加某活動得來的,前後印有活動主辦方和贊助商的標誌。先生嫌T恤的尺碼太大,只在活動當天勉強穿過一次,之後一直擱置在衣櫃裡。T恤的顏色是檸檬綠,是明亮的霓虹色調。不久,那時剛上小學一年級的阿妍無意間翻了先生的衣櫃,硬是討了去。阿妍和我一樣,打從小時候便喜歡綠色。 阿妍把這件T恤充當睡衣穿。男裝T恤的尺碼本來就比女裝的大,體格高大的先生嫌大,穿在阿妍身上就更顯寬大了,看似一件及膝的連衣裙。這“連衣裙”是直筒版型,落肩袖設計,袖圈很大,幾乎深至腰節。“媽咪你看,我的手不見了。”阿妍經常把兩隻手臂往袖圈內縮進T恤裡,任由兩邊袖管空空地懸著,樣子很是得意。我年幼時也曾這樣做並說過類似的話。 T恤布料是滌棉混紡,既有滌綸的彈性和耐磨性,易洗快乾,不易起皺褶,又擁有棉的柔軟性和舒適感。翻開T恤內側,看得出剪裁工整精緻,為了防止布邊脫線,採用了多線交織的網狀包邊車縫。阿妍對這T恤愛不釋手,幾乎每隔三兩天穿一次。更多的時候,穿過的T恤洗淨晾乾後,還沒來得及摺疊收納,轉眼又穿到她身上去了。有時候我因其他瑣事耽延洗滌,她便不斷地來催促,頻頻追問為何還不洗?幾時才要洗? 阿妍慢慢地長大,身高日漸增長,T恤衣襬長度從膝蓋逐漸往上“收縮”,一直往臀線逼近,小女孩的及膝連衣裙終於變成少女的迷你裙。 阿妍已經上初中三年級了,似乎還沒有捨棄這T恤的意思。 阿妍對這T恤是否太過依戀?是打算這樣堅持穿到地老天荒嗎? 破爛舊T恤穿出時尚感 百穿不厭是真的,百穿不爛才是假的。世上大概沒有什麼是不會損壞的。在頻密的穿用下,再耐磨的衣物終歸會破損的。先是T恤肩線的平縫處開始脫線,然後一點點延續撕開到肩點和袖圈。阿妍也不理,即便露出大半個肩膊也無所謂,照穿不誤。 老實說,這T恤穿著快10年了,除了局部脫線以外,它不跑形不跑色,也不起毛球,幾乎看不出殘舊的痕跡。我放棄勸她丟掉T恤的想法。 我提出縫補的建議,卻被阿妍立馬拒絕了。 我說,你外公是專業裁縫,穿衣講究端莊得體,從不允許我們穿破損衣衫。 阿妍說,這是“挖洞露肩造型”,小露性感之餘,還能有效地修飾手臂線條。 一件破爛舊T恤穿出了時尚感。她的自信到底從哪來的? 我大概被她徹底地折服,看來該放手的是我。 之後有很長的時間,我不再過問這件T恤的事,直到某天我坐在沙發上專注地看電視劇,阿妍走過來一手輕拍我的肩膀,另一隻手把那件T恤遞過來。 “拿去回收吧。” 阿妍當時正試穿著新穎的睡衣褲,是同款的兩件式短褲短袖衣。睡衣褲的底色是柔和的淡黃,圖案是可愛的小煎蛋,貨物標籤還沒被剪下來,在她的後腦勺微微搖晃。我記得她上個月在淘寶網購了幾樣貨品,先生幫她完成付款的。 我默默地接過T恤,什麼話都沒有說。
1年前
往下要說的恐怕會冒犯到我媽——媽,抱歉啦——但記憶中小時候很常要買新衣時,看上的往往會被媽一票否決,而我口才不好結結巴巴,捍衛不了自己,三番兩次後就再也不出聲,默默接受,以至於後來人到成年逛百貨公司衣物區總是惶惶不安,對一件件抓住眼球的衣服思潮起伏,是自己打從心底喜歡,甚或是被媽長時間的擇衣標準所左右而生成的一種條件反射?媽也許不在身旁,但相信我,她一個眉毛揚起或一個眉頭緊皺,依然歷歷在目似遠還近……因此,就我而言,買衣服與其說是純粹的商業行為,倒不如說是場天人交戰。To buy or not to buy?That is the question。 好吧,聽起來誇張。但後來我終於擺脫這種沒完沒了的心理糾纏,全憑自己喜歡及判斷而購衣後——簡直像破繭成蝶似的——回頭想想,人小時候就是有各種奇妙的念頭,說是有個性,但旁人看來興許只是偏執。比方我,小時候很不喜歡媽挑的那種短袖、薄身、樣式普通的T恤。那種T恤一點也不cool。心思全放在那種長袖、厚實、把人裹得密不透風的連帽T恤。那種很cool。太cool了。我就要那種。但我註定失望而歸。媽要嘛說這類衣服難洗,要嘛說這類衣服無法常穿。於是買下很cool的連帽T恤這(就小孩而言算是恢弘大氣的)願景,我將之歸類為童年禁果之一。 而禁果之解禁要到大學畢業,剛入社會工作。那時我很常一人逛百貨公司,Padini、Brands Outlet之類的店很少涉足——話說回來,我是購物慾特別低的那類人——但有次,店門口一件連帽T恤吸引住眼球(請看附上的照片),整個青少年時期勢必要購入一件的慾望像潮溼已久的火柴終於曬乾且被點燃,繼而燒起大火。我很快下手、結賬、歡天喜地領著小包回家。誰料回到家換上連帽T恤時瞬間背脊發涼。才剛套上,因為衣質厚,很快悶熱來襲,腋下和後背開始冒汗。閉上眼仔細感受,幾乎能感覺到一顆顆汗珠冒芽般冒出毛孔。是種生理上的山雨欲來風滿樓……媽從前的警示——哦不,是警告——橫穿時空而來。你只覺得cool,卻沒考慮過實用與否。嘖嘖。 於是,汗冒得更多。 我要成為很cool的人 但礙於面子,不管悶熱與否,不管難洗與否(好吧,確實難洗),也不管自己浸泡在臭酸的汗液海洋中,我一有機會就套上,好讓眾人明白其中價值所在。到夜市,穿。到大排檔,穿。打球,嘿,也穿。有夠孩子氣。但印象最深的,是買下不久後我就穿著它去看一次2017年李聖傑在拉曼大學文化之夜的表演。穿著它,被裡外嚴實地裹住,在冷氣勁猛的大禮堂看臺上表演,身子卻格外溫暖……當下,我圓夢了。我與正規正矩、無甚性格的T恤劃清界限,成了很cool的人。嗯。管它孩子氣與否。 我很少花心思在衣物上,也因此,買下的衣物會用很長時間,直至開始有穿爛穿破的痕跡也不捨得丟。但這件連帽T恤質地上佳,至今完好無損,和新買時幾乎一樣。有次,我上網搜尋數字68有何特殊含義,結果搜到的第一筆資料是六八運動,和自己沒什麼關係。但始終每次穿上,都難免會追問小時候那種喜歡長袖、連帽、將人裹得嚴嚴實實的慾念,會不會是因為異常敏感的皮膚,往往和別人觸碰都會大動作的躲開,像刺蝟般神經大條反應激烈?所以,買那樣的衣是想將自己掩藏在衣帽背後,讓自己躲在封閉的小宇宙裡……? 不過,行文至此才意識到,當我說起T恤,說的居然是不著邊際的心理分析,還不惜得罪了媽,實屬不該啊。媽,我自罰掌嘴三下,啪啪啪,這就向您負荊請罪來啦。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