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未成年

2星期前
2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1月前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3月前
  (麻坡26日讯)35岁罗里司机涉嫌自2年前数次强奸及肢体性侵当时年仅13岁的小妻姨,导致后者怀孕,他于今日被控上麻坡地庭时否认有罪,请求法庭开庭审讯。 这名已婚且育有3名孩子的被告,是趁着妻子熟睡或送孩子上学时侵犯小妻姨,最后一次发生在今年7月27日至28日的午夜。 受害人因感到害怕,一直没有把遭遇告诉家人,直到最近因肚疼呕吐及月事迟迟未到,在母亲陪同下到医院检验,并被证实已怀孕2个月后,才向母亲揭发其遭遇。 受害人过后在医生劝告下,到峇株巴辖警局报案,被告于9月22日被拘捕归案。 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2项强奸及3项肢体性侵罪,即触摸及用手指插入受害人私处。 第一项及第二项控状是指被告分别于2022年5月的某一天及2024年7月27日至28日凌晨12时零5分,在峇株巴辖巴力拉惹住家强奸年仅13岁的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 (d)项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少10年及最高30年监禁及鞭笞。 第三至第五控状是指他于2022年5月6日及8日在同一地点触摸同一受害人的胸部,并于2022年5月的某一天用手指插入受害人的私处。 被告的行为分别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项条文下受罚。若罪名成立,每项控状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在被告否认有罪后,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以被告的罪行严重、受害人是一名儿童,被告是受害人的姐夫,以及被告与受害人同住一屋为由,请求法庭勿让被告保外。 麻坡地庭法官莎雅妮聆听了控方陈词后,拒绝让被告保外,并把案件展期至11月19日过堂。  
3月前
3月前
4月前
4月前
4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