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未成年女生

(麻坡14日讯)47岁夜市小贩涉嫌11次强奸及肢体性侵未成年小女生,以致对方怀上5个月身孕,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拒绝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林锦泰(译音,47岁)被指控于今年3月8日、4月5日及19日、5月17日及24日早上8时,在受害人的住家强奸及肢体性侵年仅14岁的未成年女生。 依据控状,被告4次强奸未成年女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少10年、最多3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也面對7項觸摸受害人性器官、指示受害人摸自己(被告)的性器官、用手指进入受害人私處及吮受害人胸部等的控狀,抵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14(a)、14(b)及14(d)條文,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在今日的庭审过程中,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以案情严重、保障受害人的安全及免受干扰为由,请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外。 他说,20年前受害人与被告是居住在一起的好邻居,双方家长也是相熟的好朋友,案件是在他们搬离原处及居住在不同地点的时候发生。 他说,被告也认识受害人,案发后曾多次干扰受害人,为了受害人的安全起见,控方请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交保。 尚未委托律师出庭的被告,以要照顾家人及年仅11岁的儿子为由,请求法庭让他以最低的保释金保外。 案情显示,被告趁著周五受害人的家人出外工作,借口要到女生住家观看观赏鱼,却伺机到受害人的睡房性侵受害人。 受害人被强暴后,时常头晕及呕吐,月事也迟迟没来,就用家庭验孕棒检验,发现自已怀有身孕,才把被奸污的遭遇告诉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向麻坡警方报案。 受害人也被送往医院检验,医生证实受害人怀有5个月身孕。被告于7月7日被警方逮捕归案。  
2月前
9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