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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認罪

1月前
4月前
(新加坡9日訊)挪用婆婆的銀行賬戶內23萬元(新幣,下同;約80萬4977令吉),21歲男子怕被發現,竟向警方謊報自己墜入假政府官員詐騙案。 《新明日報》報道,獅城警方5月8日發佈文告,指一名21歲男子於今年1月17日報警,稱他墜入一個假政府官員騙局,騙子從他親人的銀行賬戶內取走約23萬元。 報案男子還向警方出示一封信,稱是一名身份不明的華裔男子在宏茂橋附近交給自己的。 文告指出,通過後續調查,宏茂橋警署的警員發現他的賬戶可疑,他最終承認報假案,並偽造了信件。 據稱,男子已將其近親交託給他的錢,私下花掉,因此才編造了一個故事。 男子於今日以觸犯刑事法典第406條文的失信罪名被控上庭,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提供虛假情報的罪名若被判刑,最高可被判坐牢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偽造罪則最高可被判4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亞當(20歲,Adam Ilhan Bin Mohamad)被控3項控狀,包括向公務員提供假情報、失信和偽造罪名。 控狀顯示,被告於2023年1月到12月在保管一名女子的電子銀行的用戶名和密碼,失信其中5個銀行賬號共28萬元。 後來,被告同年12月偽造一封新加坡警察部隊的信件,欺騙該名女子。 被告也被指於2024年1月17日晚上10時47分,位於宏茂橋警署向一名調查官提供假資料,聲稱對婆婆銀行戶頭的錢不翼而飛一事不知情。 被告今早出庭稱有意認罪,但想聘請律師辯護,案展下個月6日過堂。 
11月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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