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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洺衡

前文提要:可颖说,如果妈妈知道我把钱包弄丢了,不止会大骂一顿,还会断了我的经济来源。可颖的声音颤抖。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如此不安,不禁难过了起来,说道:“我也不想失去你,可颖。可是我该怎么办?” 隔天晚上,可颖陪我到皮具店去。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很相似的长夹钱包,虽然它看上去稍大一些,但这点细微的差别,没仔细看是不会看出来的。 可颖很清楚我弄丢钱包后,生活过得拮据,于是帮我付了钱,买下了钱包。之后又借了我一笔钱,而作为回报,我必须为她做一件事。 “说吧,什么事都行。”我信誓旦旦地说道。 随后在一家韩式餐厅吃晚餐时,她隔着韩式拌饭升腾起的氤氲,推了推眼镜后,小声地对我说:“其实,今晚我有个计划。我想打抢一家麦当劳,你要帮我。” “打抢!”我险些喊出声来,好在她及时伸手按住了我的嘴。 “小声点。”她说。“你刚才不是说,什么事都可以吗?” 我的手在颤抖,毕竟打劫这种事,我从来没干过。冷静下来后,我问可颖:“你以前干过这件事吗?” “没有。但我以前中学时偷过一些东西。”她说着耸了耸肩。“那并不难,真的。我在便利店偷过很多次,只有一次被抓到,但警察只是警告了我,就放我走了。没事的。” “我们会被警察抓吗?” “不会,不会的。怡琳,相信我,好吗?” 我有些不安地低下了头。 “我们是好闺蜜,对吧?” 我看着她的眼睛。“嗯,当然是。”我点点头。“我相信你,可颖。” 今天是除夕夜,还没到10点,许多店便关门了。街上空无一人,一片寂静,有股人去楼空的沧桑。在灯光的照耀下,路灯的影子显得更加漆黑和孤独。我跟在可颖身后,想到我们待会儿要干的事,身子不自觉地颤抖。 我们来到了一家地处偏僻的麦当劳。里面灯光昏暗,只有一位站在柜台处发呆的年轻女员工,还有一位坐在窗边、吃着汉堡的老妇人。可颖露出得意的笑,小声地在我耳边说道:“你看,真幸运。” “真的需要这么做吗?”我问道。 “当然啊,都来到这里了。不要害怕啦,怡琳。想想看,抢来的钱我们对半分,你至少也能拿个几千块。你难道不想发财吗?” “嗯。”我强装镇定地点点头。“当然想。” “相信我,好吗?” “嗯,当然,我相信你。” 11点了。老妇人把汉堡的包装纸揉成一团后,朝门口这里走来。待老妇人走远,我们向彼此点了个头,走进了麦当劳,玻璃门上挂着的风铃发出了叮当的声响。女员工正把店里的布窗帘拉上。看到我们时,她按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说:“不好意思啊,我们打烊了。” 我环顾四周,确保店里只有女员工一人后,向可颖点头示意。 “打劫,不要动。”可颖霍然从背包里亮出了一把巴冷刀。女员工的表情僵住了,两片惨白如雏菊般的薄唇不停地颤抖。 “把手举起来。”可颖说。 女员工手足无措地东张西望。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我喝令:“你最好照她说的去做。” 可颖看向我,露出了满意的笑。“我再说一次,把手举起来。”她的声音更大了。 女员工慌忙把手举过了头顶,双眼因恐惧而睁得老大。 可颖把目光投向了玻璃门,“好,现在,把铁门放下来。快。” 她看了一眼可颖手中的巴冷刀后匆匆走到门口。铁门缓缓落下,“啪”地一声锁上了。 “很好。现在回来这里。”可颖用巴冷刀指了指柜台。“手举起来啊。” 可颖向我递了个眼神。我立刻明白,从可颖放在地上的背包里,拿出了事先准备的麻布环保袋,放在柜台上。 “现在,把钱装到那个包里,快。”可颖说。 “好,好。好的。”女店员的声音颤抖,看了一眼可颖手上的巴冷刀,打开收银台,双手颤抖着,将一叠叠的钞票喂食般送进了环保袋里。 “快点啊。”可颖厉声说道,手中的巴冷刀在黑暗中闪烁着光。 不久,收银台被清空了。可颖说道:“干得好。谢谢你的配合。”随后朝我眨眼示意。我把环保袋塞入背包里,看了一眼里面满满的钞票,拉上背包的拉链。 离开麦当劳前,我又回头看了那位女店员一眼。她依旧站在那里,脸色刷白,瘦削的肩膀止不住颤抖。 事情办完了。我们回到大学,在可颖的宿舍里,喝酒庆祝。经计算,我们今晚共赚到了4122块,可说是不虚此行。 第二天傍晚,妈妈下班后,如约来到了我的大学。看到她时,我没等她说话,急不可待地拿出昨天买的钱包,故作一副什么事也不曾发生的样子,说道:“你看,妈咪,你买给我的钱包。我没有弄丢喔。我真的好喜欢这个钱包啊。” 妈妈愣了一下,看了看钱包,又看了看我。“哦,这样啊。你喜欢就好。” 她的语气让我有些失望。她为什么没生气呢?为什么没有痛骂我一顿呢?吃了晚餐后,回到宿舍。妈妈说要洗澡。这时,我叫住了她。 她看向我,手里拿着一条毛巾。深邃的目光,仿佛她已经知道了一切。于是,我把昨晚发生的事告诉了她。 “什么?你说你抢劫了一家麦当劳?你在跟我开玩笑吧?”妈妈说道。 “妈咪,我是认真的。” “别开玩笑了。你是我女儿,我知道你不会干那种事的。” 我知道再怎么说也无济于事,便从橱柜里拿出一个麻布环保袋。看着里面的钱,妈妈总算相信了我说的话。 “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啊?万一被警察抓了怎么办?”妈妈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摇晃着我,声音颤抖地说道。 “我知道,妈咪。对不起。”我喃喃地说,一股满足感如海浪般席卷而来。 “你一个人干的?” “一个人。” “我的天啊。”她双手抱头,不可置信。 “对不起。” “现在,跟我走。” “走?去哪里?” “去火车站。”她坚决地说。“你给我去舅母的家,在那里躲一阵子,不要让警察找到你。” “我不要。我不要离开这里。” “听话!” 妈妈的喊声把我吓了一跳。我噤声不语,看着她匆忙为我收拾行李的身影,一股复杂的感受在心中升腾。书桌上方的留言板,挂着一张和姐姐的合照。妈妈在房间里来回行走时,无意间撞到了桌脚。照片在撞击声中,缓缓地、轻柔地飘落到地上,宛若一片枯叶。 妈妈买了张火车票,塞进我的手里,催促我赶紧上车。 在火车里,我看着在月台上朝我挥手的妈妈。火车开动了,妈妈的身影逐渐变小,最终消失在了远方的夜色里。 车厢内,扭动的人影,脚步声,嘈杂声。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远处朦胧的微光。车内乘客的脸,在黑色的窗上若隐若现。 我摸着口袋里的长夹钱包,满脑子都是可颖。想着她因为再也见不到我,难过的表情,我不由得感到懊悔,不该将抢劫的事告诉妈妈的。我背叛了可颖,背叛了她一直以来对我的好。 我拿出钱包,看着表面晶片般的亮光,沉思一阵后站起来,趁没人注意,将紧急车窗拉开一个小缝,把钱包扔出窗外。看着黑茫茫、静悄悄的夜色,我知道我的钱包,是永远也找不到了的。 我靠在窗户上,感觉到了一股倦意。在火车轻柔如摇篮般的晃动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身影,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我轻唤一声:“可颖!”对方转过身来,却是姐姐。一对如夜空般清澈的瞳孔,透过眼镜打量着我。我这才发现,她们俩是多么相像啊。 在火车上,我做了个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7岁的姐姐和4岁的我,在离家不远的游乐园里,笑着、玩闹着、追逐着。猛烈的阳光照得我们睁不开眼,杂草骚着我们赤裸的脚底,蚊子嗡嗡地从耳边飞过。那一刻,我感觉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拆散我们姐妹俩。一切是如此的美好,如此的幸福。 相关文章: 朱洺衡/钱包(上)    
3月前
我把钱包弄丢了。 如果没记错,是个黑色的长夹钱包。里面有我的信用卡、身分证、学生证、驾照、还有一笔现金。上次看到,还是3天前的事了——至少,我是这么告诉我自己的,但我其实并不确定。记忆糊在了一块,现实与幻想的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尤其是睡前和睡醒后不久的时刻,更是如此。 钱包不见毕竟不算什么,我至今依旧觉得这件事,没必要告诉任何人。再说,让别人因此误认为我是个疏忽大意的女人,倒不是什么好事。就像我的好闺蜜可颖说的,有些事,还是自己一个人知道就好。 可颖是我在大学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至少,我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她很高,几乎高我一个头,而且总像我姐姐一样照顾我。她为人乐观开朗,笑起来时,总能感染身边的人。但于我而言,那笑只是个面具,底下似乎隐藏着什么我看不见的,更为黑暗的东西。每次看着她笑,我总能隐约察觉到她脸部肌肉的颤抖,还有藏匿在圆框眼镜后,那双深灰色瞳孔里流露的不安。那是如胎记一般,消不去也藏不住的。然而,很多时候,我都把它们像垃圾那样,扫到一旁没人看见的角落。正如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都难免有着难以向他人启齿的黑暗面一样,有些事物,还是不要说穿为好。 因此,如果有人问我,世界上最不可能感到难过的人是谁,我的答案依旧是可颖。这也是我希望自己去相信的。她开朗的个性,总是像阳光一样照耀着我。每当内心的不安快把我淹没,她总会出现在我身旁,安慰我,帮助我。她常给我一种感觉,仿佛世上任何的困难、绝望都不曾找上她,这让我很是羡慕。 我很喜欢跟可颖聊天,不是因为我真的享受,而是因为我需要它,需要她的笑。尽管知道她的笑不一定是真的,尽管她的笑,在带给我欢乐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不安,让我想起了自己试图逃避的一切,但我依旧需要它。对,我需要它,很需要它,就像有些人需要毒品一样。 刚上大学的第一年,有一段特别难熬的时期。当时,我生了场大病,躺在床上休养了两个礼拜。尽管痊愈了以后,我的身体依旧虚弱,但看着这两个礼拜堆积的分组作业和报告,我不得不拖着身躯坐到书桌前。每一天,我都得熬夜到凌晨四、五点。刚好那段时间又碰上了经期,压力导致出血量增加。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杀了自己,一了百了。 有一天,可颖忽然来到我的宿舍,带了一包自制的巧克力曲奇饼,还有一张泰勒丝·斯威夫特的唱片。我已经关在宿舍房间好一段时间,此时看见她,比什么都令我兴奋。那一整个下午,我们有说有笑,吃甜食,听泰勒丝动人的歌声,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自己仿佛忘了所有的事,什么报告,什么分组作业,通通都像不存在一样。我很感激她,尽管我至今还不知道,她那天究竟是为了什么来我宿舍的。我想,这也许是我一直需要她这个朋友的原因。她就是我的毒品,让我短暂忘却活着的痛苦。 说回我的钱包,这个星期三,我在大学讲堂上课。教授平淡的语调,让我几乎要睡了过去。直至临近放学,可颖的一则讯息,才使我一下抖擞了精神。“我买了一些烤鸭,今晚要不要到我宿舍来吃晚饭?”她的邀约,我从来没拒绝过,毕竟她可是我的好闺蜜。 走在路上,我思索着待会儿见面要对可颖说的话,内心雀跃不已。当有个人从我身边走过,我按着口袋(自从去年在曼谷旅行,钱包被人趴走,我就养成了这样的反射动作),却发现我的口袋只有一把我宿舍的钥匙。于是我把几个口袋逐一找了个遍,又把书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却依旧没找到我的钱包。 “怡琳,你还记得你今天到过哪里吗?”抵达可颖的宿舍时,她问我道。 我稍微平复了心情。“今天?”我看着她的笑,想了想,“早上我到便利店工作,之后回宿舍吃了个午餐,就赶去讲堂上课了。” “你记得你回到宿舍时,钱包还在口袋吗?” “我没去注意,不过应该有吧。” “你有拿出来吗?” “没有。”我虽然这么说,内心却不太肯定。 “那钱包一定是在你去讲堂的路上掉的。” “为什么?” 她没说话,目光坚定。我选择相信她。 当时,我们还没吃晚餐,烤鸭都放在桌上,冒着热气,但可颖坚持陪我到校园里找找,说一定有的,钱包一定就在路上。然而,我们几乎找遍了路上所有可能的地方,还是一无所获。我见天色晚了,便对可颖说:“也许它不见了也好。” 可颖卻像没听见我说的话,自顾自地道:“不要担心啦,怡琳。如果有人捡到,看到了钱包里面的学生证,过不久就会拿来还给你的。”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果然,3天过去了,它依旧不见踪影。看来我的钱包,是永远也找不到了的。 昨天下午,在宿舍写分组报告时,妈妈打了通电话来。我没有多想就挂掉了——这是我多年来练就的反射动作。过了几分钟,我才想起这件事,赶紧给妈妈回电。电话接通了,妈妈照例劈里啪啦地说着话,她那有些嘶哑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就像收音机在电台之间切换时发出的乱码声。我花了好一些时间,才理解她说的话:原来她想在这几天来参观我的大学。 离婚后,妈妈的情绪就变得极为不稳定。每次我只是犯了一点小错,她就会气得仿佛我刚杀了人似的。记得8岁那年,我不小心把水壶弄丢了——也许吧——她知道后,厉声骂了我一顿,还用藤条抽了我。奇怪的是,我在她的愤怒中,感觉到了一丝扭曲的满足感。我说不清那种感觉产生的缘由,但我知道它存在,至今犹是。 我15年没见到爸爸了,但他的样貌、声音,却偶尔会在夜深人静时,像坏了的唱片在我脑海反复回放。跟妈妈离婚后,他带着姐姐搬到了马六甲,把我和妈妈留在亚罗士打,那年,我才5岁。我一直想给姐姐打电话,但每次讓妈妈发现后,她总会气得满脸通红,像是我背叛了她似的,并威胁我说,再给姐姐或爸爸打电话,就要打断我的腿,把我赶出家门。 这些年来,她总是告诉我,爸爸是坏人,是魔鬼的化身。“你要记得,他为了一个女人,一个丑到不行的女人,抛弃了我,也抛弃了你。他是世界上最没用的男人。”但谁知道事情是不是真如妈妈所言呢?真相往往就像一个水质混浊的湖,必须小心翼翼地沿着湖岸走,时时保持清醒,才能免于掉入谎言的深渊。 得知她要来我的大学,我的第一反应,是世界末日般的恐慌。她为什么会突然想起她这个女儿呢?难不成是感知到了我把钱包弄丢的事?抑或说,是有什么人告诉她了?这些想法使我不寒而栗。我应该向她坦白我把钱包弄丢的事吗?还是继续瞒着她就好? “你不可以告诉你妈妈。”可颖说,脸色坚决。“不可以。” “为什么?” “相信我,怡琳。”她说。“如果你妈妈知道你把钱包弄丢了,不止会大骂你一顿,还会断了你的经济来源。到时候,你只好辍学,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怡琳,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失去你啊。” 可颖的声音颤抖。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如此不安,不禁难过了起来,说道:“我也不想失去你,可颖。可是我该怎么办?” “别担心,怡琳。我自有办法帮你。”她说着露出了微笑。(8月23日续) 相关文章: 朱洺衡/钱包(下) 周少龙/黑豆泥鳅汤(上) 周少龙/黑豆泥鳅汤(下)
3月前